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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2(金 融 街)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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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402 金 融 街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5 16:56 │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3金街10)2026年付息公告 │ ├─────────┼──────────────────────────────────────────────┤ │2026-07-14 18:18 │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3 17:16 │金 融 街(0004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6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 ├─────────┼──────────────────────────────────────────────┤ │2026-07-02 16:30 │金 融 街(000402):2026-073:公司关于“23金街07”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 ├─────────┼──────────────────────────────────────────────┤ │2026-07-01 00:00 │金 融 街(0004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01 00:00 │金 融 街(000402):金融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16:12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 │2026-06-30 16:12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 │2026-06-26 15:45 │金 融 街(000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 ─────────┬──────────────────────────────────────────────── 2026-07-15 16:56│金 融 街(000402):公司债券(23金街10)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金街 10 ,债券代码:148378)将于2026 年 7 月 17 日支付自 2025 年 7 月 17 日到 2026 年 7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6 日,凡在 2026 年 7 月 1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7 月 1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3 年 7 月 17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 将于 2026 年 7 月 17 日支付 2025年 7 月 17 日到 2026 年 7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 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金街 10(148378)。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20 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为 7 年期,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3.68%。 7、起息日:2023 年 7 月 17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7 月 1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30 年 7 月 1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8年 7月 1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五期)(品种二)发行结果公告》,“23 金街 10”的票面利率为 3.68%,每 1手“23 金街 10”(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8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 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4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 每手(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6.8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7 月 16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7 月 17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7 月 17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7 月 17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68%。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1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金街 10”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七、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八、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鸣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ecb40033-0052-4b13-a8dc-f4001ecae0fb.PDF ─────────┬──────────────────────────────────────────────── 2026-07-14 18:18│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6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类型:净利润为负值 (三)业绩预告情况表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亏损:8,000万元–16,000万元 亏损:100,792万元 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亏损:13,000 万元–21,000 万元 亏损:88,123 万元 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03元/股–0.05元/股 亏损:0.34元/股 注 1:上年同期(2025年 1月 1日~6月 30日)数据为 2025年半年度报告披露数据;注 2:本报告期(2026 年 1月 1 日~6 月 30 日)具体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予以详细披露。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未经过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负,但较去年同期减亏,具体如下: 1. 报告期内,公司密切关注市场形势变化,持续加强经营调度,积极推动房产开发业务销售去化和回款,房产开发业务项目盈 利情况改善。 2. 报告期内,按照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项目计提存货减值准备,对归母净利润影响约-1.6亿元。 3. 去年同期,公司所持有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对当期归母净利润影响约-1.3亿元。本报告期无相关事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10d31a2-b014-4225-a2d8-b014f58b3074.PDF ─────────┬──────────────────────────────────────────────── 2026-07-13 17:16│金 融 街(000402):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公司股东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是真实、准确、完整的,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信息一致。 公司股东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谐健康”)于 2026年7月 10 日晚向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发送《关于减持股份触及 1%整数倍的告知函》,和谐健康作为公司持股 5%以上的股东,2026年 6月 29日、6月 30 日及 7 月 9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公司股份 3633.6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 1.215699%,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由 448,339,401 股减 少至 412,003,001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14.999997%减少至 13.784298%,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 和谐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 966 号 10号楼 2层 权益变动时间 2026年 6月 29日、6月 30日及 7月 9日 权益变动过程 和谐健康因自身经营需要,2026年6月29日、6月30日及 7月9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3633.64万股,占总股 本的比例为1.215699%。本次权益变动后,和谐健康持有公 司股份412,003,001股,占总股本的比例为13.784298%,权益 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本次减持股份来源为从二级市场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取得,不涉及减持预披露,此次减持符合《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股票简称 金融街 股票代码 000402 变动方向 上升□ 一致行动人 有□ 下降√ 无√ 是否为第一大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是□ 否√ 2.本次权益变动情况 股份种类(A股) 减持股数(万股) 减持比例(%) A股 3633.64 1.215699 合 计 3633.64 1.215699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大宗交易 □ 其他 □ 3.本次变动前后,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上市公司权益的股份情况 本次变动后持有股份 股数 占总股本 股数 占总股本比 (万股) 比例 (万股) 例 (%) (%) 合计持有股份 44833.9401 14.999997 41200.3001 13.784298 其中:无限售条件 44833.9401 14.999997 41200.3001 13.784298 股份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不涉及 行已作出的承诺、 意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是□ 违反《证券法》《 否√ 上 市 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 公司收购管理办 理措施。 法》等法律、行政 法 规、部门规章、规 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 是□ 六 否√ 十三条的规定,是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 否 本的比例。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 权 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股数 (万股) 合计持有股份 44833.9401 占总股本比例 股数 占总股本比例 (%) (万股) (%) 14.999997 41200.3001 13.784298其中:无限售条件股份 44833.9401 14.999997 41200.3001 13.784298 有限售条件股份 / / / / 4.承诺、计划等履行情况 本次变动是否为履 行已作出的承诺、意 不涉及 向、计划 本次变动是否存在 违反《证券法》《上 市 公司收购管理办是□ 否√ 法》等法律、行政法如是,请说明违规的具体情况、整改计划和处理措施。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本所业务 规则等规定的情况 5.被限制表决权的股份情况 按照《证券法》第六 十三条的规定,是否 是□ 否√ 存在不得行使表决权 如是,请说明对应股份数量占现有上市公司股本的比例。的股份 6.30%以上股东增持股份的说明(不适用) 7.备查文件 关于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 和谐健康保证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6655db89-9696-48a9-9986-163770675c51.PDF ─────────┬──────────────────────────────────────────────── 2026-07-10 00:00│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6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7 日发行了中期票据 26 金融街MTN003,现将发行申购、配售情况公告如下: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 发行要素 名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简称 26金融街MTN003 司 2026年度第三期中 期票据 代码 102602112 期限 3+2年 起息日 2026年 7月 8日 兑付日 2031年 7月 8日 计划发行总额 114,000.00 实际发行总额 114,000.00 (万元) (万元) 发行利率(%) 2.70 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9 合规申购金额 175,000.00 (万元) 最高申购价位 2.90 最低申购价位 2.60 (%) (%) 有效申购家数 6 有效申购金额 114,000.00 (万元) 簿记管理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自营资金获配情况 承销商角色 承销商 自营资金获配规 自营资金获配规模 模(万元) 占当期发行规模比 例(%) 主承销商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8,000.00 15.79 联席主承销商 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2,000.00 19.30 经核查确认,本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 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本公司不存在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92263a6f-16fb-4f22-9b5b-7cd7afebe7e3.PDF ─────────┬──────────────────────────────────────────────── 2026-07-02 16:30│金 融 街(000402):2026-073:公司关于“23金街07”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金街 07 的债 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年 5 月 7 日)有权选择将其所持有的 23 金街 07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 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 年 6 月 1 6 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 金街 07 在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8,200,000 张,回 售金额为 82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撤销回售后,已回售债券数量为 8,200 ,000 张。 