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7 荣安地产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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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3 │荣安地产(00051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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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9 │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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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 │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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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 │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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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 │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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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 │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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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6 │荣安地产(000517):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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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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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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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 │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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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23│荣安地产(000517):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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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 月 1日至 2026 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单位:万元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17,600 ~ -8,800 3,645.08
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14,100 ~ -7,050 1,200.96
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0553 ~ -0.0276 0.0114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的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期业绩预计亏损主要原因为公司房地产项目结算数量和利润下降,以及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于谨慎性原则对部分项目计
提资产减值所致。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为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
司相关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a83e12ac-a610-4575-b731-c9277a48e24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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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9│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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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名称: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23日 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7月 23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7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6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7月 1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前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公司 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 3人
1.01 选举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2 选举王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1.03 选举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 2人
2.01 选举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郭站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1.00及议案 2.00采取累
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 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4.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8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 7月 20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
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
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
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
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 18F(A)、19F、20F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bb1be355-5b7d-4eb0-94fc-2d26684017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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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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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39be3474-b83e-4b17-add1-d37441f9c0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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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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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c941b1b-ec44-4d5e-b960-a101a3ea33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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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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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640f42c2-f43b-4dd1-9c61-52b2464745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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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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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53b5adb2-fbfd-4703-bb29-ab7e20125b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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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6│荣安地产(000517):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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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7 月 4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7 月 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公司董事会秘
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选
举。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王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郭站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一、议案二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分别进行表决)。经股东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三)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9)。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764b6385-d8d0-4d42-97f9-c5d5d2d74c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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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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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独立董事任期满六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64580f30-efe1-44cc-b7c5-85ddf1176c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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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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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2026年)。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dae90b0f-2bc4-4c34-83e5-3400d43d84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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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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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6年第一次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38a49caf-9156-4c5c-b1ac-ee5fe703d2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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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 00:00│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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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1/7c3f6ade-f04d-4512-a249-fd2ec9d53f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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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5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董事会换届延期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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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23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取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暨董事会换届延期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于2026 年 6 月 30 日任期
届满,根据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安排,决定董事会换届延期,并取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提案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
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选举,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亦相应顺延。在换届工作完成之前,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全体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继续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公司董事会延期换届不会影
响公司的正常运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的换届选举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ac1239e-20f7-42ec-aad3-163b256f80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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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56│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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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22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经全体董事一致同意, 豁免本次会议通知期限,会议于 2026年 6月 2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6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
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取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暨董事会换届延期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
024)《关于取消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5)。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45df8c31-df0d-4c2a-acb3-b4177bb0d7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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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 18:5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取消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部分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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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6月 12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拟提交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董事会换届工作安排,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董事会换届延期,并取消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提案中《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除上述调整外,2026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会其他事项不变。本次取消部分议案符合《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
现对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补充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名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3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6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 年 6月 23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前述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公司 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 议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4.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6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
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
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
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
