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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37(广宇发展)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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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37 绿发电力 更新日期:2026-03-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2-27 19:19 │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2-27 19:19 │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2-27 19:17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 │2026-02-27 19:17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 │ ├─────────┼──────────────────────────────────────────────┤ │2026-02-27 19:17 │绿发电力(000537):估值提升计划 │ ├─────────┼──────────────────────────────────────────────┤ │2026-02-27 19:16 │绿发电力(0005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2-11 18:14 │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 ├─────────┼──────────────────────────────────────────────┤ │2026-02-11 18:14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2-11 18:14 │绿发电力(000537):天津绿发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 │2026-02-11 18:14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修编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 ─────────┬──────────────────────────────────────────────── 2026-02-27 19:19│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0e7e05ea-32a5-46cf-862b-ee728072dc6f.PDF ─────────┬──────────────────────────────────────────────── 2026-02-27 19:19│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462b8bea-106d-44fe-bfcc-3dbfb3080104.PDF ─────────┬──────────────────────────────────────────────── 2026-02-27 19:17│绿发电力(000537):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公告 ─────────┴──────────────────────────────────────────────── 鉴于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部分董事会成员发生了调整,为保障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的规范 高效运作,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以 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调整部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暨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李静立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 ,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6)。本次调整后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 成员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周现坤、蔡红君、王晓成、强同波、王大树 提名委员会 翟业虎、王大树、李书锋、周现坤、强同波 审计委员会 李书锋、翟业虎、王大树、王晓成、李静立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王大树、蔡红君、王晓成、李书锋、翟业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502bf708-f944-4086-93fd-ab1fb2cefd9f.PDF ─────────┬──────────────────────────────────────────────── 2026-02-27 19:17│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完成董事增补的公告 ─────────┴──────────────────────────────────────────────── 一、董事增补情况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27 日召开了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李静立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本次增补完成后,公司 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组成情况 经股东会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由九名成员组成,分别为:周现坤先生、蔡红君先生、强同波先生、王晓成先生、李静立先 生、韩璐女士、王大树先生、李书锋先生、翟业虎先生。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839e38ff-1efd-4896-8566-6c32d86623da.PDF ─────────┬──────────────────────────────────────────────── 2026-02-27 19:17│绿发电力(000537):估值提升计划 ─────────┴──────────────────────────────────────────────── 绿发电力(000537):估值提升计划。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553b14f9-50a9-4184-9777-23da53dc52df.PDF ─────────┬──────────────────────────────────────────────── 2026-02-27 19:16│绿发电力(0005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10 日以专人送达或电子 邮件方式发出通知,并于 2026 年 2月 27 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在北京王府井绿发智选假日酒店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九 名,实到董事九名,董事蔡红君先生、强同波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参会。会议由董事长周现坤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部分高级 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暨增补公司非独立董事李静立先生为公司审计委员会委员,其他专门委员会成员不变。详 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调整部分董事会专委会委员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 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估值提升计划>的议案》 同意制定公司《估值提升计划》。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上的《估值提升计划》(公告编号:2026-018)。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事前审议通过。 表决情况:出席本次会议的全体董事以赞成票 9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审议通过了本议案。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与 ESG 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其他公告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28/13fbc1bf-0ad2-4fec-a796-f6e6ec9132e2.PDF ─────────┬──────────────────────────────────────────────── 2026-02-11 18:14│绿发电力(000537):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材料 ─────────┴──────────────────────────────────────────────── .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 5议案一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 股股东鲁能集团有限公司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董事会审议,拟选举李静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专 职外部董事)。 经审查,李静立先生符合担任公司非独立董事的条件,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决策能力,能够胜任所聘岗位的职责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 根据相关规定,若李静立先生当选为非独立董事(专职外部董事),其任期自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十一届董事 会届满(2026 年 2 月 27 日-2026 年 12 月 27 日)。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d9f41abf-a32a-4ecc-a163-0b52e9f54474.PDF ─────────┬──────────────────────────────────────────────── 2026-02-11 18:14│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64af84bf-e0ec-4a81-8dc1-5eaaafad52c3.PDF ─────────┬──────────────────────────────────────────────── 2026-02-11 18:14│绿发电力(000537):天津绿发电力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 第一条 为规范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完善的经营者激励和 约束机制,树立个人薪酬与公司业绩挂钩的价值导向,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第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公司经营规模 、经营业绩为基础,结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相关人员职责分工、岗位价值以及履职能力等进行综合考核确定。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坚持按劳分配与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 (三)坚持绩效优先原则,体现公司收益分享、风险共担的价值理念; (四)坚持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的原则; (五)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的原则。 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六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董 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者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财务资产部等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以下标准确定: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报酬实行年度津贴制,依相关专项制度确定。 (二)在公司任实职的董事、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以下统称“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按以下标准确 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实行年薪制,薪酬水平与其承担责任、风险和公司经营业绩挂钩。年度薪酬主要包括基本薪酬、 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1.基本薪酬:根据职级、岗位价值等确定。 2.绩效薪酬:根据效益贡献、工作经营难度和年度业绩等综合考核的结果确定。绩效薪酬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 据,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应当在年度报告披露和年度绩效考核后支付,年度绩效考核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3.中长期激励收入:中长期激励收入的确定和支付应当以绩效考核为重要依据,由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制定激励方案,依相关 激励方案确定。 (三)不在公司任实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职责所需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九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兼任公司其他职务的,薪酬以其实际从事的主要工作岗位、所兼职务中较高标准确定, 不得随意选择和两(多)头兼得。 