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39 粤电力A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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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38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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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3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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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3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2026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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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2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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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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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1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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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10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有关事项 │
│ │暨关联交易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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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1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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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9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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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 │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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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7 17:38│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价格调整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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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粤电力”)收到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通知,因公司将于 2026年 7月 21日向全体A股股
东每 10股派 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广东能源集团将相应调整其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换股价格,具体
情况如下: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于 2025年 10月 10日、2026年 7月 9日发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5粤能源EB”,债券代码为“117240.SZ”)、广东省能
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为“26粤能源KEB”,债券代码为
“117254.SZ”),以上两期可交换债券的实际发行规模分别为 15亿元、25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分别为 3年、5年,票面利率均为
0.01%。两期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分别为 7.21元/股、12.50元/股,换股期限自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个月后的第 1个交易日起
至本期债券摘牌前一个交易日止。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 2025年 10月 11日、2026年 4月 9日和 2026年 7月 1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告编号:2025-43、2026-21、2026-42)。
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议案》,并于 2026年
7月 15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4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
6股(其中A股 4,451,875,986股,B股 798,408,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本年度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权益分派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7月 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月 21日。
根据《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025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广东省能源集
团有限公司 2026年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在本期债券发行后,当粤电力因
派送股票股利、转增股本或配股以及派送现金股利等情况使粤电力股份和/或股东权益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换股价格的调
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派送股票股利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送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调整前换股价,n为送股或转增股本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或配股价,D为每股派送现金股利,P1为
调整后换股价。
根据粤电力 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25粤能源EB”债券调整前的换股价格为 7.21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为 7.
19元/股;“26粤能源KEB”债券调整前的换股价格为 12.50元/股,调整后的换股价格为 12.48元/股;上述价格调整生效日期为 202
6年 7月 21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广东能源集团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8/e52a9e2f-09b7-4fff-a26d-6e6335e382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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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3│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6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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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月 30 日
2、预计的经营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目 2026 年 1月 1日-2026 年 6 月 30日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 63,946 万元~亏损 43,946 万元 盈利:3,247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 88,646 万元~亏损 48,646 万元 亏损:2,187 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 0.1218 元/股~亏损 0.0837 元/股 盈利:0.0062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2026 年上半年,得益于新增机组陆续投产,公司发电产能进一步提升,上网电量实现同比显著增长。但由于综合电价持续下降
,燃料成本同比上升,新能源项目利用小时不及预期,公司发电业务毛利持续收窄,叠加新投产机组折旧、人工、利息等费用增加的
影响,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同期大幅下滑。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 2026 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
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2eafb77f-1baa-4758-a93d-ec71884b9ee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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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3│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2026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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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 年上半年发电量完成情况
2026 年上半年,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 690.66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2.79%;其中煤电完成 519.07 亿千瓦时,同
比增加 30.57%,气电完成 109.82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2.48%,风电完成 33.13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1.53%,光伏完成23.29亿千
瓦时,同比增加 14.73%,水电完成 1.5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6.29%,生物质完成 3.83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4.67%。
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 657.1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3.14%;其中煤电完成 490.5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31.44%
,气电完成 107.54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2.45%,风电完成 31.6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1.04%,光伏完成 22.54亿千瓦时,同比增
加 14.18%,水电完成 1.49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9.56%,生物质完成 3.39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3.76%。
(注:以上电量数据为公司的初步统计结果,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 2026 年上半年业绩。)
二、截至 2026 年上半年装机容量情况
2026 年上半年,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 4,774.10 万千瓦,其中控股装机4,501.71 万千瓦,参股权益装机 272.38 万千瓦。其
中: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2,415 万千瓦,占比 53.65%;气电控股装机容量 1,184.7 万千瓦,占比 26.32%;风电控股装机容量 38
9.48 万千瓦,占比 8.65%;光伏控股装机容量 489.25 万千瓦,占比 10.87%;水电控股装机容量 13.28 万千瓦;生物质控股装机
容量 10 万千瓦;上述风电、水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合计 902.01万千瓦,占比 20.04%。
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装机容量 904.55 万千瓦(火电 665 万千瓦、水电 229.55万千瓦、风电 10 万千瓦),以上可控装机容量
、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 5,647.45万千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176c7d54-e78b-4739-8d49-ad5e4178a9f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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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 17:52│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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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 年 6 月 5 日召开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权益分派方案等情况
1、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6 股 (其中 A 股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105,005,679.72 元(其中 A 股派发现金红利89,037,519.72
元,B 股派发现金红利 15,968,160.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以分配总
额固定的方式分配。本次分配方案实施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5,250,283,986 股(其中 A 股 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A 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
资基金每 10 股派 0.18 元;A 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 0.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 股持有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
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B 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 股派现
金 0.18 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外)个人股东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 股派0.2 元,权益登记日后根
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4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02 元;持
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特别说明:由于本公司为中外合资企业,境外个人股东可暂免缴纳红利所得税。
向 B 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以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后
第 3 个工作日(2026 年 6 月10 日),本公司所在开户银行港币兑人民币的卖出价(1: 0.8663)折算成港币支付,未来代扣 B 股
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按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 A 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 月 21 日。
本次权益分派 B 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 年 7 月 20 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7 月 21 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7 月 2
3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7 月 2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
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截止 2026 年 7 月 23 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年 7 月 20 日)
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 股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7 月 21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年 7月 23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 股股东于 2026 年 7 月 23 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户 股东名称
1 08*****884 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2 08*****260 广东省电力开发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 月 13 日至登记日:2026 年7 月 20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
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2026年7月30日前(含当日)与公司联
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 楼
咨询联系人:黄晓雯
咨询电话:(020)87570251
传真号码:(020)85138084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权益分派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5/0b7dbf50-ad90-4649-9cb7-f6aecd143b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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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完成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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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拟以所持有
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6〕571 号)。
公司收到广东能源集团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于 2026 年 7月 9 日完成发行,债券简称为“26 粤能源 KEB”,债券代码为“
117254.SZ”,实际发行规模为 25 亿元人民币,债券期限为 5 年,票面利率 0.01%。本次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 12.50 元/股
,换股期限自本期债券发行结束之日满 6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兑付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本期债券换股期限为2027
年 1 月 11 日至 2031 年 7 月 8 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公司将持续关注广东能源集团本次可交换债券后续事项,并按规定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a24781e5-db56-4d6e-a0d8-c13d6f22add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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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1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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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根据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
