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21 南京公用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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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3 │南京公用(000421):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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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 │南京公用(0004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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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 │南京公用(0004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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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 │南京公用(000421):关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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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 │南京公用(000421):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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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1 │南京公用(00042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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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0 │南京公用(000421):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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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7 │南京公用(000421):关于高级管理人员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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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16:56 │南京公用(000421):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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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00:32 │南京公用(000421):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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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3│南京公用(000421):关于拟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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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4月 24 日,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申
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满足经营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公司控
股子公司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港华”)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主体: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拟申请注册规模为不超过人民币 10 亿元(含 10 亿元),具体发行规模将以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的金额为准。
3、发行期限:不超过 365 天。
4、发行日期:在本次短期融资券注册规模有效期内,根据市场情况、利率变化及公司自身资金需求择机一次或分次、部分或全
部发行。
5、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的市场情况确定,以簿记建档的结果最终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运营资金、归还到期贷款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企业经营活动。
7、发行方式: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通过集中簿记建档、集中配售的方式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8、发行对象:拟发行的短期融资券面向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机构投资者(国家法律法规禁止的购买者除外)发行。
9、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注册发行及短期融资券存续期内持续有效。
二、授权事项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南京港华全权决定并办理与本次注册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
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需要以及市场条件,制定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分期注册、发行
时机、发行额度、发行期数、发行利率、发行方式等相关的一切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审核、修订、签署及决定与本次发行短期融资券有关的协议、公告、表格、函件及其他一切相关的文件;
4、制作并签署所有必要的申报注册文件、发行文件等材料;
5、办理与本次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它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注册发行的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三、审批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尚需获得中国银行间市
场交易商协会的批准。
四、风险提示
经查询,南京港华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尚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及时披露与本次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的相关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32b0df7-7168-47d7-8fc3-dd6d278aa8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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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南京公用(000421):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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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人戴克勤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
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 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 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5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
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 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职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职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戴克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17896e0-ca22-419c-8d8b-a53ba4ada9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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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8:12│南京公用(000421):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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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名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戴克勤先生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
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
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
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
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南京公用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
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 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 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
授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 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 有 5 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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