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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1(金隅冀东)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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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401 金隅冀东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8:41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 │2026-07-21 18:41 │金隅冀东(00040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7 19:01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 │2026-07-17 19:01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 │2026-07-14 18:21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预计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7-14 18:18 │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02 17:27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6-07-01 16:56 │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 │2026-06-29 16:58 │金隅冀东(00040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 │ │次临时受... │ ├─────────┼──────────────────────────────────────────────┤ │2026-06-29 16:58 │金隅冀东(000401)::浙商证券关于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公司债2026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 │ │于公司信... │ └─────────┴──────────────────────────────────────────────┘ ─────────┬──────────────────────────────────────────────── 2026-07-21 18:4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2.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3.转股价格:12.92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5月 1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 5.2026 年 7 月 1日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 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已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 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债券到期日(2026年 11 月 4 日), 如再次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 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月 11 日)起至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11月 4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78 元/股。 2021 年 4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347 ,522,91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 21-05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65,988,043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8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413,653,151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5.28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2.78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7540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 ,151 股)。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详 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1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 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1.20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 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479,641,399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 前转股价 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1.20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072015 (即: 178,571,428 股 /2,479,641,399 股) 。 P1=(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 月 1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09)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13.26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为 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033)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 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26 元/股-0 .15 元/股=13.1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 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31)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拟以分配 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 -D=13.11 元/股-0.10 元/股=13.0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5-053)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冀 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01元/股-0.10 元/股=12.9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2.91 元/股。调整后 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6-036) 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同意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 票合计2,070,300 股,回购价格 3.21 元/股。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调整前转股价 P0为 12.91 元/股,本次回购价格 A 为 3.21 元/股,本次回购股票数量为 2,070,300 股,回购 前公司总股本为 2,658,217,288 股,则k=-2,070,300/2,658,217,288=-0.08%。调整后转股价 P1=(P0+A×k)/(1+k)=[12.91+3. 21×(-0.08%)]/(1-0.08%)=12.92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 月 20 日生效 。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6-049)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 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 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具体说明 2026 年 7 月 1 日至 2026 年 7 月 21 日,公司股票在连续 30 个交易日中已有 15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 5%,已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鉴于公司股价受到宏观环境、市场调整等诸多因素的影响,综合考虑公司基本情况、当前股价、每股净资产、市场环境、证券及 国资监管等多重因素,从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的角度出发,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决定不向下修 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至债券到期日(2026 年 11 月 4 日),如再次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 修正条件,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21b2620-8df6-4956-a91a-036e488bd974.PDF ─────────┬──────────────────────────────────────────────── 2026-07-21 18:41│金隅冀东(00040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不向下 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不向下修正“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9b931f51-0839-44a0-a373-5b61d86d57bb.PDF ─────────┬──────────────────────────────────────────────── 2026-07-17 19:0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24c7cb3b-de7f-49c8-a176-07b1c3e9ef28.PDF ─────────┬──────────────────────────────────────────────── 2026-07-17 19:0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2.91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2.92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7 月 20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经深 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第一次调整 2021 年 4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347 ,522,91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第二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65,988,043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8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 ,413,653,151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5.28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2.78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7540 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151 股)。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 (三)第三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 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1.20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 ,479,641,399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1.20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0720 15(即:178,571,428 股/2,479,641,399 股)。P1=(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2 年 1 月 14 日起生效。 (四)第四次调整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 13.26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五)第五次调整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权益分 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26 元/股 -0.15 元/股=13.1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六)第六次调整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以分配方 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结合上述规则,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如下:P1=P0-D=13.11元/股-0.10 元/股=13.0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七)第七次调整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配 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结合上述规则,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如下:P1=P0-D=13.01 元/股-0.10 元/股=12.9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为 12.9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本次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6 月 24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同意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23 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 2,070,300 股,回购价格 3.21 元/股。 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手续。 (二)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转股价格计算如下: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调整前转股价 P0 为 12.91 元/股,本次回购价格 A为 3.21 元/股,本次回购股票数量为 2,070,300 股,回 购前公司总股本为2,658,217,288 股,则 k=-2,070,300/2,658,217,288=-0.08%。调整后转股价 P1=(P0+A×k)/(1+k)=[12.91+ 3.21×(-0.08%)]/(1-0.08%)=12.92 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综上,“冀东转债”转股价格由 12.91 元/股调整为 12.92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7月 20 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55dd2472-e9b3-4be3-861c-25caf919fad1.PDF ─────────┬──────────────────────────────────────────────── 2026-07-14 18:2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预计触发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2.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3.转股价格:12.91 元/股 4.转股期限:2021 年 5月 11 日至 2026 年 11 月 4 日 5.自 2026 年 7 月 1日起至 2026 年 7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若后续公 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概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 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期限六年。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 易,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可转债转股期自可转债发行结束之日(2020 年 11 月 11 日)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1 年 5月 11 日)起至债券 到期日(2026 年 11月 4日,如遇节假日,向后顺延)止。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有关规定和《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冀东转债”初始转股价格为 15.78 元/股。 2021 年 4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347 ,522,91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 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 月 2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 21-054)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65,988,043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8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 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413,653,151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 :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5.28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2.78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7540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 ,151 股)。