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11 英特集团 更新日期:2025-12-2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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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46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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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5:41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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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47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
│ │流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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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46 │英特集团(000411):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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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6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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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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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英特集团(00041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相关│
│ │事项之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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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英特集团(000411):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
│ │激励对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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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浙药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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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公司2026年度与华润医药商业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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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 15:46│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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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英特转债”将于 2026年 1月 5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 10张“英特转债”(面值 1,000元)利息 18.00元(含税)
;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31日;
3、除息日:2026年 1月 5日;
4、付息日:2026年 1月 5日;
5、“英特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1.80%、第六年 2.00%;
6、“英特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2月 31日,凡在 2025年 12月 3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 12月 3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1月 5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2.0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1年 1月 5日公开发行了 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债券代码:127028),根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在“英特转债”的计息
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英特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亿元(6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亿元(6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 3月 10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 1月 5日至 2027年 1月 4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 7月 12日至 2027年 1月 4日;
8、债券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英特转债”第五年付息,期间为 2025年 1月 5日至 2026年 1月 4日,票面利率为 1.80%。
(2)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
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1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11、“英特转债”信用评级:2020年 6月 1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对“英特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0)010903】,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新世纪于 2021 年 6月 21 日、2022 年 6月 16 日、2023 年 6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和2025年 6月 24日分别出
具的《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1)100318】、《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2)100356】、《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3)100416】、《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
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4)100114】和《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5)100138】,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均为 AA+,债券的信用级别均为 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英特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年 1月 5日至 2026年 1月 4日,当期票面利率
为 1.80%,每 10张“英特转债”(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
三、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31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26年 1月5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6年 1月5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全体“英特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英特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
者应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公司《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 10张“英特转债”
(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18.00元(含税),最终代扣代缴金额以各付息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意见为准,有关情况请咨询各
付息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上述所得税将统一由各付息机构负责代扣代缴,并直接向各付息机构所在地税务部门缴付,公司不代扣代
缴所得税。如各付息机构未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将由各付息机构自行承担。如纳税人所在地存在相关减免上述所
得税的税收政策,纳税人可以按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要求向当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减免或退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持有“英特转债”的居民企业,每 10张“英特
转债”(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人民币 18.00元(含税),其债券利息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3、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境外机构投资者(分别简称“QFII”、“RQFII”)等非居民企业(其
含义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根据《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号)的规定,自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
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公司提示投资者特别注意,因上述政策到期后是否延续存在不确定性,请投资者根据届时最新的税收法规
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4、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其他投资者,根据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纳税义务。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咨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 198号
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15
咨询电话:0571-8506875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2f2c6967-37a5-45f8-a000-3a2e33b5f1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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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5:41│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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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转股数额累计达到转股前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10%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7f6206de-d5ac-4bd6-bedd-f333263d74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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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47│英特集团(00041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
│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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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000411):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股份上市流通的提示性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7a515cbe-3492-4ece-8d3b-6d70712298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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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4 17:46│英特集团(000411):可转换公司债券2026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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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英特转债”将于 2026 年 1月 5 日按面值支付第五年利息,每 10 张“英特转债”(面值1,000元)利息 18.00元(含税
);
2、债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31日;
3、除息日:2026年 1月 5日;
4、付息日:2026年 1月 5日;
5、“英特转债”票面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6、“英特转债”本次付息的债权登记日为 2025年 12月 31日,凡在 2025年 12月 31日(含)前买入并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
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2025年 12月 31日卖出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本次派发的利息;
7、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6年 1月 5日;
8、下一付息期利率:2.00%。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1年 1月 5日公开发行了 6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英特转
债,债券代码:127028),根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和《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以下简称“《上市公告书》”)的有关规定,在“英特转债”的计
息期间内,每年付息一次,现将本次付息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英特转债”的基本情况
1、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2、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27028;
3、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6亿元(600万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6亿元(600万张);
5、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1年 3月 10日;
6、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2021年 1月 5日至 2027年 1月 4日;
7、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的起止日期:2021年 7月 12日至 2027年 1月 4日;
8、债券利率:第一年 0.30%、第二年 0.50%、第三年 1.00%、第四年 1.50%、第五年 1.80%、第六年 2.00%;
9、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1)本次付息是“英特转债”第五年付息,期间为 2025年 1月 5日至 2026年 1月 4日,票面利率为 1.80%。
(2)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
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
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记日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3)付息方式
①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②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
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
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③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
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
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④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承担。10、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11、“英特转债”信用评级:2020年 6月 12日,上海新世纪资信评估投资服
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对“英特转债”发行进行了评级,根据新世纪出具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债评(2020)010903】,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为 AA+,本次发行可转债的信用级别为 AA+
,评级展望为稳定。
根据新世纪于 2021 年 6月 21 日、2022 年 6月 16 日、2023 年 6月 20 日、2024 年 6 月 19 日和2025年 6月 24日分别出
具的《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信用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1)100318】、《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2)100356】、《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3)100416】、《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
级报告》【新世纪跟踪(2024)100114】和《2020年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新世纪跟踪
(2025)100138】,评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级别均为 AA+,债券的信用级别均为 AA+,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二、本次付息方案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期为“英特转债”第五年付息,计息期间为 2025年 1月 5日至 2026年 1月 4日,当期票面利率
为 1.80%,每 10张“英特转债”(面值 1,000元)派发利息为人民币:18.00元(含税)。
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个人投资者和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利息所得税由证券公司等兑付派发机构按 20%的税率代扣代缴
,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14.40元;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合格境外投资者(QFII和 RQFII),根据《
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实际
每 10张派发利息 18.00元;对于持有“英特转债”的其他债券持有者,公司不代扣代缴所得税,每 10张派发利息18.00元,其他债
券持有者自行缴纳债券利息所得税。
三、付息权益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根据《募集说明书》和《上市公告书》有关条款规定,本次可转债付息的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如下: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12月 31日(星期三)
2、除息日:2026年 1月 5日(星期一)
3、付息日:2026年 1月 5日(星期一)
四、付息对象
本次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全体“英特转债”持有人。
五、债券付息方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付息,并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划付用于支付利息的资金。中国结算深
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英特转债”本次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
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号)规定,自 2018 年 11 月 7 日起
至 2021 年 11 月 6 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2021 年 10 月 27 日
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将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政策的实施期限,延长至
“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因此,本期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者取得的本期债券利息暂免征
企业所得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联系方式
咨询机构: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 198 号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310015
咨询电话:0571-85068752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付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5/10b24b1b-cab9-4082-8cb1-ceb803de71b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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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6:16│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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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可能满足赎回条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e5e20319-771d-488c-9842-5b20f79e9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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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0 00:00│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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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1 月 08 日 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1 月 08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1 月 08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1 月 05日
7、出席对象:
⑴截至 2026 年 1 月 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
间内参加网络投票。⑵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⑶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上塘街道臻创巷 198 号·英特药谷运营中心·公司会议室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回购注销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
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2.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与浙药集团及其一致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行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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