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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03(派林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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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403 派林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4 18:28 │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 │2026-07-14 18:27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6-07-01 18:46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 │2026-06-30 00:00 │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6-30 00:00 │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6-25 19:46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 │2026-06-22 17:47 │派林生物(0004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 │2026-06-17 17:46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的公告 │ ├─────────┼──────────────────────────────────────────────┤ │2026-06-12 18:09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2 18:09 │派林生物(00040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 ─────────┬──────────────────────────────────────────────── 2026-07-14 18:28│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类型:e 亏损 e 扭亏为盈 e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比上年同期下降:53.35% – 66.07% 盈利:23,579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8,000 万元 – 11,00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比上年同期下降:58.07% –72.05% 盈利:21,467 万元 的净利润 盈利:6,000 万元 – 9,000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0.08元/股 – 0.12元/股 0.25 元/股 二、业绩预告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00万元–11,000万元,同比下降53.35% – 66.07%,业绩下降主要因为: (1)血液制品行业受集采扩围、DRG/DIP改革、医保控费、药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等因素影响,使得临床处方量减少,市场需求端景 气度下滑,致报告期公司血液制品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2)受增值税征收模式变化的影响,血液制品从2026年1月1日起不再纳入3 %增值税简易征收的范围(除纳入罕见病药品清单的血液制品),执行13%的一般计税模式,致报告期公司血液制品业务毛利率进一步 同比下降。 四、其他相关说明 上述预测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本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1505141-bd31-4f88-b253-27541125d930.PDF ─────────┬──────────────────────────────────────────────── 2026-07-14 18:27│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成科技 ”)的通知,同智成科技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用 名称 控股股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期 日期 途 东及其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比例 押 动人 同智 否 15,830,000 15.15% 1.67% 否 否 2026-07-09 办理解除 广发证券 重新质 成科 质押登记 股份有 押用于 技 手续之日 限公司 补充流 动资金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前 后 所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股本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 数 份 比例 冻结、标 押股 冻结数量 比例 量 量 比例 记 份 数量 比例 同智成科 104,495,46 10.99 42,139,90 41,830,00 40.03 4.4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技 6 % 0 0 % % 用 横琴广金 17,680,000 1.86%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美 % 用 好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 美好海德 薇 一号私募 证 券投资基 金 哈尔滨兰 14,971,810 1.58%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香 % 用 生物技术 咨 询有限公 司 杨莉 10,268,924 1.08%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7,701,693 75.00% % 用 杨峰 5,720,870 0.60%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 用 合计 153,137,07 16.11 42,139,90 41,830,00 27.32 4.40 不适用 不适 7,701,693 5.03% 0 % 0 0 % % 用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智成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 述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c70831e8-5f64-4231-a9d0-cbcba466f60a.PDF ─────────┬──────────────────────────────────────────────── 2026-07-01 18:46│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b340ee90-1f1c-4bbf-a406-1a1216e58649.PDF ─────────┬──────────────────────────────────────────────── 2026-06-30 00:00│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cf260e24-7fb4-4b40-9cfe-c78f82d3971f.PDF ─────────┬──────────────────────────────────────────────── 2026-06-30 00:00│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 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 26号矽岸国际一号楼 103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 代表股份 占该类别 人 代表股份数 占该类别有 人 代表股份数 占该类别 数 有表决权 数 表决权总股 数 有表决权 总股份数 份数比例 总股份数 比例 比例 1 199,878,656 21.0311% 376 151,816,633 15.9740% 377 351,695,289 37.0051% (三)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1项议案,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议案 1:关于修订 总体 341,619,883 97.1352% 9,484,266 2.6967% 591,140 0.1681% 《董事和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11,515,400 53.3347% 9,484,266 43.9273% 591,140 2.737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张子乔、卢秋慈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全文请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88c42181-05ee-4764-b267-e8d86c73be11.PDF ─────────┬──────────────────────────────────────────────── 2026-06-25 19:46│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促进公司健康稳定长远发 展,维护广大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的自有 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 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回购股份占总股 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6 月 25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551,79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1%,最高 成交价为 12.9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9.0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15,975,113.73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 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56b8f31-1a93-47f9-adf8-ef3a87de1414.PDF ─────────┬──────────────────────────────────────────────── 2026-06-22 17:47│派林生物(000403):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6年 6月 17 日、2026 年 6月 18 日、2026 年 6月 22 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的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询问了公司控股股东,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除公司已于 2026 年 6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重大事项外,未发现近 期公共传媒报道其他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公司近期生产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4、经核查,除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9)重大事项外,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事项,也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 5、经核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 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 2025 年年报及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已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按期披露。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 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4d2d62d0-fb9b-45d5-bf59-48761b1e1a72.PDF ─────────┬──────────────────────────────────────────────── 2026-06-17 17:46│派林生物(000403):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的公告 ─────────┴──────────────────────────────────────────────── 2026年6月17日,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林生物”或“公司”)收到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出具的《关于终止控股权转让交易的函》,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概况 1、2025年6月10日,派林生物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收购框架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0),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生物”)与公司控股股东胜帮英豪签署了《收购框架协议》,胜帮英豪拟 将所持公司21.03%股份转让给中国生物。 2、2025年9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 44),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胜帮英豪拟向中国生物转让其合计持有的公司199,878,656股无限售流通股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03%(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亦披露了《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中国生物》《简式权益变动报 告书—胜帮英豪》《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3 、2025年12月29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暨公司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9), 因本次交易已进入国资及反垄断审查程序,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协商同意根据《股份转让协议》相关约定,将最终截止 日延长至2026年6月30日。 二、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情况 2026年 6月 17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胜帮英豪出具的《关于终止控股权转让交易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由于市场波动及行业环境变化影响,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难以在《股份转让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必要的交割手续,且不具备 继续推进实施控股权转让的客观条件。经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终止派林生物控股权转让交易。 中国生物表示,始终看好血液制品行业的增长潜力,并基于过去近一年的友好交流及合作、基于对派林生物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中国生物愿意结合资本市场情况,未来不排除通过二级市场择机增持等方式,继续支持派林生物健康发展。关于中国生物继续支持 派林生物发展、认可派林生物投资价值以及与胜帮英豪及派林生物进一步开展合作等事宜,胜帮英豪将积极跟踪推动。 