第十条 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案,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批准,可以临时性地为专门事项设立专项奖励或惩罚, 作为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的补充。 第十一条 经营年度开始前,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同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公司总体业绩目标及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高管人员所分管的工作拟订目标责任书,目标责任书应对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工作计划与目标中各项内容的权重予以确 认。经营年度内,如经营环境等外界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调整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工作 计划和目标。 第十二条 经营年度结束后,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全部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进行年度绩效考核。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三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管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度发放,绩效薪酬根据月度绩效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发放。薪酬 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扣除下列事项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公司代扣代缴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 容: (一)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二)各类社会保险费用等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三)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其他款项等应由个人承担的部分。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津贴在公司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按月度发放。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或离职的,按其实际任职期间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 发放。 第十六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予 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 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第十七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有权取消其绩 效薪酬或津贴等的发放,并对相关情形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或津贴等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的; (三)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适当人选的; (四)严重失职或者滥用职权的; (五)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造成公司重大经济损失的; (六)公司董事会认定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十八条 薪酬体系应为公司的经营战略服务,并随着公司经营状况的不断变化而作相应的调整以适应公司的进一步发展需要。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每年原则上可进行一次调整。薪酬调整的依据包括但不限于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所 在地区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等。 第二十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应当披露原因 。 第二十一条 若公司亏损,公司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绩 联动要求。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执行。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 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和依法定程序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执行。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施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依据实际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时,须由董事会提交股东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bdc6690f-f52b-4c2e-9fab-ab44858d0f52.PDF ─────────┬──────────────────────────────────────────────── 2026-02-11 18:14│绿发电力(000537):关于修编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修编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420f0e41-09be-4d87-93ce-64a6526b49d0.PDF ─────────┬──────────────────────────────────────────────── 2026-02-11 18:13│绿发电力(0005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绿发电力(000537):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bf1621ac-2ada-4c78-88bf-87a2ce25e6b3.PDF ─────────┬──────────────────────────────────────────────── 2026-02-11 18:12│绿发电力(000537):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审查意见 ─────────┴────────────────────────────────────────────────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 2026 年 2月 9日召开,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对拟 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李静立先生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发表审查意见如下: 经审阅李静立先生的个人履历、自查情况等相关资料,提名委员会认为,李静立先生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七 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 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 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同时,经核查最高人民法院网 ,李静立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综上所述,提名委员会同意提名李静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并同意将李静立先生选聘事宜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48291ca0-3db0-416f-a5aa-01a06f78d6bf.PDF ─────────┬──────────────────────────────────────────────── 2026-02-11 18:12│绿发电力(000537):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暨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 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 2026 年 2月 9日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张学伟先生递交的书面辞 职报告。因工作调整,张学伟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张学伟先生辞职后将不在公 司及公司子公司任职。张学伟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截至书面辞职报告递交日,张学伟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张学伟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其辞职行为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和管理活动。 张学伟先生在公司担任非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职,认真负责,公司董事会对张学伟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情况 公司于 2026 年 2 月 10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需要,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并征得被提名人的 同意,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李静立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与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该事项 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其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李静立先生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所规定的任职资格,不存在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 场禁入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的任职条件。李静立先生当选公司非独立董事后,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 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三、备查文件 1.辞职报告;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3.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决议; 4.鲁能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向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名董事的函; 5.董事候选人自查情况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12/41e04d4d-65c2-4c99-9879-ca64fc91d76f.PDF ─────────┬──────────────────────────────────────────────── 2026-02-06 16:37│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 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变更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2-07/dd7df8f4-3769-47e6-8761-b14b2af01b73.PDF ─────────┬──────────────────────────────────────────────── 2026-02-03 17:57│绿发电力(000537):关于回购公司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 天津绿发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28日、2025 年 9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实施股份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 A 股股份,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本次用于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 6,184.28 万元至 9,276.42 万元 (含),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13.31 元/股(含本数)。回购期限自公司 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12 个月内(2025 年 9月 16 日-2026 年 9月 15 日)。公司于2025 年 10 月 28 日实施了 2025 年半年度分红派息,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天津中绿电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本次回 购股份的价格上限进行调整,由不超过人民币 13.31 元/股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13.27 元/股,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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