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ubit.cn-股比特.中国

查股网

 
000513(丽珠集团)最新公司公告
 

最新上市公司公告查询(输入股票代码):

公司公告☆ ◇000513 丽珠集团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9-11 20:02 │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11 19:57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9-10 00:00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 │ │公告 │ ├─────────┼──────────────────────────────────────────────┤ │2026-09-08 17:52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2026-09-08 17:46 │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9-08 17:44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9-04 16:20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6-09-03 20:37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有关临时股东会的记录日期 │ ├─────────┼──────────────────────────────────────────────┤ │2026-09-01 19:02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 │2026-08-27 18:38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及建议派发特别股息 │ └─────────┴──────────────────────────────────────────────┘ ─────────┬──────────────────────────────────────────────── 2026-09-11 20:02│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 2026 年 9月 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会议当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本次董事会通知时限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人,实际出席董事 9人 。会议由副董事长唐阳刚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 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选举刘大平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 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3)。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经审议,同意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董事长 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63)。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b87adbc1-68be-4d93-811b-27ee60031c6e.PDF ─────────┬──────────────────────────────────────────────── 2026-09-11 19:5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董事长变更及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一、董事长辞职的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9月 11日收到朱保国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因退休原因,朱 保国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主席、董事会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主席及其在公司控股子公司的 一切职务。 朱保国先生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6年 5月 29日至 2029年 5月 28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丽珠医 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其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人数低于法定人数,其辞职申请自公司收 到通知之日起生效,并视为其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职务,公司将按照《公司章程》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 朱保国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期间,带领董事会前瞻谋划产业布局,持续完善治理体系,推动公司在创新研发、产品管线、国际化 布局等方面不断取得突破,实现了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同时,董事会高度重视人才梯队建设与职业经理人培养,打造了一支专业 过硬、结构合理的管理团队。此次由刘大平先生接任董事长,正是公司完善治理机制的重要成果。朱保国先生辞去董事长及董事职务 后,仍将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为新任董事长及管理团队开展工作提供支持,确保公司发展战略的连 续性和稳定性;其对新任管理团队充满信心,相信在刘大平先生带领下,公司将继往开来、锐意进取,实现更高质量发展,为全体股 东创造更大价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保国先生未直接持有本公司股票;朱保国先生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保科力医药保健品 进出口有限公司、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及天诚实业有限公司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朱保国先生将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 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对 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进行股份管理。朱保国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公开承诺事项,并将按照公司相关规定做好离任工作交接 。 朱保国先生已确认其本人与公司董事会并无任何意见分歧,亦无任何有关辞任而需提请公司股东关注的其他事宜。 公司及董事会对朱保国先生任职期间的辛勤付出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董事长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执 行董事刘大平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刘大平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刘大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 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本次选举完成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 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三、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9月 1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鉴 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变动,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现对公司董事会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战略委员会 刘大平(主席)、唐阳刚、冉永梅 提名委员会 罗会远(主席)、唐阳刚、崔丽婕 审计委员会 康立(主席)、罗会远、崔丽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崔丽婕(主席)、康立、唐阳刚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刘大平(主席)、唐阳刚、康立、崔丽婕、王智瑶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席任期至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四、备查文件 (一)辞职申请;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2/13f6057a-91a2-4385-aa72-eb0ebc386265.PDF ─────────┬──────────────────────────────────────────────── 2026-09-10 00:00│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参加2026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参加由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 管局及广东上市公司协会主办,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协办的“2026 年广东辖区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辖区上市公司中报业绩说明 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rs.p5w.net);或关注微信公众号(名称:全景财 经);或下载全景路演 APP,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活动时间为 2026年 9月 15日(周二)15:3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6 半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经 营状况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投资者可于 2026年 9月 15日(周二)14:00 前访问 http://ir.p5w.net/zj/进入问 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集体接待日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10/0b5d91de-1ac6-43d3-93b1-9f2b6ad1c403.PDF ─────────┬──────────────────────────────────────────────── 2026-09-08 17:52│丽珠集团(000513):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2026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75ed599-e519-4684-a185-fa877bfcd958.PDF ─────────┬──────────────────────────────────────────────── 2026-09-08 17:46│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8fbbecc3-4d27-4686-ba25-78b3f3023747.PDF ─────────┬──────────────────────────────────────────────── 2026-09-08 17:44│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9/ac215dec-6c99-4b20-9ff3-7a370a727f17.PDF ─────────┬──────────────────────────────────────────────── 2026-09-04 16:20│丽珠集团(0005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于 2026年 3月 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公司 2026 年度拟为 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融资性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为连带责任保证,预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167,825.00万元或等值 外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6年 3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2026年度申请综合授信及担保额度预 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3)。