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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4(岭南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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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24 岭南控股 更新日期:2024-12-2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4-12-24 20:09 │岭南控股(000524):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2月) │ ├─────────┼──────────────────────────────────────────────┤ │2024-12-24 20:07 │岭南控股(000524):《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比表 │ ├─────────┼──────────────────────────────────────────────┤ │2024-12-24 20:06 │岭南控股(000524):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4-12-24 20:05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 │2024-12-24 20:05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 │2024-11-18 18:34 │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4-11-18 18:34 │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4-11-14 20:36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 │2024-10-31 00:00 │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 │2024-10-31 00:00 │岭南控股(00052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 └─────────┴──────────────────────────────────────────────┘ ─────────┬──────────────────────────────────────────────── 2024-12-24 20:09│岭南控股(000524):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2月) ─────────┴──────────────────────────────────────────────── 岭南控股(000524):内部审计制度(2024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f89c8fdd-f2b7-4c6a-acee-32952d91e0f2.PDF ─────────┬──────────────────────────────────────────────── 2024-12-24 20:07│岭南控股(000524):《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比表 ─────────┴──────────────────────────────────────────────── 岭南控股(000524):《内部审计制度》修订对比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5/c6e2274d-043c-4f76-a365-530679fa22e5.PDF ─────────┬──────────────────────────────────────────────── 2024-12-24 20:06│岭南控股(000524):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 知于 2024 年 12 月 17 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7 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李峰先生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 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为支持全资子公司广州花园酒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岭南酒店”)及广州市东方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汽车”)的经营与发展,降低其融资成本,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的情况下,公司同意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花园酒店提供不超过人民币 10,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中国大酒店提供不 超过人民币 42,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岭南酒店提供不超过 3,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向全资子公司东方汽车提供不超 过人民币 600 万元的财务资助,上述财务资助在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并同意公司与花园酒店、中国大酒店、岭南酒店及东方汽 车分别签署《财务资助协议》。上述财务资助的期限均为自 2025 年 1 月 17 日起至 2026 年 1 月 16 日。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内部审计制度》和《内部审计制度修 订对比表》); 为规范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加强公司内部管理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广 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进行修订。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 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下属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保持其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于中国实施代理人计划中的客运销售代理人资格,需要国际航空运输 协会认可的担保单位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签署的《客运销售代理 协议》(以下简称“代理协议”)提供保证担保,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中航鑫港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 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7月 20日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据此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 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及补充协议,中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已签署和将要签署的代理协议提供最高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上述担保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包括银行保函 2,000万元及保证金 200万元。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的变化,同意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将广之旅空运公司向中 航鑫港提供的反担保调整为银行保函 2,000万元及保证金 360万元。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17a846ab-d861-43f1-bfc3-f64656da9ba5.PDF ─────────┬──────────────────────────────────────────────── 2024-12-24 20:05│岭南控股(000524):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于 2024年 12月 24日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 公司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广州广之旅国际旅行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之旅”)下属的子公司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保持其在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于中国实施的代理人计划中的客运销售代理人资格,需要国际航空运输协会 认可的担保单位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签署的《客运销售代理协议 》提供保证担保,广之旅空运公司为中航鑫港的担保承担反担保责任。根据上述情况,公司董事会十届三十三次会议于 2023 年 7 月 20 日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的议案》,据此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及补充协议,中 航鑫港为广之旅空运公司与国际航空运输协会已签署和将要签署的代理协议提供最高担保额度为人民币 2,000 万元的保证担保;广 之旅空运公司为上述担保向中航鑫港提供反担保,包括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200 万元。 根据实际业务需求的变化,广之旅空运公司拟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将广之旅空运公司向中航 鑫港提供的反担保调整为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360 万元。 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12 月 24 日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调整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 额度的议案》,并同意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鑫港签署《<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名称: 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 2004 年 09 月 22 日 注册地点: 北京市顺义区北京空港物流基地物流园 8 街 1 号 法定代表人:于锡宝 注册资本: 50,000 万人民币 主营业务: 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融资租赁及其它经济合同的担保;汽车租赁;机械设备租赁;工程担保服务(不含融资性担保 )。 股权结构: 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持股该公司 100%。 2、关联关系或业务联系说明: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业务联系。 3、经营情况: 中航鑫港是首都机场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由原中国民用航空总局1994 年注册的金飞民航经济发展中心和原首都机场担 保有限公司重组成立而来,是民航业内具有一定市场地位和影响力的专业担保机构。该公司是中国境内一家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契 约方式确定的、为加入国际航协代理人计划的各类代理人提供经济担保服务的企业,同时也是中国担保联盟会员单位。 根据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北京产权交易所交易系统披露,中航鑫港 2021 年度经审计资产总额为 410,449.37 万元, 负债总额为 273,888.08 万元,净资产为 136,561.28 万元,主营业务收入为 5,284.61 万元,利润总额为7,429.40 万元,净利润为 7, 233.90 万元,资产负债率为 66.73%。中航鑫港 2021与 2022 年度的纳税信用等级均为 A 级。 4、信用状况: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拟签署的《<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的主要内容 1、协议主体 甲方(保证人/反担保权人):中航鑫港担保有限公司 乙方(主债务人/反担保人):广州广之旅空运服务有限公司 2、担保方式及金额 乙方需要甲方为乙方履行代理协议提供保证担保,并由甲方向国际航协出具《不可撤销的担保函》;乙方应同时提供经甲方认可 的反担保。 甲方为乙方承担的最高担保额度为 2,000 万元人民币。乙方向甲方交存的保证金由 200 万元调整为 360 万元人民币,每年交 纳担保费调整为 0 元。 3、反担保 乙方向甲方提供经其认可的反担保由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200 万元调整为银行保函 2,000 万元及保证金 360 万元。 4、甲乙双方原签署的《担保与反担保协议》及补充协议其他内容保持不变,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21 日披露的《关于控股 子公司对外担保的公告》(2023-036)。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对外担保是基于广之旅的全资子公司广之旅空运公司日常业务运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旅行社业务的开展。中航 鑫港是中国境内一家由国际航空运输协会以契约方式确定的、为加入国际航协代理人计划的各类代理人提供经济担保服务的企业,同 时也是中国担保联盟会员单位,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民用航空局。因此,董事会认为被担保人的资产质量、经营情况及资信状况良好 ,被担保人具备偿债能力。