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15 渤海租赁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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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13 │渤海租赁(00041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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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6 │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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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20:07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 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运营数据的自愿性│
│ │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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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26 │渤海租赁(000415):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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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25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购买飞机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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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2 │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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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2 │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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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1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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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2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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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0 │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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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13│渤海租赁(000415):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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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 日-2026 年 6 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300,000 万元–360,000 万元 亏损:201,878.00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50,000 万元–190,000 万元 亏损:229,126.80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4895 元/股–0.5875 元/股 亏损:0.3264 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半年度,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30 亿元-36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约 50 亿元-56 亿元,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盈利 15 亿元-19 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约 38 亿元-42 亿元。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全球航空客运需求保持景
气,叠加飞机制造商产能受限等因素,飞机市场价值、租金率及出租率维持高位,公司飞机租赁业务利润持续增长以及上年同期因出
售集装箱租赁子公司 Global Sea Containers Ltd 股权计提了商誉减值损失。剔除上年同期计提的约 32.89 亿元商誉减值损失后,
2026 年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上升约 17 亿元-23 亿元,同比增长 136%-183%。此外,报告期内公司及下
属子公司通过债务重组、展期等产生债务重组收益约 16 亿元,该事项为非经常性收益。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具体数据将在公司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
2.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0295368-bd19-403c-9048-f0165b703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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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6│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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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ee1bc99b-152a-4db5-911d-f63c60c352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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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 20:0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 2026年第二季度主要运营数据的自愿性信息
│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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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主要境外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现将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
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2026 年第二季度主要运营数据公告如下:
一、主要运营数据
截至 2026 年第二季度,Avolon 机队规模为 1,117 架,包括自有飞机 580 架、管理飞机 34 架、订单飞机 503 架,服务于全
球 60 个国家的 138 家航空公司客户。具体飞机机队组合如下:
机队类型 自有飞机 管理飞机 订单飞机 总数
空客 A320NEO 系列 148 3 333 484
空客 A320CEO 系列 138 12 0 150
波音 737 MAX 系列 54 0 118 172
波音 737 NG 系列 74 11 0 85
空客 A330NEO 系列 40 1 45 86
空客 A330CEO 系列 46 7 0 53
波音 787 系列 34 0 7 41
空客 A350 系列 20 0 0 20
E195-E2/E190-200 14 0 0 14
CRJ900 7 0 0 7
A220 5 0 0 5
1、2026 年第二季度共接收 21 架飞机,完成了 30 架飞机的出售。截至本季度末,已同意出售但尚未完成交割的飞机为 109
架;
2、2026 年第二季度,达成 9 架新技术飞机的租约安排,计划于 2028 年底前交付的订单飞机已有80%落实租约(包含于 2026
年6月30日向Frontier Airlines,Inc.购买的 11 架 A321NEO 订单飞机);
3、2026 年第二季度,签订了 46 笔飞机租赁交易(包括新飞机的租赁协议以及租期延长等协议);
4、2026 年第二季度,国际评级机构 S&P Global(标普全球)将 Avolon 的主体评级从“BBB-”上调至“BBB”,与惠誉国际信
用评级有限公司“BBB”、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Baa2”等级保持一致。
二、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经营数据根据公司内部资料汇总编制而成,未经审计,存在调整的可能性。上述经营数据可能
与相关期间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公司保留根据审计结果及实际情况调整经营数据的权利。公司披露的季度经营数据仅作为
初步及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7/4d66dc98-dbc8-43d2-95e9-ac78421221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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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26│渤海租赁(000415):2026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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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7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璐先生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㈠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向 FrontierAirlines, Inc.购买飞机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表决通过。
为加强订单飞机储备,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董事会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
称“Avolon”)通过下属子公司与 Frontier Airlines, Inc.签署《Aircraft Sal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向其购买 11 架
A321NEO 订单飞机资产。
为保证上述项目的顺利实施,董事会授权 Avolon 经营管理团队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购买飞机资产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48)。
三、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e8005cd5-7d33-4e43-822e-f6acc751d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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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20:25│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购买飞机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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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为加强订单飞机储备,提升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市场的竞争力,公司
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Limited(以下简称“Avolon”)下属子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30 日(都柏林时间)与 Frontier Airl
ines, Inc.(以下简称“Frontier”)签署了《Aircraft Sal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Avolon 通过其下属子公司向 Frontie
r 购买 11 架 A321NEO 订单飞机资产(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以空中客车公司(Airbus S.A.S.,以下简称“空客公司”)公布
的 2018 年目录价格,上述飞机资产目录价格合计约为 14.25亿美元(以人民币对美元汇率 1:6.8203 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97.19 亿
元),实际购买价格以协议约定为准。
2.因交易对方为公司非关联第三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3.《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向 Frontier Airlines, Inc.购买飞机资产的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第
四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表决结果: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借壳,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Frontier Airlines, Inc.;
2.注册地址:4545 Airport Way, Denver, CO 80239;
3.成立日期:1994 年 7 月 5 日;
4.可发行股份:1000 股;
5.企业类型:Joint Stock Company;
6.经营范围:航空运输服务等;
7.主要股东:Frontier Group Holdings, Inc.持股 100%;
8.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Frontier 母公司 Frontier GroupHoldings, Inc.总资产约为 72.20 亿美元、
总负债约为 67.29 亿美元、净资产约为4.91 亿美元;2025 财年总收入约 37.24 亿美元、净利润约-1.37 亿美元(以上数据为美国
通用会计准则已经审计数据)。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为 Frontier 持有的 11 架 A321NEO 订单飞机资产,上述飞机预计将于 2026 年 11 月至 2027 年 6 月陆续交付
。
四、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年 6月 30日(都柏林时间),Avolon下属子公司与 Frontier签订《AircraftSale Agreement》及相关附属协议:
1.交易标的:11 架 A321NEO 订单飞机;
2.交易金额:以空客公司公布的 2018 年目录价格,11 架 A321NEO 订单飞机资产目录价格合计约为 14.25 亿美元(以人民币
对美元汇率 1:6.8203 计算折合人民币约 97.19 亿元),实际购买价格以协议约定为准;
3.预计交付时间:11架A321NEO订单飞机资产预计将于2026年11月至 2027年 6 月陆续交付。
五、购买资产的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是基于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把握飞机租赁市场需求强劲的机遇,提升公司为航空公司客户提供多样化机队
解决方案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在全球飞机租赁行业的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造成不利影
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长远规划及发展。
六、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2.《Aircraft Sale Agreement》。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60f53804-141a-49a5-8353-34c286c4c4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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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 17:32│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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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6/6436b7df-b901-45c7-a7e7-382bf96723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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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 16:52│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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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ea3c34c7-a157-4846-b152-e504de3e64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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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7:51│渤海租赁(000415):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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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2026 年 4 月 3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4 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回购公司股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
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截至 2026 年 6 月 22 日,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届满,公司累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0,8
76,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4.85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3.8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408,321,567.4 元(
不含交易费用),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6 年 4 月 3 日至 2026年 6 月 5 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的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
规的要求,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与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本次实际实施回购股份的使用资金总额、资金来源、回购方式、回购股份的价格及实施期限等,均符合公司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董事会已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公司实施回购使用的资金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拟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未超过拟使用的回购
资金总额上限,且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规定的回购价格上限,实际实施情况与披露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本次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等事项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会
改变公司的上市公司地位,公司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自公司首次披露回购股份事项之日至本公告披露前一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买卖公司股
票的情况。
五、股份变动情况
本次股份回购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类别 本次回购前 增减变动 回购完成后
股份数量(股) 比例 (+,-) 股份数量(股) 比例
一、有限售流通股 791,607,399 12.80% 791,607,399 12.80%
二、无限售流通股 5,392,913,883 87.20% 5,392,913,883 87.20%
其中: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0 0 90,876,460 90,876,460 1.47%
总股本 6,184,521,282 100.00% 6,184,521,282 100.00%
