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07 珠海港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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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1:42 │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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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1:40 │珠海港(000507):202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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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3 │珠海港(000507):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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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3 │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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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 │珠海港(000507):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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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 │珠海港(000507):关于2026年二季度码头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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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 │珠海港(00050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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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1 │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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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2 │珠海港(00050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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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1 │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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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 11:42│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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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年 7 月 1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
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日9:15-9:25,9:30-11:30,13:00-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7月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号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工具的议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3、股东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2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栋 20 层 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48;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叶德隆。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1/670b494b-04b5-458d-b600-0883865f7d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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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1:40│珠海港(000507):2026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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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7 月15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六十次会议决议及 2024 年 8月 2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不超过
人民币 10亿元(含 10 亿元)的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7月16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4 年 12 月 23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4〕CP190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
公司短期融资券注册,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 年 12月 24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号 2024-112 公告
。
公司 2026 年度第一期短期融资券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6 珠海港股 CP001
2026 年度第一期
短期融资券
代码 042680261 期限 361 日
起息日 2026 年 7月 13 日 兑付日 2027 年 7月 9日
计划发行总额 4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4 亿元
发行利率 1.48%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期 短 期 融 资 券 发 行 情 况 的 有 关 文 件 在 中 国 货 币 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
earing.com.cn)公告。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4/0ced8173-da8b-4ba3-b682-826d5a896a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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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3│珠海港(000507):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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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项概述
目前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及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
据、永续中期票据等各类债务融资工具的注册金额合计为 75 亿元,注册额度将于 2026 年 12 月 19 日起陆续到期。
为维持公司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依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6 年 3月 23 日发布的《
关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6〕44 号)中“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
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的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统一
注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拟注册额度与公司现有批文额度一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等途径查询,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公司符合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条件
根据《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经营层将公司的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的规定逐项对
照,公司符合现行注册和发行条件的各项规定,具备相应资格。
三、本次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及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及发行规模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75 亿元(含),发行阶段确定每期发行规模。
2、注册及发行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超短期融资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中期票据等(实际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
准)。
3、注册有效期
自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起两年内有效(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为准)。
4、发行期限
公司将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资金需求选择每期拟发行债务融资工具品种,所选品种的发行期限须符合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的相关要求。
5、发行方式
在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内分次发行。
6、发行利率及其确定方式
按照各期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情况,根据集中簿记建档结果确定。
7、发行对象
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投资者,不向社会公众发行。
8、募集资金用途
用于公司及子公司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偿还到期债券,补充流动资金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用途。
9、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事宜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执行。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决
议的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获得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四、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
根据公司本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工作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注册及发行工作,依照相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局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局并由董事局转授权管理层,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框架与原则
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制度,并根据届时的市场条件,从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
次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依据国家法律法规、银行间债券市场的有关规定和股东会决议,根据市场实际情况制定、修订、实施具体方案,包括但不限
于具体注册及发行品种、注册金额、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发行利率、发行时机、发行期数、募集资金用途、赎回条款设计、评级安
排、还本付息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全部事宜;
2、根据实际需要,决定并聘请各中介机构及金融机构,包括但不限于承销商、评级机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
3、负责签署、执行、修订和申报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一切合同协议和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申请文件、募集说明书(包
含“常发行计划”机制下,基础募集说明书和续发募集说明书)、承销协议及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则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文件等,并办
理相关申报、注册、发行和信息披露等手续;
4、如监管部门、交易场所等主管机构对注册及发行等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定须由股东会重新审议或董事局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主管机构的意见或市场条件变化情况,对本次注册及发行具体方案等相关事
项进行相应调整;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资金使用安排;
6、办理与本次注册及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7、本授权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注册通知书有效期到期之日止。
五、本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是公司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优化财务结构的重要手段,有助于优化融资结构、降低
融资成本,增强发展实力。
六、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申请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尚需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实施,存在一
定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3b22bcd-8370-4a97-9bd5-04e3fd0d10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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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3│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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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7 月 27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 月 27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07 月 27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7月 2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资工具的议案
3.00 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11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
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和《关于拟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
3、股东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7月 24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 层 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48;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叶德隆。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7195bf82-8173-4f6d-a1d4-d04522d00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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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珠海港(000507):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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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际复材,股票代码:301526
)97,124,631 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比例为 2.58%,股份来源于国际复材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
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全部国际复材股票,
并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出售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市场行情确定具体出售时
点、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交易方式、操作方案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各类配套手续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
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在授权期限内,若国际复材发生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拟出售的股票数量将
相应调整。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于2026年7月10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 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鉴于证券市场股价
波动无法预测,公司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的交易金额尚不能确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一)国际复材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46219007657
3、法定代表人:莫秋实
4、注册资本:3,770,878,048 元人民币
5、成立日期:1991 年 8月 27 日
