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23 东阿阿胶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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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1 │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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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31 │东阿阿胶(000423):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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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8 │东阿阿胶(0004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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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8 │东阿阿胶(0004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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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56 │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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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31 │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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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 │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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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9 │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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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9 │东阿阿胶(0004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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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 │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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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18:21│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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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2/a069ea74-31a9-4421-a534-6c23295317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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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7:31│东阿阿胶(000423):关于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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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
限为138.73万股,上限为 277.4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方案
等有关规定,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5月 25 日起由不超
过 72.08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70.65 元/股(含)。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8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4)、《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6-29)等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 年 12 月 23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4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82)。在回购股份实
施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回购进展的信息披
露义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4,150,000 股,约占公司总股
本的 0.64%,最高成交价为50.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5.14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99,989,793.57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费用)
。回购股份金额已达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总金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总金额上限,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公司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的资金来源、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数量、回购期限等,均符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实际实施情况与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实施股份回购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使用自有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研发、债务履约能力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股份回购完成后,不会导致
公司控制权的变更,股权分布情况仍然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实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公司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前一
日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形。
五、回购公司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依法予以注销后,预计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回购股份注销前 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股份 1,126,531 0.17 1,126,531 0.18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642,850,293 99.83 638,700,293 99.82
总股本 643,976,824 100.00 639,826,824 100.00
注:具体变动情况,以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的回购股份注销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公司股份的后续安排
公司本次总计回购股份 4,150,000 股,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
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配股、质押等相关权利。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用于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将按照
相关规定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并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处理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53b78064-e8fb-4b22-92a0-04b6a5e45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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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8│东阿阿胶(0004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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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605 第 400 号致: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的聘请,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以及《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于2026年5月19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8)(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
股东会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6月5日14:30在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62人,代表股份数为262,383,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9768%。其中,现场出
席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8人,代表股份数为217,304,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68%;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决
的股东共计544人,代表股份数为45,07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1%。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560人,代表股份数为45,38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82%。其中,现
场出席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16人,代表股份数为308,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表
决的中小股东共计544人,代表股份数为45,07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1%。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 2:《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
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审议议案 2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上述全部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
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 262,148,2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03%;反对 200,200股,弃权 35,141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5,151,8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4815%;反对 200,200股,弃权 35,141股。议案 2:《关于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意 262,109,92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8957%;反对 232,400股,弃权 41,241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45,113,58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3971%;反对 232,400股,弃权 41,241股。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议案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 260,906,0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4369%;反对 1,443,430股,弃权 34,041股。其中,中小股
东同意 43,909,75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6.7447%;反对 1,443,430股,弃权 34,041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aee0a0f0-dbd9-4ff5-85ca-74f01af145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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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8:08│东阿阿胶(000423):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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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月 5日 14:3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副董事长丁红岩先生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62人,代表股份262,383,5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40.9768%。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8人,代表股份217,304,57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936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544人,代表股份45,07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1%。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60人,代表股份45,387,2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88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308,23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481%。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44人,代表股份45,078,99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0401%。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148,2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03%;反对200,2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763%;弃权35,1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51,8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4815%;反对 20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411%;弃权 35,1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7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2,109,92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957%;反对232,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886%;弃权41,241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5,113,58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971%;反对 232,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120%;弃权 41,2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909%。
