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03 国新健康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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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2 │国新健康(000503):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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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国新健康(000503):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
│ │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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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国新健康(00050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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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 │国新健康(0005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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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 │国新健康(0005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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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 │国新健康(000503):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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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 │国新健康(0005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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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 │国新健康(0005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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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 │国新健康(00050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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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 │国新健康(00050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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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 15:42│国新健康(000503):关于董事会秘书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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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刘新星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刘新星先生因个
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刘新星
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新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
项,其辞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经营产生影响。
刘新星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始终秉持严谨履职、恪尽职守的原则,在公司信息披露、公司治理、投资者关系管理和
市值管理工作、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工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
及董事会对刘新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的工作及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的开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将尽快完成
新任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工作。在未正式聘任新的董事会秘书期间,公司董事会指定董事长李永华先生代为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李永
华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间具体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电话:010-65395201
传真号码:010-65395300
电子邮箱:IR@CRHMS.CN
通讯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沙滩后街22号院2号楼、3号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6/e489acd3-c291-4fde-9865-f1b308be47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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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国新健康(000503):关于参加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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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青岛市上市公司协会与
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2026年青岛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
财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活动时间为 2026 年 5月 8日(周五)15: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以在线交
流形式就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和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注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bafadd3-ddd4-46b9-aa25-15e6a63831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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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国新健康(000503):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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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
”)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解释作出的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
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5年12月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9
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
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
”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自2026年1月1日起施行。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准则解释第19号的内容要求执行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
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
相关规定执行。
(四)变更日期
根据规定,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2025年发布的准则解释第19号。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
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4810a9-a54e-4069-845b-498d1dd9eb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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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7│国新健康(000503):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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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新健康”)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暨2025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
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9.88元/股。根据大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
号),截至2023年11月17日止,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A股股票80,413,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794,483,087.84元,扣
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人民币11,990,814.48元,国新健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782,492,273.36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20
23年12月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元
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
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1 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用于交易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债券等高风险投资或为他人提供财务资助;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公司将
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上述募集资金,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不会影响募集
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合理性和必要性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大,对流动资金的需求量增加,通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可以减少银行借款,降低
公司财务成本。按补充流动资金8,000万元计算,预计可节约财务费用约240万元/年。(按2026年4月20日贷款市场报价利率1年期LPR
为3.0%测算)。
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于使用闲置募集
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条件和要求,不存在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
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
四、前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归还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暨2024年度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此次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截至2026年3月30日,公司已将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并及时通知了保荐机构及
保荐代表人,不存在归还时间超期的情形。
公司在将上述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对资金进行了合理的安排与使用,没有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
正常进行,没有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资金运用情况良好,提高了募集资金使用效益。
五、相关审批程序及专项意见
(一)董事会审批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
、减少公司的财务费用、降低运营成本,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已经董事会和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且公司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投资计划的正常开展,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上
述事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因此,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无异议。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5年度会议决议;
2、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de34f08-331f-4801-a89f-9810d3e6fe7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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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国新健康(00050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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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00050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467d373-c96d-4753-be65-f55d7a725ce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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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国新健康(00050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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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00050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37b5ec8-4765-4eca-a2c1-d50d224841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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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国新健康(0005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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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00050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1eca06-2f98-49c0-af62-c8cc4e008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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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6│国新健康(0005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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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新健康(00050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2025年度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15553ab-f4ad-425e-b8d6-f99c6ba920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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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国新健康(000503):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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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23年 8月 23日出具了《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
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 9.88元/股。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
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06 号),截至 2023 年 11 月17日止,公司向特
定对象实际发行 A股股票 80,413,268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4,483,087.8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人民币 11,990
,814.48 元,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92,273.36 元。该募集资金净额已于 2023年 12月 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
账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 2026年 3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1 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
金额列示。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募集 已累计使用募集资
资金净额 资金净额 金金额
1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3,472.74 26,371.74 8,366.78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18,817.18 11,643.46 22.51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511.24 2,802.63 159.04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783.26 11,357.26 1,944.49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7,664.81 7,607.79 1,254.80
6 调整后暂无安排的募集资金 - 18,466.35 -
合计 78,249.23 78,249.23 11,729.02
注 1: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募集资金净额四舍五入后万元尾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
的情况;
注 2:暂无安排的募集资金 18,466.35万元,将根据未来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规划进行投入。三、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部分
款项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第十五条第二款规定:“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原则上应当以募集资金
直接支付,在支付人员薪酬、购买境外产品设备等事项中以募集资金直接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在以自筹资金支付后六个月内实施置
换。”在募投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原则,全部支出原则上均应从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划转。但在募投项目实施
过程中,基于实际情况,公司存在需要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情形,主要原因如下:
(一)根据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人员工资、奖金等薪酬费用的支付应通过公司基本存款
账户或指定账户办理,若以募集资金专户直接支付募投项目涉及的人员薪酬,会出现公司通过不同账户支付人员薪酬的情况,不符合
银行相关规定的要求。
(二)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社会保险及税金征收机关的要求,公司每月社保费用的汇缴及各项税费的缴纳等均通过银行托收的方
式进行,通过多个银行账户支付在操作上存在不便。
为提高支付和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根据实际需要,预先使用自有资金支付募投项目人员薪酬费用,再
定期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划转款项至公司募投项目实施公司自有资金账户,该部分等额置换资金视同募投项目
使用资金。
四、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情况
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公司决定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2025年 1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期间自筹资金
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共计 1,312.53万元,上述期间内具体项目投入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原拟投入募集 调整后拟投入 以自筹资金预 拟置换金额
号 资金净额 募集资金净额 先投入金额
1 三医数字化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33,472.74 26,371.74 392.64 392.64
2 健康服务一体化建设项目 18,817.18 11,643.46 68.41 68.41
3 商保数据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8,511.24 2,802.63 30.49 30.49
4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 9,783.26 11,357.26 343.54 343.54
5 营销网络升级建设项目 7,664.81 7,607.79 477.45 477.45
6 调整后暂无安排的募集资金 0 18,466.35 0 0
合计 78,249.23 78,249.23 1,312.53 1,312.53
注:上表数据数值保留两位小数,由于四舍五入原因,募集资金净额四舍五入后万元尾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可能出现尾数不符的
情况。
五、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是基于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业务开展情况进行的操作处理,有利
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该事项未改变募集资金的投资方向,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
,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加强对募集资金使
用的监督,确保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有效。
六、相关审批程序
(一)董事会审批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暨 2025年度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
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为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源配置,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
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共 1,312.53万元。。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批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以 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
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议案》,认为该事项有利于提高公司运营管理效率,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
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已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 1,312.53
万元。
七、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审
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上述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保证
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情形。因此,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资金置换自有资金预先支付
的募投项目人员费用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9aab078-1459-4ebb-b3b8-49c9f2d053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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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15│国新健康(000503):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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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作为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新健康”“公司”
)2022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范性文
件的要求,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进行了审慎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
1899号),同意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注册申请,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80,413,268股,发行价格为 9.88元/股。根据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国新健康保障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验资报告》(23-000
06号),截至 2023年 11月 17日止,国新健康向特定对象实际发行 A股股票 80,413,268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794,483,087.8
4 元,扣除发行费用(含税金额1)人民币 11,990,814.48元,国新健康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782,492,273.36元。该募集资金
净额已于 2023年 12月 15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二、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基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按计划暂未投入使用的募集资金可能出现暂时闲置的情况。为了
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拟继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8,000.00万
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
需求1 公司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发行费用按照含税金额列示。
情况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限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使用,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安排用于新
股配售、申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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