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4 渝 开 发 更新日期:2026-06-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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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 │渝 开 发(00051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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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0 │渝 开 发(000514):国信证券关于渝开发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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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0 │渝 开 发(000514):国信证券关于渝开发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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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36 │渝 开 发(00051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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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36 │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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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1 │渝 开 发(00051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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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1 │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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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 │渝 开 发(00051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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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 │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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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7 │渝 开 发(000514):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
│ │权有效期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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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8 00:02│渝 开 发(00051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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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2025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8/e15a8928-bf76-466e-a711-a7c36fa45b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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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0│渝 开 发(000514):国信证券关于渝开发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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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国信证券关于渝开发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上市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c4f86c73-400a-4852-836b-e6f38393da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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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40│渝 开 发(000514):国信证券关于渝开发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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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国信证券关于渝开发主板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保荐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88678dd-f15f-4348-9702-85926bc37e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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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36│渝 开 发(00051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提交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申请文件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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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已于 2026 年 6月 11 日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
中心审核通过。(具体内容请查阅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
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33)
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审核要求,公司会同相关中介机构对募集说明书等申请文件内容进行了更新和修订。(具体内容请查阅
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等相关
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履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注册程序,最终中国证监会能
否同意注册及其时间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在收到中国证监会作出的予以注册或不予注册的决定文件后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25f8f8d0-37d4-4b54-ab6d-1c250432da6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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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36│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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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说明书(注册稿)。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b644051e-787a-42b7-b2b6-51d43e5941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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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1 18:21│渝 开 发(000514):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获得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审核通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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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中
心出具的《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深交所上市审核中心对公司向特定对象
发行股票的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符合发行条件、上市条件和信息披露要求,后续深交所将按规定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履行相关注册程序。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能否获得中国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及其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一、备查文件
1、《关于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申请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8ad0a100-6709-48f5-bd8e-c737069167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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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6:01│渝 开 发(000514):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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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6月 4日以通讯方式向各位董事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第五十七次会议的书面通知。2026 年 6 月 10日,会议在公司 5310 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如期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6人,
实到董事 6 人(其中独立董事崔恒忠先生、陈定文先生和曾德珩先生以视频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陈业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及纪委书记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和《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会议审
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
度》。
二、会议以 5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
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
统一延长至 2027 年 7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由于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城投”)为公司控股股东,重庆城投拟参与认购本次发行股份构成与
公司的关联交易,公司董事长陈业先生现任重庆城投高级管理人员,此议案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会议以 6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 年 6 月 26日(星期五)下午 14:30 在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 2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会议中心 101 会
议室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具体内容请查阅同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 2026-03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03cbe86-7e65-4716-b15b-0c2379df9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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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渝 开 发(00051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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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1、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 2.00《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需
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2、本次审议的议案 2.00《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属于关
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重庆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且不能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表决。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6 月 26 日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
26 年 06 月 26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6 月
26 日 9:15 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6 月 22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
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 2 号重庆国际会议展览中心 101 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码 该列打勾的
栏
目可以投票
1001.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关于制定公司<董事、 非累积投票提案非累积投 √√
0 高级管理人员薪 票提案
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2.00 《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票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议案》
2、本次审议的议案 2.00 需特别表决,应当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通过。
3、上述议案已经公司 2026 年 6 月 10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 2026 年 6 月 11
日公司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刊登的 2026-030、2026-031 号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须持有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
还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登记: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或者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者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
、委托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登记: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2026 年 06 月 25 日下午 5: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不接受电话登记。4、登记时间:2026 年 06 月 23 日-25 日上午 9:30-11:30,下午 2:00-5:30。
5、登记地点:重庆市南岸区江南大道 2号国汇中心 5302 室
6、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谌 畅、吴 静
联系电话:023-63856995
联系传真:023-63856995
联系部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 编:40006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2e1890a-0c87-4ada-8c1b-2bbdd27e06f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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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9│渝 开 发(000514):《渝开发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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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健全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和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
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符合《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的人员。董事为公司
董事会成员;高级管理人员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总法律顾问。
第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薪酬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
(二)坚持市场化导向,薪酬结构为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
(三)坚持个人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目标挂钩,实行目标考核与绩效评价相结合、考核结果与奖惩兑现相结合;
(四)坚持统筹兼顾,运用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纳入公司工资总额全面管
理。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的专门机构,具体职责如下:
(一)负责每年度制定、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二)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三)向公司董事会提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建议: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4.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五条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向股东会报告董事履行职责情况、绩效评价结果及其薪酬情况,并由公司予以披露。
第三章 薪酬标准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市场发展相适应,根据其所任职务、工作职责等,结合公司可持续发展、经营业
绩、个人业绩等因素综合确定。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执行。独立董事领取固定的独立董事津贴,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
审议决定。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工作岗位、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不再单独发放董事津贴。外部非独立董事若领取
董事津贴,其领取标准及发放事宜,由股东会审议决定。
第十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
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第十一条 公司结合行业水平、发展策略、岗位价值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普通职工的薪酬分配比例,推动薪酬
分配向关键岗位、生产一线和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普通职工薪酬水平。
第十二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该披露原因
。公司如果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联动要求。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建立公正透明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与履职评价标准和程
序,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与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绩效考核围绕经审计的
年度财务数据、经营管理指标、岗位履职情况等开展。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拟定绩效考核标准、实施考核,并向董事会提出考核结果及对应薪酬建议。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五章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第十七条 薪酬的发放
(一)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依据经审
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若绩效薪酬达到需递延支付的情形,按规定实施递延支付;
(三)独立董事津贴待其任职后,按固定标准每季度发放一次;
(四)本制度所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个人承担部分后发放。
第十八条 薪酬的止付追索
(一)公司若发生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
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公司将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
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三)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符合公开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法权益,不
得进行利益输送;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承担的薪酬止付追索扣回责任,不因其离职而免除。
第六章 信息披露
第十九条 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规定,披露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情况,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决策程序、薪酬确定依据以及实际支付情况等,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第二十条 公司按年度披露每一位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薪酬总额以及中长期激
励等的支付情况。
第二十一条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
的具体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执行。本制度内容与后续颁布或修订的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冲突的,以新颁布或修订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与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相关制度和规定配套实施,并行不悖。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e260e8d-085d-47f6-b07c-9a867266f5a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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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5:57│渝 开 发(000514):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
│效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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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渝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召开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了与本次发行相
关的以下议案:
1 《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2 《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3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4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方案论证分析报告的议案》
5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 《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7 《关于公司与重庆城投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8 《关于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9 《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其中,议案 2、3、4、7 未在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获得通过。2023 年 10 月 17 日,公司召开 2023 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对上述四个议案再次进行审议并获得通过。
在议案 2 和议案 9 中,明确指出议案决议事项自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授权议案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鉴于公司未能在原授权有效期内完成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公司于 2024 年 7月 10日召开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将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 2025 年 7月 19 日;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7 日召开 2
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再次将上述决议及授权有效期统一延长至 2026年 7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未完成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为保证工作的延续性和有效性,确保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顺利推进,
公司于 2026 年 6 月1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第三次延长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股东(大)会决议
有效期及相关授权有效期的议案》,同意将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及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关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及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有效期统一延长至 2027 年 7 月 19 日。除延长上述有效期外,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其他内容保持不
变。
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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