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11 英特集团 更新日期:2025-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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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41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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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48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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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47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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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6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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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6 │英特集团(000411):十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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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5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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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2 │英特集团(00041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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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8:51 │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英特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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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9 │英特集团(000411):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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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8:49 │英特集团(000411):2024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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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7:41│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恢复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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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8;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2、转股期限: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5 年 6 月 5 日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及《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规定,自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公
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代码:127028;债券简称:英特转债)暂停转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3 日披露于《证券时
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英特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
根据相关规定,“英特转债”将在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 年 6 月 5 日起恢复转股。敬请公司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00cd9f3f-b6f0-4f3e-b93c-69c0b737e5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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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48│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公司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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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8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英特集团”)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
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SCP147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4年第51次注册会议,决定接受英特集
团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明确英特集团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20亿元,注册额度自通知书落款之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
分期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2025年5月30日,公司完成了2025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的发行,有关情况如下:
债券全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
债券简称 25 英特集团 SCP002 债券代码 012581269
发行人名称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 发行总额(亿元) 3.0
有限公司
发行价格(元/百元 100 面值(元) 100
面值)
计息方式 附息固定 票面年利率 1.80%
期限 269 日 付息频率 到期一次还本付息
起息日 2025 年 6 月 3 日 到期(兑付)日 2026 年 2 月 27 日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详见上海清算所(www.shclearing.com.cn)和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85f8e55d-6836-4d48-b3fc-609dc970a2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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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3 15:47│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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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农股份”)将其持有的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通医药”)100%股权在
浙江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挂牌转让底价为36,910.00 万元。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集团”或“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7 日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英
特药业”)参与竞拍华通医药 100%股权。
本次交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英
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
二、交易进展
近日,英特药业以 36,910.00 万元的价格成功竞得华通医药 100%股权,并与转让方浙农股份签署了《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
司 100%股权交易合同》。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方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浙农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浙江英特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二)转让标的
本合同转让标的为甲方所持有的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的 100%股权。
(三)转让价格、价款支付时间和方式及付款条件
1、转让价格:根据公开挂牌结果,甲方将本合同项下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叁亿陆仟玖佰壹拾万元整,即:人民币(小写
)36,910.00 万元转让给乙方。
2、转让价款支付方式:乙方采用一次性付款方式,将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汇入至其在“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
管银行账户,并完成“浙交汇”平台订单支付;
如本合同转让事项需取得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对本次收购的实施附带条件的
,各方已接受该等附带条件),则乙方报名时所交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及其在本合同订立后打入的全部价款资金均作
为乙方的履约保证金,待转让事项已经取得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对本次收购的实
施附带条件的,各方已接受该等附带条件)后,转为转让价款,并在产权交易凭证出具 5 个工作日内,由浙交所通过“浙交汇”平
台将全部转让价款划入到甲方指定账户。
(四)转让标的的交割事项
1、本产权交易若达到经营者集中事项申报标准,乙方应在本合同签署后 5 个工作日内就本项目所涉之经营者集中事项向中国反
垄断审查机构作出申报,并书面通知浙交所。
2、浙交所在收到甲乙双方签章的本合同且乙方在完成本合同所涉全部股权转让款项与甲乙双方均将服务费结清之日且浙交所收
到关于“本产权交易已经取得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或者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对本次收购的实施附带条件的
,各方已接受该等附带条件)”的书面通知(前述全部条件均满足)起三个工作日内,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
3、在浙交所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且本合同项下股权转让事项已经取得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不实施进一步审查的决定
(或者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对本次收购的实施附带条件的,各方已接受该等附带条件)后 5 个工作日内,乙方应将标的企业应向甲
方偿还的15300 万元借款本金(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及利息(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及2024 年 12 月 31 日后新增
的借款本金及利息(若有),汇入“浙交汇”平台浙交所的存管银行账户,并完成订单支付。在浙交所收到甲方或乙方发出的股权转
让完成的通知及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完成证明材料后 5 个工作日内,由浙交所通过“浙交汇”平台将全部本息划入甲方指定账户
。
4、在浙交所向甲乙双方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且甲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收到全部转让价款且乙方已按前款约定支付款项后 10 个工
作日内,甲方应促使标的企业到登记机关提交办理标的企业的股权变更登记的相关手续,乙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登记机关办
理完毕股权变更登记手续之日,视为股权转让完成之日。
(五)过渡期安排
1、过渡期:是指合同签订日至产权/股权转让完成日的期间。
2、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对标的企业及其资产负有谨慎、善意管理义务。甲方应保证和促使标的企业的正常经营,过渡期内标
的企业出现的任何重大不利影响,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作出妥善处理。
3、本合同过渡期内,甲方及标的企业保证不得签署、变更、修改或终止一切与标的企业有关的任何合同和交易,不得对标的企
业的资产做任何处置。但标的企业进行正常经营的除外。
(六)标的企业职工安置
本次交易不涉及标的企业职工安置。乙方应保持标的企业员工基本稳定。
(七)标的企业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理方案
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八)违约责任
本合同订立后,发生甲乙任何一方无故提出终止合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乙方未按合同约定向中国反垄断审查机构申
报经营者集中审查、甲方无正当事由未按合同约定交割转让标的,且逾期超过 20 个工作日等违约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对方一次性按
总转让价款的 20%的标准支付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四、其他说明
本次交易的股权受让价款以及根据交易合同需偿付的标的企业对浙农股份的借款均来源公司自有和自筹资金。本次交易尚需中国
反垄断审查机构经营者集中审查,且交易双方将根据交易合同办理款项支付、产权交割及相关工商变更等手续,公司将根据交易后续
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英特药业将持有华通医药 100%股权,华通医药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助于提升公司医药批发及零售业
