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0 凤凰航运 更新日期:2026-06-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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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3 │凤凰航运(0005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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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 │凤凰航运(000520):关于公司购置船舶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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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8 │凤凰航运(000520):2025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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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5 │凤凰航运(00052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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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凤凰航运(000520):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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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凤凰航运(000520):审计委员会对非标意见的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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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凤凰航运(000520):关于税务风险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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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凤凰航运(000520):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履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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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凤凰航运(000520):凤凰航运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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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 │凤凰航运(000520):董事会关于2025年年报非标准审计意见的专项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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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3│凤凰航运(000520):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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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
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资产重组、股权变动、资产注入、债务重组等重大事项。
2、公司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非标事项源于燃润料存货核算、船员业务收支
存在会计跨期确认差错,导致公司往期及当期部分财务数据无法通过审计充分核实,可能持续影响公司业绩核算及后续年度审计工作
,敬请投资者高度重视。
3、公司近期业务、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短期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较高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本公告所有信息均以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内容为准,敬请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股票于 2026 年 6月 4日、6月 5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
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有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属于异常波动情形。
二、对重要问题的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况,公司按照有关要求,对公司经营情况、重大事项、信息披露、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相关情况
进行全面专项核查,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所有公告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需要补充或澄清的情形,无遗漏披露事项。
2、经核查,近期不存在公共媒体报道的、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无市场传闻、热点概念
驱动股价异常波动的情形。
3、近期公司生产经营、业务开展、财务状况等基本面情况稳定,未发生重大变化,不存在影响公司经营的重大突发事项。
4、经公司自查,并向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书面征询核实,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任何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阶段的重大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资产收购、债务重组、业务整合、资产剥离、资
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对公司股价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
5、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未买卖公司股票。
6、公司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无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
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
、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财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保留意见审计报告,非标事项源于燃润料存货核算、船员业务收支
存在会计跨期确认差错,导致公司往期及当期部分财务数据无法通过审计充分核实,可能持续影响公司业绩核算及后续年度审计工作
,敬请投资者高度重视。
2、公司现有船队运力规模偏小,在航运行业内产能、市场占有率处于中下游水平,业务体量有限。
3、公司近期业务、经营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价短期涨幅偏离基本面,存在较高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4、本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
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5、经公司全面自查,本次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严格遵守信息披露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不存在违反公平信息披露原则
的情形。
6、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
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
2、股票交易异常波动询证函回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26992489-dc9c-45f8-bc8d-cbd7f01694c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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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7 15:32│凤凰航运(000520):关于公司购置船舶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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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8 日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购置一艘船舶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公司全资子公司天津凤华
船舶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子公司”)与 Paige Maritime Ltd 签署船舶购置合同,子公司向对方采购 1 艘二手干散货运输船
舶。
截至 2026 年 6 月 5 日,交易各方已完成标的二手船舶实物交接及相关验收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8/27c61d65-fb48-4771-b0bf-41bad26497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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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8│凤凰航运(000520):2025年度股东会的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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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日 9:15—9:25 ,9:30—11:30 和 13:00—15:00
;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开始时间为 2026 年 5月 20 日上午 9:15 至 2026 年 5月 20 日下午 15:00。
(2)召开地点: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 1 栋 7 楼会议室
(3)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主持人: 董事长王岩科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 人数 股份数量 占公司总股
本的比例
现场会议投票 0 0 0
网络投票 210 295,503,352 29.1975%
现场和网络投票合计 210 295,503,352 29.1975%
其中:5%以下的中小股东及 208 27,312,300 2.6986%
股东授权代理人
除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聘请的律师在现场外 ,其他参会人员以视频方式参加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对会议议案进行了审议,经过投票表
决,决议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0,24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8381%;反对 14,761,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9954%;弃权4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058,7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4.1512%;反对 14,761,5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4.0474%;弃权 4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4%。
(2)表决结果:通过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79,255,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4.5018%;反对 15,75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5.3317%;弃权4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1,064,80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0.5122%;反对 15,755,495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7.6864%;弃权 492,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8014%。
(2)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07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549%;反对 12,94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791%;弃权49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8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8251%;反对 12,940,4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3794%;弃权 490,4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7955%。
