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5 红太阳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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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5:55 │红太阳(000525):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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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2 │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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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51 │红太阳(00052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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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42 │红太阳(00052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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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0 │红太阳(0005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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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9 │红太阳(000525):公司章程(2026年2月5日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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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6 │红太阳(000525):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
│ │权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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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5 │红太阳(0005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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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28 │红太阳(000525):红太阳:2025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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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2 │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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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 15:55│红太阳(000525):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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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1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裁定批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重整
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公司为执行重整计划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转增的股票中共有525,371,410股登记在管理
人开立的“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管理人专用账户”),并由管理人根据重整计划的规
定分配。
一、本次过户情况
2026年4月17日,公司收到管理人出具的书面报告,在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的调解中(该案主要系公司曾因信息披露违
法违规事项于2023年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部分中小投资者要求公司承担因此产生的虚假陈述赔偿责任。),双方确定损失金
额后,部分中小投资者按照重整计划选择了“现金+股票”的债权清偿方案,近日管理人根据南京中院作出的已生效法律文书,向南
京中院申请通过管理人专用账户向11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偿债股票7,731股;同时,近日管理人根据相关债权人申请
和重整计划的安排,向南京中院申请通过管理人专用账户向1户公司金融机构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偿债股票6,435,671股。综上,
本次管理人申请从管理人专用账户合计划出偿债股票6,443,402股。
2026年4月14日,南京中院根据管理人申请出具办理上述股票过户的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年4月16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
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上述股票过户手续。
本次过户前,管理人专用账户持有公司73,845,883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5.67%;本次过户完成后,管理人专用账户仍持有公
司67,402,481股转增股份,占总股本的5.17%,后续将根据重整计划的规定分配。
二、前期过户情况
2024年11月27日,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307,713,178股转增股票;同日,管理人向64户公司债权人指定证
券账户合计过户104,735,732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29日披露的《关于向重整投资人和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
户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5年1月21日,管理人向5户公司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23,650,274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23日披露的
《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5年6月23日,管理人向2户公司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8,994,802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6日披露的《
关于向部分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5年9月25日,管理人向90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偿债股票169,152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7日披露的《
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情况的公告》。
2025年11月5日,管理人向9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偿债股票202,198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披露的《关
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展情况的公告》。
2026年1月5日,管理人向3名中小投资者指定证券账户合计过户727股转增股票;同日,管理人向1户公司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
户6,059,464股转增股票。具体详见公司于2026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向部分中小投资者和债权人指定证券账户过户重整转增股票进
展情况的公告》。
三、其他说明
1、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并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
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管理人出具的《关于破产企业财产处置专用账户股票变动情况的报告》;
2、中国结算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
3、中国结算出具的《持股5%以上股东每日持股变化名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49edc02c-64a0-40fa-9c7b-a58a54858e8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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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 15:42│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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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4月 9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吴钟录先生的书面辞呈,吴钟录先
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吴钟录先生原定任期为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即 2024 年 12 月 25 日至 2027 年 12月 25日。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吴钟录先生的书面辞呈自送达
公司董事会之日(2026 年 4 月 9日)起生效。本次辞职后吴钟录先生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截至目前,吴钟录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100,000 股,该等股份均为公司 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已获授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
性股票。辞职后,其所持公司股份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进行管理。
吴钟录先生在任职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董事会对吴钟录先生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1/b200865f-f5f8-43a1-9b96-6fa5f554cd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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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51│红太阳(000525):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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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4月8日在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6年4月3日以通讯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名,实际
参加表决董事9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杨一先生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为更好提升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运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赵富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
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新先生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议案表决情况如下: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回避表决
9票 0 票 0票 不适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0593b17f-be74-4b44-a6c2-c232dd6ee3c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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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5:42│红太阳(000525):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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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提升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和运营管理效率,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
司总经理赵富明先生提名,并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 2026年 4月 8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
议并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同意聘任刘新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副总经理,任期自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刘新先生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4edce5ba-f49f-4df2-9c05-51c37f4956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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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30│红太阳(0005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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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2026年1月26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云南合奥产业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关于提请增加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临时提案的函》,提请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作为临
时提案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公司于2026年1月2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5日下午3:00。
(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00-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5日上午9:15至下午3:00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南京市高淳经济开发区古檀大道18号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杨一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计457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200,858,9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
的15.4132%。其中,参与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
其他股东)共456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12,4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1367%。具体如下:
(1)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86,046,6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
的14.2766%;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55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4,812,33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303,158,541股的1.1366%。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陶丽霞律师出席本次股东会,
