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3 红棉股份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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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3 │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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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红棉股份(000523):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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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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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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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 │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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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6 │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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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4 │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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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4 │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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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46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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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2 │红棉股份(00052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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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8:03│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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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6月 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追溯调整后)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400万元–7,850万元 盈利:3,350.95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增长:
120.83%-134.2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4,300万元–4,950万元 盈利:5,020.34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追溯调整后)下降:
14.35%-1.40%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407元/股–0.0432元/股 盈利:0.0183元/股
注: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年 7月完成了对广州市亚洲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亚洲食品”)39.9996%股权的并购,并接受广州鹰金钱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鹰金钱”)持有的 60.0004%表决权委托
,将亚洲食品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由于公司和亚洲食品的原控股股东鹰金钱均受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的最终控制,因此,
公司将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20号——企业合并》《企业会计准则第 33号——合并财务报表》对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相关规定对
亚洲食品进行相应会计合并,并对上年同期数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后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报告期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 2026年半年度业绩变动主要原因如下:
1、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大幅度增加,主要为报告期内公司追回相关贸易损失及诉讼损失减少等原因所致。报告期
内,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预计约 2,900万元至 3,100万元。
2、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呈现波动下降,主要原因为:一是受原材料价格及消费市场波动影响,公司食品饮料板块
盈利能力面临一定压力。二是公司食品饮料板块进一步加大全国性市场开拓投入,多维发力品牌推广,重点推进廣氏品牌全面焕新及
亚洲新品矩阵落地,饮料业务规模整体同比保持平稳。
3、报告期内,公司园区运营板块控股子公司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精准招商,积极开展升级改造,提升园区配套服
务,报告期内成功外拓科汇城 1个园区。综合来看,园区外拓工作取得积极进展,经营发展稳健有序。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初步估算所得,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2026年半年度实际业绩情况和财务数据以公司后续
披露的《2026年半年度报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7d26deb-61af-4bec-ba29-5cb8c7d7a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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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红棉股份(000523):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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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与轻工集团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 号》规定,业绩承诺方需
要对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拟购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本次交易中对于拟置入资产采用收
益法进行评估,轻工集团对于拟置入资产进行了业绩承诺。根据本次重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
绩承诺对象)为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
(一)承诺净利润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3-2025 年度,新仕诚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
交易双方一致确认,在盈利补偿期间各年度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评
估报告中预测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净利润数应为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新仕诚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二)实际净利润数及其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对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
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
业绩承诺期间,如新仕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公司有权书面通知轻工集团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双方同意,上述审计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
(三)补偿数额的计算
交易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发生轻工集团需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轻工集团应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
关于当期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交易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当期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补偿
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
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新仕诚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
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 0 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四)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90 日内,公司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资产减值额≥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则轻工集团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减值补偿,计
算方式如下:
减值补偿金额=置入资产减值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指根据《业绩补偿承诺协议》
第四条“补偿数额的计算”确定的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含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金额)。
交易双方确认,轻工集团向公司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的总额,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总作价,即人民币 61,392.
65万元。
(五)补偿措施的实施
交易双方同意,如果轻工集团须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
减值测试报告》后,与轻工集团在 30 个工作日内完成沟通核实,经核实无误且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确定轻工集团当期应补偿
金额,并书面通知轻工集团。轻工集团应在收到上市公司通知之日起 60 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上市
公司。
二、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
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1882 号)以及广东中职
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4510 号),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2025 年 12 月 31 日可收回金额为 104,205.81 万元,标的资产 60
%股权可收回金额为 62,523.49 万元,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 61,392.65 万元,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向公司
进行减值补偿。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和交流,查阅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
有限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
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1882 号)以及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中职信 001报字[2026]第 4510 号)、上市公司与轻工集团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
》文件等方式,对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述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已编制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减值测试资
产出具了资产评估报告,已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根据相关评估报告
和审核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cdeabad-722f-4bce-be47-96a0dbd8064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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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红棉股份(000523):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业绩承诺期届满标的资产减值测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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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3年 6月 8日、2023年 7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司 100%股权、辽宁浪奇实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60%股权与轻工集团持有的新仕诚 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
资产交易价格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置换差额由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2023
年 8月 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本公司持有新仕诚 60%股
权。
二、业绩承诺及减值测试安排
(一)业绩承诺情况
根据公司与轻工集团签订的《业绩承诺补偿协议》,轻工集团对于拟置入资产进行了业绩承诺。根据本次重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
估报告,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绩承诺对象)为新仕诚。承诺净利润数为:2023-2025年度,新仕诚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
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交易双方
一致确认,在盈利补偿期间各年度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评估报告中预测
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净利润数应为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新仕诚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对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
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在上市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间
,如新仕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上市公司所聘请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后,有权书面通知轻工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即,上市公司将进行三次专项审计,对实际业绩进行审计测算。交易双方同意,上
述审计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
(二)业绩承诺补偿时间及其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发生轻工集团需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轻工集团应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关于当期业
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当期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新仕诚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
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三)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90日内,公司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资产减值额≥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则轻工集团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减值补偿,计
算方式如下:
减值补偿金额=置入资产减值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指根据《业绩承诺补偿协议》
第四条“补偿数额的计算”确定的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含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金额)。
交易双方确认,轻工集团向公司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的总额,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总作价,即人民币 61,392.
