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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06(中润资源)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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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06 中润资源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4-12 00:00│中润资源(0005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中润资源(0005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1/20e9f69f-238f-46e8-838b-ca8c4d6569e2.PDF ─────────┬──────────────────────────────────────────────── 2024-04-08 00:00│中润资源(0005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中润资源(0005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03/909ca957-5f7e-46d8-868a-a556bfd82a77.PDF ─────────┬──────────────────────────────────────────────── 2024-03-09 00:00│中润资源(000506):关于诉讼进展暨债务逾期的公告 ─────────┴──────────────────────────────────────────────── 中润资源(000506):关于诉讼进展暨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8f91ddd4-17fe-48ee-bc28-4a75d0d9aaaa.PDF ─────────┬──────────────────────────────────────────────── 2024-03-07 00:00│中润资源(00050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证券简称:中润资源,证券代码:000506)股票交易价格于 202 4年 3月 4日、2024年 3月 5日、2024年 3月 6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 ,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异常波动,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 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 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 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函证核实,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 事项,不存在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也不存在股票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 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 的、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上市公司认为必要的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 日披露了《关于诉讼进展暨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针对崔炜、烟台盛瑞投资 有限公司借款逾期事项,公司仍在与相关方进行沟通,争取尽快达成一致意见。目前公司存在债务逾期风险,已对公司的经营产生了 较大的压力及影响。鉴于公司资金流动性问题,公司股东和董事会一直努力论证各种融资方式缓解公司资金压力,解决债务及子公司 生产经营所需资金问题。 3. 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31 日披露了《2023 年度业绩预告》(公告编号:2024-002),公司 2023 年度预计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盈利 2,300万元至 3,400万元,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亏损 12,300 万元至亏损 13,400 万元,具体数 据以公司 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不存在应修正的情况。 4. 公司股票交易价格连续 3个交易日(2024年 3月 4日、2024年 3月 5日、2024年3 月 6 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 0%。鉴于近期公司股价累计涨幅较大,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秉持价值投资理念,充分了解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注意投资风险。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96394998-96d6-40f7-bf27-f7e16da05dc1.PDF ─────────┬──────────────────────────────────────────────── 2024-02-07 00:00│中润资源(000506):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划到期暨未实施减持的公告 ─────────┴──────────────────────────────────────────────── 公司股东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润资源”)于 2023年 7月 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公司股东杭州汇成一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杭州汇成”)计划在减持计 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六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持有的中润资源股份不超过 9,290,177 股(约占中润资源目前总股 本比例 1%)。 近日,公司收到杭州汇成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到期进展的告知函》。截至 2024 年 1 月 29日,前述预披露的股份减持计划已 到期。现将减持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截至 2024 年 1月 29日,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限内杭州汇成未减持中润资源股份。杭州汇成仍持有中润资源股份 65,869,034股, 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 7.09%。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杭州汇成的本次减持计划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 杭州汇成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严格遵守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不存在违反已披露的减持计划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杭州汇成出具的《减持股份计划到期进展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6/eb0f80ae-9f9b-4b6f-92cf-c512495c84f2.PDF ─────────┬──────────────────────────────────────────────── 2024-02-06 00:00│中润资源(000506):关于收到山东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中润资源投资股 份有限公司及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16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及卢涛、郑玉芝、毛德宝、孙铁明: 前期,我局对你公司开展了现场检查。经查,你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 2020 年、2021 年你公司为实际控制人郭昌玮控制的冉盛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珠海横琴新区长实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提供办公 场所并接受对方的顾问服务,对上述关联交易你公司未在临时公告及定期报告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二条、第三十条、第四十八条,《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 条、第四十一条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4〕54号) 第五十二条的规定。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第三条及第五十八条规定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 第 182号)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时任董事长卢涛、财务总监郑玉芝、董事会秘书孙铁明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2. 违规提供财务资助 2022年 1月你公司向李明吉(2008年 6 月至 2021年 12 月任你公司董事)提供财务资助10 万元、向贺明(2018 年 6月至今任你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提供财务资助 6万元,截至目前上述款项均已归还。你公司违规对上述人员提供财务资助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三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 182 号)第四条及第五十一条规定,董事长郑玉芝、总经理毛德宝、董事会秘书孙铁明对上述事项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号)第五十九条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182号)第五 十二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卢涛、郑玉芝、毛德宝、孙铁明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数据库。你公司应高度重视,加强关联交易及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事项管理,强化资金管控,依法合规履行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并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 30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 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 决定书之日起 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收到上述监管措施决定后,公司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严格按照山东证监局的要求,深刻反思公司在规范运作及信 息披露工作中存在的不足,认真总结积极整改,吸取经验教训;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学习,规范交易行为,持续完善 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不断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5/4f7dd96e-52cc-48e0-8bcf-7d1f0df72753.PDF ─────────┬──────────────────────────────────────────────── 2024-01-31 00:00│中润资源(000506):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3 年 1 月 1 日至 2023 年 12 月 31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盈利:2,300 万元-3,400万元 盈利:25,299.72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86.56%-90.91%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12,300 万元-13,400万元 亏损:13,756.55万元 的净利润 营业收入 28,000 万元-29,000万元 27,714.92万元 扣除后营业收入 26,500 万元-27,500万元 24,776.17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2 元/股–0.04元/股 盈利:0.2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 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3 年度业绩盈利,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公司进行重大资产置换,将公司所持有的山东中润集团淄博置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济南兴瑞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济南兴瑞”)100%股权,与深圳马维钛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马维钛业”) 持有的新金国际有限公司 51%股权进行置换;同时,马维钛业承接公司应付济南兴瑞的 3,757.72 万元债务。