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1 长虹美菱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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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长虹美菱(000521):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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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董事。
2.会议于 2024年 4月 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9名,实际出席董事 9名。
4.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吴定刚先生主持,董事钟明先生、赵其林先生、雍凤山先生、洪远嘉先生、牟文女士、赵刚先生、胡照贵先
生、寇化梦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董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新金融工具准则要求,以及公司会计政策、内部控制制度规定,本着审慎经营、有效防范并化解资产损失风险的原则,公司
对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的金融工具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同意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风险的金融工具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确
认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2024 年 1-3 月母公司及子公司合计转回信用减值准备 1,826,872.78 元。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根据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经减值测试,同意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合计 10,212,156.71 元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根据经营需要,按照国家有关会计准则和公司的相关会计政策,同意公司对截至 2024 年 3 月 31 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
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处置、报废。该部分非流动资产账面原值5,442,523.35 元,累计折旧 5,
146,217.74 元,减值准备 2,164.29 元,账面价值 294,141.32 元,扣除处置、报废净收入 101,807.68 元,净损失 192,333.64元
计入当期损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为支持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的发展,根据其生产经营需要,增强其与供应商的战略
合作,在长虹空调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各方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董事会同意公司对长虹空调采购原材料提供总额不超过
60,000 万元人民币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为一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其正常经营与发展。本次担保额
度批准后,公司 2024年度对长虹空调提供的担保额度合计为人民币 322,000万元。
本次对外担保总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且本担保属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总额累计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及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 30%之后的担保,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
、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同意授权公司经营层负责办理本次担保的相关事宜。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723c12ae-5469-4aa2-aa36-e3957e1e701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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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长虹美菱(00052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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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知于 2024年 4月 17日以电子邮件
方式送达全体监事。
2.会议于2024年4月19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会议应出席监事5名,实际出席监事5名。
4.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敏先生主持,监事何心坦先生、黄红女士、季阁女士、孙红英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了本次监事会。
5.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4 年第一季度报告》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议《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的金融工具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相关金融工具计提信用损失准备,
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和相关政策规定,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能够使公司关于资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公允、合理。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按照国家相关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有关会计政策规定进行计提资产减值,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
资产价值,不会对公司治理及依法合规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截至 2024年 3月 31日部分已经无使用价值或其继续使用带来的成本超过所产生经济效益的非流动资产进行
处置、报废,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政策的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对下属全资子公司四川长虹空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空调”)向供应商采购原材料提供担保,是基于长
虹空调日常经营业务需要。本次公司对长虹空调提供担保事项的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届监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edfb4898-bf3d-4179-ad26-69a3948b63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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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长虹美菱(0005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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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000521):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fcdb6ac0-0a3f-42d2-881c-1be0f7d333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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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长虹美菱(00052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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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000521):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6674d8e2-81c1-4e45-b3b7-4f7e70fa72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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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长虹美菱(000521):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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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000521):2024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20/af856906-d31b-4153-a2aa-ef50a0e83b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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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8 00:00│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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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 2024年 3月 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召开,现将召开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宜提示性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1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
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及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
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4月17日。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前述议案时须回
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前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8.00 《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
9.00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
10.00 《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的议案》 √
11.00 《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
12.00 《关于增加预计 2024 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
13.00 《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4 亿元人民币 √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14.00 《关于公司向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分行申请最高 5 亿元人民币 √
票据池专项授信额度的议案》
上述议案中,议案12属于关联交易,请关联股东审议上述议案时回避表决。
对上述提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
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二)披露情况
上述第 1-14 项提案详见本公司 2024 年 3 月 30 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另外,公司独立董事将就2023年度工作情况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三)特别强调事项
公司股东既可参与现场投票,也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网络投票。
三、提案编码
1.本次股东大会已对提案进行了编码(详见表一),并对多项议案设置“总议案”(总议案中不包含累积投票提案,累积投票提
案需另外填报选举票数),对应的议案编码为100,议案编码1.00代表议案1,议案编码2.00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互斥议案,没有需逐项表决的议案,也没有分类表决议案。
四、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24年4月24日(星期三)的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三)登记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2163号行政中心二楼董事会秘书室。
(四)会议登记办法:参加本次会议的非法人股东,2024年4月24日持股东账户卡及个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的应持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
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委托人身份
证、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样式详见附件2
)
(五)会议联系方式
1.公司地址: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号
2.邮政编码:230601
3.电话:0551-62219021
4.传真:0551-62219021
5.联系人:肖莉
6.电子邮箱:li.xiao@meiling.com
(六)会议费用: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七)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股东可以在
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详见附件1)
六、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7/df248427-d7ee-44e5-bc48-aead3f6e9d9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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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1 00:00│长虹美菱(000521):关于召开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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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已于 2024 年 3 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为了让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等,公司定于 2024
年 4月 15 日(星期一)下午 15:3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3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业绩会说明安排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 4月 15 日下午 15:30-17:00
(二)会议召开方式:网络方式
(三)会议召开地点: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
(四)本次出席人员:董事、总裁钟明先生;独立董事洪远嘉先生;董事、副总裁胡照贵先生;副总裁黄大年先生;财务总监(
财务负责人)庞海涛先生;董事会秘书李霞女士。
公司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将就公司所处行业状况、发展战略、2023 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等具体情况与
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了做好中小投资者保护工作,本公司现就本次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征集相关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于 2024 年 4 月 14 日前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邮箱 info@meiling.com 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
征集专题页面,本公司将在2023 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提升本次业绩说明会的针对性。会后,本公
司将及时编制本次业绩说明会的投资者关系活动记录表并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刊登。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欢迎广大投资者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在此,公司对长期以来关心和支持公司发展并积极提出建议的投资者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ddbce5a7-bcae-4ad6-b3e9-b0609da5c5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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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30 00:00│长虹美菱(00052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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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4年4月25日
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现将会议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星期四)下午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4月25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2024年4月17日(星期三),其中,B股股东应在2024年4月17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
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四)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安徽省合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莲花路 2163 号行政中心一号会议室。
(五)会议召集人及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董事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六)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
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七)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具体规则为:同一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投票系统和现场投票辅助系统中任意两种以
上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本次股东大会的A股股权登记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4年4月17日。于股
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关于增加预计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审议前述议案时须回
避表决,同时也不可接受其他股东委托对前述议案进行投票。前述议案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3月3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
报》及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2023年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
2.00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2023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5.00 《关于公司 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关于变更 2024 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7.00 《关于计提信用减值准备的议案》 √
8.00 《关于处置非流动资产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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