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4 长虹华意 更新日期:2026-07-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01 00:00 │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1 00:00 │长虹华意(0004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制定) │
├─────────┼──────────────────────────────────────────────┤
│2026-06-10 00:00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21 18:34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6-05-21 18:34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20 17:27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对象增持承诺实施完成暨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
├─────────┼──────────────────────────────────────────────┤
│2026-05-20 17:26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5-20 00:00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
│2026-05-11 17:5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
│2026-05-06 18:22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
─────────┬────────────────────────────────────────────────
2026-07-01 00:00│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00bfacbb-b79e-435c-8072-c6f8c0c81e8b.PDF
─────────┬────────────────────────────────────────────────
2026-07-01 00:00│长虹华意(0004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制定)
─────────┴────────────────────────────────────────────────
长虹华意(00040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6月制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a84d0d85-6c7e-4d5c-b907-c6513a804f2c.PDF
─────────┬────────────────────────────────────────────────
2026-06-10 00:00│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现将分红派息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2025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0
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2.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30日实施完成股份回购,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份 20,392,960 股,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分配
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17 日登记的总股本 6
95,995,979 股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20,392,960股后的675,603,01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
含税),现金分红总额为 222,948,996.27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公司股东会通过该方案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发放年度:2025 年度。
2.本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 2025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日登记的总股本695,995,979 股扣
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20,392,960 股后的 675,603,01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30 元(含税;扣税
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2.97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
,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
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66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3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3.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 20,392,96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 日(星期三)
2.除权除息日:2026 年 6月 18 日(星期四)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6月 17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76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计算如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为 222,948,996.27 元;因公
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的权利,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实际权益分派前后公司总股本保持不变,现金分红
总额分摊到每一股的比例将减少,因此,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每 10 股现金分红比例=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
公司总股本*10 股=222,948,996.27 元/695,995,979 股*10 股=3.203308 元(保留六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即每股现金红利为 0.3203308元。
在保证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不变的前提下,2025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按照上述原则及计算方式执行,即本次权益
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比例=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3203308 元/股。
七、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 1号公司证券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杨茜宁、聂韬颖
咨询电话:0798-8470237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3a7dd688-b3f7-4057-b9e5-62fbe0dd3722.PDF
─────────┬────────────────────────────────────────────────
2026-05-21 18:3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9be3436-2460-4211-a473-2cf0a4a58252.PDF
─────────┬────────────────────────────────────────────────
2026-05-21 18:34│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集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主持人:董事长杨秀彪先生。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10:00 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21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21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5.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湖
北省荆州市开发区东方大道 66 号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会议室。
6.本次会议的通知已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进行了公告。
7.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272,144,5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281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9人,代表股份 243,699,08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07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 28,445,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04%。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239 人,代表股份 57,365,12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9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4 人,代表股份 28,919,6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806%;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
股东 235 人,代表股份28,445,4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104%。
3.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现场及视频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委派律师以现场方式对本次股东
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议案的表决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本次会议现场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议案 3有利害关系的股东杨秀彪先生、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合计 1,784,460 股不计入
该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议案 4有利害关系的股东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彭珍金先生、郑章莉女士、杨茜宁女
士回避表决,其所持有股份合计 1,412,310 股不计入该议案有效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1.审议通过《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954,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00%;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1,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74,7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81%;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 1,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30%。
2.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946,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3%;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67,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0%;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3.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9,056,1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77%;反对 1,24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617%;弃权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0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61,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269%;反对 1,248,1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58%;弃权 55,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3%。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433,84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898%;反对287,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062%;弃权10,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4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97,0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783%;反对 287,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028%;弃权 10,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89%。
5.审议通过《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668,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251%;反对 3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52%;弃权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6%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889,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704%;反对 31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467%;弃权 16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29%。
6.审议通过《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864,11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295%;反对 1,103,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4054%;弃权1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6,084,6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7679%;反对 1,103,2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32%;弃权 177,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9%。
7.审议通过《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1,946,65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273%;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693%;弃权 9,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7,167,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550%;反对 188,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289%;弃权 9,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160%。
8.审议通过《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0,476,63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871%;反对 1,63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6009%;弃权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5,697,20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0924%;反对 1,635,42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509%;弃权 32,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7%。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述职,各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
6 年 4 月 18 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常晖、娄晓丹
