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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17(荣安地产)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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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17 荣安地产 更新日期:2024-04-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1-11 00:00│荣安地产(000517):2024-002 关于“20荣安01”回售结果暨摘牌公告 ─────────┴──────────────────────────────────────────────── 特别提示: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代码:149027,债券简称:20 荣安 01),将 于 2024 年 1 月 15日支付 2023年 1 月 13 日至 2024 年 1 月 12 日期间的利息及本期债券的回售本金。因本期债券已全额回售 ,付息及支付回售款后本期债券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 债券付息日/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因 2024 年 1 月 13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债券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债券回售数量:500,000.00 张 债券摘牌日:2024 年 1 月 15 日(因 2024 年 1 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一、本次公司债券回售的公告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分别于 2023 年 12月 1 日、2023 年 12月 2 日、2023 年 12月 4日披 露了《关于“20荣安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1)、《关于“20荣安 01” 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3)、《关于“20荣安 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 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 “20 荣安 01”的回售申报期为 2023 年 12月 4 日至 2023 年 12月 8 日(限交易日),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 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为 2 023 年 12月 5 日至 2024 年 1月 8日(仅限交易日)。二、本次公司债券回售结果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0荣安 01”本次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2 月 4 日至 2023 年 12 月 8 日)回售申报数量为50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不含利息),剩余未回售债券数量为 0张。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20荣安 01”本次撤销期内(2023 年 12月 5 日至 2024 年 1 月 8日) 撤销回售数量为 0张,撤销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0.00 元(不含利息)。 本次公司债券“20荣安 01”最终有效回售数量为 500,000.00 张,回售金额为人民币 50,000,000.00 元。 公司已将“20荣安 01”回售支付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转至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指定账户,并于回售资金 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资金账户,回售资金到账日为 2024 年 1月 15日(因 2024 年 1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 易日)。 本次回售为全额回售,发行人不对回售债券进行转售,实施完毕后,“20荣安 01”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摘牌,摘牌日为 2024 年 1月 15日(因 2024 年 1月13 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的第 1 个交易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1/56356302-49da-4fa9-8db6-7e564d8d1788.PDF ─────────┬──────────────────────────────────────────────── 2024-01-11 00:00│荣安地产(000517):2024-001 “20荣安01”2024年付息公告 ─────────┴──────────────────────────────────────────────── 荣安地产(000517):2024-001 “20荣安01”2024年付息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1/51c7b85e-c539-437f-acec-ce779d357021.PDF ─────────┬──────────────────────────────────────────────── 2023-12-12 00:00│荣安地产(000517):2023-045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荣安地产(000517):2023-045 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12/df7c35bb-7ede-463c-b397-2c076ed5c5ae.PDF ─────────┬──────────────────────────────────────────────── 2023-12-04 00:00│荣安地产(000517):2023-044 关于”20荣安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三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20荣安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2年及第 4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及 1年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4年票面利率为 8.00%,在本期债券的第 4 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年票面利率为 5.80%。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2月 4日至 2023 年 12月 8日(限交易日)。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月 15 日(因 2024 年 1 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一交易日)。 7.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荣安 01”。截至 2023 年 11月 30日“20 荣安 01 ”收盘价 100 元/张,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为2023年 12月5日至2024年 1 月 8日(仅限交易日)。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 荣安 01”)。 3.发行总额:人民币 0.5 亿元。 4.债券简称:20 荣安 01。 5.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49027。 6、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和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前 4 年票面利率为 8.00%,最后1 年票面利率为 5.80%。 7.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2 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还本付息方式: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13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等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 4 年(2020 年 1月 13日至 2024 年 1月 12日)票面利率为 8.00%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末,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 5.80%,并在其存续期后 1年(2024 年 1 月 1 3日至 2025 年 1 月 12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类型 起息日 派息/兑付日 年利率 计划面值 每张兑付 每张派 付息频 (%) (元) 本金额 息金额 率(次/ (元) (元) 年) 派息 2020-1-13 2021-1-13 8.00 100.00 0.00 8.00 1 派息 2021-1-13 2022-1-13 8.00 100.00 0.00 8.00 1 派息 2022-1-13 2023-1-13 8.00 100.00 0.00 8.00 1 派息 2023-1-13 2024-1-13 8.00 100.00 0.00 8.00 1 兑付 2024-1-13 2025-1-13 5.80 100.00 100.00 5.80 1 注:派息/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派息/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2月 4 日至 2023 年 12月 8 日(限交易日)。