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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9(广弘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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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29 广弘控股 更新日期:2025-10-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09-18 20:54 │广弘控股(0005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 │2025-09-18 20:51 │广弘控股(0005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09-18 20:50 │广弘控股(0005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 │2025-09-18 20:50 │广弘控股(0005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5-09-18 20:49 │广弘控股(000529):公司章程 │ ├─────────┼──────────────────────────────────────────────┤ │2025-09-18 20:49 │广弘控股(000529):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 │2025-09-18 20:49 │广弘控股(00052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 │ ├─────────┼──────────────────────────────────────────────┤ │2025-09-18 20:49 │广弘控股(000529):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 │ ├─────────┼──────────────────────────────────────────────┤ │2025-09-18 20:49 │广弘控股(000529):分红管理制度 │ ├─────────┼──────────────────────────────────────────────┤ │2025-09-18 20:49 │广弘控股(000529):总经理工作细则 │ └─────────┴──────────────────────────────────────────────┘ ─────────┬──────────────────────────────────────────────── 2025-09-18 20:54│广弘控股(0005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8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9月 18 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8日上午9:15至2025年9月18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总经理缪安民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5 年 9月 2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 》《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 127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32,773,373 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7.0022%。其中,通 过现场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 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326,700,16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55.961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24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6,073,211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1.0403%。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 (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 126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 13,985,85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 2.3957%。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040,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79%;反对4,729,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4213%;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3,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622%;反对4,729,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3.8185%;弃权2,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0193%。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002,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664%;反对3,524,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592%;弃权1,2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15,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8905%;反对3,524,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2026%;弃权1,2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06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审议《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040,0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76%;反对3,48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478%;弃权1,2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2,5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565%;反对3,486,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309%;弃权1,24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8.9126%。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审议《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7,964,86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550%;反对3,547,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661%;弃权1,2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177,34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5.6188%;反对3,547,8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5.3671%;弃权1,260,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14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5.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038,47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5771%;反对3,489,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0485%;弃权1,2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4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250,95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6.1451%;反对3,489,19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4.9480%;弃权1,245,7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8.9069%。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6.审议《关于修订<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328,791,87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8035%;反对2,720,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8176%;弃权1,2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7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0,004,34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5319%;反对2,720,90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 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9.4547%;弃权1,260,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9.0134%。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文琳、孙健为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和表 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33a8fba8-39d4-42fd-ba2f-6291007324db.PDF ─────────┬──────────────────────────────────────────────── 2025-09-18 20:51│广弘控股(000529):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于 2025年 9月 18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 通知于 2025年 9月 11日通过书面文件方式、电子文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 6人,现场参会参会 5人,通讯表决 方式参会 1人,董事高宏波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由董事、总经理缪安民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为进一步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 相关制度进行修订,并新制定部分管理制度,具体情况表决如下: 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外部信息报送和使用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及买卖公司股票的管理办法>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7.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9.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接待和推广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10.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11.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 1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 13.