派林生物控股权转让交易终止后,胜帮英豪作为派林生物的控股股东,继续依法合规行使股东权利、履行股东义务,并按规定依 法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三、关于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对公司的影响 因公司股份未办理过户登记,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胜 帮英豪仍为公司控股股东,陕西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仍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不会对公司人员、资产、财务、业务、机构等方面的独立性产生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正 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次控制权转让事项终止后,公司目前发展战略、经营规划、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目前生产经 营情况正常,各项经营管理工作有序开展。 四、风险提示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 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胜帮英豪出具的《关于终止控股权转让交易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da94334c-0bd6-450f-a075-355bf9c62db3.PDF ─────────┬──────────────────────────────────────────────── 2026-06-12 18:09│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15: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6月 29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29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2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会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秋月路 26号矽岸国际一号楼 103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年 6月 13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身份 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被委托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3日-2026年 6月 26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 48号华都汇 7号综合楼 27楼。 4、联系电话:0759-2931218;传真:0759-2931213。 5、联系人:赵玉林。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84a6dd2-9f6d-448d-81e8-b737f65cc891.PDF ─────────┬──────────────────────────────────────────────── 2026-06-12 18:09│派林生物(000403):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调整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本制度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 (一)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公司章程》指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相结合,保障公司的长期稳定发展,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目标紧密结合,同时与市场价值规律相符。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工作绩效挂钩的原则; (二)按劳分配且责权利对等,薪酬与岗位价值、承担责任、贡献相符的原则; (三)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按绩取酬的原则; (四)与公司长远利益、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的原则; (五)薪酬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同时与业内薪酬水平相符的原则。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进行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职责与权限依 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构成及调整 第七条 公司应当建立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根据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发展阶段、薪酬策略等合理决定工资总额。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非独立董事无董事津贴。公司独立董事津贴由公司制定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后执行。如独立董事津贴与过往年度标准 相同,则无需重新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批。 第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根据岗位价值、承担责任、贡献及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基 本年薪按月平均发放。第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是年度的浮动薪酬。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和个人年度业绩考核指 标完成情况为考核基础确定,绩效薪酬按年度发放。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津贴/薪酬并予以发放 。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兼任高管时,年薪方案上限以孰高者确定,不得累加。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 司经营战略服务,随公司经营状况、岗位调整及职务变化、组织架构调整、市场薪资增幅水平等的变化而作相应调整,以适应公司进 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三条 上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 原因。 第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上市公司应当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 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可以结合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的 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六条 上市公司应当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 推动薪酬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 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第四章 审批程序及绩效 考核 第十七条 年度绩效考核的期限自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 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 下设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上市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程序依据《派斯双林 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导致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经营管理目标任务无法达成的,公司应视 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绩效薪酬扣减、行政处分或解聘职务等处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 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与奖励: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的; (二)严重失职或滥用职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 (四)董事会认为不应发放年度绩效奖金的其他情形; (五)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情形。第五章 其他激励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可实施股权激励计划对相关人员进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相应的岗位职责及承担责任,以及经营目标及 个人业绩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及其他相关指标。股权激励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股权激励的相关事项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及履行程序。 第二十二条 公司可依据具体情况通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董事会审批的方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出其他奖惩 措施。 第六章 薪酬止付追索机制 第二十三条 上市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 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四条 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 为负有过错的,上市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五条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修订后致使本制度与修订后的法律、法规、规章存在冲突而本制度未进行及时修订的, 按照修订后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1a4820c7-d196-407b-9d54-2f7904ba8bb5.PDF ─────────┬──────────────────────────────────────────────── 2026-06-12 18:06│派林生物(000403):2026-037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于2026年6月12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昊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9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董事13人,实际出席董事 13人,会议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董事经过认真讨论,审议了以下议案: 1、《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健全激励与约束机制,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个 人业绩相匹配,强化风险约束与责任追溯,建立薪酬止付追索机制,实现激励与约束并重,促进公司长期稳健发展。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进行修订。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2、《关于新疆德源申请 5000 万元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及 2020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的议案》,第十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及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的议案》。新疆德源本次申请5,00 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与新疆德源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战略合作协议之补充协议三》中规定的资金用途,符合放 款条件,具体放款时间和金额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实际情况执行。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3、《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29日(星期一)在上海市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以下议案: 序号 议 题 1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1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表决结果为通过。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96add94-c8f3-41ff-bd18-65b3a451d1a9.PDF ─────────┬──────────────────────────────────────────────── 2026-06-02 18:06│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定价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 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现将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止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1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最高成 交价为 1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2,279,784.9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844dd9f3-4e61-4578-8dee-caf9538d93d8.PDF ─────────┬──────────────────────────────────────────────── 2026-05-25 18:21│派林生物(000403):关于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的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集中定价方式回 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 易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及回购进展的具体情况 2026 年 5 月 2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16,3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最高成 交价为 12.4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11.9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2,279,784.90 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的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6/75286748-1297-4ee7-b027-5126c4d31159.PDF ─────────┬──────────────────────────────────────────────── 