(三)结论性意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福建君立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cf6dd13-1068-43a9-89e2-febf0763a7d9.PDF
─────────┬────────────────────────────────────────────────
2026-05-20 17:27│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2024年度业绩激励对象增持承诺实施完成暨增持期限届满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1 月 20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 2
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实施方案及激励对象拟以激励基金及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公司将 202
4 年度提取的激励基金中的 2,928.85 万元向符合《十四五激励方案》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 207 名激励对象(包括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其他核心管理、技术、营销骨干人员等)进行分配。按照《十四五激励方案》的规定,上述
激励对象将以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以及自筹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
酬总额)通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
2.公司于 2026 年 2月 5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公告编号 2026-007)。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上述公告披露之日起 3.5 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
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35.83 万元(含本数)。
3.截至 2026 年 5 月 19 日,2024 年度业绩激励增持本公司股份实施期限届满,激励对象合计已增持金额 3,366.43 万元。
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使用及激励对象以激励基金与自有资金增持公司股票计划及承诺已实施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参与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分配的激励对象,其中含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艺先生、
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陈思远先生、史强先生、何成志先生、杜方敏女士。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12 个月内未曾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根据《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 3个月内通过公开
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金与部
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2.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 2026 年 2 月 5 日之日起 3个月内(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第十八条规定“若遇监
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
告前 15 日内为法定禁止交易敏感期,本次增持期限据此顺延15 日,即实施期限为 2026 年 2月 5日至 2026 年 5月 19 日)。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4.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6.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激励对象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
本次增持股票,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自本次购买公司股票之日起一年内,不能通过任何方式减持本次增持股票,满一年
可减持其本次增持的 50%,满两年可减持本次增持剩余的 50%(即该期激励购买的剩余全部股票),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7.增持主体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在上述锁定期限内,及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
持公司股份。
三、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19日,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
公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已增持公司 已增持金额 增持后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票数量 (万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例(%) (股) (股) 比例(%)
肖文艺 董事、总经理 345,600 0.05% 105,000 74.05 450,600 0.06%
姚辉军 副总经理 222,100 0.03% 87,800 62.88 309,900 0.04%
杨 凡 首席合规官 482,160 0.07% 63,600 58.43 545,760 0.08%
陈思远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402,650 0.06% 55,300 38.16 457,950 0.07%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 291,700 0.04% 51,000 43.87 342,700 0.05%
何成志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 255,400 0.04% 59,500 42.48 314,900 0.05%
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
总工程师(现任)
杜方敏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 59,900 0.01% 25,300 17.95 63,900 0.01%
人事部部长(现任)
合计 2,059,510 0.30% 447,500 337.82 2,485,710 0.36%
注:原职工监事杜方敏女士于 2026 年 4 月 22 日至 2026 年 4 月 24 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 21,300 股,
本次减持股份对应为前期激励锁定期已届满,未违反原增持承诺中的锁定期约定。
2.除上述人员外其他激励对象本次持股数量 419.80 万股、增持金额3,028.61 万元。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上述增持主体后续股份交易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十四五激励方案
》《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7a64cb2b-eb12-413c-9d50-5a460fe04425.PDF
─────────┬────────────────────────────────────────────────
2026-05-20 17:26│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席合规官杨凡先生、原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于2026年5月19日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于2026年2月5日披露了相关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2.本次增持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司股票数量 司股票的成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交均价(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股) 例
杨凡 首席合规官 514,260 0.07% 31,500 9.6083 545,760 0.08%
史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309,500 0.04% 33,200 9.5688 342,700 0.05%
(离任)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3dd15644-5d51-463a-87b1-02fab5802107.PDF
─────────┬────────────────────────────────────────────────
2026-05-20 00:00│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席合规官杨凡先生于2026 年 5月 18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
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已于 2026 年 2 月 5日披露相关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2.本次增持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司股票数量 司股票的成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交均价(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比
(股) 比例 股) (股) 例
杨凡 首席合规官 482,160 0.07% 32,100 8.775 514,260 0.07%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0/acbf67a2-38ed-46a2-9fca-32de8eadbb8f.PDF
─────────┬────────────────────────────────────────────────
2026-05-11 17:5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参加江西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江西省上市公司协会举办的“
2026 年江西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15 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总会计师周恩亮先生
、董事会秘书康太虹女士将在线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
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0e32e38-9229-4edc-9c0d-06d4384e6d10.PDF
─────────┬────────────────────────────────────────────────
2026-05-06 18:2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18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现将有关
事项公告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30
会议召开地点: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公司总经理肖文艺先生、独立董事邓富民先生、总会计师周恩亮先生、董事会秘书康太虹女士。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5 月 11 日 ( 星 期 一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As7lznLji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5月 11 日 14:00 前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
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杨茜宁、聂韬颖
电话:0798-8470237
邮箱:hyzq@hua-yi.cn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07c65744-5e8b-4774-ac9f-31bd3c2f0d7f.PDF
─────────┬────────────────────────────────────────────────
2026-05-06 18:21│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暨回购完成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月 8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 9.8 元/股,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9日在《证
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8)。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月 2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7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
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回购实施期间,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有关规定,公司
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以及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 1%等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
《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已实施完成。
在回购期内,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0,392,9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3%,最高
成交价为 8.9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0,003,588.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实施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
案。公司回购金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金额上限,已按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完成回购。实际执行情
况与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股份回购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有利于建立健全公司的中长期激励机制,将管理层和核心员工的切身利益与公司的长期发展
目标深度绑定,强化各方的责任意识,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本次股份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等方面产生不利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实施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
制权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
四、回购期间相关主体买卖股票情况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2026年2月5日起3.5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
司股份计划的公告》(2026-007)。截至2026年4月30日,计划增持主体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陈思远先生、史强先生、何成志
先生、杜方敏女士在本次增持期限内合计增持公司股份350,700股。杜方敏女士(原职工监事)于2026年4月22日至2026年4月24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1,300股;前述其他增持主体在回购期间内未卖出公司股份。
除上述买卖情况外,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
本公告披露前一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回购股份价格等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和公司本次实施回购股份的既定方案。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392,9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93%。根据截至本公告日公司
的股本结构测算,并假设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并全部锁定,预计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回购前 回购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股份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3,267,732 0.47% 23,660,692 3.40%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92,728,247 99.53% 672,335,287 96.60%
股份总数 695,995,979 100.00% 695,995,979 100.00%
注:1.上述变动情况为初步测算结果,暂未考虑其他因素影响,具体的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将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
最终登记情况为准;2.数据如有尾差,为四舍五入所致;3.回购前有限售条件流通股为董高任期内每年 75%限售 2,170,807 股及董
高因获授2021-2023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承诺锁定 1,096,925 股。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1.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为 20,392,960 股,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存放期间,该股份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
