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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429(粤高速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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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429 粤高速A 更新日期:2025-04-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3-14 17:07 │粤高速A(000429):重大事项公告 │ ├─────────┼──────────────────────────────────────────────┤ │2025-03-14 17:07 │粤高速A(000429):关于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 ├─────────┼──────────────────────────────────────────────┤ │2025-03-03 20:07 │粤高速A(00042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 │2025-03-03 20:07 │粤高速A(0004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5-03-03 20:07 │粤高速A(0004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2025-03-03 20:07 │粤高速A(00042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3-03 20:07 │粤高速A(000429):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风险评估报告 │ ├─────────┼──────────────────────────────────────────────┤ │2025-03-03 20:07 │粤高速A(000429):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 │2025-03-03 20:07 │粤高速A(000429):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 │2025-03-03 20:06 │粤高速A(000429):董事会决议公告 │ └─────────┴──────────────────────────────────────────────┘ ─────────┬──────────────────────────────────────────────── 2025-03-14 17:07│粤高速A(000429):重大事项公告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政府有关文件,明确广佛高速公路由政府收回管理,广佛高速公路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佛公司”)代垫的运营管养费用,经按程序开展审计清算后,由有关单位支付广佛公司。 公司持有广佛公司 75%股权,广佛公司拟冲回已计提的代垫广佛高速管养支出的坏账准备。本事项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尚待进 一步评估,实际影响数最终以审计清算金额为准,敬请投资者留意。 公司将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做好广佛高速公路的移交工作,相关进展情况,公司将另行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1aaf2380-5d4d-4315-a70b-697b055b5563.PDF ─────────┬──────────────────────────────────────────────── 2025-03-14 17:07│粤高速A(000429):关于职工监事辞职暨补选职工监事的公告 ─────────┴──────────────────────────────────────────────── 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职工监事周冬女士已届退休年龄,于 2025年 3月 14日向公司监事会辞 去监事职务。周冬女士辞职后将不在公司担任职务。周冬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周冬女士在担任公司监事期间,勤勉尽责,公司监事 会对周冬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鉴于周冬女士辞职后将导致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为保证监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于 2025年 3月 14日召开公司第十届职代会第三次会议,会议补选了林叶先生为公司第十届监事会职工监事,任期 与第十届监事会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14/4c454666-7ea5-4a9c-aac5-bc21ffe1daa9.PDF ─────────┬──────────────────────────────────────────────── 2025-03-03 20:07│粤高速A(00042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为响应并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 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维护全体股东利益,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可持续发展,广 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制定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详见公司公告《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 ”行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20),举措如下:(一)坚持高质量发展,注重内涵式增长,优化资源配置。(二)切实回 报股东,共享发展成果。(三)深化市场沟通,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 行动方案披露至今,公司采取多项举措落实方案内容:(一)锚定主业稳健发展,持续推进京珠高速广珠段、粤肇高速公路、惠 盐高速公路和江中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建设,进一步拓宽和优化公司的交通网络,为公司的持续成长和长远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推 动高速公路服务区提质升级,全力改造佛开高速公路雅瑶服务区为“助农兴业”标杆服务区、打造址山服务区(北区)为新能源特色 服务区的典范。(二)坚持实施现金分红。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中,现金分红比例保持至归属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 70%,切实 回报投资者。(三)充分利用股东大会、网站、分析师说明会、业绩说明会、路演、一对多沟通、现场调研、电话咨询以及深交所“ 互动易”等多种沟通渠道与投资者保持密切互动,组织机构投资者调研交流会共 8 次,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各项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749b5f34-36ba-49ca-bbc0-c0a7653cb70b.PDF ─────────┬──────────────────────────────────────────────── 2025-03-03 20:07│粤高速A(000429):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2025 年 3 月 3 日,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 13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4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1,562,122,219.95 元 ,母公司净利润为1,634,601,993.02 元。 根据《公司章程》《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年度-2026 年度)》等相关制度,以及公司 2025 年的资金安排,公司拟在 提取 10%的法定盈余公积163,460,199.30 元后以现金方式进行 2024 年度的利润分配:以 2024 年底的总股本 2,090,806,126 股为 基数,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 5.23 元(含税),共分配现金股利 1,093,491,603.90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详见下表 : 2024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 项 目 金 额(元) 一、母公司净利润 1,634,601,993.02 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5,156,907,046.00 减:已分配 2023 年度普通股股利 1,143,670,950.92 二、可供分配的利润 5,647,838,088.10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63,460,199.30 三、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 5,484,377,888.80 减:拟分配 2024 年度普通股股利 1,093,491,603.90 四、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 4,390,886,284.90 2024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2024 年半年度未进行分配;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 年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1,09 3,491,603.90 元;2024 年度公司未进行股份回购事宜。因此公司 2024 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1,093,491,603.90 元,占 本年度归属于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70.00%。 