(2)表决结果:通过
4、审议通过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1)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同意 282,014,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5.4352%;反对 12,9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4.3877%;弃权5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3,823,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0.6116%;反对 12,965,8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7.4724%;弃权 523,3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1.9160%。
(2)表决结果: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2、律师姓名:刘苑玲、向思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
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及其签章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b9e9d1fc-08d1-4d32-a56c-33ded67d6a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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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 17:55│凤凰航运(000520):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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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
关于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6鄂国浩法意 GHWH074号致: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国浩律师(武汉)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担任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之常年法律顾问,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法律、法规
及《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及《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指派本所刘苑玲律师、向思律师出席并见证了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对本次股东
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等事宜进行了审查。本所依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之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及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已经对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会有关的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提供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需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完整、无重大遗漏的。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公司为本次股东会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
公告的法定文件,随公司其他公告一并提交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查并予公告。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如下意见: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 4月 29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网站上公告了《凤凰航运(武汉)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以下简称“会议通知”)。会议通知列明了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方
式、出席对象、会议登记方法等事项,并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对本次股东会拟审议的议题进行了充分披露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其中:
现场投票: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星期三)下午 14:30在武汉市江汉区江兴路鸿鹄科技园 1栋七楼会议室召
开,由公司董事长王岩科先生主持。
网络投票: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其中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
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5月 20日上午 9:15至
2026年 5月 20日下午 15:00。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通知刊登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业已达到 20日;本次股东会会议
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及其他相关事项与会议通知所告知的内容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没有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的股东共 210
名,代表股份 295,503,35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29.1975%。通过投票系统进行表决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
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经本所律师核查,除上述公司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外,公司董事及董事会秘书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及本所见证律师以现场或视频方式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经公司合并统计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如下议
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0,249,7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8381%;反对 14,761,5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9954%;弃权 4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表决结果:通过。
2.《关于公司 2025 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79,255,85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4.5018%;反对 15,755,495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317%;弃权 492,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5%。
表决结果:通过。
3.《关于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282,072,5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549%;反对 12,94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791%;弃权 490,4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60%。
表决结果:通过。
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同意 282,014,25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5.4352%;反对 12,965,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3877%;弃权 523,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771%。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通过网络投票有表决权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审议通过。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股东会人员的资格及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有关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叁份,无副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1/69616a33-7a4f-43fd-b49e-c51cf41c6c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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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 00:13│凤凰航运(000520):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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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
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凤凰航运(武汉)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作为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对大信 2025 年度审计履职
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大信成立于 1985 年,2012 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总部设在北京,具备证券服务业务从业资格及 H 股企业审计资格,全国
设有多家分支机构,香港设有分所并发起设立国际会计网络。
(二)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合伙人182 人,注册会计师 1053 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500 人签
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 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本所
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 426.31 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
盖民事赔偿责任。
二、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一)人力及其他资源配备情况
大信在担任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配备了专属审计工作团队,核心团队成员均具备多年上市公司、科技行业审计经验,
并拥有中国注册会计师等专业资质。项目负责合伙人均由权益合伙人担任,项目现场负责人也由资深审计人员担任,专业配置合理,
人数、执业水平和经验等满足项目要求。
(二)审计工作方案及其实施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针对公司的服务需求及被审计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了全面、合理、可操作性强的审计工作方案。审计
工作围绕被审计单位的审计重点展开,其中包括收入确认、存货、成本核算、资产减值、递延所得税确认、金融工具、合并报表、关
联方交易、开发支出等。大信就预审、终审等阶段制定了详细的审计计划与时间安排,并且能够根据计划安排按时提交各项工作,充
分满足了公司年度报告披露时间要求。
(三)审计质量管理机制
大信在执行审计业务时,严格遵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建立了完善的审计质量管理体系,从业务承接、项目咨询、意见分歧解决、项目质量复核、项目质量检查、质量管理缺陷识别与整改
等方面,采取了有效的政策和程序,确保了审计质量。具体如下:
1.项目咨询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专业技术部及时咨询,按时解决公司重点难点技术问题。
2.意见分歧
2025 年年度审计过程中,大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解决的意见分歧。
3.项目质量复核
近一年审计过程中,大信实施了完善的项目质量复核程序。大信按照质量管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项目质量复核管理相关
制度,在全所范围内统一委派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的委派由审计风险管理部具体负责,确保符合相关资质要求
,具备独立性及客观性,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在项目的适当时点实施复核程序,并就其实施的项目质量复核形成工作底稿。项目质量
复核合伙人遵守相关职业道德要求,并在实施项目质量复核时保持独立、客观、公正。
4.项目质量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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