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26 兴业银锡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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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5 │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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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0 │兴业银锡(00042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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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0 │兴业银锡(0004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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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 │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世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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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 │兴业银锡(00042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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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 │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崇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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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 │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显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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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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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 │兴业银锡(0004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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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 │兴业银锡(000426):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
│ │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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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00:35│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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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公司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17009848-6bad-4839-bcf9-b6d1133016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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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0│兴业银锡(00042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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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c2b1442-7a93-4ae4-844a-bae0c822dd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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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30│兴业银锡(0004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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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e8ca0c1a-0531-4ebf-8496-af886015d4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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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世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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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世潮。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0dbabd97-dabe-49e0-a11f-901db0b6759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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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兴业银锡(000426):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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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推进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建立与现代企业管理制度相适应的激励、约束机制,有
效地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企业效益的增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二)绩效优先,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三)总体薪酬水平兼顾内外部公平,并与公司规模相适应。
(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挂钩,与公司激励机制挂钩。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并确定薪酬的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证券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本制度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
体实施。
第六条 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报股东会批准后实施。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方案, 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报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第七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 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八条 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度,具体标准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拟定,并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领取
的津贴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第九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等构成,其中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属于年度绩效薪酬,年度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年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按照其岗位责任、工作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根据公司经营效益及个人考核情况核定,按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进行核算并发放;
(三)激励收入:根据公司经营情况,与公司绩效完成情况、岗位绩效考核挂钩,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综合考评确定的激励
措施,具体方案根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实际情况等另行确定。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一条 公司可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首次投保方案经董事会审议后报股东会批准。经股东会授权,后续续保
及原方案内常规调整,由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不再提交股东会审议投保及续保情况纳入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提交股东会审议。
保险费用由公司承担,不计入个人薪酬。
第四章 考核管理
第十二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目标及考核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考核目标及年度绩
效考核方案;负责对公司董事人员薪酬、考核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
第十三条 在经营年度中,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权提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工作考
核目标调整建议。
第十四条 经营年度结束,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向董事会作述职。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在经营年度结束后,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工作,并将考核结果通知考核对象。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收到绩效考核结果通知后如有异议,可在收到通知一周内向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申诉。
第十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其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年度绩效薪酬及奖励: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员的。
(五)因个人原因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六)董事会认为不应发放绩效工资的其他情形。第五章 止付追索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
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
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及当地政府有关规定和公司其它相关规定执行;如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调整,以
国家规定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公司股东会。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原《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d145209-0217-4a22-92e3-3bdb24f56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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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程崇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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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程崇刚,作为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选举通过,正式就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止。任职以来,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
的规定,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主动了解公司经营治理情况,为后续勤勉履职做好充分准备。现将本人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报
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
本人程崇刚,男,1972 年 12 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历。曾任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
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副处级),内蒙古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财经委员会、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
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一级调研员,于 2021 年 2月退休。现任公司独立董事。
(二)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声明
本人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目前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
在《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
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情形;不存在最近三十六个月
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
案调查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本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在履职过程中保持独立判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2025 年度履职情况
因本人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才正式就任公司独立董事,报告期内未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会议,未
就公司相关议案发表独立意见。
任职后,本人第一时间主动与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层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进行沟通,系统查阅了公司《公司章程》、各项治理制
度、2025 年已披露的定期报告及临时公告等资料,全面了解公司主营业务、组织架构、治理体系及 2025年度整体经营情况,熟悉独
立董事的职责权限与履职要求,为 2026 年度正式开展各项履职工作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情况
因任职时间较短,报告期内本人未开展现场考察工作。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保障,及时向本人提供了履职所需的各
类文件资料,主动通报公司经营动态与重大事项进展,充分保障了本人的知情权,为本人后续独立、客观、公正履行职责提供了有力
支持。
四、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情况
因本人 2025 年度任职时间有限,未参与公司报告期内关联交易、财务报告审议、会计师事务所续聘、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任免
、重大投资并购等重大事项的审议与决策。本人已通过公司公开披露的信息了解上述事项的基本情况,后续将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对
公司各类重大事项进行持续关注与独立监督,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五、自我总评及 2026 年履职计划
2025 年度,本人因任职时间较晚,未能全面参与公司各项治理工作。2026年度,本人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规定,勤
勉尽责履行独立董事义务:一是持续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政策与公司业务知识学习,结合自身财经工作经验,提升专业履职能力;二是
按时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各专门委员会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独立、审慎发表专业意见;三是适时开展现场调研,深入了
解公司生产经营、安全生产、环保治理及内控建设等实际情况;四是重点关注中小股东权益保护、公司信息披露质量、财务规范运作
等事项,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监督与制衡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贡献力量。
独立董事:程崇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f51e7a99-96fa-42cc-b68e-e8950ae453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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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9│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显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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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周显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9e9a05e2-6863-4e27-bce1-842bd51ba94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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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兴业银锡(0004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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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7ec13816-9520-448a-b29c-f424f9748b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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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兴业银锡(000426):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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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0日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概述
(一)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 5 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
解释第 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
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
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
(二)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执行财政部 2025 年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
(三)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四)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规定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日发布的《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
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 19 号”)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3d69dc4d-f7e0-4330-97bd-6c4dbfe471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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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兴业银锡(000426):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
│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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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
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已从事二十多年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天衡事务所从业共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
会计师 338 人,其中 210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与专业能力。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审查和提议,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续聘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了审查意见,聘任程序合法合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以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天衡事务所对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对 2025 年 12 月 31 日与财务报告相关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鉴证,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
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天衡事务所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
断、舞弊风险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范围、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透明
、高效推进。
三、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及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事前资质审查与续聘提议
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 年 4月 14日,董
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
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审计过程监督与沟通
2025 年审期间,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主要项目成员保持常态化沟通,在审计报告正式出具前
召开了专门的审计沟通会,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计划、审计进展、审计中遇到的问题和审计意见等相关事项进行了逐一沟通
,督促会计师按时完成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确保审计进度与质量符合监管要求。
(三)审计成果核查与确认
天衡事务所按时完成了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作,包括公司 2025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
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审计范围完整、内容规范
。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
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全面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与法律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
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认为天衡事务所在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
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
时,能够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
内蒙古兴业银锡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会审计与法律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2480234a-e0ea-47b6-a77d-a1cd9feb9f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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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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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84ce468e-6fb4-4cd9-9de6-f225af9231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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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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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锡(00042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2/6ae4779b-f576-46b6-9e6b-1b77e475c65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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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8:27│兴业银锡(000426):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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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董事会就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张世潮先生、李伍波先生、周显军先生、程崇刚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
估并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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