六、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⑴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⑵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⑴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⑵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⑶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
本次已回购的股份目前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
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
本次回购股份全部用于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的股份将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出售,并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的三年内完成出售。后续如将全部或部分回购股份用途调整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将根据
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则的规定完成回购股票授出或转让。
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530e5a4-d186-4585-b7ae-8782046300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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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2│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参加新疆辖区上市公司2026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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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新疆上市公司协会根据新疆证监局工
作部署,联合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举办的“2026 年新疆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26 日(周五)15:00-17:3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
5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
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2ae54b2a-2856-46ec-ab79-a36ca403d0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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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2 19:40│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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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6 年 4月 27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及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6-023、202
6-026、2026-038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6 年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对公司及天津渤海全资 SPV 担保额度总计不
超过 33 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 年 6 月 21 日,公司与河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分行(以下简称“河北银行邢台分行”)签署了《流动资金借款合同》
及相关附属协议,公司作为借款人向河北银行邢台分行申请 4.8 亿元人民币借款,借款期限至 2029 年 6 月 21日。为支持上述借
款业务的顺利开展,公司以持有的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约 6 亿元股权为本次借款提供质押担保。同日,天津渤海与河北银行邢台分
行签署《保证合同》,为公司上述 4.8 亿元人民币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渤海对公司及天津渤海全资 SPV 尚未使用 2026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不含本次担保)。本次天津渤海为公
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6年度天津渤海对公司及天津渤海全资 SPV总计不超过 3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3 年 8 月 30 日;
3.注册地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黄河路 93 号;
4.法定代表人:刘璐;
5.注册资本:6,184,521,282 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市政基础设施租赁;电力设施和设备租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和设备租赁以及新能源、清洁能源设施和设备租赁;
水务及水利建设投资;能源、教育、矿业、药业投资;机电产品、化工产品、金属材料、五金交电、建筑材料、文体用品、针纺织品
、农副产品的批发、零售,租赁业务的咨询服务,股权投资、投资咨询与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7.企业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8.股本结构:截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28.02%,天津燕山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持股 5.01%,广
州市城投投资有限公司、上海贝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持股 4.26%,上海圣展云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3.46%,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
司持股 2.68%,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2.65%,宁波梅山保税港区德通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股 2.14%,中国工商银行股
份有限公司-广发多因子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持股 1.77%,张沐城持股 1.03%;9.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2,498.65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 2,030.36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294.39 亿元人
民币;2025 年度营业收入 529.2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 19.84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06 亿元人民币(以上
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天津渤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期限:自主合同约定的主合同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3.担保金额:4.8 亿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天津渤海为公司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2026年度天津渤海对公司及天津渤海全资SPV总计不
超过 3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
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689,275 万元,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1
57,300 万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 10
5,000 万美元(1:6.8150 计算折合人民币 715,575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560,000 万美元
(1:6.8150计算折合人民币 3,816,400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737,275 万元,占 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
8.96%,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157,300 万元、天津渤海对公司及天津渤海全资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48,000 万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 10
5,000万美元(1:6.8150 计算折合人民币 715,575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560,000 万美元(
1:6.8150 计算折合人民币 3,816,400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3/b42e46a4-a320-4d63-9127-ca9f4056881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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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18:22│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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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3adb2a8d-2fa9-4daf-b8b5-2ab055537b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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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 17:52│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部分兑付及2026年付息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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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
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 01”自 2026年 6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剩余债券本金展期至 2029年 6月 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展
期期间票面利率为2.85%,按年付息并分别于 2026年、2027年及 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
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该等已兑付本金自兑付之日起停止计息(该部分本金兑
付之日不计入利息期间)。
2.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 22日(因 2026年 6月 20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
持有人兑付本期债券发行面值 15%的本金并支付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即每张“18渤金 01”(面值 100元)兑付本金人民币 15元、
支付利息人民币 4元,本次兑付后“18渤金 01”债券面值调整为 85元/张。
为确保本次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债券简称:“18渤金 01”;债券代码:112723。
3.债券余额:9.41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为 3年期(附第 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18渤金 01”2021
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 01”自 2021年 6月 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年。根据“18渤金 01”2023年第一次债券
持有人会议决议,“18渤金 01”自 2023年 6月 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再次展期 3年。根据“18渤金 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
议决议,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 2026年 6月 20日到期之日起展期至 2029年 6月 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
,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5.债券利率或其确定方式:本期公司债券票面利率通过薄记建档方式确定,在本期债券前 3年票面利率为 7%;根据本期债券 20
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 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到期之日自 2021年 6月 20日起展期至 2026年
6月 20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根据本期债券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 2026 年
6月 20日到期之日起展期至 2029年 6月 20日,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6.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7.起息日:2018年 6月 20日。
8.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付息日为每年的 6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每次付
息款项不另计息)。
9.到期日:本期债券到期日为 2029年 6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
10.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簿记管理人、主承销商、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2.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与偿还有息负债。
13.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本期债券本金展期情况
公司于 2021 年 6 月 17 日 13:00 至 2021 年 7 月 2 日 21:00 召开了“18 渤金01”2021年第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等议案,“18渤金 01”自 2021年 6月 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2年,展期期间票
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公司于2023年6月19日9:00至 2023年6月29日24:00召开“18渤金 01”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18渤金 01”自 2023年
6月 20日到期之日起本金展期 3年,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4%,按年付息。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9:00 至 2026 年 6 月 12 日 17:00 召开了“18 渤金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申请“18渤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根据该议案,公司于 2026年 6月 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5%的本金,截至 2026年 6月 20日到期之日的“18渤金 01”剩
余债券本金自该日起展期 3年,“18渤金 01”剩余债券本金兑付日变更为 2029年 6月 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展期期间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付息;公司分别于 2027年及 2028年对应的付息日(如遇非交易
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已兑付本金自其兑付之
日起停止计息(为免疑义,该部分本金兑付之日不计入计息期间)。
三、本期债券本次兑付及付息方案
根据“18 渤金 01”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申请“18渤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公司应于 2026年
6月 20日向本期债券持有人兑付不低于发行面值 5%的本金,并全额支付上一个计息期的利息【2025年 6 月 20日(含该日)至 2026
年 6月 20日(不含该日)】。公司现就上述议案内容形成以下兑付及付息安排:
㈠本期债券本次兑付方案
1.债券兑付日:2026年 6月 22日
2.债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3.兑付本金金额:“18渤金 01”债券发行面值 15%的本金,每手本期债券面值 1,000元,本次兑付本金为人民币 150元。本次
兑付后债券面值调整为 85元/张。该部分本金对应的利息于 2026年 6月 22日支付,计息期间为 2025年 6月 20日(含该日)至 202
6年 6月 20日(不含该日),利率为 4%,该部分本金在兑付后不再计息。
㈡本期债券付息方案
公司将于 2026年 6月 22日(因 2026年 6月 20日为非交易日,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向本期债券
持有人支付 2025 年 6 月 20日(含该日)至 2026年 6月 20日(不含该日)期间利息,票面利率为 4.00%,每手债券面值 1,000
元的“18渤金 01”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40.0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32.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人民币40.00元。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18日
2.除息日:2026年 6月 22日
3.债券付息日:2026年 6月 22日
四、下一付息期涉及要素
1.付息日及利率:2027年 6月 20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票面利
率为 2.85%,按年计息。
2.起息日:2026年 6月 20日。
注:(1)本次兑付的部分本金对应的利息于 2026年 6月 22日支付,计息期间为 2025年 6月 20日(含该日)至 2026年 6月 2
0日(不含该日),利率为4%,该部分本金在本次兑付后不再另外计息;
3.本期债券剩余本金自 2026 年 6 月 20 日到期之日起展期 3 年至 2029 年 6月 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票面利率为 2.85%,按年计息。
五、债券兑付及付息方法
本公司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及派息。
根据本公司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的委托代理债券派息申请,本公司将在本次兑付日前将本期债券本次派息(兑付)资金足
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本次兑付资金划付给
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本次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
户,则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将终止本次委托代理债券兑付服务,后续本期债券的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关于向个人投资者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
2.关于向非居民企业征收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 2026年 1月 15日发布的《关于延续实施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所得税、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6年第 5号),自 2026年 1月 1日起至 2027年 12月 31日止,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
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
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璐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4号 3号楼宏源大厦 10层
咨询联系人:聂壮、胡逸凡
咨询电话:010-58102695、010-58102687
2.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军
咨询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层
咨询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咨询电话:0755-2393404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7/aec5e702-0696-40f5-9796-5cbe6c40a70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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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08│渤海租赁(000415):“18渤金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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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8渤金 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
