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4 渝 开 发 更新日期:2025-10-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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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0:16 │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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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0:15 │渝 开 发(000514):对外担保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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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0:14 │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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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 │渝 开 发(000514):独立董事离任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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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5:45 │渝 开 发(000514):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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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7:07 │渝 开 发(000514):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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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1 │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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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0 │渝 开 发(000514):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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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7 │渝 开 发(000514):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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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46 │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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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0:16│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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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10 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
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5 年 10 月 17 日,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人,实到董事 7 人,
董事罗异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一、会议以 7 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二、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总法律顾问2025 年度工作目标的议案》
三、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补选向双林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曾德珩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任期自本次会议决议作出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宋宗宇先生于2025年 9月28日递交的辞呈在本决议作出之日起生效。(宋宗宇先生辞职情况请查阅 2025 年 9 月 30 日
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独立董事离任公告》,公告编号 202
5-063。)
四、会议以 7票赞成,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渝开发物业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通过对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
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维度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物业公司流动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补充其现
金流,保障其营运资金需求,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
董事会同意公司为物业公司向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融资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
利率为一年期LPR-35BP。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对外担保公告》(公告编号 2025-06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91b03979-1172-40b9-81bb-0353f7c628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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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0:15│渝 开 发(000514):对外担保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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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2025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对渝开发物业公司向民生银行重庆分行
融资 100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为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物业公司”)向中国
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行(以下简称“民生银行重庆分行”)融资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贷款期限为三年,贷款
利率为一年期 LPR-35BP。
履行完审议程序后,公司将与民生银行重庆分行在重庆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物业公司基本情况
(1)成立日期:1999 年 11 月 30日
(2)注册地点:重庆市渝中区中山三路 128 号 25 楼
(3)法定代表人:罗异
(4)注册资本:壹仟伍佰万元整
(5)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建设工程施工;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食品互联网销售;烟草制品零售;住宅室内
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运动);物业管理;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销售代理;
礼仪服务;票务代理服务;柜台、摊位出租;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停车场服务;餐饮管理;
建筑材料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家政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装卸搬运;广告设计、代理;广告制作;广告发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
;城市绿化管理;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单用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新鲜水果零售;鲜肉零售;日用百货销售;
家用电器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玩具销售;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充电桩销售;集中式
快速充电站;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房地产经纪;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会议
及展览服务;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体育赛事策划;体育竞赛组织;组织体育表
演活动;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体验式拓展活动及策划;体育用品设备出租;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健康服务;业务培训(不
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洗车服务;服装服饰零售;五金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
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6)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
(7)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总资产 179,449,535.80元,总负债 127,471,540.63 元(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
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元(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所有者权益 51,977,995.17 元,2024 年度营业
收入 68,745,941.01 元,利润总额 7,319,624.37 元,净利润 6,159,907.55 元。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 未 经 审 计 数 据 :
总 资 产 186,531,541.5 元 , 总 负 债124,100,979.32 元(包括银行贷款总额、流动负债总额),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为 0 元
(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所有者权益62,430,562.18 元,2025 年 1至 9月营业收入 95,668,413.59 元,利润总额 1
2,435,769.39 元,净利润 10,452,569.61 元,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其资产负债率为 66.53%。
(8)物业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1、授信额度:1000 万元
2、贷款利率:执行利率为一年期 LPR-35BP
3、贷款期限:三年
4、担保方式:渝开发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5、贷款资金用途:①用于企业日常经营周转②用于置换其他金融机构融资。
6、还款条件:按季付息,贷款本金每半年还款一次,第 1年还款10%,第 2 年还款 10%,第 3年还款 80%。
四、董事会意见
通过对物业公司的资产质量、经营状况、行业前景、偿债能力及信用状况等维度进行全面评估,董事会认为公司为物业公司流动
资金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有助于补充其现金流,保障其营运资金需求,风险可控,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
东的合法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后,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为 4,700 万元,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及占公
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29%;本次担保提供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余额为 3,43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
计净资产的 0.9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 0 元;公司不存在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涉及诉讼的
担保及因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等。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决议
2、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最高额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9deacda6-3141-428a-b431-eab7a89f49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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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7 20:14│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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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18/dea30fee-af81-43a5-b48d-03cda0b359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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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 00:00│渝 开 发(000514):独立董事离任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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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离任情况
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5 年 9月 28 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宋宗宇先生递交的书面辞呈。宋
宗宇先生因个人原因,提请辞去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职务及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在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任职。宋宗宇先生的原定任职期间为 2023 年 6月 19日至 2026 年 6 月 18 日。截
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宗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宗宇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未导致公司独立董
事人数不足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但导致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人数低于三人。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宋宗宇先生递交的
辞呈将在公司董事会补选新任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后生效。在此期间,宋宗宇先生仍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尽快完成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补选工作。
宋宗宇先生公司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宋宗宇先生在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贡献表示衷
心的感谢!