审议该议案时,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60,906,09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4369%;反对 1,443,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501%;弃权34,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3,909,75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6.7447%;反对 1,443,43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1803%;弃权 34,041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750%。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项颂雨、熊孟飞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ceec6f5-eea2-4a0d-a221-85cba23716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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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7:56│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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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72.08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
限为138.73万股,上限为 277.4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并实施完毕。根据回购股份方案
等有关规定,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成后,应当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公司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6年 5月 25日起由不超
过 72.08 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 70.65 元/股(含)。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5-81)、《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24)、《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
告编号:2026-29)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5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3,268,90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51%,最高成交价为 50.30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09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159,971,885.44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403f92a6-35f3-4249-a658-826ce8b19fd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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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6 17:31│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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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3 日以邮件
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6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关于收购蜀中药业(吉林)有限公司 80%股权并对其增资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同意,公司与东丰鹿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丰鹿投”)共同出资收购蜀中药业(吉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蜀中吉林”或“标的公司”)100%股权,并在收购
完成后实施同比例增资。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 10,400 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参考上级主管单位评估备案的结果确定)收购四川安宜生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持
有的标的公司 70%股权、成都弘投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弘投医药”)持有的标的公司 10%股权,合计收购标的公司 80%股
权;东丰鹿投收购弘投医药持有的标的公司 20%股权。股权收购完成后,公司与东丰鹿投按持股比例向标的公司合计增资 13,000 万
元,其中东阿阿胶增资 10,400 万元。本次交易,东阿阿胶总出资约 2.08 亿元,均为现金出资。
本次交易目前尚未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协议内容以各方最终签署的正式协议为准。本次交易完成后,蜀中吉林将成为公司控
股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请股东会审议。董
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交易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办理产权及工商变更等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b948a397-4d89-4c77-9b86-b114f76e15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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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31│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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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5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5月 18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丁红岩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与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本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下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3.《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全体委员回避表决。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26)。
本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4.《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5.《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8)。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dd2a26c9-4248-4ce4-9543-e6e973c4da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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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9│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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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会议
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月 5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月 5日 9:15-9:25,9:30-11:30,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月 5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2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
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审议提案 2时,关联股东需回避表决。以上全部提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6月 4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进行
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进
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6)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78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联 系 人:高振丰、于佳艺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邮 编:252201
(7)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62b0d44-43be-4cd7-9e86-0a32d66996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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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9│东阿阿胶(00042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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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 年 5月 18 日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完善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绩效管理,
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经营目标和重点工作
任务的全面实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以“市场化、差异化、多元化”为基本原则,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
(一)内部非独立董事:指在公司除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外,还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指仅在公司担任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未在公司担任前述职务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
(三)独立董事:指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选举产生,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及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
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管理原则
(一)按业绩付薪。建立与考核评价结果紧密挂钩、与承担风险和责任相匹配的薪酬机制,业绩越好,薪酬越高。
(二)按岗位付薪。岗位价值是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的基础,同等条件下,所任职岗位的价值越大,薪酬越高。
(三)按能力付薪。同一岗位在同等条件下,能力与岗位要求的匹配度越高,薪酬越高。
(四)按市场付薪。所在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是确定相应岗位薪酬水平和结构的重要参考依据,公司应综合考虑公司的市场地位
、发展阶段、人才策略以及成本承受力等因素确定薪酬水平。
(五)合规付薪。薪酬政策、制度、方案及个税缴纳等方面需按国家与地区的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规定执行。
第四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结合薪酬标准、公司经营业
绩、外部市场薪酬水平及个人履职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拟定薪酬的管理机构。
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薪酬与考核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
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是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的日常管理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
第八条 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发放薪酬、津贴,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津
贴,并根据其实际履职情况依照公司有关制度进行考核。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外部非独立董事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是否在公司领取津贴。前述津贴标准均由股东
会审议确定,经审议通过后按月发放。
第十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补贴和福利等组成。
(一)基本年薪:指年度基本收入,根据岗位价值、个人能力和市场价格等因素确定。
(二)绩效年薪:根据个人年度业绩考核结果,结合公司年度经营业绩等各项因素核定的浮动薪酬,绩效年薪占比基本年薪与绩
效年薪之和的比例原则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并建立递延支付机制。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公司根据经营情况和市场变化,可以针对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员工持股计划等中
长期激励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确定。
第十一条 津贴补贴、福利
津贴补贴、福利标准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统一制定,并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四章 薪酬发放
第十二条 年度薪酬
(一)基本年薪:按月按标准支付。
(二)绩效年薪: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进行绩效评价后确定并发放。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经审计的财
务数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最终确定年度绩效薪酬。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税前薪酬中扣除个人
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按本制度发
放。
第十五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五章 绩效考核
第十六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组织进行考核评价工作。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外部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第十七条 绩效考核实行年度考核与任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任期内应保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相对稳定,因组织调动、岗位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需结合人员变动或新聘岗位职责要求,
签订或重新签订业绩合同。
第十八条 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确定和支付的重要依据,同时作为选聘的主要依据,经公司分析研判确属不
胜任现岗位或不适宜继续担任现岗位的,公司有权按照相关程序解除其职务。
第六章 薪酬调整
第十九条 公司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表现、能力水平、市场薪酬水平以及岗位变化等情况及时检讨、调整其薪酬水平
。
第二十条 若公司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
动要求。
第七章 特别约定事项
第二十一条 根据有关规定及公司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
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受到党纪政务处分、违规违纪处理的,当年应发浮动薪酬按处分类型对应比例扣减,具体参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处分条例》《中央企业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实施办法》及上级主管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二)因经营风险被问责,或发生重大安全、质量、环保责任事故,以及严重损害公司形象和声誉事件的,按损失程度追索相关
损失。
(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损害公司利益,或者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以及董事会认定的其他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情形。
(五)其他需扣减薪酬情形,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及上级单位相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中的薪酬仅指以货币形式发放的薪酬。
第二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如出席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所需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为东阿阿胶一级制度。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薪酬管理办
