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26 兴业银锡 更新日期:2026-03-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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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29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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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 │兴业银锡(000426):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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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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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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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 │兴业银锡(0004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瑞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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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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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 │兴业银锡(0004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瑞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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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6 │兴业银锡(00042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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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 │兴业银锡(00042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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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 │兴业银锡(00042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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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 17:29│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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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5/607cd94e-7012-4af5-b946-7a4326ebd4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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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兴业银锡(000426):成员多元化政策(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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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政策旨在列载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及员工为达致多元化而采取的方针。
第二条 一般政策
(一)公司明白并深信成员多元化对提升公司的表现素质裨益良多。
(二)为达致可持续及均衡的发展,公司视董事会层面日益多元化为支持其达到战略目标及维持可持续发展的关键元素。董事会
及员工所有委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人选时以适当的条件充分顾及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裨益。
(三)公司致力于选择最佳人选作为董事会成员。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提名委员会”)主要负责物色具备
合适资格可担任董事的人士,并将在甄选过程中按一系列多元化范畴为基准,除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及服务任期外,亦
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背景及种族。最终将按人选的长处及可为董事会提供的贡献而作决定。董事会组成(包括性别、年龄
、服务任期)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四)公司致力于招聘中高级别员工时确保性别多元化,以令适时将有女性高级管理层及潜在继任者加入董事会,以确保董事会
性别多元化。公司确认,单一性别的董事会并不符合多元化的原则。公司将确保在任何时候(包括上市时)董事会均至少拥有一名女
性董事。公司将继续重视培训女性人才,为女性员工提供长远发展机会。
(五)公司致力于在甄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时确保该人选能够使董事会获得独立的意见。提名委员会及董事会应当在评估人选
时,亦考虑以下因素:
1、甄选独立非执行董事人选时,应考虑有关人选是否有足够时间履行其作为独立非执行董事的职责、人选的背景及资历,从而
评估该人选是否可给予董事会独立意见;及
2、考虑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否应重选时,应评估独立非执行董事对董事会于任期内的贡献,如独立非执行董事是否可给予董事会
独立意见。
3、若独立非执行董事已在任超过九年(“长期任职”),其独立性将受到高度关注。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在建议重选该等人士
时,必须确认其仍保持独立,且不涉及任何可能影响其独立判断的管理或业务利益。
第三条 监察及汇报
提名委员会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汇报董事会在多元化层面的组成,并监察本政策的执行。提名委员会将讨论及制定实现董事
会成员多元化的可计量目标(例如:女性董事的特定比例或具体人数、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占比等),并建议董事会采纳。董事会需定
期检讨该等目标及达标进度。
第四条 检讨本政策
董事会及提名委员会将在适当时候检讨本政策(不少于一年一次),以确保本政策的实施及有效性。提名委员会将会讨论任何或
需作出的修订,再向董事会提出修订建议,由董事会审批。
第五条 本政策的披露
本政策概要及为执行本政策而制定的任何可计量目标及达标的进度将每年在企业管治报告内披露。
第六条 其他
本政策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并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交所挂牌上市之日起开始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6cb8dcbd-9257-4847-90b6-d12e93fc2a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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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兴业银锡(000426):关于聘请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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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
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
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与其协商确定聘任事宜(含确定审计费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说明
鉴于公司已启动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相关工作,综合考量安永香港在H股发行上市、跨境审计等领域拥有丰富执业经验、
较强专业胜任能力与良好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本次发行上市相关审计工作需要,经审慎评估,公司董事会决定聘请安永香港为本次
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基本情况
1、机构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等专业服务,包括银行
、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香港根据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
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许可证,并是在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 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 Financial Services A
uthority Agenc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3、诚信记录
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进行检查,最近三年的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
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三、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会议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委员会审阅了安永香港相关材料,对安永香港的执业质量进行了
解,认为安永香港具备开展 H股发行并上市相关财务审计工作的专业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且具备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
司 H股发行并上市财务审计的要求,为公司出具本次发行上市相关的会计师报告并就其他申请相关文件提供意见,同意聘请安永香港
为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的议案》
,同意聘请安永香港为公司 H股发行并上市的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生效日期
本次聘请 H股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会议材料。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3d6b92a3-8004-4832-92a2-41345cbd73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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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兴业银锡(000426):关于筹划发行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事项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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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月 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的议案》《关于公司发行 H股股票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
上市方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为进一步推进公司全球化布局与国际化发展,巩固并提升行业核心地位,充
分借助境外资本市场平台优势,优化资本结构与股权结构,拓宽多元化融资渠道,完善公司治理体系,增强综合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
能力,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
市”)。公司将充分考虑现有股东的利益和境内外资本市场的情况,在股东会决议有效期内(即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24 个
月或同意延长的其他期限)选择适当的时机和发行窗口完成本次发行上市。
截至目前,公司正积极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发行上市的相关工作进行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
次发行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
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本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需
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发
行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根据本次发行上
市的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ce54ae9c-9666-4ee9-8a5e-8307cf8263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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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兴业银锡(0004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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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韩瑞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bba335ca-e75c-40c6-befc-a6e8526d95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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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兴业银锡(000426):关于补选公司独立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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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补选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
