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0 新金路 更新日期:2025-07-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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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5 │新金路(000510):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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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1 │新金路(0005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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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0 │新金路(00051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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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0 │新金路(000510):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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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5:47 │新金路(00051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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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 │新金路(00051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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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19 │新金路(000510):2024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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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18 │新金路(000510):关于股价异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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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6 18:15 │新金路(000510):新金路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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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1 19:48 │新金路(000510):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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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5│新金路(000510):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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甬兴证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甬兴证券”或“保荐机构”)作为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路”或“公司
”)2023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3 号——保荐业务》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对新金路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项进行了核
查,现将核查情况及核查意见说明如下:
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25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都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内部结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
号)批准,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
量 39,361,335 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3.36 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132,254,085.60 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7,347,020.14 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124,907,065.46 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
0019 号)予以验证确认。
公司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阳分行及保荐机构甬兴证券有限
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 2024 年 9 月 14 日召开了 2024 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 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
资金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
该次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12,500.00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 2,490.71
合计 15,250.00 12,490.7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和投资规模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部分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总投资构成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拟增/减金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额 金额
1 建设投资 9,752.35 247.65 10,000.00
1.1 建筑工程费 4,939.79 704.35 5,644.14
1.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3,739.84 576.22 4,316.06
1.3 安装工程费 250.59 -250.59 -
序号 总投资构成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 拟增/减金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
金额 额 金额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38.08 -498.28 39.80
1.5 预备费 284.05 -284.05 -
2 建设期利息 - - -
3 铺底流动资金 247.65 -247.65 -
总投资 10,000.00 - 10,000.00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而进行的调整。公司结合项目
建设实际已发生的费用,重新评估了项目所涉及的实际需求,对相关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和项目的
顺利推进。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监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监事局认为: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局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宜。
七、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
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9404eebb-3fbc-45ed-aca4-613c3bbd30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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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1│新金路(000510):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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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22日以专人送达等形式
发出,会议于 2025年 7月 25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通
讯表决的方式,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
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10d83368-7559-4ba5-9d45-cb854a0383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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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0│新金路(000510):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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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等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142
号)批准,公司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39,
361,335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3.3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32,254,085.6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3
47,020.14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4,907,065.46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希格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希会验字(2024)
0019号)予以验证确认。
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储存,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放相关商业银行签订了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于2024年9月14日召开了2024年第七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4年第六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入金额的议案》,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实际进度、实际募集资金
金额等情况,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入金额进行了调整。
该次调整后,各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项目投资总额 拟投入募集资金额
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 12,500.00 10,000.00
补充流动资金 2,750.00 2,490.71
合计 15,250.00 12,490.71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三、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等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拟对募集资金投资
项目“电石渣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一期)”的部分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序号 总投资构成 原计划使用募集资金金 拟增/减金额 调整后使用募集资金金
额 额
1 建设投资 9,752.35 247.65 10,000.00
1.1 建筑工程费 4,939.79 704.35 5,644.14
1.2 设备及软件购置费 3,739.84 576.22 4,316.06
1.3 安装工程费 250.59 -250.59 -
1.4 工程建设其他费用 538.08 -498.28 39.80
1.5 预备费 284.05 -284.05 -
2 建设期利息 - - -
3 铺底流动资金 247.65 -247.65 -
总投资 10,000.00 - 10,000.00
注:以上为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的数据。
四、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的原因
公司本次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调整,主要系公司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进展而进行的调整。公司结合项目
建设实际已发生的费用,重新评估了项目所涉及的实际需求,对相关项目进行科学合理调整,以保障募集资金充分合理使用和项目的
顺利推进。
五、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
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六、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一)董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董事局认为: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未改变项目实施主体、投资规模,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
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的影响,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同意公司本
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
(二)监事局审议情况
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公司监事局认为:本次调
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局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宜。
(三)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已经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董事局会议、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审
议通过,该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且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
的情形。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事项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6/0aada9b8-50b2-488f-b335-05be8e1515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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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0│新金路(000510):2025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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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局会议通知于 2025年 7月 22日发出,会议于 2025年 7月 25日以通讯表
决的方式召开,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以通讯表决的方式,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
公司监事局认为: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
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相关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公司监事局同意本次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内部投资结构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9b9e0d91-fcd1-49fa-9138-10964e2ad9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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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5:47│新金路(000510):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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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6月 30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约 6000万元至 7000万元 亏损:5821.22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减:-3.07%至-
20.25%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约 6100万元至 7100万元 亏损:6216.9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减:1.88%至-14.20%
基本每股收益 约-0.0925 元至-0.1079元 亏损:0.0956元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业务所处氯碱化工行业市场竞争加剧,主导产品PVC树脂销售价格低位震荡运行,导致公司亏损。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仅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 2025年半年度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4/0ba562a5-dc04-4de1-abad-dd25b4eb7a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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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0 00:00│新金路(000510):关于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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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四川新金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504,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778%,
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26,1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
.0194%,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385,3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594%,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
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96,3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149%,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
公司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3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5%,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
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5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0.0089%,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公司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6,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34%,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1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公司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8,8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0353%,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个交
易日后的 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7,200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
5%。
公司副总裁杨文毅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17,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36%,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4,42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4%,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公司副总裁冯少伟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227,1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350%,其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个
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56,775 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 0.0088%,不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 25%。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总裁彭朗先生,董事、常务副总裁刘祥彬先生,董事、副总裁成景豪先生,董事、副总裁吴洋先生,
副总裁、董事局秘书张振亚先生,副总裁杨文毅先生,副总裁冯少伟先生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上市公司董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基本情况
姓名 任职情况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彭朗 董事、总裁 504,400 0.0778%
刘祥彬 董事、常务副总裁 385,300 0.0594%
成景豪 董事、副总裁 230,000 0.0355%
吴洋 董事、副总裁 216,400 0.0334%
张振亚 副总裁、董事局秘书 228,800 0.0353%
姓名 任职情况 所持股份总数(股)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杨文毅 副总裁 217,700 0.0336%
冯少伟 副总裁 227,100 0.0350%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减持的原因:个人资金需求。
2.股份来源:二级市场增持股份。
3.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4.拟减持数量和比例:
姓名 拟减持股份数量 拟减持股份数量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超过(股)
彭朗 126,100 0.0194%
刘祥彬 96,325 0.0149%
成景豪 57,500 0.0089%
吴洋 54,100 0.0083%
张振亚 57,200 0.0088%
杨文毅 54,425 0.0084%
冯少伟 56,775 0.0088%
注:上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拟减持数量均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 25%。
若此期间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股份变动事项,上述股份数量做相应调整。
5.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 15 个交易日后的 3 个月内(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禁止减持的期间除外)。
6.价格区间:根据减持实施时的市场价格确定。
三、股东承诺及履行情况
上述拟减持人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上市公司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相关规定,即在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 25%;离
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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