根据《回售结果公告》,发行人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 8,200,00 0 张。截止披露日,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 8,200,000 张。本次转售实施完毕后,23 金街 07 剩余托管数量为 10,000,000 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f099e1ea-acf7-4fd0-bb16-ed44c7b2fb58.PDF ─────────┬──────────────────────────────────────────────── 2026-07-01 00:00│金 融 街(00040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一、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开时间: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6月 30日 14:50召开。 (二)召开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三)表决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四)召 集 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五)主 持 人:董事长杨扬先生。 (六)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6月 30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5:0 0)间的任意时间。 (七)会议的召开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 1,574,414,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52.6749%,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公司董事和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一)出席会议总体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6人,持有和代表股份 1,574,414,42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 股份的 52.6749%。 (二)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和授权代理人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共 3人,代表股份 1,099,070,1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36.7714%。 (三)网络投票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23人,代表股份 475,344,31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5.9035%。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如下(本公告中的百分比均保留四位小数,若各分项数值之和、合计数值存在尾差,均为四舍五 入原因造成): (一)审议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1.表决情况 A代表股份 同意股份 反对股份 弃权股份 数量 数量 占 A 的 数量 占 A 的 数量 占 A 的 (股) 比例 (股) 比例 (股) 比例 出席会议所有 1,574,414,426 1,564,392,448 99.3634% 7,975,772 0.5066% 2,046,206 0.1300% 有表决权股东 单独或合计持股 5% 27,004,912 16,982,934 62.8883% 7,975,772 29.5345% 2,046,206 7.5772% 以下的中小股东 2.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应公司邀请,北京观韬律师事务所指派张文亮律师和张霞律师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观意字 2026BJ001950 号),主要法律意见如下:“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 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 六、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15904c1e-3501-4e0e-9f4b-80e5ee537e41.PDF ─────────┬──────────────────────────────────────────────── 2026-07-01 00:00│金 融 街(000402):金融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金 融 街(000402):金融街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97698eab-0947-47b5-ad7c-07f873f9d0b2.PDF ─────────┬──────────────────────────────────────────────── 2026-06-30 16:12│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 ─────────┴────────────────────────────────────────────────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25年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497918d-4adf-48c6-9ae6-b015bd7c1ee6.PDF ─────────┬──────────────────────────────────────────────── 2026-06-30 16:12│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3a65c02-ba0c-4a14-9dbd-b2b706da6138.PDF ─────────┬──────────────────────────────────────────────── 2026-06-26 15:45│金 融 街(000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3.5 亿元,主合同期限不超过 15年。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19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或控股子 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73.1 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和 2026年 5月 20 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使用 0亿元,本次使用 3.5亿元,累计使 用 3.5亿元,剩余 69.6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的名称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1年 7月 28日 注册地址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与南开三马路交口融汇广场 2-1-1401 法定代表人 姜欣 注册资本 3,000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销售等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年 12月 31日 2026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188,534.02 187,649.53 负债总额 206,733.87 205,318.41 或有事项总额 0 0 净资产 -18,199.85 -17,668.88 2025年度 2026年 1-3月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6,692.07 867.83 利润总额 -208.11 530.97 净利润 -208.11 530.97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公司的全资子公司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以下简称“浙商天分”)签署《物业通 借款合同》(即“主合同”),办理债务融资本金 3.5亿元,主合同期限不超过 15年。 公司与浙商天分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为上述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 3.5亿元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诉讼(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等债权人实现债权 的一切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保证合同期限为主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日常经营,被担保对象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 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 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已为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余额为 0亿元,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 金融街融拓(天津)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3.5亿元,均在股东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51.33亿元;公司在上 述额度内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6.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13.42% ;公司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0,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比例为0。公司无逾期担保金额 、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7/9e72388a-562c-4f9e-b3f4-d3028d2ebbf4.PDF ─────────┬──────────────────────────────────────────────── 2026-06-25 19:46│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募债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2) ─────────┴────────────────────────────────────────────────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公募债券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2)。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207c12e5-9485-4935-8970-dc9f79c51cd4.PDF ─────────┬──────────────────────────────────────────────── 2026-06-25 16:46│金 融 街(000402):2026-067:公司债券(24金街04)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4 金街 04 ,债券代码:148797)将于2026 年 6 月 29 日支付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到 2026 年 6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凡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6 月 2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支付自 2025年 6 月 27 日到 2026 年 6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24 金街 04(148797)。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4 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95%。 7、起息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2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31 年 6 月 2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9年 6月 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24 金街 04”的票面 利率为 2.95%,每 1 手“24 金街 04”(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3.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9.5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6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6 月 29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6 月 29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6 月 27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95%。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金街 04”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鸣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31a83ff7-fc3b-4b07-aeca-d2e4e7904d35.PDF ─────────┬──────────────────────────────────────────────── 2026-06-25 16:46│金 融 街(000402):2026-066:公司债券(24金街03)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4 金街 03 ,债券代码:148796)将于2026 年 6 月 29 日支付自 2025 年 6 月 27 日到 2026 年 6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凡在 2026 年 6 月 26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6 月 26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4 年 6 月 27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将于 2026 年 6 月 29 日支付 2025年 6 月 27 日到 2026 年 6 月 26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 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24 金街 03(148796)。