65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60%股权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中职信审专字[2024]第 0451号)、《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
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4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中职信审专字[2025]第
0409号)、《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
说明审核报告》(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0893号),新仕诚 2023-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如下所示:
项目 2023年度 2024年度 2025年度
承诺净利润(万元) 5,991.03 7,395.10 7,987.30
实现净利润(万元) 6,034.31 7,539.07 8,042.21
完成率 100.72% 101.95% 100.69%
四、承诺期内标的资产发生的股东增资、减资以及利润分配事项
在业绩承诺期内,新仕诚向股东累计分红 2,746.67万元。
五、减值测试过程
本公司委托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联评估公司”)以 2025年 12月 31日为基准日,对新仕诚的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进行了评估。
委托前,本公司对中联评估公司的评估资质、评估能力及独立性等情况进行了了解,未识别出异常情况。根据评估目的、评估对
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等相关条件,以及三种评估基本方法的适用条件,评估报告选用收益法进行评估,并于 2026年 6月 24日出
具《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
权益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1882号)。根据该资产评估报告,新仕诚的股权全部权益价值在评
估基准日 2025年 12月 31日可收回金额为 104,205.81万元,相较于标的资产交易作价时新仕诚的股东全部权益的评估结果 102,321
.09万元,高出 1,884.72万元。
本次减值测试过程中,公司对于评估所使用的评估假设、评估参数进行了复核,未识别出异常情况。
六、测试结论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
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1882号)以及广东中职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
测试的审核报告》(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4510 号),标的资产股东全部权益在评估基准日 2025年 12 月 31 日可收回金额为
104,205.81 万元,标的资产 60%股权可收回金额为62,523.49万元,大于其交易时的评估价值 61,392.65万元,承诺期届满未发生
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向公司进行减值补偿。
七、独立财务顾问审核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认为:公司已编制业绩承诺资产减值测试报告,已聘请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对减值测试资产出具了资产评估
报告,已聘请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减值测试情况出具了专项审核报告。根据相关评估报告和审核报告,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标的资产未发生减值。
八、备查文件
1.《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拟对其持有的长期股权投资进行减值测试所涉及的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股东
全部权益可收回金额评估项目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6]第 1882号);
2.《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4510号);
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业绩承诺期届满减值测试情况的核
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60b49901-146c-4a0a-9489-3864b4acd3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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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00:00│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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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核报告 1-3
二、减值测试报告 1-4
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
期满减值测试的审核报告
报告文号:中职信001报字[2026]第4510号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
一、管理层的责任
红棉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及《资产置换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相关要求编制《广州市
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并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红棉股份管理层编制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的减值测试报告》独立地提出审核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核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
执行审核工作以对审核对象信息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
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相关项目金额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
表审核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三、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红棉股份《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规定及
《资产置换协议》和《业绩承诺补偿协议》等相关要求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反映了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期满
的减值测试的结论。
四、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制
本审核报告仅供红棉股份披露关于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之目的使用,未经本事务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ab6ef95a-bafe-4dd3-b98d-a4d424cf1cf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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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16:51│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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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8b5ccb41-d2dd-4544-8efa-8e381a29b9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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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6│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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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4 月 21 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 年 4 月 24 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实到董事 7
人(其中董事刘勇以通讯方式出席),占应到董事人数的100%。本次会议由黄志华副董事长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符荣武先生为董事长,并担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召集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与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一致。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本次选举完成后法定代表人将由符荣武先生担任,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办
理有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99eee78-1a5d-4296-9423-68cc192fa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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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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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股东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e84f7661-f4e6-4b0c-afc9-e0bee020b6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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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1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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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c89b25d1-51f0-4767-a614-e2baad20f6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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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 18:46│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股份减持完成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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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2026年 1月 6日,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持股 5%以上股
东兴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资管”)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的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三个月内(2026 年 1 月 2
7 日至2026年 4月 26日)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 18,173,325股,占公告披露时公司总股本比例 0.99%,占剔除公司回
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的 1.00%。
2026年 1月 31日,公司披露《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减持至 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3),兴业资