2026-05-22 18:23│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获得通过,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下午 15:00(2)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 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 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上海闵行区虹桥商务区申滨路 168号丽宝广场 T1B号楼 3层 1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昊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该类别 人 代表股份数 占该类别有 人 代表股份数 占该类别 有表决权 数 表决权总股 数 有表决权 总股份数 份数比例 总股份数 比例 比例 6 365,596,206 38.4677% 503 37,181,623 3.9122% 509 402,777,829 42.3799% (三)公司全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现场方式见证了本次股东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审议5项议案,议案经表决获得通过,具体表决情况见下表: 议案名称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议案 1:2025年度 总体 397,210,939 98.6179% 4,913,360 1.2199% 653,530 0.1623% 董事会工作报告 中小投资者 72,014,885 92.8245% 4,913,360 6.3331% 653,530 0.8424% 议案 2:2025年年 总体 292,770,453 72.6878% 109,382,626 27.1571% 624,750 0.1551% 度报告及其摘要 中小投资者 72,069,865 92.8954% 4,887,160 6.2994% 624,750 0.8053% 议案 3:2025年度 总体 292,768,827 72.6874% 109,396,652 27.1605% 612,350 0.1520% 财务决算报告 中小投资者 72,068,239 92.8933% 4,901,186 6.3174% 612,350 0.7893% 议案 4:2025年度 总体 397,200,179 98.6152% 5,251,380 1.3038% 326,270 0.0810% 利润分配预案 中小投资者 72,534,582 92.8594% 5,251,380 6.7229% 326,270 0.4177% 议案 5:关于公司 总体 284,054,587 95.3998% 13,646,209 4.5831% 51,110 0.0172% 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 2025 年度报酬 的议案 中小投资者 63,884,456 82.3447% 13,646,209 17.5895% 51,110 0.0659%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刘兴、张子乔律师现场出席见证了本次股东会并出具了法律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 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全 文请见《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0504bbda-b85b-4261-8e99-ee9edd8f531e.PDF ─────────┬──────────────────────────────────────────────── 2026-05-22 18:20│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3/90e39d2b-c633-4676-9040-ffb71523b78e.PDF ─────────┬──────────────────────────────────────────────── 2026-05-20 19:37│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公司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智成科技 ”)的通知,同智成科技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 本次质押 占其所 占公 是否 是否 质押起始 质押到期 质权人 质押 名称 控股股 数量(股) 持股份 司总 为限 为补 日期 日期 用途 东及其 比例 股本 售股 充质 一致行 比例 押 动人 同智 否 2,200,000 2.11% 0.23% 否 是 2026-05-19 办理解除 广发证券 补充 成科 质押登记 股份有限 质押 技 手续之日 公司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负担重大资产重组等业绩补偿义务。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比 前 后 所 司总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质 例 质押股份 质押股份 持股 股本 份限售和 质 份限售和 押股份 数 数 份 比例 冻结、标 押股 冻结数量 比例 量 量 比例 记 份 数量 比例 同智成科 104,495,46 10.99 39,939,90 42,139,90 40.33 4.43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技 6 % 0 0 % % 用 横琴广金 17,680,000 1.86%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美 % 用 好基金管 理 有限公司 - 美好海德 薇 一号私募 证 券投资基 金 哈尔滨兰 14,971,810 1.58%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香 % 用 生物技术 咨 询有限公 司 杨莉 10,268,924 1.08%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7,701,693 75.00% % 用 杨峰 5,720,870 0.60% 0 0 0.00% 0.00 不适用 不适 不适用 不适用 % 用 合计 153,137,07 16.11 39,939,90 42,139,90 27.52 4.43 不适用 不适 7,701,693 5.03% 0 % 0 0 % % 用 二、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同智成科技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良好的资金偿还能力,其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或被强制过户的风险。上 述质押行为不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d5ad5be-973b-48b6-8531-7f693eec81c9.PDF ─────────┬──────────────────────────────────────────────── 2026-05-20 19:36│派林生物(000403):关于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告 ─────────┴────────────────────────────────────────────────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月 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 集中定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二、新增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对公司提供贷款最高限额不超过 2.7 亿元人民币 ,贷款期限为 3年,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15 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根据相关监管要求,上市公司需开立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专门用于使用专项贷款回购股票。公司已完成了回购贷款专用证券账户 的开立工作,专用回购证券账户信息如下: 回购证券账户名称: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回购证券账户号码:0899992992 除了新增回购贷款专用账户外,本次回购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账户开户办理确认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469779e0-d661-4c38-9cb1-d76937dd3bde.PDF ─────────┬──────────────────────────────────────────────── 2026-05-18 18:52│派林生物(000403):2026-031 关于参加山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山西证监局、山西省上市公 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山西辖区上市公司 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年报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2日(周五)14:00-17:00。 出席本次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司人员有:公司总经理荣先奎先生、董事会秘书赵玉林先生、财务总监王晔弘女士,届 时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2d6ccbd-6b42-4db0-9dcd-c5c67767a6ce.PDF ─────────┬──────────────────────────────────────────────── 2026-05-14 20:40│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 一、股份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根据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 2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万元(含 )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9.5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个 月内。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披 露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以 集中定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 二、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具体情况 近日,公司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主要内容如下: (一)贷款授信额度:人民币 2.7亿元,不高于上市公司回购公告所需资金总额的 90%; (二)授信期限:3年; (三)贷款用途:专项用于回购公司股票(股票代码:000403)。 本次股票回购具体贷款相关事项以双方正式签订的股票回购贷款合同为准。 三、其他说明 本次收到贷款承诺函可为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提供融资支持,具体贷款事宜以双方最终签订的贷款合同为准。本次取得金融机构股 票回购贷款承诺函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 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 策并予以实施,同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c189216c-489e-431f-a7c6-acb0a18ac1ef.PDF ─────────┬──────────────────────────────────────────────── 2026-05-11 18:46│派林生物(000403):2026-029 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议案》。详见公司 2026年 4月 29日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5)。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有关 规定,现将公司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即 2026年 4月 28日)登记在册的前十名股东和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 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878,656 21.03% 2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4,495,466 10.99% 3 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1,873,081 4.41% 4 西藏浙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9,231,845 2.02% 5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美好海德薇 17,680,000 1.86%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4,971,810 1.58% 7 张景瑞 10,420,949 1.10% 8 天津红翰科技有限公司 10,389,376 1.09% 9 杨莉 10,268,924 1.08% 10 吴世军 10,110,473 1.06%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二、公司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1 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99,878,656 21.03% 2 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104,495,466 10.99% 3 深圳市航运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41,873,081 4.41% 4 西藏浙岩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19,231,845 2.02% 5 横琴广金美好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美好海德薇 17,680,000 1.86% 一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6 哈尔滨兰香生物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14,971,810 1.58% 7 张景瑞 10,420,949 1.10% 8 天津红翰科技有限公司 10,389,376 1.09% 9 吴世军 10,110,473 1.06% 10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国证生物医药指 8,731,180 0.92% 数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注:以上股东的持股数量为合并普通账户和融资融券信用账户后总的持股数量。 三、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dab0f07c-2b62-4ddb-97e5-3f6f0f5cc621.PDF ─────────┬──────────────────────────────────────────────── 2026-04-29 00:35│派林生物(000403):派林生物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 派林生物(000403):派林生物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b9b02bb-59c3-4044-90a2-f6d1a3fb66fd.PDF ─────────┬──────────────────────────────────────────────── 2026-04-28 23:49│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2日(星期五)15:00。 