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4 渝 开 发 更新日期:2026-0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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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44 │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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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39 │渝 开 发(0005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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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39 │渝 开 发(000514):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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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39 │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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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 │渝 开 发(000514):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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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6 │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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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5 │渝 开 发(000514):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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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4 │渝 开 发(00051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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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4 │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2月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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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4 │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信访稳定管理制度》(2025年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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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44│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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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董事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63c6477a-6036-4721-aa41-d01ce2ad41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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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39│渝 开 发(000514):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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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 年修订)及《公司章程》规定,本
次会议审议的两项议案须经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12日(星期一)上午10:00;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1月12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上午9:15—下午3: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101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 持 人:董事长陈业先生
6、股权登记日:2026 年 1月 5 日
7、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共332人,代表公司股份538,849,78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8621%。其中:参加现
场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533,149,49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3.1865%;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329人
,代表股份5,700,2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6%。无股东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331人,代表股份5,700,6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
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2人,代表股份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5%。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329人,代表股份5,700,28
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7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指派的见证律师颜孝忠先生、彭陈成女士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议案进行了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一)审议《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6,801,2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6198%;反对1,884,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3497%;弃权 1
63,9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04%。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52,1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4.0657%;反对 1,884,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3
3.0592%;弃权16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8751%。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二)审议《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总表决情况:
同意 536,796,687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99.6190%;反对1,888,601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3505%;弃权 1
64,500 股,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的 0.0305%。
2、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下股份的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647,58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63.9850%;反对 1,888,601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3
3.1293%;弃权16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的 2.8856%。
3、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颜孝忠、彭陈成
3、结论性意见:贵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的资格、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含股东授权代表
)的资格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我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贵公司《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和会议记录
2、北京大成(重庆)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480332f8-6686-4dc6-9b75-5ac95d46b4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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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39│渝 开 发(000514):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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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441e1247-34c0-4648-96a0-5509436fb4e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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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 18:39│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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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股东会议事规则》 (2026年1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3/af02b92d-b70f-4061-be39-62f69afe440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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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30 00:00│渝 开 发(000514):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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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月 16 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11.2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 49%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
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 1,411.20 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 1.2 期项
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
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 1月 1日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请查阅 2025 年 9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公告编
号 2025-060。)
2025 年 9月 24 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地”)、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 2025 年 9月 26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
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2。)
朗福公司用其开发的山与城项目二期商业就上述财务资助事项提供反担保。2025 年 12 月 29 日,公司、上海复地及朗福公司
三方签订了《抵押合同》,其主要内容如下:
抵押权人: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抵押权人: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乙方)
抵押人: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丙方)
第一条 抵押财产
1.抵押物信息:山与城二期商业,坐落于南岸区观云路 4 号 28幢。
2.丙方作为上述房屋的所有权人,同意将上述房屋作为抵押财产按产权比例抵押给甲、乙双方:将上述房屋 49%产权抵押给甲方
,房屋 51%产权抵押给乙方。