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12 月 16 日起生效。详 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1-151)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 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1.20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 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479,641,399 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 前转股价 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1.20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072015 (即: 178,571,428 股 /2,479,641,399 股) 。 P1=(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1 月 14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 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2-009)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 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13.26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为 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月 27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2022-033)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数剔除2,658 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26 元/股-0 .15 元/股=13.1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13.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3 年 5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 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3-031)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拟以分配 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 -D=13.11 元/股-0.10 元/股=13.0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 月 26 日(除权 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5-053)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 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 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01元/股-0.10 元/股=12.9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2.91 元/股。调整 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详见公司《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2026-036)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一)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 的 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 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 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二)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时,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报刊及互联网网站上刊登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 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开始恢复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 。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本次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 2026 年 7月 1日起,截至 2026年 7 月 14 日,公司股票已有 10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低 于当期转股价格12.91 元/股的 85%,即 10.9735 元/股的情形。若后续公司股票收盘价格继续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 85%,预计将有 可能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5 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后续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 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若公司后续未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冀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0年 11 月 3 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7d5c0c0c-8de2-487d-be2d-bfbd931ddcb9.PDF ─────────┬──────────────────────────────────────────────── 2026-07-14 18:18│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6 年 1月 1日至 2026 年 6 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90,000 万元–98,000 万元 亏损:15,362 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00,000 万元–108,000 万元 亏损:25,814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3386 元/股–0.3687 元/股 亏损:0.0594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行业整体需求持续下降,公司水泥和熟料售价同比降低,销量同比减少;公司持续推进挖潜降本和运营提效等工作, 成本和期间费用同比双下降;但成本费用下降难以覆盖售价下降带来的影响,致使本报告期经营亏损较同期扩大。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数据仅为初步测算,本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994fe2bc-c62e-4b0f-8f78-fa6730d6eafe.PDF ─────────┬──────────────────────────────────────────────── 2026-07-02 17:27│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子公司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金隅混凝 土集团有限公司 21%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收购其持有的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混凝土集团)6%股权,向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收购其持有的混凝土集团 15%股权,相关作价最终以备案后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近日,混凝土集团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工商登记主要信息如下:名称:金隅混凝土集团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2216720734215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资本:肆拾亿壹仟伍佰捌拾肆万贰仟伍佰柒拾肆元玖角捌分住 所:唐山丰润区任各庄村东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非金属矿物制品制造;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 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建筑材料销售;砼结构构件制造;砼结构构件销售;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建筑工程机 械与设备租赁;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软件开发;软件 销售;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集中式快速充电站;太阳能发电 技术服务;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道路货物运输(不含危险货物)(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 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0f8c7d15-3b28-4a4b-a181-9b77a23b1c55.PDF ─────────┬──────────────────────────────────────────────── 2026-07-01 16:56│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第二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7d52e176-d7e5-4486-ae66-682f9bb5bff1.PDF ─────────┬──────────────────────────────────────────────── 2026-06-29 16:58│金隅冀东(00040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6年第一次临 │时受... ─────────┴────────────────────────────────────────────────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重大事项相关公开信息等,由本次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第一创 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一创投行”、“受托管理人”)编制。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一创投行所做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一、公司债券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4 冀东 01”,债券代码 148703.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0亿元。 4、起息日: 2024年 4月 22日。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9 年 4 月 22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4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利率:当期票面利率为 2.44%。 10、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4 冀东 02”,债券代码 148918.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0亿元。 4、起息日: 2024年 9月 20日。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9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5 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9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9 年 9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9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利率:当期票面利率为 2.15%。 10、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三)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 2、债券简称及代码:简称为“25 冀东 01”,债券代码 524120.SZ。 3、发行规模:人民币 10亿元。 4、起息日: 2025年 1月 20日。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6 年至 2030 年每年的 1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6 年至 2028 年每年的 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7、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30 年 1 月 20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8 年 1 月 20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8、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9、债券利率:当期票面利率为 1.99%。 10、债券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二、重大事项 一创投行作为“24 冀东 01”、“24 冀东 02”、“25 冀东 01”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持续密切关注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 大影响的事项。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任前进,男,汉族,1967 年 11 月出生,籍贯河南永城,1992 年 7 月参加工作,1998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 年 7 月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2002 年12 月毕业于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 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原因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任前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前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薛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4.4.2 条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本次人事调整后,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由任前进先生变更为薛峥先生。 3、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薛峥,1984 年 5 月出生,现任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南非曼 巴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兼)。薛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三、提醒投资者关注的风险 一创投行作为“24 冀东 01”、“24 冀东 02”、“25 冀东 01”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者的利益,履行受托管理 人的职责,在获悉相关披露事项后,就有关事项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并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 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和《受托管理协议》的相关规定或约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一创投行后续将密切关注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受 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相关风险,请投资者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 四、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联系人:毛志刚、宋海莹 联系电话:010-632120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e8efb619-ca47-4372-a9b3-ca0ac4fa330b.PDF ─────────┬──────────────────────────────────────────────── 2026-06-29 16:58│金隅冀东(000401)::浙商证券关于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公司债2026年第一次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关于公 │司信... ─────────┴──────────────────────────────────────────────── (关于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事项)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五星路 201 号) 二〇二六年六月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以下简称《 执业行为准则》)、《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受托管理协议》(以下简称“《受托 管理协议》”)等相关规定及其它相关信息披露文件、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冀东”,“发行人”或“公 司”,曾用名“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以及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本期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商证券”)编制。