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4 长虹华意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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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2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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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2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英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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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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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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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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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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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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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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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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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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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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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8229dce-1f7d-44b1-af24-4cd79ccc7b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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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8 00:3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英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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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b387b9d-e47b-48e2-ad2a-6c5334baf6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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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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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
、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174e160-39a8-44bc-9d93-223361860a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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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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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16 日,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94,770,408.
88 元,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为230,100,489.7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 2025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3,010,048.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37,35
0,958.13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8,723,177.94 元,根据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8,723,177.94 元。
(三)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征求股东意见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95,995,979 股扣除 11,292,250 股后的股本总额 684,703,729 股为基数进行
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5,952,230.57 元(含税)。由于公司尚处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分配总额以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施结果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四)如本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25,952,230.57 元(预计);2025 年度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金额 79,947,25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总额为 305,899,482.57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1.8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5,899,482.57 208,798,793.70 173,998,994.75
(预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4,770,408.88 450,210,134.65 362,158,575.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37,350,958.13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08,723,177.9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88,697,271.0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35,713,039.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688,697,271.02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是 ?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688,697,271.02 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58.06%,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及《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
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
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033,619,132.56 元、1,942,229,906.45 元,其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为 14.96%、13.07%,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5c60ba2-df14-4549-b24d-b249c605e0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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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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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3788032-15d5-4cd4-a0e2-5b2bc50f9f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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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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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和健全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建议和意见;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
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
配。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
期分红方案。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抵御
风险以及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有相应的货币资金满足现金分红的需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情形除外,前述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不包含
理财产品、衍生品等短期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同时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
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但不应超过母公司及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孰低原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决定现金分红在单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和净利润增长速度与股本扩张规模相适应。
4.股本扩张对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在合理范围内,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前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
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
司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机制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以及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调整或变更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方式,调整或变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发表明
确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
六、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f5b8671-f960-496f-beb7-2ba23fea38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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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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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f89e902-bdf2-49f8-b26d-9e59e471a2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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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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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575782a-02b0-490a-ac35-f443da539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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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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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bd657a0-c159-436d-b380-973be8e229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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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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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人员信息: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 亿元。
2025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
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兴明先生,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
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四川长虹、海南橡胶、重庆啤酒、长虹华意、秦安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201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博腾股份、长虹华意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赵丽女士,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
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杭可科技、民丰特纸、泛亚微透、南都物业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
近三年,11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丽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对按照准则规定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制定了对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委
任资格要求。在具备项目质量复核人委任资格的情况下,天健基于具体项目所需的行业经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对相关项目委
派适当的项目质量复核人。项目质量复核须于审计报告日之前完成,尽管项目合伙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事项最终负责,但项目合伙人
必须在项目质量复核人提出的所有重大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后,才可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工作。天健项目质量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
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天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情况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天健的后台支
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
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
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天健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境外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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