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19 中兵红箭 更新日期:2026-03-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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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02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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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09 │中兵红箭(000519):中兵红箭章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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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08 │中兵红箭(0005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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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08 │中兵红箭(0005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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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32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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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32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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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31 │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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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51 │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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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49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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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47 │中兵红箭(000519):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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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 16:02│中兵红箭(000519):关于完成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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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月 24 日和 2026 年 3 月 12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
会议和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地址、修订
《公司章程》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和 2026 年 3 月 13日刊
登于 《中国 证券报 》《 证券时 报》及 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6-04)和《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9)。
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13 日,完成了注册地址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南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名称: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3002019225625
注册资本:壹拾叁亿玖仟贰佰伍拾伍万捌仟玖佰捌拾贰圆整
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8 年 03 月 10 日
法定代表人:魏军
住所: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 569 号
经营范围:超硬材料及其工具、高性能磨料及磨具、石墨及其制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军工防务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废
旧退役弹药拆分、销毁、利用;计量检定;网络工程、电子系统工程施工;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成果转让;汽车配件、工矿机械配件
、专用组合机床、工程车、金属材料、通讯器材的制造、销售;建筑装饰材料、化工产品(不含危险化学品)、网络产品的销售;动
力机械及相关的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制、开发;以自有合法资产对外综合投资(不得从事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短期财务性投资及面对
特定对象开展受托资产管理等金融业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4/e2299a53-c841-4045-97b7-c9c38e1fdf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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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09│中兵红箭(000519):中兵红箭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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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中兵红箭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85af09a9-5181-4618-9fcb-05f390a3ad3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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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08│中兵红箭(0005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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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场会议的召开时间为2026年3月12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2 日 9:15—9:25,9:30—11:30和 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3 月 12 日 9:15-15:00 中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河南省南阳市仲景北路1669号中南钻石有限公司院内。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副董事长王新星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本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2,345 人,代表股份 564,315,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
236%。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股东情况: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投票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共计 3 人,代表股份353,121,75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578%。
2.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股东情况: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342 人,代表股份 211,193,46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
.1659%。
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 5%以上股份
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2,341 人,代表股份22,354,3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053%。
公司部分董事和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财务总监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和常年法律顾问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
所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559,186,08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911%;反对4,762,03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439%;弃权3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5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17,225,16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7.0552%;反对4,762,039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1.3026%;弃权367,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
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6422%。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该议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李飞 何彦周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会规则》和《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
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关于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887cedc6-aab4-4a80-85ca-05f02b8d81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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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8:08│中兵红箭(000519):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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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下称
共和国公司法》(下称“《
券法》(下称“《证券法》
称“《股东会规则》”)、
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
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
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及本
所律师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和资料,同时审查了出席现场会议股案表决票的现场监票计票工作。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
的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
所发表的意见合法、准确,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
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
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
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法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
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
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1.经核查,本次会议由
集议案经 2026 年 2 月 24 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2.公司已于 2026 年 2 月 25 日公告了《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将本次会议的
召开时间、地点、会期、会议议项、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出席会议登记办法、有权出席会议股东的股权登记日及其可委托代理人出
席会议并参加表决的权利、现场和网络投票的方式等,以公告方式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等
3.公司本次会议以现场
(1)现场会议于 202
副董事长王新星先生主持。
(2)公司通过深圳证
日 9:15-9:25,9:30-11:3
形式的投票平台,并通过深
年 3 月 12 日 9:15 至 15:0
形式的投票平台。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
容一致,符合法律、行政法
的规定。
二、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1.本次会议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经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股东委托代理人 2,345 人,代表股份 564,315,22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0.5236%。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 年 3 月 9 日)下午收市后的公司
股东名册,本所律师对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资料和授权委托文件进行了审查,确认现场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以网络投票方式
票系统提供机构深圳证券信
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
2,342 人,代表股份 211,1
的 15.1659%。
3.公司部分董事和代
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级管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
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
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会议提出临时提案的股东资格和提案程序
本次会议无临时提案。
四、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表决。现场会议中,与会股东及股东的委托代理人履行了全部会议议程,以
书面方式进行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按《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了计票、监票。
网络投票在会议通知确定的时间段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
式的表决结果。具体表决情
1.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
表决情况:同意 559,
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11%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
的 0.0651%。
其中,中小投资者投
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4,762,039 股,占出席本次
的 21.3026%;弃权 367,10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422%。
该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表决结果:表决通过。
据此,本所律师认为,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已获得有效表决通过;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
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
的规定,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
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13/b326f40b-4bd7-4208-923d-610ebc50523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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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32│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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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离任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fc57a952-2bd0-49bd-aa5f-b84cb59bd0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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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32│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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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兵红箭(000519):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009eed01-0cec-4b0a-83f5-8d2b73563ed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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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 16:31│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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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3月4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
议于2026年3月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先生
、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因情况紧急,
经全体董事认可,同意豁免公司于会议召开前2日向董事发出会议通知的义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
同意聘任郭小康先生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详见同日刊登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
书职责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审议通过《关于指定公司财务总监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
同意指定公司财务总监郭小康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期限最长不超过三个月。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1.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6/f88e478e-138b-4efe-aa8f-7468453ce70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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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51│中兵红箭(00051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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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通知已于2026年2月13日以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会议于2026年2月24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董事会成员9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9人,分别为魏军先生、王新星先生、杨守杰
先生、魏武臣先生、刘中会先生、张建新先生、吴传利先生、张大光先生、王红军先生。本次会议由董事长魏军先生主持,会议的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方式,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同意公司将注册地址由“湖南省湘潭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德国工业园莱茵路 1 号”变更至“河南省南阳市两相路569 号”
,并同意公司根据注册地址变更情况修订《公司章程》中的相关条款;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相关变更登记事宜,
授权的有效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次相关变更登记及备案办理完毕之日止。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
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26年3月12日在南阳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详见同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备查文件
中兵红箭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5/431f1cd8-a5df-4119-913d-41a7bc2675d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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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4 16:49│中兵红箭(000519):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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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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