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12日 9:00至 2026年 6月 12日 17:00召开。北京德恒(广州)律师事务所(以下简
称“德恒”)受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公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委托,
指派方艳律师、潘睿晋律师(以下简称“德恒律师”)见证了本次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按《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
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自律规则,德恒律师就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会议召集
人、与会人员资格、表决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见证,并发表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德恒律师参与了本次会议,并审查了公司及受托管理人提供的以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
明书》”);
(二)《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以下简称“《债券持
有人会议规则》”);
(三)《关于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更名公告》;
(四)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全部债券持有人公告《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金 01
”2026 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五)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参会记录、邮件及表决票、有效决策文件等资料;
(六)本次会议债券持有人表决情况的证明资料;
(七)本次会议其他会议文件。
德恒律师得到如下保证:公司已提供了德恒律师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所必需的材料,所提供的原始材料、副本、复印件等材料、
口头证言均符合真实、准确、完整的要求,有关副本、复印件等材料与原始材料一致。
在本法律意见中,德恒律师仅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是否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是否合法有效和会议的表决是否合法有效发表意见,不对本次
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仅供见证本次会议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德恒律师对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
等相关法律问题出具如下法律意见:
一、 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 公司已于 2026年 5月 29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向全部债券持有人公告《关于召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18渤金 01”20
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决定召集本次会议。
2. 前述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会议的会议召开背景、债券发行情况、会议召集人、会议召开时间、会议召开形式、投票时间、债
权登记日、参加会议人员、会议表决程序和效力、会议拟审议事项及议案、会议会务人等。
本次会议已经由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
补充通知)的时间要求、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豁免本次会议关于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时间与推举监票人的时间
及程序性事项。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1. 本次会议采用非现场形式,以电子邮件投票作为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 9:00至 2026年 6月 12
日 17:00,电子邮件投票时间为 2026年 6月 12日 9:00至 2026年 6月 12日 17:00。2. 本次会议就会议通知中所列议案进行了审议
。
3. 本次会议不存在对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中未列明的事项进行表决的情形。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开的实际时间、方式、
会议内容与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 参与本次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资格
(一)本期债券共计 7名债券持有人在会议召开时间内通过邮件形式参与了本次会议,持有本期债券总数的比例为 57.13%。经
德恒律师查验参与会议的债券持有人表决邮件同步发送的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复印件、授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复印件等相关文件,上述人员参与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二)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作为邮件收件人、本次会议见证律师作为邮件转送人或抄送人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本次会议由本期债券的发行人渤海租赁召集,其作为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德恒律师认为,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及本次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
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三、 本次会议的表决
(一)本次会议采取邮件通讯投票方式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了表决。
(二)本次会议投票表决后,由会议召集人公布了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已经由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二分之一以上的债券持有人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
补充通知)的时间要求、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同意豁免本次会议关于推举监票人的要求。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本次会议的表决合法有效。
四、 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的时间要求、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关于申请“18渤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经本所律师核查议案内容,本次会议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并
未出现《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规定的不得审议的事项,也未出现对议案内容进行修正的情形。
五、 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各项议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的时间要求、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40,00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70.59%;反对 637,84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9.
50%;弃权 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0.00%。
2.审议通过《关于申请“18渤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4,740,00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70.59%;反对 637,84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9.
50%;弃权 0张,占本期债券有表决权债券总数的 0.00%。
本次会议议案不存在本期债券发行人关联方表决的情况,本次会议议案获得有效表决权通过;本次会议的决议与表决结果一致。
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相关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六、 结论意见
综上,德恒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参与本次会议的人员已获得相应授权和资格,符合《募集说明书》《债券
持有人会议规则》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本次会议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正本一份,副本二份,正本与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a807f5c-a869-47e8-81bf-840e5cb370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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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20:08│渤海租赁(000415):关于“18渤金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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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关于“18渤金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d696b1f4-b4bc-4cf9-8fcc-8f42d41b77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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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20:00│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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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于 2026 年 4月 27 日、5 月 20 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
次会议及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及 2026 年 5 月 21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2026-023、202
6-026、2026-038号公告。
根据上述审议授权事项,2026 年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担保额度总
计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及13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授权期限至公司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6 年 6 月 10 日,公司、天津渤海及其下属全资 SPV 海口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海口渤海三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
五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七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十三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合称“天津渤海下属 SPV”)与中国信达资产
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信达天津市分公司”)签署了《债务加入协议》及相关附属协议,就天津渤海下属
SPV 与中国信达天津市分公司的 6.75 亿元债务,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为天津渤海下属SPV 上述债务提供连带清偿责任,同时继
续由天津渤海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尚未使用 2026 年度担保授权额度(不含本次
担保)。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下属 SPV 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6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总计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及
13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
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海口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
⑴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14 日;
⑵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 69 号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 301 房-1;
⑶ 法定代表人:时晨;
⑷ 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
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特有的经营内容除外)业务、租赁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业务的咨询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⑺ 股本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 100%。
2.海口渤海三号租赁有限公司
⑴ 成立日期:2015 年 08 月 14 日;
⑵ 注册地址:海南省澄迈县老城经济开发区南一环路 69 号海口综合保税区联检大楼 301 房-3;
⑶ 法定代表人:时晨;
⑷ 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
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金融租赁公司特有的经营内容除外)业务、租赁业务、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业务的咨询
、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资产、货物及技术进出口;
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⑺ 股本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 100%。
3.天津渤海五号租赁有限公司
⑴ 成立日期:2013 年 03 月 28 日;
⑵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
分公司托管第 878 号);
⑶ 法定代表人:时晨;
⑷ 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
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⑺ 股本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 100%。
4.天津渤海七号租赁有限公司
⑴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08 日;
⑵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
分公司托管第 880 号);
⑶ 法定代表人:时晨;
⑷ 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
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⑺ 股本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 100%。
5.天津渤海十三号租赁有限公司
⑴ 成立日期:2015 年 05 月 08 日;
⑵ 注册地址: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 6262 号查验库办公区 202 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限公司自贸区
分公司托管第 886 号);
⑶ 法定代表人:时晨;
⑷ 注册资本:10 万人民币;
⑸ 经营范围:融资租赁业务;租赁业务;向国内外购买租赁财产;租赁财产的残值处理及维修;租赁交易咨询。(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⑹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⑺ 股本结构: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持股 100%。
海口渤海一号租赁有限公司、海口渤海三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五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七号租赁有限公司、天津渤海
十三号租赁有限公司是天津渤海为开展业务单独设立的特殊目的主体,其偿还能力由天津渤海业务运营能力决定。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总资产 2,525.42 亿元人民币、总负债 2,049.82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301.7
0 亿元人民币;2025 年度营业收入 529.24 亿元人民币、利润总额 18.22 亿元人民币、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68 亿元人民
币(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担保的主要条款
1.担保方式:公司以债务加入的方式为天津渤海下属 SPV 债务提供连带清偿责任;
2.担保期限:自合同项下债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担保金额:6.75 亿元;
4.本次担保审批程序及相关授权:本次公司为天津渤海下属 SPV 提供的担保金额纳入 2026 年度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总计不超过 46 亿元人民币及13 亿美元或等值外币担保额度内。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此事项无需再
次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 4,623,504 万元,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8
9,800 万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 105
,000 万美元(1:6.8176 计算折合人民币 715,848 万元)、Avol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560,000 万美元
(1:6.8176计算折合人民币 3,817,856 万元)。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截至公告日前 12 个月内公司累计发生担保金额为4,691,004 万元,占 2025 年度公司经审计总资产约 1
8.77%,其中,公司对天津渤海及其全资 SPV 发生担保金额约 157,300 万元、香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对香
港渤海租赁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发生担保金额约 105,000 万美元(1:6.8176 计算折合人民币 715,848 万元)、Avol
on 对其全资或控股 SPV 或其子公司担保金额约 560,000 万美元(1:6.8176 计算折合人民币 3,817,856 万元)。
公司不存在涉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担保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d0a0f0a9-95e2-4d8a-951f-50017b99d0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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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7:26│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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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4/7a7ef0ef-8fe0-45f9-933e-adb3bb5782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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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01│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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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3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3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