二、备查文件
1.宋宗宇先生书面辞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30/ce5a83d4-71a3-4add-ad63-75387020ce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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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 15:45│渝 开 发(000514):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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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9月 16 日,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11.2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 49%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
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 1,411.20 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 1.2 期项
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
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 1月 1日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请查阅 2025 年 9月 17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
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公告编
号 2025-060))。
2025 年 9月 24 日,公司、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朗福公司三方签订了《财务资助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26/4281c4d2-f7a5-4c44-bf4a-fde551a46c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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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7 17:07│渝 开 发(000514):关于参加重庆辖区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会活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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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水平,完善治理结构,推动公司实现高质量发展,公司将参加重庆上市公司协会联合深圳市全
景网络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9月 25 日(星期四)15:00 -17:00 举办的“重庆辖区 2025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暨半年度业绩说明
会活动”。
本次投资者接待活动采取线上交流形式举行,投资者可以登录“全景网服务平台”(http://rs.p5w.net)进入公司互动平台参
与互动交流,公司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李星一女士届时将与投资者进行网上交流和沟通。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8/51bbeee8-138e-41b9-99b1-fb20ea723d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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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1│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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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9 月 10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四十五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5 年 9月 16 日,会议以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人。会议由董事长
陈业先生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会议以 7 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不超过 1,411.
20 万元财务资助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按 49%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 1,
411.20 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 1.2 期项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
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 1月 1 日进行调整。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公告编号 2025-06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7/1f9431de-f31c-4f79-9dd6-d8c2f1a409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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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 18:50│渝 开 发(000514):关于按持股比例向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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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渝开发”)按 49%持股比例对参股公司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1,411.20 万元财务资助用于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 1.2 期项目开发贷款本息。资助期限为一年(
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
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 1月 1
日进行调整。
履行完审议程序后,公司将与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复地”)、朗福公司三方签订《财务资助协议》。
2、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经 2025 年 9月 16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财务资助是朗福公司股东双方按其持股比例共同提供,风险通过股东按比例共担形成有效控制。该事项
不占用公司核心业务资金,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未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
对象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加强资金使用监管,积极防范风险。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朗福公司拟归还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山与城1.2期项目开发贷款本息约4,120万元,其可用资金无法按期偿还即将到期的贷款本息。
双方股东拟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 2,88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其中:公司按 49%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1,411.20万元财
务资助,上海复地按51%持股比例提供不超过1,468.80万元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
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如遇全