网络投票时间: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 5月 22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 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年 5月 22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 5、会议召开方式: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 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本 次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股东会见证律师。 8、召开地点:上海闵行区虹桥商务区申滨路 168 号丽宝广场 T1B 号楼 3 层 1号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议案名称及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钩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5.00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报酬的议案》 √ 2、议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 2026年 4月 29日《证券时报》《上 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单独计票提示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 情况进行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事项 1、登记方式: 法人股东出席会议须持有营业执照复印件(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身份 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授 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除上述资料外还须持被委托人本人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传真或邮件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8日-2026年 5月 21日 9:00-11:30,14: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湛江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绿华路 48号华都汇 7号综合楼 27楼。 4、联系电话:0759-2931218;传真:0759-2931213。 5、联系人:赵玉林。 6、会议费用:与会人员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11052ec-777d-4a31-9661-41167a693bf2.PDF ─────────┬──────────────────────────────────────────────── 2026-04-28 23:41│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报告 ─────────┴──────────────────────────────────────────────── 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39f7c0a-159e-41af-bdeb-a9e68e92d89e.PDF ─────────┬──────────────────────────────────────────────── 2026-04-28 23:41│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389e72-497a-45db-b6df-5ebf6895519d.PDF ─────────┬──────────────────────────────────────────────── 2026-04-28 23:36│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派林生物(0004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4e359f-dc63-4383-aeff-b852ef90aa63.PDF ─────────┬──────────────────────────────────────────────── 2026-04-28 23:36│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 ─────────┴────────────────────────────────────────────────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bac62b3-e8aa-4d47-a022-3b0b5c7c7610.PDF ─────────┬──────────────────────────────────────────────── 2026-04-28 23:36│派林生物(00040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派林生物(00040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7893114-0a31-41c2-b8d6-114551c92336.PDF ─────────┬──────────────────────────────────────────────── 2026-04-28 23:35│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8th Floor, KPMG T 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长安街 1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 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g.com/cn 网址 kpmg.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13829号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派林生物”)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派林生物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第 1 页,共 2页 KPM 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partnershi 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 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6216f3d-37cb-4b80-9dc2-3ce1324900d9.PDF ─────────┬──────────────────────────────────────────────── 2026-04-28 23:35│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f03f81-7985-4734-b10a-e00dba1c4011.PDF ─────────┬──────────────────────────────────────────────── 2026-04-28 23:35│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b28d800-a150-45f0-b7c8-98b5a66f92f0.PDF ─────────┬──────────────────────────────────────────────── 2026-04-28 23:34│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尹军) ─────────┴──────────────────────────────────────────────── 本人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尹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5年出生,本科学历。2023年10月25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江西省科学院党 组秘书,条件处副处长,应用化学研究所副书记、副所长,北京四通集团广州四通公司常务副总经理,北京科瑞天诚投资有限公司副 总经理,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席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尹军 现任 7 7 0 0 1 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进行了表 决,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每个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 想意识。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考察、电话沟通、走访子公司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 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建立专业的团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结合专业知 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除公司部分中层干部至控股股东参加培训班发生培训费用 4.4万元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述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 5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公司内 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评价结果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 5.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8.因会计准则变更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9.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相关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1.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不适用。 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尹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18396a8-73bb-45fd-88ad-320a0953a6f3.PDF ─────────┬──────────────────────────────────────────────── 2026-04-28 23:34│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汪文祺) ─────────┴──────────────────────────────────────────────── 本人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汪文祺,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87年生,硕士学位。2023年10月25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08年大学本科毕业 于上海电力学院管理学专业,2011年取得上海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曾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高级经理、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高级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上海立达联合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经理。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席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汪文祺 现任 7 7 0 0 1 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进行了表 决,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审计委员会共3次,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每个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 识。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考察、电话沟通、走访子公司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 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建立专业的团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结合专业知 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除公司部分中层干部至控股股东参加培训班发生培训费用 4.4万元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述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 5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公司内 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评价结果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 5.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8.因会计准则变更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9.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相关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1.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不适用。 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汪文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67f77f-8b49-4839-ab45-e805db893147.PDF ─────────┬──────────────────────────────────────────────── 2026-04-28 23:34│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章金刚) ─────────┴──────────────────────────────────────────────── 本人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章金刚,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3年出生,博士学位。2023年12月1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1985年本科毕业于 华中农学院兽医学专业,1988年硕士毕业于解放军兽医大学传染病与预防兽医学专业,1994年博士毕业于解放军农牧大学传染病与预 防兽医学专业。曾任解放军农牧大学军事兽医研究所病毒室副研究员,解放军农牧大学动兽医学院传染病室副主任、副教授,日本北 里大学特别交换研究员,军事医学科学院野战输血研究所研究室主任、学委会委员主任、博士生导师,军事医学科学院免疫学教研室 主任,华兰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席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章金刚 现任 7 7 0 0 1 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进行了表 决,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每个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现场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 想意识。