浙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浙商证券所做承诺或声明。 一、受托管理债券的基本情况 债券名称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 券(第二期) 债券简称 21 冀东 02 核准文件和核准 证监许可[2020]2804 号, 20 亿元 规模 债券期限 3+2 发行规模 10 亿元 债券余额 5.55 亿元 当前票面利率 2.24% 起息日 2021 年 10月 13日 付息日 本期债券的付息日期为 2022 年至 2026 年间每年的 10月 13日(如遇 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 款项不另计利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 付息日为 2022 年至 2024 年每年 10月 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 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到期日 2026 年 10月 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息)。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 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4 年 10月 1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 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计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固定利率形式,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还本付息方式 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逾期另计利息。每年付息一 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发行方式及发行 本期债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采取网下面向专业投资者询价配售 对象 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 担保方式 无 发行时主体和债 主体和债券信用级别均为 AAA 券信用级别 牵头主承销商、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方式 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 募集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券、其他债务融资工具及补 充流动资金。 二、重大事项 浙商证券作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债券简称为“21 冀东 02”, 债券代码为“149636”)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根据《管理办法》、《执业行为准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本期债券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发生变动的基本情况 1、原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任前进,男,汉族,1967 年 11月出生,籍贯河南永城,1992 年 7月参加工作,1998 年 6 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2 年 7 月 毕业于合肥工业大学工业会计专业,2002 年 12月毕业于兰州大学工商管理专业,工商管理硕士,正高级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 2、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变动原因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收到任前进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任前进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董事会秘书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 会秘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薛峥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4.4.2 条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第二十九条规定,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的直接责任人。本次人事调整后,公司信息披露负责人由任前进先生变更为薛峥先生。 3、新任职人员基本情况 薛峥,1984 年 5月出生,现任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董事会秘书室主任(兼)、证券事务代表,南非曼 巴水泥有限公司董事(兼)。薛先生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法学专业、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专业,大学学历,法学学士,经济学硕士, 具有法律职业资格、董事会秘书资格。 (二)影响分析 上述事项对公司的公司治理、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重大不利影响。 浙商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第十二条、第十八条要求出具本受托管理事务临 时报告,并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三、债券受托管理人联系方式 有关债券受托管理人的具体履职情况,请咨询债券受托管理人指定联系人。 联系人:贾东霞 联系电话:010-6554632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05ef9f9d-94b6-42e8-9106-f8be333720f1.PDF ─────────┬──────────────────────────────────────────────── 2026-06-29 16:58│金隅冀东(000401):浙商证券关于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金隅冀东(000401):浙商证券关于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1aa7c026-695f-4a9e-bdd2-d2191680295f.PDF ─────────┬──────────────────────────────────────────────── 2026-06-29 16:56│金隅冀东(00040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隅冀东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 │度) ─────────┴──────────────────────────────────────────────── 金隅冀东(000401):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关于金隅冀东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9/2c4dda9f-c67e-4be0-b1dc-9b1bc7001b13.PDF ─────────┬──────────────────────────────────────────────── 2026-06-24 16:44│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4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第二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刘宇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6人,代表股份1,754,086,8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5.9873%。(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81,15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4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13人,代表股份72,930,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14人,代表股份117,573,49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4230%。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642,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13人,代表股份72,930,64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7436%。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议案一: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505,76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8%;反对7,526,9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91%;弃权1,054,1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6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92,4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2.7015%;反对7,526,98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019%;弃权1,054,113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966%。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议案二: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7,923,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486%;反对5,904,0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66%;弃权2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11,410,0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7578%;反对5,904,08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216%;弃权259,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06 %。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3.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7,176,3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060%;反对6,237,1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556%;弃权673,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384%。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4.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6,083,7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37%;反对7,552,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06%;弃权4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2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570,4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931%;反对7,552,582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4237%;弃权450,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0,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832%。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启飞 赵婉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fd6b983d-44cb-4b80-a689-d74ac6714678.PDF ─────────┬──────────────────────────────────────────────── 2026-06-24 16:44│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冀东”或“公司”)的常年 法律顾问,应金隅冀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金隅冀东水 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金隅冀东于 2026年 6月 24日召开的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并经见证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地点、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宇 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号财富金融中心 20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 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丨上海 SHANGHAI丨深圳 SHENZHEN丨香港 HONG KONG丨成都 CHENGDU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对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等的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 人,所持股份份数为 1,681,156,21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 3.2437%。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列于会议通知的议案均按照现场会议议程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方式进行 了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公司 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73b4899f-0b54-4e21-aa50-390f55681fc7.PDF ─────────┬──────────────────────────────────────────────── 2026-06-24 16:44│金隅冀东(000401):《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金隅冀东(000401):《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bfdf63e1-b4e6-4e0a-8e80-54eb02523e55.PDF ─────────┬──────────────────────────────────────────────── 2026-06-24 16:4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一、通知债权人原因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月 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2026 年 6 月 2 4 日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回购注销 23 名激励对 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70,300 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将相应减少。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2,658,216 ,778 股减少至2,656,146,478 股,注册资本将由 2,658,216,778 元减少至 2,656,146,478元。 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2,658,216,778 股与公司 2026 年 6 月 9 日披露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 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8)中“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 2,658,217,288 股”的差异 510 股为新增可转债转股,股本数量的变动情况以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数据 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公司债权人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 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 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一)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 请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人申报所需材料包括: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 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 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二)债权申报方式 债权人可以采取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采取邮寄、电子邮件方式进行债权申报的债权人需致电公司董事会秘 书室进行确认。联系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 层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2.申报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工作日 9:00-11:30,13:30-17:00)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室 4.