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 18F(A)、19F、20F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0d0945ce-542f-4bff-886e-3ee0d60634a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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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5 18:37│荣安地产(000517):关于股东股权解除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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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集
团”)的通知,荣安集团将其所持有本公司的股份办理了股份解除质押。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 是否为第 本次解除 占其所 占公司 起始日 解除日期 质权人
名称 一大股东 质押股数 持股份 总股本
及一致行 (万股) 比例 比例
动人
荣安集团 是 2,300 1.51% 0.72% 2024/5/23 2026/6/12 上海浦东发
股份有限 展银行股份
公司 3,750 2.46% 1.18% 2024/5/23 2026/6/11 有限公司宁
7,565 4.96% 2.38% 2024/5/22 2026/6/12 波分行
合计 - 13,615 8.92% 4.28%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 持股数量 持股 累计质 占其所 占公司 已质押股份情况 未质押股份情况
名称 (股) 比例 押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已质押 占已质 未质押股 占未质
(股) 比例 比例 股份限 押股份 份限售数 押股份
售和冻 比例 量(股) 比例
结数量
(股)
荣安集团 1,525,939, 47.93% 0 0 0 0 0% 0 0%
股份有限 995
公司
王久芳 913,500,0 28.69% 0 0 0 0 0% 685,125,0 75%
00 00
王丛玮 6,661,200 0.21% 0 0 0 0 0% 4,995,900 75%
合计 2,446,101, 76.83% 0 0 0 0 0% 690,120,9 28.21%
195 00
三、备查文件
1、有关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6/62d0e01f-fe7a-44c9-828e-966a67acb4f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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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9│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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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名称: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6月 30日(星期二)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 2026 年 06月 3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
6年 06月 3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6月 23日
7. 出席对象:
(1)截至 2026年 6月 2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前述本公司全体
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 会议地点:公司 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 3人
2.01 选举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2 选举王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2.03 选举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应选 2人
3.01 选举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3.02 选举郭站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 议案 1.00《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议案 2.00及议案 3.00采取累
积投票表决方式,选举非独立董事 3人,独立董事 2人。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
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 本次股东会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会决议公告中披露。
5.披露情况: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 登记时间:2026年 6月 26日 9:00-16:30
2. 登记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
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
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3)
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
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验。
4. 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思思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 18F(A)、19F、20F邮编:315010
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5. 本次会议预计半天,股东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2. 授权委托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0512f2a0-bc47-4629-9a77-212873bfe8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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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7│荣安地产(000517):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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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担
任公司 202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1)机构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成立于 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年的江苏会
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 1907室。天衡
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
计师事务所之一。
(2)人员信息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 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 85人,注册会计师 338人。注册会计师中,210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
计报告。(3)业务规模
天衡所 2025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49,572.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3,980.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万元。2025年年
报审计上市公司 92家,收费总额 8,338.18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
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金融
业,建筑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1)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年末,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 2,182.91万元,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
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3.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 次、行政处罚 2 次、监督管理措施 7 次、自律监管措施 5 次和纪律处分 2 次。31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2 次(涉及 4 人)、监督管理措施 10 次(涉及 20人)、自律监管措
施 5次(涉及 11人)和纪律处分 3 次(涉及 6 人)。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杨贤武
杨贤武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6年至 2020年曾担任过本公司签字注册会计师
,2023年开始重新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已签署/复核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签字注册会计师:范昭军
范昭军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并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2026年开始重新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已签署 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3)质量控制复核人:顾晓蓉
顾晓蓉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天衡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 10家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
2.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形,定期轮换符合规
定。最近三年,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复核人员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
其在对公司进行年报审计的过程中,能够严格执行制定的审计计划,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勤勉尽责地履行审计职责,
建议公司 2026 年度续聘“天衡事务所”为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事务所”担任公司 202
6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的授权之同时,授权公司
经营层根据公司 2026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天衡事务所”2026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
件。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ca141e9d-bf19-485d-b7eb-d9ef7f58342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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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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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d96900c7-e97f-4013-ae38-5fe1ff937e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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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7│荣安地产(000517):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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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公司法》和《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的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修订条款及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修改前 修改后
第一章 总则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第八条 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董 的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
事长为代表公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 司执行公司事务的董事由董事会以全
事,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体董事的过半数选举产生。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董事辞任的,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视为同时辞去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人辞任的,公司将在法定代表人辞任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之日起三十日内确定新的法定代表
人。 人。
除上述修订内容外,《公司章程》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本次《公司章程》修订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授权人士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等具体事宜
。相关变更以工商登记机关最终核准的内容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78596d27-e7d5-4573-bc92-d7ac3fcde38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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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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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郭站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9007367e-ad26-4e7a-9137-113d365b8f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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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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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32b683e6-ad7f-41d0-9d2f-942c57c5839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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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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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万伟军)。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82892afe-a38a-4372-9821-2f69fc9b96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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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 19:06│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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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 月 9日以电子邮
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6 月 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 6 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6 名。本次会议由
董事长王久芳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的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董事会进行换届
选举。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王久芳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王丛玮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提名蓝冬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次董事会换届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如下:
1.提名万伟军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提名郭站红先生为公司第十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会并通过累积投票制进行选举表决。《独
立董事候选人声明》《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等具体内容详见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议案二、议案三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审议表决(对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候选
人分别进行表决)。经股东会选举产生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十
三届董事会,第十三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
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的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五)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1)。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3/29d0d10e-e172-4a00-a693-325d514c84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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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8 18:0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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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证券简称:荣安地产;证券代码:000517)股票于 2026 年 6月 4日
、6月 5 日、6月 8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对有关事项进行核查,并与公司管理层、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沟通,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媒体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目前公司经营正常,各项工作稳步有序开展。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买卖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本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不存在需要披露业绩预告的情况,且未向除公司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供过公司未公开的业绩信息。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本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
