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4 长虹华意 更新日期:2025-08-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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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6:47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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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3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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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3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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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2 │长虹华意(00040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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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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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2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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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1 │长虹华意(00040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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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0 │长虹华意(00040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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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21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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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36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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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 16:47│长虹华意(000404):关于举办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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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6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 年半年度报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举办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8月 19日(星期二)下午 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 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肖文艺先生、独立董事林嵩先生、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总会计师周恩亮先生。
三、 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可 于 2025 年 8 月 19 日(星 期 二 ) 15:00-16:00 通 过网 址https://eseb.cn/1qE9PHJhB16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5年 8 月 19日 13:00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
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茜宁、梁文梦
电话:0798-8470237
邮箱:hyzq@hua-yi.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11/bdf76dce-c246-4e2a-b128-2517effdca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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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3│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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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09dfc2d0-04fd-4611-9663-412b4d9f2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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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3│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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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c28d048a-9575-4938-8275-3d0d492a75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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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2│长虹华意(00040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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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201c3bc4-5887-421a-bada-1dfba90388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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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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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145d12fe-20a7-4342-9637-1799906dce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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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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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5/5e191395-55e0-4c2e-9f0e-8b02de03a8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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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1│长虹华意(000404):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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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
董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5年 8月 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史强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陈思远先生、任世驰先生、林嵩
先生、邓富民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董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 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
信息客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议案中的财务报告章节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根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在四川长虹集团
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金融业务的风险处置预案》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审阅了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长虹财务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及相关数据指标,并进行相关的风险评估,同时对该公司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
营业执照》的合法有效性进行了查验,出具了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核查,董事会认为,长虹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金融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建立了较为完整的内部控制制度,
能较好地控制风险;长虹财务公司严格按《企业集团财务管理办法》规定经营,经营稳健、业绩良好。
通过审阅长虹财务公司编制的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相关数据指标,并将有关指标与《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
办法》及相关制度规定进行了比对,未发现异常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情况。董事会认为,截至本报告出具日长虹财务公司经营正常,
内控较为健全,与其开展存贷款等金融服务业务的风险可控,同意公司继续按照有关约定在 2025年度预计与长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额度内办理存贷款等金融业务。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b8ce10e8-eeb8-4f1d-9687-bb9d8a0a73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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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5 18:00│长虹华意(000404):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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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24日以电子邮件形式送达全体
监事。
2.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5 年 8月 5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监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监事 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 3人。
(3)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效文先生主持,监事柴勤女士、杜方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报告内
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2.审议通过《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经审阅公司编制的《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及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编制的 2025年半年度
财务报表(未经审计)及相关数据指标,监事会认为: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结论符合实际情况,报告内容和格式符合深圳证券交
易所有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6/99448a7d-5860-4ae3-a238-06e383d20d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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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9:21│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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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9日
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28)。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7月 2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
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年 7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请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在
《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7 月 31日,公司累计回购股份 1,435,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0.21%,最高成交价为 7.13元/股,最低成交
价为 7.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97,630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数量、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2025 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1/422a3e08-485d-4487-8041-92ca7187ce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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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5 17:36│长虹华意(000404):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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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
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 回购价格上限由 9.8 元/股调整
为 9.5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2025 年 7 月 2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
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7)、《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
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5 日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回购股份数量为 1,435,300 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 0.21%,最高成交价为 7.13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7.0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197,63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2025年修订)》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 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5/66ee23f6-9b11-4f78-b301-1045ab75df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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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01│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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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
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
币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
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9
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28)。
基于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限内实施现金分红,因此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元/股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5 年 7 月 10 日(2024 年度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时报
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5年 6 月 30日,公司尚未实施回购股份。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将于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44718842-fe61-44a7-ae32-5ba630d2cd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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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9:01│长虹华意(000404):回购股份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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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华意(000404):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bcde6447-4def-4697-b224-996cedec92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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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57│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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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8元/股;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 9.5元/股;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 7月 10日(分红派息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及第十届
监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 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
0,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
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月 9日在
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8)。
二、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6月 23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 2024年 12 月 31日总股本 695,995,97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进行分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为 0 股,即参与利润分配的股本与公司 2024
年度末的总股本保持一致,按照分配总额不变、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0股
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数 695,995,97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3.000000元(含税)=208,798,793.70元÷695,9
95,979股*10股。具体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2024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9)。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情况
根据《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送红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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