法》《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3e00ca9f-d5c1-426a-93d9-bf20fb17f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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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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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014,469 股。依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权利,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643,976,824股剔除已回购股份2,014,469股后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
数 641,962,35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14.354904 元(含税),即(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参与利润分配的总
股数)×10=921,530,835.14元÷(643,976,824 股-2,014,469 股)×10。
2.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4
.354904 元÷10×641,962,355 股)÷643,976,824 股=1.4309999 元/股(含税)。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
日收盘价-1.4309999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的情况
1.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5 月 15 日召开的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决议公告,刊登于 2026
年 5月 16 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2.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643,976,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4.31 元(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为921,530,835.14 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3.上述分配方案从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公司股票 2,01
4,469 股,公司股本减去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基数为 641,962,355 股。因公司回购股份不参与分红,本次权益分派按扣
除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 641,962,355 股为基数进行权益分派,在本次派发现金分红总金额不变的前提下,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14.35490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
4.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保持一致。
5.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时间,距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643,976,824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2,014,469 股后的 641,962,355 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14.354904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
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919414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
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
,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2.8709
81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1.435490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5月 22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5月 25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6 年 5月 22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分红派息实施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491 华润东阿阿胶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5月 18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5月 22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关于除权除息价的计算原则及方式
鉴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的股份不参与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公司将按照利润分配总额不变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
整。因此,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含税)=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即(14.354904 元÷10×641,962,355 股)÷6
43,976,824 股=1.4309999 元/股(含税)。
综上,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309999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1.咨询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 78 号·东阿阿胶董事会办公室
2.咨询电话:0531-88800423
3.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4.咨询联系人:高振丰、于佳艺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ec1792dc-93c7-4e59-a783-ce11a220cd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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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东阿阿胶(000423):关于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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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东阿阿胶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公司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一)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1.公司内部非独立董事不以董事职务发放薪酬或津贴,按其在公司担任的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薪酬标准领取薪酬;
2.公司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津贴;
3.独立董事津贴为 16 万元/年(含税),按月发放。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
年薪、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津贴补贴和福利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与绩效年薪之和的 60%,并
建立递延支付机制。基本年薪按月发放,绩效年薪和中长期激励收入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的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以考评结果为准。
四、其他说明
1.方案中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扣除(或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住房公积
金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
度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管理制度》等内部制度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
制度》等内部制度的规定执行。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21828610-96e8-4828-a4de-54b6b67046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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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 18:27│东阿阿胶(0004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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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拟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
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等相关规定。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月 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
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月1 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黄文辉,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拥有合伙人 2
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 330 人。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超过人民币 4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40 亿元(包括境内法定证券服
务业务收入超过人民币 9亿元,其他证券服务业务收入约人民币 10 亿元,证券服务业务收入共计超过人民币 19亿元)。
毕马威华振 2024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为 127 家,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约为人民币 6.82 亿元。前述上市
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
水生产和供应业,采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卫生和社会工作,水利、环
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以及租赁和商务服务业。毕马威华振 2024年年报审计客户中,与本公司同行业的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为 5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毕马威华振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人民币 2亿元,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近三年毕马
威华振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此期间审结债券相关民事诉讼案件,终审判决毕马威华振按 2%-3%比例承担
赔偿责任(约人民币 460 万元),案款已履行完毕。
3.诚信记录
近三年,毕马威华振及其从业人员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或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毕马
威华振和四名从业人员曾受到地方证监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一次;两名从业人员曾受到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措施一次。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事项不影响毕马威华振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徐未然,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
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徐未然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8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李应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份。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杨昕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1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自
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和独立性准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5 年度审计收费为人民币 1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人民币 12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0万元。较上一年度审计费
用增加 30 万元,主要系公司因并购导致审计范围变化所致。
2026 年度审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
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对毕马威华振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审查,认为其在执业过程
中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且具备专业胜任能力和投
资者保护能力,同意向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2026 年度审计机构。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
聘请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请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三)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四)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9/f67a9641-08f5-4493-bafe-28cab420ce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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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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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
法律意见书
金证法意[2026]字 0515 第 0285 号致: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的聘请,指派
本所律师出席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对会议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
)、《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以及《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
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进行核验,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声明:
1. 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2.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股东会规则》的要求,对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
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文件一同披露。
4.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目的。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召开。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在公司指定媒体上公告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0)(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已列明本次股东会
的召开方式、召开时间、地点、网络投票事宜、会议审议事项、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相关事项。
(一)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对议案行使表决权。
(二)现场会议召开时间、地点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E座·银丰华美达酒店一楼会议室召开。
(三)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符合《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
