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430 张家界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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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32│张家界(000430):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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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相关规定的要求,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现将
相关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进展情况
2024年 10月 16 日,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通知书》和《决
定书》,张家界中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预重整
临时管理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
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49)。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1月
30日前(含当日),根据《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向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
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2024 年 10 月 28 日,公司披露《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50)。为顺利推进公
司预重整及重整工作,提升公司持续经营和盈利能力,维护和保障债权人公平受偿权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决定公开招募公司的重整
投资人。意向投资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25 日前(含当日)将报名材料纸质版通过邮寄或现场交付的方式提交至预重整临时管理人
,同时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预重整临时管理人邮箱。
目前,公司正在依法主动配合法院及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有序推进各项预重整工作,包括债权申报和审查、审计和资产评估、重整
投资人招募等事项,并在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的监督下开展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公司将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争取多方支持,以期实
现预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文书。
二、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
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但公司未能顺利实施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公司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
产的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
事项》的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
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
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03d47de3-9b12-4ec0-9db2-74c8dfe46a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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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29│张家界(00043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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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人和人(张家界)律师事务所接受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
司股东大会规则》(2022 修订)(以下简称“《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称“
《网络投票细则》”)、《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
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谨作如下声明:
1、本所律师所发表的法律意见,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并基于本所律师对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理解而形成。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就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和召集人的资格、会议的表决
程序和表决结果等事项进行审查和见证后发表法律意见,不对本次会议所审议议案的内容以及在议案中所涉及的事实和数据的真实性
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2、本所律师已经按照《公司法》《规则》《网络投票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要求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真实性、合法性发表
法律意见,法律意见书中不存在虚假记载、严重误导性陈述及重大遗漏,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会议的必备文件公告,并依法对本所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材料进行核查、判断,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召开。
根据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张家
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司董事会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
会议的通知公告。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公司董事会按照《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召集本次会议
,并已对本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会议地点、出席人员、审议事项等内容进行了充分披露。
(二)本次会议的召开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本所律师现场见证,本次会议的现场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4 日(星期四
)下午 14:30 在湖南省张家界市永定区张家界国际大酒店二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坚持主持。
本次会议的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通
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 和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1 月 14 日 9:15 至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本所律师确认本次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和审议事项与通知公告内容一致。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的合法有效性
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72 人,代表股份 153,179,47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839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张家界市土
地房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代表股份 150,665,45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7.218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9 人,代表股份 2,514,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0%。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70 人,代表股份10,286,4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410%。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1人,代表股份 7,772,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9 人,代表股份 2,514,0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210%。
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均为截至 2024 年 11 月 8 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代表。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任的本所见证律师等。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召集人以及出席或列席本次会议人员均符合《公司法》《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
三、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
根据本次会议的通知公告,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
1、《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以上议案所涉及的内容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并于 2024 年 10 月 29 日通过《中国证券
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进行公告。
经核查,本次会议所审议的议案与董事会决议及本次会议通知的公告内容相符,无新提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符合《公司法》《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
本次会议依据《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进行表决。本次会议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并将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结果进行合并统计。现场表决以书面
投票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深圳证券交易所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权数和表决结果统计数。
本次会议的审议事项经出席现场会议及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表决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记录由出席会议的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会议召集人代表(公司董事长)及会议主持人签名,会议决议由
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名。
经核查,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本次会议的表决结果
根据本次会议现场投票情况,本次会议审议情况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2,856,3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7890%;反对 18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81%;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2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963,253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8583%;反对 180,87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7583%;弃权 142,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1.3834%。
六、结论意见
综上,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及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
、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c6bb31ac-3fbb-4f47-b969-6ed6e6ba02b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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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4 19:29│张家界(00043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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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000430):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4/891412ac-1e9f-439d-84bb-f10aa73bd4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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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1 17:32│张家界(000430):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解除冻结并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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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张家界市武陵源旅游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产业公司”)的通知,并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查询,产业公司所持本公司部分股份解除冻结
