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9 中兵红箭 更新日期:2025-02-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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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23 │中兵红箭(000519):2024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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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2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 │募集资金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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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16 │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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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10 │中兵红箭(000519):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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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10 │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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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09 │中兵红箭(000519):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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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27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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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26 │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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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29 │中兵红箭(00051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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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29 │中兵红箭(00051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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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 17:23│中兵红箭(000519):2024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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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4年 1 月 1日-2024 年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21,000万元–35,000 万元 盈利:82,833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25.35% -142.25%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23,500万元–37,500 万元 盈利:77,07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30.49% -148.65%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1508元/股–0.2513 元/股 盈利:0.5948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
本报告期内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业绩变动的主要原因:一是超硬材料板块市场竞争加剧,主要产品销售价格前三季度整体下降,至四季度有
所企稳,导致超硬材料板块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二是部分特种装备产品受客户政策、产品技术状态及配套件供应等因素影响
,已明确的需求因合同签订时间较晚或未签订,未能在报告期内形成收入,但厂房、机器设备折旧等固定费用仍正常发生,导致特种
装备板块收入和净利润同比大幅下降。
四、应对措施
超硬材料板块方面,公司将继续加大技术创新和市场开拓力度,在维护和巩固现有市场的基础上,积极培育新域新质生产力和新
需求,深入开展降本增效工作,持续改善经营效益;特种装备板块方面,公司将聚焦强军首责和核心能力建设,积极推进已明确需求
产品的合同签订及履约,大力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五、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4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
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21/483f1a8f-f014-43e3-add5-cd3ed318be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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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 17:22│中兵红箭(000519):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
│资金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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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关于控股子公司河南北方红阳机电有限公司提前归还部分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14/2d7be764-d1d1-47e2-be31-bb99500d98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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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16│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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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先
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 6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 1年,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监事会发表了同意意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同意对《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的修订。详见于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中兵
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496426cc-3b97-4b92-bc24-501c4f0c99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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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10│中兵红箭(000519):监事会关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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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监事
,在认真审阅了有关材料后,对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以下意见: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事项的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可减少公司及所属子公司票据管理成本,全
面盘活票据资源,减少货币资金占用,提高流动资产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同意公司《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c33c3c9f-aa71-465b-bcdb-53aa6394db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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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10│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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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31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会议于2025年1月2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5人,分别为郭建先生、郭十奇先生、郭世峰先
生、温志高先生、魏江先生。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建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及所属子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阳分行开展票据池业务,共享不超过 6 亿元的票据池额度,业务期限自合同
签订之日起 1年,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票5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4/59aeb7d3-e0db-4df0-9eb1-ffc22dd2dc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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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3 19:09│中兵红箭(000519):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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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内部审计管理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1-03/a59b097b-44f1-4c35-bfb8-680a272c88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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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27│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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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7ffd752d-11c2-41d6-bd5f-72442dc163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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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17:26│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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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2月17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4年12月1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
先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王新星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补选公司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同意补选王新星先生担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
日为止。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机构职责调整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机构职责调整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 9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0/3ed1c3cd-6269-4be6-b03f-14903baae1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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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29│中兵红箭(00051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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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星期一)下午14:3
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2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
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 年 12 月 16 日 9:15-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魏军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1,563 人,代表股份370,335,7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6.5939%。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情况: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4 人,代表股份353,146,4
55 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25.3595%。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59 人,代表股份 17,189,3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3
44%。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560 人,代表股份17,214,03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61%。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律师列席了本
次股东大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367,955,97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574%;反对1,489,7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023%;弃权890,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404%。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4,834,21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1751%;反对1,489,708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540%;弃权890,109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319,60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1708%。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飞 苗奇龙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
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6/325d090b-a41f-46bd-90f3-e2a0ba458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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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6 18:29│中兵红箭(00051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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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7/f24fda93-6230-4b27-a109-2fca5c9c423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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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 17:34│中兵红箭(000519):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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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16 日(周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月 16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 12 月 16日 9:15-15:00中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投票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
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11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4年 12 月 11 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结算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 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由公司于 2024年 11月 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中国
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补选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的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时同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2.现场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12 日-13 日,每天上午 9:00至 11:30,下午 14:00 至 17:00。
3.登记地点:南阳市仲景北路 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4.在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书面
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5.登记和表决时:法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出
席人身份证;个人股股东需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个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
6.以上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时出示原件或复印件均可,异地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须在 2024年
12 月 13日上午 12:00 点之前送达或传真到公司),并请通过电话方式对所发信函、邮件和传真与本公司进行确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新华,刘广论
邮箱:zqswb@zhongnan.net
联系电话:0377-83880277,0377-83880276
传真:0377-83882888
通讯地址:南阳市仲景北路 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邮编:473000
8.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者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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