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04 *ST生物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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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9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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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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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 │*ST生物(00050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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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ST生物(00050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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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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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内控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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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ST生物(00050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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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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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ST生物(00050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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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 │*ST生物(000504):西部证券关于南华生物2025年年度保荐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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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49│*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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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决定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投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
出席现场股东会或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在会议现场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
的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任一系统行使表决权。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5月 14 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
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1698 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 B1栋三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名称及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提案》 √
2.00 《关于〈2025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提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提案》 √
4.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提案》 √
5.00 《关于未弥补亏损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提案》 √
6.00 《关于 2025 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 √
核销部分资产的提案》
7.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 年—2028 √
年)〉的提案》
8.00 《关于〈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
的专项报告〉的提案》
9.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提 √
案》
10.00 《关于公司 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提案》 √
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的具体内容请参见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3.表决事项说明
本次股东会在审议第 1.00-10.00 项提案时,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公开披露,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
4.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及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
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
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格式、内容见本通知附件)和证券账户卡;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请于 2026 年 5月 19 日 17:00 前,将签妥的《授权委托书》邮件发送至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备查(会场正式报到时出具相关原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邮件发送方式登记(须在 2026 年 5月 19 日 17:00前送达或邮件发送
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5月 19 日(9:00-11:30,13:30-17:00);
3.登记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岳麓西大道 1698 号麓谷科技创新创业园 B1栋三层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粟亮、冯思;
电话:0731-85810285;
电子邮箱:nhsw@landfar.cn;
5.会议费用:食宿、交通费等由股东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
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二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5.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特此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9cb574e-ecfa-4ca9-a53c-966948fbf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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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8│*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关于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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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拟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 条规定,公司已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
险警示的条件,并于2026年4月28日向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提交了撤销对公司股票交易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上述申请能否获得深交所批准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审核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 生物”,证券代码仍为“000504”。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股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公司 2024 年度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均为负值且扣除后营业收入低于 3亿元。公司已于 2025 年 4
月 29 日对外披露了《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公司股票于 2025 年 4月 3
0 日开市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
二、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出具的公司 2025 年度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众环
审字〔2026〕1700029 号)显示,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的营业收入为41,593.97万元,利润总额为 1,972.26万元,净利润为 2,882.8
7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 1,069.03 万元,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为 26,575.12 万元。
公司对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自查,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表明公司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2026 年修订)第9.3.12 条第一项至第七项任一情形,亦不存在规则中规定的其他需要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或其他风险警示的
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3.8条之规定,公司符合申请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条件,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向深交所提交了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
在深交所审核期间,公司不申请股票停牌,公司股票正常交易。公司证券简称仍为“*ST 生物”,证券代码仍为“000504”,股
票日涨跌幅限制仍为 5%。
三、风险提示
1.公司已向深交所提交撤销对公司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申请。公司股票能否成功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尚需深交所审核确认,
该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审核进展,并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2.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重大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关注公司公告,审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1e5e93e-e967-472a-8e3c-736c692fa2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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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6│*ST生物(00050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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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生物(00050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e1f6a86-55d0-4c02-a727-d68fbe1fcf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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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与使用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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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部证券”或“保荐人”)作为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公
司”)2023 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项目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相关规定,对南华生物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
,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930
号),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8,449,197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14.96元,共计募集资金 275,999,987.
12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 3,396,226.42 元后的募集资金为 272,603,760.70 元,已由西部证券于 2023 年 12 月 25 日汇入公司
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 1,498,536.99元后,公司本次募集
资金净额为 271,105,223.71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 2023 年 12月 26日出
具了天健验[2023]2-47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累计使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
项目 序号 金额(元)
一、募集资金净额 A 271,105,223.71
项目 序号 金额(元)
减: B 271,129,408.28
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271,105,188.51
本年度已使用金额 0.00
银行手续费支出 44.20
其他(注) 24,184.57
加: C 24,184.57
募集资金利息收入 24,184.57
二、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余额 D=A-B+C 0.00
注:其他系本期募集资金专项账户销户转出金额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
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
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人于 2023 年 12月 26日
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
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开立情况如下:
开户银行 账户号码 余额(元) 备注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风 8111601012500687320 0.00 已注销[注]
路支行
合计 0.00
注:该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25年 2月完成注销。
三、2025年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详见本核查意见附表:南华生物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2025年度,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未发生变更。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置换募投项目先期投入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五)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六)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或非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七)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八)尚未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2025 年度,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
违规的情况。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会计师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南华生物医
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简称“专项报告”)进行了鉴证,并出具了《募集
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鉴证报告》(众环专字[2026]1700033号)。报告认为,南华生物的《董事会关于募集资金年度
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如实反映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截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的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
七、保荐人对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人认为:公司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
专项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专户已完成注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8156e3a-b30a-4716-9ed3-9ffc4d8db7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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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非经常性损益的专项核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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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对后附
的南华生物 2025 年度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
规定,编制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南华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
上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南华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
行核查工作以对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
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
性公告第 1 号——非经常性损益(2023 年修订)》的规定编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8b4067c-c387-4e70-b455-fefe121fbbc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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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南华生物2025内控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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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环审字[2026]1700030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94edb134-fbbb-442f-a84c-65ba4580708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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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35│*ST生物(000504):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营业收入扣除事项的专项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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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华生物”)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公司的资产负债
表,2025 年度合并及公司的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的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公司的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以下简称“2025
年度财务报表”)的基础上,对后附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营业收入扣除表
”)进行了专项核查。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编制和披露
营业收入扣除表,提供真实、合法、完整的核查证据,是南华生物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核查工作的基础上对营业收入
扣除表发表专项核查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执行了核查工作。我们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
守则,我们独立于南华生物,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同时遵循了适用于公众利益实体的独立性要求。我们计划和执
行核查工作以对营业收入扣除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核查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
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核查工作为发表核查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基于我们的核查,我们没有发现后附的《南华生物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与我们在审计南华生物 20
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检查的会计资料,以及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中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在所有重大方面存在
http://disc.sta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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