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6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46%。 7、起息日:2024 年 6 月 27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27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9 年 6 月 27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7年 6月 27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24 金街 03”的票面 利率为 2.46%,每 1 手“24 金街 03”(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6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19.68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4.6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26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6 月 29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6 月 29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6 月 27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46%。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2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4 金街 03”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鸣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8cc70f78-ff92-4da7-8350-69b052c695ef.PDF ─────────┬──────────────────────────────────────────────── 2026-06-25 15:52│金 融 街(000402):关于金融街商业地产第3期(海伦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成立的公告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6月 24日顺利完成金融街商业地产第 3 期(海伦中心)资产支持专 项计划(以下简称“海伦中心CMBS”)的发行工作。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资,海伦中心 CMBS实际收到的认购资金为 3,580,000,000.00元,海伦中心 CMBS募集 专户中的本金金额已经达到《金融街商业地产第 3期(海伦中心)资产支持专项计划说明书》约定的专项计划目标募集规模,海伦中 心 CMBS于 2026年 6月 24日正式成立。 证券分层 资产支持证券 优先级 次级 资产支持证券 资产支持证券 信用评级 AAA 规模(亿元) 35.75 0.05 预期收益率(含税) 2.65% — 期限(年) 18年(3+3+3+3+3+3) 18年(3+3+3+3+3+3) 每份资产支持证券面值(元) 100 100 资产支持证券份数 35,750,000 50,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f8497417-b7b3-48bd-9b23-8a7fa2a8f1d3.PDF ─────────┬──────────────────────────────────────────────── 2026-06-24 15:44│金 融 街(0004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公司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 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6月 26日、6月 29 日(9:00~11:30,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3:4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f02b0e0f-d8be-41fe-a551-8103012b2b0c.PDF ─────────┬──────────────────────────────────────────────── 2026-06-15 18:28│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发行情况公告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发行了中期票据 26 金融街MTN002,现将发行申购、配售情况公告如下: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 发行要素 名称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 简称 26金融街MTN002 司 2026年度第二期中 期票据 代码 102682162 期限 3+2年 起息日 2026年 6月 12日 兑付日 2031年 6月 12日 计划发行总额 185,000 实际发行总额 185,000 (万元) (万元) 发行利率(%) 2.70 发行价格 100元/百元面值 申购情况 合规申购家数 11 合规申购金额 216,500 (万元) 最高申购价位 2.90 最低申购价位 2.40 (%) (%) 有效申购家数 11 有效申购金额 204,500 (万元) 簿记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自营资金获配情况 承销商角色 承销商 自营资金获配规 自营资金获配规模 模(万元) 占当期发行规模比 例(%) 主承销商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0 0 联席主承销商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37,000 20 经核查确认,本公司未直接认购或者实际由本公司出资,但通过关联机构、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认购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资 产支持票据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自律规则规定的情况除外。 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超过 5%的股东及其他关联方未参与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认购,本公司不存在知道或者应 当知道关联方通过资管产品等方式间接参与认购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80b40d5-0f7f-4c1e-96c1-c22c314a6baf.PDF ─────────┬──────────────────────────────────────────────── 2026-06-12 17:46│金 融 街(000402):2026-062:公司关于“23金街07”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23 金街 07”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 6 年 6 月 16 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 金街 07”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8,200,000.0 0 张,回售金额为 82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本次撤销回售后,剩余未回售 债券数量为 1,800,000.00 张。 本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17 日至 2026 年 7 月 1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本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 交易终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 8,200,000.00 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 约定以及承诺的要求,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c05b6f23-1aa7-443d-8b25-32010a6684f3.PDF ─────────┬──────────────────────────────────────────────── 2026-06-12 17:46│金 融 街(00040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金街07”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金 融 街(000402):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3金街07”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52d93f8d-0d74-48a8-ab5e-c3bbfdfce274.PDF ─────────┬──────────────────────────────────────────────── 2026-06-12 17:46│金 融 街(000402):2026-063:公司公司债券(23金街07)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金街 07 ,债券代码:148333)将于2026 年 6 月 16 日支付自 2025 年 6 月 16 日到 2026 年 6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6 月 15 日,凡在 2026 年 6 月 1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6 月 1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3 年 6 月 16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将于 2026 年 6 月 16 日支付自 2025年 6 月 16 日到 2026 年 6 月 15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金街 07(148333)。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0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在存续期前 3年票面利率为 3.14%。根据发行人发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 于“23 金街 07”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本期债券后 2年票面利率为 2.80%。本期债券采用单 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7、起息日:2023 年 6 月 16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1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8 年 6 月 16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6年 6月 1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发行结果公告》,“23 金街 07”的票面 利率为 3.14%,每 1 手“23 金街 07”(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 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1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 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4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15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80%。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金街 07”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鸣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60d5c6e8-6d8d-4498-a8a0-77a3a0ba19f8.PDF ─────────┬──────────────────────────────────────────────── 2026-06-11 18:04│金 融 街(000402):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6月 30 日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6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6月30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6月 30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4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6月 24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25 日、6月 26日、6月 29 日(9:00~11:30,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3:40~14:40,14:4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6月 30日(周二)14:50。 (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95405c2-4eb4-4744-8767-2872c064dfcb.PDF ─────────┬──────────────────────────────────────────────── 2026-06-11 18:04│金 融 街(00040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为完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激励与约束机制,调动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 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独立董事、外部非独立董事(未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内部非独立董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二)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 依法合规性 公司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 (二) 外部竞争性 公司整体薪酬水平与市场对标,以行业中同一竞争组别公司薪酬水平为重要参考,按照薪酬水平与业绩责任相匹配的原则确定; (三) 内部公平性 公司根据不同职位贡献与价值付酬,体现不同岗位价值内部公平性; (四) 激励与约束并重 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履职绩效挂钩,实现有效激励与风险约束的平衡。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应包括薪酬确定的依据和具体构成,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本办法制定。董事薪酬方 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六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结构 (一)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除此之外不再领取其他任何报酬;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在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中的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50%; (四)经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并经董事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作为对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五)中长期激励收入按照相关管理办法、任期考核方案等执行。 