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07 珠海港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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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珠海港(00050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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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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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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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珠海港(00050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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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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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 │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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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1:46 │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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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1:44 │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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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 │珠海港(000507):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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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 │珠海港(000507):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2025年8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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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珠海港(000507):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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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局会议召开情况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8月 18日以专人、传真及电子邮件方式
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 2025年 8月 28日上午 9:00在公司 2010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8人,实到董事 8
人,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
总裁冯鑫先生主持。
二、董事局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审议,会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2025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董事局审议了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主要内容包括: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管理层讨论与分析,公司治理、环境
和社会,重要事项,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债券相关情况,财务报告等。具体内容详见 2025 年 8月 30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公司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人,同意 8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二)珠海港 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年 8月 30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2025 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参与该项议案表决的董事 8人,同意 8人;反对 0人,弃权 0人。该事项已经公司于 2025年 8月 18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审
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局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8f72a926-8123-49f6-b4f2-0a9580d689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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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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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be7e301c-6635-4895-a06e-bf9f3725e8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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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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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2号——再融资类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管理
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截至 2025年 6 月30日止的《20
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证监许可[2018]2098 号文《关于核准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
司于 2019年 4月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40,883,976股,每股面值 1元,发行价格为每股 7.24 元,募集配套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 1,019,999,986.24 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 18,430,203.21 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001,569,783.03 元
。上述发行募集资金已于 2019年 4月 25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
出具了编号为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360号《验资报告》。
(二) 募集资金使用和余额情况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如下:
项目 金额(元)
2019年 4月 25日募集资金期初总额
减:公司保荐、承销费用
减:公司会计师费、律师费等发行费用
1,019,999,986.24
17,319,999.78
1,110,203.43
减: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54,640,000.00
减: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减:募集资金变更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情况
减:截至期末直接投入募投项目
83,420,058.48
336,399,700.00
588,154,889.02
减:银行手续费 4,568.64
加: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现金管理收益 61,049,433.11
募集资金期末余额 0.00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珠海港股
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在报告期实际操作过程中,公司对募集
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均不存在违反规定的情形,募集资金的相关管理工作不存在问题,与《珠海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不存在差异。报告期内公司审计部门对募集资金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检查。公司分别在交通银行珠海拱北支行、珠海华润银行珠海分行、中国农业银行珠海分行、兴业银行珠海分行营业部(以下合称“
开户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2019 年 5月 20 日,公司、开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为公司全资或者控股子公司,募集资金
将以向项目实施主体增资或委托贷款方式投入募投项目。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根据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6月 24 日、20
19年 7月 25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一次会议和第九届董事局第八十四次会议决议,项目实施主体珠海港航运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珠海港航运”)、珠海港拖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拖轮”)和珠海港成功航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港成功航运
”)分别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 2019 年 6月 26 日、2019 年 7 月 29日与公司、银行、保荐机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分别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其他相关规定,报告期内三方监管协议得到切实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5 年 2月 17 日,珠海港航运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专用账户(账号:44350101040031959)已解冻并完成销户,所有募集资金均已使用完毕。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所有募集资金
专户均已注销。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 0.00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表 1。
(二)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变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内容变更的情况。
(三)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情况。
(四)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 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9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三十五次会议,同意将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可结项的金额为 6,243.95 万
元(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根据公司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局第五十次会议,同意将“
6 艘拖轮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 1,279.69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2025
年 2月 17 日,珠海港航运与临高胜海金属船舶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纠纷案件已出具判决结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账号:44350101040031959)已解冻,账户结项资金50,305.23元已全部转入一般户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止,公
司 2019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均已结项, 所有募集资金均已按照规定用途使用完毕或补充流动资金,所有募集资金专
户均已注销。
(六) 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超募资金使用的情况。
(七) 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和去向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
(八) 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九) 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 2025年 6月 30日,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珠海港股份有限公
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制度的规定使用和保管募集资金,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的情形,募