根据《会议通知》,有权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人员为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515人,代表股份数为245,753,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8.2816%
。其中,现场投票的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4人,代表股份数为217,623,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98%;通过网络投票系
统进行投票表决的股东共计441人,代表股份数为28,130,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9%。
本次股东会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计513人,代表股份数为28,75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
796%。其中,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及授权代表共72人,代表股份数为627,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通过网络投票
系统进行投票表决的中小股东共计441人,代表股份数为28,130,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9%。
经审查,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具有相应资格,股东持有相关持股证明,授权代表持有授权委托书。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
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本次股东会没有发生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重复投票的情况。除股东及股东授
权代表外,公司现任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本次股东会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本所律师认为,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提案
根据《会议通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为:
议案 1:《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议案 2:《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议案 3:《关于 2026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 5:《关于 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上述全部
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会议通知》中列明的事项相符,没有股东提出超出上述事项以外的新提案,未出现对议案内
容进行变更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按照《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
对本次股东会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公司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进行了监票、验票和计票。
2.网络投票表决结束后,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结果,公司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本次股东
会的最终表决结果如下:议案 1:《关于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同意 245,622,9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468%;反对 121,350股,弃权 9,4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28,626,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5453%;反对 121,350股,弃权 9,400股。议案 2:《关于 2
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同意 245,675,1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 73,550股,弃权 5,000股。其中,中小股东同
意 28,678,8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269%;反对 73,550股,弃权 5,000股。议案 3:《关于 2026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同意 245,540,6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 124,550股,弃权 88,500股。其中,中小股东
同意 28,544,3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2591%;反对 124,550 股,弃权 88,500股。
议案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 245,659,9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85,050股,弃权 8,700股。其中,中小股东同
意 28,663,6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6740%;反对 85,050股,弃权 8,700股。议案 5:《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同意 245,677,298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73,650股,弃权 2,800股。其中,中小股东同
意 28,680,9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中小股东所持股份总数的 99.7342%;反对 73,650股,弃权 2,800股。
经审查,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上述全部议案。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一式两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fc52ed20-6a1f-4e37-9ce4-1e41059acbc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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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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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银丰华美达酒店一楼会议室
(三)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五)会议的召集与主持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会过半数的董事推举董事、总裁孙金妮女士主持。
(六)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七)会议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共计515人,代表股份245,753,7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38.2816%。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4人,代表股份217,623,66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998%。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1人,代表股份28,130,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9%。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513人,代表股份28,757,41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79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72人,代表股份627,33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7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441人,代表股份28,130,08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3819%。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表决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二)表决结果
1.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22,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468%;反对 12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494%;弃权 9,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26,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453%;反对 121,3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220%;弃权 9,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2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2.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75,1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0%;反对 7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299%;弃权 5,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2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78,8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269%;反对 73,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弃权 5,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174%。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3.关于2026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540,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133%;反对124,55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0507%;弃权88,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544,3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591%;反对 124,5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331%;弃权 88,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0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7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59,9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19%;反对 8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46%;弃权 8,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3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63,6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740%;反对 85,0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957%;弃权 8,7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3,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303%。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该议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本次会议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5.关于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5,677,2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689%;反对 7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300%;弃权 2,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1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680,96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342%;反对 73,65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61%;弃权 2,8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0097%。
表决结果: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北京金诚同达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卢江霞、项颂雨
(三)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一)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b8ef80d-da0d-4d58-a41f-5456d4b0cc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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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8:29│东阿阿胶(000423):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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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061af48c-ddc4-4e3c-91d8-7477c0577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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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02│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参加深交所深研发求精进·积蓄医药成长新动能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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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 月 21 日(星期四)15:00-17:00 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召
开的以“深研发求精进·积蓄医药成长新动能”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1 日(星期四)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楼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 丁红岩先生,独立董事 文光伟先生,证券事务代表、董事会办公室
总经理 付延先生。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路演活动页面,或扫描二维码(附后)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db31a9f-b9c8-4b4b-81e1-3d05a14787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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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17:56│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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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上限为 277.4
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4月 30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28,60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5%,最高成交价为 49.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992,687.96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450198f2-4ba4-4b62-98ec-ebd4325e41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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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49│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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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会议的召
