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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4(南华生物)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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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04 南华生物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6 20:18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内部审计制度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2026-035 南华生物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2026-036 南华生物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2026-037 南华生物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6-07-10 00:00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 │2026-06-10 20:42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 ─────────┬──────────────────────────────────────────────── 2026-07-16 20:18│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生物”)股票(证券简称:南华生物,证券代码:000504)于2026年7 月15日、2026年7月16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累计偏离超过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异 常波动情形。 二、公司关注并核实情况 (一)公司核查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对影响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的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出现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不存在涉及要参照相关公告格式作出说明和披露的其他事项; 5.公司不存在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6.公司不存在需要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重大风险事项和其他可能导致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事项。 (二)公司控股股东核查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湖南省财信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财信产业基金”)、公司间接控股股东湖南财信金融控股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财信金控”)就公司股票异常波动相关事宜进行了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1.不存在关于南华生物应披露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2.不存在买卖南华生物股票的情形; 3.不存在需要说明的其他重大情形。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前述事项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 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一)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二)公司已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2026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需要对 已披露半年度业绩预告进行更正、修正的情形; (三)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 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公开披露的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财信金控关于南华生物股票异常波动的核查说明》; (二)《财信产业基金关于南华生物股票异常波动的核查说明》; (三)《南华生物股票异常波动期间情况核查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7/16d478c9-6fb8-4eaf-9f32-aec7940776f4.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内部审计制度 ─────────┴────────────────────────────────────────────────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内部审计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d39aa0f9-c5cd-4b3d-992b-7692d2a7ae17.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24220b1-7e85-481b-bd79-52fa73a306e3.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08699af-75e0-45d3-83ad-0481cc2347c3.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2026-035 南华生物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6年7月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6 年7月6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 2.《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 3.《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4.《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5.《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内部审计制度》。 6.《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43265974-597a-4c6d-8349-4af2033a33a0.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2026-036 南华生物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9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 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同意聘任冯思女士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个人简历附后),协助公司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任期从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 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冯思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其任职资格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证券事务代表的情形。 冯思女士的联系方式如下: 办公电话及传真:0731-85810285 电子邮箱:nhsw@landfar.cn 通讯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8d9e66e9-007b-455d-a098-9ac79bd4ddf2.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2026-037 南华生物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的公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 日至 2026 年 6月 30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扭亏为盈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营业收入 25,000 万元-30,000 万元 5,159.21 万元 比上年同期上升:384.57%-481.48%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20 万元–620 万元 亏损:348.44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350 万元–450 万元 亏损:665.62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127 元/股–0.0188 元/股 亏损:0.0106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受益于碳酸锂及再生资源业务的开展,与上年同期相比,公司收入规模有较大幅度提升; 2.公司去年下半年开始实施人员优化、费用管控等降本增效措施,上半年销售费、管理费等成本费用得到持续控制和压缩,改善 了公司盈利能力。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数据以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09f18a30-20fa-4f29-8170-e2e2906599e9.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fe2e7b0f-8d44-403f-8637-1e237220b367.PDF ─────────┬──────────────────────────────────────────────── 2026-07-10 00:00│南华生物(000504):南华生物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与投资者提问回复管 理,建立健全审核流程,保障信息披露合规、公平、及时,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互动易平台,是指深圳证券交易所为上市公司与投资者之间搭建的自愿性、交互式信息发布和投资者关系管 理综合网络平台,是公司法定信息披露的有益补充,不能替代公司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互动易平台提问接收、内容草拟、内部审核、信息发布、对外回复、归档备查等全流程管理活动。 第二章 总体要求与行为规范 第四条 公司应指派或者授权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公司应当就投资者对已披露信息的提问进行充分、详 细地说明和答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尊重并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 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答复投资者提问等行为不能替代应尽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就涉及或者可能涉 及未公开重大信息的投资者提问进行回答。 第五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 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对于重要或者具有普遍性的问题及答复,公司应当加以整 理并在互动易平台以显著方式刊载。 第六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所发布信息的真实、 准确、完整和公平,不得使用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如涉及事项存在 不确定性,公司应当充分提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七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对涉及市场热点概念、敏感事项问题进行答复,应当谨慎、客观、具有事实依据,不得利 用互动易平台迎合市场热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不得故意夸大相关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研发创新、采购销售、重大合同、战 略合作、发展规划以及行业竞争等方面的影响,不当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 第八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发布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信息,不得发布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 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九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 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 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三章 内部管理与审核程序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为互动易平台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投资者提问收集、回复内容草拟、审核流转、对外发布与档案管 理。公司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内部规定的程序,对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涉及的信息进行审核。未经审核,公司不得 对外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董事会办公室负责具体组织、协调互动易问答回复工作;董事会秘书履行审核职责;重要、敏感事项由董事会秘书报请董事长审 批。 第十二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一)问题收集。董事会办公室及时归集互动易平台投资者提问,报董事会秘书。 (二)内容起草。董事会办公室牵头起草回复,内容涉及各职能部门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对应责任主体应及时提供真实、准 确、完整资料。 (三)分级审核。一般事项由董事会秘书审核;重大、敏感、热点事项由董事会秘书审核后报请董事长审批;必要时可咨询律师 、保荐机构等专业机构意见。 (四)对外发布。经审核通过的内容,由董事会办公室统一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未经审核通过,任何人不得擅自发布或回复。 第十三条 若相关主体违反本制度规定,导致信息披露违规、泄密、误导市场、损害公司利益的,公司将依规追究相关部门及相 关人员责任;涉嫌违法违规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 附 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内容与前 述规定不一致的,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2ff24cd2-6d28-474e-9837-135df6cd8773.PDF ─────────┬──────────────────────────────────────────────── 2026-06-10 20:42│*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公司股票交易撤销退市风险警示暨停复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11 日开市起停牌 1天,并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开 市起复牌。 2.公司股票交易自 2026 年 6月 12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ST 生物”变更为“南华生物”,股票代码仍为 “0005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一、撤销退市风险警示起始日及停复牌安排 1.证券类型:人民币普通股 A股; 2.证券简称:由“*ST 生物”变更为“南华生物”; 3.证券代码:仍为“000504”; 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后,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5.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起始日:2026 年 6月 12 日; 6.股票停复牌安排: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 1天,并于2026 年 6月 12 日开市起复牌。 二、公司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基本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财务数据触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公司已于 2025 年 4月 2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 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三、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披露了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2025 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1700 029 号),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根据该审计报告,公司 2025 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41,593.97 万元,利润总额为 1,97 2.26 万元,净利润为 2,882.8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69.03 万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5 75.12 万元。 