管于 2026年 1月 27日至 2026年 1月 29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 8,297,300股。本次减持后,兴业资管持有公司
91,773,372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4.999997%(占公司剔除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为 5.049894%),持股比
例降低至 5%以下。
近日,公司收到兴业资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获悉其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股东 减持方式 减持 减持 减持股数 减持比例 减持数量占公司
名称 期间 均价 ( (%) 剔除回购专用账
(元) 股) 户股份数量的总
股本比例(%)
兴业 集中竞价交易 2026.1.27-2026.2.5 4.1685 18,173,300 0.990118% 0.999999%
资产 合 计 4.1685 18,173,300 0.990118% 0.999999%
管理
有限
公司
注:上述减持股份来源为债权转让取得(根据公司《重整计划》,兴业资管于 2021 年12月获得的股份不设定锁定期,债权人可
以在获得股份后择机适时处置退出)。
2.股东本次减持前后持股情况
股东 股份 本次减持前持股情况 本次减持后持股情况
名称 性质 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公司剔 股数 占总股本比 占公司剔
比例(%) 除回购专 (股) 例(%) 除回购专
用账户股 用账户股
份数量的 份数量的
总股本比 总股本比
例(%) 例(%)
兴业 合计 100,070,6 5.452051% 5.506459% 81,897,3 4.461933% 4.506460%
资产 持有 72 72
管理 股份
有限 其中: 100,070,6 5.452051% 5.506459% 81,897,3 4.461933% 4.506460%
公司 无限 72 72
售条
件股
份
有限 0 0% 0% 0 0% 0%
售条
件股
份
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 1,835,468,461 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为 1,817,332,533股。
三、其他说明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8 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二)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与减持股东此前预披露的减持计划一致,不存在违反其减持计划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减持
计划已实施完成。
(三)本次减持股东不属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治理
结构及未来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四)本次减持股东兴业资管在受让本次减持股份时未有承诺事项,且持股后也未有承诺事项。
四、备查文件
兴业资管出具的《关于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6/dcd90b4e-0f9c-41f7-9d33-3510424a1c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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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2│红棉股份(000523):关于举办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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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 3月31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了《2025年年度
报告》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加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经营业绩、发展战略等情况,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15日(星期三)15:00-16:30在
“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网站举办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与投资者进行沟通和交流,
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说明会具体内容如下:
一、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15日(星期三)15:00-16:30
会议召开网址:价值在线(www.ir-online.cn)
会议召开方式:网络互动方式
二、参加人员
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黄志华先生,独立董事邢良文先生,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兼总法律顾问程默先生,财务负责人兼财务总监李
艳媚女士。(如遇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三、投资者参加方式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15 日 ( 星 期 三 ) 15:00-16:30 通 过 网 址https://eseb.cn/1x2PcGQWJQ4 或使用微信扫
描下方小程序码即可进入参与互动交流。投资者可于 2026年 4月 15日 15:00前通过上述网址或使用微信扫描下方小程序码进行会前
提问,公司将在信息披露允许范围内,就本次业绩说明会中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四、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刘垚先生
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hongmian000523.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a4172915-e1d8-4add-93d4-91abf70a6d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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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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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6d3af86-4621-42c1-91be-46504a9b37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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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1│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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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30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子公司
指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公司,下同)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亿元(含本数)的综合授信额度,该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的背景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持续发展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 2026 年度拟向相关银行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 11.50 亿元(含本数)的
综合授信额度。
二、本次授信具体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银行综合授信额度包括但不限于长(短)期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各类业务。授信额度不等于融
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授信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本议案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
三、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f8e740a0-3c6c-42b3-8d17-085a59a4098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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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1│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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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447f6f0-9b61-4584-84ae-118bb58c5a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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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1│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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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9d16319-42e0-4fa7-9e8f-bb8a6ef2619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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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1│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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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8f707f2-3e2c-4f24-8f8a-1c6dc6fde43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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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1│红棉股份(000523):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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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年3月 16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并于 2026年 3月 30日在公司大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了会议。应到董事6人,实到董事 6人,占应
到董事人数的 100%。本次会议由黄志华副董事长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
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投票表决的人数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表决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邢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分别向董事会提交了《独立董事 2025 年度述职报告》,邢
益强先生、邢良文先生和吴振强先生将在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上述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
om.cn)披露的《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和《独立董事 2025年度述职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
经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确认,2025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 35.96亿元,较年初增加了 0.65%;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为 19.