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8月,公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交通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 简称“中国银行”)及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华润银行”)签署了《保证合同》《最高额保证合同》。具 体如下: (一)公司为子公司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以下简称“丽珠制药厂”)与交通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担保的 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17,000.00 万元。丽珠制药厂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为279,700.00 万元,本次担保前已使用 的担保额度为 73,700.00 万元,本次担保后合计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90,7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89,000.00万元。 (二)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医药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医贸”)与中国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 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7,000.00万元。珠海医贸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为 170,250.00万元,本次担保前已使 用的担保额度为 17,25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合计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4,25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146,000.00万元。 (三)公司为子公司珠海市丽珠中药现代化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中药”)与华润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 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 2,000.00 万元。丽珠中药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经审议的担保额度为38,000.00万元,本次担保 前已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0.00万元,本次担保后合计使用的担保额度为 2,000.00万元,剩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36,000.00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1及附表 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权 担保期限 协议签订 担保类型 反担保情况 是否为关 号 (人民币 期间 银行 联方担保 万元) 1 丽珠制药厂 17,000.00 2026年 8月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交通银行 连带责任担保 无 否 18日至 2028 满后三年止 年 7月 24日 2 珠海医贸 7,000.00 2026年 8月 所担保债务履行期 中国银行 连带责任担保 无 否 19日至 2027 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年 6月 25日 3 丽珠中药 2,000.00 2026年 8月 主债务履行期限届 华润银行 连带责任担保 无 否 26日至 2030 满之次日起三年 年 2月 26日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8月 31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377,825.00万元;公司实际对外担保余额为 170,158.87万元,占公司最近 一期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88,835.06万元)的比例为 12.25%,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 单位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等情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交通银行签订的为丽珠制药厂提供担保的《保证合同》;(二)公司与中国银行签订的为珠海医贸提供担保的《最 高额保证合同》;(三)公司与华润银行签订的为丽珠中药提供担保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5/7141ebc9-9b76-433b-b763-e57aa2095659.PDF ─────────┬──────────────────────────────────────────────── 2026-09-03 20:37│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有关临时股东会的记录日期 ─────────┴──────────────────────────────────────────────── 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有關臨時股東會的 記錄日期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本公司」)董事會謹此宣佈,本公司預期將於2026年9月24 日(星期四)下午二時正假座中國廣東省珠海市金灣區創業北路38號總部大樓六樓會議室召開二零二六年第一次臨時股東會(「臨時 股東會」)。 釐定股東出席臨時股東會及於會上投票資格的記錄日期將為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為符合股東資格以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 會上投票,尚未登記的H股股東務請於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下午四時三十分前將過戶文件連同有關股票證書送達本公司H股證券 登記處卓佳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夏愨道16號遠東金融中心17樓,以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於2026年9月18日(星期五)名列 本公司股東名冊的股東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會並於會上投票。 本公司將於適當時候向本公司股東寄發通函、臨時股東會通告及相關代表委任表格。有關議案的詳細內容請參考屆時發出的臨時 股東會通函。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公司秘書 劉寧 中國,珠海 二零二六年九月三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劉大平先生(總裁)及唐陽剛先生(副董事長) ;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朱保國先生(董事長) 、林楠棋先生及邱慶豐先生;本公司的職工董事為冉永梅女士;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羅會遠先生、崔麗婕女士、王智瑤女士 及康立女士。 *僅供識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4/1a21ca60-1afd-415f-b487-7e9e2a5135c4.PDF ─────────┬──────────────────────────────────────────────── 2026-09-01 19:02│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9-02/a8220aa3-5432-4051-a128-4bb49844bce4.PDF ─────────┬──────────────────────────────────────────────── 2026-08-27 18:38│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及建议派发特别股息 ─────────┴──────────────────────────────────────────────── 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産生或因倚賴該等内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 任。 董事會會議召開日期 及 建議派發特別股息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 Pharmaceutical Group Inc.* (「本公司」)董事會(「董事會」)兹通告 謹定於二零二六年九月八日(星期二)舉行董事會會議(「董事會會議」),藉以審議及批准建議派發特別股息(「特別股息」)。 待董事會會議批准後,本公司將於董事會會議後另行刊發公告,載列特別股息(如有)的詳情。由於有關特別股息的建議可能會 或可能不會於董事會會議上獲董事會批准,本公司股東及潛在投資者於買賣本公司證券時務請審慎行事。 承董事會命 麗珠醫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LivzonPharmaceuticalGroup Inc.* 公司秘書 劉寧中國,珠海 二零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於本公告日期,本公司的執行董事為劉大平先生(總裁)及唐陽剛先生(副董事長);本公司的非執行董事為朱保國先生(董事長)、 林楠棋先生及邱慶豐先生;本公司的職工董事為冉永梅女士;而本公司的獨立非執行董事為羅會遠先生、崔麗婕女士、王智瑤女士及 康立女士。*僅供識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55975de6-e977-4388-91e4-9840a92e6186.PDF ─────────┬──────────────────────────────────────────────── 2026-08-27 18:3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3179)。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主要内容 药品通用名称: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皮下注射) 英文名/拉丁名:Lecankitug Injection (Subcutaneous Injection) 商品名称:丽倍坦 主要成份:莱康奇塔单抗 剂型:注射剂 规格:160mg(1.6mL)/瓶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S01072026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上市许可持有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60065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31年8月24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 二、该药物研发及相关情况 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皮下注射)(以下简称“本品”)由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联合开发,为重组抗人 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系中国首个自主研发的IL-17A/F双靶点创新生物制剂,可通过同步阻断IL-17A与IL-17F促炎因子 发挥作用,本次注册申请的适应症为:用于适合接受系统治疗或光疗的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成人患者。 银屑病是一种由遗传与环境因素共同诱发、易于复发的炎症性皮肤病,全球患者约1.25亿人,我国患者超700万人,其中斑块状 银屑病占比约80%。 本品已完成中重度斑块状银屑病的Ⅲ期临床试验,该研究以司库奇尤单抗为阳性对照,数据表明,本品在起效速度、皮损清除率 及长期疗效方面均优于对照组,安全性与对照组相当。本品无需初始密集诱导期,给药频次较对照组减少,可提升患者的使用体验, 提高依从性。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品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22,331万元。 三、同类药物市场情况 根据国家药监局及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数据库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针对 IL-17A/F双靶点,国内已有 1个进口产品获批上市 ,本品为国内首个获批上市的国产 IL-17A/F双靶点产品;针对 IL-17A及 IL-17RA单靶点,国内共有 3个进口产品、4个国产产品获 批上市。 根据 IQVIA抽样统计估测数据,2025年度 IL-17A及 IL-17RA单靶点药物国内终端销售金额约为人民币 29.76亿元。 四、风险提示 公司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可生产本品并上市销售,产品的经营情况因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8/71f9b10f-65e3-46a7-9d86-ce9f66f817ac.PDF ─────────┬──────────────────────────────────────────────── 2026-08-21 18:01│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 投资种类:发行主体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 理财产品。 2. 