3.甲、乙双方抵押权的效力及于抵押财产的从物、从权利、附属物、添附物、天然及法定孽息、抵押财产的代位物,以及因抵押
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而产生的保险金、赔偿金、补偿金等。
4.如发生抵押财产被依法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甲、乙双方有权按产权比例收取由抵押财产分离的天然孽息和法定孽息,孽息
应当先充抵收取孽息的费用。
5.抵押财产的权属证明(包括但不限于房屋产权证、他项权利证明正本等)和相关资料应在该等权属证明和相关资料获取的同时
由丙方交由甲、乙双方共同保管。
6.已设定抵押的房屋由丙方占管。丙方应保证房屋的完整,未征得甲、乙双方书面同意,房屋不得转让、馈赠、再次抵押以及作
其它权属处分,甲、乙双方对抵押财产有检查监督权。丙方应维护抵押财产的完好,保护抵押财产不受任何侵害,不得采用非合理方
式使用抵押财产而使其价值产生减损。
7.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丙方应立即告知甲、乙双方,并及时向甲、乙双方提交有关主管机关或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
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证明。
8.抵押财产毁损、灭失或被征收的,丙方所获得的保险金、赔偿金或补偿金等应用于提前清偿主债权,或经甲、乙双方同意用于
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存入甲、乙双方指定账户,以担保主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抵押财产价值未减少的部分,仍应作为主债权的
担保。
9.丙方的行为足以使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应立即停止其行为。抵押财产价值减少的,丙方应恢复抵押财产的价值,或提供与减
少的价值相当的担保。
第二条 抵押期限
抵押期限为 2025 年 9 月 25 日至 2026 年 9 月 24 日。如果抵押登记部门登记的抵押期限届满,丙方未偿清主合同项下的全
部债务,则:(1)抵押权人依法享有的抵押权不变,继续有效;(2)抵押人应在上述抵押期限届满前 10 个工作日内按照抵押权人
的要求办妥续抵押登记手续。
第三条 抵押登记
1.抵押人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7 个工作日内到抵押登记机关办理本合同项下之抵押物登记手续,所有费用由抵押人承担。办理抵
押登记后的他项权证,应交付甲、乙双方。
2.抵押人不得将抵押物再次抵押给任何其他第三人,并不得办理任何其他抵押登记。
第四条 抵押金额及担保范围
1.抵押物抵押金额为 40,169,039.80 元(大写金额:肆仟零壹拾陆万玖仟零叁拾玖元捌角)。丙方在主合同项下应向甲、乙双方
支付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2.甲、乙双方为实现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公证费用、保全费用、诉讼责任保险费用、执行费用等)
。
第五条 抵押权的实现
下列情形发生时,甲、乙双方有权行使抵押权:
1.主债权到期(包括加速提前到期)丙方未予清偿的(包括但不限于任何一期本金);
2.丙方违反主合同其他约定的;
3.丙方发生主合同约定的甲、乙双方有权采取补救措施的任何情形的;
4.丙方违反其陈述与保证、承诺的;
5. 发生本合同第一条第 9 款所述情形,丙方未立即停止其行为或未恢复抵押财产价值或未提供与减少价值相当的担保的;
6.丙方未经甲、乙双方书面许可擅自处分抵押财产的;
7.丙方被申请破产或歇业、解散、清算、停业整顿、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
8.丙方违反本合同其他约定的;
9.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可实现抵押权的其他情形。
甲、乙双方实现抵押权时,可通过与丙方协商,将抵押财产拍卖、变卖后以所得价款优先受偿,或将抵押财产折价以抵偿丙方所
欠债务。甲、乙、丙三方未就抵押权实现方式达成一致的,甲、乙双方其中一方均可直接请求人民法院拍卖、变卖抵押财产。
当发生甲、乙双方有权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无论甲、乙双方对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
、质押、保函、备用信用证等担保方式),甲、乙双方均有权自行决定实现担保的顺序,直接要求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以抵押财产承
担担保责任。
抵押财产处分所得与主合同币种不一致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相应币种适用汇率兑换成主合同币种后偿还甲、乙双方债权
。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丙方擅自将抵押物转让、出租或以其他方式处分的,其行为无效,甲、乙双方有权收回财务资助资金,并可要求丙方支付财务
资助金额 10%的违约金。
2.因丙方隐瞒抵押物的共有、争议、查封、扣押或已经设定过抵押等情况的后果,由丙方承担违约责任。
3.由丙方占管的抵押物发生毁损灭失,导致土地价值减少甚至灭失的,甲、乙双方可要求丙方恢复土地的原价值或赔偿损失。
4.丙方到期不能履行债务或者在抵押期间丙方宣告破产、解散时,甲、乙双方有权依照法律法规处分抵押财产,处分抵押财产所
得,甲、乙双方有权优先受偿。
第七条 本合同项下的抵押为独立性担保,本合同不因主合同的无效或可撤销而无效或可撤销。如主合同被确认为无效或被撤销,
则对于买方因返还财产或赔偿损失等而形成的所有债务也承担担保责任,抵押权人有权执行本合同约定和法律规定的抵押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30/5f17985a-01bf-48d4-b461-eb6f87f43c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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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6│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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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 年12月 19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五十一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5 年 12 月 25 日,会议在公司 53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人
,实到董事 6人(其中董事长陈业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会
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重庆城投借款 4 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
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借款 4 亿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本次利息金额预计不超过 1,200 万元,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由于重庆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回避表
决。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联交易
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7)。
二、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
度》。
三、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四、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股东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除对比表所列修订内容外,原规则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五、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对《董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
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对比表》。除对比表所列修订内容外,原规则其余条款保持不变。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六、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
七、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八、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信访稳定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信访稳定管理制度》。
九、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十、会议以 6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暂行办法>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
办法》。
十一、会议以 6 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1月 12 日(星期一)上午 10:00 时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 2 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101 会议室
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5-078)。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6/c283ee9f-fa71-42bc-820f-e9eaa63abd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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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 18:55│渝 开 发(000514):关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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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本次关联交易系公司控股股东向公司提供资金支持,资金利率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且公司无需为此提供任何担保,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关于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条件。公司在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关联交易前已完成深圳证券交易
所关于豁免提交股东会审议的相关程序。
一、关联交易概述
2025 年 12 月 25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一次会议以 5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控股股东
重庆城投借款 4 亿元用于生产经营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向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
庆城投”)借款 4 亿元,期限一年,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本次利息金额预计不超过
1,200 万元,并签订相关借款合同。
由于重庆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故本次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已回避
表决。上述关联交易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票同意审议通过。该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
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也不构成重组上市,无需经有关部门批准。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豁免将本次关联交易提交股东会审议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3、注册地址: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28 号
4、主要办公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东升门路 63 号江北嘴金融城 2 号楼 T1栋
5、法定代表人:石飞
6、注册资本:贰佰亿元整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000202814256L
8、主营业务:城市建设投资
9、主要股东:重庆市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重庆市国资委”)
10、重庆城投成立于 1993 年。由重庆市财政局出资、重庆市建设委员会共同发起组建,成立时名称为“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公
司”。2005 年,重庆市国资委《关于办理市属企业国有资本出资人变更手续的通知》,公司出资人变更为重庆市国资委,成为重庆
市国资委持有 100%出资的下属企业。现已发展成为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保障房建设、房地产开发、金融及投资等于一体的
大型国有投资运营集团。重庆城投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 审 计 财 务 数 据 : 资 产 总 额 183,972,334,509.22 元 ,
负 债 总 额67,692,370,372.65 元,净资产总额 116,279,964,136.57 元,营业收入2,525,692,366.65 元,净利润 52,357,819.34
元。截至 2025 年 9 月 30日未经 审 计 财 务 数 据 : 资 产 总 额 179,928,272,628.54 元 , 负 债 总 额69,832,058,260.
37 元,净资产总额 110,096,214,368.17 元,营业收入2,189,284,812.14 元,净利润 275,533,983.67 元。
11、重庆城投持有本公司股份 63.19%,系公司控股股东。
12、重庆城投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借款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利率于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调整日进行调整。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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