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1 长虹美菱 更新日期:2025-07-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7-15 18:26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
├─────────┼──────────────────────────────────────────────┤
│2025-07-03 19:06 │长虹美菱(000521):回购股份报告书 │
├─────────┼──────────────────────────────────────────────┤
│2025-07-01 16:51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
│2025-07-01 16:51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进展的公告 │
├─────────┼──────────────────────────────────────────────┤
│2025-06-18 18:27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
│2025-06-18 18:26 │长虹美菱(00052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6-18 18:25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
│2025-06-18 18:25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
├─────────┼──────────────────────────────────────────────┤
│2025-06-11 18:47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参与投资设立的四川虹云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完成清算注销的公告 │
├─────────┼──────────────────────────────────────────────┤
│2025-06-04 19:07 │长虹美菱(000521):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 │
└─────────┴──────────────────────────────────────────────┘
─────────┬────────────────────────────────────────────────
2025-07-15 18:26│长虹美菱(00052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
─────────┴────────────────────────────────────────────────
长虹美菱(000521):关于首次回购公司A股股份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6/d2869468-e14b-41bd-ac9f-8c4889c19d3e.PDF
─────────┬────────────────────────────────────────────────
2025-07-03 19:06│长虹美菱(000521):回购股份报告书
─────────┴────────────────────────────────────────────────
长虹美菱(000521):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3/ed60e3f9-55da-4c03-a1ac-4257917b33d0.PDF
─────────┬────────────────────────────────────────────────
2025-07-01 16:51│长虹美菱(00052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调整前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1元/股(含);
2.调整后回购价格上限:不超过人民币10.67元/股(含);
3.回购价格上限调整生效日期:2025年6月11日(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A股的除权除息日)。
一、本次回购事项概述
基于2025年4月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或“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
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回购”)
,回购的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拟用于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为11元/股。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的数量约为27
,272,727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65%;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11元/股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的数量约为13,636,364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32%。公司具体回购资金总额、股份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
用的资金总额、回购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公司
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
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日、4月25日分别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 2024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9,874,825.95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025年6月5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公告》,公司按照“保持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分配方案如下:以公
司2024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1,029,923,715股(其中A股股本为881,733,881股;B股股本为148,189,83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红利3.3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A股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6
月11日。
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3日、4月26日、6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07号、2025-010号、2025-030号、2025-042号公告)进行了披露。
三、本次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情况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本次回购价格上限为11元/股,若公司在回购实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
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由于实施了现金分红,公司回购A股价格上限由11元/股调整为10.67元/股。具体计
算过程如下:
1.计算公式
每股现金红利=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调整前的回购价格上限-每股现金红利。
2.具体测算
每股现金红利=339,874,825.95元÷1,029,923,715股=0.33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11元/股-0.33元/股=10.67元/股。
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1日(利润分配A股的除权除息日)起生效。
鉴于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调整为10.67元/
股的情况下,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人民币30,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116,21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73%
;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人民币15,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058,10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36%。具体的回
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
四、其他说明
除以上调整外,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其他事项均无变化。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方案,并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bed76615-a3cc-4206-b254-89a62bfeb447.PDF
─────────┬────────────────────────────────────────────────
2025-07-01 16:51│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进展的公告
─────────┴────────────────────────────────────────────────
基于2025年4月9日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提议回购公司A股股份,公司于2025年5月8日召开第十一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1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
30,000万元(含)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部分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11元/股。回购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
金额为准。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36个月内按照上述用途实施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
股份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回购公司A股股份资金来源的议案》,为充分利
用国家对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支持政策,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意公司将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资金来源由“自有资金”增加至
“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含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等)”。除增加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以外,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方案的其他内
容未发生变化。公司已收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出具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承诺为公司回购股份提供专项贷款支持
,专项贷款金额最高不超过人民币2.7亿元,且不超过本次股份回购总金额的90%,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具体事宜以最终签署的
贷款合同为准。
2025年7月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股份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基于公司在回购实施期间内发生了
利润分配事项,且公司暂未实施股份回购,根据《关于回购公司A股股份方案的公告》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A股股份的价格上限由
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
上述具体内容公司已于2025年4月10日、5月9日、6月5日、7月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上以公告形式(公告编号:2025-019号、2025-031号、2025-032号、2025-041号、2025-049号公告)进行了
披露。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应当在
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暂未进行A股股份回购。因公司实施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根据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公司本次回购A股
股份的价格上限由11元/股(含)调整为10.67元/股(含)。目前,公司正在积极办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
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事宜。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1/8aa0d2a8-4ffd-4e19-a987-4df883d5a2fe.PDF
─────────┬────────────────────────────────────────────────
2025-06-18 18:27│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一、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 2025年 6 月 17 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的书面
辞职报告,庞海涛先生因个人工作变动原因申请辞去其担任的本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庞海涛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即 2027 年 6月
18日),庞海涛先生的辞职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海涛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
庞海涛先生在担任本公司财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各项职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稳定发展做出了
贡献,本公司董事会对庞海涛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诚挚的感谢!