对会议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
四、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和《关
于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增加临时提案暨股东会补充通知的公告》中已列明的所有提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为公司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购买责任险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9,029,953股,占出席会议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0894%;反对1,745,596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691%;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41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2,983,44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7.6523%;反对1,74
5,596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7847%;弃权83,4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30%。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2,124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4%;反对1,126,225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607%;弃权200,6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99%。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85,61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425%;反对1,12
6,22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6032%;弃权200,6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543%。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60,357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99.3535%;反对1,168,392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17%;弃权130,200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
648%。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513,845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2331%;反对1,16
8,392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8879%;弃权130,2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8790%。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4、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199,531,21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3390%;反对1,192,169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0.5935%;弃权135,561股,占出席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75%。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13,484,707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1.0364%;反对1,19
2,169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0484%;弃权135,561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的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152%。
本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本次股东会所有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审议通过。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本次股东会经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指派肖志强律师、陶丽霞律师现场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本次会
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会议
的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六、备查文件
1、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北京观韬(南京)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462cc70b-c78c-4317-8c42-970357634eb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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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9│红太阳(000525):公司章程(2026年2月5日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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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000525):公司章程(2026年2月5日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d4eb392f-c973-4c45-bc9e-5f3a08c240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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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6│红太阳(000525):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
│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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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000525):关于回购注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减少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详情
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41a1dad9-5e88-4974-bf10-995ce4ec696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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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5 18:25│红太阳(0005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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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太阳(000525):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6/7e10214a-87f9-4685-9dac-57051316c73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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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 20:28│红太阳(000525):红太阳: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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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亏损:26,000万元—39,000万元 盈利:38,805.86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167.00%—200.5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 亏损:38,000万元—49,000万元 亏损:108,519.22万元
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54.85%—64.98%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0.20 元/股—0.30元/股 盈利:0.3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情况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
次业绩预告内容不存在重大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预计 2025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由盈转亏,主要系上年因公司完成司法重整确认了较大额重整收益,而本
报告期无此大额非经常性收益;预计 2025 年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续亏但同比大幅减亏,主要系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呈
较明显修复态势,产品毛利率提升,财务费用和管理费用下降,盈利能力正逐步恢复。
四、风险提示
1、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与 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披
露的 2025年年度报告为准。
2、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正式公告
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4fbff837-53f7-4d94-b226-07d8cacf707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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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6:32│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拟发行境外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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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发行
境外债券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精细化工产能升级、产业链延伸及绿色化工转型的战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拓宽公司多元化融资渠道,优化公司债务结
构,更好满足公司项目投资、生产经营及流动资金周转需求,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同时结合目前境外债券的市场情况,公司拟发
行不超过2亿美元(等值外币)的境外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境外债”),期限不超过3年。
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南京红
太阳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为股东会特别决议事项,
需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同时,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由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公司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
一切事宜。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方案
1、发行主体: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本次境外债发行规模为不超过2亿美元(含2亿美元)或等值外币(含离岸人民币,非离岸人民币按发行时外汇汇
率计算),具体发行规模将视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总额度范围内确定,以国家相关部门审核或登记金额为准。
3、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本次境外债将根据香港联交所、澳门交易所或其它境外交易所的相关规则选择适当时机一次或分期向
符合监管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境外合格投资者发售。
4、发行期限: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债券期限为不超过3年,具体期限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和资金需求情况确定。
5、发行利率及税费:公司全额无条件及不可撤销的承担本次境外债本息、税款及其他合理费用;本次境外债为固定利率或浮动
利率债券,具体利率形式及水平将由公司与主承销商根据发行时市场情况确定。
6、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境外债的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定用途包括但不限于一般公司用途、项目建设、债务置换、补充
流动资金等,具体以取得国家发改委关于《企业借用外债审核登记证明》的相关批复载明内容为准。
7、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澳门交易所或其它境外交易所。
8、担保或增信措施:公司为本次境外债发行采取合理的增信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担保、维好、由商业银行出具备用信用证
等。
9、决议有效期:本次境外债的股东会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境外债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二、本次发行境外债券授权事项
为提高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工作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境外债发行事项,由董事会在前述授权范围内转
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有关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及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根
据实际情况全权办理与实施与本次境外债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允许的范围内,制定和调整本次境外债的具体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本次境外债发行的发
行主体、发行时机、债券种类、币种、发行规模、发行结构、发行市场、适用规则和法律、发行对象、期限、发行价格、利率或其确
定方式、发行费用、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或赎回条款、评级安排、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具体申购办法、
具体配售安排、内外部增信机制及相关安排、募集资金的具体安排、登记注册、境外债上市及上市场所、降低偿付风险措施、偿债保
障措施等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或票据有关的全部事宜;
2、决定并聘请参与债券发行的承销商、中介机构,签署、执行、修改、完成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所有协议和文件,按相关
法律法规及相关交易所上市规则等政策指引及监管要求而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包括但不限于与境外市场发行债券相关的所有公告、
通函等);
3、办理与本次境外债发行相关的境内外政府部门及监管机构的审核、备案、登记及行政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发改委审核、
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登记等),根据有关监管部门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债券发行的申报材料,签署、执行、修改相关申报文件
及其他法律文件,负责办理本次境外债在境外证券交易所的上市申请、电子呈交系统开户、规则豁免申请等一切相关事宜,并授权公
司相关负责人作为上市代理人履行上述职能;
4、除涉及债券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债券适用法律变更、政策变化或市场
条件变化,对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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