6、注册地址:重庆市大渡口区建桥工业园 B区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租赁服务(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生产、销售玻璃纤维系列产品、玻璃纤维增强塑料产品、玻璃纤
维用浸润剂及助剂、空气分离制品(压缩或液化的氧、液化的氩、压缩的氮〈限长寿区分公司经营〉)(按重庆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
业设立批准书核定事项从事经营);玻璃纤维工业成套技术与成套装备的研发与制造;从事非配额许可证管理,非专营商品的收购出
口业务(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贵金属及合金材料、合金制品的研发、加工、销售、租赁及回收业务;道路货物运输(取得相关
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
8、信用情况:经查询,国际复材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9、股权结构:根据国际复材披露的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截止至 2026 年 3 月 31 日,其前十大股东及持股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持股比例
1 云天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262,875,369 60.01%
2 上海信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331,385,193 8.79%
-云南云熹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
3 重庆云玻挚信企业管理咨询 103,609,756 2.75%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4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97,124,631 2.58%
5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39,262,527 1.04%
6 云南交投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25,300,684 0.67%
管理有限公司
7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745,400 0.34%
大成科技创新混合型证券投
资基金
8 张根生 8,840,200 0.23%
9 高盛国际-自有资金 8,134,927 0.22%
10 交银施罗德基金-中国人寿 7,750,319 0.21%
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传统险
-交银施罗德国寿股份均衡
股票传统可供出售单一资产
管理计划
10、最近一年及一期的主要财务数据(根据披露信息):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2026 年 1-3 月/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3月 31 日
资产总额 22,828,649,537.92 24,182,574,227.79
负债总额 13,593,858,053.18 14,668,393,580.14
归属于上市公司 8,249,143,333.86 8,535,767,115.33
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 8,657,832,967.41 2,214,670,205.37
营业利润 406,219,871.77 349,431,348.02
归属于上市公司 272,471,070.35 270,188,735.78
股东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730,947,081.52 -83,992,051.13
现金流量净额
(二)历史沿革
根据公司2014年 6月27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决议,公司全资企业珠海功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功控集团”
)以其所持珠海富华复合材料有限公司 38.33%股权作价 19,044.29 万元对国际复材进行增资,占其注册资本的 4.12%;后国际复材
经增资、扩产、股改,于 2023 年 12 月 26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上市,功控集团持有 97,124,631 股,占其发
行后总股本的2.58%;2026 年 3 月 13 日,功控集团将持有的国际复材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
(三)公司所持有的国际复材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
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
三、本次交易安排
1、出售方式及数量:通过集中竞价、大宗交易等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交易方式出售公司所持有的全部国际复材股票。
2、出售价格:根据出售时市场价格确定。
3、出售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12 个月内。
4、授权事项: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出售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市场行情
确定具体出售时点、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交易方式、操作方案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各类配套手续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
会审议通过本次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
四、本次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有利于公司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满足公司未来发展的资金需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所持有的国际复材股权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财务报表列报于“其他权益工具
投资”项目,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该项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
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对当期损益不产生影响。本次交易的最终财务影响以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数据为准。
本次拟出售股票资产事项的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9cb587ac-71fd-455e-859e-f134c0288b2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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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珠海港(000507):关于2026年二季度码头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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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标 2026 年二季度 同比变化 本年累计 同比变化
货物吞吐量(吨) 16,456,119 15.59% 31,973,727 18.56%
其中:长江流域 4,717,527 8.27% 9,347,687 8.32%
珠江流域 11,738,592 18.81% 22,626,040 23.38%
注:以上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c8b98ecf-399f-47af-acb7-3b1fc0aeed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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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2│珠海港(000507):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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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局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6 年 7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
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08 年 12月 8 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31 号 5 层 519A(5)首席合伙人:赵焕琪
(6)人员信息: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72 人,注册会计师 29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65 人。
(7)业务信息:2025 年度收入总额为 40,109.58 万元(经审计,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 32,890.81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
18,700.69万元。审计 2025 年上市公司年报客户家数 129 家,审计收费总额 1.66亿元,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
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与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截至 2025 年末,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 105.35 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
计赔偿限额 3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截止 2025 年 12 月 31 日,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
监督管理措施 2 次、自律监管措施 0 次、纪律处分 0次和行业惩戒 0次。期间有 32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次、监督管理措施 24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纪律处分 1 次和行业惩戒 1 次(除 1 次行政处罚、1 次监督管
理措施、1 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4、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分支机构相关信息:本次公司审计业务主要由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广东分所(
以下简称“北京德皓国际广东分所”)承办。北京德皓国际广东分所于2024 年 5 月 30 日成立,注册地址:珠海市横琴新区智水路
88 号601-608 办公 6F-21、22、23、F1,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注册会计师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代理记账;税务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
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明学,2001 年 12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 3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 年 12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作为签字合伙人承做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为 4家,具备
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签字注册会计师:阳高科,2015 年 10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7 年 5 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4 年 8
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
超过 5 家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胡彬,合伙人,2002 年 9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 年 7 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 年 9 月
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 年 1 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2024 年 12 月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承做或
复核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超过 10 家,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
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审计服务收费主要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根据提供审计服务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
服务费用等,公司拟向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支付审计费用合计172 万元,较 2025 年上调 3 万元,其中财务审计费用为 142
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如审计范围、内容变更,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范围和内容确定最终审
计费用。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对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认为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从事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有丰富的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经验,在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
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
具的相关报告客观、完整。2026 年 7 月 9 日,公司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北京德
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
人,反对 0人,弃权 0 人。
(三)生效日期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60709 会议决议;
3、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
证照和联系方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df6e1f86-53cb-42b0-801e-06b75b5d3b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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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19:51│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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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7月 9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7月 10日 10:0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董事局秘书列席了
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议案
公司直接持有重庆国际复合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国际复材,股票代码:301526)97,124,631 股股票,占其总股本的
比例为 2.58%。为更好地聚焦主业发展,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本配置效率,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出售所持有的全部国际
复材股票,并拟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出售相关全部事宜,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证券市场行情确定
具体出售时点、交易数量、成交价格、交易方式、操作方案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办理各类配套手续等,授权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审
议通过本次股票出售事项之日起 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7月 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
司《关于拟出售股票资产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战
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为维持公司发展所需的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降低融资成本,依据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2026年 3月 23日发布的《关
于优化债务融资工具基础层企业注册发行机制有关事项的通知》(中市协发〔2026〕44 号)中“基础层企业可就发行超短期融资券
、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永续票据产品编制同一注册文件,进行有额度的统一注册”的规定,并结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拟统一注
册债务融资工具(PDFI),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75亿元(含),拟注册额度与公司现有批文额度一致。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7月 1
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关于拟注册及发行银行间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根据审计业务工作量及市场平均报酬水平,财务审计费用为 142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 30
万元,合计总额为 172万元,较 2025年上调 3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7月 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
讯网的公司《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修订《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
露管理制度》部分条款进行修订。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五)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本次董事局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于 2026年 7月 27日(星期一)下午 14:30以现场和网络