、利润分配权、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配股、质押等权利。
2.根据回购方案,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之后 36 个月内实施前述用途,未使用部分
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c6e86b84-a59b-4586-bb4a-a4897f28df54.PDF
─────────┬────────────────────────────────────────────────
2026-04-30 00:00│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通知时间与方式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电子
邮件形式送达全体董事。
(二)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9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的董事 8人,实际参与表决的董事 8人。
3.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杨秀彪先生主持,董事肖文艺先生、王勇先生、马伴先生、陈思远先生、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
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4.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5.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以书面投票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根据公司证券事务工作需要及相关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太虹女
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关于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议案》
为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更好地拓展东南亚市场,挖掘未来增长潜力,满足核心客户海外产能配套与原产地要求,提升国际
竞争力与经营抗风险能力,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共同在泰国投资设
立境外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泰国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最终名称以当地主管机关核准名称为准)。新公司注册资本 6
.80 亿泰铢(按 2026 年 4月 10 日汇率折算约 1.45 亿人民币),其中加西贝拉出资 3.468 亿泰铢,持有新公司51%股权;公司出资
3.332 亿泰铢,持有新公司 49%股权;双方按出资比例对应持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投资无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
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全部事宜。
本议案在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详细内容请参见同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3.审议通过《关于增加 2026 年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向五家新增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总额人民币 10.5 亿元,具体明细如下:
1.向国家开发银行江西省分行申请 3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等;
2.向交通银行景德镇分行申请 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担保融资等;
3.向渤海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担保融资等;
4.向北京银行南昌分行申请 2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证、贸易融资等;
5.向华侨银行成都分行申请 1.5 亿元综合授信额度,用于长短期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应收账款保理、贸易融资等;
以上授信额度具体金额、期限、用途等以银行批复为准,相关权利义务以合同为准。
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总会计师在上述额度内按规定办理融资业务事宜并签订相关法律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8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a41967f-b072-4336-8d26-3a875dee78bd.PDF
─────────┬────────────────────────────────────────────────
2026-04-30 00:00│长虹华意(000404):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证券事务工作需要及相关监管要求,经公司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康太虹女
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康太虹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
业操守,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康太虹女士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kth@hua-yi.cn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 1号
邮政编码:3330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c3de1091-5b40-432f-89ec-56f71d07986a.PDF
─────────┬────────────────────────────────────────────────
2026-04-30 00:00│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布局,更好地拓展东南亚市场,挖掘未来增长潜力,满足核心客户海外产能配套与原产地要求,提升国际
竞争力与经营抗风险能力,公司与控股子公司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加西贝拉”)共同在泰国投资设立子公司。本次
对外投资金额为 6.80 亿元泰铢,按 2026 年 4月 10 日汇率折算约为 1.45 亿元人民币,最终投资总额以实际投资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无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
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行为。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境外投资,需经政府相关部门审批或备案后方可实施。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在境外设立子公司的全部事宜。
二、合作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加西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11609101012K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杨秀彪
5.注册资本:84,000 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02 年 5月 22 日
7.注册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大桥镇亚中路 588 号
8.经营范围:设计、制造、销售家用电器压缩机,压缩机配件;金属材料及制品、有色金属及电解铜、机械设备及配件的销售;
压缩机售后维修服务,进出口贸易。
9.该公司与公司的股权关系:公司持有加西贝拉 53.78%股权
三、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加西贝拉泰国有限责任公司
2.公司地址:泰国东部经济走廊(EEC)
3.股权结构:加西贝拉出资 3.468 亿泰铢,持有 51%股权;公司出资 3.332亿泰铢,持有 49%股权;双方按出资比例对应持股
。
4.注册资本:6.80 亿泰铢(按 2026 年 4月 10 日汇率折算约 1.45 亿人民币)
5.经营范围:全封闭活塞压缩机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以上内容以当地主管机关最终核准登记为准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展泰国及印度市场需求,并打造覆盖东南亚市场的技术营销服务平台,提升公司的综合实力
和市场竞争优势,同时深化与客户的战略合作,有效应对竞争对手海外扩张,稳定公司行业地位,符合公司长期战略发展需要。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以公司及加西贝拉自有资金出资,不会对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
益的情形。
(二)主要风险
1.本次对外投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变化等风险。未来国内外市场、融资环境与政策、国际政治环境及
经济形势存在发生变化的可能,本项目的投资计划可能会根据未来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存在不能达到原计划及预测目标的风险。
2.本次在泰国设立子公司,需获得国家有关部门以及境外当地有关主管部门的备案或批准,可能存在相关政府部门备案或审批
不通过的风险;同时,泰国的法律法规、政策体系、商业环境、文化特征等与国内存在一定的差异,泰国子公司在设立及运营过程中
,可能面临一定的管理、运营和市场风险,投资效果能否达到预期存在不确定性。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165581f-747f-4407-960f-2e9194e7af39.PDF
─────────┬────────────────────────────────────────────────
2026-04-18 00:3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文)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中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8229dce-1f7d-44b1-af24-4cd79ccc7bbc.PDF
─────────┬────────────────────────────────────────────────
2026-04-18 00:3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英文)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治理(ESG)报告(英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b387b9d-e47b-48e2-ad2a-6c5334baf62a.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
、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任世驰先生、林嵩先生、邓富民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174e160-39a8-44bc-9d93-223361860a90.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4 月 16 日,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 票
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5 年
(二)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 494,770,408.
88 元,母公司个别报表中实现净利润为230,100,489.73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按照 2025 年度母公
司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23,010,048.97 元。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1,937,35
0,958.13 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08,723,177.94 元,根据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508,723,177.94 元。
(三)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法》《公司章程》《公司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
报规划》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后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与征求股东意见的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
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3 元(含税),不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
若按照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总股本 695,995,979 股扣除 11,292,250 股后的股本总额 684,703,729 股为基数进行
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 225,952,230.57 元(含税)。由于公司尚处于回购股份方案实施期,利润分配的股本基数尚存在不确定性
,因此分配总额以本次利润分配最终实施结果为准。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后的股本基数发生变动的,按照每股现金分红分配比
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总额,具体以实际派发结果为准。
(四)如本分配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225,952,230.57 元(预计);2025 年度公司通过回
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金额 79,947,252.00 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
总额为 305,899,482.57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61.83%。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305,899,482.57 208,798,793.70 173,998,994.75
(预计)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94,770,408.88 450,210,134.65 362,158,575.34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937,350,958.13
(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508,723,177.94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688,697,271.02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435,713,039.6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 688,697,271.02
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 □是 ?否
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为 688,697,271.02 元,占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158.06%,
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符合《公司章程
》及《未来三年(2023 年-2025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相关规定。利润分配预案的制定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
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及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与公司经营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
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度合并报表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
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
外)等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033,619,132.56 元、1,942,229,906.45 元,其分别占当年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
为 14.96%、13.07%,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5c60ba2-df14-4549-b24d-b249c605e0e3.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专项说明
─────────┴────────────────────────────────────────────────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2025年度委托理财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3788032-15d5-4cd4-a0e2-5b2bc50f9faa.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
─────────┴────────────────────────────────────────────────
为完善和健全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
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并综合考虑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等因素,公司制定《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