投资金额: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子公司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批的闲置自有 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资金来源为闲置自有 资金。在总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 特别风险提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将选择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 、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4)。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于2026年8月21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第十一届董 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已审批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二)投资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委托理财产品。在授权额度范围内 ,资金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投资总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董事会 已审批的总投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委托理财资金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可控的金融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 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银行理财、结构性存款、债券投资、券商理财、资管计划、基金、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 公司将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包括商业银行、证券公司 等金融机构,且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四)投资期限 与前次审议期限保持一致,即本次新增委托理财期限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7年3月23日止。 (五)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本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 尽管公司及子公司购买的委托理财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 及子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可能受货币政策、流动性风险、信用风险等因素影响,投资收益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二)风控措施 为了应对进行委托理财所带来的风险,公司将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以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资金管理等相关制度文件,加强委托理财的内控管理,履行必要的 审批程序,有效防范投资风险。在确保日常经营和资金安排合理的前提下,使用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确保不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的正常发展。 2. 遵循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及时分析和跟踪投资产品投向、产品净值变动情况等,实时关注金融市场环境变化,适时 调整投资策略。如评估发现或判断可能出现的不利因素,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 选择资信状况及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委托理财产品,对理财产品的安全 性、期限和收益情况进行严格评估、筛选,审慎审查签订的相关合约条款,防范投资风险。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委托理财是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的前提下进行的,公司及子公司适度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 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及公司股东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委托理财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 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造成重大影响。 公司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会计准 则对委托理财业务进行核算,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7b979237-7a8a-4871-ab3c-9a3266991e17.PDF ─────────┬──────────────────────────────────────────────── 2026-08-21 18:01│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6年 8月 21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已于 2026年 8月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现场会议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 6楼会议室, 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人,实际出席董事 10人。会议由公司副董事长唐阳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 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总裁工作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2026 年半年度报告及中期业绩公告》 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已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已同日披露于《 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截至 2026年 6月 30日止六 个月的未经审计中期业绩公告》及《2026中期报告》已同日披露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三)审议通过《关于购买新北江制药股份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为优化子公司股权结构管理工作,同意公司以人民币 10,669.5750 万元购买珠海中汇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中汇源”)所持新北江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3.5044%股份。因本次交易对方中汇源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唐阳刚先生为公司董事,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购买新北江制药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审议本议案时,关联董事唐阳刚先生已回避表决。 表决情况: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进展情况的议案》 该方案落实进展情况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的《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在保障公司正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的情况下,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 三次会议已审批的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基础上,增加不超过人民币(含外币折算)20 亿元(含本数)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增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额度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六)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以下简称“ESS系统”)第二授权人士由欧阳华庆先生变更为陈卓雅女士。变更完成后 ,公司在 ESS 的授权人士为刘宁女士(第一授权人士)及陈卓雅女士(第二授权人士)。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事项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3fec595a-8345-45df-92ec-221749dcc709.PDF ─────────┬──────────────────────────────────────────────── 2026-08-21 18:01│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购买新北江制药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购买新北江制药股份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1d39a3c-ea77-4dd3-9dce-7e8da60cc2fb.PDF ─────────┬──────────────────────────────────────────────── 2026-08-21 17:58│丽珠集团(000513):2026年半年度报告 ─────────┴──────────────────────────────────────────────── 丽珠集团(000513):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4a9cf0e8-3806-4b37-8fdb-e6104076bb5a.PDF ─────────┬──────────────────────────────────────────────── 2026-08-21 17:58│丽珠集团(00051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丽珠集团(000513):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d4233b34-fd01-4806-b094-295649b21b74.PDF ─────────┬──────────────────────────────────────────────── 2026-08-21 17:5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3208d431-c303-4880-b9f2-3eeca0118eb6.PDF ─────────┬──────────────────────────────────────────────── 2026-08-21 17:57│丽珠集团(000513):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丽珠集团(000513):202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2/13cf0edf-9316-40df-9905-538177c2c122.PDF ─────────┬──────────────────────────────────────────────── 2026-08-06 19:42│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董事会会议召开日期。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7/4558f081-7b24-46c1-9b85-77a596d81242.PDF ─────────┬──────────────────────────────────────────────── 2026-08-04 18:45│丽珠集团(0005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5/d22826e9-4c60-47af-be01-e18190bbb44f.PDF ─────────┬──────────────────────────────────────────────── 2026-08-04 11:40│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04/74c39505-80e1-4739-8bcb-8123ab7e9a5c.PDF ─────────┬──────────────────────────────────────────────── 2026-07-23 18:3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光大”)就半夏白术 天麻汤颗粒(以下简称“该药品”)的药品注册申请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2612)。 