拟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的相关安排(具体详见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39),广东风
电公司拟向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亿元的股东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本
次借款期限不超过 36个月,借款年利率以广东风电公司同期向公司、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2、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分别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根
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本次财务资助旨在推动珠海风电公司满足公募 REITs发行审批相关要求,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
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本次财
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的经营管理,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一、财务资助事项概述
1、2026年 7月 7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有关事项的议案》。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改
善资本结构,董事会同意并批准有关事项,其中:
(二)同意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广东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
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向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亿元的股东借款,并
由珠海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措施。
2、广东能源集团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广东风电公司及珠海风电公司均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中珠海风电公司由广东能源集团
参股 5.718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广东风电公司向珠海风电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属于财务资助事项。
3、本次财务资助旨在推动珠海风电公司满足公募 REITs发行审批相关要求,借款期限不超过 36个月,借款年利率以广东风电公
司同期向公司、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作为定价基准。本次财务资助不影响公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交所《股票上市规
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4、《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有关事项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年第四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因广东风电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作为原始权益人共同申报发行公募 REITs并签署《一致行动协议》等行为,属于关联交易。在审
议上述议案时,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名非关联方董事(包括 4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 6票,反对 0票,弃权 0票。
本次发行及财务资助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
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
二、被资助对象的基本情况
(一)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根据珠海市金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珠海风电公司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MA51P12GX7),珠海
风电公司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12,863.4万元;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金湾区定湾十六路316号1栋5楼
501室;法定代表人:李高;主要负责投资运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金湾风电场”)。
金湾风电场位于广东省珠海市金湾区,是广东省重点海上风电项目,总装机容量为300MW,保持粤港澳大湾区海上风电场规模首
位,拥有55个5.5MW(兆瓦)抗台风型海上风力发电机组,同时配套建设220kV海上升压站、陆上控制中心,该项目于2021年4月实现
全容量并网。
2、珠海风电公司于2018年5月成立,是本公司的间接控股子公司,其中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持有珠海风电公司5.7184%股
权,产权结构图如下:
3、珠海风电公司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506,622万元,总负债为386,040万元,净资产为120,582万元;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
入55,230万元,净利润11,233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珠海风电公司总资产为508,154万元,总负债为380,636万元,净资产为127
,518万元,营业收入22,782万元,净利润6,993万元(未经审计)。
4、珠海风电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珠海风电公司不是失信被执
行 项。
未能
及
统一
社 责任
公 州市
天 经营
管
2、广东能源集团2025年末经审计的总资产为32,739,405万元,总负债为22,678,575万元,净资产为10,060,830万元;2025年度
实现营业收入8,251,331万元,净利润506,967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广东能源集团总资产为33,498,056万元,总负债为23,107,
548万元,净资产为10,390,508万元,营业收入1,788,010万元,净利润49,600万元(未经审计)。
3、广东能源集团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一)款规定的情形,为公司
的关联法人。
4、广东能源集团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经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广东能源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二)珠海经济特区电力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电力”)
1、根据珠海市香洲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珠海电力的《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400192534436B),珠海电力
企业性质为: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8,000万元;注册地址为:珠海市吉大景山路
92号12楼;法定代表人:潘朝华;经营范围为:一般项目:企业总部管理;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
术服务;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储能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节能管理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租赁服务
(不含许可类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与上市公司的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珠海电力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三)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履行相应义务的情况说明
广东风电公司向珠海风电公司提供股东借款,其余股东因国资监管要求无法提供财务资助,珠海风电公司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
,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同时本次借款年利率以广东风电公司同期向公司、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作为定价基准,保障上市公司利
益不受损害。
四、财务资助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出借方):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乙方(借款方):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
1、借款金额:出借方提供的借款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
2、借款利率:借款年利率以广东风电公司同期向公司、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作为定价基准。
3、借款方式:在借款额度内,借款方釆用一次性或分期提款方式,向出借方出具提款通知书,经出借方同意后,进行提款。在
借款期限内,提款总金额不超过40亿元。
4、借款期限:自借款实际支付之日起计算,最长不超过36个月
5、资金用途:借款指定用于借款方偿还银行贷款,借款方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6、担保措施:因本次借款涉及超股比融资,借款方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供相应担保或增信安排,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
保函等,具体担保安排以各方届时签署的书面协议为准。
7、违约责任:乙方挪用借款或未按约定用途使用的,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全部借款,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乙方逾期
还款的,应承担相应违约责任。
本次交易所涉及公募REITs尚需取得国家发改委、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有权机构批准,故交易方案所涉
具体安排的相关交易协议均尚未签署,最终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五、财务资助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本次被资助对象珠海风电公司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实质的控制和影响。珠海风电公司具有充分履
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其余股东因国资监管有关要求无法提供财务资助,珠海风电公司将按照监管机构的规定,提供担
保或其他增信措施;同时本次借款年利率以广东风电公司同期向公司、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作为定价基准,保障上市公司利益未受损
。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后续公司将进一步加强对控股子公司
的经营管理,确保财务资助资金安全。
六、董事会意见
广东风电公司向珠海风电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旨在推动珠海风电公司满足发行公募REITs审批相关要求,珠海风电公司将按照监管
机构的规定提供担保或其他增信措施,本次财务资助事项整体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
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七、累计提供财务资助金额及逾期金额
本次提供财务资助后,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总余额40亿元,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7.06%。公司及其控股子公
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亦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金额及相关情况。
八、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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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20:1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有关事项暨关
│联交易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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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有关事项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
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52ef34c3-0d3b-481a-a52c-134af2e6c68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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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31│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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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6年 6月 24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7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4 名)。郑云鹏董事长、李方吉董事、李葆冰董
事、贺如新董事、陈延直董事、张存生董事、张汉玉独立董事、吴战篪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赵增立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
会议。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公司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REITs 有关事项的议案》
为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引入权益发展资金,改善资本结构,董事会同意并批准以下事项:
(一)同意按照发行方案,由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风电公司”)和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作为原始权益
人,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开展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工作,具体实施方案及发行要素以相关监管机构最终确认为准
。
(二)同意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由广东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
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措施。
(三)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向广东粤电珠海海上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珠海风电公司”)提供不超过 40 亿元的股东借款,并
由珠海风电公司按监管要求向广东风电公司提供足额且有变现价值的担保或其他降低借款损失的风险防范措施。
(四)同意广东风电公司将持有的珠海风电公司、SPV 公司(如有)股份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资产支持专项计划;并
同意根据公募 REITs 产品的交易架构安排需要,通过增减资或股东借款等方式调整珠海风电公司股债结构。
(五)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按照国家发改委、中国证监会等监管机构的要求,就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出具承诺函。
(六)同意广东风电公司认购公募 REITs 份额,同意必要时由广东风电公司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签订一致行动协议,以
达到将公募 REITs 纳入广东风电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之目的。
(七)同意广东风电公司确定锁定 60 个月的基金份额比例、战略配售比例、战略配售投资者及相应持有比例、询价区间、发行
价格。
(八)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根据监管要求使用募集到的净回收资金,包括但不限于向拟投资项目发放资本金、超股比股东借款等。
(九)同意广东风电公司扩募资产以及扩募安排,具体以监管审批为准。
(十)同意广东风电公司为珠海风电公司国补保理提供流动性支持。
(十一)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对广东风电公司公募 REITs 申报发行过程中的未尽事项进行决策。
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39、2026-40)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
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4 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
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 年 7 月 24 日(周五)下午 14:30 在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3 楼会议室召开 2026 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41)。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eeafcf67-010c-4056-a7ee-ee410794558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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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9│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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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7 月 24 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7 月 24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
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2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16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7月16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21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
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6年7月16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电力开发有限公司、超康投资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存在关联关系,是本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
致行动人。根据关联交易的有关规定,前述股东需在本次股东会上对提案 1 进行回避表决,公司已在《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
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有关事项暨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26-39)中对回避表决的情形进行了披露。前述股东
可以在其他股东对提案表示明确投票意见的书面授权的前提下接受其他股东的委托进行投票。
(2)本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 √
报发行公募 REITs有关事项的议案》
2.00 《关于制定<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
级管理人员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6 年 7 月 8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