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7月 11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战略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60709 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5339d2b7-4cc3-4cdc-b15b-9b78e1125c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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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2│珠海港(000507):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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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25年 12月5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其中“
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
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
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
行相应变更,并自2026 年 1 月 1日起开始施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
1、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变更部分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第 19 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
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客
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
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变更后的
会计政策能够更合理、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
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局审议。
四、董事局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和颁布的会计准则等进行的合理变更,执行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
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其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
的情形。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60706 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32a64efb-225e-4ed1-ab80-8ff0b6cf2e6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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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1│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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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6 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 年 7 月 8 日 10:00 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 人,实到董事 9 人,公司董事局秘
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珠海英力士同步增资权利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参股企业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英力士”)的经营发展,珠海英力士控股股东英力士乙酰投资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士乙酰”)拟以现金出资 15,000 万美元对珠海英力士进行增资。基于有序退出非主业的战略考虑,公司拟
放弃本次同步增资的权利。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珠海英力士同步增资权利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二)关于宿州聚隆向银行申请项目贷款授信的议案
根据经营发展的需要,公司控股下属企业珠海港昇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宿州聚隆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就旗下秦山风电
场的资产向建设银行申请固定资产贷款,授信额度为 12,300 万元,用于置换股东借款,期限 9 年,担保方式为项目电费收费权质
押。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25 年 12 月 5 日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通知》(财会[2025]32 号),其中“关于非同一
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等相关
内容,自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基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通知文件规定的起始日
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7 月 9 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会计政策变
更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 人,弃权 0 人。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 20260706 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b9b751e8-1ff7-4d70-9232-cbf2b1e597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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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8 18:30│珠海港(000507):关于公司拟放弃对参股企业珠海英力士同步增资权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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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放弃权利事项概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珠海港”)持有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英力士”或“合资公司
”)8.11%股权,英力士乙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士乙酰”)及英力士芳烃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力士芳烃”)分
别持有珠海英力士 81.62%及 10.27%股权。
受市场环境波动、芳烃行业竞争加剧等多重因素影响,珠海英力士近年来经营承压,为扭转经营局面,保障公司持续经营,英力
士乙酰拟以现金出资 15,000 万美元对珠海英力士进行增资,基于有序退出非主业的战略考虑,公司拟放弃本次同步增资的权利。本
次增资价格以珠海英力士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定价依据,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其股权比例将下降至 3.38%。
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
人;反对 0人,弃权 0 人。
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关联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无需公司股
东会批准。
二、各方当事人基本情况
(一)英力士乙酰投资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Hawkslease,ChapelLane,Lyndhurst,Hampshire,SO437FG,United Kingdom;证件号码:30
4682;授权代表:DOSSETT,Stephen John;经营范围:对化工等行业进行投资。
(二)英力士芳烃控股有限公司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400 East Court Avenue DesMoines IA 50309,United States of America;证件号码:9
13074;授权代表:DOSSETT,Stephen John;经营范围:对化工等行业进行投资。
(三)与公司的关联关系:英力士乙酰、英力士芳烃与公司均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标的基本情况
(一)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6328471382
2、成立时间:1997 年 9月 3 日
3、注册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南水镇石化九路 960 号
4、法定代表人:赵春明
5、注册资本:90,300 万美元
6、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
业务。
8、信用情况:经查询,珠海英力士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二)最近两年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人民币 万元
项目 2024年/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5年/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391,110.99 342,929.34
负债总额 301,076.23 312,105.67
所有者权益合计 90,034.76 30,823.67
营业收入 1,133,922.24 906,439.16
净利润 -66,633.99 -59,211.09
四、放弃权利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鉴于珠海英力士净资产已低于注册资本,为公允反映各方股东的实际权益,本次增资价格以珠海英力士评估后净资产价值为定价
依据,并据此调整各方股东持股比例。
根据公司委托的北京中林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8.1063%的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同比
例增资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中林评报字[2026]249号)的评估结果,珠海英力士截止评估基准日 2025 年 12
月 31 日,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75,388.14 万元人民币,按基准日汇率中间价折算为 10,725.61 万美元。本次增资前后各股东对应
的股权价值及持股比例如下:
股东名 增资前 增资后
称 出资额 持股比例 按评估值对 增资额 增资后股 持股比例
(万美元) (%) 应的股权权 (万美元) 权价值 (%)
益价值 (万美元)
(万美元)
英力士 73,708 81.62 8,754.24 15,000 23,754.24 92.34
乙酰
英力士 9,272 10.27 1,101.52 0 1,101.52 4.28
芳烃
珠海港 7,320 8.11 869.85 0 869.85 3.38
合计 90,300 100 10,725.61 15,000 25,725.61 100
五、增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主体
甲方:英力士乙酰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英力士芳烃控股有限公司
丙方: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丁方: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
(二)增资背景与目的
经全体股东友好协商,鉴于合资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及行业竞争态势,决定由甲方认购本次新增注册资本,乙方、丙方自愿放弃本
次增资的全部优先认购权,同意相应稀释股权。
本次增资的主要目标为补充合资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增强公司运营灵活性,支持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本次增资款项
用途主要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部分长期借款,降低合资公司资产负债率。
(三)增资金额与注册资本变更
本次增资总金额为15,000万美元,增资后的注册资本为105,300万美元。本次全部新增注册资本由甲方以现金方式认购,不涉及
其他股东或第三方。
(四)出资方式:甲方应以可自由兑换货币(优先为美元)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向合资公司指定账户缴纳认购资金。甲方应保证资
金来源的合法合规,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来源的资金进行出资。
(五)出资期限:甲方应于 2026 年 8月 31 日前,分期或一次性完成 15,000 万美元现金出资。具体出资节点及金额安排由出
资方另行书面确认。
(六)乙方和丙方已出具书面声明,明确基于现有增资方案放弃对本次增资的全部优先认购权,不得以任何形式撤销、变更或主
张权利。上述放弃行为自作出之日起生效,对公司及其他股东具有约束力。
(七)乙方和丙方自愿接受因本次增资导致的持股比例稀释,不对公司、甲方或其他方提出异议或权利主张。
(八)如因政策调整或法律规定需对股权结构进行进一步调整,各方应协商一致后签署补充协议。合资公司应及时办理工商登记
变更,确保各项变更合法有效。
(九)增资后利润分配、表决权等权利义务,按增资后实际持股比例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合资公司应及时修订章程,确保
各方权利义务的合法、有效落实。
六、放弃权利的原因、影响
本次增资将为珠海英力士补充营运资金,激发其经营活力,有效降低财务费用,改善其盈利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珠海英力士业务
与公司主业关联度较低,本次放弃对其同步增资的权利,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的整体利益。
七、董事局意见
本次公司放弃对珠海英力士同步增资权利是基于公司有序退出非主业的战略考虑,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不利
影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未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局审议上述事项的审议程序、表决程序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25 年 12月 31日止年度》《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及审计报
告2024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3、《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8.1063%的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拟进行非同比例增资涉及其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
》(中林评报字[2026]249 号);
4、《珠海英力士化工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9/8d219046-3e83-45c8-938c-cb5c9962ba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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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1 15:37│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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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的公司股份 14,130,000
股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的权利。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9,734,89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
回购股份 14,130,000股,即以905,604,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54元(含税)。
2、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 /总股本=0.54 元 /10 股*
905,604,895 股/919,734,895股=0.0531703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5年分红派息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31703元/股。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的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分红派息实施事宜公告如下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一)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 919,734
,89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4,130,000股,即 905,604,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人民币 0.54
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48,902,664.33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67,844,514.66元留存下一年。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
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详见刊登于 2026年 6月 13日的《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二)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四)本次实施分派方案时间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一)公司 2025年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 14,130,000股后的 905,604,895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 10股派 0.54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
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股派 0.486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
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 【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
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
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08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54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分红派息日期
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25日;
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26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红派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25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除外)。
五、分配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2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
