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04 *ST生物 更新日期:2025-11-1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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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5:47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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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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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 │*ST生物(00050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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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0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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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5:52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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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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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5:42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收购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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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19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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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19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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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0 00:00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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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7 15:47│*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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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8/027db47a-5c1e-4a49-9b41-b60c476d5b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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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31│*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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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10月24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
25年10月21日以邮件、短信方式送达公司全体董事。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名。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定期报告的格式指引,结合公司实际运营情况,编制了《2025 年
第三季度报告》,报告内容能充分反映公司 2025 年前三季度的实际经营情况。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发表了审核
意见。
表决结果: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于指定媒体的《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盖章的董事会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98f0fb96-192f-4e7e-aab1-d192f9407b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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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6 16:29│*ST生物(000504):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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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物(00050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7/69ab26e1-ff2a-4a47-8245-7e5257fe5e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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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 18:40│*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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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8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经营层挂牌出售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拟通过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联交所”)公开挂牌出售持有的
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和平”或“标的公司”)全部股权;并分别于2025年8月21日、2025年9月20日
披露了《关于挂牌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相关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8月21日和2025年9月20日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1、2025-049、2025-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挂牌出售程序已结束。根据湖南联交所 2025 年 10月 20 日出具的《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一次报价
)》,确认本次南华和平 52%股权的受让方为中关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称“中关新能科技”),成交价为 1999.19 万
元。2025 年 10 月 21 日,公司与中关新能科技签署了《产权交易合同》。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公司通过湖南联交所挂牌出售南华和平 52%的股权,挂牌底价为人民币1,999.19 万元。本次交易旨在调整和优化业务结构,符
合公司整体战略发展需求。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情况
企业名称:中关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W841E75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地:深圳市南山区招商街道花果山社区工业六路 4 号兴华工业大厦 7栋 AB 座 410A-5
法定代表人:彭伟健
注册资本:2,000 万元
成立日期:2025 年 9月 5日
主营业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发电
技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与机电组件设备销售;电子专用设备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
力电子元器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半导体分立器件销售;电池销售;储能技术服务;站
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等。(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控股股东:中关电力(深圳)有限公司
经核查,中关新能科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董监高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三、产权交易合同主要内容
(一)交易合同主体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中关新能科技(深圳)有限公司
(二)交易合同主要条款
1.产权交易的标的
南华生物合法持有的南华和平医院管理(湖南)有限公司 52%股权。
2.产权交易的价格
人民币壹仟玖佰玖拾玖万壹仟玖佰元整(¥19,991,900.00)。
3.产权交易的方式
交易标的经资产评估确认后,通过湖南联交所挂牌转让,按照有关交易规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确定受让方和交易价格,签
订产权交易合同,实施产权交易。
4.产权交易涉及的债权、债务的承继和清偿办法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采用如下方式处理:转让前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由转让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享有和承受。新股东按照《公
司法》的规定履行或者享有其对标的企业的义务或权利。
5.产权交易价款的支付方式、期限和付款条件
分期付款。乙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的 30%(含交易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汇
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其余款项须于《产权交易合同》签订之日一年内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并提供甲
方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且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延期付款期间利息。
四、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挂牌转让南华和平 52%股权事项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符合公司“调整业务结构,聚焦核心主业”的战略目标,不会影
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本次交易对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南华和平公司股权,不
再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五、风险提示
公司将根据湖南联交所相关要求及协议约定与交易对方办理上述股权转让事宜的相关后续手续,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产权交易合同》;
2.《网络竞价结果通知书(一次报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4/14ced99e-d8f1-4fcc-9729-140d8db5a18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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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15:52│*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控股孙公司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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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诉讼事项的基本情况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孙公司城光(湖南)节能环保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光公司”
或“城光节能”)就其与江苏四方清洁能源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原名江苏四方锅炉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方公司”)买卖合同纠
纷一案向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四方公司返还城光公司合同价款人民币 1,500 万元;判令四方公司赔偿城光公
司资金占用费(按一年期 LPR 加 50%的利息标准,1,300 万元从 2020 年 9 月 10 日暂计算至 2024 年 6月 30日,200 万元从 2021
年 2月 10日暂计算至 2024 年 6月 30日,后续 1,500 万元计算至全部款项付清之日止),并由四方公司承担本案案件受理费、保全
费、保全保险费等全部诉讼费用;2025 年 1月 10 日,公司收到城光节能转来的《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
24)湘 0102 民初13708 号],芙蓉区人民法院对该诉予以了一审判决,四方公司不服[(2024)湘0102 民初 13708 号]民事判决,
向湖南省长沙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湖南省长沙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理,并出具了《湖南省长沙市
