公司公告☆ ◇000333 美的集团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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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31 │美的集团(00033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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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29 │美的集团(0003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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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29 │美的集团(0003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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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2 │美的集团(000333):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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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1 │美的集团(000333):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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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1 │美的集团(00033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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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0 │美的集团(000333):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名│
│ │单及数量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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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0 │美的集团(00033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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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0 │美的集团(000333):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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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19 │美的集团(000333):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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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31│美的集团(000333):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资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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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27日和 2025 年 1 月 15 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
关于对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
议案》。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18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或违反“公司红线”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2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职务调整或违反“公司
红线”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681,500 股进行回购注销;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29 名激励对象因离职或职务调整等原因,董事会同意将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553,375 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以上议案,公司将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所持的限制性股票共 1,493,543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减少 1,493,543
股,公司将及时披露回购注销完成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 45 天内,凭有
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
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
,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2、申报时间:2025 年 1 月 17 日至 2025 年 4 月 3 日,每日 9:30—11:30、13:30—17:00
3、联系人:犹明阳
4、联系电话:0757-26637438
5、指定传真:0757-26605456
6、邮政编码:52831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4a9276fc-df72-41b7-b294-519528891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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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29│美的集团(0003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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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楼
致: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5)-04-034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
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及《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
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
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完整及有效,有关复印件与
原件一致、副本与正本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等所涉及的有关法律问题发表意见,不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
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基于前述,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就本次股东大会的
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
1. 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决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2024 年 12 月 28 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
议通知”),该会议通知载明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审议事项、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会议出席对象及会议登记方法、联
系方式等事项。
3.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 年 1 月 15 日在广东省佛山市顺
德区美的大道 6 号美的总部大楼 B401 会议室举行,现场会议由董事长方洪波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系统”)进行,股东既可以登录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也可以登录互联网投
票平台进行投票。股东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
0-15:00;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 月 15 日上午 9:15-下午 15:00。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人员资格与召集人资格
1. 根据公司出席会议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登记资料、授权委托书等证明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统计结果,
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以及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计 2,452 名,代表股份 4,333,249,215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56.8049%(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7,656,751,356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剩余的股份数量为 28,452,226 股,该等回购
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45 名,代表股份2,740,878,629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
数的 35.93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07 名,代表股份 1,592,370,586 股,占公司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的20.8745%。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均持有相关身份证明,其中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
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进行认证。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
助公司予以认定。
3.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4. 公司董事、部分监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为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法律顾问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本所认为,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东资格、其他会议人员资格以及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H股股东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 本次股东大会对通知中列明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
2.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记名表决的方式对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逐项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公司章程》的表
决票清点程序对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表决票进行清点和统计。
3. 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向公司提供了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和统计数。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4. 根据有关规则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会议审议的议案合法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议案 1-关于 A股 整体 3,964,414,119 99.9722% 587,562 0.0148% 513,635 0.0130%
对 2021 年限
制性股票激 中小投资者 1,646,335,271 99.9332% 587,562 0.0357% 513,635 0.0312%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励计划部分 H 股 整体 367,291,499 99.8797% 386,300 0.1050% 56,100 0.0153%
激励股份回
购注销的议
案 合计 4,331,705,618 99.9644% 973,862 0.0225% 569,735 0.0131%
议案 2-关于对 A股 整体 3,964,416,254 99.9723% 588,562 0.0148% 510,500 0.0129%
2022 年限制
性 股 票 激 励 中小投资 1,646,337,406 99.9333% 588,562 0.0357% 510,500 0.0310%
计 划 部 分 激 者
励 股 份 回 购 H 股 整体 367,291,499 99.8797% 386,300 0.1050% 56,100 0.0153%
注销的议案 合计 4,331,707,753 99.9644% 974,862 0.0225% 566,600 0.0131%
议案 3-关于对 A股 整体 3,964,417,954 99.9723% 589,562 0.0149% 507,800 0.0128%
2023 年限制
性 股 票 激 励 中小投资 1,646,339,106 99.9334% 589,562 0.0358% 507,800 0.0308%
计 划 部 分 激 者
励 股 份 回 购 H 股 整体 367,291,499 99.8797% 386,300 0.1050% 56,100 0.0153%
注销的议案 合计 4,331,709,453 99.9645% 975,862 0.0225% 563,900 0.0130%
本次股东大会共审议3项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应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
通过,根据统计的现场及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前述议案获得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