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专项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8日批准报出。
七、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78fd97f9-9872-4712-a2d8-302a317190f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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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珠海港(00050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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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29673cae-f061-485a-bdaa-d057d6cdd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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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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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eac3d75d-76fd-40c7-ab0c-5b1bccca78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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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 00:00│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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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000507):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30/036bbe27-1efb-410d-a202-4af58e5396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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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1:46│珠海港(000507):关于召开2025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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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于 2025 年 8月 30 日发布 2025 年半年度报告,为方便广大投资者在第一时间更全
面深入了解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相关情况,加强公司与投资者的沟通互动,公司决定召开“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5 年 9月 1 日(星期一)下午 15:00-16:00
2、召开方式:网络远程方式
3、出席人员
董事、总裁冯鑫先生,独立董事陈鼎瑜先生,董事、副总裁、董事局秘书薛楠女士,财务总监陈虹女士。
4、参与方式
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高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
5 年8月 31 日(星期日)17:00 前将有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公司 邮 箱 ( zph507@zhuhaiport.com.cn ) , 访 问htt
ps://eseb.cn/1qTroopGQ1O 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入互动交流问题征集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业绩说明会上针对投资者
普遍关注的问题统一答复。敬请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互动交流问题征集页面小程序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7/7e161964-9519-4cfd-a97e-0019576e85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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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 11:44│珠海港(000507):2025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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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9 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局第二次会议决议及 2024 年 10月 2
3日召开的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及发行不
超过人民币20 亿元(含 20 亿元)的超短期融资券。相关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4年 10 月 8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
资讯网的《关于拟注册及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公告》。
2025 年 5 月 6 日,公司收到交易商协会签发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5〕SCP111 号),交易商协会决定接受公
司超短期融资券注册,注册金额为 20 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刊登于 2025 年5月 7 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的编
号 2025-026公告。
公司 2025 年度第五期超短期融资券已于近日成功发行,现将发行情况公告如下:
名称 珠海港股份有限公司 简称 25 珠海港股 SCP005
2025 年度第五期
超短期融资券
代码 012582033 期限 61 日
起息日 2025 年 8月 22 日 兑付日 2025 年 10 月 22 日
计划发行总额 4 亿元 实际发行总额 4 亿元
发行利率 1.68% 发行价格 100.00 元/百元
簿记管理人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主承销商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 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本期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有关文件在中国货币网(www.chinamoney.com.cn)和上海清算网(www.shclearing.com.cn)公告
。
经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途径核查,公司不属于失信责任主体。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5/e05f4d36-66fe-4257-8670-a55bee79d83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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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6:14│珠海港(000507):内部审计工作制度(2025年8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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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 2025 年 8 月 22 日第十一届董事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目 录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
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广东省内部审计工作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
规章和公司章程、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
所有业务环节所进行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控审计部实施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对
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等,实施独立、客观审
查和监督并作出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的行为。
第四条 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部审计部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
作条件,不得妨碍内部审计部门工作。
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人员
第五条 公司董事局下设立审计委员会,在审计委员会下设立内控审计部,内控审计部在审计委员会指导下独立开展审计工作。
内控审计部对董事局负责,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工作。
第六条 内控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将发现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涉及违规事项处理、违法问题移送等重大事项,
及时报告公司党委和审计委员会。
第七条 内控审计部是公司组织的组成部分,独立于公司其他机构和部门发挥作用。公司负责财务工作的机构不得同时履行内部
审计职责。内控审计部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济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不得置于财务部
门的领导之下,或者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八条 内控审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公司预算予以保障。
第九条 内控审计部应配置三名或以上专职人员,对公司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以及内部管理领导人员履行
经济责任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十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运用并信守独立、客观、保密的原则,有责任保证遵守职业道德和专业标准,在执行审计过程中保持应
有的职业谨慎。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照本制度执行审计任务,受董事局的支持与有关制度的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应拒绝、阻碍内部审
计人员执行任务,不得对内部审计人员进行打击报复。
第十二条 内控审计部和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下列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工作:
(一)会计、出纳等财务管理业务;
(二)资产、资源等分配、处置、管理;
(三)投资、基建管理;
(四)采购、招投标、合同管理;
(五)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履行审计职责的活动。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人员办理审计事项,与相关负责人、主管人员或者审计事项存在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充分利用社会审计力量开展内部审计工作。除涉密事项外,内控审计部可以根据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
务。
内控审计部委托社会审计机构独立实施审计项目的,应当审定实施方案,加强跟踪检查,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三章 职责和范围
第十六条 内控审计部的职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上市公司规则、公司章程及制度等规定,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通过实施一系列审查和评价活动,向董事局
、审计委员会提供分析、评价和建议,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增加价值,为实现公司的目标服务。
第十七条 内控审计部的工作范围主要包括:
(一)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及其实施的有效性
进行检查和评估;
(二)对公司各内部机构、控股子公司以及对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的会计资料及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及所反映的财务
收支及有关的经济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计,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自愿披露的预
测性财务信息等;
(三)协助公司建立健全反舞弊机制,确定反舞弊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主要内容,并在内部审计过程中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
存在的舞弊行为,发现公司相关重大问题或线索的,应当立即向审计委员会直接报告;
(四)每半年对下列事项进行一次检查,出具检查报告并提交审计委员会:
1.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提供担保、关联交易、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件
的实施情况;
2.公司大额资金往来以及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资金往来情况。
(五)每季度向审计委员会报告一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内部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以及内部审计工作中发现的问题。
(六)积极配合审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进行沟通,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作。
第十八条 内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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