第七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一)根据本办法确定的管理原则,按照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所担任的职务和贡献确定其薪酬标准。薪酬水平 应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和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二)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可以根据市场水平调整; (三)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四章 绩效评价与薪酬发放 第八条 绩效评价 (一)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绩效评价工作由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组织实施,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绩效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九条 薪酬发放 (一)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二)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三)内部非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四)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费用及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缴纳的部分,剩余部分发放 给个人;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核算与发放遵循 公司相关制度规定。 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条 止付追索 (一)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的 止付追索程序,并履行相应审批程序; (二)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 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三)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办法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经公司股东会通过后生效,原《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和监事薪酬管理办法》 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3067f8e-3cc8-4ee6-abb5-9664373355cb.PDF ─────────┬──────────────────────────────────────────────── 2026-06-11 18:01│金 融 街(000402):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1日上午 9:00在北京市西城区金 城坊街 7号公司 11层会议室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及文件于 2026年 6月 8日分别以专人送达、电话通知和电 子邮件等方式送达董事及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董事会成员九名,实际出席董事九名,公司相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由董 事长杨扬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本次会议经过充分讨论,形成如下决议: 一、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销武汉融昇置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二、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金融街融悦中心 B 座改造公寓项目可研报告的议案; 三、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 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本议案尚需报请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 四、 以 9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回避表决、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e5ead03a-403c-49e3-8072-7e32cb027517.PDF ─────────┬──────────────────────────────────────────────── 2026-06-10 17:12│金 融 街(000402):2026-059:公司关于“23金街05”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金街 05 的债 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年 4 月 13 日)有权选择将其所持有的 23金街 05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街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 2026年 5月 25 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 金街 05 在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12,000,000 张, 回售金额为 1,200,000,000 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撤销回售后,已回售债券数量为 12,0 00,000张。 根据《回售结果公告》,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 12,000,000 张。截止披露日,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12,000,000 张。本次转售实施完毕后,23金街 05剩余托管数量为 12,000,000 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e1f993ed-619a-43d7-a58e-4dc3f4006284.PDF ─────────┬──────────────────────────────────────────────── 2026-06-03 20:32│金 融 街(000402):2026-058:公司债券(22金街06)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金街 06 ,债券代码:149923)将于2026 年 6 月 8 日支付自 2025 年 6 月 6 日到 2026 年 6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 日为 2026 年 6 月 5 日,凡在 2026 年 6 月 5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6 月 5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 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2年 6月 6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将于 2 026 年 6 月 8 日支付自 2025年 6 月 6 日到 2026 年 6 月 5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 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22 金街 06(149923)。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5.7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 6、债券利率:3.53%。 7、起息日:2022 年 6 月 6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6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7 年 6 月 6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22 金街 06”的票面 利率为 3.53%,每 1 手“22 金街06”(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3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24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3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6 月 5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6 月 8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6 月 8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6 月 6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3%。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 月 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金街 06”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传真:010-5616013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9773804d-cb04-41ba-8efb-794467f6ef12.PDF ─────────┬──────────────────────────────────────────────── 2026-05-21 19:26│金 融 街(000402):2026-057:关于“23金街05”债券持有人回售结果的公告 ─────────┴────────────────────────────────────────────────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的约定,“23 金街 05”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4 月 9 日至 2026 年 4 月 13 日)进行登记, 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回售价格为 100 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兑付日为 202 6 年 5 月 25 日,本次回售资金已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 金街 05”本次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12,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 1,200,000,000 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本次撤销回售后,剩余未回售债 券数量为 0 张。 本公司决定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至 2026 年 6 月 8 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本期债券回售转售将通过深交所 交易终端“回售转售”栏目完成债券转售业务申报,拟转售债券数量不超过 12,000,000 张。发行人承诺本次转售符合相关规定、约 定以及承诺的要求,转售完成后将注销剩余未转售债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26bd6ed4-c005-484b-a64e-efb79f065219.PDF ─────────┬──────────────────────────────────────────────── 2026-05-21 19:26│金 融 街(000402):中信建投关于“23金街05”转售事项的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债券简称:23 金街 05 债券代码:148293.SZ 债券受托管理人 重要声明 本报告依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其它相关信息 披露文件以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出具的相关说明文件和提供的相关资料等,由受托管理人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受托管理人”)编制。中信建投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资料或说明。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作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 以作为中信建投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未经中信建投证券书面许可,不得将本报告用作其他任何用途。 一、债券基本情况 (一)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二)简称:23 金街 05 (三)代码:148293.SZ (四)起息日期:2023 年 5 月 23 日 (五)到期日期:2028 年 5 月 23 日 (六)债券余额:12.00 亿 (七)票面利率:2023 年 5 月 23 日至 2026 年 5 月 22 日,票面利率:3.20%;2026 年 5 月 23 日至 2028 年 5 月 22 日,票面利率:2.95% (八)上市流通场所:深交所 二、重大事项 (一)本期债券回售情况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简称:23 金街05,代码:148293.SZ)的受托管理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规定,本着审慎、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对23金街05转售申请进行了审慎的核查。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简称:23金街05,代码:148293.SZ)。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约定,“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的投 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本期债券第3个计息年度 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公司将按照深交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23金街05的回售登记期为2026年4月9 日至2026年4月13日(限交易日)。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对本期债券回售情况的统计,23金街05(债券代 码:148293.SZ)回售有效期登记数量为1,200,000手,回售金额为1,200,000,000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0张,撤销回售金 额为0元;撤销回售后,已回售债券数量为12,000,000张。 (二)本期债券转售安排 根据《回售实施公告》,发行人可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发行人决定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并于2026年5月26日至2026年6月 8日(限交易日)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回售债券的转售,拟转售债券金额不超过1,200,000,000元。 (三)关于本期债券回售及转售合规性的核查 经核查,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及转售安排符合《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续期监管业务指引 第2号——临时报告(2023年10月修订)》及其他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与《募集说明书》条款约定及其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中信建投证券作为23金街05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根据《公司债券受托管理 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中信建投证券后续将督促发行人在转售期间内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转售结束后及时注销未转售的债券,密切关注发行人 对上述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以及其他对债券持有人利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并将严格按照《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 募集说明书》及《债券受托管理协议》等规定和约定履行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 特此提醒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8eab7e3c-5660-4180-b837-8a6048b37ddb.PDF ─────────┬──────────────────────────────────────────────── 2026-05-21 18:50│金 融 街(000402):2026-056:公司债券(23金街06)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3 金街 06 ,债券代码:148294)将于2026 年 5 月 25 日支付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到 2026 年 5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凡在 2026 年 5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5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3 年 5 月 23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将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支付自 2025年 5 月 23 日到 2026 年 5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金街 06(148294)。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8 亿元。 5、债券期限:7 年,附第 5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3.59%。 7、起息日:2023 年 5 月 23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2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8 年 5 月 23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6年 5月 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23 金街 06”的票面 利率为 3.59%,每 1 手“23 金街06”(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9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7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9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2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5 月 23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9%。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金街 06”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传真:010-5616013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ea28322-b832-4f58-a45d-47e096e11fe7.PDF ─────────┬──────────────────────────────────────────────── 2026-05-21 18:48│金 融 街(000402):2026-055:公司债券(23金街05)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3 金街 05 ,债券代码:148293)将于2026 年 5 月 25 日支付自 2025 年 5 月 23 日到 2026 年 5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22 日,凡在 2026 年 5 月 22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5 月 22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3 年 5 月 23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将于 2026 年 5 月 25 日支付自 2025年 5 月 23 日到 2026 年 5 月 22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23 金街 05(148293)。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12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3.20%。 7、起息日:2023 年 5 月 23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23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8 年 5 月 23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6年 5月 23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结果公告》,“23 金街 05”的票面 利率为 3.20%,每 1 手“23 金街05”(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60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22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5 月 25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5 月 23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95%。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3 金街 05”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传真:010-5616013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c6b33035-cfcd-4f5f-9bd7-c3027e78c70f.PDF ─────────┬──────────────────────────────────────────────── 2026-05-20 15:56│金 融 街(000402):2026-054:关于“23金街03”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金街 03 的债券 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3 月 17 日至 2026年 3 月 19 日)有权选择将其所持有的 23金街 03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街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 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 4月 28日。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金街 03 在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5,700,000 张,回 售金额为 570,000,000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撤销回售后,已回售债券数量为 5,700,000 张。 根据《回售结果公告》,发行人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至 2026 年 5 月 15 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 5,700,0 00 张。截止披露日,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 5,700,000张。本次转售实施完毕后,23金街 03 剩余托管数量为 5,700,000 张。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c5219ef0-6725-4d35-9fca-dc284982532e.PDF ─────────┬──────────────────────────────────────────────── 2026-05-20 00:00│金 融 街(0004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金 融 街(000402):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c62c6d0-7af1-416e-9728-50afabb3f581.PDF ─────────┬──────────────────────────────────────────────── 2026-05-20 00:00│金 融 街(00040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金 融 街(000402):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f9db2b0d-6223-4a79-9607-19c636e1b145.PDF ─────────┬──────────────────────────────────────────────── 2026-05-15 15:43│金 融 街(000402):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 ─────────┴──────────────────────────────────────────────── 一、担保事项概述 近日,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子公司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廊坊融方公司”)于北京金融街集 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务公司”)办理的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担保本金金额不超过 2.5亿元。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5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 2025年 5月 21日召开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 司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自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公司或控 股子公司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为 129.8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和 2025年 5月 22日在指定媒体上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公告》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额度已使用 10.4亿元,本次使用 2.5亿元,累 计使用 12.9亿元,剩余 116.9亿元未使用,本次担保事项在上述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批额度内发生。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基本信息 被担保人的名称 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17年 9月 14日 注册地址 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融通佳苑小区 11-3-201(办公场 所) 法定代表人 陈权 注册资本 1,000万元 主营业务 房地产开发及销售 股权结构 公司全资子公司金融街长安(北京)置业有限公司持股 100% (二)被担保人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345,328.61 343,592.87 负债总额 468,177.87 410,442.57 或有事项总额 0.00 0.00 净资产 -122,849.26 -66,849.70 2025年度(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38,018.97 2,624.68 利润总额 -915.02 -0.44 净利润 -915.02 -0.44 (三)本次被担保对象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的主要内容 2025年 5月,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 案》,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了《金融服务协议》(以下简称“原协议”),协议约定财务公司向公司提供不超过 40亿元的贷款综合 授信额度,支付的借款利息总额不超过 2亿元。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5年 4月 29日和 2025年 5月 22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 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廊坊融方公司在上述股东大会审批额度内从财务公司借款 2.5亿元,就本次借款,公司与财务公司签署《保证合同》,为廊坊融 方公司债务融资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保证范围为:主合同项下不超过人民币贰亿伍仟万元整的本金余额;以及利息(含复利 和罚息)、违约金、赔偿金、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应向集团财务公司支付的其他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手续费、电讯费 、杂费等)、集团财务公司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执行费、评估 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等)。保证合同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 年止。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担保用于廊坊融方公司项目开发,被担保对象廊坊融方公司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权,财务风险处于公司 可控范围内,被担保对象未提供反担保,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次担保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公司对 外担保制度》等有关规定。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前,公司对廊坊融公司未提供担保,本次担保事项发生后,公司为廊坊市融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 本金金额不超过 2.5亿元,均在股东大会和董事会审议额度内发生。