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 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 年 1 月 15日(因 2024 年 1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一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6、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为2023年 12月5日至2024年 1 月 8日(仅限交易日)。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 月 15日(因 2024 年 1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一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3 年 1 月 13至 2024 年 1月 12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8.00%,每 10张“20 荣安 01”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8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4.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80.00 元。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个人支付时统一由各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月 7 日起 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月 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月 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华堂 联系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2.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涵今 联系电话:021-3817563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4/f90b4ebc-3007-4387-8b1d-1a5513bea63b.PDF ─────────┬──────────────────────────────────────────────── 2023-12-01 00:00│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人变更的公告 ─────────┴──────────────────────────────────────────────── 荣安地产(000517):关于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质量控制人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1/4a019630-1e2a-4ac1-abf3-9ede0b0c274d.PDF ─────────┬──────────────────────────────────────────────── 2023-12-01 00:00│荣安地产(000517):2023-043 关于”20荣安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 荣安地产(000517):2023-043 关于”20荣安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二次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 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01/99bc0df3-3ba9-4e0a-bf63-780a03c086f5.PDF ─────────┬──────────────────────────────────────────────── 2023-11-30 00:00│荣安地产(000517):2023-041 关于”20荣安01“票面利率调整及投资者回售实施办法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 特别提示: 1.利率调整:根据《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 集说明书》),“20荣安01”(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第 2年及第 4年末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3 年及 1年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本期债券存续期前 4年票面利率为 8.00%,在本期债券的第 4 年末,本公司选择下调票面利率, 即本期债券存续期后 1年票面利率为 5.80%。 2.根据《募集说明书》设定的回售选择权,投资者有权选择在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 给发行人,或选择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3.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4.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00 元/张(不含利息)。 5.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2月 4日至 2023 年 12月 8日(限交易日)。6.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月 15 日(因 2024 年 1 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一交易日)。 7.投资者参与回售等同于以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卖出持有的“20荣安 01”。截至 2023 年 11月 30日“20 荣安 01 ”收盘价 100 元/张,后续交易价格可能发生变动,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8.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为2023年 12月5日至2024年 1 月 8日(仅限交易日)。 为保证发行人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有关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0 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简称“20 荣安 01”)。 3.发行总额:人民币 0.5 亿元。 4.债券简称:20 荣安 01。 5.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代码:149027。 6、债券期限和利率:本期债券为 5 年期,附第 2 年和第 4 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前 4 年票面利率为 8.00%,最后1 年票面利率为 5.80%。 7.上市时间及地点:本期债券于 2020 年 2 月 14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8.还本付息方式: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 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9.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 2020 年 1 月 13日。 10.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 2021 年至 2025 年每年的 1 月 13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 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计利息。) 11.信用等级:发行人主体信用评级为 AA,本期债券的债券信用评级为 AA。 