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22 湖北宜化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0 16:01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
│2025-09-08 16:49 │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09-08 16:49 │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04 15:45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年产20万吨烧碱项目投产的公告 │
├─────────┼──────────────────────────────────────────────┤
│2025-09-04 15:45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08-22 19:40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
│2025-08-22 19:39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08-22 19:38 │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
│2025-08-22 19:38 │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半年度报告 │
├─────────┼──────────────────────────────────────────────┤
│2025-08-22 19:37 │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
─────────┬────────────────────────────────────────────────
2025-09-10 16:01│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1/8f24078a-3d7d-4d4d-a638-3554d212b3ad.PDF
─────────┬────────────────────────────────────────────────
2025-09-08 16:49│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 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8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 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6楼会议室。
3. 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 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决议召开本次股东会)。
5. 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
6. 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7. 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513 名,代表股份数量 261,418,89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4.0159%。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名,代表股份数量 238,449,244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9058%。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 510 名,代表股份数量 22,969,646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1102%。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共计 512名,代表股份数量 23,039,646股,占公司股份总数
的 2.1166%。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
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255,680,64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8050%;反对 5,020,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5%;弃权 7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45%。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7,301,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0940%;反对 5,020
,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7909%;弃权717,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151%。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本次股东会经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刘荷婷律师、陈晨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
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关于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3f7cc1d6-d42e-45d9-b4b2-a07664198e70.PDF
─────────┬────────────────────────────────────────────────
2025-09-08 16:49│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民基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宜化”)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湖
北宜化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就本次股东会的合法性进行见证,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而出具。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
试行)》等规定,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
,核查了本所认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相关文件、资料,并参加了湖北宜化本次股东会的全过程。本所保证本法律意见书所认定
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
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
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湖北宜化本次股东会见证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律师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现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及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由湖北宜化董事会召集。湖北宜化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湖北宜化于2025年9月8日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
湖北宜化已于2025年8月2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公布了《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98)。前述会议通知载
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召开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
、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会议登记事项、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是在本次
股东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
本所律师认为,湖北宜化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知的时间、方式以及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1.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9月3日。
2.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5年9月8日(周一)14:30在宜昌市沿江大道52号6楼会议室召开。
3.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其中: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8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513名,代表股份数量261,418,890股,占湖北宜化股份总数的24.0159
%,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3名,代表股份数量238,449,244股,占湖北宜化股份总数的21.9058%。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网络投票小组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10名,代表股份数量22,969,646股,
占湖北宜化股份总数的2.1102%。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参加本次股东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中,中小投资者共计512名,代表股份数量23,039,646股,占湖北宜化股份总数
的2.1166%。
(注: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湖北宜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本次股东会通知审议的提案为: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计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所律师经核查认为,湖北宜化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
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表决程序
1.本次股东会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以记名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并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
票。
2.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湖北宜化提供本次网络投票的投票总数的统计数,并由该公司对其真实
性负责。
3.本次股东会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已经湖北宜化第十届董事会第五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决议公告均已在湖北宜化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刊载,本次股东会审议事项具备合法性、完备性。
(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审议。经表决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
)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255,680,64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8050%;反对5,020,54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205%;弃权7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745%
。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301,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0940%;反对5,020,54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7909%;弃权7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
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1151%。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湖北宜化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等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盖章并由经办律师、律师事务所负责人签字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9/2a2cc5fa-6746-4933-8a7c-80c9cea7b2df.PDF
─────────┬────────────────────────────────────────────────
2025-09-04 15:45│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年产20万吨烧碱项目投产的公告
─────────┴────────────────────────────────────────────────
一、项目概况
为践行“长江大保护”政策,推动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氯碱化工产业升级,公司以全资子公司湖北
宜化新能源有限公司为实施主体,建设 20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以下简称“烧碱项目”)。具体情况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
3 年 12 月 9日《关于投资建设 20 万吨/年烧碱搬迁节能改造项目的公告》、2024 年3月 16 日《关于变更 20 万吨/年烧碱搬迁节
能改造项目实施进度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烧碱项目已建成年产 20 万吨烧碱装置及相关配套设施,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核后,于近期安全顺利投产,烧
碱产品已满负荷生产。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以落实沿江 1 公里化工企业“关改搬转”任务为契机,在置换利用烧碱原有产能指标基础上,充分发挥田家河园区产业协
同优势,推动公司氯碱化工产业节能改造、提质增效,优化氯碱产品结构,进一步提升市场竞争力。
三、风险提示
公司根据市场需求释放供给能力,同时由于原材料、主要产品价格随市场供需变化而波动,本项目经济效益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01328733-ca28-4f31-ae86-36b9d395094c.PDF
─────────┬────────────────────────────────────────────────
2025-09-04 15:45│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4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 2025 年度对
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关于为参股公司提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 2025 年度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总计不
超过327,120.00 万元的担保额度,其中对资产负债率大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135,100.00 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
等于 70%的控股子公司提供 182,202.00 万元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小于或等于70%的部分参股公司提供 9,818.00 万元担保额度
;同意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提供 61,201.00 万元担保。在有效期内,前述为控股子公司预计的担保
额度可按照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以下同等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
2025 年 8 月,公司按照实际情况在资产负债率 70%以上类别的被担保公司之间进行额度调剂,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 56,955.19
万元,未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对象、担保额度及相关调剂额度范围。
二、公司与金融机构签署的银团贷款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债权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峡猇亭支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
保证人: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债务人: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
1.保证方式:公司按 35.597%的比例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提供担保金额:公司担保的主债权本金金额为 56,955.19 万元。
3.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4.保证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违约金、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与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等。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为新疆宜化提供担保的比例未超过对新疆宜化合计持股比例,第三方相应提供同等担保,新疆宜化为公司对其担保提供保证
反担保。前述担保方式未损害上市公司利益。被担保方经营状况正常,具有偿债能力,整体担保风险可控。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1,043,111.6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41.68%;公司
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233,728.0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1.75%;担保债务未发生
逾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5/7a1daca5-5ddd-49fa-89b5-d2e41ad0e735.PDF
─────────┬────────────────────────────────────────────────
2025-08-22 19:40│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新增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579061a5-680d-4f5a-93bb-94575b6e13ce.PDF
─────────┬────────────────────────────────────────────────
2025-08-22 19:39│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8月 21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5年 9月 8日召开 2025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六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9 月 8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9 月 8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9 月 8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9 月 8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9月 3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 年 9 月 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新增 2025 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上述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 月 23 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
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5 年 9月 4日至 2025 年 9 月 5日 8:30-11:30 及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