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7 胜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5-06-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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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 │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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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 │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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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12 │胜利股份(000407):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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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0 │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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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7:22 │胜利股份(000407):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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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09:05 │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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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5 │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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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5 │胜利股份(00040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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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5 │胜利股份(00040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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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4 │胜利股份(00040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戴天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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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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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简称《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山东胜利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李静、毕洁国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
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在此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其他公告文件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审核
公告。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出席了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
大会,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公司于 2025年 3 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发布了《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召开公司 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09号),经审查核实,公司发出本次股东大会公告的时间、方式和公告内容均符合
《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临时)决定召开,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许
铁良先生主持。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和会议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上述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现场会议按照会议通知所列明的时间和地点召开会议,由公司
董事长许铁良先生主持。
根据会议通知所载,本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
-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 日 9:15,结束
时间为 2025年 5月 20 日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已按照公告的召开时间、召开地点、参加会议的方式及召开程序进行,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题
和相关事项均已在会议通知中列明与披露,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已在上述时间内完成了网络投票。
二、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本所律师对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公司法人股股东的股东账户登记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股东代表的授权委托
证明及身份证和参加会议的个人股东账户登记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证明等审查,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
人 4 人,代表股数 221724434 股,占公司总股份 880084656 股的 25.1935%。另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统计,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208
人,代表股数 10982198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479%,合计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 212人,代表股数 232706632 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 26.4414%。
上述股东均为截至 2025年 5月 1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
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除董事会已经公告的提案,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提出新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
方式逐项表决了各项提案,包括《公司董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
算报告》、《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报告》、《公
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其中,《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
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提案均属于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
并将结果予以披露。
公司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和本所律师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了计票、监票,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在网
络投票截止后合并统计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并当场予以公布。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供公司随股东大会决议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并予以公告,非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1/4a60b766-9387-45e3-9a0a-7aac6fac7b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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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8:34│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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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存在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14: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5月20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20日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山东省济南市高新区港兴三路北段济南药谷1号楼B座3302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许铁良
(6)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212人,代表股数232,706,632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6.4414%。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授权代理人4人,代表股数221,724,434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25.1935%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208人,代表股数10,98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2479%。
(2)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09人,代表股数11,263,299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2798%。
其中:通过现场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理人1人,代表股份281,101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0.0319%;
通过网络投票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股东208人,代表股份10,982,198股,占公司总股本880,084,656股的1.2479%。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的代表出席、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表决了以下提案:
1.公司董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1,610,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90%;反对8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28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43%。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67,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90.2679%;反对80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640%;弃权289,2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2.5681%。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1,567,5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105%;反对806,9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7%;弃权33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2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124,2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8871%;反对806,9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640%;弃权332,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2.949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95,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8%;反对2,051,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14%;弃权16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8%。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52,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3677%;反对2,051,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2105%;弃权160,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4219%。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4.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631,4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1083%;反对1,920,0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251%;弃权15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6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188,1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1.5760%;反对1,920,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7.0465%;弃权155,1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3775%。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5.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1,530,6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947%;反对806,60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466%;弃权36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587%。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0,087,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9.5595%;反对806,60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1613%;弃权369,3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的3.2792%。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6.公司监事会2024年度工作报告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95,7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499%;反对2,048,1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801%;弃权16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9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9,052,4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80.3712%;反对2,04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1838%;弃权162,7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4450%。
(3)表决结果:本议案获得通过。
7.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提案
(1)总表决情况:同意230,406,38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115%;反对2,135,300股,占出席本次
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76%;弃权1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09%。
(2)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8,963,0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79.5775%;反对2,135,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18.9580%;弃权164,9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的1.4645%。
(3)表决结果:本议案属于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此外,会议还听取了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山东坤宁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静、毕洁国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8061a87b-4b6e-4084-8de8-8c485b6bc6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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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2 17:12│胜利股份(000407):关于参加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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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参加由山东证监局、山东上市
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5年山东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
景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周四)15:00-16: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20
24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融资计划、股权激励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
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2/28590724-5c27-4dc5-97ec-7444b7e4d18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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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5 16:10│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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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6/7e6ce933-7163-45a5-86c8-6da3c12227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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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7:22│胜利股份(000407):关于举行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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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2025年3月 22 日 在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情况
,公司定于2025年4月14日(星期一)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4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
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有:公司董事、总裁王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杜以宏先生,财务总监李守清女士等相关人员。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5年4月11日(星期五)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
问。公司将在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e0a1a9bc-7145-47bb-a3e8-66de0f0d72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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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2 09:05│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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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6da8b08c-0705-41e4-a052-2b62df8dfd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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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5│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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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60795fb7-4c75-4a3c-a163-708515dda8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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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5│胜利股份(00040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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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5ac36504-3ac9-4449-af93-5a7fac20e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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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5│胜利股份(00040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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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2d1e73d7-620c-457c-b2cc-72934af7ee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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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4│胜利股份(00040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戴天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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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戴天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e77c9146-8983-4d41-b0fc-9d135f7dd1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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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4│胜利股份(00040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之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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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杨之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22/a6a0149a-070b-48c1-b881-62492088f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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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1 19:04│胜利股份(000407):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郑石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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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股东:
作为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及有
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本人在2024年度工作中,运用财务、审计领域的专长,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提出合理建议,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现就2024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郑石桥先生,1964年9月生,博士、教授,注册会计师,中国籍。历任新疆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学院国际审
计学院教授、院长,南京审计学院审计科学院教授、院长。现任南京审计大学现代审计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兼任无锡隆盛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光正眼科医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郑石桥先生主要研究方向为审计理论与方法,发表论文
400余篇,出版专著10余部,完成国家级课题3项(重点课题1项),省级课题4项。
2024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任职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
的情况。
二、2024年度履职情况
1.出席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情况
2024年,公司共召开8次董事会会议和2次股东大会,本人参加了公司召开的应参加的全部董事会会议及股东大会,本着勤勉尽责
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各项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
本人认为,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
序。2024年度,本人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
(1)审计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计召开5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十届、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主任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审计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4年度季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及续聘事宜、财务总监聘任事宜等进行了审核,忠实、勤勉地履行审计委员会主任职责。
(2)提名委员会
2024年,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共计召开2次会议,本人作为第十届、第十一届提名委员会委员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提名委员会
会议,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监事候选人提名方案、聘任第十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事宜进行了审核,忠实、勤勉地履行提名委员会委员
职责。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4年,公司董事会共计召开3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预计的议案、关于全资子公司重庆胜邦燃气有限公司转让所持重庆众安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受
托经营管理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发表了同意意见。
本人认为,上述审议的重大事项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体现了公开、公平、公
正的原则。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和表决以上重大事项的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3.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2024 年,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控制制
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年度审计重点工作及进展情况进行沟通,维护了审计结果的
客观、公正。
4.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及现场工作情况
(1)信息披露方面,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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