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主要内容 药品名称:半夏白术天麻汤颗粒 主要成份:清半夏、天麻、白术、茯苓等 剂型:颗粒剂 规格:每袋相当于饮片19.42g 注册分类:中药3.1类 上市许可持有人: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四川光大制药有限公司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2026S02612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C20260019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31年07月20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本品上市,发给药品 注册证书。质量标准、说明书、标签及生产工艺照所附执行。本品上市后,应当继续完成以下工作: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履行主体 责任,做好相关风险防控工作,加强上市后有效性和安全性的研究,必要时追加相关非临床研究,并根据收集到的临床及非临床安全 性研究数据,及时修订完善本品说明书安全性相关项。建议进一步加强药材、饮片及制剂生产过程的质量控制,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剂 质量标准,对未进行质控的药味研究建立质控方法,提高产品质量可控性。 二、该药物研发及相关情况 该药品处方源自清代程国彭所著《医学心悟》,已列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古代经典名方目录(第一批)》。据典籍原文记载, 本方为治疗风痰眩晕的经典方剂,其功能主治为“化痰熄风,健脾祛湿。用于风痰上扰证。症见眩晕,头痛,胸膈痞闷,恶心呕吐, 舌苔白腻,脉弦滑”,方剂核心治疗思路为化痰熄风、健脾祛湿。 该方剂积累有大量历代医案佐证,现代亦开展多项临床、药理实验研究,相关研究成果被医药教材引用,行业认可度较高;作为 中医临床常用方剂,其在眩晕、头痛、恶心呕吐等病症治疗中应用广泛。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半夏白术天麻汤颗粒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501.02万元。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该药品为公司首款获批上市的中药 3.1类新药,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管线。该药品上市后,可推动经典名方在临床中大范围应用 ,有助于提升中医临床诊疗服务能力,同时提升患者用药便捷性。 鉴于该品种新获药品注册批件,不会对公司近期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由于药品生产和销售受国家政策、市场环境等因素影响 ,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4/4f6cd1c7-9e1b-40a1-8d17-2e884941365d.PDF ─────────┬──────────────────────────────────────────────── 2026-07-02 17:52│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cd9d2ed8-08f1-4cec-ae16-aabcb9e5d427.PDF ─────────┬──────────────────────────────────────────────── 2026-06-08 19:07│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A股)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面向持有公司 A股的全体股东,持有公司 H股的股东的权益分派将依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相关规 定实施。 本次 A 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按公司 A股股本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即本次权益分派 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股权登记日收盘价-1.43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情况 1、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获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9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实施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所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不含本公司已回 购但未注销的股份数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总股本为 887,907,171股,A股股本为 588,100,054股),向本公司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4.30元(含税),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 1,269,707,254.53 元(其中 A现金分红总额为 840,983,077.22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与本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及其调整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A 股)方案 公司 A 股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 A 股的股份数量588,100,054股为基数,向全体 A股股东每 10股派 14.30 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 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12.87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注】纳税额 ;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 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 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2.860000 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1.43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公司 A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5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6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公司 A 股权益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6月 15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A股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6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 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270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08*****391 广州保科力医药保健品进出口有限公司司(曾 用名:广州市保科力贸易公司) 3 08*****873 深圳市海滨制药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月 3日至登记日:2026 年 6月 15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本公司 H股股东的权益分派不适用于本公告。有关 H股权益分派的具体安排,请参见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 日发布的《2025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末期股息》(更新)。 七、咨询办法 咨询机构: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咨询地址: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号丽珠工业园总部大楼 咨询联系人:夏雨 咨询电话:0756-8135023 传真号码:0756-8891070 八、备查文件 1、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 A股类别股东会及 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34c33160-bc68-46e7-8655-3d3f893dfa5d.PDF ─────────┬──────────────────────────────────────────────── 2026-06-01 18:37│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b1c9c593-16b1-473e-8b91-dd23544c0a26.PDF ─────────┬──────────────────────────────────────────────── 2026-06-01 18:3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获得《药品注册证书》的公告 ─────────┴────────────────────────────────────────────────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签发的《药品注册证书》(证书编号:2026S01827)。现将有关详情公告如下: 一、药品注册证书的主要内容 药品通用名称: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 英文名/拉丁名:Recombinant Human Follitropin Alfa Solution for Injection 商品名称:丽优宝 主要成份:重组人促卵泡激素 剂型:注射剂 规格:预充注射笔:33μg(450IU)/0.75mL 药品注册标准编号:YBS00552026 申请事项:药品注册(境内生产)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3.3类 药品有效期:24个月 上市许可持有人: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药品生产企业:丽珠集团丽珠制药厂 药品批准文号:国药准字S20260035 药品批准文号有效期:2031年05月26日 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有关规定,经审查,本品符合药品注册的有关要求,批准注册,发给药品注册 证书。生产工艺、质量标准、说明书及标签按所附执行。 二、该药物研发及相关情况 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以下简称“本品”)由丽珠单抗自主研发,本次注册申请的适应症为:(1)无排卵(包括多囊卵巢 综合征[PCOS])且对枸橼酸克罗米酚治疗无反应的妇女。(2)在辅助生育技术(ART)(如体外受精-胚胎移植(IVF)、配子输卵管 内转移(GIFT)和合子输卵管内移植(ZIFT))中进行超排卵的妇女,使用本品可刺激多卵泡发育。(3)严重缺乏促黄体激素(LH )和促卵泡激素(FSH)的患者,即内源性的血清LH水平<1.2IUL的患者。推荐LH与FSH联合使用以刺激卵泡的发育。 本品采用重组基因技术生产,工艺稳定可控,采用注射笔给药,可提升患者的使用体验,提高依从性。本品已完成生物类似药的 临床Ⅰ至Ⅲ期评价,数据表明,在药效、安全性、免疫原性及药代动力学(PK)方面,与原研药等效。本品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严 格的分析技术,确保了产品的安全性和纯度,保障了患者的用药安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12,169万元。 三、同类药物市场情况 根据药监局及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数据库显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重组人促卵泡激素注射液国内有 4个进口产品及 4个国产产品 上市。 目前国内不孕不育率等生殖疾病发病率逐年上升,且患者呈现年轻化的趋势,本品作为辅助生殖中常用的药物,市场需求将持续 增加。根据 IQVIA抽样统计估测数据,2025年促卵泡激素(FSH)药物国内终端销售金额为人民币25.41亿元,2026年 1-3月促卵泡激 素(FSH)药物国内终端销售金额为人民币5.38亿元,其中重组人促卵泡激素药物占到 56%以上。 四、风险提示 公司在取得药品注册证书后,可生产本品并上市销售,产品的经营情况因受市场环境变化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敬请广 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c08f3752-1fd7-4cf8-8faa-ec07136de47e.PDF ─────────┬──────────────────────────────────────────────── 2026-06-01 18:3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上市许可申请获受理的提示性公告 ─────────┴──────────────────────────────────────────────── 近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子公司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 收到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国家药监局”)核准签发的《受理通知书》(受理号:CXSS2600087),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 合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鑫康合”)联合开发的“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以下简称“本品”)的境内生产药品注 册上市许可申请获国家药监局受理。