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2 金 融 街 更新日期:2025-04-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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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6 │金 融 街(00040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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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5 │金 融 街(000402):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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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14 │金 融 街(000402):关于“22金街01”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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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14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2金街01)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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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8:15 │金 融 街(000402):关于对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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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8:15 │金 融 街(000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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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02 │金 融 街(000402):关于“22金街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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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6:31 │金 融 街(000402):关于“22金街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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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 16:13 │金 融 街(000402):关于“22金街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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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3 17:10 │金 融 街(000402):关于出售惠州喜来登酒店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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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6│金 融 街(000402):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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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 2025 年 4 月 3 日上午 9:00 在北京市西城区
金城坊街 7 号公司 11 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5 年 3 月 31 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
通知和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监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监事会成员及相关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事长杨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
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 5 票赞成、0 票反对、4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 2025 年
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杨扬先生、白力先生、魏星先生、袁俊杰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 2025 年度与金融街集团及关联人(以下简称“关联法人”)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金额不超过 41,
566 万元,其中,公司及各子公司支付给关联法人的金额不超过 31,060 万元,公司及各子公司收取关联法人的金额约为 10,506 万
元。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的《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5 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二、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的议
案;
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的参股公司,持股比例为 30%,公司副总经理
李亮先生自 2017 年 12 月19 日至 2024 年 9 月 2 日担任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
规定,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自 2017 年 12 月 19日至 2025 年 9 月 2 日期间属于公司关联方,该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董事会同意公司下属子公司北京金融街房地产顾问有限公司、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体育活动中心、北京市慕田峪长城旅
游服务有限公司与北京武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向其收取销售代理费、培训费和服务费等费用,关联交易总金额约为
3,627 万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三、 以 8 票赞成、0 票反对、1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发生关联交易
的议案;
公司关联董事王义礼先生在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公司 15.68%的股份,同时公司董事王义礼先生担任和谐健康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关联人。
董事会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向其支付补充医疗保险费,收取住宿、餐饮、会议活
动等费用,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 234.25 万元,其中,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支付给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额不超过 228.75
万元,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收取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的金额约为 5.50 万元,并签署相关协议。授权公司经理班子办理相关事宜
。
本次董事会召开前,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该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将该事项提
交董事会审议。
四、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成立苏州金融街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的议
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 100万元(认缴,以最终完成实缴为准)成立苏州金融街商
业管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工商核定为准),持股比例 100%。
五、 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4b673105-215c-4a3f-9150-87c1f4d5a3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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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8:15│金 融 街(000402):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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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街(000402):公司与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人2025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10a5cae7-fe6d-4261-93c4-b070998637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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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14│金 融 街(000402):关于“22金街01”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暨摘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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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22 金街 01”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2025 年 2 月 14 日至 2025 年 2 月 18日)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
5 年 3 月 28 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2 金街 01”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11,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1,100,000,000元(不含利息),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0 张。
本次回售为全额回售,实施完毕后,“22 金街 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摘牌日为 2025 年 3 月 28 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4a6eefb4-d362-46a0-8433-b78c4e1b58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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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6 17:14│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2金街01)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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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2金街01)2025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6/8347c0d9-9f82-471e-bffb-5a632526807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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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8:15│金 融 街(000402):关于对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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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调剂事项概述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
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75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
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自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
子公司担保额度为 75亿元,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
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和上述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减人民币 9.5亿元,
同时将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调增人民币 9.5亿元。
调剂完成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65.5亿元,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担保额度为 9.5亿元,合计担保额度总额仍为人民币 75亿元。本次内部调剂符合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关于总担保额度内的调剂要求
。
二、本次内部调剂担保额度的用途
本次调剂额度用于向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其最近一期经审计和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分
别为 29.51%和 29.97%,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的《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6ef91342-c625-410b-82eb-dd6795b579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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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8:15│金 融 街(000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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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不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9.5
亿元。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4 年 5 月15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公司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
二个月,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75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12 日和 2024
年 5 月 16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2024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债务融资提供
担保的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根据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可调剂至资产负债率 7
0%以下的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将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减为 65.5 亿元,将资产负债率 70%
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调增为 9.5 亿元,合计担保额度总额仍为人民币 75 亿元。具体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
的《关于对公司担保额度进行内部调剂的公告》。本次担保金额 9.5 亿元,在调剂后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
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7.9 亿元,公司为资产负债率 70
%以下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9.5 亿元。公司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累计使用 17.4 亿元,剩余
57.6 亿元未使用,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的名称 北京金晟恵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9 年 01 月 21 日
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3 号 B1-3
法定代表人 邵宏君
注册资本 柒亿伍仟壹佰万元整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投资管理、物业管理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金融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4 年 9 月 30 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04,474.14 204,566.53
负债总额 60,348.93 61,303.38
或有事项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44,125.21 143,263.15
2023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 1-9 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021.15 1,930.57
利润总额 2,292.36 850.59
净利润 1,719.27 637.94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西城支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已实际提取的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中华人民共
和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由债务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全保险费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
等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保证合同期限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支持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被担保对象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
对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0 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
北京金晟惠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9.5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参股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24.79亿
元;公司经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50.48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4.05%,其中对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2.0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58%。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4/921f5cdc-9003-493b-a306-e9213b0282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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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4 16:02│金 融 街(000402):关于“22金街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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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22 金街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3.16%,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1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2.65%。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5 年 3 月 25 日至 2025 年 3 月 27 日(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 年 5 月 12 日。
7、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2金街 03”。截至 2025 年 3 月 21 日,“22 金街
03”的收盘价为 100.1284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回售撤销期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5 年 4 月 1日(仅限交易日)。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年(2022年 5月 11日至 2025年 5月 10 日)票面利率为 3.16%,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年固定不变;在存
续期第 3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票面利率 51 个基点,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2.6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
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兑付 每张派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日 (%) 划面值 本金额 息金额 兑付额
(元) (元) (元) (元)
1 派息 2022-5-11 2023-5-11 3.16 100 0 3.16 3.16
2 派息 2023-5-11 2024-5-11 3.16 100 0 3.16 3.16
3 派息 2024-5-11 2025-5-11 3.16 100 0 3.16 3.16
4 派息 2025-5-11 2026-5-11 3.16 100 0 3.16 3.16
5 全部 2026-5-11 2027-5-11 3.16 100 100 3.16 103.16
兑付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兑付 每张派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日 (%) 划面值 本金额 息金额 /兑付额
(元) (元) (元) (元)
1 派息 2022-5-11 2023-5-11 3.16 100 0 3.16 3.16
2 派息 2023-5-11 2024-5-11 3.16 100 0 3.16 3.16
3 派息 2024-5-11 2025-5-11 3.16 100 0 3.16 3.16
4 派息 2025-5-11 2026-5-11 2.65 100 0 2.65 2.65
5 全部 2026-5-11 2027-5-11 2.65 100 100 2.65 102.65
兑付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5年 3月 25日至 2025年 3月 27日(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元的整数倍
且不少于 100元。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
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5 年 5 月 12 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
兑付。
7、本次回售可以进行撤销,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5 年 3 月 26 日至 2025年 4 月 1 日(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
回售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回售相关指令处理顺序依次为:撤销回售申
报指令、回售申报指令。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5年 5月 12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4 年 5 月 11 日至 2025 年 5 月 10 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3.16%,每 10 张“22 金街 03”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6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28 元;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1.6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
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传真:010-56160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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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6:31│金 融 街(000402):关于“22金街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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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22 金街03”(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3.16%,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51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2.65%。
2、根据《募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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