电话:010-59512082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 “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9978cab2-4609-4ae8-b538-585368898217.PDF ─────────┬──────────────────────────────────────────────── 2026-06-09 16:36│金隅冀东(00040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本 │息兑付暨摘牌公告 ─────────┴──────────────────────────────────────────────── 特别提示: 1.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21冀东01 3.债券代码:149505 4.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年 6月 10日 5.本息支付日及摘牌日:2026年 6月 11日 6.计息期间:2025年 6月 11日至 2026年 6月 10日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21冀东 01、债券代码:149505.SZ )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支付自 2025年 6月 11日至 2026年 6月 10日期间的利息并支付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 便投资者及时领取本金及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名称为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1冀东 01 4.债券代码:149505 5.发行总额:10亿元 6.债券余额:7.85亿元 7.债券期限:债券的期限为 5年,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8.债券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 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9.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49%。 10.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 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交易、质押等操作。 11.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2.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1年 6月 11日。 13.付息债权登记日:本期债券的付息债权登记日将按照深交所和中证登的相关规定办理。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 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其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债权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4.付息日:2022年至 2026 年每年 6月 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2年至 2024年每年 6月 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5.本金兑付日:2026年 6月 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 券的兑付日为 2024年 6月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16.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 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7.担保情况: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8.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9.联席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二、本期债券还本付息概况 1.债权登记日及最后交易日:2026年 6月 10日 2.本息支付日及摘牌日:2026年 6月 11日 三、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21冀东 01”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49%,每 10张“21冀东 01”派发利息金额为人民币 24.90元(含税),兑付本金人 民币 1,000.00元,合计兑付兑息 1,024.9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本息金额合计为人 民币 1,019.92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 1,024.90元。 四、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0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本期债券持有人。在 2026年 6月 10日(含)前买入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2026年 6月 10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本金和利息。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 付)资金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 资金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摘牌安排 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摘牌。本期债券最后交易日为到期日前一交易日,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6月 10日收盘后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终止交易。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 26年第 5号),自 2026年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 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钰珵大厦 27层 联系人:高朋 电话:010-59941395 2.受托管理人: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五星路 201号浙商证券大楼 联系人:贾东霞 电话:010-6554632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4895e459-9f00-43b7-ac41-b24756f563b8.PDF ─────────┬──────────────────────────────────────────────── 2026-06-08 17:34│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 14: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 年 6月 24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8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凡是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8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层第二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3.00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程》的议案 4.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方案的议案 2.上述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提案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单独披露;第(二)项、第( 三)项提案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30 日、2026 年 6 月 9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股东登记方法 1.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 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 3.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须在 2026年 6 月 23日 17:00 前送达或发送至公司邮箱),信函或 邮件登记发送后请电话确认。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23 日(9:00—17:00,工作时间)。(三)登记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钰珵大厦 27 层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层董事会秘书室 2.联系人:郑正 敬昆 3.邮政编码:100020 4.联系电话:010-59512082 5.电子邮箱:zqb@jdsn.com.cn (五)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 相关事宜说明如下:(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 投票代码为“360401”,投票简称为“冀东投票”。 2.本次会议提案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2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6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25 年修订)》的规 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 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3.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http://wltp.cninfo. 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82ec0c56-7d79-48c6-9f61-9c50d90a4f84.PDF ─────────┬──────────────────────────────────────────────── 2026-06-08 17:33│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发行完成公告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开发行 2026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 年 3月 26 日召开 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 2025 年 4月 29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分别于 2025 年 3月 28 日和 2025 年 4月 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相关公告。 2026 年 3月,公司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6]MTN185 号)核准,公司获准发行面值不超 过30 亿元人民币的中期票据;《接受注册通知书》自出具之日起 2 年内有效。 公司2026年度中期票据(第一期)已于2026年6月5日完成发行,现将发行结果公告如下: 发行要素 名称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6 金隅冀东 MTN001 2026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代码 102682020 期限 3 年 起息日 2026 年 6月 5日 兑付日 2029 年 6月 5日 计 划 发 10 亿元 实际发行 10 亿元 行总额 金额 发 行 利 1.75% 发行价格 100 元 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fac7442-3b23-46f1-90b3-0e621ec9bb22.PDF ─────────┬──────────────────────────────────────────────── 2026-06-08 17:3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及履职情况,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日 三、薪酬方案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 70%。 (二)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享受任职津贴,因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或以职工身份领取薪酬的,以其实 际岗位和职务,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制度领取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未兼任公司其他职务、亦不以职工身份在 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结合其所任职位的职级、职责确定,按月发放。绩效薪酬依据公司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数据、个人 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目标完成情况等综合核定后发放。 (四)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高级管理人员因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考核情况 核算发放薪酬。除特别说明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及社会保险等费用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四、薪酬的止付追索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五、其他说明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止付追索、考核与调整等事宜,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执 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经合法程序修订后的相关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及公司最新的相关制度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07333974-19e3-4ed8-9efb-81fa2c8f71f3.PDF ─────────┬──────────────────────────────────────────────── 2026-06-08 17:31│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90f1fc3-e021-47da-8d67-6cb1bff30687.PDF ─────────┬──────────────────────────────────────────────── 2026-06-08 17:31│金隅冀东(000401):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核查意见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公司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相关资料 进行了审核,并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经审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事项符 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 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同意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事项。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fea7b65e-3356-4d24-b040-02b0a13c2fd8.PDF ─────────┬──────────────────────────────────────────────── 2026-06-08 17:31│金隅冀东(00040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应 参加表决董事九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九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公司 2025 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公司拟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并根据 公司权益分派实施情况对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董事、总经理魏卫东先生作为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由其他八名董事进行表决 。 表决结果:八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 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并调整回购价格的公告》。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因回购注销 2,070,300 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公司注 册资本减少2,070,300 元,注册资本将由 2,658,216,778 元减少至 2,656,146,478 元。基于公司注册资本的变化,将同步对《公司 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序号 修订前条款 修订后条款 2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有股 第二十一条 公司现有股份总数为 份总数为 2,658,216,778 股。 2,658,216,7782,656,146,478 股。公 公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 司的股本结构为:人民币普通股 通股 2,658,216,778 股。 2,658,216,7782,656,146,478 股。 除此之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不变。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该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审议《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七名董事回避了对该议案的表决 ,由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刘宇先生、丁培和先生进行表决。 