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在综合考虑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发展战略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等因素的基础上,建立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本规划遵循的原则
(一)严格遵守《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持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三)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建议和意见;
(四)坚持现金分红为主,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保持利润分配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并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的具体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及优先顺序
公司可采取现金分红、股票股利或者现金分红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形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公司优先采取以现
金分红形式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当年实现盈利,并有可供分配利润时,应当进行年度利润分
配。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度股东会审
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
期分红方案。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现金流可以满足公司正常经营、抵御
风险以及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有相应的货币资金满足现金分红的需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但公司董事会认为实施现金分红
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情形除外,前述重大长期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计划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投资(不包含
理财产品、衍生品等短期金融资产投资)项目建设、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
达到 5,000 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同时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单一年度内拟分配
的现金红利总额(包括中期已分配的现金红利)应不少于上市公司母公司当年度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 15%,但不应超过母公司及合
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余额(孰低原则)。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
者回报等因素,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决定现金分红在单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1.母公司报表当年度实现盈利,且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股本规模和股权结构合理,公司经营情况良好,经营规模和净利润增长速度与股本扩张规模相适应。
4.股本扩张对公司每股净资产、每股收益等指标的摊薄在合理范围内,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存在股东违规占用公司资金情况的,公司应当扣减该股东所分配的现金红利,以偿还其占用的资金。
四、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机制
公司董事会根据当前的经营情况和项目投资的资金需求计划,在充分考虑股东利益的基础上,提出可行的利润分配提案,经全体
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形成利润分配方案,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
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通过多种渠道(包括但不限于股东会现场、交易所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投资者
热线电话、邮件、传真、投资者现场调研等)与社会公众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公
司股东会在审议利润分配方案时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方式。
五、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调整机制
因国家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管部门对上市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颁布新的规定以及因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而需
调整或变更现金分红政策的,由董事会负责制定调整或变更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应提供网络投票表决
方式,调整或变更方案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可以对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或变更事项发表明
确独立意见,审计委员会发表审核意见。
六、其他事项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5f5b8671-f960-496f-beb7-2ba23fea38eb.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f89e902-bdf2-49f8-b26d-9e59e471a229.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575782a-02b0-490a-ac35-f443da539077.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bd657a0-c159-436d-b380-973be8e22974.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
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天健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资质条件
(一)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人员信息: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 954 人。
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 亿元。
2025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
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兴明先生,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
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四川长虹、海南橡胶、重庆啤酒、长虹华意、秦安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201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博腾股份、长虹华意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员:赵丽女士,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
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杭可科技、民丰特纸、泛亚微透、南都物业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执业记录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
近三年,11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丽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三、质量管理水平
(一)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二)意见分歧解决
天健制定明确的专业意见分歧解决机制。当项目组成员、项目质量复核人或专业技术部成员之间存在未解决的专业意见分歧时,
需要咨询专业技术部负责人。在专业意见分歧解决之前不得出具报告。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
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项目质量复核
天健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和程序,对按照准则规定需要进行项目质量复核的项目实施项目质量复核;制定了对项目质量复核人的委
任资格要求。在具备项目质量复核人委任资格的情况下,天健基于具体项目所需的行业经验、时间安排等方面的考虑,对相关项目委
派适当的项目质量复核人。项目质量复核须于审计报告日之前完成,尽管项目合伙人对审计报告和审计事项最终负责,但项目合伙人
必须在项目质量复核人提出的所有重大问题均得到满意解决后,才可出具审计报告。
(四)项目质量检查
天健质控部门负责质量管理体系的监督和整改工作。天健项目质量层面的监控及督导活动主要包括业务进行中的监控辅导,以及
针对已完成项目的业务质量检查。确保项目组在报告签署之前已经按照项目质量管理要求充分、恰当地执行审计程序。
天健根据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相应的内部管理制度和政策,这些制度和政策构成天健完整、全
面的质量管理体系。2025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天健勤勉尽责,质量管理的各项措施得到了有效执行。
四、审计服务水平和质量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情况
天健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天健的后台支
持团队包括税务、信息系统、风险管理等多领域专家,且技术专家后台前置,全程参与对审计服务的支持。
(二)审计工作方案
审计过程中,天健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工作围
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
审计过程中,天健全面配合公司审计工作,充分满足了上市公司报告披露时间要求。天健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
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另外,天健制定了详细的与公司境外审计师的沟通合作方案和计划,并能够有效执行。
五、信息安全管理
公司在聘任合同中明确约定了天健在信息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义务。天健制定了涵盖档案管理、保密制度、信息安全应急预案等系
统性的信息安全控制制度,在制定审计方案和实施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也考虑了对敏感信息、保密信息的检查、处理、脱敏和归档管
理,并能够有效执行。
六、风险承担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2025 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
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海证 2024 年 3 月 6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5%的范
券、天健 日 2019 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 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
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 带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
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 判决)
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七、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说明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健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进行核查,并就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出具专项说明、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
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健及相关审计人员就独立性、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风险分析、舞弊风险沟通、关键审计事项、内部
控制等方面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并达成一致意见。
天健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八、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情况
经评估,公司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在 2025 年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
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d19eb131-e493-4b6b-a343-a2098686dd39.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调整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议案》和《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增补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由 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独立董事 3名。目前,公司现有非独立董事 5名
,独立董事 3名,非独立董事尚空缺 1名。为保障董事会规范运作,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依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长虹”)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杨凡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聘任首席合规官的情况
根据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工作需要,经公司董事长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凡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首席合规官,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三、关于副总经理离任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杨凡先生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杨凡先生因工作调整,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职后,杨凡先生仍在
公司担任首席合规官、总法律顾问等其他职务,本次调整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和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凡先生持有公司股票 482,160 股,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
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操作及处理。
四、关于聘任总工程师的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需要,经公司总经理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并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周慧女士(简历详见附
件)担任公司总工程师,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39e41db-7027-411f-8bd8-286ee41cab8b.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446ed5e-5a3b-40b4-95f3-af42580857e5.PDF
─────────┬────────────────────────────────────────────────
2026-04-17 20:12│长虹华意(00040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2c21c03-7fd1-4a42-81cf-78f9cedc8927.PDF
─────────┬────────────────────────────────────────────────
2026-04-17 20:11│长虹华意(00040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680bc73-4ffc-4356-b20b-b399174974b4.PDF
─────────┬────────────────────────────────────────────────
2026-04-17 20:11│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长虹华意(00040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70d5c64-18c7-4639-a689-604436e8d2cc.PDF
─────────┬────────────────────────────────────────────────
2026-04-17 20:11│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bdaed2e-a1f8-4acf-9b3c-ab8ae61d4403.PDF
─────────┬────────────────────────────────────────────────