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药品基本情况 药物名称: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 剂型:注射剂 规格:160mg(1.6mL)/瓶 申请事项:境内生产药品注册上市许可 注册分类:治疗用生物制品1类 申请人:丽珠单抗 拟定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用于治疗强直性脊柱炎患者 受理通知书审批结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经审查,决定予以受理。 二、药品研发及相关情况 强直性脊柱炎为慢性炎症性风湿免疫疾病,国内患者规模约400万人,IL-17通路为该领域重要治疗靶点。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此 次用于治疗强直性脊柱炎的上市申请已获国家药监局正式受理,是本品继银屑病适应症申请获受理并纳入优先审评后,第二项获受理 的适应症。本品上市申请基于关键注册性III期临床研究,采用多中心、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研究结果显示,本品疗效明 确稳健,兼具多重优势:起效迅速,首周即显现疗效差异,可快速改善患者炎症指标;第16周临床应答率显著优于安慰剂组,可实现 症状深度缓解;随访至52周疗效持续稳固,转药患者亦可明显获益,并改善患者生活质量。本品采用每4周皮下注射方案,给药便捷 、利于提升依从性。本品安全性与耐受性良好,不良事件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近,无新增安全信号。同时,本品可覆盖TNFi初治及经 治人群,无论患者既往是否接受过TNFi治疗,均可获得稳定且一致的治疗获益。 本品由丽珠单抗与北京鑫康合联合开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莱康奇塔单抗注射液累计直接投入的研发费用约为人民币21,693万元。 三、药品的市场情况 根据国家药监局及药品审评中心网站数据库,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针对IL-17A/F双靶点,国内仅有一款进口产品比奇珠获批强直 性脊柱炎适应症;尚无国产产品获批该适应症。 四、对公司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根据国家药品注册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本品的注册上市许可申请在获得国家药监局受理后将进入国家药品审评中心进行审评审 批,完成时间及审批结果均具有不确定性。本品获得受理通知书对公司近期业绩不会产生影响,公司将根据注册申请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fe29a482-6a94-42fd-8b72-09fc6f9a8627.PDF ─────────┬──────────────────────────────────────────────── 2026-05-30 00:00│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 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c9115026-bbc6-4d74-b753-a457d207fa60.PDF ─────────┬──────────────────────────────────────────────── 2026-05-30 00:00│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 │见书 ─────────┴──────────────────────────────────────────────── 丽珠集团(000513):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及2026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657d77ba-832e-40b8-8f2f-673c8aa8ac74.PDF ─────────┬──────────────────────────────────────────────── 2026-05-30 00:00│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豁免会议通知时间要求。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10人,实际出席董事 10人。会议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 举的董事唐阳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长及副董事长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治理及企业发展的工作需要,同意选举朱保国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选举唐阳 刚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三年,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内容详 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 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战略委员会 朱保国(主席)、唐阳刚、冉永梅 提名委员会 罗会远(主席)、唐阳刚、崔丽婕 审计委员会 康立(主席)、罗会远、崔丽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崔丽婕(主席)、康立、唐阳刚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朱保国(主席)、唐阳刚、康立、崔丽婕、王智瑶 本次组建的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召集人); 其中审计委员会主席(召集人)康立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监管规则及公司治理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 、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大平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公司副总裁、财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4.01 聘任杜军先生为副总裁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2 聘任陈志华先生为副总裁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3 聘任黄瑜璇女士为副总裁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4 聘任徐晓先生为副总裁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05 聘任王胜先生为财务负责人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其中聘任财务负责人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刘宁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夏雨女士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七)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授权人士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在香港联交所电子呈交系统(以下简称“ESS系统”)第二授权人士由彭婷女士变更为欧阳华庆先生。变更完成后, 公司在 ESS 的授权人士为刘宁女士(第一授权人士)及欧阳华庆先生(第二授权人士)。 表决情况:同意 1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574dabe8-d8c5-4ac0-b394-5743c3ff86f5.PDF ─────────┬──────────────────────────────────────────────── 2026-05-30 00:00│丽珠集团(000513):关于选举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8日召开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经会议表决,选举冉 永梅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本次选举职工代表董事工作完成后,冉永梅女士将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至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冉永梅女士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的 任职资格条件。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4c4689d3-3610-4993-a268-a1edf5303443.PDF ─────────┬──────────────────────────────────────────────── 2026-05-30 00:00│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5月 29日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 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产生了 5名非独立董事和 4名独立董事,与 公司 2026 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 1名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主任委员,并聘任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 事务代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非独立董事:朱保国先生(董事长)、唐阳刚先生(副董事长)、刘大平先生、林楠棋先生、邱庆丰先生 独立董事:罗会远先生、崔丽婕女士、王智瑶女士、康立女士 职工代表董事:冉永梅女士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上述 10名董事组成,任期自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董事 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上述董事会成员简历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及同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 5)、《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的公告》(2026-45) 二、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组成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任期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其 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均占半数以上,并由独立董事担任委员会主席(召集人),审计委员会 主席(召集人)康立女士为会计专业人士。具体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战略委员会 朱保国(主席)、唐阳刚、冉永梅 提名委员会 罗会远(主席)、唐阳刚、崔丽婕 审计委员会 康立(主席)、罗会远、崔丽婕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崔丽婕(主席)、康立、唐阳刚 环境、社会及管治委员会 朱保国(主席)、唐阳刚、康立、崔丽婕、王智瑶 三、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情况 总裁:刘大平先生 副总裁:杜军先生、陈志华先生、黄瑜璇女士、徐晓先生 财务负责人:王胜先生 董事会秘书:刘宁女士 证券事务代表:夏雨女士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简历详见附件)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一致,即自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下届董事会可续聘连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已对财务负责人任职资格进行审查并审议通过。