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338 潍柴动力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2-10 18:24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H│
│ │股股东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2-10 18:24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章程 │
├─────────┼──────────────────────────────────────────────┤
│2025-02-10 18:21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 │
│ │的公告 │
├─────────┼──────────────────────────────────────────────┤
│2025-02-10 18:20 │潍柴动力(0003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
│ │议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1-16 16:44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 │
│ │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的通知 │
├─────────┼──────────────────────────────────────────────┤
│2025-01-10 18:35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10 18:32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高管变动的公告 │
├─────────┼──────────────────────────────────────────────┤
│2025-01-10 18:32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章程修订条文对照表 │
├─────────┼──────────────────────────────────────────────┤
│2025-01-10 18:31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1-10 18:31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
─────────┬────────────────────────────────────────────────
2025-02-10 18:24│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H股股
│东会议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统称“本次会议”)没有否决或修改提案的情况。
2.本次会议没有涉及变更公司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下午 2:50
(2)网络投票时间:
采用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00-3: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 197号甲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2
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孙少军
6.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三、会议出席情况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席情况
出席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83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3,634,094,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41.6871%。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5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3,046,693,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489%。其
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852,999,5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5
9%;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93,693,8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30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共 2,8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7,401,354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81%。
(二)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2,882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2,440,400,895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232%。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1,852,999,541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525%
。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 A 股股东共 2,868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587,401,354 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
07%。
(三)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1,193,669,860 股,占公司 H 股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61.4331%。
出席本次会议的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公司 20
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关于选举黄维彪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通过,黄维彪先生当选为公司执行董事。
黄维彪先生的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上刊登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4.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5.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公司 2
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 A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 A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 A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采用现场会议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如下(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
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 H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2.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 H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3.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该议案获得 H 股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由两名股东代表进行了计票,一名监事代表、一名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代表(未参与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
会议的监票)及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进行了监票。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潘兴高、宋悦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和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决议;
2.北京市通商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0ac7225d-1ecc-4a7d-b576-4da06efe98f1.PDF
─────────┬────────────────────────────────────────────────
2025-02-10 18:24│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章程
─────────┴────────────────────────────────────────────────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22345f69-93f2-4b7b-9e3f-61895efd6186.PDF
─────────┬────────────────────────────────────────────────
2025-02-10 18:21│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减少注册资本通知债权人的公
│告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了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
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库存股的议案》。鉴于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 9 名原激励对象发生工作调动、辞职等情形,根据公司《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公司拟将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共 1,89
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同时公司拟对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 8,995,525 股库存股进行注销,并将按规定办理相关注销手续(
下称“本次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 2025 年 1 月 11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的《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股限制性股票及注销库存股的公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8,726,556,821元减少至人民币8,715,671,296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
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
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2月11日起45天内(工作日8:30-11:30、13:00-17: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山东省潍坊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福寿东街197号甲
邮政编码:261061
联系电话:0536-2297056
电子邮件:securities@weichai.com
3.债权申报所需文件: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
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
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
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其它: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2c37d6b8-bb33-425a-bbfb-8904a9322ab1.PDF
─────────┬────────────────────────────────────────────────
2025-02-10 18:20│潍柴动力(000338):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的
│法律意见书
─────────┴────────────────────────────────────────────────
致: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
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北京
市通商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以下视情况统称“
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件和资料,同时听取了公司人员就有关事实的陈述和
说明。本所已得到公司的如下保证,保证其所提供的文件和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的,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文件上所
有签名和所记载的内容都是真实有效的;文件的复印件都与其原件一致。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必备的法定文件,随其他文件一并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
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依法进行了见证,并对有关文件和事实进行
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根据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的2024 年第九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董事会于 2025
年 1 月 17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告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
会的通知。另亦按照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要求,向公司 H 股股东发出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通告。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表决形式相结合的方式进行,2025 年第
一次 H 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会议投票的方式进行。
2025 年 2 月 10 日下午 2:50 开始,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在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会议由董事孙少军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大会的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9:25,9:
30~11:30,下午 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2 月 10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公司董事会作为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二、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根据本次股东大会通知,截至 2025 年 2 月 5 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A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2025 年 2月 10 日名列于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所存置的公司 H 股股东名册上的 H 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有权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和 2025 年
第一次 H股股东会议。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5 名,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0
46,693,40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9489%;其中,境内上市内资股(A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4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852,999,54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2559%;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1 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
份 1,193,693,8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6930%。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 A 股股东 2,868 名,
所代表的股份为 587,401,35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381%。
(二)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 A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4 名,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852,999,541 股,占公司 A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3525%。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 A 股股东 2,868 名,
所代表的股份为 587,401,354股,占公司 A 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707%。
(三)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
经本所律师合理验证,参加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1 名,所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
为 1,193,669,860 股,占公司 H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1.4331%。
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验证其身份。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由香港中央证券
登记有限公司协助公司予以认定。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还有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本所
认为,在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和 H 股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
提下,该等人员均有资格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一)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下列议案:
1. 关于选举黄维彪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
2.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3.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4.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5. 关于注册资本变更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1-4 为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2-5 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
决权总数的 2/3以上通过;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仅选举一名董事,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二)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 1-3 为对 A 股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的股东
所持 A 股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审议了下列议案:
1.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 关于注销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库存股的议案
3.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有关事项的议案
议案 1-3 为特别决议案,需经出席 2025 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的股东所持H股表决权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上述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以记名投票的方式逐项进行了表决,并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香港
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委任代表及本所律师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
统行使表决权,并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负责统计表决结果。
具体表决结果详见后附《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公司 2025 年第一次 A 股股东会议议案表
决结果统计表》及《公司 2025年第一次 H 股股东会议议案表决结果统计表》。根据合并统计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全部获
有效通过。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
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基于上述,本所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
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上述会议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1/ccf2ecd6-c2fe-4718-a673-16daea626638.PDF
─────────┬────────────────────────────────────────────────
2025-01-16 16:44│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
│一次H股股东会议的通知
─────────┴────────────────────────────────────────────────
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5年第一次A股股东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H股股东会议的
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7/b1823744-144c-4835-a40a-8e7fd279e07b.PDF
─────────┬────────────────────────────────────────────────
2025-01-10 18:35│潍柴动力(000338):潍柴动力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潍柴动力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下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1月7日以专人送达或
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于2025年1月10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共收回有效票数3票,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通过如下决议: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A股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对 2023 年 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下称“本次激励计划”)中1 名原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 A
股限制性股票共300,000 股进行回购注销处理(下称“本次回购注销”),并按规定向其中支付同期银行存款利息,本次限制性股票
回购的资金总额约为人民币 167.97万元及对应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回购注销部分 A股限制性股票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和要求,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对拟回
购注销部分 A 股限制性股票数量及激励对象的名单进行了核实,同意本次回购注销。
本议案实际投票人数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决议通过本议案,并将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五次临时
监事会审议通过的8名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