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4 岭南控股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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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州东方宾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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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 │岭南控股(0005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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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 │岭南控股(000524):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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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 │岭南控股(00052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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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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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4 │岭南控股(00052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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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4 │岭南控股(00052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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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4 │岭南控股(0005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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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17 │岭南控股(00052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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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00:31 │岭南控股(000524):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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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广州东方宾馆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册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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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7日召开董事会十一届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为强化专业化酒店产业运营功能,进一步提升“东方宾馆”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美誉度,公司以
自有资金人民币 2,500 万元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东方宾馆有限公司。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6-013 号)。
近日,广州东方宾馆有限公司在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设立事宜完成工商设立登记手续,并取得广州市越秀区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后,广州东方宾馆有限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广州东方宾馆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白书波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4MAKC0RAF4Y
注册资本:2,500 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6 年 04 月 24 日
注册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 120 号
经营范围:住宿业(具体经营项目请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广州东方宾馆有限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出资额(万元) 持股比例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500.00 100%
合计 2,500.00 10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bcc6bcc-f5ee-44ac-ac28-f2dcbcde5b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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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岭南控股(000524):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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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00052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71ca3f35-69d3-41f4-9cb3-44ea35e86a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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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6│岭南控股(000524):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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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7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
议通知于 2026 年 4 月 21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或书面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董事会应出席会议董事 7人,实际亲自出席会议董事 7
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王亚川先生主持,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经参加会议的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6 年第
一季度报告》);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详见同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披露
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发挥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国际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酒店”)在酒店公寓业务方面的专业运营管理优势,
推动中高端酒店式公寓品牌战略发展,促进酒店管理业务规模增长,同意岭南酒店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岭南酒店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下属
的越秀区淘金路分公司(以下简称“岭酒物业淘金路分公司”)向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百股份”)租赁广州市越秀
区环市东路369号自编2号楼广州友谊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首层101单元及第八至第十一层整层物业(租赁面积 3,900 平方米),租赁
物业经营范围为酒店旅业,用于经营中高端酒店公寓品牌。租赁期限自 2026 年 5 月 1 日起至 2036 年 4 月30 日止,租赁期限内
的租金总额为 23,669,424.00 元(含税),并同意岭酒物业淘金路分公司与广百股份及广百股份的全资子公司广州友谊物业经营有
限公司就上述物业租赁事项签署商铺租赁合同。
由于广百股份与本公司同为广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属于公司的关联法人,因此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在对该关联交易议案表决过程中,参会的 4位董事王亚川、朱红、郭庆、邬琛因属关联董事按规定回避表决,参加表决的董事沈洪
涛、刘涛、文吉以 3票同意通过本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并同意
将此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基于公司中高端酒店式公寓品牌战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促进公司酒
店管理业务规模增长,交易租金价格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详见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 年
4月)》)。
为了规范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
情况,同意制定《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公司原《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同时废止。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十一届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308e3d93-21d6-4c67-9af4-1d8fea50f7e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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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4│岭南控股(00052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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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000524):信息披露管理制度(2026年4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5ba08202-fc2a-41d3-b79c-2dba2fe9a20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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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0:20│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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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000524):关于全资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98e66be9-0d2b-403e-89ce-1ef96849a8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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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4│岭南控股(000524):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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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 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5:00 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4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 9:25,9:30 至 11:30,下午
13:00 至 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4 月 24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
时间。
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会议主持人:经公司过半数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朱红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6、会议地点:
会议现场地点为南沙岭南东方酒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安康路二街 6 号)二楼 212 会议室。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参加本次股东会会议表决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341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466,816,73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6525%,其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5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408,790,42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9945%;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336 人,代表股份数量为 58,026,3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579%。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线上方式出席或列席会议。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律师卢迪欣、罗园辉出席会议并出
具见证意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经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65,794,13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09%;反对 9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052%;弃权 64,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39%。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54,39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01%;反对 957,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52%;弃权 64,9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39%。
表决结果:通过。
(二)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465,804,63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32%;反对 9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2018%;弃权 7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50%。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64,89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23%;反对 941,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018%;弃权 70,2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5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65,830,83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88%;反对 9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971%;弃权 65,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1%。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91,09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9%;反对 92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71%;弃权 65,7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41%。
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情况:
同意 465,826,53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7879%;反对 9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0.1997%;弃权 57,9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24%。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86,797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470%;反对 932,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997%;弃权 57,9
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24%。
表决结果:通过。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 2026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56,984,6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2044%;反对 9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737%;弃权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8%。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2,035,0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5072%;反对 971,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737%;弃权 70,7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8%。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广
州岭南商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岭南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我公司股份302,382,302 股,因此,出席本次股东
会并且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100,301,686 股)、广
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106,240 股)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六)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租赁物业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56,494,80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7.3603%;反对 9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1.6511%;弃权5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85%。
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545,29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6631%;反对 958,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
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11%;弃权 573,6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885%。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属于公司与控股股东的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由于岭南
集团为我公司控股股东,持有我公司股份 302,382,302 股,因此,出席本次股东会并且与上述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股东岭南
集团及其关联企业广州市东方酒店集团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100,301,686 股)、广州流花宾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股份 6,106,
240 股)在本次股东会上回避对本议案的表决。
表决结果:通过。
(七)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情况:
同意 465,237,735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618%;反对 1,0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0.2167%;弃权 5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6%。其中,中小股东同意 1,497,997 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209%;反对 1,011,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67%;弃
权 567,5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16%。
表决结果:通过。
三、独立董事述职情况
在本次股东会上,公司独立董事沈洪涛、刘涛、文吉进行了述职。2025年 度 独 立 董 事 述 职 报 告 全 文 刊登 于 2026
年 3 月 28 日 的 巨 潮 资 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卢迪欣、罗园辉
3、结论性意见: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及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2、2025 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1b10b00-d15e-4ea8-92b3-3230c4ea761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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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4│岭南控股(00052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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岭南控股(00052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688234b8-fbe9-4550-b056-2724704658a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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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20:44│岭南控股(00052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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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岭南集团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激励约束
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广州岭南集团
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董事(包括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制度所称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总经
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董事会决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业绩与薪酬双对标”与“薪效联动”原则。
(二)坚持短中长期激励相结合原则。
(三)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原则。
第二章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事薪酬方案由股
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与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管理中心)共同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开展工作,承担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职能。
第三章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
第六条 董事会成员薪酬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所从事的具体岗位和担任的职务对应的薪酬考核办法领取相应的薪酬。不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薪酬(津贴)依据股东会决议确定的金额执行发放。第七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含职工董事)、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由基本年薪、绩效年薪、任期激励、超额奖励、专项激励和中长期激励等组成,其中绩效年薪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年薪
与绩效年薪总额的 60%。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
展相协调。
第四章 绩效考核
第八条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工作岗位,按
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考核后领取薪酬。
第十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五章 薪酬发放、止付追索
第十一条 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根据股东会决议确定的金额发放。第十二条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发放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制度执行,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绩效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职时间和履职考核情况予以发放薪酬
。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六章 附则
第十六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不一致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d83a13cf-f4d1-4657-a0ec-2c4ffdbfee1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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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17:17│岭南控股(000524):关于高级管理人员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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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级管理人员离任情况
广州岭南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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