19亿元;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为 21.19亿元,比去年同期减少了 4.86%;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0.79 亿元,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 0.78 亿元。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
年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3.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4.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5. 审议通过公司《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为 6 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截至 2025年 12月 31 日,公司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公司每股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低于 0.01 元,
不满足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情况
,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
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利润分配。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 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 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表决结果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4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报告》。
7.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8.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关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表决结果为 6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2025 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9. 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
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0.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1.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2.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
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3. 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刘勇和杨歆两位关联董事回避表决,其余 4位董事表决结果为 4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次 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规划需要,有利于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交易价格遵循客观公
正、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价格公允,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公告》。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
14.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规避和减少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降低对正常生
产经营的影响。董事会同意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计划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人 民 币 4,000 万
元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同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15.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16. 审议公司《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已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先行提交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由于薪酬委员会委员回避表决后表决人数不足,该议案直
接提交董事会审议。
17. 审议通过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黄志华董事回避表决,表决结果为 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议案 16-1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18.审议通过公司《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公司控股股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通过,同意补选符荣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
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待公司股东会选举其成为董事后,符荣武先生将承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符荣武先生上述职务的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19. 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为 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4.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97ecc9e-4175-4af8-ab86-b81f5b589b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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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41│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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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d8824798-b64f-4a05-a097-b93bf1ce48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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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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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
议案》,定于 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4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
间为 2026年 4月 24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6年 4月 24日上午 9:15至下午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0日(星期一)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截至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4月 20 日(星期一)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
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号富力盈泰广场 B栋 1907-1908公司大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要》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6.00 《关于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 非累积投票提案 √
产品的议案》
7.00 《2026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议案》
9.00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0 《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以上议案逐项表决,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3、上述第 7项议案为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应回避表决;
4、上述议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
5、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2)、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办理登记;由法定
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国有股股东由国有股权代表出席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
示国有股权代表书面委托书。
3、股东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现场登记、信函或邮件方式登记(信函或邮件请在 2026年 4月 22日 16:00前送达至公司董事会
秘书处,信函请注明“股东会”字样),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号富力盈泰广场 B栋 1907-1908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5、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2日上午 9:00-11:30,下午 14:00-16:00。
6、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西 100号富力盈泰广场 B栋 1907-1908联系电话:(020)82162933
邮箱:dm@hongmian000523.com.cn
邮编: 510627
联系人:刘垚先生
7、注意事项:
(1)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到场。
(2)股东会工作人员将于会议开始前 10分钟结束实际与会人数统计,请出席会议的股东提前到场。
(3)与会代表在参会期间的交通、通讯、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e95b356-167b-447a-b783-d0c23779e6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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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益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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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益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f638f50-bdec-4f19-a595-f95cd9aceb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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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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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邢良文)。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2d669c5-d34e-4387-9318-0a130d35c4f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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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振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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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吴振强)。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730b4c3-34a8-4cbd-8412-f23a8f3dc2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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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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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0aaf0db-4e2f-4f63-9037-fc1c9062785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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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红棉股份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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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红棉公司”)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并评价有效性是红棉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定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红棉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760d208-1718-4eb3-b8d4-bbc88a8b7e7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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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中职信红棉股份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60%股权 2025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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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
