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7 胜利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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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0:31 │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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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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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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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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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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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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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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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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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关于公司相关方承诺事项履行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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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 │胜利股份(000407):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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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 00:31│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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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1936a9d5-84de-47a4-8015-837a498fd6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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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胜利股份(000407):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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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胜利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增
加分红频次,提高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并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安排
(一)中期分红条件
公司进行 2026 年度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3.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
(二)中期分红时间
公司计划于 2026 年下半年实施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
(三)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四)中期分红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在同时满足上述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前提下,制定并实施 2026 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授权期限自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相关审批程序
2026 年 3 月 23 日,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 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三、风险提示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且尚需董事会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2257a81f-041a-49d7-a913-7c88a33f35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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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胜利股份(0004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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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d5da3b64-83f2-4d90-bcd0-0c3d345fb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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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胜利股份(000407):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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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胜利股份”)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会议审
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1)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 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55,774,876.81 元,母公
司净利润284,708,285.69 元,根据《公司章程》提取 10%法定盈余公积 28,470,828.57元,本年度末合并报表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921,026,728.69 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 831,917,756.99 元。
按照母公司与合并数据孰低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831,917,756.99 元。
(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回报股东,根据《公司章程》、中国证监会指导文件等相关规定,拟进行利润分配,本次 2025 年度利润分配为对公司 2025
年度利润进行第二次分配,与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实施完毕的中期利润分配共同构成 2025年全年股东回报安排。本次分配
预案具体如下:以公司总股本 880,084,65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5 元(含税),本次共计
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9,603,809.52 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继续留存公司用于发展公司主营业务。2025 年度不送股,也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如在分配预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或股份回购等事项导致总股本发生变化的,
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连同公司 2025 年度已实施的中期利润分配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累计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不送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3)2025 年度已实施现金分红情况
2025 年公司实施完成现金分红两次,为 2024 年度及 2025 年中期权益分配,具体情况如下:
①2024 年度分红方案经公司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会议、十一届二次监事会会议、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以公司总股本 8
80,084,656 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4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36,963,555.5
5 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 2025 年 7 月 7日实施完毕,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公司专项公告。
②2025 年中期分红方案经公司十一届六次董事会会议(临时)、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以公司2025年6月30日总股
本880,084,656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15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3,201,269
.84 元(含税),上述方案已于 2026年 2 月 10 日实施完毕,详见《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
o.com.cn)公司专项公告。
2.利润分配方案的调整原则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授予行权、股份回购等原因发生变动,则以
2025 年度利润分配实施公告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 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52,805,079.36 36,963,555.55 48,404,656.08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55,774,876.81 117,241,568.50 153,392,954.89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 921,026,728.6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831,917,756.99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38,173,290.99
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0
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 142,136,466.73
平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138,173,290.99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是 ?否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最近一
他风险警示情形 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
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现金分红金额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
的 30%,且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低
于人民币 5000 万元,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股票交
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本次分配方案着眼于公司现实发展的
需要,综合考虑了公司经营情况、现金流情况、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符合公司和股东的长远利益,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等与经营活动无关的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 目 2025年度 占总资产的 2024年度 占总资产的
比例(%) 比例(%)
交易性金融资产 0 0 0 0
衍生金融资产 0 0 0 0
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债权投资 0 0 0 0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262,557,112.84 4.21 275,726,325.64 4.15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0 0 0 0
其他流动资产 100,215,055.55 1.61 0 0
合 计 362,772,168.39 5.82 275,726,325.64 4.15
注:其他流动资产为除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外的其他流动资产。
四、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
2.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071d3569-9b56-4338-aff7-52ab794e4a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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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胜利股份(000407):关于公司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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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
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服务机构。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 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年开始在大
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肖富建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4年开始在大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罗晓龙
拟安排合伙人罗晓龙担任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该复核人员拥有注册会计师资质,具有证券业务质量复核经验,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
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
第 1 号》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拟收费 75 万元,内控审计拟收费 30 万元,较上一期持平。审计收费的定价原则主要按照审计工
作量确定。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执业情况、独立性
等方面进行了审查,认为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具备良好的诚
信、足够的独立性和较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并且在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勤勉、尽责、客观、公正地履行了各项职责,鉴于其工作
能力和工作质量建议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召开时间另行公告。
(三)生效日期
本次公司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十一届十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2.公司十一届七次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f095dcf1-ec3b-4c62-87a3-ebe6bde98c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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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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胜利股份(000407):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aafa5654-cdce-4b70-b39e-396500f89c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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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胜利股份(000407):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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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度任
职的独立董事杨之曙、郑石桥、戴天宇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之曙、郑石桥、戴天宇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主任、委员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
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344f414a-a6e4-4679-b628-a0ee6012d8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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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8:52│胜利股份(000407):审计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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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胜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 年
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大信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经评估,公司认
为大信资质等方面合规有效,履职保持独立性,勤勉尽责,公允表达意见,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资质情况
1.机构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1985 年,2012 年 3 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
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1 号 22 层 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 33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 2017 年
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 48 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
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超过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大信从业人员总数 3,914 人,其中合伙人 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2024 年度业务收入 15.75 亿元,为超过 10,000 家公司提供服务。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 13.78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4.
05 亿元。2024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21 家(含 H 股),平均资产额 195.44 亿元,收费总额 2.82 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本公司(指拟聘任大信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0 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 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大信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四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581.5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
,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10 次、行政监管措施 16 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18 次。67 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5 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 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 46 人次。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签字项目合伙人:沈文圣
拥有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执业资质。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8 年开始
在大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 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签字注册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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