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审批通过的为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处于有效期的担保额度为157.86亿元;公司经 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26.19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 产比例为13.42%,为合并报表外公司提供的担保累计余额为0。无逾期担保金额、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 的损失金额。 六、备查文件 1.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6540988b-a985-4482-9f70-95119b5bf3fd.PDF ─────────┬──────────────────────────────────────────────── 2026-05-13 18:16│金 融 街(000402):2026-052:关于“23金街01”债券转售实施结果公告 ─────────┴──────────────────────────────────────────────── 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的约定,23 金街 01 的债 券持有人在回售登记期内(2026 年 3 月 13 日至 2026年 3 月 17 日)有权选择将其所持有的 23金街 01 全部或部分回售给金融 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回售价格为 100元/张(不含利息),回售资金发放日为2026年 4月 24日 。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3金街 01在回售登记期有效回售申报数量为 9,900,000 张,回售 金额为 990,000,000元(不含利息),撤销回售数量为 0 张,撤销回售金额为 0 元;撤销回售后,已回售债券数量为 9,900,000张 。 根据《回售结果公告》,发行人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至 2026 年 5 月 13 日对回售债券实施转售,拟转售债券数量 9,900,0 00 张。截止披露日,本期债券完成转售数量为 9,900,000张。本次转售实施完毕后,23 金街 01 剩余托管数量为 10,000,000张。 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373bc1be-33ae-4889-8a08-491c7afd11fc.PDF ─────────┬──────────────────────────────────────────────── 2026-05-13 15:47│金 融 街(000402):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广大投资者的沟通交流,公司计划召开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8日(星期一)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独立董事、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负责投资经营的副总经理和负责资产管理业务的副总经理参加本次业 绩说明会。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 月 18 日(星期一)15:00-16:00 通过网址活动链接:https://eseb.cn/1xDjhzqMXYc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5月 18日前进行访问,点击“进入会议”进行会前提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ace26a20-43b4-4c6f-bf07-446165dc9f4c.PDF ─────────┬──────────────────────────────────────────────── 2026-05-13 15:44│金 融 街(00040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公司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 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现将会议有关安排再次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 5.00 公司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公司 2026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 7.00 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第 7.00 项议案时,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 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5月 15日、5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周二)下午 13:00~13:50,13:5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周二)下午 14:00。(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4/3087f281-c5f2-4254-871b-697f82d2726a.PDF ─────────┬──────────────────────────────────────────────── 2026-05-07 16:32│金 融 街(000402):2026-49:公司债券(22金街04)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债券简称:22 金街 04 ,债券代码:149916)将于2026 年 5 月 11 日支付自 2025 年 5 月 11 日到 2026 年 5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8 日,凡在 2026 年 5 月 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5 月 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2 年 5 月 11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将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支付自 2025年 5 月 11 日到 2026 年 5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2、债券简称及代码:22 金街 04(149916)。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5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 6、债券利率:3.54%。 7、起息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7 年 5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发行结果公告》,“22 金街 04”的票面 利率为 3.54%,每 1 手“22 金街04”(面值人民币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 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8.32 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5.4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3.54%。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金街 04”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传真:010-5616013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a8814a9-5144-4cef-b0f3-d4316f2a8187.PDF ─────────┬──────────────────────────────────────────────── 2026-05-07 16:32│金 融 街(000402):2026-48:公司债券(22金街03)2026年付息公告 ─────────┴──────────────────────────────────────────────── 特别提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22 金街 03 ,债券代码:149915)将于2026 年 5 月 11 日支付自 2025 年 5 月 11 日到 2026 年 5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本次付息的债权登 记日为 2026 年 5 月 8 日,凡在 2026 年 5 月 8 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6 年 5 月 8 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指定的银行账户。 公司在 2022 年 5 月 11 日发行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将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支付自 2025年 5 月 11 日到 2026 年 5 月 10 日期间的利息,为保证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方便投资者 及时领取利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2、债券简称及代码:22 金街 03(149915)。 3、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4、发行规模:5 亿元。 5、债券期限:5 年,附第 3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6、债券利率:2.65%。 7、起息日:2022 年 5 月 11 日。 8、付息日:付息日为存续期内每年的 5 月 11 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9、兑付日:本期债券到期一次还本,兑付日为 2027 年 5 月 11 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本金兑付日为 202 5年 5月 11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10、登记、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11、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二、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按照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20 日、3 月 21 日、3 月 24 日发布的《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金 街 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金街 03”票面利率调整及 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2 金街 03”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 次提示性公告》,“22 金街 03”的票面利率为 2.65%,每 1 手“22 金街 03”(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1.2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 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手(面值 1,000 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6.50 元。 三、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付息日及除息日 1、本期债券债权登记日:2026 年 5 月 8 日。 2、本期债券付息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3、本期债券除息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四、本期债券下一付息期起息日、票面利率 1、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 年 5 月 11 日。 2、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2.65%。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5 月 8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22 金街 03”持有人(界定标准请参见本公告的“特别提示”)。 六、本期债券付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 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 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付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付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 年 1 月 15 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税务总局公告 2026 年第5 号),自 2026 年1月 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 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兑付兑息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文杰 联系电话:010-56051920 传真:010-56160130 3、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5 层 联系人:赖兴文 联系电话:0755-25938081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233b7dc4-a0b9-4153-9dbe-df31e42ebb8d.PDF ─────────┬──────────────────────────────────────────────── 2026-05-06 18:08│金 融 街(00040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公司(证券简称:金融街,证券代码:000402)股票于 2026年 4月 29日、4月 30日、5月 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 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融街 集团”)书面函证,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生产经营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市场环境、行业政策等外部经营环境以及公司内部经营情况均未发生重大变化或 调整。 (二)重大事项情况 根据公司控股股东金融街集团 2026年 5月 6日的回函:根据北京市西城区区属国企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需要,西城区国资委 正在筹划对下属部分企业集团进行重组。本次重组可能涉及控股股东金融街集团。此事项尚处于筹划阶段,有关安排尚需履行程序, 还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具有不确定性。本次西城区下属企业重组仅在控股股东金融街集团层面实施,不涉及公司。本次重组不 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发生变更。 除了公司在指定媒体上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外,控股股东金融街集团及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其他涉及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 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 者等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控股股东金融街集团及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热点概念情况 除前期披露的情况外,未发现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或热点概念。