董事会秘书刘宁女士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证券事务代表夏雨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但其已向公司董事会作出书面说明,其正在参加深圳 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将尽快取得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 四、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刘宁 夏雨 联系地址 中国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创业北路 38 号总部大楼 电话 (86)(756)8135990 (86)(756)8135023 传真 (86)(756)8891070 (86)(756)8891070 电子信箱 liuning@livzon.com.cn xiayu02@livzon.cn 五、董事届满离任情况 本次董事会换届完成后,原独立董事白华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亦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 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白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公司对白华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以 及为公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 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决议; (三)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四)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五)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30/b4099fb5-9e3d-4b0e-a54e-892ce163477d.PDF ─────────┬──────────────────────────────────────────────── 2026-05-14 20:2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参加深交所深研发求精进·积蓄医药成长新动能2025年度集体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将于 2026 年 5月 21日(星期四)15:00-17:00 参加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组织 召开的以“深研发求精进·积蓄医药成长新动能”为主题的集体业绩说明会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业绩说明会的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21日(星期四)15:00-17:00 2、召开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8楼上市大厅 3、召开方式:视频直播与图文转播 4、公司出席人员:董事会秘书刘宁女士,财务负责人王胜先生,独立董事崔丽婕女士 二、投资者问题征集方式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投资 者可提前登陆深交所“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云访谈”栏目进入本次业绩说明会页面,或扫描二维码(附后 )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进行提问。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f7f355d6-e925-443b-acfc-db73f5d6c9c7.PDF ─────────┬──────────────────────────────────────────────── 2026-05-11 17:35│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公开要约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进展暨过户完成的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5年 5月 22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收购越南 IMP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LIAN SGP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LIAN SGP”)与 SK Investm ent Vina III Pte. Ltd., Sunrise Kim Investment JointStock Company及 KBA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统称“卖 方”)签署了《Framework Agreement》(《框架协议》),LIAN SGP拟收购卖方持有的越南上市公司 Imexpharm Corporation(以 下简称“IMP”或“标的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本次交易触发公开要约收购,LIAN SGP拟向IMP全体股东公开 发出收购要约。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要约收购越南 IMP公司股权的议 案》,同意 LIAN SGP 根据越南相关规定,向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State Securities Commission)申请公开要约收购 IMP股份, 并向 IMP全体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要约(以下简称“本次公开要约收购”)。 2026 年 3 月 6日,LIAN SGP 收到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 2026 年 4 月 29 日,公开要约期间已结束,标的公司股东已就 104,545,781股股份接受 LIAN SGP发出的收购要约。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5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31日、2026 年 3月 7日、2026年 4月 30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拟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拟公开要约收购越南 IMP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83)、《关于公开要约收购越南 IMP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关于公开要约收购越 南 IMP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38)。 二、本次公开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LIAN SGP已收到越南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胡志明市分公司(CNVSDC)关于完成本次公开要约收购所有权过户事 宜的通知,LIAN SGP公开要约收购 IMP 104,545,781股股票已完成过户手续。收购完成后,公司通过LIAN SGP持有 IMP 104,545,781 股股票,占 IMP注册资本的 67.87%,亦相当于IMP有表决权股份的 67.88%。 三、备查文件 关于办理 IMP股份公开要约收购所有权过户事宜的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96a99eb4-b237-4438-8c8e-f1629be95cff.PDF ─────────┬──────────────────────────────────────────────── 2026-05-08 16:25│丽珠集团(000513):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被担保对象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超过 70%,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丽珠集团”)于 2024年 9月 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1月 26日召开了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本公司与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订立的 2025年-2027年三 年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及其项下拟进行的本公司为丽珠单抗提供融资担保的持续关连交易以及年度担保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 与珠海市丽珠单抗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丽珠单抗”)签订《2025 持续担保支持框架协议》,在 2025年 1月 1日至 2027 年 12月 31日期间,公司每年度为丽珠单抗因经营需要向金融机构(包括银行)申请的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每年的年度担保 上限(即每日最高担保余额)为人民币 21亿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年 9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为控股附属公司丽珠单抗提供持续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7)。 二、担保进展情况 2026 年 4月,公司分别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 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珠海分行(以下简称“平安银行”)签署了担保协议,公司为被担保人丽珠单 抗与招商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 30,000.00 万元,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 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公司为被担保人丽珠单抗与浦发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 债权本金最高额为 25,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至《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公司为被担保人丽珠 单抗与平安银行之间的主债权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所担保的主债权本金最高额为 5,000.00万元,担保期间为自担保书生效之日起 至《授信协议》项下债务到期日另加三年。公司对被担保方丽珠单抗的持股比例为 66.54%,经审议的担保额度(即每日最高担保余 额)为人民币 21 亿元,截至 2026 年 4月30日,公司对丽珠单抗的担保余额为 80,059.81万元。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的基本情况及主要财务指标详见附表 1及附表 2。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协议主要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序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主债权期间 协议签 担保类 反担保情况 是否为 号 订银行 型 关联方 担保 1 丽珠单抗 30,000.00 2026年 4月 1日至 招商银 连 带 责 被担保对象 否 2028年 2月 23日 行 任担保 其他股东已 提供反担保 2 丽珠单抗 25,000.00 2026年 4月 1日至 浦发银 连 带 责 被担保对象 否 2027年 2月 4日 行 任担保 其他股东已 提供反担保 3 丽珠单抗 5,000.00 2026年 4月 3日至 平安银 连 带 责 被担保对象 否 2027年 4月 2日 行 任担保 其他股东已 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 2026年 4月 30日,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1,377,825.00万元;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 160,304.52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资产(1,388,835.06万元)的比例为 11.54%,均为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无对合并报表外单位 提供的担保,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不存在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金额等。 六、备查文件 (一)公司与招商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不可撤销担保书》; (二)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三)公司与平安银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担保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9/abedc9ec-a0cc-4e65-992d-866d90af6d86.PDF ─────────┬──────────────────────────────────────────────── 2026-05-06 18:27│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 ─────────┴──────────────────────────────────────────────── 丽珠集团(000513):H股公告:证券变动月报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d8ff94ba-c234-436d-b5ed-10a6b96516b6.PDF ─────────┬──────────────────────────────────────────────── 2026-04-30 00:00│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公开要约收购越南IMP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 ─────────┴──────────────────────────────────────────────── 一、本次交易概述 2025年 5月 22日,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收购越南 IMP公司股权的议案》,公司境外全资子公司 LIAN SGP HOLDING PTE. LTD.