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湘 01 民终 4137 号]。(相关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4 年 8月 3日、2025 年 1月 15 日对外披
露的 2024-039、2025-001 号公告)。
二、本次诉讼事项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城光节能转来的《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湘 01 民终 4137 号],长沙市中级人民法
院对该诉讼事项进行了判决,判决情况如下:
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案件受理费 111,800 元,由四方公司负担。
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事项
除上述披露的诉讼事项和已披露的事项外,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诉讼未对公司经营情况造成重大影响。后续,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并及时
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5)湘01民终4137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1/1063756f-f790-4900-9db3-ccc5afd6aa3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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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 00:00│*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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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交易概述
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生物”)于2025年8月12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
收购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47),并于2025年9月11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司拟
收购程泽能、易木林、长沙君合致远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长沙市履方医药信息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
的湖南慧泽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慧泽医药”或“标的公司”)51%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慧泽医药将成为南华生物
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不
涉及公司发行股份,亦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二、交易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相关各方正持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各项工作。公司已委托中介机构正在对慧泽医药开展的财务
、业务、法律等方面尽职调查,相关核查工作在有序推进中;标的公司审计、评估工作同步开展,中介机构正依据法律、法规及行业
规范进行数据核算与价值测算。
交易相关方就本次收购的核心条款保持密切沟通,但尚未签署正式交易协议。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相关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各项工作尚未最终完成,具体交易方案仍需根据中
介机构专业意见进一步论证完善,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协议,最终能否达成存在不确定性。
本次交易后续需履行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内部审批程序,能否顺利通过审批存在不确定性。有关本公司的信息请以在指定媒
体刊登的公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0/fe92eacf-b3bb-4931-a624-ed3b7396c8c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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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4 15:42│*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收购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完成工商变更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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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南华生物”)以4,862.49 万元自有资金收购湖南金弘再生资源集团有限
公司持有的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43.05%股权;公司同时对标的公司增资3,000 万元,其中 2,615.75
万元计入标的公司注册资本,其余金额计入标的公司资本公积。本次股权转让及增资完成后,公司对标的公司的持股比例为 55%,取
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分别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标的公司工商变更登记已完成,
后续仍存在款项支付、承诺履行等方面的不确定性,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相关具体详情请见公司于2025 年 9 月 6 日及 2025
年 9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059)。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延伸主业赛道、培育差异化竞争优势,公司以自有资金方式支付收购款及增资款,取得对标的公司的控制权。标的公司
主要从事废旧动力电池、废钢铁回收和再生利用。本次收购将公司业务延伸至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碳酸锂)回收等循环经济领域,
有利于公司长远、健康发展。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与交易对手方正式签署了《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根据协议约定,标的公司已完成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娄底市涟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如下:?
名 称: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1382MAC3UY2XOP ?
法定代表人:杨 云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肆佰陆拾肆万肆仟贰佰元整
注册地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石马山街道马头山村水口组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
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电池销售;高纯元素及化合物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
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经营;报废电动汽车回收拆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
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完成后,公司持有标的公司55%的股权,标的公司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后续尚需按协议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履行相关承诺等事项。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交易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有关法律
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 南华生物与交易对手方签署的《股权转让暨增资协议》;
2. 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5/e31c9f13-09d1-4170-9702-6954a16586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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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19│*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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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22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22日(星期一)。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2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22日9:15-15:00。
2.会议召开的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杨云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股东出席会议的整体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366人,代表股份 175,062,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456%。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66人,代表股份 175,062,60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0456%。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4人,代表股份 41,311,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364人,代表股份 41,311,7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5178%。
3.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提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0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娄底金弘新材料有限公司股权暨增资扩股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54,186,75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0752%;反对 20,875,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1.9247%;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20,435,90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4675%;反对 20,875,74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0.5322%;弃权 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002%。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陈琳、向思
3.结论性意见:
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和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股东
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以及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并加盖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3/535e7db0-ecc0-483f-a240-ac98414371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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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2 17:19│*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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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
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湖南湘军麓和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南华生物医药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聘请,指派陈琳律师、向思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2日(星期一)15:00 在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1698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B1栋三层会议室召开的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及召集人资格、股东会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事宜进行了审
查,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已经按照《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
发生或者存在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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