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5月 15 日 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5月15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或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
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 年 5月 8日(星期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1号银丰财富广场E座·银丰华美达酒店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6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审议及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各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月
20日、2026 年 4月 25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提案中,提案 4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全部提案,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并披露。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4 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30-17:30)
2.登记地点:济南市历下区龙奥西路 1 号银丰财富广场 E 座·银丰华美达酒店一楼大厅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身份证、委托人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持股证明进行
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持股证明进
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的,出席现场会议时,需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4.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东阿县阿胶街 78 号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联 系 人:高振丰、于佳艺
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传真电话:0531-88800423
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邮 编:252201
5.会议费用:参会者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7ab39ff-fe4d-4881-84e9-b663b57cb3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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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47│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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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92f258e4-df09-495b-aef5-3b906ce39c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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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46│东阿阿胶(0004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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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48c2cb5a-dc27-4e32-88d3-de075f864d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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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5:46│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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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0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3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
-19)。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 2026 年中期分红安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会议同意,根据相关规定,结合当前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公司 2026 年中期分红以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额度,不
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由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并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分红方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3.《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2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1a23be6-cc83-4154-849f-76def77b434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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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 18:26│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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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上限为 277.4
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3月 31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28,60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5%,最高成交价为 49.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992,687.96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333f426-9ade-491a-a8de-307092af0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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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12│东阿阿胶(000423):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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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李庆川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由于工作变动原因,李庆川先生
申请辞去公司副总裁职务。辞职后,李庆川先生将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庆川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其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该项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
截至本公告日,李庆川先生持有公司 20,639 股限制性股票,原定任期届满之日为 2027 年 8月 6日。辞职后,李庆川先生将继
续遵守《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
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中有关离任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对李庆川先生在担任公司副总裁期间为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d6aacff9-4952-4e3a-9af7-c8d562f882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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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31│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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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d830f7ad-e7f0-45ab-8603-851aab23f9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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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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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阿阿胶”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6 年 3月 8日以邮件方式
发出会议通知。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8 日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其中董事长程杰先生由于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授权委托董事
、副总裁、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丁红岩先生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
4.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过半数董事推举,本次会议由董事、总裁孙金妮女士主持,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
次会议。
5.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 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东阿阿胶聚力推进“四个重塑”,深入践行“1238”战略,持续以稳健的步伐,保持高质量发展。剔除重述因素,2025 年公司
实现营业收入 67.00 亿元,同比上升 1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9 亿元,同比上升 11.67%。面向“十五五”,东
阿阿胶将以更博大的视野落地战略蓝图,通过品类大跃升、把握大机会、能力大革新,明确战略实现路径,保障发展目标实现。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该报告,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 2025 年度主要工作
情况。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 2026 年度商业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作为“十五五”开局之年,东阿阿胶将坚定“123
8”战略主线不动摇,聚焦“增长·创新”年度管理主题,不断推动公司高质量健康发展。
董事会认真听取了该计划,认为公司管理层有效执行了股东会、董事会的各项决议,商业计划符合公司未来发展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编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
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
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披露的《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关于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请参见巨潮资讯网相关公告,独立董事将在2025 年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5.《关于 2025 年度财务决算及 2026 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认为,该报告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剔除重述因素,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67.0
0 亿元,同比上升 13.1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9 亿元,同比上升 11.67%。为统筹布局公司海外业务发展,助力中
医药文化出海,2025 年 7月公司收购东阿阿胶国际(BVI)有限公司 100%股权。由于该收购构成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根据会计
准则等相关规定,需重述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数据。重述后,营业收入同比上升 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上升 11.66
%。2026 年,公司将聚焦增长与创新,持续稳定提升盈利能力。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附注,已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7.《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关于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9.《关于 2025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暨 2026 年度内部审计计划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2025 年,是公司“十四五”收官之年,东阿阿胶内部审
计工作立足经济监督职能定位,积极融入公司发展战略、融入公司治理体系、融入关键业务领域,以数智化审计和研究型审计为重要
抓手,聚焦重点领域,持续深化审计监督,系统推动审计工作从合规检查向价值创造转型升级。
2026 年,东阿阿胶内部审计工作,将紧密围绕公司“1238”战略和“增长·创新”年度管理主题,秉持“保障战略、防范风险
、创造价值”的宗旨,聚焦公司战略落地的关键领域和项目,深入开展研究型审计,加速推进数智化转型,突出工作的前瞻性、系统
性和创新性,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审计工作质效全面提升,助力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0.《关于 2025 年度违规经营投资责任追究工作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东阿阿胶立足违规追责定位,充分发挥违规追责领导小组指导作用,促进追责工作有序有效推进。下一步,将进一步聚焦重点任
务,强化协同联动,提升监督效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1.《关于 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2.《关于 2026 年度工资总额预算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2026 年,公司将稳步推进员工收入分配改革工作
,持续提升人效水平。同时,结合公司效益及业务经营实际,匹配业绩发展下的薪酬调整及薪酬激励,将资源向关键领域、关键岗位
倾斜,做好人才吸引与保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1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年度评估报告的议案》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持续提升上市公司法人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增设副董事长职务,并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公司章程》修订经
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办理工商登记备案等相关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相关工商登记备案等办理完成之日止。《公
司章程》变更,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内容为准。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项议案,需提交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e8bb9ff8-d446-41c9-beee-6e4b543fc6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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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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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ad8b771e-2dc8-487e-8ec0-dd9cebdb78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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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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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32d14f4f-e2b7-4727-a440-8650da804de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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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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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作为