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一、股份回购实施进展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回购期间,
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5 月 31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86,876,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40%,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1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92,682,442.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⑴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⑵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⑴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⑵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⑶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15aef52-20d2-4559-b70c-6f1faef6c31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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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 18:32│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召开渤海租赁“18渤金01”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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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
债券上市规则》”)、《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等相关文件规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公司”)作为“18渤金 01”(以下简称
“本期债券”)的召集人,就召集本期债券 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会议”)事项,通知如下:
特别提示:
1、根据《募集说明书》,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但对于免除或减少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
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
2、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持
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
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一、会议召开背景
根据发行人经营情况,为妥善推进“18渤金01”偿付事宜,现召集召开本期债券2026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申请对“18渤金
01”的部分本金进行展期,利息全额兑付。
二、债券发行情况
1、债券名称: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2、发行主体: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曾用名“渤海金控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3、债券简称:18渤金01
4、债券代码:112723.SZ
5、债券余额:9.41亿元
6、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期限原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根据本期债券2021年第
二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及2023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本期债券本金自到期之日起展期至2026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
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兑付。
7、起息日:2018年6月20日
8、兑付日:2026年6月20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9、担保情况:本期为无担保债券
10、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上市地:深圳证券交易所
三、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二)会议召开形式:非现场会议形式召开
(三)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12日 9:00至 2026年 6月 12日 17:00
(四)会议表决方式:电子邮件投票方式表决。
电子邮件投票时间:2026年 6月 12日 9:00至 2026年 6月 12日 17:00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扫描件发送至债券
受托管理人处。
(五)投票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方式,债券持有人会议采取记名方式投票表决。
以电子邮件投票参加会议表决的债券持有人,请通过电子邮件发送以下文件:(1)债券持有人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会议表决
票(附件一)、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
或负责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
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2)债券持有人为资管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资产管理计划与资金信托计划等):会议表决票(附件一)、资管产品备案文件复
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管理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
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资管产品由其管理人代为参会并表决。不同的资管产品将被视为不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如资管产
品管理人委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债券持有人为自然人:会议表决票(附件一)、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签名)、证券账户卡复印件(本人签名),如委
托代理人进行电子邮件投票,还应提交授权文件(本人签名)、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签名)。
本次投票仅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表决。债券持有人应于表决时间内(2026年 6月 12日 9:00至 2026年 6月 12日 17:00)(以受
托管理人收到邮件时间为准),将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签字(适用于自然人持有人)或加盖公章(适用于法人、非法人组织及资管产品
持有人)后以扫描件形式以邮件方式发送至受托管理人指定邮箱zqcyrtp@cgws.com。
如同一债券持有人通过电子邮件重复投票的,以最后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最后一次有效投票以电子邮件系统时间孰后认定。
请债券持有人于本次会议表决结束后 1个工作日内将上述会议表决票及证明文件等原件寄达债券受托管理人处。债券受托管理人
的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层长城证券,陈冬菊(收),0755-23934048。
(六)债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5日。
(七)参加会议人员:
1、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截至债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18渤金 01”公司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参加债券持有人会议。
2、债券受托管理人及发行人委派的人员。
3、见证律师。见证律师对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有效表决权、决议合法性以及效力等事项出具法
律意见书。
四、会议的表决程序和效力
(一)本次会议采取电子邮件投票的表决方式,会议表决票样式参见附件一;
(二)向会议提交的每一议案应由与会的有权出席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登记持有人或其正式任命的代理人投票表决。每一张未偿还
本金的债券拥有一票表决权。债券持有人与债券持有人会议拟审议事项有关联关系时,应当回避表决。
(三)债券持有人或其代理人对议案进行表决时,只能以本通知载明的方式投票表示:同意或反对或弃权。
(四)债券持有人会议不得就未经公告的议案进行表决。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议案时,不得对议案进行变更。任何对议案的变更
应被视为一个新的议案,不得在该次会议上进行表决。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可生效;但对于免除或减少
发行人在本期债券项下的义务的决议(债券持有人会议权限内),须经超过持有本期债券表决权总数的三分之二的债券持有人同意方
可生效。
(六)债券持有人会议形成的决议自通过之日起生效,生效日期另有明确规定的决议除外。债券持有人会议的有效决议对全体债
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本期债券持有人,持有无表决权的本期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以及
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取得本期债券的持有人)具有同等的效力和约束力。受托管理人依据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行事的结果由全体债
券持有人承担。债券持有人单独行使债权,不得与债券持有人会议通过的有效决议相抵触。
五、会议会务人
召集人、发行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甲 4号宏源大厦 10层
联系人:周川、胡逸凡
联系电话:010-58102698、010-58102687
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金田路 2026号能源大厦南塔楼 15层长城证券
联系人:丁锦印、陈冬菊
联系电话:0755-23934048
六、会议拟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拟审议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豁免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发出会议通知(含补充通知)的时间要求、推举两名监票人等要求的议案
议案二:关于申请“18渤金 01”本金展期的议案
以上议案内容详见附件二。
本次会议投票表决截止时间可视情况延长,若有延长,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在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通知(含
补充通知)载明时间内的投票,均视为对本次债券持有人会议投票时间的认可。未按照投票时间进行的投票,视为无效票,敬请投资
者留意。
本通知内容若有变更,会议召集人将以公告方式发出补充通知,敬请投资者留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ce1d2080-d3c1-405d-9345-c927c6d65e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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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董事履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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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2026年5月20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履职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为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履职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董事
的履职评价标准、确定履职评价方案;审查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并组织对其进行年度履职评价。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可就本制度的调整、优化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八条 董事履职评价应当至少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
。
履行忠实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以公司的最佳利益
行事,严格保守公司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等。
履行勤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
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上述会议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等。
履职专业性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
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高级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等。
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
履职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
动和监督公司守法合规经营等。
第二节 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于评价年度内职位发生变动但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董事,根据其在任期
间的履职表现开展评价。
第十条 董事认为履职所必需的信息无法得到基本保障,或独立履职受到威胁、阻挠和不当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意见,董事会应当将相关意见作为确定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重要考虑因素。第十一条 董事履职评价可以包括董事自评、董事互评、
董事会评价等环节。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聘请外部专家或市场中介机构等独立第三方协助公司开展董事履职评价。
第十二条 评价方法可以包括资料分析、行为观察、问卷调查、履职测评、座谈访谈等。
第十三条 公司依据履职评价情况将董事年度履职表现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
第十四条 董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应当评为“不称职”:㈠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㈡ 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的;㈢ 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㈣ 公司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董事对董事会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董事会申请复评。董事会有权做出维持或调整原评价结果的决定。
第三节 评价应用
第十六条 公司把履职评价作为加强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对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引导董事改进履职行为,推动董事会
规范自身运作。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工作建议或处理意见,及时将董事评价结果和相关意见建议报告股东会。
第十八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非职工董事,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确定是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对考核结果为“不称
职”的职工董事,由董事会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定是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实施期间,相关监管规则
变化的,按其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d501cbb1-6e36-4b06-a92a-9c197c6a6f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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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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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083ed3e0-444d-4ed3-84a2-4b82109d40c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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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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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6 年 5 月 20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㈠ 独立非执行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㈡ 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㈢ 执行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
㈣ 职工董事: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
㈤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㈠ 市场化原则;
㈡ 合法合规原则;
㈢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㈣ 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契合;
㈤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并动态调整;
㈥ 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薪酬水平、自身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㈡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㈣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
制要求。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董事薪酬
㈠ 执行董事
按执行董事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职务薪酬孰高原则确定,不得重复领取薪酬及津贴。
㈡ 职工董事
按照职工在公司所担任职务薪酬标准和薪酬结构执行,不领取津贴。㈢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实行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以外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㈠ 基本薪酬
为月度固定工资,根据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体现岗位基本价值和劳动报酬。
㈡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周期内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㈢ 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激励基金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另行制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实施。
第四章 绩效考核标准及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㈠ 独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主要由生产经营指标、重点工作指标、述职报告指标及合规经营指标等组成。根据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及权重。
㈢ 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职务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及方案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㈠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制度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设定考核指标
、制定具体的考核流程以及奖惩方式;
㈡ 在年度经营过程中,如经营环境等外部条件及公司整体经营、财务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执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适当调整;
㈢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届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个人工