《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等公告(公告编号:2026-38、2026-39、2026-40)。
(四)特别指明事项
《关于以珠海金湾海上风电项目作为首发资产申报发行公募 REITs 有关事项的议案》(提案 1)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会召开日 14:30 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7:00 登
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02 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
于2026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6年7月24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
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
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6年7月23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
2026年7月24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 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其权利,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
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雯、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huangxiaowen@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02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d8fa47a9-0e7f-407c-a683-f735d81b625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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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 18: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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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参考行业、地区薪酬水
平,制定 2026 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含独立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 年 1 月 1 日至 2026 年 12 月 31 日。
三、董事薪酬方案
(一)独立董事
2026 年度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标准为 14万元。
(二)非独立董事
1、在公司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领取薪酬;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
所担任的岗位和职务领取薪酬。
2、仅担任董事职务、未在公司兼任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不领取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
(一)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行业薪酬水平,综合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状况、个人岗位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行绩效考核制,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绩效薪酬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绩效考核评价,在年度报告披露及年度绩效考核完成后统一清算兑现。
(三)中长期激励收入:与公司中长期业绩及个人贡献挂钩,包括但不限于增量奖励、专项奖励、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实
施方式,具体方案由公司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另行制定。
五、其他说明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个人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费及其他政策
、制度规定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余额发放至个人。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薪酬的发放、止付追索、考核及调整,按现行《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管理制度》规定执行。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离任的,按实际任期核算并发放薪酬津贴。
(四)本方案未尽事宜,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执行;若本方案与后续新规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相
抵触,以新规及章程规定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8/159daf0f-5c04-4f77-9a6f-a2ef361ab4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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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16:1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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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能源集团”)拟以所持有
的公司部分 A 股股票为标的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可交换债券”),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科技创新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深证函〔
2026〕571 号)。
公司近日收到广东能源集团通知,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广
东能源集团将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 A 股股票及其孳息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股东名 是否为 本次质押数量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 是否为 质押起 质押到 质权人 质押用
称 控股股 (股) 直接持 总股本 为限 补充质 始日 期日 途
东或第 有股份 比例 售股 押
一大股 比例
东及其
一致行
动人
广东省 是 576,923,077 16.71% 10.99% 否 否 2026 至办理 中信证 可交换
能源集 年 6月 解除质 券股份 债券持
团有限 30日 押登记 有限公 有人交
公司 手续之 司 换股份
日止 或为可
交换债
券的本
息偿付
提供担
保
2、股东股份累计质押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 持股数量 持股 本次质押 本次质押 占其 占公 已质押股份情 未质押股份情况
称 比例 前质押股 后质押股 所 司总 况
份数量 份数量 直接 股本 已质押 占已 未质押股份 占未质
持 比例 股份限 质押 限售和冻结 押股份
有股 售和冻 股份 数量 比例
份 结、标 比例
比例 记数量
广东省 3,451,556,6 65.74 325,339,0 902,262,0 26.14 17.19 0 0.00 1,893,342,6 74.27%
能 19 % 12 89 % % % 21
源集团
有
限公司
广东省 94,367,341 1.80%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电 %
力开发
有
限公司
超康投 11,656,677 0.22% 0 0 0.00% 0.00% 0 0.00 0 0.00%
资 %
有限公
司
合计 3,557,580,6 67.76 325,339,0 902,262,0 25.36 17.19 0 0.00 1,893,342,6 71.30%
37 % 12 89 % % % 21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广东能源集团本次质押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本公司利益的情形。
2、广东能源集团本次质押目前不存在被强制平仓的风险,不会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不会对本公司生产经营、公司
治理产生不利影响。
3、关于本次可交换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证券质押登记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3/bca65ede-65ff-40b7-b50c-06bd783c1ab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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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 16:22│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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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公司债券2025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30/4fad65de-4b2d-4358-8a6c-0e6506c5306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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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4 16:4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常务副总经理离任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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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王沛沛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
因工作变动,王沛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其仍继续在公司控股子公司任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王沛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王沛沛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也不存在按照相关监管规定应履行而未履行的任何承诺,其辞职不会对公司日
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本公司及董事会对王沛沛先生在任职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5/d568fc24-5e98-4b7c-a115-384fc5766f3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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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06│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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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6年 5月 20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5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现场会议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4 名)。郑云鹏董事长、李葆冰董事、陈延直董
事、张存生董事、张汉玉独立董事、吴战篪独立董事、才国伟独立董事、赵增立独立董事亲自出席了本次会议,李方吉董事委托郑云
鹏董事长、贺如新董事授权李葆冰董事出席并行使表决权。
4、会议主持人为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部门部长列席了本次会议。
5、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珠海富山 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的议案》
为适应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要求,完善公司能源产业布局,董事会同意:
(1)由珠海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作为投资主体,投资建设珠海富山200MW/400MWh 独立储能电站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
目总投资为 42,442万元,资本金按照总投资的 20%设置为 8,488.4 万元。
(2)广东粤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广东储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对珠海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增资扩股,增资价格以经备案
的资产评估结果为准。增资扩股完成后,珠海粤电新能源有限公司股权结构为:广东粤电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51%、广东储能产业发
展有限公司 49%。
本议案为关联交易,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涉及的关联
方为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企业,4 名关联方董事郑云鹏、李方吉、李葆冰、贺如新已回避表决,经 6 名非关联方董
事(包括 4 名独立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6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三、上述关联投资项目情况
1、项目基本情况及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该项目位于珠海市斗门区,占地面积约为 40 亩,拟采用半固态电池储能技术,建设内容包括储能电站专用建筑、储能系统、输
变电设施、附属运营设施等。目前项目已完成项目备案、规划选址、纳规、并网申请、可研等前期工作。
项目所在区域新能源相对富集,调频需求持续增长,电网峰谷差较大,项目前期工作较为充分,具备落地实施条件。本次项目投
资符合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要求,符合国家和我省大力发展新型储能政策导向,对公司完善能源产业布局具有重要意义。
项目可研测算投资回收期 15.57 年(税后),资本金财务内部收益率 5.1%,具备经济可行性。项目可能面临储能行业政策变动
、市场竞争、建设成本变化等风险,公司将积极应对政策与市场变化,有序推进项目建设,加强造价管控,同时积极发挥业务协同作
用,提升项目竞争力。
2、关联方有关情况
本次投资关联方为广东储能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储能公司”)。根据广州市南沙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给储能公司的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15MAE45G6G6F),储能公司企业性质为: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黄希谕;注册
资本为:人民币 20 亿元;注册地址为:广州市南沙区翠樱街 1 号 401 室自编 001 房;主营业务为储能技术服务等。
储能公司于 2024 年 11 月由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持股 90%、南方电网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股 10%共同设立。截至 202
6 年 4 月 30 日,储能公司资产总额 100,437.5 万元,负债总额 383.6 万元,所有者权益 100,053.9 万元;2025年实现营业收入
0 万元,净利润 36.7 万元。储能公司为依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充分履约能力,经营情况和财务指标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fc26a07-c1b4-4e10-857c-db93d11941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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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0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章程(2026年6月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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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章程(2026年6月修订)。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d862cb4b-a247-4d73-bca1-269ccc560e1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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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03│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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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07c4a9d1-7251-45d8-a5d1-202edc8af3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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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5 19:03│粤电力A(00053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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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6/ba3c34b9-bc44-4622-b271-d157374dcc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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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4 18:46│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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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5/9f88bde0-309d-4ecd-9e4c-af3cc3240ee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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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2 17:53│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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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换股进展暨权益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
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3/d44f7f3e-64e9-412f-9467-a5d5ff3489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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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20:28│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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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 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5月 29日、
6月 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
2、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2026 年 5月 27 日至 2026 年 6月 1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快速上涨且累计涨幅达 40.