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份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首发前限售股。
(三)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74 珠海港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0*****080 黄志华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年 6月 16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2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
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本次分红派息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分红=现金分红总金额 /总股本=0.54 元 /10 股*905
,604,895 股/919,734,895股=0.0531703元/股(结果取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的除权除息价格=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31703元/股。
七、有关咨询办法
(一)咨询地址: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栋 20层
(二)咨询联系人:李然、叶德隆
(三)咨询电话:0756-3292216,3292248
(四)传真电话:0756-3292216
八、备查文件
(一)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二)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相关决议;
(三)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相关决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2/5e23aee4-5d39-40bc-b0be-eae21c091d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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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9│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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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2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6月 12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号铭泰城市广场 1栋 20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局主席蔡文先生。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88 人,代表股份344,433,2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0335%。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8人,代表股份 275,768,05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45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80人,代表
股份 68,665,15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582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会议听取了邹俊善、陈鼎瑜、刘国山、郑颖四位独立董事的《2025年度独立董
事述职报告》。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445,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970%;反对 19,769,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7398%;弃权 2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7,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2%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698,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9003%;反对 19,769,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828%;弃权 217,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7,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169%。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554,7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287%;反对 19,67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7114%;弃权 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3,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99%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807,6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0590%;反对 19,67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05%;弃权 206,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3,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005%。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789,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2969%;反对 19,508,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6640%;弃权 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1,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91%
。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9,042,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4013%;反对 19,508,6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4026%;弃权 134,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1,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961%。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4.00 关于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250,9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404%;反对 20,05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217%;弃权 1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9%。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503,8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6167%;反对 20,051,8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1935%;弃权 130,4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98%。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提案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24,124,86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1038%;反对 20,178,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5.8585%;弃权 129,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7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8,377,716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4331%;反对 20,178,7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782%;弃权 129,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1887%。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苏宝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股东会规则》《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08cfc82-4b94-4039-b639-1b63f2432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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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5│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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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eb46ea57-13fc-424f-8877-d711a22fdaa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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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4│珠海港(0005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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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
(一)独立董事:指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任,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二)坚持公平公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
(三)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
发展紧密联系。
(四)坚持薪酬方案的制定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
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局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在董事局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范围:
(一)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其他薪酬分配。津贴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考同行和属地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定,经董事局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结合行业和属地水平拟定
。
(三)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
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
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比例原
则上不低于 50%。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差异化设置岗位系数。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3.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结合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工资,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与追索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
(一)固定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董事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执行,按月度发放。
(二)其余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基本年薪按月进行兑现,绩效
年薪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
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5ded427c-e57e-4af9-a9e8-0f80baaaaf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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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 11:42│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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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5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示如下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6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时,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3、上述第3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48;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叶德隆。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议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b9683550-3cc6-47c7-8ab6-0d09726419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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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38│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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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12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6月 12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12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09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 栋 20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所有提案
1.00 202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5.00 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同时,会议将听取《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2、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2026年4月29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
次会议决议公告》《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理制度》和《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3、上述第3项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股东会表决结果中将对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单独计票。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年6月11日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93号铭泰城市广场1栋20层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48;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叶德隆。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13a59f0d-9fce-4ce1-9260-6708b867e1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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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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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3be0b631-2a5a-486c-bd6f-27f6e52f8ba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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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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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90746c7-b57e-41f5-9f37-1131ee572f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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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1│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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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
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6年 4 月 27 日下午 14:10 在公司 2010 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9人,实到董事 9人
。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局主
席蔡文先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 年度董事局工作报告
主要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6年 4月 29日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的“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三)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
