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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0(新金路)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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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10 新金路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监事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 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5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5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并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启动发行,经2024年3 月8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票的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 配售金额(元) (股)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00,000 42,000,000.0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73,809 52,999,998.24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8,095 4,999,999.20 4 卜桂平 7,142,857 23,999,999.52 5 于振寰 2,083,333 6,999,998.88 6 林金涛 1,488,095 4,999,999.20 7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 2,380,952 7,999,998.72 东方价值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2,380,952 7,999,998.72 公司-致远资本价值4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45,238,093 151,999,992.48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启动发行 ,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监事局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与卜桂平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与于振寰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与林金涛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与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与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价值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监事局审议,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 制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符合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有利 于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改善公司财务状况,促进公司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监事局审议,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 制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合法律法规相 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经监事局审议,认为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编 制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符 合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15]31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 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 承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 行事宜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监事局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 1月1日至9月30日止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da988a08-41a9-48fa-81dd-b8b3d7e1e6fb.PDF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修订说明的公告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3 月 18 日召开的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 年第 二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相关议案。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等相关文件于 2024 年 3 月 21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zse.cn)披露,敬请投资者查阅。 根据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修订预案无需另行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预案(二次修订稿)的主要调整内 容如下: 预案章节 章节内容 修订情况 特别提示 特别提示 1、更新了本次发行已 履行决策程序的情况; 2、更新本次发行的发 行对象、发行价格与发 行数量; 3、更新本次发行股票 的定价基准日。 第一节 本次 三、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4、更新本次发行相关 向特定对象发 四、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 事项的审议情况。 行股票方案概 五、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是否构成关联交 要 易 六、本次发行是否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本次发行方案取得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情况及 尚需呈报批准的程序 第二节附生效 一、认购主体和签订时间 1、新增本节内容。 条件的股份认 二、认购价格、认购数量、支付方式和限售期 购合同摘要 限 三、争议解决条款 四、协议的生效条件 第四节 董事 六、本次股票发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1、更新了本次股票发 局关于本次发 行相关的风险说明。 行对公司影响 的讨论与分析 第六节 与本 三、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财务指标的影响 1、更新了本次发行股 次发行相关的 及公司拟采取的填补措施和相关主体的承诺 票数量; 董事局声明及 2、更新了本次发行摊 承诺事项 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 财务指标的影响。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披露事项不代表审批、注册部门对于本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 性判断、确认或批准,预案所述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1462eae2-77e2-402e-b53d-809d313d1742.PDF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 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dad8e64d-9d9a-46b8-b25f-de25d059b211.PDF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 │订稿) ─────────┴──────────────────────────────────────────────── 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53ca5fbd-4237-4170-9271-f2771d4940e9.PDF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 ─────────┴──────────────────────────────────────────────── 新金路(000510):关于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6dba8736-ffcd-48f0-8eac-8b3bb45d432f.PDF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 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1/2a81c485-abd1-4e33-a2e9-b29375412717.PDF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11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发 出,会议于2024年3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召开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竞价结果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的授权,公司及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于2024年3月5日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发送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认购邀请书》(以下简称“《认购邀请书》”)并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启动发行,经2024年3月8 日投资者报价并根据《认购邀请书》关于确定发行对象、发行价格及获配股数的原则,确认了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最终竞价结果如下: 序号 发行对象 配售股数(股) 配售金额(元) 1 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2,500,000 42,000,000.00 2 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5,773,809 52,999,998.24 3 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1,488,095 4,999,999.20 4 卜桂平 7,142,857 23,999,999.52 5 于振寰 2,083,333 6,999,998.88 6 林金涛 1,488,095 4,999,999.20 7 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 2,380,952 7,999,998.72 东方价值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8 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 2,380,952 7,999,998.72 公司-致远资本价值4号私募证券投资 基金 合计 45,238,093 151,999,992.48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3月6日正式启动发行 ,根据最终的竞价结果及《认购邀请书》的要求,董事局同意公司与以下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1)与诺德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与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与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 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与卜桂平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5)与于振寰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6)与林金涛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7)与厦门博芮东方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博芮东方价值31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8)与深圳世纪致远私募证券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致远资本价值4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签署《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上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就本次发行事宜,公司 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 二次修订稿)》。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局编制了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论 证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董事局对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讨论,并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使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二次修订稿)》。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 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 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 》(证监发[2015]31号)等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结合最新情况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 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具体的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相关主体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 填补回报措施和相关主体承诺(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 整性的议案》 根据《证券法》《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公司就本次发 行事宜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董事局确认该文件不存在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编制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 1月1日至9月30日止期间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并由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鉴证报告》。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0/c53c8efb-a0f7-48e7-bbaf-85a946e5eb1d.PDF ─────────┬──────────────────────────────────────────────── 2024-03-21 00:00│新金路(000510):新金路监事局对募集说明书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的审核意见 ─────────┴────────────────────────────────────────────────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局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公 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 61号-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证券募集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等法律、法规和规 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审核了公司编制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经审核,公司监事局认为:公司编制的《募集说明书》符合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募集说明书》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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