05%,最新换手率达 18.65%,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及市场走势,截至 6月 1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TTM)为61.71 倍,公司所属中
上协行业分类“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对应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2.50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存
在市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可能存在的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3、公司关注到近期“股吧”等网络载体存在个别用户发表关于公司新疆克拉玛依项目直接对标“东数西算”、广东本地直供韶
关算力集群、2026-2027 年再增 500 万千瓦风光等言论,有关内容存在夸大成分、不实信息及误导性可能,公司特此澄清如下:
(1)公司投资的新疆克拉玛依项目为 30 万千瓦光伏电站(含 10%/2h 储能)及 500PFlops 算力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9.24 亿
元,其中光伏(含储能)投资约8.24 亿元,算力投资约 1亿元。2025 年该项目算力租赁收入 911.5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营业收
入比例 0.02%,利润 7.22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0.01%。2026 年 1-3 月该项目算力租赁收入 273
.58 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不存在扩大现有算力规模的规划。网络传言该项目直接对标“东数西算”存在夸大成分。
(2)公司旗下发电业务当前与广东韶关算力集群并无直接关联。网络传言公司直供广东韶关算力集群为不实信息。
(3)截至 2026 年 3月末,公司已投产风电控股装机 389.48 万千瓦、光伏控股装机 489.25 万千瓦,合计已投产新能源装机
878.73 万千瓦。公司目前在建新能源项目约 80 万千瓦,拟建新能源项目约 159 万千瓦,其中 2026-2027 年预计投产新能源项目
约 120 万千瓦(实际投产可能根据建设进度有所调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网络传言公司 2026-2027 年再增 500 万千瓦风光为
不实信息。
4、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65 万元。今年一季度
,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同比显著下降,即使新增投产机组带来电量增长,但仍面临整体亏损局面。火电项目受上游一次能源价格波动较
大影响,存在燃料成本上升风险。新能源项目受电价政策变化及电力消纳问题影响,经营效益存在低于预期风险。综合来看,当前公
司经营困难局面仍面临一定挑战。
5、公司关注到近期网络上提及广东高温天气及电力负荷升高的相关信息,阶段性的用电负荷增长有利于提升短期电力需求,但
公司经营业绩受电力市场供需变化、电价政策调整、煤炭及天然气等燃料成本波动及新能源电力消纳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5月 29 日、6月
1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2026 年 5月 27 日至 2026 年 6月 1日期间公司股票价格短期快速上涨且累计涨幅达 40.05%
,最新换手率达 18.65%,显著偏离大盘指数及市场走势,截至 6月 1日,公司最新滚动市盈率(TTM)为 61.71倍,公司所属中上协
行业分类“D44 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对应的行业最新滚动市盈率为 22.50 倍,公司滚动市盈率明显高于同行业水平,存在市
场情绪过热及非理性炒作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可能存在的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能源集团”)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关注到近期“股吧”等网络载体存在个别用户发表关于公司新疆克拉玛依项目直接对标“东数西算”、广东本地直供韶
关算力集群、2026-2027 年再增 500 万千瓦风光等言论,有关内容存在夸大成分、不实信息及误导性可能,公司特此澄清如下:
(1)公司投资的新疆克拉玛依项目为 30 万千瓦光伏电站(含 10%/2h 储能)及 500PFlops 算力项目。项目总投资约 9.24 亿
元,其中光伏(含储能)投资约8.24 亿元,算力投资约 1亿元。2025 年该项目算力租赁收入 911.5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营业收
入比例 0.02%,利润 7.22 万元,占公司 2025 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 0.01%。2026 年 1-3 月该项目算力租赁收入 273
.58 万元。截至目前,该项目不存在扩大现有算力规模的规划。网络传言该项目直接对标“东数西算”存在夸大成分。
(2)公司旗下发电业务当前与广东韶关算力集群并无直接关联。网络传言公司直供广东韶关算力集群为不实信息。
(3)截至 2026 年 3月末,公司已投产风电控股装机 389.48 万千瓦、光伏控股装机 489.25 万千瓦,合计已投产新能源装机
878.73 万千瓦。公司目前在建新能源项目约 80 万千瓦,拟建新能源项目约 159 万千瓦,其中 2026-2027 年预计投产新能源项目
约 120 万千瓦(实际投产可能根据建设进度有所调整,存在较大不确定性)。网络传言公司 2026-2027 年再增 500 万千瓦风光为
不实信息。
3、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65 万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同比显
著下降,即使新增投产机组带来电量增长,但仍面临整体亏损局面。火电项目受上游一次能源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存在燃料成本上升
风险。新能源项目受电价政策变化及电力消纳问题影响,经营效益存在低于预期风险。综合来看,当前公司经营困难局面仍面临一定
挑战。
4、公司关注到近期网络上提及广东高温天气及电力负荷升高的相关信息,阶段性的用电负荷增长有利于提升短期电力需求,但
公司经营业绩受电力市场供需变化、电价政策调整、煤炭及天然气等燃料成本波动及新能源电力消纳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存在一定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5、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6、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65 万
元。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关注到近期“股吧”等网络载体存在个别用户发表关于公司新疆克拉玛依项目直接对标“东
数西算”、广东本地直供韶关算力集群、2026-2027 年再增 500 万千瓦风光等言论,有关内容存在夸大成分、不实信息及误导性可
能,涉及公司相关信息请以公司正式披露为准。
5、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广东能源集团关于粤电力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1cadc1d6-5ea3-49ae-bd8e-e15419abfa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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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 20:43│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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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 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5月 27 日
、5月 2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
波动。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而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可能存在的二级市场炒作风险,审慎决策,
理性投资。
2、公司已于 2026 年 4月 30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65 万元。今年一季度
,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同比显著下降,即使新增投产机组带来电量增长,但仍面临整体亏损局面。火电项目受上游一次能源价格波动较
大影响,存在燃料成本上升风险。新能源项目受电价政策变化及电力消纳问题影响,经营效益存在低于预期风险。综合来看,当前公
司经营困难局面仍面临一定挑战。
3、截止 2026 年 3月末,公司风电控股装机 389.48 万千瓦、光伏控股装机489.25 万千瓦,目前公司在建新能源项目约 80 万
千瓦,拟建新能源项目约 159万千瓦,暂无大规模拟投建的新能源项目。
4、目前公司主营业务为火力发电及新能源发电,2025 年度公司售电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达 98.09%。克拉玛依项目主要通
过光伏发电业务获取收益,预计未来 12 个月内投资收益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重大影响。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5月 27 日、5月
28 日连续两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能源集团”)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披露了《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65 万元。今年一季度,公司平均上网电价同比显
著下降,即使新增投产机组带来电量增长,但仍面临整体亏损局面。火电项目受上游一次能源价格波动较大影响,存在燃料成本上升
风险。新能源项目受电价政策变化及电力消纳问题影响,经营效益存在低于预期风险。综合来看,当前公司经营困难局面仍面临一定
挑战。
3、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主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实现归母净利润-15,165 万
元。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广东能源集团关于粤电力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9/8b40836c-8745-48b1-97c9-e89270c1d21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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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7 18:12│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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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6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7/69d939d1-3df7-4b19-951f-751da41e8b6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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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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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实资金来源,保障“十五五”资金需求,恢复交易所市场融资路径,降低融资成本,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 年 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
案》,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申报注册发行不超过 80 亿元(含 80 亿元)
公司债券,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批准及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现将本次发行公司债
券的具体方案和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上市
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进行了逐项自查,董事会认为公司符合上述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条件与要求,具备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条件和资格。
二、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方案
(一)注册及发行金额
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金额为不超过人民币 80 亿元(含 80 亿元)。具体单期发行金额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
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和发行时市场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二)发行方式
面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分期发行。
(三)债券期限
本次公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 20 年(含 20 年),具体单期发行期限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资金需
求情况确定。
(四)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补充公司流动资金、项目投资、股权投资、基金出资、收购
资产等用途,具体单期发行募集资金用途由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根据公司资金需求情况,在上述范围内确定。
(五)上市场所
深圳证券交易所。
(六)担保条款
本次公司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七)决议的有效期
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决议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公司债发行届满 24 个月之日止(如在前述有效
期内,公司存在已向相关监管部门提交发行申请的公司债券额度部分,本决议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前述已提交发行申请的公司债券额度
全部发行完毕之日)。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
根据公司发行公司债券的安排,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工作,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在股东
会审议通过的注册与发行方案框架和原则下,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的相关事宜,包括
但不限于:
(一)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公司和市场的具体情况,制定及调整本次公司债券的具体发行方案、决定本次公司债券发
行上市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发行金额、发行品种、发行方式、债券期限、募集资金的用途、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发行
时机、是否分期发行及发行期数、是否设置回售条款和赎回条款、评级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等与本次公司债券发行与上市有关的一切
事宜;
(二)决定聘请、解聘或调整为本次公司债券发行提供服务的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选择债券受托管理人,签署债券受托管理
协议以及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三)办理本次公司债券注册发行事宜;
(四)制定、批准、签署、修改、公告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并根据审批机关的要求对注册文件进行相
应补充或调整;
(五)如监管部门对发行公司债券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
新表决的事项外,根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六)根据相关证券交易场所的债券发行及上市规则,办理本次公司债券发行及上市相关事宜;
(七)办理与本次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其他事项;
(八)上述授权事项的有效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失信情况查询
经查询“信用中国”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网站、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等网站,公司不是失信责
任主体,不是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不是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名单的当事人,不是电子认证服务行业失信机构,不是对外合作领
域严重失信主体。
五、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并获得证券监管机构的批准。本次公司债券事宜能否获得批准具有不
确定性,公司将及时披露进展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90aa6af0-8ec5-4e8a-8985-d34b1cf209a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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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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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
励和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升公司经营效益和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
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和工资总额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激励与约束相统一,薪酬与责任相一致;
(二)坚持薪酬与公司经营效益、劳动生产率及业绩目标全面挂钩;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合理体现收入分配差异;
(四)坚持薪酬激励与公司长远发展相结合。第二章 薪酬管理机构与决策程序
第四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法规、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
由,并进行披露。
第五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明确薪酬确定依据和具体构成。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由股东会决定,并予以披露。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由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在
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七条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
第八条 公司人力资源、财务等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的构成与标准
第九条 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津贴数额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考核。
第十条 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
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六十。
第十一条 基本薪酬参考行业薪酬水平、通胀水平,基于公司经营管理规模状况、个人岗位职责分工和履职情况确定。
第十二条 绩效薪酬根据个人年度考核结果,综合公司经营效益、项目发展情况确定。部分绩效薪酬在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和个人