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对毕马威华振在 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于 1992 年 8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月 5 日获财政部批准
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
于 2012 年 8月 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 330 人。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毕马威华振承做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项目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的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徐未然,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09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4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
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5份。
本项目另一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2014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2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8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从 2025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服务,近三年未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2001 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1997 年开始在毕马威华振执业,2012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
2023 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2.诚信记录
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未然、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应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杨昕最近三年均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
,或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毕马威华振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按照职业道德守则的规定保持了独立性。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工作安排,毕马威华振对本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同
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财务决算专项说明执行了相关的工作,并出具了专项说明。在执行审计及其他工作的过程
中,毕马威华振与本公司治理层和管理层进行了必要的沟通。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毕马威华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良好的诚信状况,在公司 2025 年年度的审
计工作中,毕马威华振恪尽职守,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按时完成了公司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各项报告真实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4631f86-8a9d-4010-8e53-3fa77a7e91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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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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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 年 3 月 18 日,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2025 年度母公司净利润为 1,662,631,972.71 元,扣除 2025 年半年
度权益分派 817,205,986.22元,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45,425,986.49 元;2025 年度合并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738
,741,090.72 元,扣除 2025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817,205,986.22 元,合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921,535,104.50 元。
依照我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法定公积金累计金额达到注册资本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2025 年末公司法定
公积金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为72.39%,因此本年度不再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末总股本 643,976,82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 14.31 元(含税),
现金分红总额为 921,530,835.14元。本次派发现金红利占母公司 2025 年当年尚未分配净利润的 109.00%,占上市公司 2025 年当
年尚未分配归属于股东净利润的 100.00%。剩余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 8,171,932,870.54 元,剩余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
070,846,523.42 元,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如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
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二)公司拟实施 2025 年度现金分红的说明
1.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 1,738,736,821.36 元,其中包括:(1)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817,2
05,986.22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于 2025 年 9 月 3 日实施完毕);(2)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派发现金红利 921,5
30,835.14 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2.2025 年度公司回购股份(以自有资金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1,628,600 股)使用资金总金额为 79,992,687.96 元人民
币(不含交易费用)。综 上 , 2025 年 度 累 计 现 金 分 红 总 额 和 股 份 回 购 总 额 合 计 为1,818,729,509.32 元,占
公司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104.60%。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738,736,821.36 1,554,559,201.12 1,146,278,453.99
回购注销总额(元) —— —— 349,823,302.7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738,741,090.72 1,557,132,327.91 1,156,957,243.5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8,992,377,358.56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9,093,463,705.68
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439,574,476.47
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 349,823,302.72
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1,484,276,887.40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 4,789,397,779.19
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 否
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额达 4,789,397,779.19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不触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预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并充分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在综合考虑股东意愿、外部环境、公司盈利能力、现金
流量状况、经营发展战略等基础上,持续、稳定、科学地对公司利润分配做出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 202
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2025 年年度审计报告;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f06b32e-5c3a-4461-8308-90e1b03872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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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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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自查情况的报告》,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果德安先生、程翔林先生、孙晓波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
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文光伟先生、果德安先生、程翔林先生、孙晓波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
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的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
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f6190bf-6b24-45d8-b26a-96029d8909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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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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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ca5a56e6-0b3c-4c5a-9ba8-f2af18d2fc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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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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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f1dd0547-6e09-4530-81c2-a09ae3c65ee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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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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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
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于 1992 年 8月 18 日在北京成立,于 2012 年 7月5日获财政部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的合伙制企
业,更名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毕马威华振”),2012 年 7 月 10 日取得工商营业执照,并于
2012 年 8月 1日正式运营。
毕马威华振总所位于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街 1号东方广场东 2座办公楼 8层。
毕马威华振的首席合伙人邹俊,中国国籍,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毕马威华振有合伙人 247 人,注册会计师 1,412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
计师超过 330 人。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 年 4月 2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会议同意聘请毕马威华振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2025 年 5月 20日,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该议案。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4月 25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毕马威华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完全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遵循独立、专业、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为公司提
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相关审计工作的要求。同意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毕马威华振为公司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2.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就
2025 年度年报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方案、独立性、审计团队架构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讨论通过了毕马威华振 2025 年
度审计计划。
3.2026 年 3月 1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沟通会议,对 20
25 年度公司审计结论、重点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毕马威华振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及各专项说明出具情况的汇报
,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
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
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
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毕马威华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
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b1b53501-9b88-45e1-b566-8b0ed9f755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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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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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26e94070-c213-428d-b92f-1315c1957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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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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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43b40481-c864-4ab3-9455-214a269f18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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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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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35b27e0d-5e1e-42c7-a809-c6fda76d40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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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程翔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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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恪守独立立场并保持专业审慎态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保持独立性,不受公司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