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 公司向有关人员的核实函及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9/dff58d70-70e9-4272-8e10-11caca2db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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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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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星期三)下午 14:45;(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
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9:25、9:30—11:30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
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 9:15-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公司 20 楼会议室(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 号荣安大厦)。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王久芳。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93人,代表股份 2,492,970,38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8.2987%。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代理人)7人,代表股份 2,446,314,87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6.8334%。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86 人,代表股份 46,655,51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3%。
4、中小投资者(除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股东)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投资者(代理人)88人,代表股份 46,655,9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4654%。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按照会议议程,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2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5%;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08,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245%;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2%;弃权 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163%。
(二)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13,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1%;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98,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031%;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2%;弃权 17,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0377%。
(三)审议通过了《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30,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97%;反对 5,439,7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592%;弃权 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0011%。
(四)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530,1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18%;反对 5,44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82%;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215,6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397%;反对 5,440,2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6603%;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49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1.7387%;弃权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关联股东荣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王久芳、王丛玮、俞康麒、蓝冬海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1,056,77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5221%;反对 11,91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0.4779%;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34,74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4649%;反对 11,913,61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5351%;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0.0000%。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296,0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724%;反对 5,674,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276%;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0,981,5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8380%;反对 5,674,3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1620%;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487,493,57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9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41,179,098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2613%;反对 5,476,81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7387%;弃权 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
2、出席律师:陈农、林群超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
》《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38b0066-c178-4093-ac6e-5785d23791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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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9: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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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和义观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律师出席公
司于 2026年 5月 20日召开的 2025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
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 “《股东会规则》”)等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及本所律师特作出如下声明:
1、公司保证其已经向本所及经办律师提供了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必需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复印材料、确认函或者证
明;并保证所提供的有关文件和材料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有关文件材料的副本或复
印件与正本或原件相一致。
2、本所律师仅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的合法性发表法律
意见,不对本次股东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
投票过程进行见证,参与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网络投票结果均由相应的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予以认证
;
3、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其他任何用途。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同公告。
4、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
重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本次股东会出具
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本次股东会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同意召开。2026年 4月29 日,公司董事会于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荣安地
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对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时间、地点、出席人员、召开方式、审议事项等进行了披
露。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股东会的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 日下午 14时 45分在公司 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 700号荣安大厦
)召开,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长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采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
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会召开当日的 9:15-1
5:00。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93】人,代表股份【2,492,970,38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78.298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7】人,代表股份【2,446,314,876】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
833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86】人,代表股份【46,655,510】股,占上市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4653】%。
(三)出席或列席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包括董高授权委托代表)以及本所律师。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人员均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该等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
三、关于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现场会议以书面记名投票的方式对会议通知公告中所列议案进行了表决
,并由计票人、监票人共同对现场投票进行计票、监票。网络投票的统计结果由深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提供。现场会议的书面记名
投票及网络投票结束后,本次股东会的监票人、计票人将两项结果进行了合并统计。会议主持人当场宣布了表决结果。
(二)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表决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所载明的
议案,即《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关于
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及《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
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并有效通过了上述议案。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acf001ca-b3ae-4ea8-ba4c-d7b4547356d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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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3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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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e2b1df70-3b97-4257-b550-fb816ace22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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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5│荣安地产(000517):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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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 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该事项。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情况概述
因公司生产经营需要,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公司关联方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及公司下属子公司提供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劳务服务。2025年度,公司与荣
安物业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总金额为2535万元,2026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600万元。
此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时,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先生已经回避表决,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
反对,0票弃权。
(二)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类别和金额
单位:万元
关联交易类 关联人 关联交易内 关联交易 预计金额 截至披露日 上年发生
别 容 定价原则 已发生金额 金额
接受关联人 荣安物业及 接受物业管 按照市场 2600 616 2535
提供的劳务 其下属子公 理、咨询服 价格执行
司 务等
(三)上一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易 实际发 预计 实际发生 实际发生 披 露 日 期 及
易类别 内容 生金额 金额 额占同类 额与预计 索引
业务比例 金额差异
(%) (%)
接受关 荣安物 接受物业 2535 4000 76.86% -36.63% 公司于 2025年
联人提 业及其 管理、咨询 4 月 29 日披露
供的劳 下属子 服务等 《关于 2025年
务 公司 度日常关联交
易 预 计 的 公
告》(公告编
号:2025-009)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 公司预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是公司与关联方可能签署的
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 合同上限金额,实际发生额是根据双方业务发展、实际需求
异的说明 及具体执行进度确定。公司 2025年度房地产业务量减少,
导致接受物业管理服务等交易实际发生额与预计金额存在
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 公司对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情况存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 在差异的原因说明属实,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的实
差异的说明 际经营需求,交易价格根据市场交易价格确定,不会影响公
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公司名称:宁波荣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3021272040234X6
(三)法定代表人:王久芳
(四)注册资本:20,000万元
(五)成立日期:1999年12月03日
(六)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七)注册地址: 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童南路700号
(八)经营范围:物业服务;家政服务;停车服务;房地产信息咨询;台球服务;棋牌服务;室内外装修;水电安装、维修;家
用电器维修;高危险性体育项目:游泳;以及其他按法律法规、国务院决定等规定未禁止或无需经营许可的项目和未列入地方产业发
展负面清单的项目。
(九)股东及股权结构:宁波香安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该公司100%的股权。
(十)实际控制人:王久芳
(十一)荣安物业最近一年又一期未审计的财务数据(单位:元):
2025年 12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33,768,862.47 234,329,114.93
负债总额 207,698,550.46 213,115,661.72
净资产 26,070,312.01 21,213,453.21
2025年 1-12月(未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286,723,634.95 82,008,220.17
净利润 28,551,079.40 8,565,607.29
(十二)关联关系: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王久芳先生间接持有荣安物业51%的股权且担任荣安物业执行董事及法定代表人,
荣安物业为公司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十三)履约能力分析:荣安物业是依法注册成立,依法存续的法人主体,经营稳健,拥有较高的客户服务口碑,是“中国物业
服务百强企业”,具备较强的履约能力。荣安物业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一)关联交易主要内容
公司与荣安物业的关联交易皆为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交易。2026年度,公司拟接受荣安物业提供劳务服务的总额预计为2600万元
,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等。
本次关联交易价格在参考下述因素的基础上,由双方协商确定:所需服务项目具体情况、服务的成本、行业同类服务企业提供类
似服务的价格以及物业服务当地的物业服务费政府指导价(如有)。
公司接受荣安物业提供的物业管理与咨询服务、交付前管理服务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与其签订的相关协议约定支付,一般按照月度
、季度结算支付。公司持有型商业物业的物业管理服务,根据交易双方合同约定为准。公司项目交付后的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服务
价格通过公开招投标方式确定,根据《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按年、半年、季度或月度支付。
(二)关联交易协议签署情况