除公司已披露信息外, 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公司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的情形。 2、公司董事会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 2026年度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以及巨潮资讯网(ht 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选定媒体登载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 险。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53.84亿元;公司 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上述指定媒体发布《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2026年第 1季度公司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3.45亿元,主 要原因为本报告期结算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实现盈利。公司房产开发项目的建设、销售和结算受多种内外部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 2026 年度经营业绩存在不确定性,请广大投资者及时关注公司的定期报告和年度报告。 3、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aaefa2ad-16b6-467a-abf1-63247e427754.PDF ─────────┬──────────────────────────────────────────────── 2026-04-29 18:22│金 融 街(000402):2026-046:关于“23金街07”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重要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23 金街07”(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3 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3 年票面利率为3.14%,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以及当前的市场环境,在本期债券的第 3 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4 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 年票面利率为 2.80%。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 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限交易日)。 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7、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3金街 07”。截至 2026 年 4 月 28 日,“23 金街 07”的收盘价为 100.2031 元/张。投资者选择回售可能会带来损失,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 9、本次回售申报可撤销,回售撤销期为 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 5 月 12日(仅限交易日)。 为保证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前 3 年(2023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票面利率为 3.14%,在债券存续期内前 3 年固定不 变;在存续期第 3 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34个基点,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2年票面利率为 2.80%。本期债券采用 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调整票面利率前,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兑付 每张派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日 (%) 划面值 本金额 息金额 兑付额 (元) (元) (元) (元) 1 派息 2023-06-16 2024-06-16 3.14 100 0 3.14 3.14 2 派息 2024-06-16 2025-06-16 3.14 100 0 3.14 3.14 3 派息 2025-06-16 2026-06-16 3.14 100 0 3.14 3.14 4 派息 2026-06-16 2027-06-16 3.14 100 0 3.14 3.14 5 全部 2027-06-16 2028-06-16 3.14 100 100 3.14 103.14 兑付 调整票面利率后,存续期内的债券派息兑付列表如下: 序 业务 起息日 派息/兑付 年利率 证券计 每张兑付 每张派 每张派息 号 类型 日 (%) 划面值 本金额 息金额 /兑付额 (元) (元) (元) (元) 1 派息 2023-06-16 2024-06-16 3.14 100 0 3.14 3.14 2 派息 2024-06-16 2025-06-16 3.14 100 0 3.14 3.14 3 派息 2025-06-16 2026-06-16 3.14 100 0 3.14 3.14 4 派息 2026-06-16 2027-06-16 2.80 100 0 2.80 2.80 5 全部 2027-06-16 2028-06-16 2.80 100 100 2.80 102.80 兑付 二、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投资者可选择不回售、部分回售或全部回售。 2、回售登记期:2026 年 4 月 30 日至 2026 年 5 月 7 日(限交易日)。 3、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 且不少于 100 元。 4、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 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5、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6、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6 年 6 月 16 日。公司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 兑付。 7、本次回售可以进行撤销,本次回售撤销期为 2026 年 5 月 6 日至 2026 年5 月 12 日(限交易日)。持有人通过系统申报 回售撤销后,有效的申请撤销份额将在回售撤销申报确认后次一交易日恢复可交易状态。回售相关指令处理顺序依次为:撤销回售申 报指令、回售申报指令。请投资者知悉存在相关风险。 8、发行人拟对本次回售债券进行转售。最终是否转售,以回售结果公告说明为准。 三、回售部分债券付款安排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6 年 6 月 16 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5 年 6 月 16 日至 2026 年 6 月 15 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3.14%,每 10 张“23 金街 07” 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1.4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25.12 元;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 张派发利息为 31.40 元。 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申报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 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 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四、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文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2、受托管理人: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叶鸣 联系电话:0755-81917033 传真:010-6616059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c1eab7-21a0-4461-809d-39e49ba59726.PDF ─────────┬──────────────────────────────────────────────── 2026-04-28 21:16│金 融 街(000402):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定于 2026年 5月 19 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周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 年 5月 19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2026年5月19日9:15)至投票结束时间(2026年 5月 19日 15:00) 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3日(周三)。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 2026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一名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相关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1. 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 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3.00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 5.00 公司 2026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 6.00 公司 2026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议案 √ 7.00 公司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 与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注:公司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 3.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第 7.00 项议案时,北京金融街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作为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并且不 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4. 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所有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办法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股东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受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应 出示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请见附件二),被代理人的股东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 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受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 格式请见附件二)。 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2.股东会登记时间及地点。 (1)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4日、5月 15日、5月 18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6:30)。 (2)现场登记时间:2026 年 5 月 19 日(周二)下午 13:00~13:50,13:50以后停止现场登记。 (3)会议开始时间:2026年 5月 19日(周二)下午 14:00。(4)现场登记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 四、股东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投票规则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投 票。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城坊街 7号,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100033 联系电话:(010)66573955 传真:(010)66573956 联系人:范文 七、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八、备查文件 1.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1b7a75-a8d0-4853-93b4-9562170f86ad.PDF ─────────┬──────────────────────────────────────────────── 2026-04-28 21:15│金 融 街(0004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金 融 街(000402):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385c455-3dd8-425e-a541-f4e4371c7eaf.PDF ─────────┬──────────────────────────────────────────────── 2026-04-28 21:15│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二〇二五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9e5cc8a-c2a4-4937-a350-4b3020f9dd34.PDF ─────────┬──────────────────────────────────────────────── 2026-04-28 21:15│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 ─────────┴──────────────────────────────────────────────── 金 融 街(000402):金 融 街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专项核查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c4e1fe-352d-4fea-ada4-635ad3575246.PDF ─────────┬──────────────────────────────────────────────── 2026-04-28 21:14│金 融 街(000402):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的专项评估意见 ─────────┴────────────────────────────────────────────────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制度规定,金融街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和刘承韪先生提交的《独 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简称“《自查报告》”),董事会根据《自查报告》认真核查,出具专项评估意见如下: 根据《自查报告》,公司独立董事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和刘承韪先生不存在如下情形: (一)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在上市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 (二)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的自然人股东 ; (三)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四)本人及配偶、父母、子女在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五)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六)本人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担任 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七)本人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 (八)本人为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注: (1)前款第四项至第六项中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不包括与上市公司受同一国有资产管理机构控制且 按照相关规定未与上市公司构成关联关系的企业。 (2)附属企业,是指受相关主体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 (3)主要社会关系,是指兄弟姐妹、兄弟姐妹的配偶、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的配偶、子女配偶的父母等。 经核实,公司董事会认为《自查报告》所列事项属实,公司独立董事朱岩先生、何青先生和刘承韪先生在 2025 年度不存在违反 独立董事任职的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57042e5-db22-40f2-968e-960330555dd3.PDF ─────────┬──────────────────────────────────────────────── 2026-04-28 21:14│金 融 街(00040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青 ─────────┴──────────────────────────────────────────────── 金 融 街(00040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何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cbece4-ab64-47f9-aab3-417e2d201d34.PDF ─────────┬──────────────────────────────────────────────── 2026-04-28 21:14│金 融 街(00040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承韪 ─────────┴──────────────────────────────────────────────── 金 融 街(00040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刘承韪。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ecf532-9a4b-4dbd-a89f-33715f3bd228.PDF ─────────┬──────────────────────────────────────────────── 2026-04-28 21:14│金 融 街(00040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我们作为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仔细审阅公司董事会向我们提交的有关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 司董事及有关工作人员进行问询的基础上,基于我们个人的客观、独立判断,就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审议的有关事项发 表如下意见: 一、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在充分考虑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下,拟定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现金分红、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我们认为: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 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对外担保及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独立意见 1.2025 年度,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按照规定履行了全部对外担保议案的审核程序。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下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 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股东大会、董事会按规定履行了全部对外担保的审核程序。同时 ,为控制按揭担保风险,公司严格按照《按揭担保管理工作办法》进行房屋销售按揭担保事项处理。 2.报告期内,没有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 三、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1.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目前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和监督的实际情况,公 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要求。 2.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较完整、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做到有效执行,保证了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的 正常进行。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四、关于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独立意见1.北京金融街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未发现财务公司与财务报表编制有关的风险管理存在重大缺陷,未发现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 《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业务往来的通知》以及公司《风险防控预案》规定的情况。 五、关于公司 2026 年度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的独立意见 1.公司对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业务发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需要,符合公司业务发展要求。公司在向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时,要求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担保,且被担保对象需向公 司提供反担保,能有效地控制和防范风险。 2.上述担保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公司章程》和《金融街控股股 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七、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预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的独立意见 1.公司为符合条件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是用于支持被资助对象的房地产开发建设需要,保障被资助对象房地产业务的正常开 展,是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需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要求,并将采取必要的风险控制及保障措施。 2.本次新增财务资助额度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 息披露》等相关规定,其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3.我们同意将该事项提交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 朱 岩 何 青 刘承韪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86b251f-b9fe-4066-b4f9-f001998db64a.PDF ─────────┬──────────────────────────────────────────────── 2026-04-28 21:14│金 融 街(00040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岩 ─────────┴──────────────────────────────────────────────── 金 融 街(000402):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朱岩。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66ee86b-c304-40bb-814b-c5089a349290.PDF ─────────┬──────────────────────────────────────────────── 2026-04-28 21:12│金 融 街(000402):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回避表决、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5,384,226,184.53元,其中母 公司净利润为-31,658,635.87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2025 年末,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299,368,539.54元,其中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9,426,761,671.61 元。2025 年度公司未提取盈余公积。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为 2,988,929,907股。 结合行业形势和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提出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进行现金分红、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有关说明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未有回购注销事项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5,384,226,184.53 -11,083,720,499.52 -1,945,571,279.59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7,299,368,539.54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19,426,761,671.61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未有回购注销事项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6,137,839,321.21 的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0 总额(元) 公司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 公司 2025年度盈利状况、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特点、公司的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情况,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章 程》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d01a3d-6519-4089-8c45-30218a5b3787.PDF ─────────┬──────────────────────────────────────────────── 2026-04-28 21:12│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金 融 街(000402):公司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94ef8bd-9d30-4037-b876-027cefe18782.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金 融 街: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594.PDF ─────────┬──────────────────────────────────────────────── 2026-04-29│金 融 街: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0605.PDF ─────────┬──────────────────────────────────────────────── 2025-10-31│金 融 街: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3714.PDF ─────────┬──────────────────────────────────────────────── 2025-08-19│金 融 街: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19/1224501711.pdf ─────────┬──────────────────────────────────────────────── 2025-04-29│金 融 街: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949.PDF ─────────┬──────────────────────────────────────────────── 2025-04-29│金 融 街: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69959.PDF ─────────┬──────────────────────────────────────────────── 2024-10-31│金 融 街: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9377.PDF ─────────┬──────────────────────────────────────────────── 2024-08-31│金 融 街: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3312.PDF ─────────┬──────────────────────────────────────────────── 2024-04-30│金 融 街: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23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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