表决结果:两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对该议案进行表决的董事不足 3 人,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上述第一项、第三项议案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e6b763e2-c48f-44c8-9671-6bd29f076c7b.PDF ─────────┬──────────────────────────────────────────────── 2026-06-08 17:30│金隅冀东(00040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 ─────────┴──────────────────────────────────────────────── 金隅冀东(000401):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c259dbb2-01eb-4e30-baaa-d7142c4776af.PDF ─────────┬──────────────────────────────────────────────── 2026-05-25 17:30│金隅冀东(000401):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金隅冀东(000401):金隅冀东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3b9c81ba-0605-4da4-b871-f422886fee27.PDF ─────────┬──────────────────────────────────────────────── 2026-05-25 15:56│金隅冀东(000401):金隅冀东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 ─────────┴──────────────────────────────────────────────── 金隅冀东(000401):金隅冀东2026年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5/7ab0ec85-056d-4e7f-b5a3-fc515e453a48.PDF ─────────┬──────────────────────────────────────────────── 2026-05-21 17:37│金隅冀东(000401):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2026 年 4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分配方案 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届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 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目前暂以 2026 年 5月 20 日总股本 2,658,217,235 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共计 265,821,723.5 元(含税),具体 以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准。 (二)公司于 2020 年 11 月 5日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25;债券简称:冀东转债)已于 2021 年 5 月 11 日起进入转股期,公司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每股分配金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公司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8 日)的总股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 0 股派发现金红利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本次权益分派,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9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注:根据 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20 元;持股 1 个 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0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未持有公司股份。 三、权益分派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8 日,除息日为 2026 年 5月 29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5 月 2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 年 5 月 29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304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256 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3 08*****855 北京国有资本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4 08*****440 中建材投资有限公司 5 08*****512 芜湖信达降杠杆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 月 20日至登记日:2026年 5 月 28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前,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3.01 元/股,根据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条款,公 司本次实施 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后,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13.01-0.10=12.91 元/股 调整后的冀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12.9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6 年 5 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具体详见公司 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 七、有关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号钰珵大厦 27层 咨询联系人:李银凤 郑正 咨询电话:010-59512082 传真电话:010-58256630 八、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ca432007-b5ff-4889-a59f-88533e7db4a5.PDF ─────────┬──────────────────────────────────────────────── 2026-05-21 17:36│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证券代码:000401 证券简称:金隅冀东 债券代码:127025 证券简称:冀东转债 调整前转股价格:13.01 元/股 调整后转股价格:12.91 元/股 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6 年 5 月 29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0]2416 号”批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于2020 年 11 月 5 日公开发行了 2,820.00 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 元,发行总额 282,000.00 万元。经深 交所“深证上〔2020〕1166 号”文同意,公司 282,000.00 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于 2020 年 12 月 2 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 简称“冀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25”。 根据《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当公司发生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或配股、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使公司 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 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 利,P1 为调整后转股价。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上刊 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 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的 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转 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关 规定来制订。 二、历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一)第一次调整 2021 年 4 月 20 日,公司 2020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 2020 年末总股本 1,347, 522,914 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5.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 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5.78-0.5=15.28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 5.28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1 年 6月 2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二)第二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065,988,043 股, 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12.78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1 年 12 月 1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1 ,413,653,151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5.28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2.78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7540 66(即:1,065,988,043 股/1,413,653,151 股)。P1=(15.28+12.78×0.754066)/(1+0.754066)=14.2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 格自 2021 年 12 月 16日起生效。 (三)第三次调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吸收合并金隅冀东水泥(唐山)有限责任公司并募集配套资金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61 号)的核准,公司向 13 名投资者合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 178,571,428 股,每股发行价 格为人民币 11.20 元,新增股份已于 2022 年 1月 14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以发行前公司总股本 2 ,479,641,399股为计算基准,计算如下:P0 为调整前转股价 14.21 元/股,A 为增发新股价 11.20 元/股,k 为增发新股率 0.0720 15(即:178,571,428 股/2,479,641,399 股)。P1=(14.21+11.20×0.072015)/(1+0.072015)=14.01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 自 2022 年 1月 14 日起生效。 (四)第四次调整 2022 年 4 月 19 日,公司 2021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实施时股权登记 日的股本总额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7.5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资本。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4.01-0.75= 13.26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26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2 年 5月 27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五)第五次调整 2023 年 4 月 25 日,公司 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以分配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 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的股本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5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 资本。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回购专户中的股票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如在权益分 派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由于股份回购、可转债转股等原因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根据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公司调整了“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P1=P0-D=13.26 元/股 -0.15 元/股=13.1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1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 年 5 月 31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 (六)第六次调整 2025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以分配方 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剔除 2,658 万股回购股份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 结合上述规则,公司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如下:P1=P0-D=13.11元/股-0.10 元/股=13.01 元/股,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3.01 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 年 6月 26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原因及结果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拟以分配 方案未来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数为基数,每 10 股拟派发现金红利 1.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 6-035)。结合上述规定,公司将调整“冀东转债”转股价格,具体调整如下:转股价格调整公式:P1=P0-D,其中:P0 为调整前转 股价 13.01 元/股,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0.10 元/股,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1=P0-D=13.01 元/股-0.10 元/股=12.91 元/股, 即调整后的转股价格为 12.91 元/股。 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6 年 5月 29 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b3587d29-de31-4fad-80bc-827103aaf2ae.PDF ─────────┬──────────────────────────────────────────────── 2026-05-07 16:10│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审议情况 为满足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鞍山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 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鞍山公司提供融资担保 10,000 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3 月 27 日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发布的《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3)。 (二)担保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续签最高额度保证合同,按照持股比例为鞍山公司在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贷款提供最高 额保证担保,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500 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董事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许利 注册地点:鞍山市立山区红塔街 18 号 注册资本:30,0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 年 7 月 26 日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水泥、水泥制品、矿渣粉制造、销售;道路货物运输:普通货运;矿渣、钢渣、粉煤灰等原材料和混凝土 经销;水泥生产技术咨询、服务、开发、转让、培训。(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持有鞍山公司 50%的股权,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持有鞍山公司 50%的股权。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北京市人民政府 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鞍钢集团众元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鞍山公司资产总额为 44,549.76 万元,负债总额为 19,753.37 万元,净资产为 24,796.39 万元 ;2025 年度,鞍山公司营业收入 23,377.95 万元,利润总额为 135.76 万元,净利润为 29.41万元。(经审计)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日,鞍山公司资产总额为 46,919.26 万元,负债总额为 23,395.69 万元,净资产为 23,523.57 万元, 营业收入 5,065.55万元,利润总额为-1,697.08 万元,净利润为-1,272.81 万元。(未经审计) 鞍山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对外担保、抵押、重大诉讼与仲裁事项。 