年度绩效考核评价后支付,绩效考核评价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展。
第十三条 公司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中长期激励、股权激励、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
行激励,激励的主要原则基于岗位履职情况,公司可持续发展目标及其他相关指标,不得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自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按年发放。
第十五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采用年薪制,按月度预发。
第十六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及各
类社保费用后,剩余部分发放给个人。
第十七条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者亏损扩大时,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应有所下降,如未相应
下降,应当披露原因。
第十八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对报告期内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十九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上市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
过错的,公司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二十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上市公司合
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公司薪酬体系的设计与调整应紧密服务于经营发展战略,并根据市场环境变化、公司经营状况及战略目标实现情况
进行动态优化,以有效支撑公司可持续发展。
第二十二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原则上每年调整一次,调整依据包括同行业薪酬增幅水平、所在地区薪酬水平、通
胀水平、公司经营业绩状况、公司发展战略及组织结构调整等因素。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现行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并参照《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执行
。若本制度条款与日后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存在冲突,应以新颁布或修订的法律法
规、监管规定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6fb4112-a2d3-4d8a-93e8-d8186f2821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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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粤电力A(000539):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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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2a99996-8fee-41f8-914f-b82b361b5b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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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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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 2026年 4月 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2、召开会议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董事会召开时间:2026 年 4 月 28 日
召开地点:广州市
召开方式:通讯表决
3、董事会出席情况
会议应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 4 名),实到董事 10 名(其中独立董事4 名),全体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为落实《上市公司治理准则》规定,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切实维护公司、投资者及其他利益相关者的
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制订《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
限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全文详见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
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4、审议通过了《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为充实资金来源,保障“十五五”资金需求,恢复交易所市场融资路径,降低融资成本,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向中国证监
会申报注册发行不超过 80亿元(含 80 亿元)公司债券。具体工作授权公司经营班子办理。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
026-27)。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
5、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继续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 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详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
编号:2026-28)。
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议案经 10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本议案还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6、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 2026年 6月 5日(周五)下午 14:30在广州市天河东路 2号粤电广场南塔 33 楼会议室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详
情请见本公司今日公告(公告编号:2026-29)。
本议案经 10 名董事投票表决通过,其中: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三、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3、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dd380e55-ab27-43fd-9285-3acd0282e56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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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拟续聘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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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为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及中国证监会联合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
法》(财会〔2023〕4 号)等有关规定。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
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或“致
同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
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碧涛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0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02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合伙人:盖大江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近3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宇先生,注册会计师协会执业会员,201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4年
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17年起开始在本所执业,近3年已签署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碧涛先生、质量复核合伙人盖大江先生
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宇先生最近3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及行政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监督管理机构的行政监督管理措施,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拟受聘为本公司的2026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邓碧涛先生、质量复
核合伙人盖大江先生及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泽宇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通过双方协商确定。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同意在2025年度审
计范围的基础上维持审计费用735.15万元不变,并承诺2026年若有新增子公司需要委托其审计的,服务收费不超过2024年度报价文件
中同类型同规模子公司报价的平均水平。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2026年4月28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胜任公
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聘任年度审计机构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查意见;
3、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ec80e4be-7737-411e-adf0-af365974293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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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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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本次股东会为 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25 年度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 年 6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14:30(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6 年 6 月 5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上午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
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
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流通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股权登记日:
本次股东会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8日,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5月28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B股最后交易日与
股权登记日之间的间隔时间为三个交易日),B股东应在2026年5月28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
参会。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
股东可以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3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名称
表一: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2.00 《关于〈2025 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3.00 《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方案〉的 √
议案》
4.00 《关于〈2025 年度报告〉和〈2025 年度报告摘要〉 √
的议案》
5.00 《关于 2026 年度投资计划的议案》 √
6.00 《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 √
7.00 《关于新增<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 √
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8.00 《关于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 √
9.00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0.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二)本次会议审议事项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会议审议事项合法、完备。
(三)披露情况:以上议案详情请见本公司 2026 年 3 月 31 日、2026 年 4月 30 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
券报》《证券日报》和《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上刊登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等公
告(公告编号:2026-14、2026-25)。
(四)特别指明事项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案 10)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现场登记、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
2、登记时间:自本次股东会股权登记日次日至股东会召开日 14:30 以前每个工作日的上午 8:00-11:00,下午 14:00-17:00 登
记。
3、登记地点: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02 室公司董事会事务部
4、登记手续:
(1)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法人股东)应将法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书、法人代表委托书、股权证明及受托人身份证
于2026年6月4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026年6月5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
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2)A股有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个人股东)、A股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股东和B股股东应将身份证明、证券账户卡、券商出具的有
效股权证明、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式样)及受托人身份证于2026年6月4日下午17:00前传真至我公司下述传真号办理出席手续,并于2
026年6月5日下午14:30会议召开前,携带上述资料到会议现场再次确认出席;
(3)B 股股东也可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席本次股东会并行使其权利,委托书可直接向股票托管券
商索取。
5、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黄晓雯、张少敏
联系电话:(020) 87570251
传真:(020)85138084
电子邮箱:huangxiaowen@ged.com.cn
通讯地址: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02
邮编:510630
6、其他事项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所有股东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网址为http://wltp.cninfo.com
.cn)参加投票,具体流程详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710aa64-e3c8-475a-9150-7efdecbadd9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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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9:0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2026年兑付兑息暨摘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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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债券简称:21粤电 02
债券代码:149418
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7日
最后交易日:2026年 4月 27日
兑付日:2026年 4月 28日
摘牌日:2026年 4月 28日
计息期间:2025年 4月 28日至 2026年 4月 27日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以下简称“本期债券”)将于 2026年 4月 28
日支付自 2025年 4 月 28日至2026年 4月 27日期间的利息和本期债券的本金。为保证还本付息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本期债券的基本情况
1、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3、债券简称:21粤电 02
4、债券代码:149418
5、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总额 15.00亿元
6、期限:本期债券为 5.00年固定利率债券,附第 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7、当前票面利率:本期债券在本计息期内票面利率为 2.45%
8、还本付息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
付
9、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
10、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1、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12、本期债券登记、代理债券付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
二、本期债券兑付兑息方案