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
现提议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年末公司总股本919,734,895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4,130,0
00股,即 905,604,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人民币 0.54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 48,902,664.33 元。本
次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日时享有利润分配
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
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五)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
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七)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现向董事局提交了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评估情况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履行监
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
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八)2025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7号——可持续发展报告(试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南第3号——可持续发展报告编制》等相关要求,公司编制了《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
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2025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九)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鉴于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的部分议案需提请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具体时间及审议内容
以董事局发布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知为准。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十)关于拟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提高企业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稳健经
营和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一)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确定公司董事 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该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十二)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现确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7人,同意 7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鉴于公司董事冯鑫先生及薛楠女士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该
事项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十三)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邹俊善、刘国山、陈鼎瑜、郑颖的任职经历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公司董事局认为上述人员的独立性符合《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
要求。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董事局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
(十四)关于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
围内子公司对 2025 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 5,3
13.96万元。具体内容详见 2026年 4月 29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
的公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9人,同意 9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ESG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37f4e16-925b-4227-928f-1ebd7c0964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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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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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b4dee6-335c-4311-8cd1-0e17de2e3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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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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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所:北京市丰台区西营街 8 号院 1 号楼 7 至 18 层 101)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管理与使用情况之核查意见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河证券”、“保荐机构”)作为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或“
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经审慎核查,就珠海港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珠海
港于2019年 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股,发行价格为每股 7.24元,募集资金总额 1,019,999,986.24元,扣
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 18,430,203.2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1,001,569,783.03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4月 25日全部到
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60号《验资
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9年 4月 25日募集资金期初总额
减:公司保荐、承销费用
减:公司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019,999,986.24
17,319,999.78
1,110,203.43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4,640,000.00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减:截至期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减:银行手续费
83,420,058.48
336,399,700.00
588,154,889.02
4,568.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61,049,433.11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
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
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
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
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2019年 5月,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
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
,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拖轮”)和珠海港成功
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年 6月、2019年 7月与公司、银行、保荐机
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存储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均已注销,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 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
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9月 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可结项的金额为 6,243.95万元(最终
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公司于 2023年 10月 30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同意将“6艘拖轮项目”结
项,并将节
余募集资金 1,279.69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2025年 2 月 17日,珠海港航运
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
)已解冻,账户结项资金 50,305.23 元已全部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 12月 31日止,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
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所有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户均已注销。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
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会计师关于公司募集资金 2025 年度存放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出具鉴证报告(德皓
核字[2026]00000961号),认为:珠海港募集资金专项报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订)》及相关格
式指引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珠海港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
七、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执行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有效执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珠
海港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披露情况一致,未出现募集资金使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的情形。保荐机构对珠海港 202
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a753f20-7c6a-498b-897b-2959350583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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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40│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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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德皓内字[2026]00000049 号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局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珠海港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刘明学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阳高科
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七日
效
无
,
告
报
所
用
其
,
用
于
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de7e980-5c2d-45ec-9c59-e62c57da16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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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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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刘国山)。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cc48e05-e4a0-4575-8d7d-a4be2961788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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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鼎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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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陈鼎瑜)。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7bbcb32-3611-4e30-88c2-402c011c2a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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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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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郑颖)。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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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俊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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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邹俊善)。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890040-283b-4dd4-bc74-d570c38682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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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9│珠海港(000507):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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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
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结合公司战略发展和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包括:
(一)独立董事:指依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聘任,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外部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三)内部董事:是指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员工兼任的非独立董事。
(四)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总裁、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财务总监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目标导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分配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
(二)坚持公平公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水平体现岗位价值、岗位责任、管理难度、内部公平等。
(三)坚持短期与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建立短期与中长期相结合的长效机制,促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利益与企业长远健康
发展紧密联系。
(四)坚持薪酬方案的制定为公司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的经营战略实际情况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以适应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需
要。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局批准。
第五条 公司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局提出建议。
在董事局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等相关部门负责配合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标准及构成
第七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发放范围:
(一)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其他薪酬分配。津贴标准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考同行和属地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津贴水平拟定,经董事局审议后提交股东会批准。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董事:原则上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结合行业和属地水平拟定
。