作业绩和质量、履职情况等方面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其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内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个人工作业绩完成
情况核定后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根据股东会审议决定的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固定津贴。
第十六条 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以下
款项:
㈠ 个人所得税;
㈡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㈢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完成情况核算薪酬或津贴并
发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定期根据市场调研数据、盈利状况对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的标准进行审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
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二十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㈠ 减少或停止支付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㈡ 全额或部分追回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
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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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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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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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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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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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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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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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13│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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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浩天(乌鲁木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
出席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特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及结果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已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要的资料,并保证该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规定及本法
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查验证,保
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
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或用途。
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信息披露所必须的法定文件,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起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亦同意将本
法律意见书随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决议一并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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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 888 号绿城广场写字楼 1B 座 37层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的程序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刊载、发布《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会议通知”)。在法定
期限前以公告方式通知了各股东有关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召集人、召开方式、出席对象、审议内容等相关事项;本次会议采
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还对网络投票的系统、时间、规则及程序等相关事项进行了详细说明。公司《关
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于 2026 年 5 月 16 日在前述媒体刊载、发布。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5 月 20 日 14:30,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 号广汇中天广场 39 楼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召开。召开的时间、地点与公告内容一致。因工作原因,公司董事长刘璐先生,副董事长金川先生、张灿先生不能主持
本次会议,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马伟华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 月 20 日 9:15 至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 1 人,代表股东 6 名,共持有公司股份 2,657,311,27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42.9671%
。经查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出席、列席现场会议的还有公司的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其他高级管理
人员,此外,本所经办律师亦出席、见证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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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以网络投票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共 276 名,代表股份 372,329,154 股,占公司总
股份的6.0203%。(注:本法律意见书中,百分数取小数点后四位采用“四舍五入”方式)
三、本次股东会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与会议通知所载明的议案一致,没有发生修改原议案和提出新议案的情况。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结果
现场参会人员听取了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听取了公司独立董事刘超先生代表全体独立董事所作的 2025 年度
述职报告。
本次会议没有发生对议案进行搁置或不予表决的情况。
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在表决前,推举了一名股东代表,与经办律师共同负责计票和监票。
在收到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网络投票及本次会议投票结果统计后,股东代表与经办律师共同复核了本次会议投票结果。
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本次会议审议议案的表决情况和结果,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均获得了通过,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非累积投票议案
1.《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20,524,626 99.6991 8,235,402 0.2718 880,400 0.0291
2.《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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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0,534,926 99.6995 8,225,402 0.2715 880,100 0.0290
3.《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18,914,826 99.6460 10,081,202 0.3328 644,400 0.0213
4.《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贷款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19,725,450 99.6727 9,273,278 0.3061 641,700 0.0212
5.《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17,918,547 99.6131 10,922,381 0.3605 799,500 0.0264
6.《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20,469,726 99.6973 8,479,002 0.2799 691,700 0.0228
7.《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18,195,426 99.6222 10,824,302 0.3573 620,700 0.0205
8.《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18,166,126 99.6213 10,818,602 0.3571 655,700 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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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职评价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20,514,926 99.6988 8,483,802 0.2800 641,700 0.0212
10.《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3,020,479,726 99.6976 8,504,002 0.2807 656,700 0.0217
11.《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948,225,975 97.3127 80,772,753 2.6661 641,700 0.0212
12.《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票数(股) 比例(%)
2,948,222,775 97.3126 80,775,953 2.6662 641,700 0.0212
五、结论意见
经办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资格,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的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
《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四份,交公司三份,本所留存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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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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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3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⑴ 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
其授权人;
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贷款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职评价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
露媒体《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提案 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4.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上
午 10:00-14:00;下午 15:00-18:30);3.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广汇中天广
场 39楼)。
4.登记办法: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02。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4dd43d5c-3cdb-49df-89d3-e42dfc059d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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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 07:42│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信用评级提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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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评级提升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重大遗漏。为便于投资者及时了解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以下简
称“Avolon”)信用情况,现将 Avolon 信用评级提升情况公告如下:
一、信用评级变化情况
2026 年 5 月 12 日,基于对 Avolon 持续的订单交付、积极的机队管理和良好的财务表现等方面的充分认可,国际评级机构 S
&P Globa(l 标普全球)将Avolon的主体评级从“BBB-”上调至“BBB”,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将 Avolon子公司 Avolon Ho
ldings Funding Limited 发行的所有存续优先无抵押票据的发行评级相应上调。
此次评级提升后,国际三大评级机构对 Avolon 最新评级结果分别为:标普全球“BBB”,惠誉国际信用评级有限公司“BBB”,
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Baa2”;评级展望均为“稳定”。
二、风险提示
公司董事会谨此提醒投资者,上述信用评级为国际评级机构根据 Avolon 公开资料评定,存在未来调整的可能性。公司披露的 A
volon 信用评级变化情况仅作为阶段性数据供投资者参考,投资者应注意不恰当信赖或使用以上信息可能造成投资风险。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有关信息请以上述指定媒
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7adcaa18-711c-41b5-b5e8-e767347d2c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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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 18:52│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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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长城证券关于渤海租赁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1/7c25bfe1-b425-4165-9ee9-bf2b89095e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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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 19:31│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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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3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 股
)股份,回购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含)且不低于人民币 3 亿元(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 3 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4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1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回购股
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
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1.累计回购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 1%的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6,376,460 股,达到公司总股
本的 1%(占公司总股本的 1.0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4.85 元 /股,最低成交价为 4.28 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304,753,792.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2.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66,376,46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 1.07%,回购最高成交价为 4.8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28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304,753,792.40 元(不含交易费用)。
上述回购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的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内回购公司股票:
⑴ 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⑵ 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⑴ 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⑵ 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⑶ 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95f49cd2-a3b4-4f41-9033-034900c09a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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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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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⑴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5月 20日 14:30
⑵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5月 15日
7.出席对象:
⑴ 截至 2026年 5月 15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或
其授权人;
⑵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⑶ 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39楼。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贷款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5.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2026年度担保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预计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7.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26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履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职评价制度》的议案