报告文号:中职信 001报字[2026]第 0893号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在审计了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公司”)2025年 12 月 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
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的基础上
,对后附的红棉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以下简称“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进行了专项审核。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是红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
基础上对红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提出鉴证结论。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合理确信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不存在重大错报。在审核工作中,我们结合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情况,实施
了包括核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审核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提出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经审核,我们认为,红棉公司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实际盈利数与股东对公司业绩承诺
的情况。
本审核报告仅供红棉公司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
会计师: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广州 二〇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60%股权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说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 8月完成收
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公司”)60%股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宜。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现将新仕诚公司 2025年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收购的相关情况
公司于 2023年 7月 13日召开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等相
关议案,同意公司将所持有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司 100%股权、辽宁浪奇实业有限公司 100%股权
、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60%股权,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轻工集团”)所持有的新仕诚公司 60%
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差额部分以现金补足,但不涉及发行股份。截至 2023年 8月 12日,本次交易涉及的相关置出资产和置
入资产股权交割过户已完成,新仕诚公司变更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二、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职信 001报字[2026]第 1186号《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
25年度审计报告》,2025年度新仕诚公司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042.21万元。新仕诚公司完
成了 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
三、业绩承诺等相关条款
根据公司与轻工集团签署的《业绩补偿协议》,利润承诺、利润补偿主要情况如下:
(一)协议主体
甲方: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
(二)业绩承诺期限
双方同意,根据目前的交易进度,本协议所指的业绩承诺期间为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后连续三个会计年度(含本次交易实施完毕当
年度),即 2023年、2024年、2025年三个年度。若本次交易于 2023年度未实施完毕,则业绩承诺期间顺延,双方另行签署补充协议
进行约定。
(三)承诺净利润数
双方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3-2025年度新仕诚公司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
双方一致确认,在盈利补偿期间各年度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评估报
告中预测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净利润数应为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新仕诚公司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四)实际净利润数及其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公司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对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
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业绩承诺期间,如新仕诚公司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
数时,公司有权书面通知轻工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甲、乙双方同意,上述审计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
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
(五)补偿数额的计算
甲、乙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发生轻工集团需向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轻工集团应按如下方式向公司进行补偿:
关于当期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甲、乙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当期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补
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
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新仕诚承诺任一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
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六)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90日内,公司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资产减值额≥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则轻工集团应当另行向公司支付减值补偿,计算方
式如下:
减值补偿金额=置入资产减值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指根据本协议第四条“补偿数
额的计算”确定的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含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金额)。
甲、乙双方确认,轻工集团向公司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的总额,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总作价,即人民币 61,39
2.65万元。
(七)补偿措施的实施
甲、乙双方同意,如果轻工集团须根据本协议约定向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减值测
试报告》出具后,与轻工集团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沟通核实,经核实无误且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确定轻工集团当期应补偿金额
,并书面通知轻工集团。轻工集团应在收到公司通知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公司。
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 3月 30日用明证件附告报限仅件附
用明件附报限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6e1884-cc99-453d-9b5c-82705ab8d1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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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9│红棉股份(000523):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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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
公司”、“公司”)重大资产置换暨关联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依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
问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业绩承诺方关于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上市公司与轻工集团签订了《业绩补偿协议》。根据中国证监会《监管规则适用指引——上市类第 1号》规定,业绩承诺方需要
对基于未来收益预期的方法进行评估或者估值并作为定价参考依据的拟购买资产进行业绩承诺。本次交易中对于拟置入资产采用收益
法进行评估,轻工集团对于拟置入资产进行了业绩承诺。根据本次重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绩
承诺对象)为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
(一)承诺净利润数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2023-2025年度,新仕诚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
交易双方一致确认,在盈利补偿期间各年度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评
估报告中预测净利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净利润数应为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新仕诚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二)实际净利润数及其与承诺净利润数差异的确定
在业绩承诺期间,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对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之
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
业绩承诺期间,如新仕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公司有权书面通知轻工集团
履行业绩补偿义务。
交易双方同意,上述审计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
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
(三)补偿数额的计算
交易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发生轻工集团需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轻工集团应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
偿:
关于当期业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交易双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当期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补偿
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
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新仕诚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
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四)减值测试补偿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90日内,公司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进行资产减值测试,
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资产减值额≥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则轻工集团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减值补偿,计
算方式如下:
减值补偿金额=置入资产减值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指根据《业绩补偿承诺协议》
第四条“补偿数额的计算”确定的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含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金额)。
交易双方确认,轻工集团向公司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的总额,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总作价,即人民币 61,392.