(三)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
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
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比例原
则上不低于 50%。
1.基本年薪: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差异化设置岗位系数。
2.绩效年薪: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3.中长期激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结合实施。
第八条 本制度中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均为税前工资,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税等费用。
第四章 薪酬的支付与追索
第九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支付:
(一)固定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董事任职或薪酬决议之日起执行,按月度发放。
(二)其余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基本年薪按月进行兑现,绩效
年薪根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
予以发放。
第十一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
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
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制度与国家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局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52c2c83-d3b4-4a82-8cec-103d790046d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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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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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
委员会及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参与董事局会议表决的董事 9 人,同意 9人;反对
0 人,弃权 0人,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的净利润为 156,662,762.59元,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 15,666,276.26 元,扣除向股东分配 2024 年度现金分红 58,864,304.79 元,支付永续债利息 58,350,000.00 元后,加上年
初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192,964,997.45 元,2025 年度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16,747,178.99 元。
现提议 2025 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以 2025 年末公司总股本 919,734,895 股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14,1
30,000 股,即 905,604,89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分派股利人民币 0.54 元(含税),共计股利人民币 48,902,664.33
元,剩余未分配利润 167,844,514.66 元留存下一年。2025 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如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
过,2025 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 48,902,664.33 元(含税),2025 年度公司不存在股份回购事项,因此公司 2025 年度累计现
金分红总额为 48,902,664.33 元,占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 20.28%。
(二)本次利润分配预案调整原则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方案实施前,因股份回购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以实施分配方案股权登记
日时享有利润分配权的股份总额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每股分红金额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48,902,664.33 58,864,304.79 10,867,233.71
回购注销总额(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0241,196,844.04 0292,095,185.33 0277,222,171.22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533,919,989.65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216,747,178.99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8,634,202.83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270,171,400.19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18,634,202.83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为 118,634,202.83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2025 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48,902,664.33 元,占 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 20.28
%,具体原因说明如下:
1、行业及公司经营情况
公司所处的港航物流和新能源主业均是国民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行业,近年来国内港口行业凭借内生动力展现强劲活力,绿
色低碳转型加速推进,但固定资产投资及项目建设金额较大,项目投入运营后需持续稳定经营较长时间才能实现规模效应,进而促进
盈利水平的稳定增长,目前公司正处于稳步发展阶段,需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业务发展。
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经济形势,2025 年公司围绕“大交通”“大物流”相关战略部署,聚焦深耕主责主业,持续提升治理水
平,切实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因国际贸易摩擦、电价市场化竞价以及成本刚性上涨等诸多不利因素对主业造成冲击,公司业绩有所
下滑,全年实现营业收入 438,684.09 万元,同比下降14.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24,119.68 万元,同比下降 17.43%。公
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在稳定股东回报基础上,统筹考虑发展战略、经营计划、盈利水平、债务偿还等因素后制定的,有助于
公司保持财务稳健性和增强抵御风险能力,并满足后续项目建设、外延式并购、业务发展及流动资金需求,以实现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要求,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更有利于增强投资者长期投资回报能力与水平。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2025 年末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转入下一年度,主要用于主业经营发展、项目并购、生产设施更新改造等事项,有利于公司更
好地抓住发展机遇及应对市场变化挑战,着力提升价值创造能力,符合广大股东的根本利益。相关预计收益受宏观市场环境、行业环
境等多种因素影响。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为中小
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在 2025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前,投资者可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公司对外邮箱等方式向公
司提出意见或建议,公司将及时答复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紧抓国家大战略实施和区域大融合的发展机遇,继续聚焦高质量发展这一首要任务,深耕港航物流和新能源核心主业,围
绕价值创造持续提升效率效益,深化公司治理效能,推动实现更高质量、更可持续的发展。同时,根据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
增长与股东回报的动态平衡,以更积极的利润分配方案回馈广大投资者,持续增强广大投资者的获得感。
5、公司 2024 年、2025 年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2,503,833,770.87 元、2,830,797,281.83 元,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2.31%、13.78%,均低
于 50%。综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立足于可持续发展的目标,已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
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a0f507d-06d9-416b-9a87-de99d633d8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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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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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董事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
下:
一、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确认
(一)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薪酬为 10 万元/年(税前),按月平均发放。
(二)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
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2025 年度,公司人力资源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按照《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与
薪酬激励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 2025年度公司年度经营目标、个人年度重点工作及个人定性考核评价三项指标考核情况,制
定了 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之“四、3、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二、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公司董事、高管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6 年度董事薪酬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2026 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
案自董事局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之日止。
(三)薪酬方案
1、独立董事:以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不参与其他薪酬分配。2026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为 10万元/年(税前),按
月平均发放。独立董事行使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经股东会审议批准的,可以发放固定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结合行业和属地水平拟定。
3、内部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与考核管理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
。
4、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年薪制,薪酬标准以公司经营状况和绩效考核情况为基础,根据公司经营计划和分管工作的职责、
目标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其中,绩效薪酬占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合计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50%。基本年薪是年度基本收入,根据任
职岗位、承担的责任和风险等因素,差异化设置岗位系数。绩效年薪根据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兑现。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代扣代缴由其个人承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以及个人所得
税等费用。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岗位发生变动的,按其职务变动情况及实际任期计算薪酬并予以
发放。
3、在公司领取薪酬的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支付采用按月预支、年度结算的形式,基本年薪按月进行兑现,绩效年薪根据高级
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4、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
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5、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审议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
的议案》及《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关于董事 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鉴于公司全体董事为该议案关联董事,均已回避表决,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高级管理人员 2
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02cd2c6-abc9-4e58-921c-6306e04168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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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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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再融资类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的
《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
于 2019 年 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 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24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 1,019,999,986.2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8,430,203.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1,569,783.03 元。上
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4月 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
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6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9年 4月 25日募集资金期初总额 1,019,999,986.24
减:公司保荐、承销费用 17,319,999.78
减:公司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1,110,203.43
54,640,000.00
83,420,058.48
减: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336,399,700.00
减:截至期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减:银行手续费
588,154,889.02
4,568.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61,049,433.11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
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开
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19 年 5月 20 日,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将
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分别于 2019年 6月 24 日、2019
年 7月 25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拖轮”)和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
)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年 6月 26日、2019年 7月 29日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
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5 年 2月 17 日,珠海港航运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已解冻并完成销户,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止,所有募集资金
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可结项的金额为 6,243.95 万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同意将“
6 艘拖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79.6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2025
年 2 月 17日,珠海港航运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44350101040031959)已解冻,账户结项资金 50,305.23元已全部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止
,公司 2019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所有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
金专户均已注销。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港股份有
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