报告期内资产置换完成 ,确认投资收益 1.75 亿元,该部分损益为非经常性损益。公司预计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亏损,主要原因为:(1)公司主要子公司 斐济瓦图科拉金矿有限公司技术改造仍在进行中,产量未达预期,同时黄金生产成本中占比最大的燃油仍处于较高价格水平,采购成 本居高不下,导致本期亏损;(2)公司有息负债形成的利息费用较高。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次预告的公司 2023 年度业绩仅为财务部门初步核算数据,具体数据以本公司 2023年度报告中披露的财务数据为准。 《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为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 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投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134ea344-b321-404f-a6b4-f8d929c7d701.PDF ─────────┬──────────────────────────────────────────────── 2024-01-03 00:00│中润资源(000506):关于诉讼进展暨债务逾期的公告 ─────────┴──────────────────────────────────────────────── 中润资源(000506):关于诉讼进展暨债务逾期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02/2feaa08b-06f5-4c1e-978c-f6a2eab4a5c8.PDF ─────────┬──────────────────────────────────────────────── 2023-11-15 00:00│中润资源(000506):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重要提示 1. 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否决、修改或新增提案的情况。 2. 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4 日下午 15:00 网络投票具体时间为:2023 年 11 月 1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11月 1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 11月 14日 9:15-15:00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济南市历城区经十东路 7000号汉峪金谷 A2-5栋 23层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郑玉芝 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人,代表股份 279,089,301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1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 股东 13 人,代表股份 279,089,301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04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76,90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13%。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出席本次会议,公司聘请见证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三、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同意 278,665,601 99.8482 反对 423,700 0.1518 弃权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表决情况 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3,200 11.1554 反对 423,700 88.8446 弃权 0 0.0000 2. 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情况 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比例(%) 同意 278,665,601 99.8482 反对 423,700 0.1518 弃权 0 0.0000 其中,中小股东对该议案的表决结果为: 表决情况 股份数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 同意 53,200 11.1554 反对 423,700 88.8446 弃权 0 0.0000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上海市海华永泰(济南)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 张忠永 程木石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14/840de243-4cae-4a5a-ac15-b1ef6ff01363.PDF ─────────┬──────────────────────────────────────────────── 2023-11-15 00:00│中润资源(000506):中润资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于 2023年 11月 14 日(星期二)15时 00召开。 上海市海华永泰(济南)律师事务所经公司聘请,委派张忠永律师、程木石律师出席现场会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中润 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 资格、会议议案、表决方式和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和会议决议等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审查,查阅了相关会议文件,并对有关问题进行了必要 的核查和验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和承诺,公司向本所律师所提供的文件和所作的陈述和说明是完整的、真实的和有效的,有关原件及其上面的 签字和印章是真实的,且一切足以影响本法律意见书的事实和文件均已向本所披露,而无任何隐瞒、疏漏之处。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根据《股东大会规则》的要求,仅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合法及是否符合《公司章 程》、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会议召集人资格的合法有效性、会议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而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 审议的议案内容和该等议案中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发表意见。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本次股东大会之目的使用,不得被任何人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本所同意,公司可以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 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需公告的信息一起向公众披露,本所依法对发表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3年 10月 27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召集,公司已于 20 23年 10月 30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及相关指定媒体上刊登了《中润资源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时间、地点、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程序、股权登记日、审议事 项、参加人员、参加会议的登记办法等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3年 11月 14日下午 15:00召开,网络 投票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3年 11月 14 日上午 9:15-9:25,9:30-11:3 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3年 11月 1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认为,根据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公告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召开通知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亦符合《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参加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13人,代表股份 279,089,301股,占上市公司总 股份的 30.0413%。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人,代表股份 0 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 东 13 人,代表股份279,089,30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041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1 人,代表股份 476,900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0.0513%。 根据本所律师的核查,未有股东现场出席会议。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 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验证。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郑玉芝主持。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监事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聘任的律师列席了本次 会议。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 1.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大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 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现场出席会议。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 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监事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根据深圳 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的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资料,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当场公布表决结果。 根据本所律师的审查,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就列入本次股东大会议事日程的议案逐项进行了表决,该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 股东大会规则》的有关规定。根据现场会议出席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 案: 1、审议《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8,665,601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8482%;反对423,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1518 %;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200 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11.1554%;反对423,7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88.8 446%;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00%。 表决结果:本议案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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