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考察、电话沟通、走访子公司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 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建立专业的团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结合专业知 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除公司部分中层干部至控股股东参加培训班发生培训费用 4.4万元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述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 5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公司内 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评价结果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 5.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8.因会计准则变更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9.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相关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1.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不适用。 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章金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9656650-6df9-4ff8-b21a-47ded2a5a47e.PDF ─────────┬──────────────────────────────────────────────── 2026-04-28 23:34│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俊) ─────────┴──────────────────────────────────────────────── 本人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刘俊,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85年出生,硕士学位。2023年12月11日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2011年硕士毕业于重 庆大学经济法专业。曾任黑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调研员,郑州宇通重工有限公司法务,安邦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分公司 合规负责人,黑龙江珍宝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法务经理。现任公司独立董事,黑龙江大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席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刘俊 现任 7 7 0 0 1 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进行了表 决,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审计委员会共3次,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每个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 识。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考察、电话沟通、走访子公司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法律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 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建立专业的团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结合专业知 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除公司部分中层干部至控股股东参加培训班发生培训费用 4.4万元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述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 5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公司内 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评价结果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 5.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8.因会计准则变更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9.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相关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1.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不适用。 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刘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13b366d-dbe1-4478-b4a0-f5db1a6d955d.PDF ─────────┬──────────────────────────────────────────────── 2026-04-28 23:34│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董作军) ─────────┴──────────────────────────────────────────────── 本人作为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的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及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 、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本人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 基本情况 1.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董作军,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0年生,博士学位。1992年本科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医药企业管理专业,2002年 硕士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药事管理专业,2010年博士毕业于中国药科大学社会与管理药学专业。曾任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处 长等。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浙江工业大学副教授,中翰盛泰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 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自身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报告期内,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 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本人任职符合《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1.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公司董事会、股 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合法有效。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和列席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独立董事姓名 任职情况 报告期内应出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列席股东 席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董作军 现任 7 7 0 0 1 本人认真审议了各项议案,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独立、客观、审慎的进行了表 决,历次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审计委员会共3次,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 及其摘要》《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审计委员会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的总结报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第一 季度报告》《关于公司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关于审计委员会对审计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深入研究讨论,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报告期内,公司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亲自出席了在任期内召开的所有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对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报酬的议案》进行审议并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4)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2025年公司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在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过程中,未发现公司有其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需要独立董事依法行使 特别职权的事项。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及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积极沟通。 5.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每个议案均进行认真审核 ,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同时积极参加公司股东会,与中小股东进行交流,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此外,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认真学习相关法规和规章制度,不断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合法权益的思想意 识。 6.在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实地考察、电话沟通、走访子公司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 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全面了解公司的经营状态、规范运作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险 ,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促进公 司管理水平提升,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7.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的情况 公司建立专业的团队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服务保障,在本人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介绍了公司的 生产经营情况,提交了详细的文件,使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忠实履行职务,结合专业知 识对相关问题进行充分沟通,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除公司部分中层干部至控股股东参加培训班发生培训费用 4.4万元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上述关 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2.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不适用。 3.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不适用。 4.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董事会审议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 5年第三季度报告》,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经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 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2)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于 2025年 4月 22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根据《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12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并出具了评价报告。公司内 控制度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要求,内部控制评价规范,评价结果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真 实情况。 5.聘用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经核查,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及证券、期货业务执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 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公正、公允、独立的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继续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进行了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上述聘用会计师事务所是综合考虑审计质量、服务水平等情况后 做出的审慎决定,有利于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6.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不适用。 7.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8.因会计准则变更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不适用。 9.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不适用。 10.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是依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的薪酬水平制定,符合公司相关制 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11.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不适用。 