,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65f29e4-24af-4b15-a807-8c6975495d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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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珠海港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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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珠海港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a321149-0848-4319-82f5-313166b861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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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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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情况概述
为更加真实、准确反映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
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
关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及合并范围内子公司对 2025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以及对所有投资形成的商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后,拟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 5,313.96万元。具体明细如下表:
序号 资产范围 本年计提金额
(万元)
一 信用减值损失: 2,153.98
1 其中: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260.00
2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1,805.85
3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92.07
4 长期应收款坏账损失 -3.94
二 存货跌价损失 1,194.54
三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 72.86
四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 1,677.03
五 固定资产清理减值损失 215.55
合计 5,313.96
(注:本表中合计数与各分项数据之和不符的,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负数表示转回的损失)
本年所计提资产的减值损失拟计入的报告期间为 2025 年 1 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二、减值损失的确认标准及计提方法
1、应收款项信用减值损失计提方法
公司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应收款项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等,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计提减
值损失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公司对存在客观证据表明存在减值,以及其他适用于单项评估的应收款项,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确认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单项减
值准备。当单项应收款项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信息时,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
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具体组合及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组合类别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量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
应收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具有较高的信用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级,历史上未发生票据违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约,信用损失风险较低,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在短期内履行其支付合同 用损失
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较强
应收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承兑人为信用风险较高的 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
企业和财务公司 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
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
用损失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 本组合以应收账款的账龄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
法组合 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
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账款到期时的偿
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
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应收账款——应收供电 本组合为电力供应业务 通过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
款组合 的应收账款 基于违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
失率。在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
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
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数据进行调整
其他应收款——账龄分 本组合以其他应收款的账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
析法组合 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损失。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
信息能反映这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
付能力。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
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2)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款项的认定标准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应收款项,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
用损失。
2、存货跌价损失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损失。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
,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
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
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
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确定存货跌价损失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3、合同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合同资产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对信用风险与组合信用风险显著不
同的合同资产,公司按单项计提预期信用损失。对在单项工具层面能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的合同资产单独确定其
信用损失。当在单项工具层面无法以合理成本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充分证据时,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
来经济状况的判断,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确定组合的依据 计提方法
账龄分析法组 本组合以账龄作为信用 本公司利用账龄来评估该类组合的预期信用损失。
合 风险特征,包括已完工尚 该类组合具有相同的风险特征,账龄信息能反映这
未结算的工程施工款项 类组合与应收款项到期时的偿付能力。于资产负债
表日,本公司基于减值矩阵确认该组合的预期信用
损失
应收供电款组 本组合为尚未结算的电 通过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并基于违
合 力供应业务应收款项 约概率和违约损失率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率。在确定
预期信用损失率时,本公司使用内部历史信用损失
经验等数据,并结合当前状况和前瞻性信息对历史
数据进行调整
4、长期资产减值计提方法
对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等长期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有迹象表明发生减
值的,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对因企业合并所形成的商誉和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都进行减值测试
。商誉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若上述长期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确认资产减
值损失并计入当期损益。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审议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1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并同意提
交公司董事局会议审议。
(二)董事局意见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议案》。
四、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及对公司的影响
1、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计提减值损失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符合公司实际情
况。本次计提减值损失后,公司财务报告能公允的反映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相关资产状况,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合理性。
2、本报告期内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对公司的影响
报告期内,公司计提的上述各项资产的减值损失金额合计5,313.96万元,将减少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5,313.96万元。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853aa2b-9595-44b8-9152-6ba33e68b1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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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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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e8caf42-1055-4613-af80-0be369db7ea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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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珠海港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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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珠海港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f947db7b-214c-413d-b402-2a910cf027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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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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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b00a48-9f08-4c62-b638-4be7f44829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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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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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2cc8891-a86c-48a0-904a-6334a292ac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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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7│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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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2d425a2-1c6e-4dd3-8494-e94801d59b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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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6│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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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600f14-40af-4e09-a755-4b81f663a7f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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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18:36│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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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6dafb8-eec2-4649-b069-d63901c0e27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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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17:42│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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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6 年 4月 29 日发布 2025 年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在第一时间更全面
深入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决定召开“2025 年
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 年 4月 30 日(星期四)15:00-16:3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人员
董事、总裁冯鑫先生,独立董事陈鼎瑜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薛楠女士,财务总监陈虹女士。
4、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29 日(星期三)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邮箱 ( zph507@zhuhaiport.com.cn ) , 访 问https://
eseb.cn/1xhIo33jKW4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互动交流问题征集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普遍
关注的问题统一答复。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互动交流问题征集页面小程序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68296b1-13d0-41eb-840d-bdb117b2f7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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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 11:38│珠海港(000507):2026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并购)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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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9月 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及 2024年 10月 23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超
过人民币 30亿元(含 30亿元)的中期票据。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10月8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拟注册及发行中期票据的公告》。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MTN415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
司中期票据注册,注册金额为 30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年 5月7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中
期票据和超短期融资券获准注册的公告》。
公司 2026年度第三期中期票据(并购)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6珠海港股
2026年度第三期中期票 MTN003(并购)
据(并购)
代码 102681478 期限 3年
起息日 2026年 04月 20日 兑付日 2029年 04月 20日
计划发行总额 5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5亿元
