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5 ST红太阳 更新日期:2024-04-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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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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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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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9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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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 16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
(2022)苏 01破申 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2年 9月 20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南京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披
露日,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收到南京中
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
,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出具
的 (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并明确管理人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管理人
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经遴选确定湖北同富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富投资”)为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与湖北同富投资、预重整管理人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经遴选确定共青城胜恒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财务
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
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及《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顺利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经出资人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
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法律
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88)。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得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变更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重整战略投资人变更为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高新投”)。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晚间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战略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与曲靖高新投
、预重整管理人签署《重整战略投资意向协议书》。
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工作完成基础上,持续与投资人、债权人保持沟通,并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推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重整申请所需履行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目前层报审查工
作推进顺利有序。预重整管理人已向南京中院提交预重整工作报告;近期,南京中院召开听证会,就公司预重整工作完成情况和申请
转入重整,听取相关利益主体的意见,参会主体代表一致支持转入重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
请的裁定文书。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
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
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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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5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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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太阳)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3月2
0日、2024年3月21日、2024年3月22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
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
业绩预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目前,公司年报审计工作顺利有序开展,并将于2024年4月30日披露《2023年年度报告》。
2、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工作完成基础上,持续与投资人、债权人保持沟通,并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
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推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重整申请所需履行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目前层报审查工
作推进顺利有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3、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
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
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的情形。同时,公司目前亦不存在其他被监管部门认定退市的情形。
4、公司因2022年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且未在一个月内解决,且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
至本公告日,上述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2/86a5aee9-c14a-46b3-9586-2f784c5d6bf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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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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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代码:000525,证券简称:ST红太阳)股票连续三个交易日(2024年3月5
日、2024年3月6日、2024年3月7日)收盘价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1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
。
二、公司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就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目前公司生产经营情况正常,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2023年度
业绩预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查阅。
2、目前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得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工作完成基础上,持续与投资人、债权
人保持沟通,并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推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重整申
请所需履行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目前层报审查工作推进顺利有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
裁定文书。
3、南一农集团等四家公司实质合并重整计划已经南京市高淳区人民法院依法裁定批准。具体详见公司前期披露的相关公告。
4、截至目前,除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5、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6、在公司股票异常波动期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公司已披露的信息外,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
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公司有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
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其他信息。
四、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
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公司
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公司于2023年9月4日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61号)(以下简称“《决定书》”)。根据《决定书》
认定的情况,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第9.5.1条、第9.5.2条、第9.5.3条规定的重大违法强
制退市的情形。同时,公司目前亦不存在其他被监管部门认定退市的情形。
4、公司因2022年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形且未在一个月内解决,且2022年度被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出
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截
至本公告日,上述风险警示情形尚未消除。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
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
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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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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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被控股股东南京第一农药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一农集团”)及其关
联方非经营性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形尚未解决,2022 年度被中兴财光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
计报告。鉴此,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于 2023 年 5 月 4 日开市起继续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9 日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暨申请撤销部分其他风险
警示情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9)。
截至目前,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相关事项暂未消除。
一、公司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
在前次进展公告中,公司披露了截至 2024年 2 月 6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305,623.27 万
元(未经审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2 月 7 日晚间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相关事项的
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2024 年 2 月 7 日至 2024 年 3 月 5 日期间,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未向公司偿还占用资金(未经审计)。截至 2024 年 3