公司与荣安物业及其下属子公司签署协议均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执行。公司将根据业务实际发生情况签署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
,协议内容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销售、采购、提供和接受劳务等日常性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市场行为,系正常的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
业务的有序稳定开展。上述关联交易价格公允,未有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况。本次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构成影响,公司的主要
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或者被其控制。上述交易符合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均采用市场定价,价格公
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对关联方不存在依赖,该等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五、独立董事审核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并发表意见:公司本次对2026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
事项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
。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据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dfea602f-281a-4007-867d-5bb37fe145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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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5│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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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曾于 2025 年5 月 23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该授权事项的期限即将到期。为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
,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授权之同时,进一步授权公司董事长对公司使用自有闲
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含银行理财产品、信托产品等)的事项进行决策。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相
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授权条件如下:
一、授权购买理财产品基本情况
1、授权额度
不超过 20 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且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总金额不超过 20 亿元。
2、授权投资品种
投资品种以保本型和非保本型低风险理财产品为主。
3、资金来源
公司以短期自有闲置资金作为投资理财的资金来源,在具体操作时对公司的资金收支进行合理预测和安排,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
活动。
4、实施方式
投资理财以公司或子公司名义进行,在股东会授权范围内实施具体相关事宜。
5、授权有效期
授权投资期限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6、关联关系规避
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相关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本次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1、授权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公司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获得较高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2、存在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投资理财会面临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管理风险等各项风险因素。公司为理财设置了足够的风控措施,公司资金管理部门负责
资金的调拨和管理,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会计核算,并检查、监督其合法性、真实性,防止公司资产流失。公司审计部
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如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立即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违约和本金收益
受损的风险较小。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公司独立董事认为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的情况下,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将按照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
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损益等相关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谨慎委托理财的原则,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稳健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适度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公司在保证
经营所需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将短期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有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进而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
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影响公司稳健经营和资金安全。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
权的议案》,上述事项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7a845f73-5482-4938-86d6-679f16249d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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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5│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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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计担保情况概述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健发展,满足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日常融
资需求,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3 号——行业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度情况
,公司预计 2026 年度新增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情况如下:
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以及控股子公司为其他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在授权有效期内提供的新增担保总额须不超过人民币 60 亿元。
(一)担保对象及担保额度:对资产负债率高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及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控股子公司分别提供总额度不超过 4
0亿元及 20亿元的担保。(二)上述担保的担保种类: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规定的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及定金,担
保内容包括综合授信额度、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担保期限及担保条件根据被担保方融资需求确定,以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
。
(三)上述担保计划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四)在股东会批准上述担保事项的前提下,授权董事长
决定每一笔担保的具体事项。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应根据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的决议代表公司签署担保合同。
(五)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内,公司实际发生为控股子公司担保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
(六)在本次授权的担保总额范围内,属于任何下列情形的,亦包含在本次担保授权范围之内:
1.单笔担保额度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
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3.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被担保人提供的担保;
4.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 30%的担保;
5.按照担保金额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计算原则,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在上述担保对象及额度范围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有关规定另行履行决策程序。
2026 年 4月 27 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
意,0票反对,0 票弃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对外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纳入本次新增授权担保范围的控股子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公司:
1.公司名称: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荣信”)
2.成立日期:2020 年 08 月 31 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东柳坊 81 号
4.法定代表人:徐小峰
5.注册资本:贰佰万元整
6.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
以审批结果为准)。
7.股权结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宁波荣信”100%股权。
8.关联情况:“宁波荣信”为公司全资子公司,非关联方,与本公司前十名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
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9.“宁波荣信”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单位:元)
2025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2026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262,052,095.55 244,448,988.83
负债总额 212,658,698.24 201,097,076.56
净资产 49,393,397.31 43,351,912.27
2025年 1-12月(经审计) 2026年 1-3月(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425,947,060.85 9,238,540.94
利润总额 122,215,015.94 -8,028,929.27
净利润 91,518,192.29 -6,041,485.04
10.信用等级状况:信用状况良好。
11.被担保方非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审议通过的对控股子公司担保额度为预计担保额度,担保协议亦未签署,公司将根据控股子公司的融资情况决定是否予以实
施。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公司将按照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预计担保是为了满足公司日常的融资需要,有利于加快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进展。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日常经营活动具有绝
对控制权,相关财务风险处于公司的可控范围之内,担保风险较小,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因此,本次担保计
划符合上市公司的整体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0.00%。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人民币 160,196.00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4.29%。
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担保的情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0a87eeb-104c-4e97-a25c-9b51b44c7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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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3:05│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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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一)基本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提高公司运营效率,满足参股公司房地产项目开发建设资金需要,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董事会在取得股东会的授权之同时授
权公司董事长对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财务资助事项进行决策,具体条件如下:
1、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从事单一主营业务且为房地产开发业务,且资助资金仅用于主营业务;
2、被资助的参股公司不是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 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
3、被资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或者其他合作方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包括资助金额、期限、利率、违约责任、
担保措施等;
4、新增财务资助总额度不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50%,即人民币 23.36亿元;对单个参股公司的财务资助金额不超
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即人民币 4.67亿元;
5、授权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
上述财务资助事项实际发生时,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
议案》,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
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
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二、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公司为参股公司提供的财务资助不会影响自身正常经营。公司将密切关注被资助对象的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及对外担保
等方面的变化情况,能够有效控制和防范相关风险。参股公司的其他股东也将遵循按股权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的原则。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旨在解决参股公司经营发展所需资金,有利于加快该等公司的项目建设进度,从
而促进公司的整体发展,公司在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同时,其他股东亦根据出资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因此,不会损
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本次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深交所相关规定的要求,有利于参股公司的
房地产项目开发经营,以更好地实现公司利益,整体风险可控,符合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包括本次授权对外提供的财务资助)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余额为人民币 11,860.50 万元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54%。
公司无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逾期的情况。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2def8db-a038-4922-a757-f3c9a292f1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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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
│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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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
制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衡事务所”或“天衡所”)成立于 2013年,前身为始建于 1985 年的江苏
会计师事务所,1999 年脱钩改制,2013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 号 1907 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
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先生。截至 2025 年末拥有合伙人 85 人,注册会计师 338 人。注册会计师中,2
10 人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
2.业务规模
天衡所 2025 年度业务收入总额 49,572.28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3,980.19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967.65 万元。202
5 年年报审计上市公司 92 家,收费总额 8,338.18 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建筑业、房地产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 4月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5年 5月2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继续聘请天衡所担任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报告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授权公司经营层根据公
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具体工作量及行业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2025 年度审计费用,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三、2025 年度会计师事
