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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3(广州浪奇)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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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23 红棉股份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13 17:36 │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7:35 │红棉股份(000523):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 │2024-12-13 17:35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2024-12-13 17:35 │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13 17:34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2-06 16:59 │红棉股份(00052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2-06 16:59 │红棉股份(00052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 │2024-11-18 17:01 │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1-18 16:59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 │2024-11-18 16:57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 ─────────┬──────────────────────────────────────────────── 2024-12-13 17:36│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337acf37-876d-4a9c-8f66-4149c3c07729.PDF ─────────┬──────────────────────────────────────────────── 2024-12-13 17:35│红棉股份(000523):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 ─────────┴──────────────────────────────────────────────── 红棉股份(000523):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4/1802a7df-edad-4b95-8cb3-efbff9e7a4cc.PDF ─────────┬──────────────────────────────────────────────── 2024-12-13 17:35│红棉股份(000523):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369093d4-e69f-4e88-a37a-d96b17942c97.PDF ─────────┬──────────────────────────────────────────────── 2024-12-13 17:35│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2 月 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 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 年12 月 13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监事应到 3 人,实到 3 人(其中监事廖鸣卫以通讯方 式出席),占应到人数的 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符合公司长期发展战略,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运行 。本次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事项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与关联方成立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18387d98-bdd6-4503-a77a-640f84df1b9c.PDF ─────────┬──────────────────────────────────────────────── 2024-12-13 17:3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13/db09c49d-e998-49ca-b348-a416b61bf8bd.PDF ─────────┬──────────────────────────────────────────────── 2024-12-06 16:59│红棉股份(00052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名称: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3、现场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富力盈泰广场 B 栋 1907-1908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大会议室 4、召开方式: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5、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6、主持人:董事长郑坚雄先生 7、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 464 人,代表股份 646,468,40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2209%。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3 人,代表股份 538,178,39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321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461 人,代表 股份108,290,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99%。 2、参与本次会议表决的中小股东 463 人,代表股份 136,160,09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4183%。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的中小股东 2 人,代表股份 27,870,083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518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461 人,代表 股份108,290,01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8999%。 3、本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出席了本次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 641,590,49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455%;反对 4,627,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158%;弃权 250,28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7%。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1,282,18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6.4175%;反 对 4,627,62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3987%;弃权 250,28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838%。 表决结果:通过。 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银行债权人对于上述议案事项无权表决。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成(广州)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朱奕锋、何裕 3、结论性意见: 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 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6/8cf16a0c-0b92-447a-b322-bb4b9549b702.PDF ─────────┬──────────────────────────────────────────────── 2024-12-06 16:59│红棉股份(00052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 红棉股份(000523):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07/29b8d0cd-426e-46ae-aab1-918f39d6ccf0.PDF ─────────┬──────────────────────────────────────────────── 2024-11-18 17:01│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12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4年 11 月 18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刘勇董事、磨 莉董事和吴振强独立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郑坚雄董事长主持,部分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 席了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 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fa717285-7c8a-47a6-abe8-24b8411effc1.PDF ─────────┬──────────────────────────────────────────────── 2024-11-18 16:59│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议案》,定于 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及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2 月 6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2 月 6 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 2 ) 网 络 投 票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交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 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一种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2 月 2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 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富力盈泰广场 B 栋 1907-1908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会议审议议案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 票提案 1.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 11 月 19 日 在 中 国 证 监 会 指 定 的 信 息 披 露 网 站 巨 潮 资 讯 网 ( 网 址 :http://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 》刊登的相关公告。 (二)注意事项 1、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2、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 东)的表决进行单独计票并予披露。 三、会议登记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 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 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4年 9 月 10 日 16:00 前送达至公司董事 会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富力盈泰广场 B 栋 1907-1908 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4 年 12 月 4 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 号富力盈泰广场 B 栋 1907-1908 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hongmian000523.com.cn 邮编: 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大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 10 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参加网络投票。 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内容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9601450b-6ee4-4eb8-ac86-6aa056870c3c.PDF ─────────┬──────────────────────────────────────────────── 2024-11-18 16:5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特别提示: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 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 号)的规定。 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中 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为公司 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 年 6 月 28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 号 1001 室(自编 01-04、06 单元)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截止 2023 年末,中职信从业人员超过 600 人,其中合伙人 25 名,注册会计师 13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 15 人。 中职信 2023 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 20,071.64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2,023.87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414.86 万元。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 家,收费总额 199 万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行业)。中职信拥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的审计客户 1 家 。 2023 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前五大主要行业: 行业序号 行业门类 行业大类 C26 制造业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15 制造业 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 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中职信不存在在职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职信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李俊杰,2003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1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2022 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4 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李孟升,2019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 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服务工作,2019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1 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伟,2004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4 年开始从事证券业务审计,2023 年开始在中职信执业,近三 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 份。 2、诚信记录 中职信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 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中职信及其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费为 79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 60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9 万元,上期审计费用为 80 万元,本期审计费用较上 期审计费用下降 1.25%。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 2024 年 11 月 1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4 年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 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职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能力以及投资者保护能力,在执 业过程中坚持诚信及独立审计原则,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故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中职信为公司 2024 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 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合计为 79 万元,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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