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22 湖北宜化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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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4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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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2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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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2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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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1 │湖北宜化(000422):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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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0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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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0 │湖北宜化(00042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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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5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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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09 │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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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09 │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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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06 │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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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4│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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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2 月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同意于 2025 年 3 月 3 日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将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
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部分议案提交审议,具体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湖北宜化
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周一)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3 月 3 日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 年 3 月 3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3 月 3 日 9:15 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2 月 26 日。
(七)出席对象:
1. 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5 年 2 月 26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
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 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会议地点: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 6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 √
议案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2 月 15
日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方式:现场登记、信函或传真登记。
信函登记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信封请注明“股东会”字样),邮编:443000,传真号码:
0717-8868081。
2. 登记时间:202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8 日 8:30-11:30及 14:00-17:00。
3. 登记地点: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4. 登记手续: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5. 会议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湖北省宜昌市沿江大道 52 号湖北宜化证券部
邮政编码:443000
电话号码:0717-8868081
传真号码:0717-8868081
电子邮箱:hbyh@hbyihua.cn
联系人姓名:李玉涵、李明亮
6. 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或代理人交通、住宿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
投票的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2.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66d73069-7483-4b41-a488-d972d64ee8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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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2│湖北宜化(000422):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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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证各类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提
高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获得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特制定《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的制定着眼于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以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在综合考虑战略发展规划、实际生产经营、公司盈
利水平、资金流转情况等因素的基础上,制定合理可持续的利润分配政策。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基础上,公司董事会充分考虑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需要,增强利润分配政策的稳定性、持续性和可预期性,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进行利润
分配。
三、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具体内容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且满足现金分
红条件的前提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应当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
的,视同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二)利润分配期间间隔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在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公司董事会可
以根据行业特点、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优化现金分红节奏,合理提高现金分红比例。
(三)现金分红的比例
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本年末未分配利润为正值且报告期内盈利,在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重大投资计划资金需求的情
况下,除特殊情况外,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总额不少于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且连续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不少于同
期年均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5%,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四)股票股利发放条件
在公司经营状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每股收益、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时,公司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
取发放股票股利的方式分配利润。在确定分配股票股利的金额时,公司应充分考虑分配股票股利后的总股本与公司当前的经营规模、
盈利增长速度是否相适应,以确保股票股利分配方案符合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
(五)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未来三年(2025-2027 年),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
2.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
3. 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发展阶段由董事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按前款第三项
规定处理。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股东回报规划的制定周期和决策机制
1.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综合考虑行业特点、战略规划、盈利水平、资金流转等因素,并结合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独
立董事的意见拟定,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 公司董事会原则上以每三年为一个周期,重新审议《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如因公司外部经营环境或自身经营情况发生
重大变化,确有必要对公司既定的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应当详细论证,经董事会审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
五、本规划的生效机制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8744b476-8fb5-4f8f-bc79-81e10adc2c8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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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2│湖北宜化(00042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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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000422):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9c0e4716-1b82-450a-857a-497058e6a8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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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1│湖北宜化(000422):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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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2 月 10 日以书面、电话、
电子邮件相结合的形式发出。
2. 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5 年 2 月 14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 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董事 14 位,实际出席董事 14 位。其中,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的董事 5 位,为杨继林先生、刘
信光先生、赵阳先生、郑春美女士、李强先生。
4. 本次董事会会议的主持人为董事长卞平官先生。公司监事、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5.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湖北宜化化工股
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经过投票表决,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关于未来三年(2025-2027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结果: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 关 于 对 全 资 子 公 司 增 资 的 公 告 》 详 见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5 年 3 月 3 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及《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
证券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7b08e151-005a-4882-99fe-8696940883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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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0│湖北宜化(000422):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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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概述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推进磷化工产业转型升级,满足全资子公司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磷化工公司”)项目建设资金需要并优化其资本结构,拟以自有资金对磷化工公司增资 20,000 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磷化
工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 86,000 万元。
在过去 12 个月内,公司对磷化工公司增资金额累计达到 76,000万元(含本次交易),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56%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议案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
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公司于 2025 年 2月 14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以14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
于对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
二、增资主体基本情况
1. 磷化工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宜化磷化工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春来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注册资本:66,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2 年 9 月 29 日
住 所:湖北省宜昌高新区姚家港化工园田家河大道东侧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肥料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肥料销售;化肥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
);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金属
矿物制品制造;固体废物治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 经营情况
磷化工公司主要投资建设 20 万吨/年精制磷酸、65 万吨/年磷铵搬迁及配套装置升级改造项目,项目处于工程建设阶段。
3.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项目 2024年 9月 30日(未经审计) 2023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77,266.03 51,869.86
负债总额 141,358.23 41,891.03
净资产 35,907.80 9,978.83
项目 2024 年 1-9月(未经审计) 2023年 1-12月(经审计)
营业收入 588.45 256.97
净利润 -135.17 -21.17
4. 增资方式
公司本次以现金方式出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5. 增资前后磷化工公司股权结构对照表
单位:万元
股东 增资前 增资后
认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认缴出资金额 股权比例
公司 66,000 100% 86,000 100%
6. 经查询,磷化工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增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提高磷化工公司资本实力和资产规模,有利于其推进项目建设,符合公司磷化工产业发展规划。本次增资完成后
,磷化工公司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亦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
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a0b3b847-5ed0-4108-bd11-bebeb83a33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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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4 18:00│湖北宜化(00042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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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000422):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4/6aac076d-b4a2-4104-a6c8-9e9e832546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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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0 18:15│湖北宜化(000422):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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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12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
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以下简称“本次交易草案”)及其摘要中已对本次交易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及尚需履行的
决策和审批程序进行了说明,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宜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宜化集团”)为履行承诺责任、解决与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问题,同时进
一步提升公司的资产质量和盈利能力,拟由公司以现金方式向宜化集团购买其拥有的宜昌新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昌新
发投”)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取得宜昌新发投及新疆宜化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疆宜化”)的控制权,合计持
有新疆宜化股权比例由 35.597%上升至 75%。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 2024 年 12 月 12日《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
购买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及 2025 年 1 月 11 日《关于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二、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
自本次交易草案披露以来,公司及相关方积极推进各项工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
式准则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标的公司的财务数据已过有效期,公司正在组织中介机构开展加期
审计、补充尽职调查等工作。待相关工作完成后,公司将再次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的相关事项,并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后
续审批及信息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尚需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公司审议程序和相关主管部门的审批程序,能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2-10/4cca673e-a4a5-4324-ad65-b252fa3f7e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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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7 18:09│湖北宜化(000422):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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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湖北民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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