二、本次聘任财务负责人情况
为保障公司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经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汤有道先生提
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5年 6月 18日召
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董事会同意聘任杨兵先生担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任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杨兵先生简历及任职资格情况如下:
杨兵,男,汉族,1974年 12月生,四川西充人,中国共产党党员,高级会计师,本科学历,山西财经大学毕业。历任四川长虹
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营销财务主管、稽查会计、内控处经理、总账处经理、资金管理中心总经理,中山长虹电器有限公司财务总监,四
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四川智易家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等职务,现任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财务负责
人等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杨兵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杨兵先生与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
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与本公司其他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杨兵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亦不是失信责任主体,其不存在不得提名为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二、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e29baec-9ff0-4ef2-8391-e91a50ff6d46.PDF
─────────┬────────────────────────────────────────────────
2025-06-18 18:26│长虹美菱(00052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 6月 16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5 年 6月 1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赵其林先生、易素琴女士、程平先生、钟明先生、方炜先生、牟文女士、洪远嘉先生
、程文龙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案》
根据公司战略发展规划,为满足公司冰箱产业发展需求,优化产能结构,提升中大容积冰箱生产制造能力,全面提升智能制造水
平,实现产业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同意下属子公司合肥长虹实业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合肥长虹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以下简称“项目
”),项目总投资 87,705万元,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投产后,将有效提升中大容积冰箱产能,打造“柔性化、数智化、绿色
化”的智慧家电产业园,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中长期战略发展的需要。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本公司《
公司章程》《授权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
准,股东大会召开时间另行通知。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议案》
鉴于庞海涛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按照《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经公司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汤有道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分别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
聘任杨兵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人,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财务负责人辞职暨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
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
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
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6.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4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
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方式为信
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 6.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 6.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其他业务
类额度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8.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
额度,授信期限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
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9.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同意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5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
,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4.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5.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beb3271b-7edd-4381-8a3b-df76b4c0b4ce.PDF
─────────┬────────────────────────────────────────────────
2025-06-18 18:25│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公告
─────────┴────────────────────────────────────────────────
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 2025年 6月 18日召开,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关于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
分行申请 7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的议案》等合计 7项关于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类议案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 申请授信额度情况概述
1.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1.2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2.公司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
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3.公司向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
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远期结售汇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4.公司向九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4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授
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保函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5.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开发区支行申请 6.7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外汇衍生品交易、其他业务类额度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6.公司向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西路支行申请 10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三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7.公司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 5.5 亿元人民币最高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一年,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计算。授信品种包括贸易融资、国内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等,授信方式为信用授信。
公司最终授信额度将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代表公司办理上述授信事宜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
二、申请授信额度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申请银行授信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及融资授信工作需要,满足公司日常经营的资金需求,增强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促
进公司业务发展,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风险可控,符合公司以及全体股东特
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18/1e7eb03a-f026-4491-b359-4161ce5f4056.PDF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