三、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合同名称:《最高额保证合同》 债权人: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 保证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担保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担保范围:本合同项下保证担保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全部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 约金、赔偿金、判决书或调解书等生效法律文书迟延履行期间应加倍支付的债务利息、债务人应向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支付的其他 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杂费、国外受益人拒绝承担的有关银行费用等)、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为实现债权与担保 权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 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以及在主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撤销的情况下债务人应向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赔偿的全部损失。 主合同项下的债权、利息、费用或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的任何其他债权的实际到期时间即使超出债权确定期间,仍然属于本最 高额保证的担保范围。 本合同项下的最高担保额为尚未受偿的本金余额,如按照上述担保范围计算后的债权数额超过最高担保额的,仍然属于最高额保 证的担保范围。 担保期间:1.本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为自主合同项下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止。2.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与债 务人就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后,保证期间至展期协议重新约定的最后到期的债务履行期限届 满之日后三年止。3.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至债务提前到 期之日后三年止。若主合同项下的债务分期履行,则对每期债务而言,保证期间均至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后三年止。 合同的生效条件:合同经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加盖公章及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 字或加盖公章后生效。 四、董事会意见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本次为鞍山公 司提供担保的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董事会审议程序。 (二)鞍山公司资产质量良好,生产经营情况正常,本次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 39,296.45 万元(不含本 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 1.43%。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 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e3405059-b6c6-41f4-b707-23638144c5c1.PDF ─────────┬──────────────────────────────────────────────── 2026-04-30 00:00│金隅冀东(000401):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作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隅冀东”或“公司”)的常年 法律顾问,应金隅冀东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统称“有关法律”)及《金隅冀东水 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金隅冀东于 2026年 4月 29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 “本次会议”)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核查《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 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并经见证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中所告知的时间 、地点、方式一致,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宇先生主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人员资格 海问律师事务所 HAIWEN & PARTNERS 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 5号财富金融中心 20层(邮编 100020)Address:20/F, Fortune Financial Center, 5 Dong San Huan Central Road, Chaoyang District, Beijing 100020, China电话(Tel): (+86 10) 8560 6888 传真(Fax):(+86 10) 8 560 6999 www.haiwen-law.com 北京 BEIJING丨上海 SHANGHAI丨深圳 SHENZHEN丨香港 HONG KONG丨成都 CHENGDU 根据对出席本次会议的公司股东的证券账户卡、身份证、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件或证明、股东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明 等的查验,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所持股份份数为 1,681,156,215,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3.24 37%。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列于会议通知的各项议案均按照现场会议议程逐项进行了审议并采取现场投票 方式进行了表决,按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了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统计数 据;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e360946-22b8-4097-a005-1ae4da1aa411.PDF ─────────┬──────────────────────────────────────────────── 2026-04-30 00:00│金隅冀东(000401):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9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9:25,9:30—11:30,13:00 —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27号钰珵大厦27层第二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主持人:董事长刘宇先生 5.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4人,代表股份1,747,603,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65.7434%。(1)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1,681,156,21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2437%;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1人,代表股份66,447,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7%。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22人,代表股份111,090,30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1791%。 (1)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44,642,85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794%; (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21人,代表股份66,447,4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97%。 3.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会议。 二、会议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617,4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3%;反对1,660,1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50%;弃权3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8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104,1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2121%;反对1,660,197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945%;弃权326,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35 %。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2.关于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621,1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66%;反对1,641,49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9%;弃权34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95%。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3.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760,0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45%;反对1,625,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30%;弃权2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2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9,246,6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04%;反对1,625,95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36%;弃权2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4.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2025年度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512,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804%;反对1,842,1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54%;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4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999,3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178%;反对1,842,15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583%;弃权248,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40%。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5.关于公司对沈阳冀东水泥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374,7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25%;反对1,892,2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083%;弃权336,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193%。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6.关于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745,306,9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86%;反对1,926,0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02%;弃权3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021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8,793,55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9325%;反对1,926,05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338%;弃权37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9,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7%。 该议案获得本次会议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徐启飞 赵婉宇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资格以及表决 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北京市海问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2996512f-f640-47b5-9db3-4f1a68502ba8.PDF ─────────┬──────────────────────────────────────────────── 2026-04-30 00:00│金隅冀东(00040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2026年4月) ─────────┴──────────────────────────────────────────────── (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 机制,充分调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股东、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利益的协同共享,依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董事,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所称的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总法律顾问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薪酬方案及其他薪酬事项依照证券监管机构规定予以披露。 第四条 薪酬管理原则 (一)公平与竞争力相统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所属行业、规模及业绩相适应,同时兼顾市场薪酬水平; (二)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风险、责任相一致,薪酬水平与业绩考核结果、岗位职责紧密挂钩; (三)短期激励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确保公司主营业务和经营业绩持续增长,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和薪酬事项,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和薪酬事项,并向股东 会说明。 第六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具体工作,其主要职责包括: (一)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二)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1.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执行部 门,主要职责为: (一)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负责其薪酬核算、发放及调整。 (二)具体组织开展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调研工作。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九条 薪酬结构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主要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及中长期激励收入三部分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70%。 第十条 基本薪酬 基本薪酬是指向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放的固定基本工资,主要依据个人岗位的相对价值、所承担的责任和风险、任职能力、工 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第十一条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是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绩效考核结果相挂钩的浮动收入,体现个人完成年度或一定时期内经营计划和目标的情况 ,按考核结果执行。绩效薪酬包括年度绩效、任期绩效和特殊嘉奖。 第十二条 中长期激励收入 公司可根据发展需要,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中长期激励机制,促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 公司长期利益绑定。中长期激励方案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并按照监管要求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按月支付,除此以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因出席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行使职权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四条 非独立董事兼任公司其他职务或以职工身份领取薪酬的,按照公司薪酬管理、绩效管理等相关制度执行,不另行发放 董事津贴。