本期债券“21粤电 02”在本计息期内的票面利率为 2.45%,每 10张“21粤电02”面值人民币 1,000元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4.50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 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19.60元;扣税后非居民企
业(包含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实际每 10张派发本息金额为人民币 1024.50元。
三、债权登记日、兑付日、摘牌日及最后交易日
1、债权登记日:2026年 4月 27日。
2、兑付日:2026年 4月 28日。
3、债券摘牌日:2026年 4月 28日。
4、最后交易日:2026年 4月 27日。
四、债券兑付兑息对象
本次兑付兑息对象为:截止 2026年 4月 27日(该日期为债权登记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全体“21粤电 02”持有人。
五、本期债券兑付兑息办法
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兑付兑息。
在本次付息日 2个交易日前,公司会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期债券兑付本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
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兑付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
续兑付兑息工作由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期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
缴纳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
知》(国税函〔2003〕612号)规定,本期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
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企业债券利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说明
按照国家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执行。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企业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其他债券持有者的债券利息所得税需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东路 2 号粤电广场南塔 3510
联系人:蒙飞、张君
电话:020-85138003
2.受托管理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景辉街 16号院 1号楼
联系人:黄亦妙
电话:010-56051910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8f684e8b-b5d0-4021-9a5d-1f72e6df2e2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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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18:58│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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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 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4月 21 日
、4月 22 日、4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
性投资。
2、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
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4月 21 日、4月
22 日、4月 23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能源集团”)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
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
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广东能源集团关于粤电力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5ed80a1-38ae-4b64-979a-de1c7be53c0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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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3 17: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2026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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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6 年第一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
2026 年第一季度,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发电量 297.59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7.66%;其中煤电完成 222.73 亿千瓦时,
同比增加 23.36%,气电完成45.49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4.89%,风电完成 16.29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1.93%,光伏完成 10.29 亿
千瓦时,同比增加 16.67%,水电完成 0.84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31.25%,生物质完成 1.95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3.37%。
公司累计完成合并报表口径上网电量 283.32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8.05%;其中煤电完成 210.75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4.32%
,气电完成 44.46 亿千瓦时,同比减少 4.98%,风电完成 15.61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21.01%,光伏完成 9.95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5.43%,水电完成 0.82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34.43%,生物质完成 1.73 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0.90%。
(注:以上电量数据为公司的初步统计结果,投资者不宜以此数据简单推算公司 2026 年第一季度业绩。)
二、截至 2026 年第一季度装机容量情况
截止 2026 年 3 月末,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 4,774.10 万千瓦,其中控股装机 4,501.71 万千瓦,参股权益装机 272.38 万
千瓦。其中:燃煤发电控股装机容量 2,415 万千瓦,占比 53.65%;气电控股装机容量 1,184.7 万千瓦,占比 26.32%;风电控股装
机容量 389.48 万千瓦,占比 8.65%;光伏控股装机容量 489.25 万千瓦,占比 10.87%;水电控股装机容量 13.28 万千瓦;生物质
控股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上述风电、水电、光伏、生物质等可再生能源发电控股装机容量合计 902.01万千瓦,占比 20.04%。
此外,公司受托管理装机容量 904.55 万千瓦(火电 665 万千瓦、水电 229.55万千瓦、风电 10 万千瓦),以上可控装机容量
、受托管理装机容量合计 5,647.45万千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b03e74f-a062-4de1-a75d-b334b4692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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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 18:43│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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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进入换股期的提示性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9/9a3b1405-c893-4fb3-af69-0d481748c9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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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 00:00│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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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 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3月 27 日
、3月 30 日、3月 3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审慎决策,理
性投资。
2、公司已于 2026 年 3月 31 日披露了《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
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介绍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粤电力A,证券代码:000539)于 2026 年 3月 27 日、3月
30 日、3月 31 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跌幅偏离值累计超过 2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等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
易异常波动。
二、公司关注及核实情况说明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公司依照规定开展了核查,并致函公司控股股东广东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
能源集团”)征询,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
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2、公司主营业务为电力项目、新能源发电项目的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等,目前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正常。公司已于 2026 年 3
月 31 日披露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
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除上述
情况外,公司其他方面未发生重大变化。
3、经函询公司控股股东广东能源集团,不存在关于公司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
的重大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4、经公司核实,未发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三、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公司经自查,未发现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公司已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由于电力市场竞争加剧及相关政策调整,公司上网电价同比显著下行,对全年
营业收入形成较大压力,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 万元,同比下降 37.78%。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目前公司基本面未发生重大变化,股票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
险,审慎决策,理性投资。
4、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
》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理
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的征询函;
2、广东能源集团关于粤电力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异常波动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1/88c53e58-671d-4c38-9964-d5e2fc28e7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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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 00:35│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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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环境、社会及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dbca08e-7148-4a01-be1f-a11e2a7ab6b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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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吴战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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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吴战篪 10 7 3 0 0 否 3
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预算委员会委员和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5 次,具体情
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4 4 4 0
预算委员会 1 1 1 0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
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预算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负责公司年度预算编制的审查、监督预算的实施等工作。
报告期内,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4 4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天数 15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
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广
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出具的关联企业广东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经理层 2024 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于 2026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工资总额清算方案,以及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上述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吴战篪
2026.3.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f59d10b-003a-4c6d-8ba1-c0c494f45f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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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汉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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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10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张汉玉 10 7 3 0 0 否 3
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4 4 4 0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4 4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天数 16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
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广
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出具的关联企业广东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经理层 2024 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于 2026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工资总额清算方案,以及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上述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张汉玉
2026.3.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937957f3-35e5-4151-b349-284f9967c66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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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才国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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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作为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下称“粤电力”或“公司”)的独立董事,在 2025 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法律、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
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促进了公司运作的合规性和公平性,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
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不存在影响独立性情形。个人具体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详见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
二、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依规出席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等会议,认真审议会议的各项议案,忠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1、出席股东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出席了公司 9 次董事会、3 次股东会,具体出席情况如下:
