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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2(金 融 街)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402 金 融 街 更新日期:2026-06-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6-15 18:28 │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 ├─────────┼──────────────────────────────────────────────┤ │2026-06-12 17:46 │金 融 街(000402):2026-062:公司关于“23金街07”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 ├─────────┼──────────────────────────────────────────────┤ │2026-06-12 17:46 │金 融 街(00040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金街07”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6-12 17:46 │金 融 街(000402):2026-063:公司公司债券(23金街07)2026年付息公告 │ ├─────────┼──────────────────────────────────────────────┤ │2026-06-11 18:04 │金 融 街(0004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1 18:04 │金 融 街(00040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 │2026-06-11 18:01 │金 融 街(00040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0 17:12 │金 融 街(000402):2026-059:公司关于“23金街05”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 ├─────────┼──────────────────────────────────────────────┤ │2026-06-03 20:32 │金 融 街(000402):2026-058:公司债券(22金街06)2026年付息公告 │ ├─────────┼──────────────────────────────────────────────┤ │2026-05-21 19:26 │金 融 街(000402):2026-057:关于“23金街05”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 └─────────┴──────────────────────────────────────────────┘ ─────────┬──────────────────────────────────────────────── 2026-06-15 18:28│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了中期票据 26 金融街MTN002,现将发行申购、配售情况公告如下: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要素 名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简称 26金融街MTN002 司 2026年度第二期中 期票据 代码 102682162 期限 3+2年 起息日 2026年 6月 12日 兑付日 2031年 6月 12日 计划发行总额 185,000 实际发行总额 185,000 (万元) (万元) 发行利率(%) 2.70 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1 合规申购金额 216,500 (万元) 最高申购价位 2.90 最低申购价位 2.40 (%) (%) 有效申购家数 11 有效申购金额 204,500 (万元)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自营资金获配情况 承销商角色 承销商 自营资金获配规 自营资金获配规模 模(万元) 占当期发行规模比 例(%)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0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00 20 经核查确认,本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 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本公司不存在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80b40d5-0f7f-4c1e-96c1-c22c314a6baf.PDF ─────────┬──────────────────────────────────────────────── 2026-06-12 17:46│金 融 街(000402):2026-062:公司关于“23金街07”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23 金街 07”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 6 年 6 月 16 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 金街 07”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8,200,000.0 0 张,回售金额为 82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本次撤销回售后,剩余未回售 债券数量为 1,800,000.00 张。 本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本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 交易终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 8,200,000.00 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 约定以及承诺的要求,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05b6f23-1aa7-443d-8b25-32010a6684f3.PDF ─────────┬──────────────────────────────────────────────── 2026-06-12 17:46│金 融 街(00040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金街07”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金 融 街(00040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金街07”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2d93f8d-0d74-48a8-ab5e-c3bbfdfce274.PDF ─────────┬──────────────────────────────────────────────── 2026-06-12 17:46│金 融 街(000402):2026-063:公司公司债券(23金街07)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金街 07 ,债券代码:148333)将于2026 年 6 月 16 日支付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到 2026 年 6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凡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6 月 1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16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将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支付自 2025年 6 月 16 日到 2026 年 6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金街 07(148333)。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0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前 3年票面利率为 3.14%。根据发行人发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3 金街 07”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后 2年票面利率为 2.80%。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2023 年 6 月 16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1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8 年 6 月 1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6年 6月 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23 金街 07”的票面 利率为 3.14%,每 1 手“23 金街 07”(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1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4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5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80%。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金街 07”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鸣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0d5c6e8-6d8d-4498-a8a0-77a3a0ba19f8.PDF ─────────┬──────────────────────────────────────────────── 2026-06-11 18:04│金 融 街(0004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30 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6月 26日、6月 29 日(9:00~11:30,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3:4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95405c2-4eb4-4744-8767-2872c064dfcb.PDF ─────────┬──────────────────────────────────────────────── 2026-06-11 18:04│金 融 街(00040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为完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部非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 依法合规性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 外部竞争性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与市场对标,以行业中同一竞争组别公司薪酬水平为重要参考,按照薪酬水平与业绩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确定; (三) 内部公平性 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贡献与价值付酬,体现不同岗位价值内部公平性;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 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实现有效激励与风险约束的平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包括薪酬确定的依据和具体构成,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制定。董事薪酬方 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领取其他任何报酬;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 (四)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五)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任期考核方案等执行。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一)根据本办法确定的管理原则,按照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和贡献确定其薪酬标准。薪酬水平 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可以根据市场水平调整; (三)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绩效评价与薪酬发放 第八条 绩效评价 (一)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工作由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组织实施,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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