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和其他执行规范,以及公司 2025年报工作安排,天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营业收
入扣除情况及扣除后的营业收入金额的说明进行核查并出具专项报告。
经审计,天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12月 31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
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天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2025 年度报告审计期间,天衡所就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
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专业资质、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的保护能力、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
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审计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有利于保障
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保护上市公司及中小股东的利益。2025 年 4月 16 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机构,并将该事项
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二)2026 年 1月 19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召开了年度报告第一次沟通会议,对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协商确定了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 2025
年度审计工作时间安排。(三)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6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报告第二次沟通会议、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协调会,就审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初审意见等进行了探讨,并对审计工作发表意见。
(四)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天衡所在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中,能够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审计行为规范
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15c318f-3ca3-4153-9881-4c47a026da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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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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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关于
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并将该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以津贴
方式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年度报
告》相应章节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规定,参照公司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1.适用对象:公司 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适用期限: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12月 31日。
3.薪酬方案:
3.1公司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应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其
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基本薪酬由公司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水平等情况
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在公司未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领取董事薪酬。
3.2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 15万元/年,按月度发放,因出席公司相关会议或履行相关职责产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3.3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 50%
。基本薪酬由公司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水平等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
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4、薪酬发放
4.1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4.2 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
4.3 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年发放。
5、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统一代扣代缴。
四、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acd2be3c-e080-49bb-b618-e6c8b5006e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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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荣安地产(000517):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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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为更加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公司资产负债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
《企业会计准则》以及相关文件的要求,对截至 2025年 12 月 31日的存货、应收款项、合同资产等各项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对可能
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及金额
单位:万元
项目 期初金额 本期计提 本期转回 本期转销 其他 期末金额
存货跌价准备 272,828.43 127,669.79 - 96,521.43 -4,716.72 299,260.07
应收款项坏账 11,413.62 1,569.66 708.19 - -9.85 12,265.24
准备
合同资产减值 38.37 - 38.37 - - -
准备
合计 284,280.42 129,239.45 746.56 96,521.43 -4,726.57 311,525.31
具体请详见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中第八节、财务报告中的相关章节。(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信用减值准备拟计入的报
告期间为 2025年1 月 1日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说明
(一)存货跌价准备
2025 年末,公司按照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
失的,减记的金额应当予以恢复,并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存货可变现净值按存货的估
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
报告期内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127,669.79 万元。
(二)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和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对于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而产生的应收款项及租赁应收款,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其他类别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确定其信用风险所
处阶段,据此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本公司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按照未来 12个月内的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如:应收关联方款项;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
已有明显迹象表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财务担保合同等。除了单独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款项外,本公司基于
共同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不同的组别,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
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同应收款项一致。报告期内计提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1,569.66 万元,计提合同
资产减值准备 0.00万元。
三、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合并报表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 129,239.45 万元,减少 2025年度合并报表利润总额 129,239.45 万元,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20,866.88 万元,减少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 120,866.88 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已经审计机构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该等影响已在 2025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中
体现。
四、董事会关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的标准和计提依据合理、充分,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的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的
财务信息能客观、公允的反映公司资产状况,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资产和财务状况。
五、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2、董事会关于上市公司计提大额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d9e4922-1bf4-4c23-b850-88ecfe080a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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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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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
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对公
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公司已经建立的内部控
制体系在完整性、合规性、有效性等方面不存在重大缺陷。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管理层及全体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已经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且运行有效的内部控制管理体系,从公司层面到业务
流程层面均建立了系统的内部控制体系及必要的内部监督机制,为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
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提供了合理保障。公司持续组织各管理中心通过风险检查、内部审计等方式对公司内部
控制的设计及运行的效率、效果进行自我评价。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
下属浙江天苑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宁波投创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宁波荣友置业有限公司、宁波荣越置业有限公司、宁波荣新置业有限
公司、宁波荣信置业有限公司、浙江博苑建设有限公司、宁波康湖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康海置业有限公司、宁波荣园置业有限公司、
宁波康美房屋租赁有限公司、宁波荣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宁波海洋置业有限公司、宁波方桥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宁波康发置业有
限公司、宁波康迪贸易有限公司、星空海(宁波)商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宁波欢乐购广场开发有限公司、宁波荣腾贸易有限公司、
宁波康瀚投资有限公司、宁波康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康柏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嘉衡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嘉姿企业管理
有限公司、宁波嘉洋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凯勤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的本地二十七家公司,以及杭州香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台州荣
宇置业有限公司、义乌市华亿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康浩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康锦置业有限公司、西安康瀚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温州荣
丰置业有限公司、杭州康丰置业有限公司、台州荣升置业有限公司、嘉兴荣耀置业有限公司、瑞安荣启置业有限公司、嘉兴荣美置业
有限公司、绍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平湖荣昇置业有限公司、平湖荣华置业有限公司、浙江晨苑建设有限公司、临海荣安置业有限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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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荣瑾置业有限公司、义乌荣安置业有限公司、义乌荣溪置业有限公司、台州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台州荣方建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
司、上海香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嘉兴荣安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市康瀚置业有限公司、重庆康甬置业有限公司、杭州荣德置业有
限公司、嘉兴佳钇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龙港市梁汇置业有限公司、瑞安荣安置业有限公司、嘉兴钇豪置业有限公司、瑞安康华置业有
限公司、杭州荣舟物资贸易有限公司的三十八家外地公司,合计65家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87
.51%,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99.16%。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
、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
采购业务、销售业务、工程项目、财务报告与合同管理等。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
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一)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手册
》及各项公司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分别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角度,根据公司实际发生情况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
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定量标准 利润总额
重大缺陷 利润总额的5%≤潜在错报金额
重要缺陷 利润总额的3.5%≤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5%
一般缺陷 潜在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3.5%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①控制环境无效;②高级管理层中的任何程度的舞弊
行为;③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④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对
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2)重要缺陷:①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②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③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
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④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
理保证编制的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2.非财务报
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标准主要依据业务性质的严重程度、直接或潜在负面影响、影响的范围以及补偿性控制措施
和实际偏差率等因素,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量标准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的定性标准如下:(1)重大缺陷:①决策程序导致重大失误;②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
制或系统性失效,且缺乏有效的补偿性控制;③中高级管理人员和高级技术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未
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产生重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2)重要缺陷:①决策程序导致出现一般性失误;②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③关键岗位业务人员流失严重;④内部控
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⑤其他对公司产生较大负面影响的情形。
(3)一般缺陷:未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标准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重要缺陷。
内控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的动态工程,内部控制应当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
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2f900ddf-a284-47b1-a84b-ad87f6522b6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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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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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以及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严格执行