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 1 月 1日进行调整。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
提交股东会审议,亦无需提交其他有关部门批准。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亦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朗福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 年 10 月 28日
3、注册地点: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福寿路 2 号
4、注册资本:壹拾亿零壹仟万元整
5、控股股东: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6、法定代表人:邹承良
7、股权结构:上海复地持股 51%,渝开发持股 49%
8、实际控制人:郭广昌
9、主营业务:一般项目:房地产开发(凭资质证书执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主要财务数据: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数据:资产总额1,232,017,713.45 元,负债总额 375,890,234.02 元,
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 856,127,479.43 元,2024 年度营业收入 103,967,313.83 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4,747,36
4.08 元,或有事项涉及的总额(包括担保、抵押、诉讼与仲裁事项)172,433.60 元,资信情况为正常,最新信用等级为 AAA。11、
朗福公司与渝开发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12、朗福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的情况
1、公司名称: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6 年 7月 21 日
3、注册地点:上海市宝山区上大路 668 号 1幢 5 层 A 区 1537 室
4、注册资本:8000 万元
5、股权结构:复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0%
6、法定代表人:王基平
7、主营业务:投资管理,房地产投资。(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上海复地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渝开发不存在关联关系。
9、上海复地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不超过 1,468.80 万元财务资助,资助期限为一年(含一年),从股东双方提供的财务
资助资金划付至朗福公司约定银行账户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 LPR
,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 1 月 1 日进行调整。
(三)其他说明
2024 年 10月 30 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按持股比例对朗福公司进行债转股增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和上海复地将各自 15,500 万元股东借款按持股比例对朗福公司债转股增资 31,000 万元。增资后,朗福公司注册
资本由原 70,000 万元增加至 101,000 万元。2024 年 11月,朗福公司办理完成债转股增资的工商变更登记并领取新营业执照。朗
福公司债转股后,不存在财务资助到期后未能及时清偿的情形。
三、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出借方(甲方):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出借方(乙方):上海复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借款方(丙方):重庆朗福置业有限公司
第一条 资助用途
本协议所提供的财务资助仅限用于丙方偿还山与城 1.2 期项目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开发贷款。
第二条 资助金额
本协议资助资金最高金额为人民币:贰仟捌佰捌拾万元整(¥28,800,000.00),甲乙双方按照股东出资比例分别向丙方提供资助
资金,具体为:甲方提供资助 1,411.20 万元;乙方提供资助 1,468.80 万元。实际提供资助金额以甲乙双方实际支付金额为准。
第三条 资助期限、利率
甲乙丙三方协商一致,本协议资助期限为一年期(含一年),从甲乙双方提供的财务资助资金划付至丙方在本协议约定银行账户
之日起开始计算。财务资助资金利率执行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最近一次公布的一年期LPR,如遇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调整同
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则利率于提供财务资助的次年 1月 1 日进行调整。
第四条 资助时间
甲乙双方应于 2025 年 9月 25 日前按照“49%:51%”股权比例对丙方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以满足丙方资金需求。
第五条 还款约定
丙方应于财务资助到期之日一次性还本付息,也可视丙方资金情况提前归还借款。如期限届满丙方确有困难无法归还,丙方应提
前 30 日向甲乙双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协商续期。
第六条 还款资金来源
丙方还款资金来源包括但不限于丙方销售回款、租金收入及盈余资金等。第七条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协议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
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2、若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未按照本协议约定的资金金额、支付时间向丙方提供财务资助,导致丙方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山与城 1.
2 期项目中国银行渝中支行开发贷款的,由此导致丙方额外承担罚息、复利等损失,概由未按时足额提供财务资助一方承担,同时,
向按时足额提供财务资助一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 100万元。
3、任何一方违约时,守约方有权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本协议。
四、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该事项已充分考量安全性与公允性
。公司将密切关注朗福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结构、现金流等情况,积极采取措施防范风险以保证财务资助资金的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双方股东按持股比例向朗福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用于其归还银行贷款本息,有利于朗福公司的稳健经营。该事项
已充分兼顾安全性与公允性,风险可控,既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也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利益。本次资助资金
不会占用公司核心业务资金,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六、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为 36,944.2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10.17%,其中:对
全资子公司重庆渝开发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3,250 万元,对控股子公司重庆渝加颐置地有限公司(持股 51%)提供财务资
助 32,283 万元,对参股公司朗福公司(持股 49%)提供财务资助 1,411.20 万元;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
资助总余额为 1,411.20 万元,为向参股公司朗福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 0.3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逾期未收回的财务资助金额为 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2、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决议;
3、财务资助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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