(以下简称“LIAN SGP”)与 SK Investm ent Vina III Pte. Ltd., Sunrise Kim Investment JointStock Company及 KBA Investment Joint Stock Company(以下统称“卖 方”)签署了《Framework Agreement》(《框架协议》),LIAN SGP拟收购卖方持有的越南上市公司 Imexpharm Corporation(以 下简称“IMP”或“标的公司”)的股份(以下简称“本次交易”)。因本次交易触发公开要约收购,LIAN SGP拟向IMP全体股东公开 发出收购要约。 2025 年 12 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公开要约收购越南 IMP公司股权的议 案》,同意 LIAN SGP 根据越南相关规定,向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State Securities Commission)申请公开要约收购 IMP股份, 并向 IMP全体股东公开发出收购要约(以下简称“本次公开要约收购”)。本次要约收购的股份数的上限为 120,059,970股,相当于 IMP注册资本的 77.94%,亦相当于 IMP有表决权股份的 77.96%;公开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 57,400越南盾(按董事会审议当日汇率 中间价换算约为人民币 15.37元)。2026 年 3 月 6日,LIAN SGP 收到越南国家证券委员会同意本次交易的批复。 具体详见公司 2025 年 5月 23 日、2025 年 12 月 31日、2026 年 3月 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拟收购越南 IMP公司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4)、《关于拟公开要约收购越南 IMP 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 025-083)、《关于公开要约收购越南 IMP 公司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8)。 二、本次公开要约收购的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开要约期间已结束,LIAN SGP将持有标的公司104,545,781 股股份,占 IMP 注册资本的 67.87%,亦 相当于 IMP 有表决权股份的 67.88%。本次公开要约收购价格为每股 57,400 越南盾,LIAN SGP 需支付的股份收购总价为 6,000,92 7,829,400越南盾(按本次股份公开要约收购结果报告日的汇率中间价换算约为人民币 15.62亿元)。 公开要约期间结束后,LIAN SGP将相应推进股份收购价款支付及股份交割程序。 三、风险提示 本次交易受市场变化、后续实施交易各方所需审批程序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及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Imexpharm Corporation股份公开要约收购结果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0fc2ef5d-9404-4375-876e-a46292d4be21.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崔丽婕) ─────────┴──────────────────────────────────────────────── 声明人崔丽婕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崔丽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78cc78f-50b0-4a2b-829d-e8b6c6e64cb0.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一、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 )第三次持有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持有人 78人,实际出席持有人 70人,代表第二期持 股计划份额 5,639.0028 万份,占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总份额的 86.80%。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丽珠医药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修订稿)》《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 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会议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持有人会议审议及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原管理委员会委员唐阳刚先生、司燕霞女士、杨亮先生因职务变动、退休、个人发展等原因辞去委员职 务,为保障本期持股计划顺利运作,同意补选公司总裁刘大平先生、董事会秘书刘宁女士、财务负责人王胜先生担任第二期持股计划 管理委员会委员,任期与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一致。 上述拟任人员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单位任职,与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表决结果:同意 5,639.0028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万份,占 0%;弃权 0万份,占 0%。 (二)审议通过《关于调整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及延长存续期的议案》 条款修订:对第二期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中存续期延长的条款进行修订,删除“存续期届满前 10 日内”的约束条件。修订后条 款为:“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存续期延长:鉴于第二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临近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为切实发挥员工持股计划实施的目的和 激励作用,同意将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延长至 2027年 8月 12日。 除上述调整外,本期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表决结果:同意 5,639.0028 万份,占出席会议持有人所持份额总数的100.00%%;反对 0万份,占 0%;弃权 0万份,占 0%。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三、其他说明 本次持有人会议决议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公司将按规定持续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 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c9e807a0-1d54-415a-a300-a90ce0f86c75.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罗会远) ─────────┴──────────────────────────────────────────────── 提名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罗会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ce47d1a-ba6c-4595-bf6e-31fbc81955fc.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王智瑶) ─────────┴──────────────────────────────────────────────── 声明人王智瑶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 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 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王智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662b142-2eb6-4ab1-854c-c512e17fd937.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康立) ─────────┴──────────────────────────────────────────────── 声明人康立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公 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 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人不存在 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本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本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 地履行职责,作出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 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 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 履职。 候选人(签署):康立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19d37b4-e01d-4313-ba85-46031937bc8a.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 简称《规范运作》)及《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董事会换届选举。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 议案》《关于提名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 10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6名( 含职工代表董事 1名),独立董事 4名。公司董事会提名朱保国先生、林楠棋先生及邱庆丰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 选人,提名刘大平先生、唐阳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名罗会远先生、崔丽婕女士、王智瑶女士及康立女士 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简历详见附件。公司将另行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 举职工代表董事。 二、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情况 公司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罗会远先生、崔丽婕女士、王智瑶女士及康立女士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其中康立女士为会计专 业人士。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未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其他说明 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要 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简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752f5a9e-56e0-4d04-a587-be1dd2cfdb18.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王智瑶) ─────────┴──────────────────────────────────────────────── 提名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王智瑶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 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 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 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 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f52c280-4872-444d-a29a-1f097112690b.