并进行了质押,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解除冻结的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解除冻结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解除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冻结执行
名称 股东或第一 冻结股份 股份比例 股本的比 日期 人
大股东及其 数量 例
一致行动人
产业 是 25,577,203 84.58% 6.32% 2023年 2024年 呼和浩特
公司 12月 15 11月 7日 市赛罕区
日 人民法院
2、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控股股东张家界市经济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经投集团”)经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产业公
司所持股份无被冻结情况。
二、股东股份本次质押基本情况:
1、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 本次质 占其 占公司 是否 是否 质押 质押 质权 质押
名称 股股东或 押数量 所持 总股本 为限 为补 起始 到期 人 用途
第一大股 股份 的比例 售股 充质 日 日
东及其一 比例 押
致行动人
产业 是 25,577,2 84.58% 6.32% 否 否 2024 办理解 徽商银 担保
公司 03 年 11 除质押 行股份
月 8日 登记为 有限公
止 司深圳
分行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经投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产业公司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量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 占未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股份限 质押
售和冻 股份 售和冻 股份
结数量 比例 结数量 比例
经投 112,653 27.83% 56,320,0 56,320,0 49.99% 13.91% 56,320, 100% 16,758, 29.75%
集团 ,131 00 00 000 886
产业 30,239, 7.47% 4,660,00 30,237,2 99.99% 7.47% 0 0 0 0
公司 920 0 03
合计 142,893 35.30% 60,980,0 86,557,2 60.57% 21.38% 56,320, 65.07% 16,758, 29.75%
,051 00 03 000 886
(1)股东本次股份质押与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无关。
(2)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31,32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7.80%,占公司总
股本的7.74%,对应融资余额为12,599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
的0%,对应融资余额为0万元。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3)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4)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业绩补偿义务履行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持股变化明细表、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1/924937e0-3649-48d2-93a0-1f974eda6b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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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张家界(000430):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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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2024 年第一次临时会议由董事长张坚持先生提议以通讯表
决方式于 2024 年 10 月 28 日召开,会议通知以书面、电子邮件等方式于2024 年 10 月 23 日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 9
人,实际表决董事 9 人。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议事项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审议<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见 2024年 10月 29 日巨潮咨询网上公告《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4-046)。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二、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同意 2024年度支
付中审众环审计费用 53 万元,其中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说明等费用为 43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10万元。
在提交本次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事前认可,经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见2024年10月29日巨潮咨询网上公告《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47)。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本议案事项尚须获得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召开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24年11月 14日召开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见 2024年 10月 29 日巨潮咨询网上公告《关于召开 2
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8)。
表决结果:9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2d026d90-c3c4-4bd3-b57a-54dc3470ef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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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张家界(000430):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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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 10 月 16 日,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湖南省张家界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张
家界中院”或“法院”)送达的(2024)湘 08 破申 12 号《决定书》及(2024)湘 08破申 12 号之一《决定书》。张家界中院决
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并指定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清算组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10月 18
日发布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及预重整暨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
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就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事项发出债权申报通知,现将债权申报通知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债权申报时间及方式
公司债权人应于 2024 年 11 月 30 日前(含当日),根据《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债权申报指引》(以下简称“《债权
申报指引》”)向预重整临时管理人申报债权,说明债权数额、债权性质、有无财产担保等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债权申报
指引》及相关附件范本,可登录下述债权申报网址查阅和下载,请各位债权人在进行申报前,仔细阅读《债权申报指引》,了解债权
申报的具体规范。
为提高债权申报效率,降低债权人申报成本,本次债权申报采取网络申报形式,不接受纸质申报材料,债权人无须前往预重整临
时管理人联系地址现场申报或邮寄申报材料。
债权申报网址 https://zqsb.jiulaw.cn/v2/virtual/2005759
通讯人员 余律师、区律师
通讯电话 16670449208、16670449081
通讯地址 张家界市永定区崇文路 301 号一楼接待室
通讯邮编 427000
通讯邮箱 zljtglr@163.com
工作时间 工作日 9:30-12:00 14:30-17:30
二、关于债权申报的说明
如后续张家界中院裁定受理公司重整,预重整期间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和债权人对法律关系成立与否、债权性质、债权本金的审查
和确认与正式重整程序中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债权人选择不在公司预重整期间申报债权的,可以在重整程序中法院依法确定的债权申
报期限内申报债权,但不得以债权人身份参与公司预重整并行使相关权利。
本公告不构成对无效债权(包括但不限于已过诉讼时效、除斥期间、申请执行期间等)的重新有效确认。债权申报通知最终解释
权归预重整临时管理人所有。
三、风险提示
1.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
目前申请人向法院提交了重整申请,但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公司能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情
况并根据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础上继续积极做好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2.公司股票存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的相关
规定,公司股票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3.公司股票存在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如果法院裁定受理申请人对公司提出的重整申请,但公司未能顺利实施或执行完毕重整计划,仍存在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的
风险。如果公司被宣告破产,根据《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网址
为: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aedaadcf-d94b-4d0f-b0df-3c09b8883a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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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张家界(00043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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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000430):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8/293b0c5e-2dec-4ca0-a142-32ad3d6077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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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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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界(000430):张 家 界关于预重整临时管理人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29/19b95a52-d436-4fb4-83e5-9dd91d33aa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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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 00:00│张家界(000430):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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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张家界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董事会提议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
会的议案》(详见2024年10月29日披露的第十二届董事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编号2024-045)。
3、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14日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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