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4 长虹华意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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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9 │长虹华意(00040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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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9 │长虹华意(000404):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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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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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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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 │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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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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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0 00:00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股份事项前十大股东和前十大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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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50 │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监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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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47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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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08 19:46 │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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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9│长虹华意(000404):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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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6 月 23 日(星期一)下午 14:3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3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6 月 23 日上午 9:15 至下
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 588 号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5 年 6 月 3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4 人,代表股份 279,221,1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11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2 人,代表股份 214,853,82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870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
62 人,代表股份 64,367,3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8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8 人,代表股份 64,765,0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05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6 人,代表股份 397,7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71%;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62 人,代表股份 64,367,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2482%。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
次股东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表决。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6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杨秀彪先生、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姚辉军先生、杜方敏女士回避表决,议案 7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肖
文艺先生、史强先生、姚辉军先生、杜方敏女士、熊文华先生、郑爱武先生、范洪兴先生回避表决,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股份数不计
入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1.审议通过《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461,8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81%;反对397,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22%;弃权362,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9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05,7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276%;反对 397,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130%;弃权 3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5594%。
2. 审议通过《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017,7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690%;反对681,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2439%;弃权522,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561,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1419%;反对 681,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515%;弃权 522,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8,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8066%。
3. 审议通过《2024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466,2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296%;反对 3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404%;弃权36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0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010,1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344%;反对 392,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053%;弃权 362,9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9,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603%。
4.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860,4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708%;反对 2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043%;弃权 6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4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4,404,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431%;反对 291,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98%;弃权 6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2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072%。
5.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7,665,9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430%;反对 1,4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023%;弃权15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
4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09,8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5987%;反对 1,402,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655%;弃权 152,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58%。
6. 审议通过《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232,6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501%;反对 1,3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870%;弃权1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
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237,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6416%;反对 1,352,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888%;弃权 174,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696%。
7. 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6,930,77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160%;反对 1,0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610%;弃权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
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394,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440%;反对 1,00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571%;弃权 63,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4,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90%。
8. 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395,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041%;反对 4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629%;弃权3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330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63,938,9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7245%;反对 454,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7022%;弃权 371,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3,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733%。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 2024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 2024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
5 年 4 月 19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常晖、娄晓丹
3.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监事、高管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3/3459d761-bcf4-4ab9-8a06-8d5439979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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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3 18:59│长虹华意(000404):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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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4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4/b41d20c1-2e6b-4b4b-b7b8-da505082e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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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9:11│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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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5 月 31日,公司尚未完成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开立,暂未进行股份回购。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
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0f7be194-7127-4b3d-9fec-53b06638c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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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9│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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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
2025年6月23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
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下午14:30开始。
(2)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88号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会议室。2.网络投票时间
2025年6月23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3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2
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
(七)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本次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
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2
);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表决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4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4.00 《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5.00 《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
6.00 《关于 2024 年度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 √
7.00 《关于计提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
8.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 √
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1.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
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1/2以上通过。
3.议案6、7有利害关系的股东需要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 19日在
《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进行登记;
2.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本人身
份证原件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
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 2025年 6 月 18日 16
:30 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hyzq@hua-yi.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5年6月18日(星期三)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亚中路588号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会议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信函邮寄地址):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1号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33000
会议联系人:杨茜宁、胡姝颖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hyzq@hua-yi.cn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网
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30/3d83600f-8274-4cf8-a8d0-0c051cdfe09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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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36│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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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长虹华意”)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五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5年 5月 2
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5 年 5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公司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名。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董事史强先生、董事王勇先生、董事马伴先生、职工董事陈思远先生、
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独立董事林嵩先生、独立董事邓富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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