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15 渤海租赁 更新日期:2025-10-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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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16 │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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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57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境外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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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14 │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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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12 │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5年付息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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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0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全资子公司Seaco SRL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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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8 17:16 │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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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40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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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5 18:40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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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8:45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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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 17:36 │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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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16│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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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18 渤金 04”自 2021 年 10 月 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至2026年 10月 26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2.公司将于 2025年 10月 27日(因 2025年 10月 26日为休息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4 年 10月 2
6 日(含该日)至 2025 年 10月 26日(不含该日)期间的利息,票面利率为 4.00%,每手债面值 1,000 元的“18渤金 04”派发
利息为人民币 40元(含税)。
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
2.债券简称:“18渤金 04”;债券代码:112783。
3.发行规模:10.00亿元。
4.债券余额:9.03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本期债券 2021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至 2026年10月 26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本期债券前 3年票面利率为 7.00%;根据本期债券
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到期之日自 2021年 10月 26日展期至 2026
年 10月 26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8年 10月 26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每年的 10月 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
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0月 26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4.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0 月 23日 9:00至 2021年 10月 25 日 12:00召开了“18渤金 04”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就“18渤金 04”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金 04”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04”自2021年 10月26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4.00%,按年付息。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9:00 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 12:00 召开了“18 渤金04”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 04”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 04”自 2023年 10月 26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3年,展期期间
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年 10月 26(含该日)至 2025年 10月 26日(不含该日)。
2.本期债券 2024年 10月 26日(含该日)至 2025年 10月 26日(不含该日)票面利率为 4.00%,每手债券面值 1,000元的“1
8渤金 04”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元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元。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24日。
2.除息日:2025年 10月 27日。
3.债券付息日:2025年 10月 27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10月 26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
五、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10月 24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全体“18渤金 04”债券持有人。
六、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川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4号 3号楼宏源大厦 10层
咨询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咨询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层
咨询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咨询电话:0755-2393404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ea1c8093-882b-4e5b-9190-85878c26ce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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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16:5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境外子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主要运营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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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境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
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全资子公司 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以下简称“GSCL”)2025 年第三季度主
要运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Avolon 主要运营数据
截至 2025 年三季度末,Avolon 机队规模为 1,159 架,包括自有飞机 601 架、管理飞机 36 架、订单飞机 522 架,服务于全
球 62 个国家的 141 家航空公司客户。具体飞机机队组合如下:
机队类型 自有飞机 管理飞机 订单飞机 总数
空客 A320NEO 系列 146 3 347 496
空客 A320CEO 系列 165 14 0 179
波音 737 MAX 系列 43 0 118 161
波音 737 NG 系列 82 11 4 97
空客 A330-900NEO 34 1 52 87
空客 A330-200/300 45 7 0 52
波音 787-8/9 34 0 0 34
空客 A350-900/1000 24 0 0 24
E195-E2/E190-200 15 0 0 15
CRJ 900 7 0 0 7
A220 5 0 0 5
波音 777/777F 1 0 1 2
合计 601 36 522 1,159
1、2025 年第三季度,完成 17 架新飞机交付;完成 8 架订单飞机的租约安排,计划于未来 24 个月内交付的订单飞机已有 99
%落实租约;签订了合计 10架飞机的购买及租赁意向书;
2、2025 年第三季度,Avolon 完成 15 架飞机销售。截至本季度末,已同意出售但尚未完成交割的飞机为 60 架;
3、2025 年 7 月,Avolon 向空中客车公司(Airbus S.A.S.)订购了 90 架飞机,包括 75 架 A321NEO 及 15 架 A330NEO 飞
机,上述飞机计划于 2033 年年底前陆续完成交付。
二、GSCL 主要运营数据
截至 2025 年第三季度末,GSCL 自有及管理的箱队规模约 406.4 万 CEU,集装箱平均出租率为 97.4%。GSCL 服务于全球约 75
0 家租赁客户,集装箱分布于全球约 190 个港口,在全球范围内拥有 23 个运营中心。具体集装箱箱队组合及出租率情况如下:
集装箱类型 CEU(自有及管理合计) 占比 平均出租率