姓名 应参加董 现场出席董 以通讯方式参 委托出席董 缺席董事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东
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加董事会次数 事会次数 会次数 未亲自参加董 会次数
事会会议
才国伟 10 6 3 1 0 否 3
本人对 2025 年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
2、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委员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 5 次
,具体情况如下:
专门委员会 报告期内会议召开次数 应参加会议次数 参加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提名委员会 0 0 0 0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4 4 4 0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1 1 1 0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年度没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事项,未召开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会议。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
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公司薪酬政策与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本年应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次数 亲自出席次数 缺席次数 委托出席次数
4 4 0 0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认真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对涉及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管理、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
对必要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参加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自身履职需求,对公司重大事项进行深入了解与讨论,并在
独立、客观、审慎的前提下发表表决结果。履职所需资料公司均积极配合提供,保障了独立董事所做决策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4、行使独立董事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通过参加董事会、股东会等对公司现场实地考察,充分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
,同时通过电话、邮件、实地调研等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管理层及相关工作人员等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
情况,掌握公司的生产经营动态,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现场办公天数 15 天,符合相关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报告期内,公司未出现需独立董事行使特别职权的事项。
5、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多次沟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维
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6、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每次需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
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在发表独立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
7、上市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在董事会及股东会召开前,公司及时报送会议资料给董事们审阅。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勤勉尽责地向董
事会及独立董事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反馈提出的问题,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完备的条件和支持。
三、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1、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 年 1 月 20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与广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
业的日常关联交易、金融服务和融资租赁服务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3 月 26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 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广
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风险评估报告等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5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向广东省电力工业燃料有限公司增资
的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2025 年 8 月 27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 年第四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本人对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
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出具的关联企业广东能源财务有限公司 2025 年上半年风险评估报告等关联交易发表独立意见。
上述议案中的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业务经营所需,关联交易有利于公司实现价值最大化,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交易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公允,未发现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和情况,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
生影响,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的有关规定。除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外,公司未在报告期内发生其他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定期报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4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2
025 年半年度报告》《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
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 年度报告》经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准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8月 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 2025 年 9 月 19 日召开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
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致同所”)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
机构。致同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具有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要求,
有利于保障和提高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致同所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
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公司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经理层 2024 年度经营业
绩考核结果、经理层任期制和契约化管理工作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于 2026年 2 月 11 日召开的
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年第一次通讯会议,对公司 2024 年工资总额清算方案,以及经理层成员 2024 年度薪酬分
配方案等事项进行了认真审查,并形成相关审查意见提交董事会。上述事项的决策、执行及披露均符合法律法规要求,不存在损害上
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主动参与公司决策,就相关问题进行充分的沟通,促进公司的发
展和规范运作。在此基础上凭借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的行使表决权,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度,本人将继续关注和了解公司发展,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要求,全面履行
独立董事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独立作用,坚定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才国伟
2026.3.27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3681ef3b-917c-4724-b055-2ff86c11ea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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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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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04593号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
电力”)2025 年 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粤电力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粤电力于 2025年 12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
控制。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碧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泽宇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20f57b3f-b276-4529-909b-646ba66b64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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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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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a885cf4-e60d-4006-aa14-067f00d69cf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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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9│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增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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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赵增立)。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03014bd-0662-4158-bfb3-ad58158b63c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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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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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1、2026 年 3 月 27 日,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同意 10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的表决结果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利润分配和分红派息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审计,2025 年度公司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 741,901,514 元,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599,942,339元。本年度公司净利润基数为 599,942,339 元,加上上年度未分配利润5,701,301,782 元,可供分配
利润上限为 6,301,244,121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 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
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鉴于 2025 年末母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已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57%,2025年度公司不提取法定盈余
公积和任意盈余公积。
为体现公司对投资者的真诚回报,综合考虑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董事会建议本年度采取现金分红方案,具体为:按照
公司总股本 5,250,283,986股(其中 A 股 4,451,875,986 股,B 股 798,408,000 股),A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0.2 元(含税);B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0.2 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05,005,679.72 元(其中 A 股派发现金红利 89,037,519.72 元,B 股
派发现金红利15,968,160.00 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本议案获得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 年度公司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05,005,679.72 元,占公司本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
利润的比例为 17.50%。
若在本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而发生变化时,公司将按照分
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现金分红方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05,005,679.72 105,005,679.72 105,005,679.72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99,942,339 964,242,757 974,660,299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2,637,923,692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6,338,197,616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5,017,039.16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846,281,798.33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315,017,039.16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 否
规则》第 9.8.1 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
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
警示的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公司 2025 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低于当年净利润 30%,主要原因为:电力行业属于重资产长周期回报行业,“十四五”期间,
公司围绕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加快清洁火电项目和新能源项目的开发建设,稳步推进电源结构转型升级,2026年度公司计划投资金
额约 103.33 亿元,2026 年预计到期的债务规模约 196 亿元;近三年公司盈利能力有所恢复,但尚未能弥补 2021—2022 年公司因
履行电力能源保障责任出现阶段性亏损,截至 2025 年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已达 77.71%。
本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充分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
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用于满足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
资金需求,也为以后年度保持稳定的分红水平打好基础。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年度股东会审议时,公司将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投资者
投票提供便利。
未来公司将以市场为导向、以效益为中心,多措并举提升公司经营管理业绩,从有利于公司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和加大投资者回
报的角度出发,与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成果。
2、公司最近两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2,650,289,873 元、3,009,689,888 元,其占总资产的比例分别为 1.51%、1.62%,均低于 50%
。
四、备查文件
1、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查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8dbb8e92-45d9-4596-816c-65537efb35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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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独立董事2025年度保持独立性情况的专项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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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年度内在
