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07 珠海港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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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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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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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1 │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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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 │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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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 │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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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 │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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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 │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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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 │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鼎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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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 │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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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 │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俊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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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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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be0b631-2a5a-486c-bd6f-27f6e52f8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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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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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90746c7-b57e-41f5-9f37-1131ee572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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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1│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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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10 在公司 2010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局主
席蔡文先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提议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919,734,89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4,130,0
00股,即 905,604,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人民币 0.54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 48,902,664.33 元。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向董事局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
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时间及审议内容
以董事局发布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为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十)关于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确定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7人,同意 7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鉴于公司董事冯鑫先生及薛楠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
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十四)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对 2025 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 5,3
13.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ESG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7f4e16-925b-4227-928f-1ebd7c096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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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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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b4dee6-335c-4311-8cd1-0e17de2e3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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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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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珠海港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珠海
港于2019年 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24元,募集资金总额 1,019,999,986.24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8,430,20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1,569,783.03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4月 25日全部到
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60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9年 4月 25日募集资金期初总额
减:公司保荐、承销费用
减:公司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019,999,986.24
17,319,999.78
1,110,203.43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4,640,000.00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减:截至期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减:银行手续费
83,420,058.48
336,399,700.00
588,154,889.02
4,568.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61,049,433.11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
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
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 5月,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
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拖轮”)和珠海港成功
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年 6月、2019年 7月与公司、银行、保荐机
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可结项的金额为 6,243.95万元(最终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同意将“6艘拖轮项目”结
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 1,279.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2025年 2 月 17日,珠海港航运
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
)已解冻,账户结项资金 50,305.23 元已全部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所有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鉴证报告(德皓
核字[2026]00000961号),认为:珠海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珠海港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珠
海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珠海港 202
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753f20-7c6a-498b-897b-2959350583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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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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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049 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局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珠海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明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阳高科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效
无
,
告
报
所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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