未兼任公司其他职务、亦不以职工身份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 准的除外。 第四章 薪酬兑现与管理 第十五条 薪酬兑现方式 基本薪酬:按月按标准支付。 绩效薪酬:绩效薪酬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在绩效考核结束后的约定时间内发放。公司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 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第十六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领取地方政府奖励、兼职取酬、福利及津补贴等,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或岗位在任期内发生变动的,其绩效薪酬按照任职时限(以月份计算)相应调整。因个人 原因离职,不再兑现当期及剩余年度年度绩效和任期绩效。 第十八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无法正常履职的,根据病休期的时间长短确定是否扣减绩效薪酬。 第十九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为税前收入,应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企业(职业)年金的个人 缴费部分由公司代扣代缴,各项缴费工资基数按所在地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公司应当按照监管要求,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相关信息。薪酬信息披露应当真实、准确、 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较大,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第五章 责任追究与止付追索 第二十一条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重大决策失误、重大安全生产与质量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事故、重 大违纪事件、重大不稳定事件等,给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或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第二十二条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导致超发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公司有权将超发部分追索扣回: (一)财务会计报告存在错误记载或重大遗漏,导致考核结果失真,经审计后考核结果发生调整的; (二)因岗位变动调离企业、离职或退休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违反规定,受到党纪政务处分应依法追索扣回的; (三)其他超发薪酬应进行追索扣回的。 第二十三条 超发薪酬优先从任期尚未兑现的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中扣回;存在本任期未扣回部分的,顺延至下一任期或 之后年度扣回;因岗位变动调离企业、离职或退休等情况无法继续扣回薪酬的,应以现金形式交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办法若与日后发布的最新 法律、法规和规章存在冲突,则以最新的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同步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e6ab72-f6c9-45e3-be08-943dc7c5f6f4.PDF ─────────┬──────────────────────────────────────────────── 2026-04-30 00:00│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b50b504-f44c-429f-a5a2-7210936e7ab6.PDF ─────────┬──────────────────────────────────────────────── 2026-04-30 00:00│金隅冀东(000401):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17 日以专人送达和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了关于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的通知,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名,实际出席董 事九名,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刘宇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对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金隅冀东水泥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 二、审议并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 表决结果:九票同意 零票反对 零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公告》。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上述第一项、第二项议案经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核无异议后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c50f21a-c64d-4cb3-9c66-7dfe462d4dcd.PDF ─────────┬──────────────────────────────────────────────── 2026-04-30 00:00│金隅冀东(00040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 号)的规定。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 部控制的审计机构,该议案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 1993 年 2 月成立的沪江德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02 年更名为德 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 2012 年 9 月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德勤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黄浦区延 安东路 222 号 30 楼。 德勤具有财政部批准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并经财政部、中国证监会批准,获准从事 H股企业审计业务。德勤已根据财政部 和中国证监会《会计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文件的规定进行了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德勤过去二十多年 来一直从事证券期货相关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德勤首席合伙人为唐恋炯先生,2025 年末合伙人人数为 214 人,从业人员共 6,133 人,注册会计师共 1,161 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270 人。 德勤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33.5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 6.60 亿元。德勤为 61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4 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1.97 亿元。德勤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德勤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 司中与公司同行业客户共 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德勤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相关规定。德勤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 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德勤及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以及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纪律处分;德勤曾受到行政处 罚一次,受到行政监管措施一次,受到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措施两次;十七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一次,两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 监管措施各一次,四名从业人员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一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事项并不影响德勤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 务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欣女士自 2007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自 2020 年加入 德勤。200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董欣女士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 5 份。董欣女士自 2 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郑群女士自 2000 年加入德勤,长期从事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1999 年注册为注册会计 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曾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并担任项目合伙人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具备相应专业胜 任能力。郑群女士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邱丰泽先生自 2016 年加入德勤,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019 年注册 成为注册会计师,现为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会员。邱丰泽先生自 2025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以上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未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 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德勤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 年度审计收费是按照审计服务范围、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审计服务需投入的审计人员数量和 工作量等因素确定。2026 年度审计费用总价 318 万元,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223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95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德勤具 备相应的资质条件和经验,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执业,重视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及相关内控制度,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 、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同意续聘德勤为公司 2026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 (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九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德勤 为公司 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续聘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纪要; (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8002a0a0-b36c-440b-9408-c4fbf3c5b9c7.PDF ─────────┬──────────────────────────────────────────────── 2026-04-20 16:08│金隅冀东(000401):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2026年付 │息公告 ─────────┴──────────────────────────────────────────────── 特别提示: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现已更名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债券简称:24 冀东 01,债券代码:148703)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2026年 4 月 21日,凡在 2026 年 4 月 21 日(含)前买 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4月 21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将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支付自 2025 年 4 月 22 日至2026年 4 月 21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3.债券简称:24 冀东 01 4.债券代码:148703 5.债券余额:10.00 亿元 6.期限:5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2.44% 8.还本付息方式: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4年 4 月 22 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付息日为 2025 年至 2029 年每年的 4 月22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 为 2025年至 2027 年每年的 4 月 22 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 息)。 11.兑付日:本期债券兑付日为 2029 年 4 月 22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7 年 4月 2 2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2.选择权条款: (1)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 发行人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3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 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30 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 权,则本期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2)回售选择权: 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的投资 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 3 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13.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4.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15.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6.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2024年 4 月 22 日至 2027 年 4 月 21日)的票面利率为 2.44%。每 10张“24冀东 01”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 币 24.4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9.52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 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4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除息日、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6 年 4 月 21 日 2.除息日:2026年 4 月 22 日 3.付息日:2026年 4 月 22 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4 月 22日 5.下一付息周期票面利率:2.44% 四、债券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4 月 21 日(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 体“24冀东 01”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 26 年第 5 号)的规定,自 2026 年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 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中路 27 号钰珵大厦 27层 联系人:高朋 电话:010-59941395 2.受托管理人:第一创业证券承销保荐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6 号卓著中心 10 层 联系人:毛志刚、宋海莹 电话:010-6321200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a4ce3a7-5657-4097-aaea-795b155a6f1a.PDF ─────────┬──────────────────────────────────────────────── 2026-04-01 15:46│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2026年第一季度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7fc3447d-c962-43b7-8e54-c1f9288b8691.PDF ─────────┬──────────────────────────────────────────────── 2026-03-27 00:41│金隅冀东(0004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金隅冀东(000401):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d038bb2-7e33-4d1d-8ca4-4959af45ca61.PDF ─────────┬──────────────────────────────────────────────── 2026-03-26 22:27│金隅冀东(0004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1741e50-e542-4fe6-bf98-61bfe1ee1d5f.