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26 学大教育 更新日期:2026-05-1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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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17 │学大教育(000526):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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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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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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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 │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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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 │学大教育(0005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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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 │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伟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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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 │学大教育(000526):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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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 │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ZHANG YUN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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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 │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FENG XIA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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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 │学大教育(000526):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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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 19:17│学大教育(000526):关于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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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股东出具的《关于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获悉华澳(台
州)科技有限公司(原证券账户名称:“浙江台州椰林湾投资策划有限公司”,已于近日完成证券账户名称变更)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被部分质押,具体事项如下:
一、 股东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一)本次质押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 占 其 占公司 是否为 是 否 质押起 质 押 质权人 质押用
控 量 所 总股本 限售股 为 补 始 到 途
股股东 (股) 持 股 比例 充 质 日 期日
或 份 押
第一大 比例
股
东及其
一
致行动
人
华澳(台州 是 249,000 2.00% 0.20% 否 是 2026年5 办理解 浙江农 调整债
) 月13日 除质押 发小额 务
科技有限公 登记手 贷款股 结构
司 续之日 份有限
公司
(二)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所持 占 公司 已质押股份 未质押股份
(股) 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股份比例 总 股本 情况 情况
份数量 份数量 比例 已质押 占 已 未 质 押 占 未
(股) (股) 股份限 质 押 股 份 限 质 押
售和冻 股 份 售 和 冻 股 份
结、标 比例 结 数 量 比例
记数量 (股)
(股)
华澳(台 12,449,03 10.22% 12,200,00 12,449,00 100.00% 10.22% 0 0.00% 0 0.00%
州)科技 2 0 0
有
限公司
天津安特 10,591,67 8.69% 4,980,000 4,980,000 47.02% 4.09% 0 0.00% 0 0.00%
文化传播 2
有限公司
天津晋丰 5,995,328 4.92% 2,465,878 2,465,878 41.13% 2.02% 0 0.00% 0 0.00%
文化传播
有限公司
天津瑜安 1,299,800 1.07%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企业管理
合伙企业
(有限合
伙)
合计 30,335,83 24.89% 19,645,87 19,894,87 65.58 16.33 0 0.00% 0 0.00%
2 8 8
注:上表中合计数与各单项加总数尾数不符的情况,系四舍五入尾差所致。
二、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质押情况
(一)本次股份质押融资与公司生产经营需求无关。
(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晋丰文
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瑜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未来半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7,329,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
的24.16%,占公司总股本的6.01%,对应融资余额为11,000万元;未来一年内到期的质押股份累计数量为10,580,000股,占其所持股
份总数的34.88%,占公司总股本的8.68%,对应融资余额为14,640万元。上述股东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由此产
生的质押风险在可控范围之内,还款资金来源为自有或自筹资金。
(三)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四)本次股份质押事项对公司生产经营、公司治理等不产生实质性影响。
三、其他说明
华澳(台州)科技有限公司、天津晋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天津安特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目前资信状况良好,质押风险可控。若出
现平仓风险,上述股东将采取补充质押、提前购回被质押股份等措施应对风险。
四、备查文件
1、《关于股份质押情况的告知函》;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5/8c930d84-761b-408d-88be-b1a92db99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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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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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d53c07c5-5db4-4642-ada3-2e55194ed9b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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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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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 16 号院 7 号楼 12 层 [100039]
电话:86 (10) 5835 0011 传真:86 (10) 5835 0006www.dahua-cpa.com内 部 控 制 审 计 报 告
大华内字[2026]0011000119 号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学大教育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学大教育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
报告内部控制。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项目和合伙人) 王忻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
孙冬梅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b7a844d8-b1d9-4680-a033-6efadea9dc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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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10│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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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c8ad6728-cf43-4b61-95f3-04d6d2c8ace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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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学大教育(000526):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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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5月 20日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5月 20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5月 1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 4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为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的议案》
9.00 《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况及 2026年度薪酬发放方案的议案》
10.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 非累积投票提案 √
相关事宜的议案》
2、上述议案内容已经公司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 , 具 体 内 容 详 见 公 司 于
《 中 国 证 券 报 》《 证 券 时 报 》 及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3、特别说明:
(1)上述提案 6.00和 10.00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由股东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
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其余提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需由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
并予以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手续:
符合出席会议资格的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证券事务部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加盖其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
、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加盖委托人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
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3、外地股东可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办理登记手续(信函到达时间应不迟于 2026年 5月 14日下午 17:00)。
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二。
(二)登记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9:00-17:00
(三)登记地点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樱辉科技中心学大教育总部
邮政编码:100020
联系电话:010-62628096
传真:010-62628096
电子邮箱:ir@xueda.com
联系人:崔志勇
(四)会议费用:出席现场会议股东的食宿、交通等费用自理。
(五)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不可抗力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则本次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6946ca40-173f-40c1-b2ab-a6375a2fc3b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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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 21:09│学大教育(000526):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石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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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学大(厦门)教育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工作中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
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为公司经营决策提出专业意见。现将本人 2025年度任职期间内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石伟平,1957年 12月出生,中国国籍,教育学博士学位,现任华东师范大学教授,从事比较教育/职业教育研究。曾任英国
伦敦大学教育学院(IOE)客座研究员,美国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UCBerkeley)美国富布赖特学者。曾获第九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
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第四届全国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一等奖及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本人自 2025年 1月至今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
(二)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本人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
判断关系;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规范运作》中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二、2025 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会议情况
1、出席董事会及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共计召开董事会 7 次,召开股东会 4次,本人在任期内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出席会议,
未出现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的情况。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独立 董事会出席情况 股东会出席情况
董事 本年度应参加 现场出 委托出 缺席 以通讯方 本年度股东 出席次数
董事会会议次 席 席 (次) 式参加并 会召开次数 (次)
数(次) (次) (次) 表决(次) (次)
石伟 7 1 0 0 6 4 4
平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1)本人任职期间作为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召集人)、战略委员会委员,严格遵守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细
则的相关要求,积极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没有委托或缺席情况,其中,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2次,就公司董事候选人以及高级管理
人员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工作经历进行了审慎核查,认为相关人员的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要求,其聘任和选举
流程合法有效;参加战略委员会会议 1次,就公司交易额度等事项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意见,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科学审
慎决策献计献策。
(2)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相关议案在形成独立董事专项
审查意见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议及投票表决情况
本人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会议材料,在充分了解审议事项情况的基础上,本人对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审议的所有事项均投出赞成
票,未出现投反对票或者弃权票的情形,也未遇到无法发表意见的情况。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没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没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也没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
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等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设立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根据需要研究讨论相关事
项。2025年本人出席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1次,共审议通过 3项议案,分别为《2024 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关于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三)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同公司财务负责人、内部审计工作人员以及外部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积极沟通,持续关注 2025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计重点
、人员安排等事项,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和公正。
(四)对公司现场调查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能够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并于会前认真审阅相关议案资料、背景资料,客观、独立行使表决
权;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及到公司进行现场办公和实地考察,深入了解公司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和生产经
营状况,通过多种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不定期进行沟通,并密切关注行业形势以及外部市场变化对公司经
营状况的影响,满足现场工作时间 15天的有关要求。本人结合自身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知识,确保公司稳健经营、规范运作,履行
了独立董事职责。
(五)在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方面所做的工作
1、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独立董事职务,认真审阅提交董事会审议议案及相关资料,就有关事项及
时向相关人员进行了解和问询,提出专业性意见和建议,独立、客观、公正地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2、持续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督促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地完成日常信息披露工作。
3、本人在 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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