65万元。
(五)补偿措施的实施
交易双方同意,如果轻工集团须根据本协议约定向上市公司进行业绩补偿的,上市公司应在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或《
减值测试报告》后,与轻工集团在 30个工作日内完成沟通核实,经核实无误且经双方书面确认的情况下,确定轻工集团当期应补偿
金额,并书面通知轻工集团。轻工集团应在收到上市公司通知之日起 60个工作日内将当期应补偿金额的现金价款一次性支付给上市
公司。
二、标的公司 2025 年度业绩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60%股权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中职信 001 报字[2026]第 0893号)(以下简称“业绩实现情况审
核报告”),2025年度新仕诚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合计 8,042.21万元,根据《业绩补偿协议》,已实现
2025年度业绩承诺净利润,未触及补偿义务的情形。
三、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独立财务顾问通过与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访谈和交流,查阅中职信出具的业绩实现情况专项报告、上市公司与轻工集团签
署的《业绩补偿协议》文件等方式,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进行了核查。
根据上述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2025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未触及补偿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68625fa-f96a-449d-b1a3-3d663e5623d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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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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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19d6664-56c3-4d8e-8846-7107b3c1f5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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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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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要求,广州市
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20年 6月 28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001室(自编 01-04、06单元)
5.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中职信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二、聘任年审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1. 2025年 10 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 2025年 10月 29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
职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3. 2025年 11月 18 日,公司召开了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
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职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三、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中职信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
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
四、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情况及评价
1.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 10月 27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审计委员会对中职信的基本情况、业务能力、诚信状况、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
了核查,认为其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能够满足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工作的要求,故同意续聘中职信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
(2)2026年 3月,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沟通初审情况,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
审计基本情况、审计实施情况、初步确定的关键审计事项、总体审计结论、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问题、重要时间节
点、年报审计要点、审计结果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3)2026年 3月 30 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年度报告》和《2025
年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等议案。
2. 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审计委员会认为中职信具备执行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
的要求。其在近一年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
责,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251add4-1475-47b1-a241-aba2a7d38e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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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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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上市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6c847c0-4ad5-49a2-8fcb-aa465cfd905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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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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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于 2023年度完成与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轻工集团”)之间的重大资产重组,置出了日化子公司的股权,置入了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仕诚
”)60%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现将新仕诚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
2023年 6月 8日、2023年 7月 1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议案,同意公司拟以所持有的广州浪奇日用品有限公司 100%股权、韶关浪奇有限公司 100%股权、辽宁浪奇实业有
限公司 100%股权、广州市日用化学工业研究所有限公司 60%股权与轻工集团持有的新仕诚 60%股份等值部分进行资产置换,拟置出
资产交易价格超过拟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的置换差额由轻工集团以现金方式补足。2023年 8月 12日,公司披露了《重大资产置换暨关
联交易实施情况报告书》,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已实施完毕,本公司持有新仕诚 60%股权。
二、业绩承诺情况
(一)承诺概况
根据公司与轻工集团签订的《业绩补偿协议》,轻工集团对于拟置入资产进行了业绩承诺。根据本次重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
告,本次业绩承诺涉及的公司(即业绩承诺对象)为新仕诚。承诺净利润数为:2023-2025 年度,新仕诚在每年度的净利润(以经审
计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5,991.03万元、7,395.10万元、7,987.30万元。交易双方一致
确认,在盈利补偿期间各年度产生的实际净利润数的计算方法,应以中国现行有效的会计准则为基础,并按相关评估报告中预测净利
润口径进行相应调整后计算确定,其中实际净利润数应为经合格审计机构审核确认的新仕诚当年实现净利润数。
在业绩承诺期间,上市公司应当聘请符合《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在该年度实际实现的净利润(以经审计的扣
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准,以下简称“实际净利润数”)进行审计,对业绩承诺期间的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
润之间的差异情况进行补偿测算,在上市公司每个会计年度的审计报告出具后 15个工作日内出具《专项审计报告》。业绩承诺期间
,如新仕诚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上市公司所聘请审计机构出具《专项审计报告
》后,有权书面通知轻工集团履行业绩补偿义务。即,上市公司将进行三次专项审计,对实际业绩进行审计测算。交易双方同意,上
述审计所适用的会计准则等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在业绩承诺期间保持一贯性,并与上市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不存在重大差异
,未经上市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变更。
(二)补偿时间及计算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间,若发生轻工集团需向上市公司承担补偿责任的情形,轻工集团应按如下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关于当期业
绩补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在业绩承诺期间,每个会计年度当期业绩补偿金额计算公式如下: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
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际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承诺净利润数总和×置入资产交易价格-累积已补偿金额。
上述补偿按年计算,新仕诚任一承诺年度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未达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时,均应按照上
述方式进行补偿。在逐年补偿的情况下,如果当期补偿金额≤0,则当期补偿金额按 0取值,即已经补偿的金额不冲回。
在业绩承诺期届满后 90日内,上市公司有权聘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新仕诚进行资产减值测
试,并出具减值测试报告。如果资产减值额≥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则轻工集团应当另行向上市公司支付减值补偿
,计算方式如下:减值补偿金额=置入资产减值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已产生的业绩补偿累计金额”指根据《业绩补
偿承诺协议》第四条“补偿数额的计算”确定的轻工集团应当支付的业绩补偿金额(含已支付和未支付的金额)。轻工集团向上市公
司支付的减值补偿金额与业绩补偿金额的总额,不超过置入资产的交易总作价,即人民币 61,392.65万元。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购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 60%股权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说明审核报告》(中职信 001报字[2026]第 0893号),2025年度新仕诚实现扣除非经
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 8,042.21万元。新仕诚完成了 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a0dd5aa-540d-4e4c-92dc-af0618e6c3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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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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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
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
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
公司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
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华糖食品有限公司、广州新仕诚企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和广州市亚洲牌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
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2、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发展战略、社会责任、企业文化、人力资源、资金管理、投融
资管理、抵押担保业务、关联交易、会计核算、全面预算、工程项目、采购业务、销售业务、生产管理、研究与开发、资产管理、行
政管理、信息沟通、信息系统、内部监督等。
3、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
公司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资金活动、销售与市场风险、关联交易、采购业务等。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
年度保持一致。公司确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的重大错报。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
: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舞弊;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以反映对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纠正;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
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内控部门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内部控
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在经过合理的时间后,并未加以改正;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重要缺陷:单独缺陷或连同其他缺陷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仍应引起管理层
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的其他内部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类别 重大缺陷 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 营业收入总额的 营业收入总额的 错报<营业收入