为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董事会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股东提名,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
选人审查后,董事会同意提名韩瑞霞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韩瑞霞女士简历详见附件。
独立董事韩瑞霞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韩瑞霞女士承诺参加最近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本次补选独立董事完成后,公
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董事会提名与治理委员会会议文件。
3、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1b294cb2-1525-497a-bd8e-6f9d93dbb9c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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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7│兴业银锡(0004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瑞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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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韩瑞霞。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73c6df01-5ab8-4a93-a948-49c8380b0cf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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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6│兴业银锡(00042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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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985f38ad-62a3-40cc-8892-86c742e1b3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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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兴业银锡(00042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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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532dd83c-c547-45c3-8d65-6be1a60406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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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兴业银锡(00042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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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和健全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
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联交
所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自律规则以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拟定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制定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考
核方案并进行考核、研究市场及同行业的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策略并对公司的相关政策或制度提出建议、对公司薪酬与考核制度的实
施情况进行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担任召集人。
本工作细则中“独立董事”的含义与《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中的“独立非执行董事”的含义一致。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席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委员会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
批准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在 30 日内补足委员人数。空缺期间由董事长指定人员代行委员职责。
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联络、文案起草、文书传递、信息收集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的负责人由董事会秘书担任;成员由证券部、人力资源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审核公司薪酬及绩效考核制度,监督公司薪酬制度及绩效考核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根据董事及高级管理岗位的职责和重要性,结合公司实际和市场状况,拟订其薪酬及绩效考核方案;
(三)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绩效考核;
(四)研究市场及同行业的薪酬政策及绩效考核策略,对公司的薪酬及绩效考核政策、策略提出建议;
(五)研究拟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股权激励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研究拟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七)审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八) 以下两者之一: (i) 获董事会转授责任,厘定个别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或 (ii) 向董事会建议个别执
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待遇。此应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及赔偿金额(包括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的赔偿);
(九) 就非执行董事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十) 考虑同类公司支付的薪酬、须付出的时间及职责以及集团内其他职位的雇用条件;
(十一) 检讨及批准向执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就其丧失或终止职务或委任而须支付的赔偿,以确保该等赔偿与合约条款一致
;若未能与合约条款一致,赔偿亦须公平合理,不致过多;
(十二) 检讨及批准因董事行为失当而解雇或罢免有关董事所涉及的赔偿安排,以确保该等安排与合约条款一致;若未能与合
约条款一致,有关赔偿亦须合理适当;
(十三) 确保任何董事或其任何联系人不得参与厘定其本身的薪酬;
(十四) 审阅及/或批准《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十七章所述有关股份计划的事宜;
(十五) 负责法律法规、公司股票上市地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的薪酬方案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
议通过后方可实施。高管人员的薪酬方案须报董事会审批。
第四章 工作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其他与薪酬及考核有关的材料。
第十三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与考核工作程序:
(一)根据市场、同行业薪酬状况及公司实际生产经营状况拟订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报董事会审议。
(二)制定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方案。
(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做述职和自我评价。
(四)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和评价。
(五)根据岗位绩效结果,审核绩效薪酬的发放情况。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此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亦应根据实际需要,不定期召开会议。会议应于
召开 3日以前通知全体委员,但在特别紧急情况下经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同意可不受上述通知时间限制,会议由委员会主席主持,主席
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和议题(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注明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会议材料原则上应与会议通知同
时送达,至迟不得晚于会议召开前送达。会议可采取现场、通讯或其他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电话、视频、传真等)召开。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包括三分之二)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表决权;会议做
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过半数通过。
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并由参会委员在决议上签字。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办公室负责人可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
议。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议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
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规定。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安排,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
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一条 出席和列席会议的委员和代表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本工作细则与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准;本工作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细则经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公司发行的 H 股股票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之日起生效并执行。自本细则生
效之日起,原《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同时废止。
第二十四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2ead897f-3ffc-42b9-ab19-472c30e801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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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兴业银锡(000426):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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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董事会环境、社会与管治委员会工作细则(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69ad6c2d-886b-4181-a1f4-96a592f4ccf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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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兴业银锡(000426):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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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关于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变动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9fd1ab88-3ad5-409c-ad89-379f87af6f0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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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兴业银锡(000426):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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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重大事项内部报告管理制度(草案)(H股发行并上市后适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27e3b5c0-71fc-4ac3-ba13-6e61937e1a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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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20:14│兴业银锡(000426):境外发行证券与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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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保障国家经济安全,保护社会公共利益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益,维护公司
在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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