12.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不适用。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切实履行职责,参与公司重 大事项的决策,谨慎、忠实、勤勉地履职尽职,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 2026年,我们将继续秉承审慎、客观、独立的原则,认真、勤勉、忠实的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促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 独立董事:董作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246fb98-9cf5-47a6-ba83-6ddfd929e3c8.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同时为避免出现超分配的情况,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根据毕马 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 292,279,123.74元。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为正数,且年度内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除外)发生,任何三个连续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2025年 9月 7日 ,公司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胜帮英豪”)与中国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 国生物”)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考虑《股权转让协议》过渡期间关于权益分派事项的约定,公司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结合公司 2023年和 2024年利润分配实施情况,公司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满足《公司章程》中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的规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2026年度内公司将进行中期分红,预 计现金分红总额不低于 2025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30%,具体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将严格履行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程序,积极 回报公司股东。 二、公司需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 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 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 会进行审议。 三、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a778a2a-08d7-4d25-b301-1535cf2ff6db.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定期报告有异议的说明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026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联席董事长付绍兰、董事杨莉 、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和副总经理张群革无法保证 2025年年度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现将相关事项说 明如下: 一、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异议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其中联席 董事长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投反对票,副总经理张群革对 2025年度报告有异议意见,具 体如下: 联席董事长付绍兰、董事杨莉、董事闫磊、副总经理张群革:商誉减值缺乏依据,折现率 12%,显著高于同行且不符合相关规则 ;测试程序存在瑕疵;相关机构独立性存疑。 独立董事章金刚、独立董事刘俊:商誉减值的理由尚需进一步论证;所用折现率计算为 12%,显著高于同行标准且不符合相关规 则。 二、公司对异议情况的说明 1、本次商誉减值测试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第 8 号 —— 资产减值》《以财务报告为目的的评估指南》及评估类第 1 号、 第 2 号监管指引相关规定。本次商誉减值测试所采用的税前折现率为 12.01%,税后折现率为 10.4%,税后折现率以加权平均资本成 本(WACC)模型为基础计算得出。本期折现率的计算逻辑、参数选取标准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未发生方法或口径上的变更,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对会计信息可比性、一贯性的核心要求,保证前后各期减值测试的测算口径、估值逻辑统一,避免因关键参数计算方法或 口径变更导致减值测试结果不可比。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25 日召开 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 4月 2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 次会议、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 案》。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 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02b959a-598b-4ddc-a472-02b0f5aa2f4b.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派林生物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派 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 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 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 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部门、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 属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00%。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涵盖内部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五个内部控制要素。包 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管理、采购管理、资产管理、销售管理、研发管理、工程管理、财 务报告、合同管理、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销售风险、采购风险、生产管理风险、质量控制风险、研发风险 、财务报告风险、工程管理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 上述评价范围和事项,已基本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内部相关规章制度和流程,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净利润总额的 2%≤错报< 净利润总额的 5% 净利润总额潜 净利润总额的 5%≤错报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 在错报 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潜在 错报 资产总额的 1%≤错报 一般缺陷 错报<净利润总额 的 2% 错报<资产总额的 0.5% 注:定量标准以净利润总额、资产总额作为衡量指标。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利润表相关的,以净利润总额指标 衡量;内部控制缺陷可能导致或导致的损失与资产管理相关的,以资产总额指标衡量。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内部控制环境无效; (2)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 (3)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 错报;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已经发现并报告给管理层的重大缺陷,在规定时间内未得到整改; (6)因会计差错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并导致证券监管机构的行政处罚。 重要缺陷 (1)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2)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运用会计政策; (3)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 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4)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 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一般缺陷 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将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划分为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一般缺陷。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 如下: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且已经对外正式披 重大缺陷 5,000万元及以上 露并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 重要缺陷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面影响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对未 一般缺陷 1,000万元以下 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 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面影响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被司法机关或监管机构立案调查,主要资产被查封、 扣押、冻结或企业面临行 政处罚等; (2)政策性原因外,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3)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4)子公司缺乏内部控制建设,管理散乱; (5)高级管理人员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活动。 重要缺陷 (1)未经授权及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进行担保、资产处置、关联交易; (2)未落实“三重一大”政策要求,缺乏民主决策程序; (3)未建立信息搜集机制和信息管理制度,内部信息沟通存在严重障碍。对外信 息披露未经授权。信息内容不真实,遭受外部监管机构处罚; (4)外部审计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其他重要缺陷的情况。 一般缺陷 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未发现存在的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得以贯彻落实和有效执行,本公司董事会注意到,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和风险 水平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2026年公司将继续遵循《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的要求,以全面风险管 理为导向,不断完善内部控制制度,优化各项业务流程和内部控制环境,建立健全内部信息沟通机制,提高规范化管理水平,防范经 营风险、维护资产安全、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李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33b7457-ec69-413e-8e19-22fa0102aaf6.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 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长安街 1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 g.com/cn 网址 kpmg.com/cn 关于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报告 毕马威华振专字第 2602729号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我们接受委托,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派林生物”) 2025年度的财务 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4月 27日签发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对上述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后附的派林生物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 下简称 “汇总表” ) 执行了有限保证的鉴证业务。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 [2022] 26 号) 的要求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派林生物编制了汇总表。设计、执行和维护与编制和列报汇 总表相关的内部控制、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派林生物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鉴证意见。我们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 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工作。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我 们是否注意到任何事项使我们相信汇总表所载财务信息与我们审计财务报表时派林生物提供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 在重大方面存在不一致的情况获取保证。在对财务报表实施审计的基础上,我们对汇总表实施了包括核对、询问、抽查会计记录等我 们认为必要的程序。 第 1 页,共 2 页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 制会计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威国际有限公司(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organisati 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KPM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eddaf97-dd75-4c7b-afaa-95b00ae87829.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d7ccbc-e53a-47c1-b17a-210779437448.