10.00 关于制定《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11.00 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12.00 关于修订《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披露情况: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海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相关公告。
3.提案 5为特别决议议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4.公司独立董事已分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
了《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并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以现场、信函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本次股东会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2.会议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9日(上
午 10:00-14:00;下午 15:00-18:30);3.登记地点: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广汇中天广
场 39楼)。
4.登记办法:
⑴ 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
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
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登记。⑵ 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
的,应持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股票账户卡至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有
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到公司登记。
5.联系方式
联系人姓名:马晓东、郭秀林
公司电话:0991-2327723、0991-2327727;
公司传真:0991-2327709;
通讯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 165号广汇中天广场 39楼渤海租赁董事会办公室;邮政编码:830002。
6.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2cb3388-cf76-49b0-99f0-1f247dc3a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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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董事履职评价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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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履职行为,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保证公司董事有效地履行其职责和义务,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为本制度执行期间公司董事会的全部在职成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的履职评价,是指董事会依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对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评价。
公司董事履职评价遵循客观公正、科学有效、公平公开、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研究公司董事的履职评价标准、确定履职评价方案;审查公司董事的履职情况并组织
对其进行年度履职评价。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可就本制度的调整、优化提出方案,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
第二章 履职评价
第六条 公司董事实行年度履职评价,每年考核一次。
第七条 董事应当充分了解自身的权利、义务和责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服务于公司和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董事应当支持和配合绩效及履职评价相关工作,对自身提供材料的
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负责。
第一节 评价维度
第八条 董事履职评价应当至少包括履行忠实义务、履行勤勉义务、履职专业性、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履职合规性五个维度
。
履行忠实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采取措施避免自身利益与公司利益冲突,不得利用职权牟取不正当利益,以公司的最佳利益
行事,严格保守公司秘密,高度关注可能损害公司利益的事项,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并推动问题纠正等。
履行勤勉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董事为公司的最大利益尽到管理者通常应有的合理注意,能够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参与公司事务,
及时了解经营管理和风险状况,按要求出席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会议,对提交上述会议审议的事项认真研究并作出审慎判断等。
履职专业性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持续提升自身专业水平,立足董事会职责定位,结合自身的专业知识、从业经历和工作经验,
研究提出科学合理的意见建议,推动董事会科学决策、高级管理层认真贯彻执行等。
履职独立性与道德水准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坚持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独立自主地履行职责,推动公司公平对待全体股东、
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合法权益、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等。
履职合规性包括但不限于董事能够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持续规范自身履职行为,依法合规履行相应的职责,推
动和监督公司守法合规经营等。
第二节 评价程序和方法
第九条 公司董事会每年对董事的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对于评价年度内职位发生变动但任职时间超过半年的董事,根据其在任期
间的履职表现开展评价。
第十条 董事认为履职所必需的信息无法得到基本保障,或独立履职受到威胁、阻挠和不当干预的,应当及时向董事会提交书面
意见,董事会应当将相关意见作为确定董事履职评价结果的重要考虑因素。
第十一条 董事履职评价可以包括董事自评、董事互评、董事会评价等环节。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
式进行。
公司可结合自身情况,聘请外部专家或市场中介机构等独立第三方协助公司开展董事履职评价。
第十二条 评价方法可以包括资料分析、行为观察、问卷调查、履职测评、座谈访谈等。
第十三条 公司依据履职评价情况将董事年度履职表现划分为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三个级别。
第十四条 董事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当年应当评为“不称职”:
㈠ 泄露公司商业秘密,严重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
㈡ 在履职过程中接受不正当利益,或者利用董事地位谋取私利的;
㈢ 受到监管机构行政处罚的;
㈣ 公司或监管机构认定的其他严重失职行为;
㈤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董事对董事会评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向董事会申请复评。董事会有权做出维持或调整原评价结果的决定。
第三节 评价应用
第十六条 公司把履职评价作为加强董事会建设的重要抓手,通过对评价结果的有效应用,引导董事改进履职行为,推动董事会
规范自身运作。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会根据评价结果提出工作建议或处理意见,及时将董事评价结果和相关意见建议报告股东会。
第十八条 对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非职工董事,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审议确定是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对考核结果为“不称
职”的职工董事,由董事会提请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确定是否继续担任董事职务。
第三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制度实施期间,相关监管规则
变化的,按其执行。
第二十条 本办法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e54d4d3-3d30-4741-9875-331e32d6fa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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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核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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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27日以通讯方式
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独立董事3名,实际参加独立董事3名。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共同推举刘超先生作为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召
集人并主持本次会议。本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形成以下审核意见:
一、《关于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的审核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表决通过。
公司2026年度预计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根据公司与关联方存续关联交易的开展情况及2026年度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属于正常的商
业交易行为,存在交易的必要性。本次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商业惯例,定价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能够保证公司和全体股东的
利益。
我们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关联董事应回避表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2e7cf1-ffb3-48fe-8cbd-289cf2bab7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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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委托理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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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管理,有效防范风险,提升资金使用效率,提高投
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委托理财管理。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委托理财,是指公司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
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公司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原则为:
(一)合法性原则:委托理财业务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规定;
(二)安全性原则: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充分防范风险,交易标的原则上应为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
(三)流动性原则:委托理财产品的期限与公司资金需求相匹配,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资金使用;
(四)收益性原则:在保证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前提下,选择收益相对稳健的产品,提升资金使用效益;
(五)信息披露原则:公司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本制度的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委托理财业
务的相关信息。
第五条 公司用于委托理财的资金为公司的闲置资金,以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主营业务的发展为先决条件。
第六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必须充分防范风险,应当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
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限、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第二章 委托理财的审批权限
第七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履行必要的审批程序。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的审议决策权限:
(一)委托理财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的,由公司经理(总裁)批准后实施;
(二)委托理财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
(三)委托理财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的,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还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第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如因交易频次和时效要求等原因难以对每次委托理财履行审议程序和披露义务的,可以对未来十二
个月内委托理财范围、额度及期限等进行合理预计,以委托理财额度为标准适用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的相关规定。
相关额度的使用期限不应超过十二个月,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委托
理财额度。
经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委托理财额度,公司董事会可以授权董事长或经理(总裁)在额度范围内负责实施和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
第九条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进行委托理财的,还应当以委托理财额度作为计算标准,适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联
交易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委托理财的管理和实施
第十条 公司资金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职能管理部门,负责委托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和日常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一)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生产经营需求,结合公司资金安排计划,负责拟定委托理财计划,根据本制度第八条、
第九条规定的决策权限履行相关审批流程;
(二)负责投资前论证,对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可行性分析,对受托方资信、投资品种等进行风险评
估;
(三)负责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并与受托方签订书面
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四)在委托理财业务延续期间,指派专人跟踪委托理财产品进展情况及资金安全状况,如发现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应当及
时向公司经营管理层及公司董事长报告,以便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五)负责跟踪到期投资资金和收益到账情况;
(六)负责建立委托理财管理台账,并及时将产品协议、产品说明书等文件及时归档保存。
第十一条 公司财务部负责根据委托理财会计政策,进行日常账务处理。
第十二条 公司审计部为委托理财业务的监督部门,负责审查委托理财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
况,如发现违规操作情况,应当及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第十三条 公司合规法务部根据需要负责对委托理财业务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件进行审查,防范委托理财事项中出现的法律风险,
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履行委托理财事项的董事会及股东会审批程序,并按规定实施信息披露。
第四章 风险控制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建立委托理财防火墙措施,确保审批人、操作人、风险监控人相互独立开展其职责范围内的工作,严禁越权
办理业务或者干涉其他人员业务。
第十六条 参与公司委托理财业务的所有人员及合作的金融机构须履行相应信息保密义务,未经允许不得泄露公司的委托理财方
案、交易情况、结算情况、资金状况等与公司委托理财有关的信息。
第十七条 因公司委托理财业务发生的违法违规行为,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由相关责任人员承担责任。
第五章 信息披露
第十八条 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遵循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规
定及时履行内部信息报告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十九条 公司不得通过委托理财的名义规避购买资产或者对外投资应当履行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变相为他人提供
财务资助。
第二十条 公司可对理财产品资金投向实施控制或者重大影响的,应当充分披露资金最终投向、涉及的交易对手方或者标的资产
的详细情况,并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以及公司的应对措施。
第二十一条 若公司委托理财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情况和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一)理财产品募集失败、未能完成备案登记、提前终止、到期不能收回;
(二)理财产品协议或相关担保合同主要条款变更;
(三)受托方或资金使用方经营或财务状况出现重大风险事件;
(四)其他可能损害公司利益或具有重要影响的情形。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在定期报告中对报告期内的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披露。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中“不超过”含本数,“超过”不含本数。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与有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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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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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大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c8e100b-aae7-488a-8318-1cde45c230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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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剑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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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剑铭)。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f9b2da6-e466-4350-9739-f0abe8bb9c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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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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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d56a4d-c27a-4376-84aa-7f90bd4be7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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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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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超)。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40ca48-3dc1-4a4a-8525-9bdafc4293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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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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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1f56c31-d9ed-4e53-ad29-0e26acd792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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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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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管理效益,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㈠ 独立非执行董事:指非公司员工担任的、公司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聘请的,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
