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09 云鼎科技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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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12 │云鼎科技(000409):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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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09 │云鼎科技(00040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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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09 │云鼎科技(000409):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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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07 │云鼎科技(00040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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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云鼎科技(000409):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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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云鼎科技(000409):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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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云鼎科技(000409):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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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云鼎科技(00040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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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 │云鼎科技(000409):2024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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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 00:00 │云鼎科技(000409):云鼎科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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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 19:12│云鼎科技(000409):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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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000409):关于2023年A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20/4bb371ed-40bb-4977-8a0b-07e167f91b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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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09│云鼎科技(00040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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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会议不存在否决议案情况。
2.本次会议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11月 13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4年11月13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3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二楼会议中心。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会议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 人,代表股份 248,818,521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7884%。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647 人,代表股份 62,292,264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9.2101%。
出席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所持股份为 17,018,940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 2.5163%。
2.会议其他出席人员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具体审议表决情况如下:
(一)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309,946,96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9%;反对 964,25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9%;弃权199,57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855,117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3.1616%;反对 964,25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6658%;弃权 199,57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26%。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总体表决情况:
同意 70,814,095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5%;反对 1,035,01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1%;弃权625,7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5,358,1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0.2415%;反对 1,035,01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815%;弃权 625,78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6770%。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回避表决股份数量为 238,635,898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毛碧敏、李欣如
(三)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
程序、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5fd9fb1e-0cfe-4eb0-b90f-686eb6803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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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09│云鼎科技(000409):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关于云鼎科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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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之法律意见书致: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济南)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依法接受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2022 年修订)》(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现行有效的《云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指派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公司已向本所披露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出具的事实并提供了本所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要求公司提供
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承诺函或证明,并无隐瞒记载、虚假陈述或重大遗漏之处;公司提供给本所的文件和材料是
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或复印件的,其与正本或原件一致和相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
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本所仅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发表意见,并不根据任何中国
境外法律发表意见。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告材料,随同其他会议文件一并报送有关机构并公告。除此以外,未经本所
律师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为任何其他人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并对
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有关事实以及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进行了核查验证,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决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2024 年 10 月 29 日,公司以公告形式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zse.cn)、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信息披露平台披露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审议事项、登记方
法等事项予以通知、公告。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2.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4年 11月 13日(星期三)14:00在公司二楼会议中心(山东省济南市历下区工业南路 57-1 号济
南高新万达 J3写字楼)如期召开,该现场会议由董事长主持。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1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会议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中公告的时间、地点、方式
、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履行了法定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
(一)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资格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本所律师核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 3人,代表股份 248,818,521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36.7884%。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结果,在网络投票表决时间内,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6
47人,代表股份 62,292,264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9.2101%。
3.参加会议的中小股东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股东(以下简称中小股东)共 648 人,代表
股份 17,018,94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2.5163%。
综上,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人数共计 650 人,代表股份311,110,785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45.9985%。
4.现场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以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人员还包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本所律师。
前述参与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本所律师无法对该等股东资格进行核查,在该等股
东资格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
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与《股东大会通知》相符,没有修改原议案或增加新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了《
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的议案。现场会议的表决由股东代表、监事代表及本所律师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
3.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在规定的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对议案进行了表
决。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网络投票的统计数据文件。
4.会议主持人根据公司合并统计的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结果,宣布了议案的通过情况。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经本所律师见证,本次股东大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00《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309,946,96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259%;反对 964,25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99%;弃权 199,572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41%。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855,117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1616%;反对 964,251 股,占
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6658%;弃权 199,57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2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的代理人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2.00《关于调整公司 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0,814,09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7085%;反对 1,035,011 股,
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281%;弃权 625,78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代表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863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为:同意 15,358,148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415%;反对 1,035,011 股,
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815%;弃权 625,78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770%。
就本议案的审议,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进行了回避表决。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的资格、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
果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三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420a5dad-3004-44af-a61a-72b03c7048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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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 17:07│云鼎科技(000409):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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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1 日召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
会议,并于 2024 年 11 月 13日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 年 A 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规定,由于本
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有 3 名激励对象分别因工作调动、个人原因辞职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已不符合本次激励计划中有
关激励对象的规定,同意公司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70,000 股。详情请见
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12 日刊载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 676,350,505 股减少至676,180,505 股,注册资本将由 676,350,505 元减少
至 676,180,505 元(公司股本具体变动情况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的登记数据为准)。
二、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债
权人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45 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
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具体申报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自2024年11月14日起45天内(8:3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申报材料: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法人的,需提供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需同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
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申报地点: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57-1号高新万达J3写字楼19层
4.联系部门:公司证券事务部
5.联系电话:0531-88550409
6.电子邮箱:stock000409@126.com
7.邮政编码:250000
8.其他说明: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23262c27-e883-41c6-aff0-ad42d4ffd5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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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云鼎科技(000409):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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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000409):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bfddbc98-b159-484f-b830-6e2b1e5c0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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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云鼎科技(000409):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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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000409):监事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cbadaf54-40da-49ee-a439-46b6210191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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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云鼎科技(000409):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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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4年 10 月 28 日上午在山东省济南市工业南路 57-1
号高新万达 J3 写字楼公司1920 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 2024 年 10 月 18 日以邮件及当面送达的方式发出。在保障所有董
事充分表达意见的情况下,本次会议采用现场结合通讯的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 11 人
(其中毕方庆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公司监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健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
召开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公司章程》”)等法律
、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经投票表决,会议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讨论审议〈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58)。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合并报表发生变化等情况,为准确地反映公司与关联人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公司拟调整 202
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本次调整后,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签订合同金额为140,322.00 万元;预计发生金额(
即确认收入和产生成本、费用金额)为124,549.00 万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表决结果:同意 6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刘健先生、刘波先生、王立才先生、曹怀轩先生、付明先生已回避表决。
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4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
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下午 2:00 在济南市工业南路 57-1号高新万达 J3 写字楼二楼会议中心,以现场投
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调整公司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及回购注销部分
限制性股票事项。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60)。
表决结果:同意 11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801bde0c-55c2-47f0-8228-e11f104aa7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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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云鼎科技(00040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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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云鼎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11月 13 日召开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
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云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月 13 日(星期三)14:0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4 年 11 月 13 日(星期三)。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月 13 日 9:15—9:25,9:30 至 11:30,13:00 至 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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