如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回购股份、股权激励对象行权、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 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以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本总数为基数,依法重新调整分配总额后 进行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93,491,603.90 1,143,670,950.92 894,865,021.9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0.00 0.00 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 1,562,122,219.95 1,633,811,033.68 1,276,341,322.9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5,544,395,448.25 积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5,484,377,888.80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 是 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32,027,576.7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0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32,027,576.7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二)现金分红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 2024 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和《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 024 年度-2026 年度)》等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该利润分配预案综合考虑公司经营业绩、经营净现金流情况、经营发展与股东 回报,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 四、备查文件 1、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永证审字(2025)第 110002号《审计报告》; 2、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f5e0a7cc-4d0e-4a2d-94ad-4f674f748bc9.PDF ─────────┬──────────────────────────────────────────────── 2025-03-03 20:07│粤高速A(0004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关于做好深市上市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的 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永拓”)在 2024 年度审 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汇报如下: 一、资质条件 1993 年,经国家审计署批准成立了永拓会计师事务所,是全国审计系统第一家加入国际会计组织的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经 财政部和审计署批准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2013 年底,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由有限责任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00 年,永拓会计 师事务所取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2020年,通过了财政部和证监会双备案审核,可依法从事证券服务审计业务。具有军 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资质等。2002 年起至今,连续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评为全国百强会计师事务所。 企业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关东店北街 1 号 2 幢 13 层,首席合伙人为吕江。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数量 109 人,注册会计师 357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52 人。 2023 年,永拓实现业务收入 35172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 29644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4106 万元。永拓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为 34 家,主要行业涉及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医药制造业,通用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 业等。与公司同行业(道路运输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共 1 家。 二、执业记录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孙秀清,2007 年开始执业。曾主持多家新三板公司、中型国企的财务报表审计及专项审计,2008 年至 2020 年 1 0 月先后在国富浩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广东分所、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广州分所担任授薪合伙人、部门经理;2020 年11 月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广州分所负责人,具备相 应专业胜任能力。 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炎,2012 年开始执业。2013 年开始在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2020 年 6 月 至今在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审计业务。先后为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 公司等提供年度审计鉴证工作。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马向军,现担任永拓质量控制合伙人、总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审计师。1998 年 12 月 23 日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00 年 10 月 1 日加入永拓并为其提供审计服务。从事注册会计师审计 行业 23 年,具备证券服务业务经验。近三年在永拓复核过的上市公司 16 家,主要有康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华脉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福安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永拓已按照《会计师事务所职业责任保险暂行办法》的规定购买职业保险。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累计责任赔偿限额 300 0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 2832.84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发生民事诉讼的情况。 3、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孙秀清、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4、独立性 永拓及项目合伙人孙秀清、签字注册会计师黄志炎、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马向军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 永拓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2024 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永拓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 2024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业务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 (一)审计投入 永拓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高速公路行业审计经验,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专业资质。 (二)工作方案 2024 年度审计过程中,永拓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经 审计,永拓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4 年 12 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 务状况以及 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 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永拓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与管理层和治理层的沟通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永拓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内 部控制审计、关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 五、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永拓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 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 年 3 月 11日,第十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请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机构,预计年度财务报告等审计费用 132 万元,并根据 2024 年度的实际业务情况与会计师 事务所协商确定 2024 年度审计费用,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5 年 1 月 9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二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工作人员、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关键审计事 项、前期重大事项等内容的汇报,对审计计划中的细节进行了咨询和交流,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以及严谨及时完成审计工作的要求。 (三)2025 年 2 月 20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三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听取了负责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会计师 关于 2024 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情况,审阅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初稿,对审计过程、审计结论、关注事项进行了沟通。 (四)2025 年 2 月 24 日,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了第十四次会议。全体委员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 年年度报告》和 《2024 年年度审计报告》,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对永拓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 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永拓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永拓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 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永拓作为公司 2024 年度的审计机构,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 ,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 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3-03/44acce68-db55-48fe-ab06-a692825c8fd8.PDF ─────────┬──────────────────────────────────────────────── 2025-03-03 20:07│粤高速A(000429):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监事会依法履行监督职责,依法对公 司重大事项、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的行为、对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状况等进行监督,维护股东及广大职工利 益。现将公司监事会 2024 年度主要工作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情况 (一)报告期内,本公司共召开 4 次监事会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1、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 2024年 3月 15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 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3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 20 23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确认广惠高速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报告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关于 2023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4 年度全面预算的议案》《2023 年度 董事会工作报告》《2023 年度总经理业务报告》《关于聘请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聘请 2024年度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的议案》《关于确认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2023 年度债务风险管控情况报告的议案》《关于 2023 年度债务风险情况分析报告的议案》《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关于编制广东省高速公路发展股份 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4 度 -2026 年度)>的议案》《关于<2023 年度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 议案》《关于 2024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关于公司经理层成员<2024 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的议案》《关于公司领导班子 20 23 年薪酬分配结果的议案》《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粤高速 2023 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和 2024 年度内部 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所作的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4 月 26 日上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一季 度报告的议案》。 3、第十届监事会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4 年 8 月 29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半年度 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4、第十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4 年 10 月 24 日上午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4 年第三季度报 告的议案》《关于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二)本年度内监事会参加其他管理会议 监事会列席公司管理工作会议 27 次,其中党委会 11 次,总经理办公会议11 次,季度工作会议 4 次,全面预算会 1 次。 二、监事会独立意见 (一)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公司能够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和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 公司董事会能够依据股东大会决议实行科学决策,能够正确要求和指导经营班子完成各项经营管理任务。公司经营班子在董事会正确 领导下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经营任务,尤其能够在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和董事会的授权进行有效经营 。 (二)公司财务监督情况 公司监事会建立了监督检查制度,坚持日常监督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监督检查中,未发现公司董事、经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 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行为。同时监事会加强对公司本部和控股公司进行财务审计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工作。经 监督检查,未发现公司有违规行为发生。永拓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3 年度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 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我们认为该审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审计报告公正、客观、真实、可靠。 (三)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四)公司收购事项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收购事项情况。 (五)报告期内,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1、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广珠东公司与广珠北段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 段 2024 年-2026 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的议案》,同意控股子公司京珠高速公路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有限 公司签订《广东京珠高速公路广珠北段 2024 年-2026年委托营运管理合同书》,合同总金额不超过 8,400 万元。 2、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报告的议案》,同意《广东省高速 公路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标的的资产减值测试专项审核报告》;(2)《关于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本部、分公司及全资和控股子公司 2024 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交易金额总计不超过 6,381.15 万元。 3、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 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我司与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服务协议》补充协议,在协议有效期 内,增加广东省交通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存款额度,约定其吸收我司及下属关联企业存款每日余额合计最高不超过人民币叁拾伍亿元 整。 4、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广珠段公司委托通驿公司负责中山(原民众)服务区加油站 开发经营的议案》:1、同意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委托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负责京珠高速广珠段中山(原民众)服 务区加油站开发经营事项;2、同意京珠高速广珠段有限公司与广东通驿高速公路服务区有限公司签订服务区加油站开发经营委托合 同期限为三年(即 2024 年 12 月起至 2027 年 12 月止),合同总金额不超过5400 万元。 (六)对公司《关于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的意见 2024年 3 月 15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如下 :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 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七)对公司《2023 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 2024 年 3 月 15 日,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发表意见如下:公司按 照《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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