利益关系的单位与个人的影响,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等作用。积极出席公司 2025 年召开的相关会议,认真审议
各项议案,运用自身专业知识和经验,对相关事项进行深入分析与判断,依据实际情况发表明确且客观的意见。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
等进行监督和核查,维护了公司整体利益,维护了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程翔林,男,1962 年 12 月出生,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学专业毕业。曾任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岗位、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科技司
主任科员、中国 21 世纪议程管理中心产业处副处长、处长、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公共卫生处处长、中医与中药处处长等职务。现
任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5 年 12 月 22 日起任公司独立董事)。
本人对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自查,确认已满足适用的各项监管规定中对于出任独立董事所应具备的独立性要求,并将自查情况提交
董事会;董事会对本人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评估,未发现可能影响本人作为独立董事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情形,认为本人作为独立董
事继续保持独立性。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后积极参加公司召开的相关会议,本着勤勉务实、诚信负责的原则,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专业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2025 年 12 月 22 日-2025 年 12月 31 日),公司共计召开 1 次董事会。
1.本人亲自出席并对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投赞成票。
2.年内无授权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
3.年内本人未对公司任何事项提出异议。
(二)行使独立董事职权情况
在规范运作上,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报送的各类文件本人均认真仔细阅读,并持续关注公司日常经营情况、相关市场资讯
、重大事项及政策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在现场多次听取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现场调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态和可能产生的经营风
险,在董事会上发表意见、行使职权,对公司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和核查。
在生产经营上,重点了解公司产品销售情况以及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就公司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战略,与公司经营管
理层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时刻关注外部环境变化对公司的影响,
积极就公司经营管理建言献策。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
,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在公司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充分利用参加董事会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以及通过实地考察、座谈交流、线
上会议等多种方式开展履职工作,现场履职时间1 天;期间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
掌握重大事项进展,全面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依托医药专业背景,从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维度提出
专业意见与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
(六)东阿阿胶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东阿阿胶进一步增强公司治理和经营管理透明度,本人与董事会其他董事及管理层之间形成了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更加有利于
科学决策。本人认为,了解经营管理情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沟通有效,能够及时了解重要经营信息,知情权得到充
分保障,在履职过程中未受到任何干扰或阻碍。
1.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董事长、总裁及董事会秘书确保本人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人员之间的信息畅通,确保本人履行职责时能够获得足够的资源和必要的专业意见。
2.保障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及独立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定期通报情况、提供资料。在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重大复杂事项前
,充分听取本人意见。
3.及时向本人发出会议通知和资料,并提供有效沟通渠道,保证本人及全体参会董事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本人行使职权,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等情
况。
5.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降低独立董事正常履行职责可能引致的风险。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勤勉
尽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
事项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本人任职期间,公司不存在任何其他依照相关规定应当予以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形。
(二)股权激励相关事项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第一
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等议案。本次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约
束机制,有效激发核心团队积极性与创造力,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实保障。
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议流程及信息披露情况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任职期间,本人始终恪守谨慎、勤勉、忠实的履职原则,严格遵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法定职责。对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独立、客观、公正的审慎研判与表决,
独立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发挥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与规范运作保障作用,全力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秉持诚信勤勉、独立公正的履职态度,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持续关注宏观经济形势、
行业发展趋势与公司经营管理情况,不断强化与董事会及管理层的沟通协作,充分发挥专业优势与监督职能,积极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促进公司规范、稳健、高质量发展,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程翔林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d2c710a-e121-4c7c-827e-62be21fb85d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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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果德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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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果德安)。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5308109-835c-4fd5-a6d7-1598358c081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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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文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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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文光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f17e5d51-8822-47f3-82db-caa2b51e63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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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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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孙晓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706e9d24-5bbb-4539-bd92-4c5d0668fb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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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度内控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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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th Floor, KPMG Tower (特殊普通合伙)
Oriental Plaza 中国北京
1 East Chang An Avenue 东长安街 1号
Beijing 100738 东方广场毕马威大楼 8层
China 邮政编码:100738
Telephone +86 (10) 8508 5000 电话 +86 (10) 8508 5000
Fax +86 (10) 8518 5111 传真 +86 (10) 8518 5111
Internet kpm g.com/cn 网址 kpmg.com/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毕马威华振审字第 2603402号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 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贵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 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 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KPMG Huazhen LLP, a People's Rep
ublic of China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中国合伙制会计partnership and a member firm of the KPMG globa
l 师事务所,是与毕马第威国 1际有 页限公 司 (英国私营担保有限公organisation of independent member firms affiliated wi
th 司)相关联的独立成员所全球组织中的成员。KPM G International Limited, a private English company
limited by guarantee.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5075a480-062c-4253-b1e7-051939c346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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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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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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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00:00│东阿阿胶(000423):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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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关于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0/1c72d9e0-f6b5-4d78-af6f-24e1dc3d10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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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 18:27│东阿阿胶(000423):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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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20 日(星期五)15:30-17:00
2.召开方式:现场交流;会前 14:30-15:10,将开展现场体验等活动。
3.会议地点:济南喜来登酒店会议室(济南市历下区龙奥北路 8号)
4.参会报名: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18:00 前访问网址https://eseb.cn/1w8ngBeWQ9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
方程序码,办理预约报名等手续。名额有限,报满为止。
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
面深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及发展战略等情况,拟定于 2026 年 3月 20 日下午,举办 2025 年年度业绩说明会。
具体内容如下:
一、时间、地点和方式
1.会议时间:2026 年 3月 20 日(星期五)15:30-17:00
2.会议地点:济南喜来登酒店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交流;会前 14:30-15:10 将开展互动体验等活动,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二、出席人员
董事、总裁 孙金妮女士,独立董事 文光伟先生,董事、董事会秘书、副总裁、财务总监 丁红岩先生。
三、参与方式
1.预约报名。由于场地限制等原因,此次参会名额有限,请拟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于 2026 年 3 月 18 日(星期三)
18:00 前通过网址https://eseb.cn/1w8ngBeWQ9i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程序码进行预约登记,以便做好相关安排。
预约报名时,需提交的资料:
(1)个人投资者,请上传本人身份证,并填写有关信息资料;
(2)机构投资者,请上传名片或相关证明照片,并填写有关信息资料;
(3)个人及机构投资者,均需签署电子承诺函。
公司将对上述文件进行查验并存档,以备监管机构查阅。
预约报名成功的投资者,将收到短信通知。届时,可于 2026 年 3 月 20 日下午互动体验活动前 30 分钟到达,凭短信通知并
履行现场登记手续后,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2.问题征集:为提高工作效率,投资者可在预约报名时进行会前提问,公司将通过本次业绩说明会,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
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方式及其他
1.联系电话:0531-88800423;