2026-04-17 20:11│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ea1a92e-ec2f-476d-b822-4bdd5403943a.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三)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上午 10:0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 2026 年 5月21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1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七)出席对象:
1.2026 年 5月 14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
,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八)会议地点:湖北省荆州市开发区东方大道 66 号华意压缩机(荆州)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4.00 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计提 2025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7.00 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增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公司将对中小股东的投票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以披露。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2.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1/2 以上通过。
3.议案 3、4 有利害关系的股东应回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该项议案进行投票。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6年 4月 18 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登记:本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
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现场会议的,需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
有效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的,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2)进行登记;股东为合格境外机构投资
者(QFII)的,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在办理登记手续时,除须提交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交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证书复
印件(加盖公章);
3.融资融券股东登记: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
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本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本公司的股
东名册。有关股票的投票权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后,以证券公司名义为投资者的利益行使。因此参与融资融券业务
的股东如需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则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受托证券公司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受托证券公司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受托证券公司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原件(详见附件 2)进行登记;4.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电子
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电子邮件以抵达公司的时间为准(即须在 2026 年 5月 15 日 16:30 前送达公司或发送电子邮件至 hyzq@hua
-yi.cn,并来电确认),本次会议不接受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星期五)上午 8:30~11:30,下午 13:30~16:30。
(三)登记地点: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 1号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四)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江西省景德镇市高新区长虹路 1号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办公室
邮政编码:333000
会议联系人:杨茜宁、聂韬颖
联系电话:0798-8470237
电子邮箱:hyzq@hua-yi.cn
(五)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六)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3198f9a-41eb-4a7d-b6c5-33fb76c60eaa.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外部单位报送信息管理制度(2026年4月修订)
─────────┴────────────────────────────────────────────────
第二章 外部信息使用管理
第一条 为加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
间的外部信息使用人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设的各部门,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可以接触、获取公司重大
未公开信息的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外部信息使用人,是指根据法律法规有权向公司要求报送信息的特定单位所涉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各级政府
主管部门等确因工作需要须知悉相关信息的所涉单位、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业绩预告
、业绩快报、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五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重大事项等信息履行必要的传递、审
核和披露流程。
第二章 外部信息使用管理
第六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
临时公告及相关重大事项信息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露定期报告、临时公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接受媒体采访、对政府等外部单位报送等方式。
第七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及各经营单位应拒绝报送。
第八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相关信息时,需要将接收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备案。具体登
记制度依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 公司应在报送涉及内幕信息的相关信息时,书面提醒接收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履行保密义务。
第十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本公司证券
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内幕信息被泄露,公司应在获知信息后第
一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二条 在公司信息披露前,外部信息使用人不得在相关公开文件、网站、其他公开媒体上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三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当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
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将追究法律责任。
第三章 附则
第十四条 董事会有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对本制度进行修改。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9e57203c-47db-47ac-8ead-8a826dfaa296.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邓富民)
─────────┴────────────────────────────────────────────────
本人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独
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要求,独立、谨慎、勤勉地履行职责,及时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积极出席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
会各项议案,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及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本人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邓富民,男,汉族,1972 年 8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四川大学企业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四川省学术和技术带头人、
成都市“蓉城英才计划”哲学社会科学与文化艺术领军人才,中国优选法统筹法与经济数学研究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管理现代化研究
会常务理事,四川省系统工程学会副理事长。曾获得高等教育(本科)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二等奖、四川省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四川
省高等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等奖项。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新华文轩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
独立董事。
任职期间,本人还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二) 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本人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董事会和股东会,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
席会议的情况。每次会议召开前,本人均投入足够时间认真研读会议材料,就存疑之处主动与公司沟通,获取必要的补充信息。会议
期间积极参与议题讨论,并在此基础上审慎行使表决权,会后也持续关注审议事项后续进展。本人对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
均投出同意票,不存在反对、弃权的情况。参会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实际出席董事会次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股东 实际出席股东
加董事会次数 数 事会次数 次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会次数 会次数
会议
11 11 0 0 否 3 2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共召开审计委员会 6次、提名委员会 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次,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在充分了解议案的具体情况后,均投出赞成票,不存在委托投票的情况。具体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1 1 1 1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度,共召开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我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
出席了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前,对相
关内容进行审议,并做出同意表决。本人认真分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基本情况、关联公司的履约能力、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等,
积极发挥专业咨询作用,协助董事会科学、高效决策,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2025 年度,无独立聘请中介机构、无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无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无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等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和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保持顺畅联系并积极交流,就公司财务状况、内部审计重点、审计工作进展及安排等方面进
行探讨,并在初步审计意见出具后认真审阅,了解审计情况。
(六)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在公司开展的各项工作得到了公司的良好配合。本人对公司的项目投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
要事项进行了主动核查,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业务状况进行了沟通,切实了解
公司日常经营情况,并就有关事项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独立意见、行使表决权,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场工作时间
为15 天。
(七)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多种沟通渠道(如会议、电话及其他通讯方式)与公司管理层及证券办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公司高度重
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认真组织会议并及时传递相关文件。独立董事能够充分发挥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切实履行指导与监督
职责。对于独立董事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公司积极采纳并及时落实,确保独立董事能够有效行使职权,充分发挥其在公司治理中的重
要作用。
(八)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了解掌握公司生产经营、管理和内部控制等制度完善及执行情况、财务管理等相关事项。
2.持续关注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地进行信息披露,
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发展动态。
3.认真学习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其它相关文件,加深对相关法规尤其是涉及规范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和保护社会公众股东
权益等内容的认识和理解,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对公司和投资
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强化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东权益的思想意识。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
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聘任总会计师
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对总会计师候选人的教育背景、任职资格、履职能力进行了细致审查,认为周恩亮先生符合法律
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相关提名及聘任程序均严格遵循了《深圳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
(二)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事项
公司 2025 年 12 月 10 日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九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该
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该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在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除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经核查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政策、方案和考核标准科学、合理、公平,与公司绩效、个人业绩相匹配。公司披
露的财务状况真实,不存在基于虚假营业收入、利润等财务指标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情形,不存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大
幅高于市场化收入水平或与同行业其他公司之间的收入差距畸高的情形。
(四)对外担保及资金占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及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进行审查,未发现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违规占用公
