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1 穗恒运A 更新日期:2025-12-2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2-23 18:02 │穗恒运A(000531):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5-12-22 17:51 │穗恒运A(00053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恒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
│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
│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
│2025-12-20 00:00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章程(2025年12月) │
├─────────┼──────────────────────────────────────────────┤
│2025-12-04 16:27 │穗恒运A(000531):关于控股股东变更名称并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
├─────────┼──────────────────────────────────────────────┤
│2025-12-03 18:24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关于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5-12-03 18:22 │穗恒运A(000531):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
─────────┬────────────────────────────────────────────────
2025-12-23 18:02│穗恒运A(000531):2025年中期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总股本为 1,041,401,332 股,回购专户持
有数量为 9,597,000 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的规定,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不享有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权利。公司本次权益分派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1,041,401,33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9,597,000 股后的 1,031,804,332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红利为:1,031,804,332 股×0.06 元/股=61,908,259.92 元。按公司
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 股现金分红(含税)比例=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10,即 61,908,259.92 元(
含税)÷1,041,401,332 股×10=0.594470元(含税)。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公司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红利比例及除权除息参考价如下: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
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61,908,259.92元÷1,041,401,332股=0.0594470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
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4470 元/股。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已获2025年12月19日召开的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为:以公司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 元(含税),预计共
分配现金红利 61,908,259.92 元。本次权益分配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配方案
1.本公司 2025 年中期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41,401,332 股剔除已回购股份 9,597,000 股后的 1,031,804,33
2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6000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
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 0.540000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
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
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1
20000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60000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持有本公司 9,597,000 股,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该部分已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权利。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12 月 3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5 年 12 月 3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
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783 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2 08*****158 广州发展电力企业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5 年 12 月 22 日至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3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
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调整相关参数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为 1,041,401,332 股,回购专户持有数量为 9,597,000 股。公司本次实际现金分红总额=实际参与
权益分派的股本×分配比例=(1,041,401,332-9,597,000)股×0.06 元/股=61,908,259.92 元。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按总股本折算每股现金分红=实际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含回购股份)= 61,908,259.92 元÷1,041,401,33
2 股=0.0594470 元/股(保留到小数点后七位,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的除权除息参考价=本次权
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收盘价-0.0594470 元/股。
七、咨询机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咨询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6 楼
咨询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咨询电话: 020-82068252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4/863acf55-f1d7-4ccf-95d3-06123319f017.PDF
─────────┬────────────────────────────────────────────────
2025-12-22 17:51│穗恒运A(00053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 12月10日发出书面通知,于2025年 12月2
2日上午10:00 在本公司恒运中心18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10人,实际出席董事10人。会议由董事长许鸿生先生主持,
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公司治理制度,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
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实际情况,现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委员构成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审计委员会委员
具体情况如下:召集人袁英红,委员马晓茜、张华、王承志、林友强,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本届董事会任期
结束、下届董事会产生时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审计委员会的委员均未兼任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其中,袁英红(会计专业人士)、马晓茜、张华、王承志四
人,均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
三、备查文件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e352d6f3-8892-4ae6-9b66-3d20042cf1b4.PDF
─────────┬────────────────────────────────────────────────
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及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2月 1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 2025 年
12 月1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结束
时间为 2025 年12 月 19日下午 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8楼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本公司董事长许鸿生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开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代理人)共 113 人,代表股份621,474,421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60.2318%。其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代理人)2 人,代表股份 607,958,9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58.9219%。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代理人)111 人,代表股份 13,51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3099%。
(3)参与表决的中小股东(代理人)111 人,代表股份 13,51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 1.3099%。
2、其他人员出(列)席情况:公司部分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审议《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17,060,443 99.2898% 4,108,638 0.6611% 305,340 0.0491%
中小股东 9,101,470 67.3412% 4,108,638 30.3996% 305,340 2.2592%
表决结果: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 以上通过。
2、审议《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20,716,743 99.8781% 745,598 0.1200% 12,080 0.0019%
中小股东 12,757,770 94.3940% 745,598 5.5166% 12,080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3、审议《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
本议案所涉事项为关联交易,关联方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现名:广州恒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公司股份457,