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 本议案。 14.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 15.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16.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行为准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 案。 17.审议通过《关于制定<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 本议案。 以上议案 1至议案 17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制度。 18.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开展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 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 1年。董事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 6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同意本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三、备查文件 (一)2025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ae002024-4634-4242-988c-221311bf839f.PDF ─────────┬──────────────────────────────────────────────── 2025-09-18 20:50│广弘控股(000529):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 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本次委托理财将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以不超过 10 亿元闲置自有资金用于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环境影响较大,理财项目投资不排除因市场风险、政策风险、流动性风险、不可抗力风险 等风险因素而影响预期收益的可能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情况概述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开展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同意授权公司及其 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具体内容如下: 1. 委托理财目的:为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主营业务开展和有效控制资金风险的前提下,授权公司 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2.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 10 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期限 1 年。 3.投资方式:根据公司《委托理财管理制度》规定,委托理财的投向包括委托银行、信托、证券、基金、期货、保险资产管理机 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等专业理财机构对其财产进行投资和管理或者购买相关理财产品。 4.投资期限: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 年期,任一理财产品期限不得超过 1 年期。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召开了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本次委托理财事宜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委托理财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委托理财可能面临下列各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 1、政策风险:政策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如遇到国家宏观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影响产品的发行、投资 和兑付等,可能影响产品的投资运作和到期收益。 2、信用风险:可能面临所投资的资产或资产组合涉及的融资人和债券发行人的信用违约。若出现上述情况,公司将面临收益遭 受损失的风险。 3、市场风险:理财产品在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于市场的变化会造成产品投资的资产价格发生波动,从而影响产品的收益,公司 面临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 4、流动性风险:除约定的可提前赎回的情形外,公司不得在产品存续期内提前终止本产品,面临需要资金而不能变现的风险或 丧失其它投资机会。 5、兑付延期风险:如因理财产品投资的资产无法及时变现等原因造成不能按时支付本金和收益,则面临产品期限延期、调整等 风险。 (二)应对措施: 1、公司针对委托理财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公司责任部门指定专人于每月结束后 10 日内,以书面方式向公司审计部、财务负责 人、总经理、董事长报告本月委托理财情况、盈亏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每季度结束后 10 日内,公司责任部门编制委托理财报告, 向公司证券事务部、财务负责人、总经理、董事长及董事会报告委托理财进展情况、盈亏情况和风险控制情况。 在理财业务延续期间,公司责任部门随时密切关注受托方的重大动向,出现异常情况时按管理权限及时报告财务负责人、总经理 、董事长乃至董事会,以便公司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并及时通报董事会秘书,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委托理财情况由公司审计部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公司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盈亏情况、风险控制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 审计、核实。 3、公司进行委托理财,应当选择资信状况、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诚信记录及盈利能力强的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并 与受托方签订书面合同,明确委托理财的金额、期间、投资品种、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等。 公司董事会指派公司财务负责人跟踪委托理财的进展情况及投资安全状况。财务负责人发现公司委托理财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及 时向董事会报告,以便董事会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回收资金,避免或减少公司损失。 4、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有权对委托理财情况进行检查。 5、公司将依据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理财产品的购买以及损益情况。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 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有助于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理财,能获得 一定的投资收益,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备查文件 1、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18fa1f60-9549-449c-950f-32bf770053ad.PDF ─────────┬──────────────────────────────────────────────── 2025-09-18 20:50│广弘控股(0005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广弘控股(000529):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dd9d44d0-bcc8-4213-b5bf-854f1284c494.PDF ─────────┬──────────────────────────────────────────────── 2025-09-18 20:49│广弘控股(000529):公司章程 ─────────┴──────────────────────────────────────────────── 广弘控股(000529):公司章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9/272b88eb-bc78-4f8d-b192-1e5408c44845.PDF ─────────┬──────────────────────────────────────────────── 2025-09-18 20:49│广弘控股(000529):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 (本制度于 2025 年 9 月 18 日经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内部控制,提高公司年度 报告编制、审核及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的规范性,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监督职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上市公司年度报告的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年度报告 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期间,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公 司可以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四条 在为公司提供年报审计的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向独立董事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的书面文件及 其它资料。 第五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 第六条 独立董事应当对年度报告签署书面确认意见,说明董事会的编制和审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规 定的要求,年度报告的内容是否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 第七条 独立董事对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陈述理由和发表意见,并予以披露 。 第八条 公司指定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过程中履行职责创造必要的条 件。 第九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提供必要的条件,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 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立行使职权。第十条 在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披露前,严防 内幕信息泄露、内幕交易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必须保持独立性,独立董事应当每年对独立性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提交董事会。董事会应当每年对 在任独立董事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专项意见,与年度报告同时披露。 第十二条 公司应当给予独立董事与其承担的职责相适应的津贴。津贴的标准应当由董事会制订方案,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在 公司年度报告中进行披露。除上述津贴外,独立董事不得从上市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有利害关系的单位和人员取得其 他利益。 第十三条 独立董事应当向公司年度股东大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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