司资金,亦未发现公司存在违规对外担保情况,均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存在违规行为及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
(五)利润分配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经营及财务情况,与公司业绩成长性及稳健发展的需求相匹配,并充分考虑了股东的普
遍诉求,不会对公司未来经营所需现金流造成影响,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预方案经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已于 2个月内实施完毕。
(六)对外担保情况
2025 年,公司对外担保均为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且已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披露义务,并严格根据审批授权予以执行
,管理台账清晰,未发生违规担保情况,亦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任何非法人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担保等情况。开展的对外
担保能有力支持被担保子公司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推动业务发展。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恪守独立、客观、勤勉、尽责的履职原则,忠实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报告期内,
本人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及相关事项,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行业经验,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与规范运作,
积极参与重大事项讨论,为公司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持续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专业素养与履职能力。坚持审慎原则,围绕公司科学决策、合规经营与风险防范提
出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意见与建议,更好发挥监督制衡与专业支持作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全力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助力公司持续规范、高质量发展。
特此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邓富民
http://disc.sta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嵩)
─────────┴────────────────────────────────────────────────
作为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
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基本情况
林嵩,男,汉族,1979 年 10 月出生,中国共产党党员,清华大学经济管理专业博士研究生毕业,入选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支持计划,曾获得北京市教育教学改革成果一等奖、中央财经大学涌金奖励基金教师学术奖等奖项。现任中央财经大学商学院院长、
教授、博导,公司独立董事。
报告期间,本人还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单位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
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本人对 2025 年度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本人作为独立董事保持了独立性,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11 次董事会,本人严格按照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和会议通知的要求,亲自参加了全部董事会会议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报告期内,公司召开股东会 3次,本人均参加。每次会议召开前,均要求公司严格按照法
定时间提供会议资料并介绍相关情况,提前对会议议案、待决策事项等会议材料进行认真审阅,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向公司相关部门
和人员进行询问;出席会议时,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审议,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审慎行使表决权,依法客观地
对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具体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情况 出席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加 实际出席董事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会次 是否连续两次未 应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股东会
董事会次数 会次数 事会次数 数 亲自参加董事会 次数 次数
会议
11 11 0 0 否 3 3
(二)出席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召开了 6 次审计委员会、4 次战略委员会、1 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 年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
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参与了所任职的专门委员会的所有会议,按照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的要求履行
职责。具体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 战略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6 6 5 5 1 1
(三)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了 3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工作制度
履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出席了全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了财务有限公司风险持续评估、关联交易、利润分配等事项,
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责任和义务,对上述事项提供独立判断并做出审慎的决策。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任职期间内,未行使以下特别职权:未提议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上市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未
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未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五)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事前审核会计师提交的年度审计计划,通过召开沟通会议等方式,听取会计师关
于公司主要经营、投资、筹资活动情况、重点关注事项等方面的汇报,与其进行充分交流,持续跟进公司审计进度,督促会计师按时
保质完成年度审计工作。
(六)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 2025 年度持续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公司治理情况及公司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对需经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
都进行了认真的了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重要事项,均进行了认真的核查或通过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专门会议进行讨论,积极有效地履行了自己的职责。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交流,及时将中小股东的建
议反馈给公司管理层,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七)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2025 年度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6 个工作日。本人除参加公
司董事会行使职权发表意见外,还深入公司现场进行调研,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密切联系,认真听取公司相关部门对
于日常生产经营、董事会决议执行、财务管理、关联交易等情况的汇报。同时,关注公司所处行业政策和市场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以及各类媒体对公司的相关报道,结合自身研究成果和知识积极对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八)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在董事会等会议召开前,公司均提前报送会议资料给全体董事审阅,就相关重要议案提前安排与独立董事的沟通说
明,结合独立董事的意见修改议案材料,为本人工作提供了便利条件,积极有效地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秉持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中关于独立董事履职的规定要求,对公司重大事项予以重
点关注和审核,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对公司 2024 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计提、分配程序,以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情
况认真核查,认为相关计提依据充分、分配程序规范,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
(二)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提出的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能够保障股东的
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本人认为,公司以上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水平是合理的,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三)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所有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财务会计内
控制度健全,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回购股份方案
公司于 2025 年 5月制定了回购公司股份方案,该事项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稳定及提升公司
价值,亦不会对公司的经营活动、财务状况、研发能力、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影响;该回购股份方案具备合理性、可行
性,相关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五)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 2025 年 4月 17 日第十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5 年财务报
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该议案已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经审查,本人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按照《企业
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较好地履
行了双方合同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要求,恪
守独立、客观、审慎、忠实、勤勉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法定职责。报告期内,本人按时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各
项议案及重大事项进行全面审查、充分讨论,独立、公正发表意见并审慎行使表决权;主动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治理运行及内控
管理情况,持续关注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作用,坚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
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坚守独立董事立场,持续加强法律法规与专业知识学习,不断提升履职能力与专业水平。在董事会运作
中,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职能,聚焦公司重大事项、经营风险与战略发展,立足自身专业优势,为公司高质量发
展、风险防范与规范治理提供更具针对性的专业意见与建议,助力董事会提升决策科学性与有效性,推动公司持续健康规范发展,切
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林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f889df8-9ace-42a5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
─────────┴────────────────────────────────────────────────
长虹华意(000404):信息披露管理办法(2026年4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88f7a39-733c-4ec6-8b72-4aacdd290fe1.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世驰)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任世驰)。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7b7349b-c1fd-4a7d-bdc1-80fb9b0610da.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9f560ad-ea97-4234-b8c3-2c9d80619879.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长虹华意2025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
│存款...
─────────┴────────────────────────────────────────────────
一、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关于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
金融业务的专项说明
天健审〔2026〕8-361 号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华意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
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审计报告。在此基础上,我们审核了后附的长虹华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
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报告仅供长虹华意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报告作为长虹华意公司年度报告的必备文
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为了更好地理解长虹华意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
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二、管理层的责任
长虹华意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相关资料,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
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的规定编制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长虹华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的审核是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进行的。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金融业务情况
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
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认为,长虹华意公司管理层编制的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 号)的规定,如实反映了长虹华意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
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赵兴明
中国·杭州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园园
二〇二六年四月十六日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款、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汇总表
编制单位: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关联方名称 项 目 期初余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收取或支付的
(含利息) 利
息、手续费等
(利
息收入按负数
填
列,利息费用
、
手续费按正数
填
列)
四川长虹集 (一) 在财务公司 1,991,830,00 68,896,078,26 68,338,692,24 2,549,216,01 -13,455,593.