务在浙江市场的占有率,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
本次交易所涉及的投资风险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披露的《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
权的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交易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4/e42d3794-39c6-4abe-9cac-4f341036d9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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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6│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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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8;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2、调整前转股价格:人民币 9.68元/股
3、调整后转股价格:人民币 9.30元/股
4、转股价格调整生效日期:2025 年 6 月 5 日
一、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规定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9 号
)核准,同意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 6亿元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 6年。经深圳
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自 2021年 3月 10日起在深交所上市交易,债券简称为“英特转债”,债券代码为“127028”
。
根据《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
行方案,在本次发行之后,若公司发生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而增加的股本
)、配股以及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1 为调整后转股价,P0 为调整前转股价,n 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A 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D
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
当公司出现上述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变化情况时,将依次进行转股价格调整,并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的上市公司
信息披露媒体上刊登公告,并于公告中载明转股价格调整日、调整办法及暂停转股期间(如需)。当转股价格调整日为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换股份登记日之前,则该持有人的转股申请按本公司调整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当公司可能发生股份回购、合并、分立或任何其他情形使本公司股份类别、数量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从而可能影响本次发行
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的债权利益或转股衍生权益时,公司将视具体情况按照公平、公正、公允的原则以及充分保护本次发行的可
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权益的原则调整转股价格。有关转股价格调整内容及操作办法将依据当时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部门的相
关规定来制订。
二、转股价格调整及结果
1、本次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521,892,5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32206 元(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99,999,960.43 元,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4年度权益
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2、本次转股价格调整结果
根据《募集说明书》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的有关规定,“英特转债”因权益分派的转股价格调整如下:
P1=P0?D=9.68-3.832206/10≈9.30元/股
调整后的“英特转债”的转股价格为 9.3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 2025年 6月 5日(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d4203322-466b-49b3-bc0c-01767bd052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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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6│英特集团(000411):十届十二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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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5 月 22 日,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电子邮件、专人送达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召开十届十二次董事会议的通知
。会议于 2025年 5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11 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 11 人(其中董事刘琼女士、郭俊
煜先生、黄英女士、陈昊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缺席会议的董事 0 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汪洋女士主持,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采用记名表决方式
对通知中所列事项进行了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议案》
(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披露在同日的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时报上。
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已审议通过了该议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0f631e72-baf1-4dcd-90da-5bc2b6ae4c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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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5│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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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特集团(000411):关于英特药业参与竞拍浙江华通医药集团有限公司100%股权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8/0e7f3e8a-f541-4e95-9a9f-51e7f117ee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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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7 18:42│英特集团(000411):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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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 2024 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如下:公司拟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合计派发现金红利 2 亿元(含税),按公司股本总额(截至 2025 年 3 月 31 日)521,892,509 股进行测算,拟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3 元(含税,暂定)。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维持现金分
配总额不变,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
2、因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转债简称“英特转债”、转债代码“127028”)在转股期内,公司总股本在权益分派实施前可能发
生变化。英特转债已于 2025 年 5 月 26 日起至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暂停转股,故公司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与 20
25 年 5 月 23 日收盘后公司总股本一致,即为 521,892,509 股。
公司权益分派方案如下:以现金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金额,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3.832206 元(含
税),共计实际派发现金红利 199,999,960.43 元。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1,892,509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832206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3.44898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
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
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6
6441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383221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1、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 日
2、除权除息日:2025 年 6 月 5 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6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6 月 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55 浙江省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
2 08*****215 浙江省医药健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3 08*****948 华润医药商业集团有限公司
4 08*****286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注: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5 月 26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6 月 4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将由 9.68 元/股调整为 9.30 元/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英特转债
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
七、咨询部门
咨询部门:公司战略规划与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地址:杭州市滨江区江南大道 96 号中化大厦
联系人:谭江、裘莉
联系电话:0571-85068752
传真电话:0571-85068752
电子邮箱:qiuli000411@163.com
八、备查文件
1、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2、公司十届十次董事会议决议;
3、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7/7936a427-a95c-4a86-8842-e85a21a38e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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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2 18:51│英特集团(000411):关于实施权益分派期间英特转债暂停转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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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债券代码:127028 债券简称:英特转债
2、转股期限:2021 年 7 月 12 日至 2027 年 1 月 4 日
3、暂停转股时间:2025 年 5 月 26 日
4、恢复转股时间:2024 年度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
浙江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根据前述议案,公司拟采用分配总额不变的方法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于近日实施 2024 年度权益分派,依据相关规定
,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债券简称:英特转债,债券代码:127028)需暂停转股。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第二部分“2.4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第
六条“公司实施权益分派方案的,如公司回购账户存在股份的,或者公司拟实施利润分配总额不变的权益分派方法的,实施权益分派
期间可转债暂停转股。公司应在可转债暂停转股后及时办理权益分派事宜,并及时申请可转债于除权除息日恢复转股”,以及《浙江
英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转股价格的调整及计算方式”(详见附件)相关条款的规定,自 2
025年 5月 26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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