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其它信息披露资料一并上报及公告,未经本所同意请勿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6/ded325e2-7d3a-452d-95df-2271b68cdc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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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5 19:29│美的集团(0003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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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000333):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5/fec194b8-f918-4909-846d-a9ee61ed32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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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2│美的集团(000333):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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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000333):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和数量。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8/1a87db02-e19d-45d7-b2b4-3f348300f5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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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1│美的集团(000333):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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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000333):关于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2c59c109-9e45-409a-9eb7-99f08f0768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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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1│美的集团(00033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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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000333):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180539c8-5b02-42ee-856d-34babec29f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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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0│美的集团(000333):对2021年、2022年和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名单及
│数量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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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
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监事会对公司本次回购注销的激励对象名单及数量进行了确认,监事会认为:
根据《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的激励对象 8 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213,334 股限制性股票将
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 9 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21,334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
励对象 1 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18 名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258,668 股。
根据《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14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65,2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7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74,2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激励对象1人因
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42,00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2名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股。
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激励对象20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534,625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
回购并注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9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18,750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
司回购并注销。
因此,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29名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股。
本次回购注销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公司业务发展的实际需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7/9765a488-4210-413d-8883-c39e3c0fcd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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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 19:20│美的集团(000333):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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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楼
致: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5-436敬启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美的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所就美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的集团”或“公司”)20
21 年、2022 年以及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涉及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相关事项(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注销”)出具本法
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对美的集团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事宜进行了调查,查阅了美的集团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文件,并就有关
事项向公司有关人员作了询问并进行了必要的讨论。
在前述调查过程中,本所得到公司如下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法律意见书所必需审查的事项而言,公司已经提供了全部相关的原
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该等资料均属真实、准确和完整,有关副本材料或者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国家正式公布、实施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法律文件,并基于对有关
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对美的集团本次回购注销相关事项的合法、合规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美的集团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之目的而使用,非经本所事先书面许可,不得被用于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美的集团实施本次回购注销的必备法律文件之一,随其他申请材料一起上报或公开披露,并依法对
出具的法律意见书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基于以上前提及限定,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我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美
的集团本次回购注销事宜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 本次回购注销的授权和批准
经核查,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美的集团为实施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了如下程序:
1、美的集团于 2024 年 12 月 27 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
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同意本次回购注销等相关事项。
2、2024 年 12 月 27 日,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回购注销进行
核查后,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3、本次回购注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综上,本所认为:本次回购注销已履行的程序符合《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内容,已经取得现
阶段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 关于本次回购注销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确认及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对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关于对 2022 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和《关于对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激励股份回购注销的议案》,本次回购
注销基本情况如下:
1、回购注销的原因及数量
(1)关于 2021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及数量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8 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
共 213,334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9 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21,334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并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 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24,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
公司回购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18 名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8,668 股。
(2)关于 2022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及数量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4 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共 565,25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7 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74,25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并注销。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1 人因违反“公司红线”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42,00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
公司回购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22 名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681,500 股。
(3)关于 2023 年限制性股票的回购原因及数量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20 人因离职原因被公司董事会认定为不再适合成为激励对象,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
的共 534,625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并注销。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 9 人因职务调整原因,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共 18,750 股限制性股票将由公司回购
并注销。
根据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 29 名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已获授但
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553,375 股。
2、回购股票的价格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 32.75 元/股。
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 20.97 元/股。
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回购价格为 22.89 元/股。
3、回购股票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注销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4、回购完成后公司的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的股票并注销后,公司的股份总数将减少 1,493,543 股。
5、关于本次回购注销涉及的债权人通知事宜
根据公司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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