综合上述财务数据及年度报告情况,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的相关规定逐项自查,确认公 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 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第 9.3.8 条之规定,公司符合 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并于 2026 年 4 月 29 日 披露了《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7)。 四、公司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核准情况 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已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同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6 年修订)》有关规 定,公司股票将于 2026 年 6月 11 日开市起停牌 1 天,并于 2026 年 6月 12 日开市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复牌,证券简称由“* ST 生物”变更为“南华生物”,证券代码仍为“000504”,股票交易日涨跌幅限制由“5%”变更为“10%”。 五、其他说明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f15b063c-f7d3-428b-b1d9-6fd3e7f7d7b7.PDF ─────────┬──────────────────────────────────────────────── 2026-06-10 20:42│*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度问询函回复的公告 ─────────┴────────────────────────────────────────────────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对深交所2025年年度问询函回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bb5a3d39-94cd-43d3-b1a8-5d62d942530b.PDF ─────────┬──────────────────────────────────────────────── 2026-06-10 20:40│*ST生物(000504):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 ─────────┴──────────────────────────────────────────────── *ST生物(000504):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e35d62de-08d1-4c94-8a11-542430c6c8c2.PDF ─────────┬──────────────────────────────────────────────── 2026-06-10 20:40│*ST生物(000504):中审众环关于对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 ─────────┴──────────────────────────────────────────────── *ST生物(000504):中审众环关于对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问询函有关问题的回复。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3007b43d-c52a-439c-8f57-fc6a3ea5b032.PDF ─────────┬──────────────────────────────────────────────── 2026-05-21 15:48│*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进展公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销 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6-02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向深交所提交的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处于补充材料阶段,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1.12 条规定,补充材料期间不计入深交所作出有关决定的期限。公司将密切关注事项的进展 ,并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重大信 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118bcf22-e485-45a0-b198-4ad86df4099e.PDF ─────────┬──────────────────────────────────────────────── 2026-05-20 18:38│*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e0b5481a-c214-45da-a79c-25e3050f590b.PDF ─────────┬──────────────────────────────────────────────── 2026-05-20 18:38│*ST生物(00050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ST生物(00050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12a6184-9d0c-4b69-9df2-e748ba0e7426.PDF ─────────┬──────────────────────────────────────────────── 2026-04-28 23:49│*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1698 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 B1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 √ 核销部分资产的提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 年)〉的提案》 8.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 的专项报告〉的提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 √ 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第 1.00-10.00 项提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 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 2026 年 5月 19 日 17:00 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邮件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月 19 日 17:00前送达或邮件发送 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1698 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 B1栋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粟亮、冯思; 电话:0731-85810285; 电子邮箱:nhsw@landfar.cn;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cb574e-ecfa-4ca9-a53c-966948fbf7bb.PDF ─────────┬──────────────────────────────────────────────── 2026-04-28 23:38│*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条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审核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 生物”,证券代码仍为“000504”。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 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6〕1700029 号)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1,593.97万元,利润总额为 1,972.26万元,净利润为 2,882.8 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69.03 万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575.12 万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6 年修订)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 生物”,证券代码仍为“000504”,股 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成功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审核确认, 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审核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关注公司公告,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e5e93e-e967-472a-8e3c-736c692fa21b.PDF ─────────┬──────────────────────────────────────────────── 2026-04-28 23:36│*ST生物(00050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ST生物(00050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1f6a86-55d0-4c02-a727-d68fbe1fcff5.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公 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南华生物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449,19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96元,共计募集资金 275,999,987. 1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396,226.4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2,603,760.70 元,已由西部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98,536.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271,105,22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月 26日出 具了天健验[2023]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 A 271,105,223.71 项目 序号 金额(元) 减: B 271,129,408.28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71,105,188.51 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 44.20 其他(注) 24,184.57 加: C 24,184.5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184.57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D=A-B+C 0.00 注:其他系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于 2023 年 12月 26日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余额(元)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 8111601012500687320 0.00 已注销[注] 路支行 合计 0.00 注: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年 2月完成注销。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华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1700033号)。报告认为,南华生物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156e3a-b30a-4716-9ed3-9ffc4d8db736.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南华生物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南华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 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南华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 行核查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 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b4067c-c387-4e70-b455-fefe121fbbcc.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内控控制审计报告 ─────────┴──────────────────────────────────────────────── 众环审字[2026]170003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edb134-fbbb-442f-a84c-65ba45807081.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 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南华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 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南华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 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 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南华生物 20 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37d0df-1585-49b6-9b53-4bf96f59002a.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审计报告 ─────────┴────────────────────────────────────────────────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5f591cf-3e8e-4696-a7cb-97c303bf9412.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ST生物(00050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dc67aa9-9418-4d65-96f6-1d0a75bad26f.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西部证券关于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ST生物(000504):西部证券关于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5a734ea-c6c5-485c-9bdf-01daebd05fd8.PDF ─────────┬──────────────────────────────────────────────── 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西部证券关于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之持续督导保荐总结报告书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公司 ”或“发行人”)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的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限为 2024年 1月 10日至 2025年 12 月 31日 。目前,持续督导期已经届满,西部证券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 ——保荐业务》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出具本保荐总结报告书。 一、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承诺 1.保荐总结报告书和证明文件及其相关资料的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对其真实性 、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对保荐总结报告书相关事项进行的任何质询和调查。 3.本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自愿接受中国证监会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采取的监管措施。 二、保荐人基本情况 保荐人名称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 陕西省西安市新城区东新街 319号 8幢 10000 室 法定代表人 徐朝晖 保荐代表人 贺斯、瞿孝龙 联系电话 029-87406081 三、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 000504.SZ 法定代表人 杨云 注册资本 33,002.3098万元 注册地址 长沙市高新区岳麓西大道 1698 号麓谷科技 创新创业园 B1 栋 3楼 联系电话 0731-85810267 本次证券发行类型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本次证券上市时间 2024年 1月 10日 股票上市证券交易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四、保荐工作概述 (一)尽职推荐阶段 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恪守业务规范和行业规范,诚实守信 、勤勉尽责,对发行人进行尽职调查,组织编制申请文件并出具推荐文件;提交推荐文件后,积极主动配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 监会的审核,组织发行人及其他中介机构对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的反馈意见进行答复,并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监会进 行专业沟通;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要求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推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所要求的相关文件。 (二)持续督导阶段 持续督导期内,保荐人及保荐代表人严格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 等相关规定,履行持续督导职责,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1)持续关注发行人的经营情况。(2)督导发行人规范运作,关注公司 各项公司治理制度、内部控制制度、信息披露制度的执行情况,督导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提升规范运作水平。(3)督导发行人严 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对发行人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与格式进行事 前或事后审阅。(4)持续关注并督导发行人委托理财、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事项,按照相关规定对涉及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5)对发行人进行定期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与发行人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访谈,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送相关报告。(6) 持续关注发行人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等主体相关承诺的履行情况 五、履行保荐职责期间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处理情况 (一)发行人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上市公司出现“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 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孰低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的情形,其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 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前冠以“*ST”字样)。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为 13,425 .69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918.97万元,触及上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1 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公司股票交易被深圳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针对上述事项,保荐人及时与发行人保持沟通,通过现场检查等方式持续关注发行人业绩变化原因和改善经营业绩的各项措施, 督促发行人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并提醒发行人积极改善经营成果,力争早日撤销退市风险警示。 根据公司 2025年度报告,公司 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 41,593.97万元,利润总额为 1,972.26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 2,882.87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1,069.03万元,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正值;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条之规 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据此,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对公 司股票实施的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审核,公司股票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 定性。 六、对发行人配合保荐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一)尽职推荐阶段 在尽职推荐阶段,发行人能够及时向保荐人及其他中介机构提供本次发行所需要的文件、资料和相关信息,并保证所提供文件、 资料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积极配合保荐人的尽职核查工作,为保荐人开展本次证券 发行上市的推荐工作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二)持续督导阶段 在持续督导期间,发行人能够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则的要求规范运作,并按有关要求进行信息披露。对于持续督导期间的重要 事项,发行人能够及时通知保荐人并与保荐人沟通,同时根据保荐人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发行人能够积极配合保荐人及保 荐代表人的现场检查、持续督导培训等相关工作,为保荐人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便利。 七、对证券服务机构参与证券发行上市相关工作情况的说明及评价 发行人聘请的其他证券服务机构能够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出具相关文件,提供专业意见,并积极配合保荐人的核查工 作及持续督导相关工作。 八、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保荐人持续督导期间,保荐人对发行人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告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 件的内容、格式及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保荐人认为,在持续督导期内,公司的信息披露工作符合《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 九、对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审阅的结论性意见 在保荐人持续督导期内,发行人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规和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放和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十、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a6cf35f-10c4-424a-8b9d-4f2e7b9395c3.PDF ─────────┬──────────────────────────────────────────────── 2026-04-28 23:3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佘利文) ─────────┴────────────────────────────────────────────────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佘利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40e1edd-9be8-4509-85e8-4e995d997b37.PDF ─────────┬──────────────────────────────────────────────── 2026-04-28 23:3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建立健全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薪酬管 理工作,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规范绩效考核与薪酬管理行为,促进公司长远发展和股东利益最大化,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董事,包括执行董事、非执行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管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 事会秘书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高级管理职务人员。 第三条 公司薪酬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二)收入水平与公司效益及绩效目标相结合; (三)短期业绩与长期发展相结合; (四)激励与约束机制相结合。 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 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五条 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研究确定后,由董事会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委员会对 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薪酬委员会研究确定后,提交董事会审议批准后,予以充分披露。 第六条 公司相关职能部门配合薪酬委员会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履行相应职责。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标准 第七条 本制度所指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 额的百分之五十。 第八条 董事薪酬 (一)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固定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绩效考核,不享受绩效薪酬 。其履行职务发生的费用由公司实报实销。 (二)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可以领取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股东会审议通过。 (三)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实际工作岗位领取薪酬,其薪酬根据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由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不再领取董事 津贴。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组成。 (一)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为年度的基本薪 酬; (二)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结果挂钩,根据实际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与中长期考核评价结果相联系,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其他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的 中长期专项奖金、激励或奖励等,由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激励方案。 第四章 薪酬调整 第十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调整依据包括不限于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盈利状况、个人业绩表现、组织结构调整、岗位变动等。 第五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津贴与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扣除下列项目: (一)个人所得税。 (二)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其他款项。 第十二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如下: (一)基本薪酬: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可根据实际情况按季度或半年度组织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预发部分绩效薪酬。 (三)中长期激励:根据薪酬委员会制定的方案执行。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公司可扣减或不予发放其绩效薪酬及其他薪酬(包括但不 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以及专项奖金或奖励等):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或被免职的; (四)薪酬委员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四条 董事、高管人员因换届、离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发放按 以下规则执行: (一)正常离任:按实际履职时间结算基本薪酬,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当年考核结果折算发放,延期支付的绩效薪酬及未解锁的长 期激励按相关方案执行; (二)因违法违规、重大失职导致离任:取消当年绩效薪酬及延期支付部分,已授予但未解锁的长期激励予以作废,且公司有权 追回已发放的薪酬。 第六章 责任追究 第十五条 董事、高管人员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视情节轻重采取通报批评、扣减绩效薪酬、取消长期激励资格、职务调 整等问责措施;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赔偿责任;涉嫌违法违规的,移交监管机构或司法机关处理: (一)提供虚假考核数据,隐瞒重大事项,影响考核结果真实性的; (二)未按规定履行薪酬方案审议程序,擅自调整薪酬标准或发放薪酬的; (三)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未及时、准确披露薪酬相关信息,或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重大遗漏的; (四)其他违反本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一致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f923553-dd34-4e7f-9fa5-75a218056da4.PDF ─────────┬──────────────────────────────────────────────── 2026-04-28 23:3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赵亚青-已离职) ─────────┴──────────────────────────────────────────────── 本人赵亚青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履职期间严格遵守《公司法》《证 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始终秉持勤勉、尽责、忠实的职业准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各项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 议,深入审议议案内容,独立、客观发表专业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5 年公司完成第十一届至第十二届董事会换届选举,本次换届后,本人未继续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相关履职 职责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现将本人 2025 年度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履职情况正式述职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赵亚青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9 年出生,毕业于清华大学,2021 年 12 月 29 日至 2025 年 8 月 6 日任职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仅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未 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其他任何职务,未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本人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联关系;未 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亲属关系及其他利害关系。本人能够独立履行职责,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情形,完全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对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各项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会议材料能够及时、完整送达本人。本人积极参加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及股东会相关会议,详细了解公司经营管理、财务 状况、重大事项进展等情况,认真审议各次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积极参与议案讨论并提出合理专业建议,依法行使表决权并发表独 立董事意见。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股东会共计召开了 5 次会议。因本人履职范围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任职期间应出席股东会 3 次。