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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29(广弘控股)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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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29 广弘控股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03-26 00:00│广弘控股(00052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广弘控股(000529):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26/49e20534-43d5-492d-b934-a8d2dca191a6.PDF ─────────┬──────────────────────────────────────────────── 2024-03-09 00:00│广弘控股(000529):2024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3月 1 日以书面、电子文件方式发出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 7 人,参与表决 7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由董事长蔡飚先生主持。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信宜市弘信爱健康实业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佛山市南海种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海种禽)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万元与广东爱健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信宜市信华文化和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信宜市弘信爱健康实业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 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后,南海种禽将持有该公司 40%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 述发起设立新公司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信宜市广弘信华食品供应链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控股子公司广东广弘粤桥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桥公司”)、广东省广弘食品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弘食品” )分别以自有资金人民币 800万元、400 万元与信宜市属国企信宜市信华文化和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共同设立信宜市广弘信华食品 供应链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准为准,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金为 2000 万元人民币,成立后,粤桥公 司将持有该公司 40%股权,广弘食品将持有该公司 20%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全权办理上述发起设立新公司的相关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7票、弃权 0 票、反对 0票。 三、备查文件 1.2024 年第二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3-08/75792ec2-4478-4568-8d52-0b93358846db.PDF ─────────┬──────────────────────────────────────────────── 2024-02-03 14:33│广弘控股(00052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2月2日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 年 2月 2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2月2日上午9:15—9:25,9:30至11:30,下 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4年2月2日上午9:15至2023年9月11日下午15:00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广东省广州市东风中路 437 号越秀城市广场南塔 37 楼公司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召集人: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公司董事长蔡飚 会议通知及相关文件刊登在 2024年 1月 18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上,会议的召集、 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有关规定。 2.出席会议股东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325,669,876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7854%。其中,通过现场 投票方式出席的股东2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324,598,172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55.601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有表决 权股份数1,071,704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836%。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中,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共1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数6,882,355股,占公司 股份总额的1.1789%。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1.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蔡飚先生、高宏波先生 、缪安民先生、夏斌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蔡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881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6,531,36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高宏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8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缪安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879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35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4)选举夏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325,318,880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359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1%。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2. 审议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郭天武先生、胡志勇先生、谌新民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郭天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胡志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选举谌新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3. 审议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本议案采用累积投票的方式选举关思文先生、潘瑞君 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选举关思文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878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2%。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357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00%。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2)选举潘瑞君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 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325,318,982 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9.8923%。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6,531,461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数的 94.9015%。 表决结果:议案获得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张锡海、陈必成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股东大会决议 2.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d91e4050-70dd-4586-8639-08dec9982fcc.PDF ─────────┬──────────────────────────────────────────────── 2024-02-03 00:00│广弘控股(00052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广弘控股(000529):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3/4d591aa1-77a4-43b6-a6f5-a6c31cf45354.PDF ─────────┬──────────────────────────────────────────────── 2024-02-03 00:00│广弘控股(000529):关于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 召 开情况 鉴于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将届满,为保证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 2024 年 2 月 1 日公司职工代表会议表决,会议选举戴琼瑛 女士、曾锦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的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一致。其职工代表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符合《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 戴琼瑛女士、曾锦炎先生将与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关思文先生和潘瑞君女士共同组成公 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至第十一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3/bdc57ccb-4c82-4c65-b959-618ee69ff36b.PDF ─────────┬──────────────────────────────────────────────── 2024-02-03 00:00│广弘控股(000529):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致: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席 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 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 神,出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18 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的方式、 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等内容,以公告方式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 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下午 15:00 如期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二)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2 名,代表股份数 324,598,172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5 5.6018%。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人数为 9 名,代表股份数 1,071,704 股,占公司有表决 权总股份的 0.1836%。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2.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如下议案: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3.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上述议案为普通决议事项,采用累积投票制,该等议案的审议通过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总数的二分之一以 上同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计票、监票,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所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如下: 1.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蔡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25,318,881股; 1.02.候选人:选举高宏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25,318,879股; 1.03.候选人:选举缪安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25,318,879股; 1.04.候选人:选举夏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325,318,880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1.01.候选人:选举蔡飚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531,360股; 1.02.候选人:选举高宏波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531,358股; 1.03.候选人:选举缪安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531,358股; 1.04.候选人:选举夏斌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同意6,531,359股。 表决结果:通过。 2.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郭天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325,318,878股; 2.02.候选人:选举胡志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325,318,878股; 2.03.候选人:选举谌新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325,318,878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2.01.候选人:选举郭天武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6,531,357股; 2.02.候选人:选举胡志勇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6,531,357股; 2.03.候选人:选举谌新民先生为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意 6,531,357股。 表决结果:通过。 3.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总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关思文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325,318,878股; 3.02.候选人:选举潘瑞君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325,318,982股。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3.01.候选人:选举关思文先生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6,531,357 股; 3.02.候选人:选举潘瑞君女士为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同意6,531,461 股。 表决结果:通过。 会议记录由召集人、会议主持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签名。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3/e3a1fdfc-b8e8-41b5-9a53-59a07fef1133.PDF ─────────┬──────────────────────────────────────────────── 2024-02-03 00:00│广弘控股(000529):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年 1月 26 日以电子邮件和传真方式发出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 2 月 2 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现场参会 4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会议由监事关思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选举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经过认真讨论,同意选举关思文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主席,任期三年,与第十一届监事会任期相同。 (简历详见附件) 表决结果:同意 4票、弃权 0票、反对 0 票。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3/70b22a03-a3e5-4673-8fb9-c76f48a43455.PDF ─────────┬──────────────────────────────────────────────── 2024-01-27 00:00│广弘控股(000529):2023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3年 1月 1日-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 同向下降 项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18,500万元~24,000万元 盈利:91,675.84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73.82%~79.82%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4,200万元~18,450万元 盈利:16,293.09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12.85%~+13.24%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32 元/股~0.41 元/股 盈利:1.57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业绩预告与年度审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且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2022 年度,公司为解决同业竞争事项,将所持有的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 100%股权作价 104,768.76 万元出资认购广东新 华发行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增发的股份 6,495.6543 万股。自 2022 年 8月 1日起,广东教育书店有限公司不再纳入公司的合并 报表范围内。 2、2023 年度,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比去年同期增长-12.85%至 13.24%。2023 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比去年同期下降73.82%~79.82%,主要源于非经常性损益下降所致。2022 年度,公司的非经常性损益为 75,382.75 万元,其中主 要系公司为妥善解决同业竞争问题产生的投资收益,不具有可比性。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数据为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披露的数据为准。 公司将严格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工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26/eccc1c5c-5c8f-4b35-a14c-a859c487a4e0.PDF ─────────┬──────────────────────────────────────────────── 2024-01-18 00:00│广弘控股(000529):关于参加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的承诺函(谌新民) ─────────┴──────────────────────────────────────────────── 本人谌新民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上市 公司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529)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承诺人:谌新民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8/06184349-b1ea-4878-8534-4a53f7117822.PDF ─────────┬──────────────────────────────────────────────── 2024-01-18 00:00│广弘控股(000529):2024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广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于 2024 年 1 月 9 日以传真方式和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2024 年第一次临时监事会会议通知,会议于 2024 年1 月 16 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 4 人,现场参会 4 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 监事会主席关思文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十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顺利完成新一届监事会的换届选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根据控股股东广东省广弘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推荐,公司监事会提名关思 文先生和潘瑞君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候选人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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