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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6(国际医学)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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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16 国际医学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27 16:57 │国际医学(000516):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及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 ├─────────┼──────────────────────────────────────────────┤ │2025-11-05 16:52 │国际医学(0005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规程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 │2025-10-30 00:00 │国际医学(000516):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管理制度 │ └─────────┴──────────────────────────────────────────────┘ ─────────┬──────────────────────────────────────────────── 2025-11-27 16:57│国际医学(000516):关于控股股东解除质押及一致行动人进行股份质押的公告 ─────────┴────────────────────────────────────────────────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新元 ”)及其一致行动人申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申华控股”)的通知,2025年11月26日世纪新元使用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 份与开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已办理了解除质押。同日,申华控股使用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与开源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进行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具体事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押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或第一大股东及 股份数量(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日期 其一致行动人 世纪新元 是 19,120,000 3.10% 0.85% 2022年 11 2025年 开源证券股份有限 月 29日 11月 26 公司 日 二、股东股份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控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是否为 是否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 称 股 股份数量 占其所持 占公司总 限售股 为补 始日 期日 用途 东或第一大 (股) 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充质 股 押 东及其一致 行 动人 申华 是 20,000,000 33.07% 0.89% 否 否 2025年 11 2026年 11 开源证券 项目 控股 月 26日 月 26日 股份有限 建设 公司 三、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世纪新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 本次质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名称 (股) 比例 押前质 押后质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押股份 押股份 股份 股本 已质押股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数量 数量 比例 比例 份限售和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股) (股) 冻结数量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比例 (股) 比例 世纪 616,061,198 27.52% 448,950,0 429,830,0 69.77% 19.20% 0 0.00% 0 0.00% 新元 00 00 申华 60,486,283 2.70% 25,310,00 45,310,00 74.91% 2.02% 0 0.00% 0 0.00% 控股 0 0 曹鹤 42,097,770 1.88% 0 0 0.00% 0.00% 0 0.00% 42,097,770 100.00 玲 % 合计 718,645,251 32.10% 474,260,0 475,140,0 66.12% 21.22% 0 0.00% 42,097,770 17.29% 00 00 四、其他说明 1.申华控股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不涉及用于满足上市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需求。 2.申华控股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0%,占公司总股本的0%,对应融资金额为0亿元 ;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45,310,000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74.91%,占公司总股本的2.02%,对应融资金额为0 .78亿元。 3.本次股份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上述股份质押行为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的变更。申华控股资信状况良好,具备较强的 资金偿还能力,还款资金来源包括投资收益、分红、其他收入等,其质押的股份现不存在平仓风险,且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 不产生实质性影响。后续如出现平仓风险,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购回、补充质押等措施应对风险。 4.申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不涉及业绩补偿义务。 公司将持续关注申华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票质押情况,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五、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解除质押股份告知函; 2.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其他交易申请表; 3.股东质押股份告知函; 4.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交易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28/6cf20f7d-e5b0-4ef1-a3a8-05aff811a43b.PDF ─────────┬──────────────────────────────────────────────── 2025-11-05 16:52│国际医学(000516):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陕西世纪新元商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世纪新元 ”)的通知,世纪新元使用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与长安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进行的融资类质押已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 项如下: 一、控股股东本次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控股 是否为控股股东 本次解除质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 质权人 股东 或第一大股东及 押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日期 名称 其一致行动人 (股) 比例 比例 世纪 是 34,064,211 5.53% 1.52% 2024 年 2 2025 年 长安国际 新元 月 26 日 11月 4日 信托股份 有限公司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质押的基本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世纪新元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解 本次解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东 (股) 比例 除质押 除质押 所持 司总 情况 情况 名 前累计 后累计 股份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 占未 称 质押股 质押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份限售和 质押 份数量 份数量 售和冻 股份 冻结数量 股份 (股) (股) 结数量 比例 (股) 比例 (股) 世纪 616,061,198 27.52% 483,014 448,950 72.87% 20.05% 0 0.00% 0 0.00% 新元 ,211 ,000 申华 60,486,283 2.70% 25,310, 25,310, 41.84% 1.13% 0 0.00% 0 0.00% 控股 000 000 集团 有限 公司 曹鹤 42,097,770 1.88% 0 0 0.00% 0.00% 0 0.00% 42,097,770 100.00 玲 % 合计 718,645,251 32.10% 508,324 474,260 65.99% 21.18% 0 0.00% 42,097,770 17.23% ,211 ,000 三、其他说明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世纪新元及其一致行动人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 公司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公司将持续关注股东股份质押及质押风险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控股股东解除质押股份告知函; 2.解除证券质押登记通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6/de1546a1-a209-4a58-96d0-235adfc4b5e2.PDF ─────────┬──────────────────────────────────────────────── 2025-10-30 00:00│国际医学(000516):2025年三季度报告 ─────────┴──────────────────────────────────────────────── 国际医学(00051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7cb5e08a-8cc8-47f9-afe5-f40274c80668.PDF ─────────┬──────────────────────────────────────────────── 2025-10-30 00:00│国际医学(000516):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 ─────────┴────────────────────────────────────────────────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提高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和透明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业务规则,以及《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的责任追究,是指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相关人员未履行或者未按规定履行职责、义务或其他个人原因,导致 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影响或经济损失的责任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实事求是 、客观公正原则; (二)有责必问、有错必究原则; (三)权利与责任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四) 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原则。 第四条 公司证券管理部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逐级上报 公司董事会批准。 第二章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及重大差错的范围 第五条 年报信息披露相关责任人包括但不限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秘书、会计主管、证券事务代表、公司各部 门、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与年报制作、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等情形。