发行利率 1.82% 发行价格 100.00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 期 中 期 票 据 发 行 情 况 的 有 关 文 件 在 中 国 货 币 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
ing.com.cn)公告。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9faa0cc9-25db-4433-961a-01cb7c04c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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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8:28│珠海港(000507):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并购)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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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6年度第二期中期票据(并购)发行情况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709b5b17-2018-44fe-83ac-38c4e7941c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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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6 11:42│珠海港(000507):2026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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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及 2024 年 10月 2
3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10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111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
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5月 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
号 2025-026公告。
公司 2026 年度第三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6 珠海港股 SCP003
2026 年度第三期
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680961 期限 208 日
起息日 2026 年 04 月 15 日 兑付日 2026 年 11 月 09 日
计划发行总额 4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4 亿元
发行利率 1.43%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cn)公告
。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c75798f-a691-4dec-bf2a-2d4b4a23cb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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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00:00│珠海港(000507):关于2026年一季度码头业务量数据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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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指标 2026 年一季度 同比变化 本年累计 同比变化
货物吞吐量(吨) 15,517,608 21.88% 15,517,608 21.88%
其中:长江流域 4,630,160 8.36% 4,630,160 8.36%
珠江流域 10,887,448 28.71% 10,887,448 28.71%
注:以上数据为初步统计数据,与最终实际数据可能存在差异,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0/5e94760f-039d-405a-955f-e94ee1cbd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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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15:52│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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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28/ce8bcb1f-c0a8-4673-8ce6-860b712aa4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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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9 11:40│珠海港(000507):2026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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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及 2024 年 10月 2
3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10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111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
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5月 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
号 2025-026公告。
公司 2026 年度第二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6 珠海港股 SCP002
2026 年度第二期
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680676 期限 154 日
起息日 2026 年 03 月 18 日 兑付日 2026 年 08 月 19 日
计划发行总额 4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4 亿元
发行利率 1.50%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cn)公告
。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9/2a004b2b-c91c-4fe1-ac4b-d578ad264b3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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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20:20│珠海港(0005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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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3月 3日(星期二)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
①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3月 3日的交易时间,即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
②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026年 3月 3日 9:15-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栋 20层)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局。
5、主持人: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薛楠女士。
6、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 330 人,代表股份320,011,34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4.793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1人,代表股份 275,747,15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981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329人,代表
股份 44,264,195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8127%。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法律顾问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一)提案表决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二)提案表决结果
提案 1.00 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315,176,841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893%;反对 4,43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1.3844%;弃权 404,204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3%。
本项提案获得表决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易朝蓬、苏宝如;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和出席股东会人员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对议案的
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局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66fb0ea9-1997-4261-99a2-5d08fa0937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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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 20:20│珠海港(0005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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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4/4be8a398-beca-4aac-890f-38b63c17427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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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 15:44│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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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6 年 2 月12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上
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有关事项再次提
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局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3 月 03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3月 0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3 月
03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2 月 25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即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
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法律顾问。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栋 20 层)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境外银团贷款并由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议案
2、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 2026 年 2月 12 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关于珠海港香港拟申请
境外银团贷款并由公司为其提供担保的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因故不能出席现场会议者,可授权委托代表出席,委托代表持
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后)、委托人股东账户;法人股股东持单位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异
地股东可用信函、传真等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2026 年 2 月 27 日 9:00-17:00。
3、登记地点:公司董事局秘书处(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紫荆路 93 号铭泰城市广场 1栋 20 层 2004)。
4、会议联系方式:联系电话:0756-3292216,3292215;传真:0756-3292216;联系人:李然、明月。
5、会议费用:出席现场股东会的人员食宿费用、交通费用及其它有关费用请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1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十三次会议《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议案的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6/3281f9dc-c2aa-4fd4-bebf-c9c10935590b.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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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珠海港: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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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612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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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珠海港: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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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303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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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珠海港: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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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9/12247517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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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珠海港: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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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198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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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珠海港: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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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81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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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珠海港: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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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8/12233147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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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珠海港: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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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2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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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珠海港: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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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1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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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珠海港: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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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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