本人出席的具体情况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次) 开董事会 事会 席 席 (次) (次): 会议(次) (次): (次) (次): 5 5 5 0 0 3 3 本人对第十一届董事会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均投赞成票,未投反对票或弃权票,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的情形,未对公司 任何经营管理事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按照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履行职责,积 极参与委员会事务,对会议审议事项进行审慎研究和专业讨论,提出针对性意见和建议,为委员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有效保障 公司财务监督、薪酬考核、战略规划等工作的规范性和合理性。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7 次,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次) 委托出席 缺席(次): 会议(次): (次): 审计委员会 4 4 0 0 战略委员会 2 2 0 0 薪酬与考核 1 1 0 0 委员会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计召开了 3 次。本人应当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亲自出席 3 次,无委托 出席、缺席情形。 本人在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董事会换届选举等重大事项进行审慎审议和监督,并 结合自身专业背景对事项的合规性、合理性、公允性进行独立判断,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切实 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 2024 年年报编制期间,本人在会计师进场审计前,与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包括与会计师事务所和 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本年度审计等重点工作进行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 和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召开前,与年审会计师就初审意见进行沟通。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1.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议案独立客观判断,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2.监督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核查程序公允性; 3.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4.落实监管要求,常态化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5.主动学习监管规则,严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杜绝违规交易。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考察、沟通问询、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管理、治理运作及内 部控制实施情况,结合自身法律专业与合规管理优势,就公司法人治理、合规运营、制度完善、风险防控等方面提出专业建议,履行 监督与咨询职责;确认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有效防范法律合规风险与经营管理风险。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 准确传递相关信息,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日常工作中,公司定期向本人通报运营情况,配合本人开展现场考察、资料查阅等工作,董 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积极对接,确保本人履职顺畅,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工作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监管要求,审慎审议公司 2024 年 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报告等定期报告相关议案,结合法律专业优势重点核查披露流程合规性、内容表述合法性,确认报告符合 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均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切实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公 平性,助力公司规范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预计等正常经营所需事项。本人严格履行独立董事监督职责,依据深交所相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 程》,认真核查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定价公允性及信息披露合规性,确认所有交易严格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决策程序完整 、披露及时准确,符合监管及公司章程要求,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并持续跟踪交易落 地情况,确保交易合规执行。 (三)董事会换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要求,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根据治理优化需要调整相关治理架构。本人 对董事候选人资格、换届程序合规性进行审慎核查,确保相关程序合法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平稳过渡。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忠实、勤勉、独立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审慎审议各项重大事项,积极 发挥监督与专业支撑作用,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 因个人原因,本人在公司董事会换届后不再担任独立董事职务,履职期限至第十二届董事会选举产生之日止。任职期间,公司董 事会、管理层及各部门给予了大力支持与配合,在此深表感谢。未来本人将继续关注公司发展,祝愿公司持续稳健经营、实现高质量 发展。 特此报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赵亚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14c0457-a6a6-4a11-8a84-b9b23618952f.PDF ─────────┬──────────────────────────────────────────────── 2026-04-28 23:3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朱丽梅) ─────────┴──────────────────────────────────────────────── 本人朱丽梅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秉持勤勉、尽责、忠实的原则,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 朱丽梅,女,1974 年 5 月 4 日出生,厦门大学管理学院 EMBA、美国杜兰大学全球管理硕士研究生、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 研究院金融学博士在读。现任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2025 年8 月至今,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时担任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独立董事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相关规则要求的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履 行职责的情形,具体说明如下:本人除担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外,未在公司担任其他 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任职;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独立客观判断的利害关系, 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受任 何组织或个人干预,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符合深交所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 相关监管规定。本人严格按照要求出席各类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积极参与讨论并发表专业意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具体 履职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2 次(其中第十一届董事会5 次、第十二届董事会 7 次),股东会 5 次。本人应出席董 事会 7 次、股东会 2 次,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出席股东会会议情况 本年度召 应参加董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应出席股东会 实际出席(次) 开董事会 事会 席 席(次) (次) (次) 会议(次) (次) (次) 12 7 7 0 0 2 2 本人对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全部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投反对票和弃权票,无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出席会议情况,未对公司任何事 项提出异议。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积极参与各委员会事务,认真履行各委员会责 任和义务,对会议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讨论,并提出了专业意见和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撑。 2025 年度,本人应出席专门委员会会议 8 次,均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缺席情况,具体如下: 董事会届次 专门委员会 本年度应参加 亲自出席 委托出席 缺席 会议(次) (次) (次) (次) 第十二届董 审计委员会 6 6 0 0 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 1 1 0 0 员会 战略委员会 1 1 0 0 (三)参与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共召开 5 次,本人应出席 5 次,均亲自出席。参会过程中,严格恪守独立性原则, 重点对公司关联交易、募集资金管理与使用、重大资产收购、审计机构聘请等事项进行审慎审议与监督,确保相关事项决策程序合规 、信息披露规范,符合上市公司治理与监管要求。 (四)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未有经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议聘用或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未有 独立董事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的情况;未有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五)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协作情况 报告期内,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持续关注并督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开展,认真审查内部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工作成果, 保障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有效性;同时积极与外部审计机构保持沟通,参与审计沟通会议,审阅关键审计事项,督导审计工作规范开 展,切实履行监督职责。 (六)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的工作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始终将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作为履职核心,严格履行监督职责: 1.审慎行使表决权,对议案独立客观判断,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2.监督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核查程序公允性; 3.督促公司规范信息披露,保障投资者知情权; 4.落实监管要求,常态化监督公司规范运作; 5.主动学习监管规则,严守内幕信息管理规定,杜绝违规交易。 (七)现场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出席会议、现场考察、沟通问询、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公司发展战略、经营状况及内部控制实施 情况,结合资本运作、战略管理与公司治理等专业优势,重点就公司战略规划、重大事项决策、治理结构完善、规范运作等方面提出 专业意见与建议,履行监督及咨询职责;确认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健全有效,能够有效防范经营与治理风险。 (八)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支持的情况 公司高度重视独立董事履职工作,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充分支持: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召开前,公司认真组织准备会议资料,及时、 准确传递相关信息,保障本人的知情权;日常工作中,公司定期向本人通报运营情况,配合本人开展现场考察、资料查阅等工作,董 事会秘书及相关部门积极对接,确保本人履职顺畅,不存在拒绝、阻碍或者隐瞒相关信息的情况。 三、履职重点工作情况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交所监管要求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审慎审议公司定期报告,重点核查与公司 战略发展、重大事项相关的披露内容,确认报告披露合规、内容真实完整、披露及时,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核意见,助力公司规范信息 披露。 (二)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债权转让暨关联交易等相关关联事项,均为正常经营所需。本人严格履行监督职责,核查决策程序、定价公 允性及披露合规性,确认所有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深交所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未损害公司及股 东合法权益,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三)聘请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深交所监管要求,核查公司审计机构更换的合理性、邀请招标程序规范性及相关信息披露完整性,重点 评估拟聘机构的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及与公司业务的适配性,确认聘请程序完全符合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发表明确同意 的核查意见,保障公司审计工作独立、客观、规范开展。 (四)董事会换届、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监事会撤销及治理制度修订。2025 年 8 月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后,本人担任第十二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督促公司于 8 月 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完成董事长选举、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及专门委员会组建,提出治理 优化建议,助力完善公司治理体系。 (五)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变更 经审慎核查,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变更的情形,相 关会计处理符合公司经营实际、国家会计准则及深交所监管要求,能够客观、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事项 本人严格按照深交所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核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确认薪酬标准贴合行业水平及公司现状 和应对需求,考核指标科学合理、发放程序合规透明,能够充分调动其履职积极性,未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 行监督职责。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积极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资本运作、战略管理、公司治理专 业优势,围绕公司规范运作、重大事项监督、投资者权益保护等重点工作履职尽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秉持客观公正原则,恪尽职守、勤勉尽责,持续跟踪监管政策变化,充分运用专业知识与经验为公司战 略发展、合规运营、治理提升提供建设性意见,进一步强化对重大事项的监督与风险把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与咨询作用,持续 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朱丽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7f9f7d-2232-4357-aa84-82dca08971e8.PDF ─────────┬──────────────────────────────────────────────── 2026-04-28 23:3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林锋) ─────────┴────────────────────────────────────────────────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独立董事2025年年度述职报告(林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2d81c6c-e4ea-47f0-9c6d-f90ec75025be.