具体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一)年度财务报告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 (二)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违反《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和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相关要求,存在重大错误或 重大遗漏; (三)其他年报信息披露的内容和格式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章制度、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 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及其他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 (四)业绩预告与年报实际披露业绩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五)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 (六)监管部门认定的其他年度报告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情形。 第三章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认定与责任追究 第七条 财务报告出现重大会计差错的认定标准: (一)涉及资产、负债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二)涉及净资产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资产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涉及收入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收入总额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2000万元; (四)涉及利润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五)会计差错金额直接影响盈亏性质; (六)经注册会计师审计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进行更正的,会计差错金额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5%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500万元; (七)监管部门责令公司对以前年度财务报告存在的差错进行改正。 上述指标计算中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八条 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错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会计报表附注中财务信息的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了变化,或与实际执行存在差异,且未予说明; 2.未对重大会计差错的内容、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进行说明; 3.与最近一期年度报告相比,合并范围发生了变化,未予说明; 4.合并及合并报表披露与《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解释规定、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的披露要求存在重大差异,且未予说明; 5.各财务报表项目注释披露总额与该报表项目存在重大差异,未予说明; 6.关联方披露存在遗漏,或者披露的关联方交易金额与实际交易总额存在重大差异,且未予说明; 7.遗漏重大诉讼项目、承诺事项或者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二)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的认定标准: 1.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 2.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以上的担保或对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人提供的任何担保; 3.涉及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的重大合同或对外投资、收购及出售资产等交易; 4.其他足以影响年报使用者做出正确判断的重大事项。第九条 业绩预告出现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如下: (一)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与年度报告实际披露业绩不一致,包括以下情形:原先预计亏损,实际盈利;原先预计扭亏 为盈,实际继续亏损;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上升,实际净利润同比下降;原先预计净利润同比下降,实际净利润同比上升。 (二)业绩预告预计的业绩变动方向虽与年度报告实际披露业绩一致,但变动幅度或盈亏金额超出原先预计的范围达20%以上且 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条 业绩快报存在重大差异的认定标准如下: 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的实际数据和指标的差异幅度达到20%以上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的。 第十一条 年报编制过程中,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工作人员应按其职责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承担直接责任,各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人对分管范围内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并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董事长、总裁、董事 会秘书对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董事长、总裁、财务总监、会计机构负责人 对公司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性、公平性承担主要责任。 第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一)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使公司年报信息披 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二)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有关年报 信息披露指引、准则、通知等,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违反《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及公司其他内部控制制度,使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四)未按照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的规程办事且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 (一)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二)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的; (三)不执行董事会依法作出的处理决定的; (四)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重或者加重处理的情形的。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予处理: (一)有效阻止不良后果发生的; (二)主动纠正和挽回全部或者大部分损失的; (三)确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四)董事会认为有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予处理的情形的。第十五条 在对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充分了解情况, 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第十六条 当财务报告存在重大会计差错需要更正、其他年报信息披露存在重大错误或重大遗漏、业绩预告或业绩快报存在重大 差异的,公司证券管理部应收集、汇总相关资料,调查责任原因,进行责任认定,并拟定处罚意见和整改措施,提交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请董事会审议,由董事会对重大差错认定和责任追究事项作出专门的决议。 第四章 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七条 追究责任的形式: (一)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二)通报批评; (三)调离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 (四)赔偿损失; (五)解除劳动合同; (六)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出现责任追究的范围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处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处罚 ,处罚金额由董事会视情节酌定。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有关法律法规相违背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处理。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bd660569-510e-47ea-bb4f-f51a8297b32c.PDF ─────────┬──────────────────────────────────────────────── 2025-10-30 00:00│国际医学(000516):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 ─────────┴──────────────────────────────────────────────── (第十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西安国际医学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在编制、审议和披露期间,公司外部 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 第三条 本制度所指信息指所有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定期报告、临时公告 、财务数据、统计数据、需报批的重大事项等。 第二章 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 第四条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因职务或业务关系获取信息的人员(以下统称“其他相关 涉密人员”)应当遵守信息披露内控制度的要求,对公司定期报告及重大事项履行必要的传递、审核和披露流程。 第五条 公司控股股东、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其关联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涉密人员在定期报告编制、公司重大事项 筹划期间,负有保密义务。定期报告、临时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途径向外界或特定人员泄漏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的内 容,包括但不限于业绩座谈会、分析师会议、接受投资者调研座谈等方式。 第六条 对于无法律法规依据的外部单位年度统计报表等报送要求,公司应拒绝报送。 第七条 公司依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应当报送的,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将报送的外部单位相关人员作为内幕知情人登记在案备查。 第八条 公司应将报送的相关信息作为内幕信息,与外部单位签订保密协议,否则,公司不得提供该信息。 第九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泄露依据法律法规报送的本公司未公开重大信息,不得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买卖本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本公司证券。如因保密不当致使前述重大信息被泄露,应立即通知公司,公司应在第一时间向深圳证 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第十条 公司不得向特定对象提前泄露未公开信息,不得通过非法定渠道披露信息。外部单位或个人在相关文件中不得早于公司 披露该信息前使用公司报送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十一条 外部单位或个人应该严守上述条款,如违反本制度及相关规定使用本公司报送信息,致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的,本公 司将依法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如利用所获取的未公开重大信息买卖公司证券或建议他人买卖公司证券的,本公司将依法收回其所得 的收益;如涉嫌犯罪的,将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二条 本制度未做规定的,适用《公司章程》和《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执 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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