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本次担保生效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额度总金额、对外担保总余额及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均为 2,360万元 ,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2%。 公司不存在违规担保事项,也无逾期担保与涉及诉讼的担保。 六、其他 1、公司董事会十一届十次会议决议; 2、广之旅空运公司与中航鑫港拟签署的《<担保与反担保协议>之补充协议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23e307df-3731-4354-9251-867f3fd64b91.PDF ─────────┬──────────────────────────────────────────────── 2024-12-24 20:05│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向全资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2-24/186b7864-6578-4ae1-aaa3-d48e4cc1998b.PDF ─────────┬──────────────────────────────────────────────── 2024-11-18 18:34│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18 日(星期一)下午 15:3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年 11 月 18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4 年 11 月 18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李峰先生 6、会议地点: 会议现场地点为广州市东方宾馆 2 号楼 270A 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 .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会议出席情况 (一)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25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85,908,8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72.5011%,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02,843,97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1073%。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49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83,064,86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3939%。 (二)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钟扬飞、伍梓玮出席会议并出具见证意见。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85,194,34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530%;反对 60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1246%;弃权 1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24%。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9,792,514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153%;反对 605,599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46%;弃权 108,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24%。 表决结果:通过。 四、 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中天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钟扬飞、伍梓玮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专此公告。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二四年十一月十八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8/2905c84a-12f8-4449-ba8e-4fa6ff6dc5fc.PDF ─────────┬──────────────────────────────────────────────── 2024-11-18 18:34│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9/a346258e-796b-48b1-9bc6-be9ca4d511b3.PDF ─────────┬──────────────────────────────────────────────── 2024-11-14 20:36│岭南控股(000524):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控股股东发生变更暨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5/10339670-52c8-4bee-a2bd-9fc860b78b78.PDF ─────────┬──────────────────────────────────────────────── 2024-10-31 00:00│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三季度报告 ─────────┴──────────────────────────────────────────────── 岭南控股(000524):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1/e30eac1a-eed0-4815-b6b0-4c60c98ca455.PDF ─────────┬──────────────────────────────────────────────── 2024-10-31 00:00│岭南控股(000524):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10月) ─────────┴──────────────────────────────────────────────── (本制度经董事会十一届九次会议于 2024年 10月 30日审议通过)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 3 名董事组成,成员应当具备履行审计委员会工作职责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且不在上市公司担 任高级管理人员。其中,独立董事 2 人,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主任委员及召集人。 第四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含主任委员)由董事会提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并经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任期一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审计委员会委员如不再任公司董事,则同时不再任 审计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除下列情形外,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辞职自辞职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 (一)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二)独立董事辞职将导致公司董事会或者审计委员会中独立董事所占比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独立董事 中欠缺会计专业人士。 在上述情形下,公司应当在董事提出辞职之日起六十日内完成补选。在补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务。 第六条 董事会办公室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工作联络、会议组织、材料准备和档案管理等日常工作。风控 审计部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并向其报告工作,在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指导下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 实施、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等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七条 董事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 (一)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工作,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三)协调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之间的关系; (四)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 (五)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六)研究合规管理重大事项或提出意见建议,指导、监督和评价合规管理工作; (七)负责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 第八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负责审核公司财务信息及其披露、监督及评估内外部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下列事项应当经审计委员 会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二)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三)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四)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五)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九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监督及评估公司风控审计部工作时,应当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指导和监督内部审计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二)审阅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三)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的实施; (四)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的有效运作; (五)向董事会报告内部审计工作进度、质量以及发现的重大问题等; (六)协调风控审计部与会计师事务所、国家审计机构等外部审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第十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职责时,公司应当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上市公司管理层及相关部门须给予配合。审计委员会认 为必要的,可以聘请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一条 审计委员会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会议,两名及以上成员提议,或者召集人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二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和主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不主持或不能主持的,与会 委员可推举 1名委员主持,该委员应当为独立董事。 第十三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的,公司原则上应当不迟于会议召开前三日通知全体委员,会议通知应包括会议时间、地 点和议题(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注明会议召开方式及表决方式),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豁免前述通知 时限要求。 审计委员会会议通知应以书面、专人、邮件、电子邮件、传真、电话、署名短信等通讯方式通知全体委员。 第十四条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会议主持人认为有必要的,可以通知其他有关人员列 席审计委员会会议。 委员原则上应当亲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委员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委托书中应载明代理人 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盖章。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权利。委员未出席审 计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每一名委员最多接受一名委员委托。独立董事不得委托非独立董事代为出席,非独立董事也不得接受独立董事的委托。委托书应 当载明: (一)委托人和受托人的姓名; (二)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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