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 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杨云先生因涉及关联关系回避表决,本次表决程序 合法有效。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高级管理人员。 (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在公司担任具体经营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担任的职务、分管工作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综合核定薪酬标准。 年度全薪=A+B+C。其中,A 为固定薪酬中的职级薪酬,B为固定薪酬中的岗位薪酬,C为与业绩指标挂钩的收益分享。固定薪酬标 准具体如下: (1)总经理:固定薪酬占比上限 40%; (2)副总经理:固定薪酬占比上限 35%—40%。 (三)薪酬发放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逐月发放固定薪酬,绩效薪酬与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季度或 半年度开展绩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绩效薪酬进行部分预发,剩余绩效在完成年度考核后统一核算发放;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如存在兼任职务,不重复领薪; (5)该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03bb20-22a2-4e1f-9b3b-e499ddc93ff6.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鉴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非独立董事陈文博先生因个人原因已辞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为保证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正常履职,公司于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 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选举林锋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 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蒋媛女士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调整后的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 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委员(召集人) 委员名单 战略委员会 杨云 陈群、林锋、朱丽梅、陈一 提名委员会 林锋 佘利文、蒋媛 审计委员会 佘利文 陈群、朱丽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朱丽梅 陈群、林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a6c63cc-ea0a-4597-aad9-60c6d240c4ff.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2025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公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 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拟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减值准备,具 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商誉减值准备的概述 (一)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总体情况 经过测试,2025 年公司对各类资产应计提减值准备 1,682.45 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情况如下: 项目 本报告期计提额(万元) 一、信用减值准备: 1,428.60 其中: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45.01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1,267.26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 116.33 二、资产减值准备: 253.85 其中:存货跌价准备 11.87 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238.83 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 3.15 合计 1,682.45 (二)2025 年核销资产情况 公司 2025 年不存在核销资产的情况。 二、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末,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及一年内到期的其他非流动资产等的预期信 用损失和资产减值进行计量:对于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相关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 用损失,计提单项减值准备;对于不存在减值客观证据的相关资产或当单项金融资产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 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相关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报告期末,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 收款共增加减值准备1,428.60 万元。 (二)资产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1.存货跌价准备事项 公司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后,按存货的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提取或调整存货跌价准备,2025 年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1.87 万元。 2.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长期待摊费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 年计提长期待摊费用减值准备 23 8.83 万元。 3.其他非流动资产减值准备事项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其他非流动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2025 年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3.15 万 元。 三、本次计提信用、资产及商誉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将减少公司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1,682.45 万元。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符合 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相关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年 4月27日召开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会议认为:公司本次根据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 对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能够公允反映公司实际财务状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db8aa16-d46b-46ef-989b-88d22ce9632c.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表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 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众环审字〔2026〕 1700029 号),现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决算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总资产 99,173.1 万元,总负债 63,422.4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26,575.12 万 元。2025 年度营业收入 41,593.97万元,营业利润 2,004.79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82.87 万元。2025 年度经营 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1,573.53 万元,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8.53 万元,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28.2 0 万元,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43.19 万元。 二、财务状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幅度(%) 流动资产 73,891.98 40,190.43 83.85% 非流动资产 25,281.12 20,626.55 22.57% 总资产 99,173.10 60,816.98 63.07% 流动负债 54,515.53 30,547.11 78.46% 非流动负债 8,906.93 2,070.06 330.27% 总负债 63,422.46 32,617.17 94.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 26,575.12 23,709.52 12.09% 权益 资产负债率 63.95% 53.63% 提高了 10.32 个百分点 每股净资产 0.81 0.72 12.5%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资产总额为 99,173.10 万元,较年初增长63.07%,其中,流动资产较年初增加 83.85%,非流 动资产较年初增加 22.57%,公司资产增加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并控股了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报表合并增加所致。公司负债总 额为 63,422.47 万元,较年初增加 94.45%,其中,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 78.46%,非流动负债较期初增加 330.27%,公司负债增加 主要系报告期内收购并控股了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报表合并增加所致。报告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每股净资 产,分别较上年上升了 12.09%和12.5%,主要系公司业务规模和盈利水平较上年度提升所致。 三、经营成果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增减幅度(%) 营业收入 41,593.97 13,444.78 209.37% 营业利润 2,004.79 -2,081.40 196.32%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2,882.87 -1,984.60 245.2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 1,069.03 -2,918.97 136.62% 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2025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较上年同期上升了 209.37%,主要系报告期公司收购并控股了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金弘新材料”),公司主营业务得到进一步的丰富和拓展,2025 年公司实现节能产业销售及污水处理收入21,714.69 万元,同比 上年度增加 19,126.99 万元,公司新增实现碳酸锂业务收入 8,151.99 万元,公司收入水平得到较大幅度提升。 2025 年度,在提升主营业务收入能力的同时,公司大力拓展主营业务相关衍生产品的销售,带动了收入和利润的增长,同时通 过组织架构精简、人员优化、费用管控等降本增效措施,提升运营效能与整体盈利能力。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利润 2,004.79 万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2.87 万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1,069.03 万元,比上年同期分别 增长了196.32%、245.26%和 136.62%。 四、现金流量情况 单位:万元 项目 2025 年 2024 年 同比增减(%)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30,007.29 24,200.76 23.99%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580.83 23,721.41 75.29%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1,573.53 479.36 -2514.3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8,209.75 20,102.99 40.33%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25,521.22 30,936.28 -17.50%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688.53 -10,833.29 124.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27,026.17 1,800.00 1401.45%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4,197.97 20,090.86 -79.11%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2,828.20 -18,290.86 224.81%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13,943.19 -28,644.79 148.68% 2025 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减少 2514.38%,主要系:公司再生资源业务材料采购及各项税费支出较多,叠 加下游销售客户(主要是下游钢厂客户)结算周期所致。 2025 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 124.82%,主要系:以前年度购买的信托理财产品在本期赎回所致。 2025 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比去年同期增加 224.81%,主要系:本期子公司金弘新材料通过票据贴现筹集的现金增加 、上年同期偿还股东借款较多所致。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a024ff3-4b7f-46e2-90b1-989b9e593752.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b9d3677-9a4a-4e79-b67e-7273c931ebd1.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对公司 2025 年独立董事佘利文、林锋、 朱丽梅、赵亚青(因换届原因离任)的独立性情况进行了核查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2025 年 1月 1日至本专项意见出具之日,独立董事佘利文、林锋、朱丽梅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 已离任独立董事赵亚青在任职期间,不存在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公司现任及离任独立董事均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利害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妨碍独立、客观 履职判断的情形,无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事项。 综上,公司董事会认为,独立董事佘利文、林锋、朱丽梅、赵亚青(因换届原因离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特此意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73327c5-e7ae-430c-b74f-c260942d6826.