114,910 股,占 43.89%)已按规定对该议案回避表决。表决情况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63,617,833 99.5487% 735,598 0.4476% 6,080 0.0037%
中小股东 12,773,770 94.5124% 735,598 5.4426% 6,080 0.0450%
表决结果: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许丽华、黄菊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签字盖章的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d731bd53-9d4e-49ab-86dd-ca1263c78e10.PDF
─────────┬────────────────────────────────────────────────
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穗恒运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致: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许丽华
、黄菊律师(以下简称“本律师”)出席了公司于 2025年 12 月 19 日(星期五)14:30 在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恒运中心
18 楼会议室召开的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法律文件(以下合称“法律
法规”)以及《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就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
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等相关事宜出具法律意见。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律师听取了公司就有关事
实的陈述和说明,审查了公司提供的相关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 公司章程;
2.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3.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4.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刊登的《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5.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股东到会登记记录及凭证资料;
6. 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文件。
本律师仅根据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发生的事实,及对该事实的了解和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就本次股东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问
题发表法律意见。
本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必备文件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并依法对本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相应的法
律责任。非经本律师书面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其他任何目的或用途。
基于上述,本律师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现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 日召开的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而召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由【
许鸿生董事长】主持。
经验证:
1. 公司董事会已于 2025 年 12 月 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刊登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2. 公司发
布的本次股东会通知及补充通知公告载明了:会议的时间、地点、有权出席股东会股东的股权登记日、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
东的登记办法、股东有权出席并可委托代理人出席和行使表决权或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与会议并行使表决权的说明、公司联系电
话、传真和联系人等内容;
3. 公司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现场投票于 2025 年 12月 19 日(星期五)14:30 在广州市黄
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恒运中心 18 楼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途径和时间如下: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
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9:25 和
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19 日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
任意时间。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的时间符合公告的内容。本律师认为:公司董事会具备股东会召集资格;公司本次
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2】人,所持及代表有表决权股份合计【607,959,07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8.9219】%。经本律师审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在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2 月 15 日)深圳证券交
易所收市后,拥有公司股票并且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股东,同时,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
东代理人也均已得到有效授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本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
本律师认为:上述人员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与会资格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
1、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的提供
根据公司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司股东除可以现场投票外,还可以采用网络投票方式行使表决权。公司为本次会议向股东提
供了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2、网络投票股东的资格以及重复投票的处理
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所有股东,均有权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任
一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3、网络投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已在 2025 年 12 月 4 日发布本次股东会通知时,向全体股东告知了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事项。
4、网络投票的表决统计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与现场投票的表决票数均计入本次股东会的表决权总数。经审核,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111】
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3,515,4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099】%。基于网络投票股东资格系在其进行网络投票时
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认证,本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确认。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前提下,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网络投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网络投票的公告、表决方式和表决结
果的统计均合法有效。
四、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事项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进行,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和网络投
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1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621,474,42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0.2318】%。
1.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17,060,443 99.2898% 4,108,638 0.6611% 305,340 0.0491%
中小股东 9,101,470 67.3412% 4,108,638 30.3996% 305,340 2.2592%
表决结果:通过。
2.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620,716,743 99.8781% 745,598 0.1200% 12,080 0.0019%
中小股东 12,757,770 94.3940% 745,598 5.5166% 12,080 0.0894%
表决结果:通过。
3.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6 年度长协电量的议案》。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关联股东广州高新区现代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回避表决。表决结果如下:
股东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票数 比例(%
普通股合计 163,617,833 99.5487% 735,598 0.4476% 6,080 0.0037%
中小股东 12,773,770 94.5124% 735,598 5.4426% 6,080 0.0450%
表决结果:通过。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本次股东会通知公告的事项完全一致,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经验证,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形式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就公告列明的审议事项进行表决。本次股东会现场投票按法律法规
和《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进行计票、监票。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结束后,公司合并统计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表决票数,当场公
布表决结果,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已单独计票并披露。本次股东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由出
席会议的公司董事签名。
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六、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 经办律师:许丽华
负责人:邓传远 黄 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cfb9e6b4-65dd-42c5-885a-119092893d8b.PDF
─────────┬────────────────────────────────────────────────
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0/e46d1325-9d6c-4d8f-b461-a0c0c2dcfdae.PDF
─────────┬────────────────────────────────────────────────
2025-12-20 00:00│穗恒运A(000531):穗 恒 运董事会议事规则(2025年修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