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e6bc3e65-f3f9-424f-b8d0-05b4b245bf96.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40bc905d-e378-41bd-9c6e-1f20ff2d0c16.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履职情况评估及其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经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 月23 日召开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德勤华永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并对德勤华永的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及聘任程序 1.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 年 11 月 20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延安东路 222 号 30楼 首席合伙人:唐恋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德勤华永合伙人(股东)214 人,注册会计师 1,161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人数超过 270 人。德勤华永 2024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 38.93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33.52亿元。 德勤华永为61家上市公司提供2024年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 1.97 亿元,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主要行业为制造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其中,提供审计服务的制造业上市公司共 24 家。 2.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1 月23 日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 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用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董事会审议《关于聘任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前,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全票通过。 (二)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德勤华永对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 金情况、2025 年度涉及关联财务公司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德勤华永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 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 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德勤华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德勤华永针对公司的业务和战略制定有针对性的审计方案,基于关键要素指标设定重要性标准、基于持续沟通和反馈实施审计工 作。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德勤华永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认为德勤华永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能够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 业道德规范;能够规范实施审计程序,积极、主动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保持充分有效的沟通;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 发表审计意见客观、公正,能够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公司实际经营情况。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年审会计师的监督情况 (一)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 月 7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就选聘德勤华永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进行审议,同时对德勤 华永的资质,服务能力及审计经验等方面进行了审核,审计委员会对此次选聘无异议; 2.2026 年 1 月 23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汇报 ,就审计范围、审计周期与时间安排、重要审计事项、审计团队人员配备等问题进行了沟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本次年度审计安排 无异议; 3.2026 年 3 月 25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听取了德勤华永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结果的汇报,审 计与风险委员会就审计结果无异议;同日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 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履职情况评价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议事规则 》的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风险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 责。 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f59c399b-d9f4-42af-8f99-dea4b0eace2b.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80d56cf-2ca5-4b05-a600-91dedc816193.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公司董事会2025年度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9e4ad7a5-39c0-4ac3-9e9a-087d2077c6e1.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8952355e-b59b-4c4e-b76e-18f88598ece9.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与北京金隅财务有限公司2026年金融业务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eecee4b-e163-40e1-9563-cc982ab104b4.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 金隅冀东(00040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cecfc779-5365-4ff1-9f77-ddb9e1c64598.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金隅冀东(000401):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7cbfb0b9-8f92-4e4b-ae7b-8431810be98c.PDF ─────────┬──────────────────────────────────────────────── 2026-03-26 22:22│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 金隅冀东(000401):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5b749611-69af-44e2-82e5-d22d93e3745b.PDF ─────────┬──────────────────────────────────────────────── 2026-03-26 22:21│金隅冀东(00040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2026年3月) ─────────┴──────────────────────────────────────────────── (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批准)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健全金隅冀东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提高董事会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确保公司发展 战略规划的合理性与投资决策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 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议事规则。 第二条 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并对董事会负责。 战略委员会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推进公司法治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及可持续发展相 关工作。 第三条 公司内设的战略发展部门等相关部门负责战略委员会决策的信息收集、议题编制等工作,董事会秘书室负责日常工作联 络和会议组织安排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战略委员会成员由七名董事组成。 第五条 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董事长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 第七条 战略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 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经董事长提议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可对委员会委员在任期内进行调整。 第八条 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若干名行业技术专家作为战略委员会咨询委员。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对以下事项进行研讨、论证,并提出建议: 1.在充分调查研究和信息收集、科学分析预测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研究并提出公司发展目标,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2.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年度投资及融资计划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3.发行股份等权益融资、重大资产重组以及需要提交股东会批准的资产或股权的收购与出售(不含关联交易)在提交董事会审议 前先由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进行研究并提出明确的意见或建议; 战略委员会履行上述职责的方式为向董事会提交论证意见,供董事会审议相关提案时参考。该意见属论证性质,并不单独构成提 案,董事会亦不对该意见单独做出决议。 (二)研究国家有关政策,向董事会提出公司在发展战略和投融资方面的建议; (三)掌握董事会相关重大决议事项的落实情况; (四)推进公司法治合规管理体系建设,预防公司重大法律合规风险,承担有关法治合规建设及依法治理的其他职责; (五)监督和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公司可持续发展工作; 2.建设公司可持续发展管理体系; 3.识别和研究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关风险和机遇; 4.审批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及规划; 5.审议可持续发展报告; 6.组织推动可持续发展利益相关方沟通; 7.组织开展重大社会责任工作。 (六)指导和监督由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ESG业务领导层落实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部署,由其指挥和推动由各部门组成的ESG业务 工作层落实可持续发展相关工作任务,战略委员会听取工作汇报并提出意见; (七)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相关议案需要股东会批准的,应按照法定程序提交股东 会审议。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一条 提案的提出和接收程序: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审查提案人是否符合提案资格和提案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并向董事长报告; (二)提案资格、提案形式和提案内容符合《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以及本规则、公司其他相关规 定的,提案和所附资料转交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三)不符合相关规定的,退回提案人并说明理由。 公司战略发展部门负责准备和提供会议所议有关战略及投资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财务部门负责准备和提供有关融资事项所需的 相关资料,合规管理部门负责准备和提供会议所议有关合规管理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董事会秘书室负责组织提供会议所议有关可持 续发展事项所需的相关资料。上述部门应当配合委员会联络有关部门(包括委员会在议事过程中聘请的公司有关专家或者社会专家、 学者及中介机构)。 第十二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提案人提报的提案召开会议,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提交董事会审批。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 战略委员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召开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 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主任委员既不履行职责,也不委托其他委员代行其职责的,半数以上委员可选举出一名委员代行主任 委员职责,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知原则上应书面通知,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委员会会议的,不受上述通知时限及通知方式的限制,可以随 时通过电话或者其他口头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但召集人应当在会议上作出说明。 第十四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 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五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投票表决或通讯表决。 第十六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但非委员董事对会议议案没有表 决权。 第十七条 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八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室保存。 第十九条 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 本议事规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本议事规则自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7/004c33bd-745c-4e15-a253-95cc579fa57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30│金隅冀东: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518.PDF ─────────┬──────────────────────────────────────────────── 2026-03-27│金隅冀东: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7/1225038530.PDF ─────────┬──────────────────────────────────────────────── 2025-10-29│金隅冀东: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4694.PDF ─────────┬──────────────────────────────────────────────── 2025-08-28│冀东水泥: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647.PDF ─────────┬──────────────────────────────────────────────── 2025-04-30│冀东水泥: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1647.PDF ─────────┬──────────────────────────────────────────────── 2025-03-28│冀东水泥: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8/1222928055.PDF ─────────┬──────────────────────────────────────────────── 2024-10-30│冀东水泥: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9078.PDF ─────────┬──────────────────────────────────────────────── 2024-08-31│冀东水泥: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1855.PDF ─────────┬──────────────────────────────────────────────── 2024-04-27│冀东水泥: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462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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