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南 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司截至 2 025年 12月 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制度,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 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内部控制制度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 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 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关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 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爱世为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南华源方(湖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冷水江金大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生物医疗健康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服务、预算管理、合同管理、资金管理、内部审 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法律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财务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以现有内 控规范手册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开展的。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在以往年度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 2025年度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的 1%≤错报 业收入总额的 1% 的 0.5% 资产总额 资 产 总 额 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 错 报 < 资 产 总 额 的 1%≤错报 额的 1%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①重大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 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 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如: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 营业收入总额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 错报<营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的 1%≤错报 业收入总额的 1% 的 0.5% 资产总额 资 产 总 额 的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 错报<资产总额的 1%≤错报 额的 1%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 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 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 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100d60f-7094-4e43-aee0-a803106f6233.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e9e6847-07d0-42a6-a2ca-8429f14eaec0.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年-2028年) ─────────┴────────────────────────────────────────────────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 现金分红》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完善和健全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机制,给 予投资者合理的投资回报,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和发展所处阶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股东要求和意愿等因素, 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未来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经营发展实际、投资者要求和意愿、外部融资成本及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 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等情况,制定本规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 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施行积极、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积极回报投资者。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年)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着眼于长远的和可持续的发展,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发展目标,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 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健全现金分红制度,保持现金分红政策的一致性、合理性和稳定 性。 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二)利润分配形式及期间间隔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在选择利润分配方式时,相对于股票股利等分配方式优先采用现 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应当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 展的前提条件下,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也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1.现金分红的条件 公司实施现金分红需要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正且期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 (2)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不低于 0.01 元; (3)审计机构对公司的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4)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对外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或半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情况下,公司应当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与稳定性,在公司盈利且现金能够满足公司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在按照本章程规定 和股东会决议足额预留公积金以后,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 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以下情形之一: (1)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且超过 5, 000 万元人民币; (2)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10%,且超过 5, 000 万元人民币。 (四)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在满足现金股利分配的条件下,若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增长快速,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本规模及股权结构合理的前提下,可以 在提出现金股利分配预案之外,提出并实施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五)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变化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 变化时,公司可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应以保护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为出发点,事先征询独立董事的意见,通过多 种渠道与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建议和诉求,并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提交股 东会进行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 四、公司的利润分配决策程序和机制及信息披露 (一)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股东回报规划、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提出每 年利润分配预案,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审议;独立董事应对利润分配预案发表明确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可以 征集中小股东的意见,提出分红提案,并直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在制定现金分红具体方案时,董事会应当认真研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 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应当发表明确意见。 (三)审计委员会应对董事会和管理层执行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的情况及决策程序进行监督。 (四)董事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报股东会审议批准,公告董事会决议时应同时披露独立董事的审核意见。 (五)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电话、传 真、邮箱、互动平台等),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六)公司如因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根据自身经营状况、投资规划和长期发展的需要,确实需要调整或者变更公司利 润分配政策的,应以保护股东权益为出发点,并应当满足公司章程规定的条件,经过详细论证后由董事会做出决议,独立董事发表意 见,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中国证监会以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 (七)董事会在利润分配方案中应当对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使用计划进行说明,独立董事应发表独立意见。 (八)报告期盈利但董事会未提出现金分红预案的,董事会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利润分配具体方案发表 独立意见。 五、其他 本规划未尽事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和修改,并经股东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ab38718-784c-4628-81e7-e7707a2a2d83.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会 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勤勉尽责,对中审众环 20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和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3)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日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6)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 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础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 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9)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10)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 ,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2次,监督 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 年起为南华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南华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雷小玲,1997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南华生物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 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雷小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剑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专员办事处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于 2025 年 1月 17 日决定对卢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除此之外,卢剑近三年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独立董事 2025 年第五次专门 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题,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 2025 年度募集 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按照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管理层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 总表,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年度审计重点、关 键审计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请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 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审众环有关资质、专业胜任能力、独立性等方面的资料,认为其在执业过程中能够严格按照 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坚持独立审计准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内控状况, 切实履行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 会审议。 2.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在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 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就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 年财务报告》《2025 年财务决 算报告》《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至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全体委员勤勉尽 责、恪尽职守,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 2025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 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 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 2025 年度审计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按 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审计意见客观、公允。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69a4b3-f1d1-4909-8e76-b0ab7331efb4.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核查意见 ─────────┴──────────────────────────────────────────────── 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或“公 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3号——保荐业务》《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对《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审阅、核查,具体情况如下: 一、保荐人的核查工作 西部证券通过查阅公司各项业务和管理规章制度、相关董事会、股东会等会议记录、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等资料,查阅 公司董事会出具的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结合日常的持续督导工作,对公司内部控制的完整性、合理性及有效性进行了 全面、认真的核查。