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338 潍柴动力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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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34 │潍柴动力(00033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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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34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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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3:47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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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3:26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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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3:25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及放弃部分优先认缴│
│ │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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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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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潍柴动力(00033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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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潍柴动力(000338):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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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变更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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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1 00:00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4年度中期A股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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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34│潍柴动力(000338):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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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
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
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市通
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2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
有签名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8 月 22 日召开的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
另亦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向公司 H 股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通告。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2:50 开始,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王德成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至 2024 年 11 月 15 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2024 年 11 月 22 日名列于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所存置的公
司 H 股股东名册上的 H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9人,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806,855,851 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2.1977%;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724,005,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762%;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082,850,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1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 3,230 人,所代表的股份为 490,
613,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79%。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所
认为,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和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
提下,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技术相
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接受劳务、技术相
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3.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传动零部件、相关产品
及提供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4.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传动零部件、相关产品
及接受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5.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
、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6.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发
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接受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7.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潍坊)燃气动力有限公司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及相关产品及服
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属于关联/关连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作为关连人士的股东及其联系人予以回避表决。所有议案
均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相关议案所涉关联股东/作为关
连人士的股东及其联系人已回避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任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统计表决结果
。
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的
每项议案均获有效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3/c058903b-2e39-471c-902b-7be639c2b5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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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2 18:34│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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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要提示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下午 2:50(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22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 号甲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王德成
6.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3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297,469,83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256%。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9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2,806,855,8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1977%。其中
,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724,005,04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7762%;
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082,850,8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1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 3,2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490,613,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79%。其中
,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3,230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490,613,9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279%。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公司 20
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提供劳务、技术
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接受劳务、技术
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传动零部件、相关产
品及提供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传动零部件、相关产
品及接受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
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提供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汽车零部件及相关产品、
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接受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7.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潍坊)燃气动力有限公司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及相关产品及
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时,关联法人股东潍柴集团回避表决。
该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进行了计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
行了监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姚金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3/0a2c7cad-14f5-4352-8124-df1f372cdf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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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3:47│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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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曲洪坤女士提交的书面辞职申请。曲洪坤女士因工作变动,申请辞去
公司财务总监职务,并将不再担任公司(含控股子公司)任何职务。
2024 年 11 月 11 日,公司 2024 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已批准曲洪坤女士的辞职申请,并同意聘任王翠萍女士任公司财务
总监职务,任期自该董事会决议作出之日起至第七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曲洪坤女士持有公司股份 300,000 股,约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0.0034%,上述股份均为公司 2023 年 A 股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将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
公司 2023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对其持有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予以回购注销。
公司董事会对曲洪坤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771a5a18-ff4b-427d-9819-43fa49af4c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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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3:26│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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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4年第八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d0fa3478-5fd9-458b-a890-650797b8f4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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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23:25│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及放弃部分优先认缴权暨
│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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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与关联方共同对山东重工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增资及放弃部分优先认缴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2/87800ce6-b6dc-4550-929f-58c71a09cd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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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 00:00│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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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或“潍柴动力”)定于 2024年 11月 22日(星期五)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
时股东大会(下称“本次会议”),现将会议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了《审议及批准关于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
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22日下午 2:5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下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22日的交易时
间,即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年 11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
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
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深交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方式,不能重复投票。重复投票的,表决结果以第
一次有效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 2024年 11月 15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 股
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出席公司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本公司 H股股东不适用本通知(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有关要求另行
发送通知)。
(3)凡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有权表决的股东,均可委托一位或多位人士(不论该人士是否为本公司股东)作为代理人,代其出
席现场会议及投票。各位股东(或其代理人)将享有每股一票的表决权(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
(4)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名称及编码表
议案 议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所有议案 √
非累积投票议案
1.00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销售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提
供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2.00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重机股份有限 √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采购柴油机及相关产品、原材料及接
受劳务、技术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3.00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 √
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传动零
部件、相关产品及提供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4.00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陕西法士特汽车传 √
动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传动零
部件、相关产品及接受劳务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5.00 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 √
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销售汽车、汽车零
部件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
及提供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6.00 审议及批准关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中国重型汽车集团 √
有限公司及其附属(关联)公司采购汽车、汽车零部件
及相关产品、发动机、发动机零部件及相关产品以及接
受相关服务等关联交易的议案
7.00 审议及批准关于调整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向潍柴(潍坊) √
燃气动力有限公司采购气体机、气体机配件、接受劳务
及相关产品及服务关联交易的议案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至本次会议审议及批准。
本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属于关联/关连交易,有关的关联股东/作为关连人士的股东及其联系人应回避表决。同时,所有议案
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以上议案的相关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4年 8月 23日刊载于《中国证 券 报 》 《 上 海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日 报 》 和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方式
1.股东或其代理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明文件、股票账户卡出席会议。如股东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还须携带授
权委托书出席。
2.股东应当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即本通知随附的股东大会适用的委托书或其复印本)。委托书由委托股东亲自签署或其书
面授权的人士签署。如委托书由委托股东授权他人签署,则该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必须经过公证手续。如委托股东为法人或其他
组织,则其委托书应加盖法人或其他组织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正式委托的代理人签署。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经过公
证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须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00 前送达本公司资本运营部。
3.拟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通过公司股东大会报名系统完成本次会议的登记报名。请于 2024 年 11 月 20 日 17:0
0 前通过下方网址或扫描二维码方式登录报名系统,按照提示流程进行操作,在报名系统中完整、准确地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报名所
需附件。
(1)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网址:https://eseb.cn/1iURlZULdYs(2)股东大会报名系统登录二维码: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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