2.电子邮箱:deejdb@dongeejiao.com。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2/fd1b6f13-614d-4e55-a23a-36a31f9d44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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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1 15:36│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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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2025 年 12 月 22 日
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或自筹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72.08 元/股(含),按回购价格上限测算,回购股份数量下限为 138.73 万股,上限为 277.4
7 万股,具体回购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为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
起不超过 12 个月,回购完成后的股份将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72)、《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
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81)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
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实施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截至 2026 年 2月 28 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数量为 1,628,600 股,约占公
司总股本的 0.25%,最高成交价为 49.24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48.80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79,992,687.96 元人民币(不含交易
费用)。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回购指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等相关规定。具体
内容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
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0673d34c-eb6f-4809-86f6-23646470b2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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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1 15:32│东阿阿胶(000423):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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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关于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672e0001-45e0-4f2a-8884-202343356cb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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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8:00│东阿阿胶(000423):关于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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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为扎实落地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阿阿胶”)“1238”发展战略,有效支撑健康消费品业务高质量发
展,公司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公司拟以 14.8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4.21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 0.64亿元)的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
,用于药食同源食品、保健品、功能性食品等健康消费品的生产与配套仓储物流、质检中心、新品孵化中心、电商分拣及药品成品仓
储等。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管理层具体推进落实该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细化投资测算、建设施工,以及办理其
他与本投资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投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东阿阿胶健康消费品产业园建设项目
2.投资主体: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山东省聊城市东阿县经济开发区
4.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 40.68 万平方米,拟建工程建设面积 15.11 万平方米,包含阿胶糕、阿胶枣、阿胶粉等生产车间,
配套综合仓库、电商中心等仓储设施,设有质检孵化中心满足检验与产品上新需求,同时配备污水处理、动力供应等公共设施。
5.建设周期:由于项目尚处于前期规划阶段,从现场开工开始计算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建设周期规划约为 22 个月,最终以
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6.投资估算:总投资金额 14.85 亿元,其中固定资产投资 14.21 亿元,铺底流动资金 0.64 亿元。
7.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三、本次投资可行性与必要性分析
1.本次投资是践行东阿阿胶“1238”战略的必然要求。“1238”战略致力于打造中医药高质量发展的“东阿阿胶样板”,构建
健全药品+健康消费品“双轮驱动”业务增长模式,在药品基础上拓展健康消费品业务,培育第二增长曲线,两大业务相互促进、相
互赋能。
2.项目建设符合东阿阿胶健康消费品业务发展的迫切需要。健康消费品业务具有需求多样化、产品迭代快等特点,对研发、质
量、敏捷供应链等具有更高要求,公司现有产业园存在扩产面积受限、主要产线面临产能瓶颈等问题,无法满足健康消费品快速升级
迭代等发展需求。
3.自建厂房有助于构建东阿阿胶健康消费品领域核心优势。健康消费品以阿胶系列产品为主,在东阿原产地建设生产,可强化
品牌地域心智,进一步强化核心竞争力,系统打造品牌支点,控制长期规模成本。
四、本次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是公司顺应大健康产业高速发展,把握“养生年轻化”消费新趋势作出的重要战略布局。项目建设紧扣消费需求迭代升
级的市场导向,精准匹配年轻消费群体对滋补健康产品的消费诉求,为公司未来业绩增长注入核心动力。本次项目实施,既能有效保
障健康消费品的产能供给,也有助于公司培育新质生产力、塑造发展新动能,全面推动东阿阿胶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本次投资存在的风险和应对措施
基于项目建设背景及建设方案等内容进行综合分析,本项目涉及市场波动风险、消费者偏好转变、保健食品政策变化、资产利用
效率、原料成本上涨、项目建设管理等风险,经评估论证不存在重大和较大风险。针对项目有关审批手续、建设周期、市场变化等存
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持续关注项目进度,持续健全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机制,不断提升项目管理能力,以保障项目建设和营运管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等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和审批程序,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80f885d8-2a6e-455a-9247-89b653644d2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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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7:56│东阿阿胶(0004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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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东阿阿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6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
2.本次董事会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9人。
4.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会议同意对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成人员进行补充调整,调整后的委
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程杰(主任委员)、果德安、徐培清、王毅飞、孙金妮
(2)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果德安(主任委员)、文光伟、程翔林、程杰、王毅飞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文光伟(主任委员)、果德安、程翔林、徐培清、任奂奂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程翔林(主任委员)、文光伟、果德安、徐培清、王毅飞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关于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审议通过。为扎实落地公司“1238”发展战略,有效支撑健康消费品
业务高质量发展,公司拟以 14.85 亿元自有资金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具体推进落实该项目,包
括但不限于进一步完善规划设计、细化投资测算、建设施工,以及办理其他与本投资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本次投资建设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建设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下同)的《关于投资建设健康消费品产业园项目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6-0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持续提升经营效率,对《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了修订。
修订后的制度全文,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内部审计制度》。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9b150f7d-44f9-444c-a5b3-c40bf087b2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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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17:54│东阿阿胶(000423):内部审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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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1/545a497b-0356-4146-a5e4-7953fa326c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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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3 18:56│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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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阿阿胶(000423):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4/4f4a834d-5b7d-4d7e-b722-3e0d2fad5fec.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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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东阿阿胶: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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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5/12251749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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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东阿阿胶: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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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0/12250194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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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东阿阿胶: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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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12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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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东阿阿胶: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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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52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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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东阿阿胶: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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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4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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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8│东阿阿胶: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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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18/12228222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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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东阿阿胶: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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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56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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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东阿阿胶: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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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2/1220939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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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东阿阿胶: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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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6/12198283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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