股东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不断规范公司治理,全体董事认真负责、勤勉尽职,积极开展工作。2025年度,公司董事
会的工作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 2025 年度日常工作及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三次会议,其中董事会正式会议 2次、临时会议 1次,在董事会职责范围内,对公司定期报告、
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关联交易、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作出的各项决议得到有效执行,并将部分事项提交股
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均能认真负责、勤勉尽职地履行职责。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参加董事会行使相关权利,对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内控制度建设、对外担保、信息
披露等发表独立意见。并向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述职,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维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专业委员会履职情况
1.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战略委员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公司战略执行情
况进行回顾和总结;同时,战略委员会结合公司所处行业发展情况及公司自身发展状况,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提出建
议。
2.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 3次会议。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公司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审核与监
督作用,主要负责公司财务监督和核查工作以及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协调工作。审计委员会对公司2025年度内控情况进行了核查
,认为公司已经建立的内控制度体系符合相关法规的规定;并能有效控制相关风险。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重点对公司定期财务报告
、控股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等事项进行审议和核查;审计委员会就会计师事务所从事公司年度审计的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并就审
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与相关人员进行有效沟通。同时,审计委员会审议公司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计划及总结,切实履行了审计委
员会工作职责。
3.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提名委员会共召开了 2次会议。依照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定,积极履
行职责,完成独立董事的提名、补选工作。
4.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履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共召开了 1次会议,对 2024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进行了审议。公司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认为 2024年度绩效考核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
(四)信息披露情况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按时完成了定期报告披露工
作,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发布了各类临时公告,切实履行了作为公众公司的信息披露义务,最大
程度地保护了投资者利益。
(五)加强和防范内幕交易相关工作
董事会按照防范内幕交易的相关办法和要求,加强内幕信息管理和法规宣传,全年没有发生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
司股票的情况,有效防范了内幕交易事件的发生。
(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
2025 年,公司董事会继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过投资者电话、投资者互动平台、现场调研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
联系和沟通,及时回复投资者在互动平台上的问题。优化建设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视频号,让投资者更加便捷、及时地了解公司
情况。公司全面采用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股东会,以便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及时更新公司网站相关信息,以便
于投资者快捷、全面获取公司信息,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二、2025 年度经营情况回顾
报告期内,公司在经营层的带领下追求一流的产品和品牌,通过抢抓竣备项目,全面实现现房销售,并通过不断提升产品品质,
让客户切实体验高品质的居住生活,充分展现了荣安的产品竞争力和品牌实力,赢得了众多客户的信赖,较好地实现了年度销售回款
目标,实现营业收入 55.6亿元。公司坚持审慎投资的原则和严格的财务纪律,报告期末净负债率为-5.42%,在同行业中处于极低的
负债水平。报告期内,公司获评“长三角企业品牌建设标杆案例金舵奖”“金口碑品牌”等荣誉奖项。
三、未来发展
(一)行业发展趋势
2025年,中央和地方政府以“稳定房地产市场”“促进房地产高质量发展”为主要目标,兼顾短期稳市场和中长期转型发展,从
供需两侧、住房保障等维度出台了一系列支持性政策。2025年末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进一步明确部署,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因城施策
控增量、去库存、优供给,有序推动“好房子”建设,加快构建房地产发展新模式。
2025年,全国房地产市场仍处于止跌企稳的过程中,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5年,全国住宅投资63,514亿元,下降16.3%
。新建商品房销售额83,937亿元,下降12.6%,其中住宅销售额下降13.0%。
2025年,全国土地市场在整体收缩中持续分化。头部城市中,北京、上海、杭州土地成交均超1400亿元,成都、武汉等其他热门
城市土地市场热度较高,而其他二、三线城市整体土地市场成交有所下滑。随着供地“缩量提质”与土拍规则优化,2026年市场仍将
高度聚焦基本面良好、人口持续流入、产业基础强、住房需求有支撑的城市。公司重点布局的杭州、宁波等浙江省内重点城市仍然处
于人口净流入阶段,城市发展空间大,具有较强的市场韧性。荣安地产具备三十多年的品牌与管理优势,将进一步聚焦杭州、宁波等
省内核心城市,为客户打造更多安全、舒适、绿色、智慧的住宅精品。
(二)发展战略
公司将继续坚持“以战略为导向,向管理要效益,控制风险,稳健发展”的经营发展思路,以房地产为主营业务的同时,兼顾代
建、建筑施工等相关上下游产业的发展,同时加强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积极寻找相关投资、并购机会,加快培育新的利润
增长点。
公司将围绕区域品牌优势、城市深耕、一流的产品与服务、优秀团队、精细化管理等方面,构筑房地产开发核心竞争力,充分发
挥精准投资能力、产品和品牌的溢价能力、精细化成本管控能力,为公司持续稳定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在房地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新阶段,公司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始终坚持客户至上、品质一流,更好地满足人民对美好居住生活的
需要,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让城市提升品位,让客户感受尊贵,让员工分享快乐,让社会充满和谐。
四、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一)经营和管理
2026年公司在抓销售促回款的同时,将重点关注杭州、宁波等浙江省内深耕城市的土地市场机会,以“财务导向”为原则精准筛
选优质地块,确保精准投资,提升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同时,加强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的研究与项目考察,积极寻找相关投资
并购机会,加快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加强标准化运营,落实精细化管理。加强资金财务管理,盘活沉淀资金、抢收节支、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从设计源头管控项目建设成本,以动态成本跟踪做好全过程成本核算,对销售费用、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做好预算管控和
费用优化,有效降低各项费用支出;不断优化客户结构,持续提升持有型物业经营效益,实现经营性租金收入稳定增长。
防范经营风险,稳健发展。坚持财务纪律和审慎投资原则,保持健康可持续的财务结构;充分发挥内部审计优化管理的作用,深
入营销、成本、招采等重要业务环节,筑牢公司业务流程的防火墙。
以企业文化为引领,深化组织建设,加强绩效考核,不断完善激励机制,为人才的发展提供良好的平台,为公司长远发展提供强
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公司“两会一层”治理效能
公司将严格落实新《公司法》要求,持续优化股东会、董事会、经理层的权责边界。进一步强化董事会提案的审核与监督,充分
发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职能,确保决策程序合规、决议执行高效,全面提升公司治理的规范化水平。
(三)公司治理与企业内控
公司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情况,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严格有效的内部控制和风险控制体系,诚
信经营,规范运作,切实保障全体股东和公司利益最大化。
(四)信息披露
董事会将认真自觉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严把信息披露关,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
透明度。
(五)投资者关系管理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积极搭建多渠道、多层次的沟通平台,着力提高中小投资者的参与度
。树立良好的服务意识,积极探索,规范操作,努力提升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水平,树立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六)党建工作
公司将积极开展党建工作,始终坚持以“三个满意”为目标,充分发挥党工团组织在服务企业经营发展、服务党员群众、引领企
业文化建设、提升企业品牌方面的作用。
2026年,董事会成员必将恪尽职守,勤勉履职,努力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兼顾企业经营效益与社会效益,强化风险防控能力,切
实维护全体股东的利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f4ae12c-8004-4c47-b009-c55787ffa06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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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8│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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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1a5bee10-35ee-4bb8-b1ad-42758447cb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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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7│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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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
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净利润为-1,145,706,015.01元,期末合并报
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 2,203,703,264.73元。公司(母公司)期初未分配利润 5,051,310,209.72元,母公司 2025年实现净利润 1,
085,560,218.25元,按母公司净利润的 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08,556,021.83元,分配利润 0元,报告期末累计可供股东分配利
润 6,028,314,406.14元。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战略实施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基于公司长远发展战略、维护股东利益及公司稳健经营等方面的考虑,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 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三、现金分红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公司近三年现金分红情况: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1,018,855,195.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145,706,015.01 -1,730,936,741.46 357,492,283.44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2,203,703,264.73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6,028,314,406.14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18,855,195.2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839,716,824.3433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1,018,855,195.2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
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公司 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 2025年度盈利状况、宏观经济形势、行业
整体环境以及公司未来资金需求等因素。
四、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c8f705c-937f-46fb-82c5-b468770c00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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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荣安地产(000517):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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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0a93fac-12e9-4484-88e4-3fda599af6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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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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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 2026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短
信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6年 4月 27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地点为荣安大厦 20楼会议室(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天
童南路 700号)。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现场出席会议董事 6名。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久芳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现场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2025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2、审议通过《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杨华军、万伟军、闫国庆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将在 2025 年年度股东会
上述职。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
报告》。3、审议通过《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八节财务报告部分。
4、审议通过《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公告编号:2026-006)。
5、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
07)
6、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的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审议通过《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5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8、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9、审议《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
议了本议案,认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符合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制定结合了公司所
处地区、行业及经营规模,并参考同行业上市公司薪酬水平,具有合理性。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委员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
公司董事会审议。
本议案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基于谨慎性原则,全体董事回避表决,直接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相关内容详见
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08)
10、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杨华军、万伟军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已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
专项意见。独立董事杨华军、万伟军回避表决。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独立董事
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11、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
情况评估报告暨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已
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2、审议通过《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26-009)
13、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6年度对外担保预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0)
14、审议通过《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 4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其中关联董事王久芳、王丛玮回避表决。本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