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控股股东共青城胜帮英豪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胜帮英豪”)的通知,胜帮英豪已将其持有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解除质押业务,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解除质押基本情况 1、股东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解除 占其及 占公司 质押起始日 质押解除日 质权人 名称 股股东及 质押数量 一致行 总股本 期 期 其一致行 (股) 动人所 比例 动人 持股份 比例 胜帮 是 19,987,860 9.08% 2.10% 2023-05-30 2026-04-23 中国民生 英豪 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 2026年 4月 28 日,胜帮英豪持有公司股份 199,878,65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1.03%。原胜帮英豪质押股份 159,902,860 股,本次部分股份办理解除质押后,胜帮英豪被质押 139,91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4.72%,占胜帮英豪持股数量的 69.999970% ,占胜帮英豪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 63.55%。 二、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1dad564-8d3d-46bf-8521-9e56df54740f.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举行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 露了《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规划,公司 将于 2026年 5月 11日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下简称“本次说明会”)。 一、本次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1日下午 15:00-17:00 2、出席人员:总经理荣先奎先生、董事会秘书赵玉林先生、财务总监王晔弘女士、独立董事尹军先生、独立财务顾问主办人吴 博先生。 3 、 接 入 方 式 : 投 资 者 可 登 陆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 互 动 易 ” 平 台(http://irm.cninfo.com.cn),进 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以便公司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作答,公司现就本次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 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者可提前登录“互动易”平台,进入“业绩说明会提问预征集”界面(http://i rm.cninfo.com.cn/interview/collect/questionCollect),输入公司股票代码后进行提问。届时公司将在本次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 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b317cd-c114-4e2b-9e79-a9f7f37531fb.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 规定和要求,2025年,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履行忠实和勤勉义务,恪尽职守 ,审慎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报告》,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 1992年 8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 座办公楼 8层。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拥有合伙人 247人,首席合伙人为邹俊先生,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 1,412人,其中签署过 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0日和 2025年 9月 8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 2025年度续聘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毕马威华振担任本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毕马威华振关于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为其能够 满足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及审计计划,督促 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听取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定期财务报告审计、审阅和商定程序执行情况的汇报, 审议通过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法规及《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 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 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0a8230f-b187-4753-b41c-14f2bfefdc2d.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 ─────────┴──────────────────────────────────────────────── 派林生物(000403):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3aaf8fa-afa1-41b3-a8fd-9f9bfe899082.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现任独立董事董 作军、尹军、章金刚、汪文祺、刘俊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经核查,独立董事董作军、尹军、章金刚、汪文祺 、刘俊的任职经历及其提交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 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 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37619f8-31cc-499b-b45a-0b4f5630e921.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 的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公司对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合并会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 2025年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根据 测试结果,2025年资产减值损失(含信用减值损失)10,941.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项目 具体明细 资产减值损失金额(万元) 信用减值损失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8.78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77.75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0.48 小计 936.06 资产减值损失 存货减值准备 434.45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1,710.69 商誉减值准备 7,860.15 小计 10,005.30 合计 10,941.35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相关情况的说明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将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和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经测试,2025年 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 936.06万元。 (二)资产减值损失 (1)存货跌价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存货类别计算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 入当期损益。经测试,2025年存货跌价损失金额 434.45万元。 (2)开发支出减值损失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确定开发支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可 收回金额。2025年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派斯菲科”)根据市场需求、竞争格局以及成本效 益等因素,申请将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研发项目变更为更具有优势的人凝血因子 IX项目,终止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研发项目,导致开发 支出(派斯菲科人凝血酶原复合物的工艺开发项目)预计可收回金额为 0,2025年全额计提减值准备 1,710.69万元。 (3)商誉减值损失 2025 年度,血液制品行业受集采扩围、DRG/DIP改革、医保控费、药品重点监控合理用药等因素影响,使得临床处方量减少,市 场需求端景气度下滑,产品价格同比下降,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毛利率同比下降。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 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2026年第 10号公告)规定,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血液制品相关业务不再适用 3%简易计税政策,将 进一步致公司血液制品业务净利润率同比下降。 资产负债表日,公司根据内部及外部信息确定商誉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组进行商誉减值测试,估计资产的 可收回金额,并至少每年末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考虑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的变化影响,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计划,依据《企业会 计准则》《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 8号——商誉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了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和资产 状况。经测试,2025年派斯菲科资产组商誉应计提减值准备 7,860.15万元,主要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组名称 商誉形成时间 合并报表包含商誉在内资产组 包含商誉在内 计提资产减值 的账面价值 资产组的可收 准备金额 (截止 2025年 12 月 31 日) 回金额 派斯菲科 2021年度 358,160.15 350,300.00 7,860.15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10,941.35 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合并利润总额 10,941.35 万元,减少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净利润 10,218.27 万元,减少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10,221.80万元。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已于 2026年 4月 25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 4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2 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 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能更加客观公正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状况, 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49325f3-0db0-4e6f-8e66-70cb634f0bd1.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派林生物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派林生物(000403):派林生物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70d4f64-64e6-4a64-a63d-76e8bc757831.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 ”)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 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毕马威华振 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在经营资质和执业记录等方面合 规有效,履职能够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毕马威华振履行审计职责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9月与毕马威华振签订了 2025年度审计业务约定书(以下简称“审计业务约定书”)。毕马威华振已经按照审计 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 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执行 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鉴证报告和专项报告。 在执行审计及其他鉴证工作的过程中,毕马威华振与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二、资质条件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 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2012年 7月 10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年 8月 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止 2025年 12月 31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人, 注册会计师 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人。 毕马威华振 2024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务 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亿元。这些上市公 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 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境 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9家。 项目合伙人及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为王璞女士,2010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王璞 2006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1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王璞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7份。