团财 存款 2.25 0.36 3.33 9.28 35
务有限公司
(二) 向财务公司
借款
1. 短期借款
2. 长期借款
(三) 其他金融业
务
1.票据贴现 459,116,015.4 459,116,015.4 3,414,655.75
5 5
2.票据开立 519,393,345. 918,709,748.0 1,025,524,008 412,579,085. 457,354.09
74 3 .05 72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e8d4605-94b3-4c36-ad7e-30a196ebf3ec.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审计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2b0c148d-65b0-4c6e-a6ce-feb4cd136fce.PDF
─────────┬────────────────────────────────────────────────
2026-04-17 20:09│长虹华意(00040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1f6fe536-608b-4877-857e-bea6761c13ed.PDF
─────────┬────────────────────────────────────────────────
2026-04-17 20:07│长虹华意(000404):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
提 2025 年度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资产价值,基
于谨慎性原则,董事会同意对公司及子公司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固定资产等资产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包括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及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经全
面清查和分析后,拟计提相应的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合计 7,488.82 万元,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账面金额 预计可收回金额 减值准备期末余 计入本期损益金
/可变现净值 额 额(“-”号为损
失)
应收票据 56.29 56.29 - 607.39
应收账款 264,279.62 256,872.99 7,406.63 1,019.75
其他应收款 1,347.58 1,196.59 150.99 68.73
信用减值小计 265,683.49 258,125.87 7,557.62 1,695.87
合同资产 2,297.68 2,297.68 -
存货 146,758.63 141,390.66 5,367.97 -8,697.68
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 199,310.38 191,307.97 8,002.41 -487.01
资产减值小计 348,366.69 334,996.31 13,370.38 -9,184.69
合计 614,050.18 593,122.18 20,928.00 -7,488.82
注: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计入的报告期为 2025 年 1月 1日至 2025 年12 月 31 日。
二、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对有关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存货和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清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
会计政策,依据减值测试结果确定可收回金额,以可收回金额与账面价值的差额计提减值准备。
(一)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根据信用风险特征,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分类评估应收款项预期信用
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1.以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中的金融机构信用类应收票据(含已承兑信用证)、关联方款项(同一
控制下关联方和重大影响关联方);其他应收款中的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备用金、投资借款、保证金(含质保金)、政府补助款项(
含拆解补贴);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即长期应收款);
2. 以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组合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以单项为基础评估预期信用损失之外的,公司以客户信用特征及账龄
组合为基础评估应收票据及应收账款和其他应收款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 年度公司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计提、转回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外币报表 转回 核销
折算差异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607.39 -607.39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8,497.88 -992.36 27.39 27.39 98.89 7,406.63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219.72 -68.73 150.99
合计 9,324.99 -1,668.48 27.39 27.39 98.89 7,557.62
注:转回系收回已核销的应收账款。
本期应收款项计提信用减值损失-1,695.87 万元,其中,应收票据计提坏账损失-607.39 万元,应收账款计提坏账损失-992.36
万元、转回坏账损失 27.39 万元,其他应收款计提坏账损失金额-68.73 万元。
(二)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对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同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测试结果不存在减值迹象。
(三)存货跌价损失
库存商品、在产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
税费后的金额确定;用于生产而持有的材料存货,其可变现净值按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
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货进行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2025 年度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提、转回及转销情
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增加 本期减少 期末余额
计提 外币折算差异 转销
存货跌价准备 8,335.85 8,697.68 52.69 11,718.25 5,367.97
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8,697.68 万元计入本期损益,其中,原材料计提跌价损失 1,379.29 万元,库存商品计提跌价损失 3,6
56.79 万元,委托加工物资计提跌价损失 7.29 万元,寄售或发出商品计提跌价损失 3,654.31 万元。另转销不影响本期损益的跌价
准备 11,718.25 万元。
(四)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减值损失
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
较高者确定其可收回金额,并以单项资产按其期末成本与可收回金额孰低原则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根据以上标准,公司对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固定资产等长期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公司部分生产、检测设
备等存在减值迹象,计提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487.01 万元。主要系全封闭活塞压缩机业务工艺改进、技术升级造成的专用设备减值损
失。
三、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计提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5,805.82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
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比例为11.73%。已在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反映。
四、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说明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是经资产减值测试
后基于谨慎性原则而做出的,依据充分。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能够更加真实客观地反映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
五、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制度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本
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实际情况,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
经营成果,董事会同意公司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3eed5171-17a4-4b29-b2aa-9d89e9f04737.PDF
─────────┬────────────────────────────────────────────────
2026-04-17 20:07│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报告
─────────┴────────────────────────────────────────────────
长虹华意(000404):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履职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总结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ee05570c-3876-4e07-98b8-0181d6226b8a.PDF
─────────┬────────────────────────────────────────────────
2026-04-17 20:07│长虹华意(000404):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
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6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作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 年 7月 18 日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 128 号
首席合伙人:钟建国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健合伙人(股东)250 人,注册会计师 2,363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人数 954 人。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为 29.69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5.63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65 亿元。
2025 年度,天健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756 家,收费总额 7.35 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农、林、
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综合,卫生
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 578 家。
4.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2025 年末,天健累计已计提职
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告 被告 案件时间 主要案情 诉讼进展
投资者 华仪电气、东 2024 年 3 天健作为华仪电气 2017 年度、2019 年度 已完结(天健需在 5%的范
海证券、天健 月 6日 年报审计机构,因华仪电气涉嫌财务造 围内与华仪电气承担连带
假,在后续证券虚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 责任,天健已按期履行判
为共同被告,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4次、监督管理措施 17 次、自律监管措施 13 次、纪律处分 5次,未受到
刑事处罚。
近三年,112 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15 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42 人次、纪律处分 23 人
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赵兴明先生,2006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健
执业,2024 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四川长虹、海南橡胶、重庆啤酒、长虹华意、秦安股份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2014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 年起为
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博腾股份、长虹华意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丽女士,2003 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 年开始在天健执业,2024 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杭可科技、民丰特纸、泛亚微透、南都物业等上市公司年度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丽女士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
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
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
》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赵兴明先生、签字注册会计师杨园园女士、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丽女士均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长期从事证
券服务业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4.审计收费
2026 年,天健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审计费用为 100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 82 万元,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 18 万元
),该审计费用是根据市场行情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较上一期审计收费未有变化。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健的执业情况、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天健具
有较为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专业能力和资质,能够满足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等