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㈡ 非执行董事:指不在公司分管具体事务,且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㈢ 执行董事:指与公司签订聘任合同、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有关事务的董事。
㈣ 职工董事:指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的董事。
㈤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的经理(总裁)、副经理(副总裁)、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㈠ 市场化原则;
㈡ 合法合规原则;
㈢ 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原则;
㈣ 长远发展原则,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目标相契合;
㈤ 激励约束并重原则,薪酬与经营业绩、个人工作目标完成情况挂钩,并动态调整;
㈥ 公开、公正、透明原则。
第四条 公司应当结合行业薪酬水平、自身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
董事会应当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的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的专门机构,负责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
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㈠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
㈡ 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㈢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㈣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八条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在实施内部控制审计时,应当重点关注绩效考评控制的有效性,以及薪酬发放是否符合内部控
制要求。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十条 董事薪酬
㈠ 执行董事
按执行董事薪酬标准执行,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职务薪酬孰高原则确定,不得重复领取薪酬及津贴。
㈡ 职工董事
按照职工在公司所担任职务薪酬标准和薪酬结构执行,不领取津贴。
㈢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实行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以外不另行发放其他薪酬。
非执行董事及独立非执行董事出席董事会、股东会及专门委员会会议,以及行使其他法定职权产生的必要费用,由公司全额承担
。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
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㈠ 基本薪酬
为月度固定工资,根据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教育背景、从业经验、工作年限、岗位责任、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体现岗位基本价值和劳动报酬。
㈡ 绩效薪酬
绩效薪酬以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考核周期内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个人工作业绩完成情况核定。
㈢ 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员工持股、激励基金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具体方案由公司根据国家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等另行制定,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实施。
第四章 绩效考核标准及程序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标准
㈠ 独立非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
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指标主要由生产经营指标、重点工作指标、述职报告指标及合规经营指标等组成。根据
公司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责分工,设置差异化考核指标及权重。
㈢ 职工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职务按照公司考核制度及方案进行考核。
第十三条 绩效考核的程序
㈠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根据本制度和公司经营情况制定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设定考核指标
、制定具体的考核流程以及奖惩方式;
㈡ 在年度经营过程中,如经营环境等外部条件及公司整体经营、财务等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对执
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考核指标作适当调整;
㈢ 年度绩效考核期限届满后,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年度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公司的年度经营状况、经营成果、个人工
作业绩和质量、履职情况等方面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确定其年度绩效评价结果。
第五章 薪酬发放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固定发放。绩效薪酬根据考核周期内公司经营效益情况和个人工作业绩完成
情况核定后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五条 独立非执行董事和非执行董事根据股东会审议决定的津贴标准按月发放固定津贴。
第十六条 公司执行董事、职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及公司相关规定,从薪酬中代扣代缴以下
款项:
㈠ 个人所得税;
㈡ 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住房公积金、企业年金中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㈢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
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绩效完成情况核算薪酬或津贴并
发放。
第六章 薪酬调整与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公司定期根据市场调研数据、盈利状况对基本年薪及绩效奖金的标准进行审视,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政策调整。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
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十九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的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二十条 公司业绩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
合业绩联动要求。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
因。
第二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重新考核,并追回超额发放的部分。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定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
有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采取以下措施:
㈠ 减少或停止支付未发放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㈡ 全额或部分追回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现行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不一致的,以相关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生效,修订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4d6e6c-32c3-49c5-989c-8909cf7817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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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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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156491b-6267-49d5-8404-d86c667c35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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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9│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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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渤海租赁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a0f08b7-4cff-4003-b454-4c9c1f95e8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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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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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由于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母公司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尚不符合分红条件,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
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的情形。
一、审议程序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5年度公司合并层面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亏损 4
05,925千元,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162,354千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2,979,062千元,公
司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434,696千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以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据。
由于公司母公司截至 2025年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第一百五
十九条第四项“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中约定的分红条件,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㈠ 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具体情况及原因如下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405,925,000.00 903,941,000.00 1,281,291,000.00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979,062,000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4,434,696,000
(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 0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593,102,333.33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0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 □是?否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注: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为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平均数。其他说明:公司 2025年末母公
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㈡ 公司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5.3.2条:“上市公司利润分配应当以最近一期经审计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依
据,合理考虑当期利润情况,并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避免出现超分配的
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四)现金分红条件和比例: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
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
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
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五十,且超过五千万元。”
公司直接持股的主要控股子公司天津渤海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渤海”),因2020年至 2022年受航空业市场波动、公
司控股股东破产重整等因素影响发生较大金额亏损及债务逾期。近年来,天津渤海多措并举推进经营业绩逐步恢复,流动性风险逐步
化解,但其单体报表未分配利润尚未转正,暂无法向渤海租赁母公司分红。公司另一直接持股的控股子公司海南海隆投资有限公司规
模较小,暂无可供分配利润,报告期内未向母公司实施分红。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渤海租赁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不满足规定的利润分配条件。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
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未来将持续聚焦深耕租赁主业,以创造经济效益为核心,抢抓机遇提振业绩。同时,
公司将积极探索通过资本公积弥补亏损等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推动公司尽快符合现金分红条件。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等规定,积极履行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和股东回报规划,切实提升投资者回报水平。
四、备查文件
1.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
2.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e7987e-852b-45db-96f0-75e1f1b076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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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控股子公司Avolon Holdings Limited 2025年度财务报表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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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渤海租赁”)境外子公司 Avolon Holdings Limited 财务报表为在子公司
报表基础上进行准则转换后的中国会计准则财务报表,并系按照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对价分摊调整后的数据,同时考虑了发生在子
公司报告日之后,渤海租赁报告日之前的期后调整事项,反映了子公司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与该子公司单体报表财务数据存在差
异。
资 产 负 债 表
编制单位: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单位:美元千元
资 产 2025 年 12 月 31 日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 2025 年 12 月 31 日
流动资产: 流动负债:
货币资金 813,199 应付账款 8,127
交易性金融资产 42,436 预收款项 286,319
应收账款 68,097 应付职工薪酬 88,109
预付款项 11,858 应交税费 27,026
其他应收款 1,282 其他应付款 82,635
存货 3,784 持有待售的负债 45,228
持有待售的资产 409,547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1,709,207
其他流动资产 3,135 其他流动负债 185,035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565,883 合同负债 50,899
合同资产 10,579
流动资产合计 1,929,800 流动负债合计 2,482,585
非流动资产: 非流动负债:
长期股权投资 10,757 长期借款 3,018,521
长期应收款 1,635,502 应付债券 16,586,077
固定资产 25,346,866 租赁负债 65,829
使用权资产 57,421 递延收益 89,588
无形资产 1,749 递延所得税负债 559,951
商誉 491,455 其他非流动负债 1,566,122
其他非流动资产 3,075,285 非流动负债合计 21,886,088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62,367 负债合计 24,368,673
所有者权益:
实收资本
资本公积 6,532,829
其他综合收益 1,890
未分配利润 1,707,810
非流动资产合计 30,681,402 所有者权益合计 8,242,529
资产总计 32,611,202 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合计 32,611,202
利 润 表
编制单位:Avolon Holdings Limited 单位:美元千元
项 目 2025 年 1-12 月
一、营业收入 6,529,388
减:营业成本 4,641,472
销售费用 12,955
管理费用 190,269
财务费用 924,563
其中:利息费用 1,056,278
利息收入 134,395
加:投资收益 44,295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损失 (1,257)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负数填列) (25,886)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负数填列) (6,486)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负数填列) (36,681)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负数填列) 48,096
二、营业利润 783,467
加:营业外收入 1,000
减:营业外支出 489
三、利润总额 783,978
减:所得税费用 109,664