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崔丽婕) ─────────┴──────────────────────────────────────────────── 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崔丽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356b9232-a0a2-4e67-be2f-94ea3c1507c6.PDF ─────────┬──────────────────────────────────────────────── 2026-04-23 18:12│丽珠集团(000513):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三期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c71622-77d4-454f-9fc8-e2ca0e9d8168.PDF ─────────┬──────────────────────────────────────────────── 2026-04-23 18:11│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丽珠集团(00051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1eea26c1-efd8-4b4f-a7b2-103e05571f75.PDF ─────────┬──────────────────────────────────────────────── 2026-04-23 18:09│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 ─────────┴──────────────────────────────────────────────── 丽珠集团(00051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2026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486cb8a1-4162-475f-97d9-f98eaaa39966.PDF ─────────┬──────────────────────────────────────────────── 2026-04-23 18:07│丽珠集团(000513):关于第二期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延长存续期的公告 ─────────┴──────────────────────────────────────────────── 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22日、2026年 4月 23日召开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及延长存 续期的议案》,同意调整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以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或“本期持股计划”)有 关内容,并将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第二期持股计划基本情况 公司于 2022年 4月 11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 2022 年 5月 20 日召开 2021 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公司 于 2022年 6月 15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2年 7月 8日召开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修订稿)》(以下简称《第二期持 股计划》)及相关议案。 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通过二级市场购买(包括但不限于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等方式)等法 律法规许可的方式取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资金来源为公司计提的专项基金。本期持股计划已于 2022年8月 12日完成最后一笔标的 股票过户,全部股票已划转至“中信证券-丽珠集团中长期事业合伙人员工持股计划 2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专户。本期持股计划的 锁定期为 36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即锁定期自 2022年 8月 13日至 2025年 8月 1 2日。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为 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计算,原存续期将于 2026 年 8 月 12 日届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期持股计划持有公司 A股股票 2,057,7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23%。 二、本期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存续期延长情况 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长期事业合伙人持股计划之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修订稿)》(以 下简称《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法》)规定,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 10 日内 ,经出席持有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截至目前,公司第二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临近届满,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根据《第二期持股计划》相关规定,并经公司 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三次持有人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对《第二期持股计划》《第二期持股计划管理办 法》相关条款进行修改并延长第二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期持股计划及管理办法相关条款调整 章节 调整前 调整后 《丽珠医药集团股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 份有限公司中长期 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 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期届满前 10 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 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 划之第二期持股计 议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并经 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划(修订稿)》第五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 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章/第四条/第 3款 存续期可以延长。 长。 《丽珠医药集团股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全部 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届满前未 份有限公司中长期 出售股票的,则本期持股计划存续 全部出售股票的,经出席持有 事业合伙人持股计 期届满前 10 日内,经出席持有人会 人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 划之第二期持股计 议有效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并经 通过,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划管理办法(修订 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期持股计划的 本期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 稿)》第二章/第九条 存续期可以延长。 长。 /第 3款 (二)根据上述修订条款,同意将本期持股计划存续期延长 12个月,即延长至 2027年 8月 12日。 本次持股计划相关内容调整及延长存续期事项符合《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本次持股计划相关文件规定,审议程序合法合规。 除前述调整外,本期持股计划其他内容不变。 三、其他说明 本期持股计划可根据相关规定及市场情况在延长后的存续期内择机出售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期持股计划的实施 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5d51697e-61bb-4bc4-a1b0-327bba46ab8a.PDF ─────────┬──────────────────────────────────────────────── 2026-04-23 18:07│丽珠集团(000513):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康立) ─────────┴──────────────────────────────────────────────── 提名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康立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 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 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 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 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丽珠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规定任一种情形。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 √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 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 促被提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6222d59-cc00-409b-9609-e44a814a04cc.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2│丽珠集团: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2/1225490312.PDF ─────────┬──────────────────────────────────────────────── 2026-04-24│丽珠集团: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59950.PDF ─────────┬──────────────────────────────────────────────── 2026-03-25│丽珠集团: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25/1225029104.pdf ─────────┬──────────────────────────────────────────────── 2025-10-24│丽珠集团: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4/1224727634.PDF ─────────┬──────────────────────────────────────────────── 2025-08-21│丽珠集团: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1/1224524701.PDF ─────────┬──────────────────────────────────────────────── 2025-04-24│丽珠集团: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4/1223234310.PDF ─────────┬──────────────────────────────────────────────── 2025-03-27│丽珠集团: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7/1222910377.PDF ─────────┬──────────────────────────────────────────────── 2024-10-24│丽珠集团: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4/1221487833.PDF ─────────┬──────────────────────────────────────────────── 2024-08-23│丽珠集团: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0162.PDF ─────────┬──────────────────────────────────────────────── 2024-04-24│丽珠集团: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4/1219763780.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gubit.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