规定。审计委员会同意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 2026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以 8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 2026 年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天健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
效。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天健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b73fc434-e228-4a6d-b7f9-e29160ef4a87.PDF
─────────┬────────────────────────────────────────────────
2026-04-17 20:07│长虹华意(000404):关于计提2025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
─────────┴────────────────────────────────────────────────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计提2025年度业绩激励基金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3f33e1c-81c9-4db8-9315-e83393daa1d0.PDF
─────────┬────────────────────────────────────────────────
2026-04-01 19:01│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及回购专项贷款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人民币普通股 A股
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 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30,000 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
人民币9.8 元/股,具体回购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实施期限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月 9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回购专项贷款承诺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8)。
因公司实施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回购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 9.8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9.5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 2025 年 7月 2日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4 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后调整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2025 年 7月 15 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6 日
在《证券时报》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1)。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15,550,96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2.23%,最高成交价为 7.1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43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09,494,433.3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2/e8a511ec-1529-4e72-a105-8054eb09d965.PDF
─────────┬────────────────────────────────────────────────
2026-03-30 00:00│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1.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2月 5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了《
关于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于上述公
告披露之日起 3.5 个月内通过公开市场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计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335.83 万元(含本数)。
2.截至 2026 年 3月 28 日,上述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合计已增持金额 247.62 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
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有关规定,现将有关增持计划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计划增持主体为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肖文艺先生、姚辉军先生、杨凡先生、陈思远先生、史强先生、何成志先
生、杜方敏女士。
2.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披露前的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
3.上述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披露前 6 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增持股份的目的及资金来源: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的规定,承诺在收到十四五业绩激励基金的 3 个月内通
过公开市场购买本公司股票(若遇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股票购买金额由分享的税后激励基
金与部分年度基本薪酬(指除激励基金外,且缴纳相应个人所得税及五险一金后的年度基本薪酬总额)构成。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
姓 名 职 务 增持金额(万元)
肖文艺 董事、总经理 不低于 73.43
姚辉军 副总经理 不低于 62.85
杨 凡 副总经理 不低于 58.35
陈思远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不低于 37.23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 不低于 43.75
何成志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贝拉压缩机 不低于 42.34
有限公司副总工程师(现任)
杜方敏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人事部部长 不低于 17.88
(现任)
合 计 不低于 335.83
3.本次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
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本次增持股份计划披露之日起 3个月内(根据公司《十四五业绩激励方案》第十八条规定“若遇
监管机构规定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敏感期,则时间可顺延”,鉴于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8 日披露 2025 年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公
告前 15 日内为法定禁止交易敏感期,本次增持期限据此顺延 15 日,即实施期限为 2026 年 2月 5日至 2026 年 5月 19 日)。增
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特定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存在锁定安排:本次增持股份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8.相关承诺:承诺在上述实施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并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三年内,以及在其他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28 日,本次增持计划时间已过半。增持主体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
司股份的具体明细如下: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已增持公 已增持金 增持后
持 股 数 占 总 股 司股票数 额(万元) 持 股 数 占 总 股
量(股) 本 比 例 量(股) 量(股) 本 比 例
(%) (%)
肖文艺 董事、总经理 345,600 0.05% 105,000 74.05 450,600 0.06%
姚辉军 副总经理 222,100 0.03% 87,800 62.88 309,900 0.04%
杨 凡 副总经理 482,160 0.07% - - 482,160 0.07%
陈思远 职工董事、工会主席 402,650 0.06% 55,300 38.16 457,950 0.07%
史 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离任) 291,700 0.04% 17,800 12.10 309,500 0.04%
何成志 总工程师(离任)、加西 255,400 0.04% 59,500 42.48 314,900 0.05%
贝拉压缩机有限公司副
总工程师(现任)
杜方敏 职工监事(离任)、运营 59,900 0.01% 25,300 17.95 85,200 0.01%
人事部部长(现任)
本次增持计划尚未实施完毕,增持主体将继续按照既定增持计划增持公司股份。
四、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目前尚无法预判的其他风险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完毕的风
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现相关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股票买卖敏感期、
内幕交易及短线交易等相关规定。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0/b1382ec9-30ce-4437-a3e6-4d4b2364d1c0.PDF
─────────┬────────────────────────────────────────────────
2026-03-25 18:16│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董事、董事会秘书史强先生于2026年3月2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增持主体已于 2026 年 2月 5日披露相关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2. 本次增持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司股票数量 司股票的成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交均价(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史强 董事、董事会秘书 291,700 0.04% 17,800 6.80 309,500 0.04%
(离任)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6/0ec933e9-a84e-4d41-813a-adcfee9d1b6c.PDF
─────────┬────────────────────────────────────────────────
2026-03-23 16:06│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职工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职工董事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4/78f04e32-2e7d-485d-a654-4ffa03c9fe16.PDF
─────────┬────────────────────────────────────────────────
2026-03-20 16:31│长虹华意(000404):关于公司增持主体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
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职工监事杜方敏女士于 2026 年 3月 19 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公司增持主体已于 2026 年 2月 5日披露相关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公司部分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07)。
2. 本次增持情况
姓 名 职 务 增持前 本次增持公 本次增持公 增持后
司股票数量 司股票的成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交均价(元/ 持股数量 占总股本
(股) 比例 股) (股) 比例
杜方敏 职工监事(离任)、运 69,900 0.01% 15,300 7.08 85,200 0.01%
营人事部部长(现任)
3.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本次增持主体承诺:自当次增持完成之日起计,三年内不得通过任何方式减持,同时,还应当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关于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4)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1/5b7ebe50-502c-4491-9e55-9e8bb360d75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18│长虹华意: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1004.PDF
─────────┬────────────────────────────────────────────────
2026-04-18│长虹华意: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8/1225121014.PDF
─────────┬────────────────────────────────────────────────
2025-10-23│长虹华意: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213.PDF
─────────┬────────────────────────────────────────────────
2025-08-06│长虹华意: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06/1224400947.PDF
─────────┬────────────────────────────────────────────────
2025-04-19│长虹华意: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4247.PDF
─────────┬────────────────────────────────────────────────
2025-04-19│长虹华意: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54263.PDF
─────────┬────────────────────────────────────────────────
2024-10-23│长虹华意: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3/1221474181.PDF
─────────┬────────────────────────────────────────────────
2024-08-08│长虹华意: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08/1220815898.PDF
─────────┬────────────────────────────────────────────────
2024-04-20│长虹华意: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0/121968888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