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张雪丹女士,2021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张雪丹 201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22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张雪丹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罗科先生,2000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罗科 1997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从 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罗科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6份。 毕马威华振及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 要求的情形。 三、执业记录 本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监会及其派出 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四、质量管理水平 毕马威华振根据《会计师事务所质量管理准则第 5101 号——业务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设计、实施和运行了有关财务报表审 计业务、财务报表审阅业务、其他鉴证业务以及相关服务业务的质量管理体系,旨在为其在以下方面提供合理保证: (一)会计师事务所及其人员按照法律法规和职业准则的规定履行职责,并根据这些规定执行业务; (二)会计师事务所和项目合伙人出具适合具体情况的业务报告。毕马威华振就质量管理相关准则规定的各个组成要素建立了相 应的政策和程序,涵盖风险评估程序、治理和领导层、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客户关系和具体业务的接受与保持、业务执行、资源、信 息与沟通、监控和整改程序八个组成要素。其中,就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 整改方面的政策和程序具体说明如下: 1、项目咨询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对重大事项和疑难问题进行咨询和记录的政策和程序。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本项目就公司重大事项和疑难 问题向审计质量与执业技术部等部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解决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意见分歧处理与解决机制,在出现不同情形的意见分歧时,毕马威华振要求项目组按照事务所对应规定流程向 更高级别合伙人咨询以寻求解决方案,直至形成一致的、适当的解决方案,只有意见分歧得到适当解决之后才能出具报告。 3、项目质量复核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对按照准则规定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对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委任资格要求。在具备项目质量复核人委任资格的情况下,毕马威华振基于具体项目所需 的行业经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对相关项目委派适当的项目质量复核人。 项目质量复核须于审计报告日之前完成,尽管项目合伙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事项最终负责,但项目合伙人必须在项目质量复核人 提出的所有重大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后,才可出具审计报告。 4、项目质量检查 毕马威华振设有专职团队,基于风险导向开展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识别质量问题及风险,执行根源分析,实现持续优化 和改进。项目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毕马威华振每年开展业 务质量检查,旨在评估项目的执行情况,并识别项目质量改进机会。业务质量检查以风险为导向选择审计项目进行检查,委派经验丰 富且独立的检查合伙人来监督检查过程,并按照一致的标准来确定项目评级和评价审计工作,同时利用这些标准来衡量未来的改进结 果。事务所会在内部传达检查结果,并根据情况采取适当的改进措施。 5、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毕马威华振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要求建立内部监控和整改程序,制定了相关政策和程序。 根据毕马威华振对于 2025年 9月 30日质量管理体系的年度评估,毕马威华振的质量管理体系能够合理保证该体系的目标得以实 现。 五、工作方案 毕马威华振根据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可行性强、且先进、高效的审计工作方案。在审计过程 中,毕马威华振分别就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计划、重点审计领域,以及完成阶段的评价及审计意见等事项与管理层及治理层进 行了充分的沟通和汇报,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成果,充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时间要求。 六、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 毕马威华振在担任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 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毕马威华振配备经验丰富的专家团队,项目组根据实际需要引入信息系统审计团队、毕马威税务专家 、估值专家等领域专家参与本项目。 七、信息安全管理 毕马威华振制定了有关信息安全、保密、个人信息和数据隐私的政策和管控措施,包括隐私影响评估、数据安全和隐私培训、服 务提供商的管理机制、个人数据主体询问程序、数据安全全流程管理、数据分级分类管理、应急处置等。该一系列政策符合职业准则 和适用法律法规的要求。在审计服务执行过程中,毕马威华振遵循法律法规、监管和政策要求,落实管控措施,履行审计信息安全保 护义务。 毕马威华振的审计数据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要求均存储于中国内地,未经中国政府有关主管机关许可,不向任何境外机构、 组织或者个人提供审计数据。 八、风险承担能力水平 毕马威华振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 ,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 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4c4fd7-79df-44e1-9aa4-fe0e41afd56c.PDF ─────────┬──────────────────────────────────────────────── 2026-04-28 23:3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派林生物(000403):关于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917fdf-024f-4e8a-8bfd-15d1454de32f.PDF ─────────┬──────────────────────────────────────────────── 2026-04-14 18:12│派林生物(000403):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户完成销户的公告 ─────────┴──────────────────────────────────────────────── 一、公司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南方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向哈尔滨同智成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 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412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1,595,895股股份购买 相关资产,并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 16亿元。派斯双林生物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本次向特 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8,004,800股,每股面值 1.00元,每股发行认购价格为人民币 33.33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 币 1,599,999,984.00元。截至 2021年 2月 3日,公司实际已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8,004,800 股,募集资 金总额1,599,999,984.00元,扣除承销费 21,730,000.00元和财务顾问费 530,000.00元后的资金为人民币 1,577,739,984.00元,已 由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证券”)于 2021年 2月 3日存入公司开立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账 号为 397880100100094819 的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4,758,004.8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575, 241,979.20元。上述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大华验字【2021】000075号《验资报告 》。公司 2021年 4月由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变更为一般纳税人,部分发行费用的进项税额 1,209,622.64 元可以抵扣,冲减资本公 积的发行费用减少1,209,622.64元。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国泰海通证券、开户银行、项目实施 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本次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 根据公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已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2021年 2月,公司会同保荐机构国 泰海通证券分别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 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湛江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2021年 3月,公司及公 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分别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招商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2021年 4月,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哈尔滨派斯菲科生物制药有限公司及下 属浆站子公司会同国泰海通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 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以上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自前述募集资 金监管协议签订以来,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募集资金监管协议均得到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注销情况 鸡西市东海派斯菲科单采血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鸡西浆站”)募集资金专户因诉讼冻结,被黑龙江省红兴隆人民法院执行扣 划 4,418 元,于 2025 年 11月解除冻结。鉴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单采血浆站新建及迁建项目”已投入完成,为规范募集资金 账户管理,公司将募集资金鸡西浆站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含利息收入)1.02元转入其他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公司于近期办理了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销户手续,并将该事项及时通知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销户后相关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不再使用,与之对应的《募集资金五方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序号 开户主体 开户银行 账号 募投项目 账户状态 1 鸡西市东海派斯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 65080078801100000829 单采血浆 本次注销 菲科单采血浆有 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 站新建及 限公司 行 迁建项目 四、备查文件 1、银行销户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ca6a0e30-f968-433a-8a78-6e556bdf9c6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派林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5931.PDF ─────────┬──────────────────────────────────────────────── 2026-04-29│派林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5941.PDF ─────────┬──────────────────────────────────────────────── 2025-10-29│派林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2370.PDF ─────────┬──────────────────────────────────────────────── 2025-08-22│派林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3702.PDF ─────────┬──────────────────────────────────────────────── 2025-04-24│派林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555.PDF ─────────┬──────────────────────────────────────────────── 2025-04-24│派林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41601.PDF ─────────┬──────────────────────────────────────────────── 2024-10-28│派林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8/1221521947.PDF ─────────┬──────────────────────────────────────────────── 2024-08-28│派林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0999577.PDF ─────────┬──────────────────────────────────────────────── 2024-04-27│派林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6249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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