二、本期债券利率调整情况 本期债券在存续期的前 4 年(2020 年 1月 13日至 2024 年 1月 12日)票面利率为 8.00%固定不变;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 4 年末,公司选择下调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即本期债券在存续期后 1 年的票面利率为 5.80%,并在其存续期后 1年(2024 年 1 月 1 3日至 2025 年 1 月 12日)固定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类型 起息日 派息/兑付日 年利率 计划面值 每张兑付 每张派 付息频 (%) (元) 本金额 息金额 率(次/ (元) (元) 年) 派息 2020-1-13 2021-1-13 8.00 100.00 0.00 8.00 1 派息 2021-1-13 2022-1-13 8.00 100.00 0.00 8.00 1 派息 2022-1-13 2023-1-13 8.00 100.00 0.00 8.00 1 派息 2023-1-13 2024-1-13 8.00 100.00 0.00 8.00 1 兑付 2024-1-13 2025-1-13 5.80 100.00 100.00 5.80 1 注:派息/兑付日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 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派息/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三、本期债券回售实施办法 1、回售登记期:2023 年 12月 4 日至 2023 年 12月 8 日(限交易日)。2、回售价格:人民币 100 元/张(不含利息)。以 1 张(即面值 100 元)为一个回售单位,回售金额必须是 100 元的整数倍且不少于 100 元。 3、回售登记办法:投资者可选择将持有的债券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在回售登记期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回售申 报,当日可以撤单,当日收市后回售申报一经确认,相应的债券将被冻结交易。如果当日未能申报成功,或有未进行回售申报的债券 余额,可于次日继续进行回售申报(限回售登记期内)。在回售资金到账日之前,如持有的本期债券发生司法冻结或扣划等情形,债 券持有人本次回售申报业务失效。 4、选择回售的投资者须于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逾期未办理回售登记手续即视为投资者放弃回售,同意继续持有本期债券。 5、回售部分债券兑付日:2024 年 1 月 15日(因 2024 年 1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一交易日)。发行人委托中国 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为登记回售的投资者办理兑付。 6、本次回售申报可以进行撤销,回售撤销申报期为2023年 12月5日至2024年 1 月 8日(仅限交易日)。 四、回售部分债券付款情况 1、回售资金到账日:2024 年 1 月 15日(因 2024 年 1月 13日为非交易日,故顺延至其后一交易日)。 2、回售部分债券享有 2023 年 1 月 13至 2024 年 1月 12日期间利息,票面年利率为 8.00%,每 10张“20 荣安 01”派发利 息为人民币 80.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实际每10张派发利息为人民币 64.00元;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RQFII)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利息为 80.00 元。3、付款方式:本公司将依照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 登记结果对本期债券回售部分支付本金及利息,该回售资金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清算系统进入投资者开户 的证券公司的登记公司备付金账户中,再由该证券公司在回售资金到账日划付至投资者在该证券公司的资金账户中。 五、回售登记期间的交易 本期债券在回售登记期内将继续交易。回售部分债券在回售登记日收市后将被冻结。 六、关于本期债券利息所得税的征收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持有者应缴纳 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 税函[2003]61 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由各付息网点在向个人支付时统一由各付息网点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持有本期债券的境外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关于境外机构投资境内债券市场企业 所得税 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108 号)等规定以及 2021 年 10月 27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自 2018 年 11月 7 日起 至 2025 年 12月 31日止(该实施期限由 2021 年 11月 6日延长至“十四五”末,即 2025 年 12月 31日),对境外机构投资境内 债券市场取得的债券利息收入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上述暂免征收企业所得税的范围不包括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立的机构、场 所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债券利息。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本期债券回售的相关机构 1.发行人: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邓华堂 联系电话:0574-87312566 传真:0574-87310668 2.主承销商:东亚前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肖涵今 联系电话:021-38175636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1-30/5af51312-bc50-419e-9d35-ce5ef3ab429e.PDF ─────────┬──────────────────────────────────────────────── 2023-10-31 00:00│荣安地产(000517):董事会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年 10月 27日以书面传 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年 10月 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 6名。本次会 议由董事长王久芳先生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6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相关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 编号:2023-039) 三、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31/db87bf97-e8dc-43ab-9523-f4670692fb78.PDF ─────────┬──────────────────────────────────────────────── 2023-10-31 00:00│荣安地产(000517):2023年三季度报告 ─────────┴──────────────────────────────────────────────── 荣安地产(000517):2023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31/c2a214d6-0c6c-473e-9b74-582c08995843.PDF ─────────┬──────────────────────────────────────────────── 2023-10-31 00:00│荣安地产(000517):监事会决议公告 ─────────┴──────────────────────────────────────────────── 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0 月 27 日以书面 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会议于 2023 年 10 月 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 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 3名。本次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石敏波先生提议召开,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有效成立。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 3 票同意, 0 票反对, 0 票弃权。 审核意见: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规章制度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相关 内容详见与本公告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告编号:20 23-039) 二、备查文件 1、荣安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0-31/fed9fc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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