四、净利润 674,314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e2c08e-122a-4076-9c76-fb6a41c57a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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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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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渤海租赁”或“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的相关规定变
更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㈠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适用日期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号》),
对“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
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关于指定为以
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内容进行了明确,自 2026年 1月 1日起施行。
㈡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㈢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
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
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对公司以前年度的追溯
调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cd8148-31bc-4873-bb85-a98333f7ef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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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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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刘超先生、李剑铭先生、程
大中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刘超先生、李剑铭先生、程大中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
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ec1194c-0f97-4598-b3ed-3fb06b414a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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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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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球化业务布局的实施,国际业务持续发展,为有效规避利率波动及外汇市场
风险,公司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套期保值需求,实现公司稳健运营。现根
据《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将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可行性说明如下:
一、开展衍生品交易的概述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以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为对手方,用于锁定成
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拟操作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利率
互换、利率期权业务等。
二、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必要性
因公司境外资产和境外业务的占比较高,租赁收入和利息支出受利率及汇率波动影响较大。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主要目的是防
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损失,控制财务费用。公司及公司全资或控股子公
司开展的衍生品交易是以防范利率风险及汇率风险为前提、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的交易,不以套期保值为借口
从事衍生品投机。
三、衍生品交易品种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交易业务是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用于锁定成本,规避利率、汇率等风险,提高资金利用率,具
体情况如下:
1.主要涉及币种及业务品种:拟操作的衍生品交易业务主要对应外币币种为美元、欧元等,主要业务品种包括利率互换、利率期
权业务等,不从事复杂衍生品交易;
2.交易对方:主要为商业银行、投资银行等专业金融机构;
3.授权额度:拟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套期保值型衍生品交易,投资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名义金
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包括采用保证金或担保、抵押进行交易,或采用无担保、无抵押的信用交易等,上述授权
额度在授权有效期限内可循环使用,且在任一时间点,衍生品名义金额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或等值其他币种),
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根据产品结构支付相应保证金或提供抵押、担保等;
4.授权及期限:在审批的衍生品交易总额度内,公司可以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2026 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内循环使用。
四、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开展方式
由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管理团队作为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的管理机构,并按照公司建立的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
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操作。
五、衍生品交易业务的风险分析及风险管理措施
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业务遵循锁定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衍生品交易业务
仍存在一定的风险。
㈠风险分析
1.市场风险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错综复杂,国际利率和汇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该种变化可能对公司金融衍生品交易产生不利影响。
2.流动性风险
因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为通过金融机构操作的场外交易,若存在公司业务变动、市场变动等原因需要提前平仓或展期金融衍生品,
存在临时需使用自有资金向金融机构支付差价的风险。
3.操作风险
衍生品交易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在开展业务时,如操作人员未按规定程序进行衍生品交易操作或未充分理解衍生品信息
,将带来操作风险。
4.法律风险
公司从事衍生品交易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若没有规范的操作流程和严格的审批程序,易导致所签署的合同、承诺等
法律文件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存在合规性风险和监管风险。
㈡风险管理措施
1.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操作相关衍生品业务时将遵循锁定利率风险、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则,选择结构简单、流动性强、风
险可控的金融衍生工具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严格控制金融衍生品的交易规模,分期分批次进行操作,并及时根据市场变化调整策略。
同时,为避免外汇汇率及利率大幅波动的风险,公司将加强对汇率及利率的研究分析,实时关注国际市场环境变化,适时调整经营策
略,最大限度地避免汇兑损失。
2.公司将根据租赁业务规模及租赁业务配套的融资规模、融资成本等条款确定衍生品交易金额及交易金额上限,并分期分批根据
未来的收付款预算进行操作,不会出现因流动性不足导致公司信用受损的风险;公司将选择实力雄厚、信誉优良的金融机构作为交易
对手,并签订规范的衍生品交易合约,严格控制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3.公司已制定了《衍生品交易业务管理制度》,该制度就公司衍生品交易业务额度、品种范围、审批权限、内部审核流程、责任
部门及责任人、信息隔离措施、内部风险报告制度及风险处理程序等做出了明确规定。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制定了较为严格的授权审批
流程及监督机制,相关衍生品交易的操作及审批均建立了明确的审批流程,设立了专门的风险控制单元,实行严格的授权和岗位审核
程序。
4.公司将认真学习掌握与衍生品交易相关的法律法规,推动核心成员公司不断完善衍生品交易内部控制流程或制度,规范操作流
程。同时,公司还将通过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操作风险。
5.公司将定期对衍生品交易业务的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盈亏情况进行审查。
六、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可行性分析结论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有利于防范利率及汇率波动风险,降低利率及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的影响,减少损
失,控制财务费用,有利于增强公司财务稳定性,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开展的衍生品业务与日常经营需求紧密相关
,能够达到套期保值的目的,业务风险可控,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b66194c-d39a-4c1e-8996-6bf791e94a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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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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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关于授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开展衍生品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4cf1749-d692-4c04-8df3-ed25138688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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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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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f92b8a2-a9ca-471a-9080-f11f25c93a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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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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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
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安
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先生。安永华明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资格
,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H股企业审计资格事务所之一,在证券业务服务方面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良好的专业服
务能力。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的《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综合评价百家排名信息》,安永华明排名第一。截至2025年末,安
永华明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和11月17日分别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和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选聘安永华明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
构,提供审计及相关服务。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查阅了安永华明关于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和独立性等相关资料,认
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2025年10月29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及《关于聘请公司2025年度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026年1月30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安永华明对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计划的汇报,
并就审计范围、重要审计时点、审计人员安排、重点关注事项等进行了沟通。年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定期沟
通审计进度及审计情况,督促其在约定时限内提交审计报告。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听取
了安永华明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结果的汇报,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度内控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监管法规及《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渤
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委员会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
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
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安永华明具备从事财务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专业胜任能力,在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期间,能
够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准则,独立、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审
计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渤海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f805666-4f78-472c-912b-d4148eb69d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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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1:47│渤海租赁(00041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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渤海租赁(000415):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c5d5844-3da8-4c3f-a196-13319243abde.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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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渤海租赁: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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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4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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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渤海租赁: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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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24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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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渤海租赁: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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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41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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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渤海租赁: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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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78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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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渤海租赁: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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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740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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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3│渤海租赁: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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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3/12229915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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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渤海租赁: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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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60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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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渤海租赁: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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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9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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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渤海租赁: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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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012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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