月 5 日,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对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 305,623.27 万元(未经审计)。
二、关于公司实施风险警示期间所采取的措施
公司及董事会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持续督促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尽快归还占用资金,以消除对公司的影响,切实维护
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为此,公司积极关注南一农集团重整及进展情况,了解和跟进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的资产、负债和经营
情况,持续定期发函或现场问询南一农集团及其关联方关于落实归还占用资金计划方案进度,催促其尽快清偿占款。目前相关方正在
积极整改中。
同时,公司积极聚焦主业,发挥产业优势,降本增效,强化公司经营管理质量,并进一步强化合规意识,规范公司运行,完善内
部控制体系,防范此类事件的再次发生。
三、其他说明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
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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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7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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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 年 9 月 16 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
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
能力,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9 月 20 日披
露的《关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南京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
序至本披露日,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收到南京中
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
,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出具
的 (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并明确管理人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管理人
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经遴选确定湖北同富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富投资”)为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与湖北同富投资、预重整管理人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经遴选确定共青城胜恒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财务
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
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及《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顺利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经出资人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
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法律
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务投资人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88)。
公司于2024年1月31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表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公司预重整方案已获得
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
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晚间披露了《关于变更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0),公司重整战略投资人变更为
曲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曲靖高新投”)。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晚间披露了《关于签署<重整战略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公司与曲靖高新投
、预重整管理人签署《重整战略投资意向协议书》。
上述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发布的相关公告。
目前,公司及预重整管理人在预重整阶段工作完成基础上,持续与投资人、债权人保持沟通,并根据《关于审理上市公司破产重
整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加快推进公司作为上市公司重整申请所需履行的相关层报审查工作,目前层报审查
工作推进顺利有序。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南京中院关于受理重整申请的裁定文书。
二、风险提示
1、预重整为法院正式受理重整前的程序,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无论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公司都将在现有基
础上积极做好日常生产经营管理工作。
2、若南京中院裁定公司进入重整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股票交易将被实施退市风险警
示(*ST),公司将积极配合法院及重整管理人开展相关工作,并依法履行债务人的法定义务;若公司因重整失败而被宣告破产,则
公司股票将面临被终止上市的风险。
公司将密切关注预重整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4号—破
产重整等事项》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有关公司的所有信
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7/128721b8-6188-4a04-bfb0-0ef3f7b31f5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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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4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签署《重整战略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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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000525):关于签署《重整战略投资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3/296b7a8f-9048-4838-a0d5-cc09bbe50a2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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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2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变更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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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红太阳(000525):关于变更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2/0570d353-a1c4-4572-9dbc-42036c87d9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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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8 00:00│ST红太阳(000525):关于公司预重整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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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9月 16日,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南京中院”)送达的
(2022)苏 01破申 62号《通知书》及《重整申请书》,申请人南京太化化工有限公司以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但仍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南京中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并申请先行启动预重整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2年 9月 20日披露的《关
于公司被债权人申请重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8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 14 号—破产重整等事项》的相关规定,公司将每月披露一次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自南京中院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至本披
露日,公司预重整事项相关进展情况如下:
一、预重整事项的进展情况
公司于 2022 年 11 月 9 日披露了《关于法院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6),公司收到南京中
院送达的(2022)苏 01 破申 62 号《决定书》,南京中院为有效识别公司重整价值和可行性,及时挽救企业,提升重整效率和效果
,决定对公司启动预重整程序。
公司于2022年12月7日披露了《关于法院指定公司预重整期间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98),公司收到南京中院出具
的 (2022)苏01破申62号之一《决定书》,指定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担任公司预重整管理人,并明确管理人职责。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8日披露了《关于公司预重整债权申报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2),于2022年12月15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预重整管理人招募和遴选预重整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4),于2023年1月14日披露了《关于预重整管理人
招募预重整投资人延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5)。
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战略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8),经遴选确定湖北同富创业投
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同富投资”)为公司预重整战略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8月18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2),
公司与湖北同富投资、预重整管理人签署《关于参与南京红太阳股份重整投资之意向协议书》。
公司于2023年11月29日披露了《关于遴选确定预重整财务投资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9),经遴选确定共青城胜恒投资
管理有限公司、国厚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招商平安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博雅春芽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预重整财务
投资人。
公司于2023年12月2日披露了《关于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0)、《关于召开出资人组会
议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1)及《公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
公司于2023年12月18日顺利召开预重整阶段债权人会议、出资人组会议,经出资人组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
司预重整方案之出资人权益调整方案》,并于2023年12月19日披露了《出资人组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3-087)及相关法律
意见书。
公司于2023年12月26日披露了《关于签署<南京红太阳股份有限公司预重整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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