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1 穗恒运A 更新日期:2024-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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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穗恒运A(00053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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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
3、会议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
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5 月 15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网络投票时间: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时间为 2024 年 5月 15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互联网
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4 年 5 月 15 日上午 9:15,结束时间为 2024年 5月 15日下午 15:00。
5、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投票平台,股
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若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为准。
6、股权登记日: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4 年 5 月 9 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于 2024年 5月 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或其授权
委托的代理人;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法律顾问。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号本公司 18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提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 √
1.00 审议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2.00 审议公司 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审议公司 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4.00 审议公司 2023年度财务报告 √
5.00 审议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6.00 审议公司 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 √
7.00 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二)披露情况:
上述提案已经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提案审议情况详见 2024年 4月 10日公
司公告。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特别说明:对上述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方式:股东可以亲自到公司董秘室办理登记,也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股东办理参加现场会议登记手续时应提
供下列材料:
1、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
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2、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
席的,代理人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书、法定代表人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
(二)登记时间:2024 年 5 月 14 日上午 8:30-12:00,下午13:00-16:30。
(三)登记地点: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大道 251 号本公司 16 楼董秘室。
(四)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出席本次股东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会议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3、联系人:廖铁强、陈韵怡
联系电话:020-82068252 传真:020-82068252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
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议。
2、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a2d09526-6c59-4eb9-978c-c395788886e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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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穗恒运A(000531):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评估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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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陈骞先生、谢晓尧先生、袁英红女士、马晓茜先生分别进行了独立性情况自查。经评估,现就自查情况出具专项
意见如下:
经核查独立董事陈骞先生、谢晓尧先生、袁英红女士、马晓茜先生本年度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等内容,公司董事
会认为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
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其他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
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对独
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d44c3540-11ec-4442-8ed7-404ea9ae00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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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穗恒运A(000531):独董述职报告 -谢晓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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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谢晓尧 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
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
程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忠实独立地履行了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
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了中肯建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出席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谢晓尧 12 1 11 0 0 否 4
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能积极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客观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 次,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日期
薪酬与 2023年 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考核委 4 月 7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审核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
员会 日 见 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监高薪酬真
实、准确。
提名委 2023年 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及聘任 同意周水良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员会 2 月 1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 同意拟聘任周水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提交公司董
日 意见 事会审议。
2023年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任刘贻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4 月 7 的审核意见 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公司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3、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
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投资等事项,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按照规定事前做了充分了解,签署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还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穗开电业新增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长协电
量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穗开电业新增购买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长协
电量事宜的独立意见》。
在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就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长协电量的相
关事宜发表了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长协电量事宜的意见
》。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
,努力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谢晓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e667d440-bbb6-4dd2-a9d6-8d6f65b4c2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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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穗恒运A(000531):独董述职报告 -袁英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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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独董述职报告 -袁英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e725c20b-da9c-4da6-bf9d-a49a1a8074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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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穗恒运A(000531):独立董事年度述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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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 陈骞 作为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 年严格按照《公司法》、《关于在
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公司章程
要求,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忠实独立地履行了职责,谨慎、勤勉地行使了所赋予的权利,积极出席了公司 2023 年的相关会议,认
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相关事项提出了中肯建议并发表了独立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3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大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 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 出席本年度公司董事会的情况
董事出席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姓名 本报告期应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参加董事会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大会次数
次数 次数 事会会议
陈骞 12 1 11 0 0 否 4
每次召开董事会会议前,能积极获取做出决议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做充分的准备。会议上认真审议每个议
题,积极参与讨论并提出专业化、合理化建议,为公司董事会做出科学、客观决策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2、 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3 次,具体情况如下:
委员会 召开 会议内容 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
名称 日期
薪酬与 2023年 对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决策程序符合规定
考核委 4 月 7 管理人员薪酬情况审核意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发放标准符合薪酬体系
员会 日 见 规定;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中所披露的董监高薪酬真
实、准确。
提名委 2023年 关于推选公司董事及聘任 同意周水良先生作为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员会 2 月 14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审核 同意拟聘任周水良先生为公司总经理;同意提交公司董
日 意见 事会审议。
2023年 关于聘任公司财务负责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拟聘任刘贻俊先生为公司财务负责
4 月 7 的审核意见 人,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日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等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自身实际情况,报告期内并未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随着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修订,公司将在 2024
年开展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相关工作。
3、 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
况,同时通过电话及邮件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
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4、 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 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往来、对外投资等事项,在董
事会上发表意见。对公司重大关联交易按照规定事前做了充分了解,签署事前认可意见并在董事会上发表了独立意见。此外还对公司
信息披露情况等进行监督,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 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
董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在 2023 年 1 月 17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就穗开电业新增购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 2023 年度长协电
量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 月 18 日披露的《关于穗开电业新增购买公司及子公司 2023 年度长协
电量事宜的独立意见》。
在 2023 年 7 月 21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就与控股股东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之补充协议
暨本次发行涉及关联交易的相关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年 7 月 22 日披露的《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
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在 2023 年 12 月 4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上,就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下属公司 2024 年度长协电量的相
关事宜发表了意见。详情请见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5 日披露的《关于穗开电业购买公司及子公司 2024 年度长协电量事宜的意见
》。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2 年年度报告》《2022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3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3 年半年度报告》《2023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2 年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3 年 8 月 30 日召开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和 2023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的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聘请 2023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3 年度的审计机构。公
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同意该事项。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选聘的标准、方式和程序符合有
关规定,合法有效。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4 年度,本人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勤勉尽责
,努力为公司发展提出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决策提供参考意见,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权益,更好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独立董事:陈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b65ebc32-3584-4de1-bda8-9aaf738edf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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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穗恒运A(000531):独董述职报告 -马晓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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穗恒运A(000531):独董述职报告 -马晓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4-10/5f973bae-80ab-4703-9d14-31923a341d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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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0 00:00│穗恒运A(000531):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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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 2024 年 3 月 29 日发出书面通知,于 2024 年
4 月 9 日上午 11:30在本公司恒运中心 18 层第二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 5 人,实际出席监事 5 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
靖辉先生主持,公司部分高管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并经记名投票表决,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形成了监事会对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书面审核意见如下:
与会监事仔细核查了《广州恒运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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