干货集装箱 1,758,279 43.3% 97.6%
冷藏集装箱 1,653,236 40.7% 97.6%
罐式集装箱 407,353 10.0% 92.6%
特种集装箱 244,633 6.0% 96.1%
合计 4,063,501 100% 97.4%
1、2025 年第三季度,GSCL 向客户交付集装箱新箱价值约 0.46 亿美元。
三、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经营数据根据公司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未经审计,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上述经营数据可能
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经营数据仅作为
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5/3ad61e2c-7c54-4f0e-a2d0-e5fb427662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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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6:14│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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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c6049241-ab9d-4f24-8d25-d81a03025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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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 18:12│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2025年付息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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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
议,“18 渤金 03”自 2021 年 10 月 10 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至2026年 10月 1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2.公司将于 2025年 10月 10日支付本期债券 2024年 10月 10日(含该日)至 2025年 10月 10日(不含该日)期间的利息,票
面利率为 4.00%,每手债券面值 1,000元的“18渤金 03”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元(含税)。
为确保兑付兑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
2.债券简称:“18渤金 03”;债券代码:112771。
3.发行规模:5.04亿元。
4.债券余额:5.04亿元。
5.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本期债券 2021年第
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至 2026年10月 10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
6.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本期债券前 3年票面利率为 7%;根据本期债券 20
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 2023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到期之日自 2021年10月 10日起展期至 2026
年 10月 10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7.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8.起息日:2018年 10月 10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每年的 10月 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10.本金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 2026年 10月 1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
不另计息。
11.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2.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3.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14.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10月 8日 9:00至 20:00召开了“18渤金 03”2021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就“18渤金 03
”修改<募集说明书>部分条款及申请“18渤金 03”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 03”自 2021年 10月 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
展期 2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 9:00 至 2023 年 4 月 21 日 12:00 召开了“18 渤金03”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 03”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 03”自 2023年 10月 1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3年,展期期间
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三、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1.本年度计息期限:2024年 10月 10日(含该日)至 2025年 10月 10日(不含该日)。
2.本期债券 2024年 10月 10日(含该日)至 2025年 10月 10日(不含该日)票面利率为 4.00%,每手债券面值 1,000元的“1
8渤金 03”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元
;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元。
四、债权登记日、除息日及付息日
1.债权登记日:2025年 10月 9日。
2.除息日:2025年 10月 10日。
3.债券付息日:2025年 10月 10日。
4.下一付息期起息日:2025年 10月 10日。
5.下一付息期票面利率:4%。
五、本期债券付息对象
本期债券付息对象为:截至 2025年 10月 9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18渤金 03”债券持有人。
六、债券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付息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资金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兑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
行账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兑息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兑息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七、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 2021年 34
号),自 2021年 11月 7日起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
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八、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金川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4号 3号楼宏源大厦 10层
咨询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咨询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层
咨询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咨询电话:0755-2393404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9/1f82d1f2-5edd-4b20-8eac-1a14784268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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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 18:40│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全资子公司Seaco SRL融资及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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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满足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全资子公司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
港渤海”)之下属全资子公司 Seaco SRL 的业务发展需求,Seaco SRL 拟以全资子公司 Global SC Finance XLimited(以下简称“
GSCF X”)作为票据发行人,向相关合格金融机构非公开发行总计 5 亿美元结构化票据。现就上述融资及担保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
下:
一、融资进展情况
㈠融资情况概述
2025 年 9 月 25 日,GSCF X、Seaco SRL 与 U.S. Bank Trust Company NationalAssociation(以下简称“U.S. Bank Trust
”)签署了《Indenture》票据融资及相关附属协议,U.S. Bank Trust 作为受托人,GSCF X 作为票据发行人,向相关合格金融机构
非公开发行合计 5 亿美元结构化票据。其中,发行 Class ANotes 4.6 亿美元,利率为 6.169%;发行 Class B Notes 0.4 亿美元
,利率为 7.848%,综合利率约 6.37%。上述票据预期偿还期限为 4 年,法定最终到期期限为 20 年。上述票据募集资金将用于 Sea
co SRL 下属子公司偿还其部分未来到期债务等。
㈡融资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5年 4月 1日、4月 24日分别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
公司 2025 年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5-017、2025-031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公司全资子公司 Seaco SRL(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公司)和 Cronos Ltd.(含全资或控股 SPV 及子
公司)2025 年贷款额度合计不超过 30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贷款额度预计的授权期限自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
25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截至本公告日,Seac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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