0.5%≤错报 0.2%≤错报<营业收 总额的 0.2%
入总额的 0.5%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 利润总额的 5%≤ 利润总额的 2%≤错 错报<利润总额
错报 报<利润总额的 5% 的 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 资产总额的 0.5%≤ 资产总额的 0.2%≤ 错报<资产总额
错报 错报<资产总额的 的 0.2%
0.5%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 所有者权益总额 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错报<所有者权
报 的 0.5%≤错报 0.2%≤错报<所有者 益总额的 0.2%
权益总额的 0.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企业经营活动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媒体负面新闻频现,对公司声誉造成重大损害;核心管理团队纷纷离职,或关键岗位人员
流失严重;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负面影响
重大缺陷 1000万元以上 对公司造成较大负面影响并以公
告形式对外披露
重要缺陷 100万元-1000万元(含 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
1000万元) 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 100万元(含 100万元) 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
以下 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其他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
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5f668f63-4785-4725-8995-8f68dc407c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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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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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2026年度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和《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董事薪酬(津贴)方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规定,同时结
合公司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 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 1月 1日-2026年 12月 31日。
三、薪酬标准
1. 董事
(1)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按照所担任的管理职务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
务的董事,不单独领取董事薪酬。
(2)独立董事:鉴于公司独立董事为公司规范运作、内部体系建设和公司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经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地区经
济发展状况,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公司独立董事的工作量和专业性,公司董事会决定 2026 年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人民币/人
。
2. 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规定领取薪金。
四、其他规定
1. 独立董事津贴为 8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
2.公司根据企业性质类别、行业特点、经营业绩贡献等综合因素,核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目标薪酬。公司职业经理人履职
待遇、薪酬标准、福利保障及相关费用标准,严格按照公司与职业经理人签订的任期聘用协议约定执行,履行相应审议与披露程序,
确保待遇确定、发放及管理合法合规、公开透明。除职业经理人外的其余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目标薪酬由 40%基本薪酬和 60%绩效薪
酬两部分构成。3.绩效薪酬实行递延支付与分期清算管理:其中一定比例绩效薪酬预留作为经营与廉政风险保证金,按 3年期限延期
支付;剩余绩效薪酬,年度考核后先予预发80%;余下 20%部分,待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最终绩效评价后支付。4. 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5. 上述薪酬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6. 根据相关法规、《公司章程》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制度》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生效,董事薪酬(津贴)方案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4ef4731-96fd-4ff0-94e7-9f20017c6f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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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红棉股份2025年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的专项审
│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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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报告文号:中职信 001报字[2026]第 0894 号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红棉公司”)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红棉公司 202
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年 3 月 30日出具了中职信 001报字[2026]第 0899 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证监会公告〔2022〕26号)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 号——业务办理(2023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红棉公司编制了后附的《上市公司 2025 年度非经
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红棉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红棉公
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红
棉公司实施于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红棉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审核报告仅供红棉公司 2025 年度年报披露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6a02b9e-9776-4909-a679-dd00b1dc5ec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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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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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
会议和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其他应付款核销的情况
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真
实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决定对由历史原因形成,长期挂账且已超诉讼时效的其他应付款合计1053笔,金额 14,597,33
1.15元依规予以核销。
二、本次核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核销的其他应付款共计 14,597,331.15元,计入 2025年公司营业外收入,将增加公司 2025年度利润总额 14,597,331.15元
。
三、本次核销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的相关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 年第一次会议及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
议通过,同意本次部分其他应付款的核销。
四、董事会关于公司本次核销的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依据充分,能够更加
公允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
五、审计委员会关于公司本次核销的意见
审计委员会审核意见:公司本次核销部分其他应付款,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能够更加真实、准确地反
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
1.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d703132-d7de-4f49-89d6-5618f53ce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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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补选董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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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月 28日收到公司原董事长郑坚雄先生的辞职报告
。郑坚雄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年龄,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职务,同时一并辞去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的决策程序
,促使董事和董事会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提高董事会规范运作和科学决策水平,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控股股
东广州轻工工贸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符荣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于 2026
年 3月 30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符荣武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并接任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补选董事的简历详见附件。
上述董事候选人选举通过后,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符荣武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对符荣武先生的任职资格审核无异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19e45e8-f059-4b58-86e2-f9624e9a42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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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董事会关于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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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续聘了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职信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要求,公司对中职信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
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如下:
一、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1. 机构名称:广东中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 成立日期:2020年 6月 28日
3.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 注册地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 11号 1001室(自编 01-04、06单元)
5. 首席合伙人:聂铁良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职信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三)诚信记录
中职信及其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四)聘任年审会计师履行的程序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续聘中职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结合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要求,中职信对公司
2025年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鉴证报告或专项
报告。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职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有效地提升了工作的准确性
。
三、公司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结论
经公司评估和审查后,认为中职信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其
在近一年的执业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具有足