,获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11)
15、审议通过《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使用短期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进行授权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2)
16、审议通过《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公司《关于对向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进行授权管理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13)
17、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 6票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
告编号:2026-015)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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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荣安地产(000517):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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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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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6│荣安地产(0005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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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000517):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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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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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计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公司”)2025 年 12月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出具了天衡审字(2
026)00881号审计报告。
根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号—业务办理》相关规定的有关要求
,荣安公司编制了后附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以下简称“情况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
上述情况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荣安公司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对上述情况表进行审核,并出具审核报告。
我们将上述情况表与荣安公司的有关会计资料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要方面未发现存在重大不一致的情形。除了在财务报表审核
过程中对荣安公司营业收入所执行的相关审核程序及上述核对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情况表执行额外的审核或其他程序。为了更好地理
解荣安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情况表应当与已审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审核报告仅供荣安公司向证券交易所报送荣安公司年度报告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附件: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表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贤武
中国·南京
2026 年 4月 27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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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5 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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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安地产
)2025 年 12 月 31 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 、《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
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荣安地产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荣安地产于 2025 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杨贤武
中国·南京
2026 年 4月 27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吴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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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杨华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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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在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
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
司章程》等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
意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杨华军,出生于 1976 年,汉族,上海财经大学财务管理专业博士,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拥有注册会计师、律师、注
册税务师资格以及独立董事资格,现为浙江万里学院会计系副教授,宁波旭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有偿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本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为
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3 2 1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1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
审计委员会的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同时审核了公司 2024 年度报告、2025 年半年度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
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与协调工作。包括通过现场、邮件和电话方式了解公司报告期内的基本经营情况
;审阅公司财务会计报表,出具了相关的书面审阅意见;与会计师事务所年审会计师进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审计计划
开展审计工作,确保在预定时间内顺利完成审计工作;对会计师事务所从事上年度公司审计工作进行总结等。
2025 年 4月 1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汇总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数据》《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2025 年 8月 18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
2025 年 10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2025
年第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2)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
细则》的要求,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标准,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储备优质候选人才。
2025 年 4月 2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汇总报告》。
2025 年 8月 18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
议案》。
(3)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
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核查。2025 年 4月 2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汇总报告》
《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权益分派、
内控评价、高管薪酬以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等,本着对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并形成事前审查意见对外披露。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后,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关
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5.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等方面进行现场了解,还利用法定假日亲临
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现场工作共计 16 天;此外还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董秘办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
同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地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
会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
等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后,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切
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在日常工作中,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
公司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询问。在 2025 年度工作中,公司经营层及相关工作人员对本人的工作给予了积极的配合和支持,在此表示衷
心的感谢!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工作精神,进一步提高专业水平和履职能力,加强与其他董事、公司管理层的沟通,为公司
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积极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 杨 华 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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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董事、高管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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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
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五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
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六条 公司职能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制订与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及确定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薪酬构成如下:
(一)公司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不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每年可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具体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
2、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原则上不领取非独立董事津贴,应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
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由公司根据行业
薪酬水平、岗位价值、个人能力水平等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二)公司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第八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部分
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基本薪酬由公司根据行业薪酬水平、岗位价值、个人
能力水平等情况确定;绩效薪酬根据绩效评价结果确定,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九条 公司可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计划等中长期激励计划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激励并实施相应的绩效考核。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拟定员工持股计划、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并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进行。
第十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第四章 薪酬的发放
第十一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下列原则发放:
1.独立董事和在公司不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的津贴按月发放。
2.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原则上按月平均发放。
3.在公司兼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按年发放。第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
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从工资奖金中扣除下列事项,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
于以下内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并予以发放。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董事会、股东会以及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行使职权所需的合理费用(
包括差旅费、办公费等),公司将按相关规定给予实报实销。
第五章 薪酬的调整及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做相应的调整以适
应公司进一步发展的需要。第十六条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每年通过市场薪资报告或公开的薪资数据,收集同行业的薪资数据,并进行汇总分析,作为公司薪
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二)通胀水平。参考通胀水平,以使薪资的实际购买力水平不降低作为公司薪资调整的参考依据;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第十七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批,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作为对在公司任职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补充。第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下列任一情形的,公司不予发放绩效奖励或津贴:
(一)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严重损害公司利益被解除职务的;
(四)因个人原因擅自离职、辞职、不再具有担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的或无法履行职责的;
(五)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
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
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所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不包括根据公司相关制度或政策发放的面向全体员工的奖励或福利,
如销售提成以及节日福利等。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与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
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并修订,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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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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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
议,会议应到独立董事2名,实际出席会议并表决的独立董事2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拟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
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我们仔细审阅了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
2025年年度报告》,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内容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不存在
与年度报告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可能性;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
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财务数据及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经营情况和
财务状况等事项。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
精神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是根据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并结合公司
实际经营情况提出的,有利于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符合《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审议通过《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公司《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内控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的现状,对内部控制的总体评价是客观、准确的。公司