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关于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截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本次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南华干细胞再生医学临床转化研究中心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 华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爱世为民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湖南博爱康民干细胞组织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湖南南华节能环保科技有限公 司、南华源方(湖南)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冷水江金大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生物医疗健康业务、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再生资源回收与利用服务、预算管理、合同管理 、资金管理、内部审计、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法律风险、关联交易风险、财务风险。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在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中,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形成了公司内部控制规范手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是以现有内 控规范手册为依据,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开展的。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根据公司的实际发展情况,在以往年度内控缺陷认定标准的基础上,研究确定了 2025年度适用于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 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入 1%≤错报 收入总额的 1% 的 0.5% 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额 错报 的 1% 0.5% (2)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①重大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门对 公司的对外财务报告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监督无效。 ②重要缺陷 如果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 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经理层重视的错报,如: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 应的补偿性控制;对于期末财务报告编制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完整的目标。 ③一般缺陷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为一般缺 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项目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 错报<营业收入总额 入 1%≤错报 收入总额的 1% 的 0.5% 资产总 资产总额的 1%≤ 资产总额的 0.5%≤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资产总额的 额 错报 的 1% 0.5% (2)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非财务报告缺陷认定主要以缺陷对业务流程有效性的影响程度 、发生的可能性作判定。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小,会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偏离预期目标为一般 缺陷;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较高,会显著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显著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显著偏离预期目标为重要缺陷 ;如果缺陷发生的可能性高,会严重降低工作效率或效果、或严重加大效果的不确定性、或使之严重偏离预期目标为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 3.非财务报告一般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一般缺陷。 4.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 四、审计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审计机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认为:公司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五、保荐人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 南华生物建立了较为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31日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其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79b602a-bd2e-4a8a-b747-5173f6c32352.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公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薪酬与考核管理体系,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司规 范运作和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制定本薪酬方案。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涉及公司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 将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具体方案如下: 一、2026 年度董事的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 (二)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公司独立董事按月领取固定津贴,标准为 96000 元/年。 (2)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结果领取薪酬。其中,职工董事固定薪酬占比 上限 50%,其他董事固定薪酬占比上限 40%,均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3)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非独立董事,综合考虑其承担的职责及对公司规范运作与科学决策发挥的作用,参照行 业、地区薪酬水平,可参照独立董事标准发放津贴。 (三)薪酬发放 (1)公司根据上述标准逐月发放固定薪酬,绩效薪酬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公司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按季度或半年度开展绩 效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绩效薪酬进行部分预发,剩余绩效在完成年度考核后统一核算发放。 (2)公司董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津贴)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上述薪酬(津贴)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4)如存在兼任职务,不重复领薪。 (5)该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ead03de-81bf-42b0-bfda-4d77770f262e.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2025年度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公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未弥 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截至2025年末,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已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众环审字〔2026〕1700029 号《审计报告》,公 司 2025 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28,686.12 元,期末未分配利润-522,117,836.05 元,实收股本 330,023,098 元 ,公司未弥补亏损金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亏损主要原因 根据中审众环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口径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8,828,686. 12 元,2025 年度公司净利润实现扭亏为盈。但由于以前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较大,2025 年度净利润仍不足弥补,致使公司 2025 年度未弥补亏损金额仍超过实收股本总额的三分之一。 三、应对措施 1.通过积极的资产并购,拓展了碳酸锂生产及销售等增量业务,增加收入和利润来源。后续将持续挖掘优质资产,培育新增长点 ,优化业务结构,夯实盈利基础。 2.盘活存量资产,优化资产配置,加大应收款项清收力度,提升经营质量和盈利能力。 3.推进精细化管理,进一步推动降本增效,提升运营效能与整体盈利能力。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c955a38-d911-4c13-bf22-32afd1cb7441.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 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财会〔2025〕32号)的要求,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 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具体情况 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财会〔2025〕32 号),其中“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 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 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 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的相关内容自 2026 年 1月 1日起施行。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将对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从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发的准 则解释第 19 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 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对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的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 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审计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进行审慎核查后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公司依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第 19 号》相关要求统一执行,变更依据充分、决策程序合规,符合《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 程》等有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综上,审计委员会同意将本事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4e355b9-137f-41d8-b35f-a1f883acb1a5.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南华生物 医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原则,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同步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能。现将 2025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8 月完成第十二届董事会组建),审计委员会组成随之调整:第十一届审计委员会由独 立董事佘利文女士、赵亚青先生及非独立董事杨云先生组成;第十二届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佘利文女士、朱丽梅女士及非独立董事 陈群先生组成,召集人均为会计专业人士佘利文女士,委员任职符合监管要求及公司制度规定。 二、审计委员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10 次会议,均以通讯形式召开,全体委员均出席会议,会议召集、召开及审议程序符合相关规定 ,具体审议情况如下: 1.2025 年 2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关于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拟注销募集资金账户的议案》; 2.2025 年 4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 24 年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总结及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5 年第一季度 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第二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利润分配 方案〉的议案》《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 2 024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部分资产的议案》《关于〈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 案》等相关议案; 3.2025 年 6 月 18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授权 经营层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 4.2025 年 7 月 21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 〈公司章程〉的议案》; 5.2025 年 8 月 8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选举 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的议案》《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 作细则〉的议案》; 6.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第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 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7.2025 年 9 月 5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扩股的议案》; 8.2025 年 10 月 24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 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 2025 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9.2025 年 11 月 28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 请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或非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0.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以通讯形式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制度的议案》《关于商品期货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开展商品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三、审计委员会年度履职情况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变更外部审计机构事项进行了审议监督,对变更后聘请的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的审计工作进行了监督,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其在 2025 年度的审计工作中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执业水平,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内部控制情况,切 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在年报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中审众环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关键审计事项、内部控 制报告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 (二)对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新《公司法》及配套监管规则要求,推动公司监事会职能平稳过渡至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完成撤销监事会、 职能承接安排的治理结构调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度审阅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各季度报告,督促内审机构按计划执行,对审 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监督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完善与执行,防范经营风险,助力公司规范运作。 (三)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核算与报告体系完备,公司财务报告的编制符合《企 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 况,亦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四)评价内部控制的指导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职能和作用,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上市公司监管要求等规定,积极推 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内控制度有关规定,股东会、董事会、经营层规范运作,公司及股东 的权益得到了保障;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五)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履职规范及要求,充分发挥监督职能,积极组织协调公司管理层、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 门及相关业务部门与审计机构的沟通,在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和内部控制报告等方面进行沟通协商,及时关注审计工作进 展,协助公司顺利开展审计工作。 (六)审议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确认 2023 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并依规完成募集资金账户注销,无募集资金用途变更、违规使 用等情形,符合监管要求。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审计委员会严格依规履职,依托专业能力,监督外部审计、指导内部审计,顺利承接原监事会相关职能,保障公司财 务信息真实、内控有效,促进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圆满完成各项履职任务。 2026 年,审计委员会将持续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聚焦财务监督、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等重点事项,强化职能发挥, 助力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健康发展。 特此报告。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828fee-ddf1-4f52-b021-4d03dfb4f5d4.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 202 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 号),本公司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公司”)采用代销方式,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 18,449,197 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96 元,共计募集资金 275,999,987.12 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 3,396,226.4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2,603,760.70 元,已由主承销商西部证券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 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98,536.99 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 271,105,223.7 1 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3〕2-47 号) 。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 序号 金额 一、募集资金净额 A 271,105,223.71 减; B 271,129,408.28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71,105,188.51 本年度使用金额 项目 序号 金额 银行手续费支出 44.20 其他(注) 24,175.57 加; C 24,184.5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184.57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D=A-B+C 0.00 注:其他系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1、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西部证券公司于 2 023 年 12 月 26 日分别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 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余额情况如下,专项账户已销户,专项账户余额为 0 元。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 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募集资金余额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8111601012500687320 0.00 已销户 司长沙东风路支行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7431a8a-15dd-408b-b41f-08f5a99aa34f.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或“会 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 年度财务和内控审计机构。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等相关要求,公司对中审众环20 25 年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将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公司聘请的审计机构符合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相关资质要求,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6081978608B (3)成立日期:2013 年 11 月 6日 (4)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5)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 号长江产业大厦 17-18 层。 (6)执行事务合伙人:石文先 (7)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 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审计、基础建设决(结)算审核;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 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依法须经审批的项目,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2024 年末合伙人数量 216 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4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 人。 (9)2024 年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183,471.7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 万元。 (10)2024 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244 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 35,961.69 万元, 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 19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8亿元 ,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1)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近 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 2次、自律监管措施 2次,纪律处分 2次,监督 管理措施 13 次。 (2)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 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47 名从业执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 9 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 2 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监管措施 42 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卢剑,2010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8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执业,2025 年起为南华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2019 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0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南华生物提供审计服务。最近 3年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为雷小玲,1997 年成为中国 注册会计师,199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 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起为南华生物提供审计服务 。最近 3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雷小玲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的情况,未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卢剑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为: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 监管专员办事处对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执行的海南椰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报审计项目进行了检查,于 2025 年 1月 17 日决定对卢剑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除此之外,卢剑近三年未受到其他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 3.独立性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11 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五次会议、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 年第 五次会议和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于 2025 年 12 月 15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题,同意聘请中审众环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2025 年年审会计事务所履职情况 中审众环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对公司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中审众环认 为,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公司编制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 来情况汇总表如实反映了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在执行 2025 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重大错报风险、年度审计重点、关 键审计事项、内部控制相关问题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的准确性。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中审众环所作为本公司 2025 年度的审计机构,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能够独立、客观、公正地评价公司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专业能力,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 计报告及时、准确、客观、公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05ae368-ac1f-496a-a377-515836cb656e.PDF ─────────┬──────────────────────────────────────────────── 2026-04-28 23:33│*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核报告 ─────────┴────────────────────────────────────────────────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 《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进行了专项审核。按照中国证 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规定,编制和披露汇总表、 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审核证据是南华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汇总表发表专项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南华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 行审核工作以对汇总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 报表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2196739-081d-48c7-981b-2b9e634adc9a.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ST生物: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679.PDF ─────────┬──────────────────────────────────────────────── 2026-04-29│*ST生物: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690.PDF ─────────┬──────────────────────────────────────────────── 2025-10-27│*ST生物: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7/1224733704.PDF ─────────┬──────────────────────────────────────────────── 2025-08-28│*ST生物: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7671.PDF ─────────┬──────────────────────────────────────────────── 2025-04-29│南华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1484.PDF ─────────┬──────────────────────────────────────────────── 2025-04-29│南华生物: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713860.pdf ─────────┬──────────────────────────────────────────────── 2025-04-29│南华生物: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81455.PDF ─────────┬──────────────────────────────────────────────── 2024-10-31│南华生物: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0502.PDF ─────────┬──────────────────────────────────────────────── 2024-08-31│南华生物: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91357.PDF ─────────┬──────────────────────────────────────────────── 2024-04-30│南华生物: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602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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