够的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及独立性,足以胜任。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c5d3193-4271-428b-aeae-489c4a1d3fe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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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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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专项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c50e78e-4cc0-413a-82aa-79190c5d4be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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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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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4c5404f-0c87-4096-b13f-36bfe327dc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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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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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6df36468-635b-420d-9b81-c19587ce15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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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3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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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子公司继续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8126b9d-0a70-42bc-8c1f-ad542bd325a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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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1 16:17│红棉股份(000523):关于董事长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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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红棉智汇科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董事长郑坚雄先生的辞职报告,郑坚雄先生因到达法定退休
年龄,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董事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及提名
委员会委员职务,同时不再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或子公司任何职务。
郑坚雄先生自 2023 年 7 月担任公司董事长以来,恪尽职守,严谨务实,勤勉尽责。在推动并完成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外延并
购的同时,深化企业改革,强化公司高质量发展,为公司经营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于郑坚雄先生在任职期间对公
司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郑坚雄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郑坚雄先生原定任期至 2026 年 10 月 8 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郑坚雄先生的辞职未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
公司董事会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长的选举及专门委员会人员调整工作。在新任董事长选举完成之前,公司副董事长黄志
华先生暂时代行董事长职权,主持董事会日常工作,直至选举产生新任董事长为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02/a0561a39-5763-457b-a284-4f168cb6cd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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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 16:32│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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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涉及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3/e501437f-d258-4e47-8c64-4eac24ad90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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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 00:00│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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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控股股东股权结构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0/29c643cd-7d17-49ce-b24f-da9ab7f7b4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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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0:01│红棉股份(0005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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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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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20:01│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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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1/890f6e47-5fc4-4bd9-bcfb-f4105ba8d5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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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 00:00│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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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度业绩预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30/bcf86e11-4e9a-44ed-b2a5-5be35598fc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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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46│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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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1d103f57-6769-4fd0-9bbb-46e03edb0fb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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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2 17:13│红棉股份(00052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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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f307ea1a-c4ea-43e0-8d16-3db97a618c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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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 18:0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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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关于公司被取消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05/d8b8f953-82c3-4b44-8bdd-66c6241d9e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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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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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ff3df28e-9114-436f-ad59-45c9b70b6d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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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 18:20│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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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棉股份(000523):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9/e5b8c234-8a7e-4411-90a5-65bc3553122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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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红棉股份: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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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7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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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红棉股份: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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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953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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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红棉股份: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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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6979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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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9│红棉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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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9/122460730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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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红棉股份: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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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9/122335997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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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1│红棉股份: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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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01/12229729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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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红棉股份: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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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84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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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红棉股份: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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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7/122098278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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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红棉股份: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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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7875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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