内部控制体系和内控制度符合我国有关法规和证券监督部门的要求,能够适应公司当前的经营管理工作需要。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2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四、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房地产行业的总体薪酬水平及公司 2025 年度的经营成果拟定,审议表决程序符合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进
一步完善公司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 0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回避 2票。
五、审议通过《关于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公司本次对2026年度预计的关联交易事项为公司基于日常经营活动所需的交易,对公司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的主要业
务不会因此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该项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符合公司和市场的实际情况,交易价格参照市场价格确定,定价依
据公允、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董事会对该事项进行表决时,关联董事王久芳先生、王丛玮
先生需回避表决。
我们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 万伟军 杨华军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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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万伟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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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万伟军,出生于 1972 年 1 月,汉族,中共党员,本科,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税务师、造价工程师,宁波市会
计领军人才。现任宁波浙甬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宁波雄镇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副所长、宁波市镇海浙甬资产评估事务所
(普通合伙)副所长、宁波圣龙汽车动力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宁波合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有偿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本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为董
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 1 0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0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核查。(2)作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研究了公司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标准,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储备优质候选人才。
(3)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4)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审核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了公司内控制度等。20
25 年 10 月 21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2025 年第
三季度审计工作报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权益分派、内控评价、高管薪
酬以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并及时对外披露。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后,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关
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5.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现场了解,还利用法定假日
亲临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现场工作共计 6天;此外还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理
、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董办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地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
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
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后,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切
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2025 年度,本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
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
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忠实勤勉、独立公正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深入了解公司的经营情况,为提高董事会决策科学性、
为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为促进公司稳健经营,发挥独立董事应有的作用。
独立董事: 万 伟 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54b0455b-59ff-4276-9dc7-d83a63ad42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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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荣安地产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闫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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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职期间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以及
《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
章程》等要求,诚信、勤勉、尽责、忠实履行职务,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
见,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社会公众股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在 2025 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况作如下述职报告: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履历及兼职情况
本人闫国庆,出生于 1960 年 10 月,博士研究生学历,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本人 1977 年参加工作,历任浙江万里学院
教授、校长助理、商学院院长、副校长,宁波海上丝绸之路研究院院长,宁波中东欧国家合作研究院院长,浙江省宁波市第十四届、
第十五届政协常委,浙江省宁波市民盟第十二届委员会常委、第十三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第十四届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浙江万
里学院国家一流专业(国际经济与贸易)负责人、浙江万里学院国际商务专业硕士研究生导师、韩国又松大学管理学专业博士生导师
。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
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本人及直系亲属均不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或公司控股股东无关联关系。本人没有为公司或其附属
企业有偿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没有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或有利害关系的机构和人员取得额外的、未予披露
的其他利益。本人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情况。
二、独立董事的年度履职情况
本着为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按照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的要求,关注公司经营管理、财
务状况和法人治理结构。本人按时参加了公司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积极征询和听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意见,为
董事会的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1.出席董事会、股东会情况
本报告期应参 现场出席次数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是否连续两次未
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参加会议
1 1 0 0 0 否
列席股东会次数 0
在充分讨论和审议完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各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情况
(1)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的要求,根据公司经营目标的完成情况和高管人员的绩效评价标准,对公司董事、高管的年度薪酬政策和方案进行核查等工作。2025
年 4月 2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况
汇总报告》《2024 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安排的议案》。
(2)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研究
了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和考核标准,为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储备优质候选人才。
2025 年 4月 2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汇总报告》。
(3)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主要负责
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2025 年 4月 2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汇总报告》《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战略评估报告》。
(4)作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在任职期间,本人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根据审计
委员会的职责,监督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及其实施,同时审核了 2024 年度及 2025 年第一季度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审查了公司内控
制度等。
2025 年 4月 15 日,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度履职情
况汇总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4 年度财务数据》《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4 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3.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了 1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亲自出席,并对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定期报告、财务决算报告、权益分派、
内控评价、高管薪酬以及日常关联交易预计议案,本着对股东认真负责的态度认真审议并形成事前审查意见对外披露。
4.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后,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作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关
注传媒、网络对公司的相关报道,多渠道了解中小股东诉求,以自己的专业知识及独立、客观的立场,积极维护中小股东的权益。
5.对上市公司进行现场工作的情况
报告期内,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机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现场了解,还利用法定假日
亲临公司或子公司项目现场进行实地考察、调研,现场工作共计 10 天;此外还通过微信、视频会议等多种方式及时获悉公司财务管
理、关联交易等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6.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会议场地及办公场所,并由董事会秘书及董办工作人员配合开展工作。独立董事享有与其他董事同
等的知情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相关人员积极配合独立董事各项工作,真实、全面地提供信息,接受电话问询,参加电话会
议、参与讨论,虚心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建议,对能否采纳认真求证。未发生拒绝、阻碍或者隐瞒有关信息、干预独立行使职权等
不当行为。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积极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在深入了解公司业务发展、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等情况后,有效地履行了
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的表决权。对于公司的定期报告及其他议案事项等做出了客观、公正的判断。切
实地维护了公司和广大中小股东的利益。
四、总体评价
在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按时出席会议;针对董事会决策的重大事项,认真审查公司提供的资料,并及时向公
司董事和管理层进行询问。
公司经营层及相关人员为本人履行职责给予了支持和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独立董事: 闫 国 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b473e0e5-1a14-4226-aed4-f070bd37384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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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 22:55│荣安地产(000517):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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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本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杨华军先生、万伟军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杨华军先生、万伟军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
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8524f4cc-20f2-48bf-a61f-a498796e672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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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荣安地产: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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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荣安地产: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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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441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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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8│荣安地产: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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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8/122474625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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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荣安地产: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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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69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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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荣安地产: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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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荣安地产: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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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703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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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荣安地产: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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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荣安地产: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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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8/12210076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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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荣安地产: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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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9/121987090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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