任的独立董事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赵增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张汉玉、吴战篪、才国伟、赵增立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4fc2cf2b-8fe4-49d4-a0a0-c20b2c5abff4.PDF
─────────┬────────────────────────────────────────────────
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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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广东电力发展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
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胜任公
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5年9月1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组织内部专家团队研究讨论各类重大事项会计处理,就内部控制测试、
审计证据获取等环节与公司保持工作对接,客观、独立地开展预审和年审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在程序合规层面满足监管要求。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公司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资质条件、投资者保护能力等方面能够满足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在公司年报审
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完成了预审和年度审计等各项工作,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未发现违反审计独立性及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形,程序合规性方面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报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7329401f-9779-4dc3-abdf-a4e9e8b27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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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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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广
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公司对2025年
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
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
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
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依据、程序和方法
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应用指引以及本公司内部控制相关管理制度。
程序:遵循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管理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制定评价工作方案、内部控制有效性现场检查、内部控制缺陷
沟通确认、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汇总评价结果、编报评价报告等环节。
方法:综合运用因素分析、个别访谈、抽样查阅、实地查验、穿行测试、专题讨论、比较分析、重新执行等方法,充分收集被评
价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是否有效的证据,按照评价的具体内容,如实填写评价工作底稿,研究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2025年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母公
司(包括公司本部、沙角A电厂、青海分公司)及26家重要控股子公司:包括广东省沙角(C厂)发电有限公司(含广东粤电湛江生物
质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新会发电有限公司、广东广合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粤电云河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图木舒克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湛江电力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靖海发电有限公司、湛江中粤能源有限公司、深圳市广前电力有限公司
、广东惠州天然气发电有限公司、广东惠州平海发电厂有限公司、广东红海湾发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电
大埔发电有限公司、广东能源茂名热电厂有限公司、广东粤电韶关发电厂有限公司(含广东粤江鸿锐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临沧
粤电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含广东粤电阳江海上风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电白风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石碑山风
能开发有限公司、惠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等41家单位)、广东粤电花都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电力销售有限公司、广东粤电
永安天然气热电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技术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广东粤电滨海湾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粤电大亚湾综合能源有限公司、广
东粤电大南海智慧能源有限公司、广东省能源集团新疆有限公司。纳入内部控制评价范围的母公司及重要子公司的总资产、营业收入
和净利润三项指标分别占当年合并财务报表相应指标的90%以上。
纳入自我评价范围的业务流程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发展战略、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活动、生产管理、采购
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业务外包、财务报告、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信息系统等。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安全生产风险、经营风险、战略及投资管理风险、关联交易风险、非流动资产减值风险、社会责
任风险、内部信息传递及信息披露风险、法律风险、内部监督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等领域。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三、内部控制缺陷及其认定情况
(一)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
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公司确定
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重大缺陷定量标准 重要缺陷定量标准 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营业收入的 0.2%≤错报 错报金额<营业收入的 0.2%
0.5% 金额<营业收入的 0.5%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利润总额的 1%≤错报 错报金额<利润总额的 1%
5% 金额<利润总额的 5%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资产总额的 0.2%≤错报 错报金额<资产总额的 0.2%
0.5% 金额<资产总额的 0.5%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定性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控制环境无效;
2.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3. 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表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
运行过程中未能够发现该错报;
4.公司董事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 1.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2.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3.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
制或没有实施且没有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4.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
合理保证编制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
重大缺陷 5000 万元及以上
重要缺陷 3000 万元(含 3000 万元)至 5000 万元
一般缺陷 3000 万元以下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认定等级 定性标准
缺陷认定等级 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 1.公司缺乏民主、科学的决策程序;
2.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3.公司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控制失效。
重要缺陷 1.重要业务出现大范围、长时间的中断,可能导致公司在此
领域偏离控制目标;
2.上年的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3.公司重要业务制度或系统存在缺陷。
一般缺陷 不构成重大缺陷、重要缺陷的其他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
(二)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三)对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针对上一年度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及所属企业已通过完善制度和流程以及加强制度执行等有效措施进行落实整改,并
如期完成整改。
(四)对本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拟采取的整改措施
根据针对报告期内发现的内部控制一般缺陷,公司持续督促被检查单位通过完善制度流程以及加强制度执行等措施进行立行立改
。预计2026年6月,基本完成整改工作。
四、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和重大缺陷
。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769f9fb-44e5-487e-a33d-ceed3ad01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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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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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电力A(000539):广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2025年风险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99a08d4-88f9-4d99-9a19-b025890c5f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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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会计师事务所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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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目 录
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
1-2
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
1-2
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北京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 22号
赛特广场 5层邮编 100004
电话 +86 10 8566 5588
传真 +86 10 8566 5120
www.grantthornton.cn关于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的专项说明
致同专字(2026)第 440A003717号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粤电力”)委托,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粤电力 2025年 12月 3
1日的合并及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年度合并及公司利润表、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财务报表附注,
并出具了致同审字(2026)第 440A004592号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等有关规定,粤电力编制了本专项说明所附的广
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粤电力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粤电力 2
025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粤电力
实施于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往来的相关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 2025年度粤电力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粤电力披露年度报告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用途。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邓碧涛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泽宇
中国·北京 二〇二六年三月二十七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14e8d98e-7209-413c-bb3b-8d3e3dbaf8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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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关于“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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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认真践行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的“要活跃资本市场、提振投资者信心”及国务
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要大力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投资价值,要采取更加有力有效措施,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的指导思想,结合公司
发展战略、经营情况及财务情况,于 2024 年 8月 28 日披露了“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公告编号:2024-45)。
现将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聚焦主责主业,建设一流绿色低碳电力上市公司
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取资于民,用资于电,惠之于众”的经营宗旨和“办电为主,多元发展”的经营方针,专注于电力
主业,电源结构呈多元化发展,拥有大型燃煤发电、天然气发电、生物质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和水力发电等多种能源项目,
通过电网公司向用户提供可靠、清洁的能源。截至 2025年 12 月 31 日,公司拥有可控装机容量 4,668.31 万千瓦,其中燃煤发电
控股装机容量 2,301 万千瓦,气电控股装机容量 1,184.7 万千瓦,风电、光伏等新能源装机 886.95 万千瓦,可控装机容量、受托
管理装机容量合计 5,532.51 万千瓦,是广东省装机规模最大的电力上市公司。
二、强化科技引领,积极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积极实施科技创新驱动战略,有序构建“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系。2023年以来,公司新增省级认定研发平台 1家,市级认
定研发平台 3家,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课题 1项,省级重点研发课题 3项;2025 年度新增申报全国行业研发成果 25 项,新增实用
新型专利授权 97 项,发明专利 22 项。
三、重视股东回报,稳定分红共享经营发展成果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权益维护,坚持“有盈利,必分红”。除 2021-2022 年履行电力能源保障责任阶段性出现亏损外,一直坚
持向股东分红派现。自 1993年上市以来累计向股东派现 132.71 亿元,充分体现了公司取得的良好经营业绩和对投资者的真诚回报
。
2025 年度,公司在近三年盈利尚未能弥补 2021-2022 年度发生的大额亏损情况下,充分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
营模式、盈利水平、偿债能力等因素,兼顾公司持续发展的部分资金需求与股东综合回报,仍决定进行适当现金分红,2025 年度公
司分红派息预案为:按照公司总股本 5,250,283,986 股,A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0.2 元(含税);B 股每 10 股派人民币 0.2 元
(含税)。
四、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原则,依法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连续十二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A”级。公司将继续以提升透明度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
,通过自愿发布季度发电量完成情况信息披露公告等措施,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同时持续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通
过投资者现场调研、投资者热线、电子邮箱、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形式建立多渠道、多层次的投资者沟通体系,增
加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等情况的了解,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给投资者一个真实、透明、合规的粤电力。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ceea1b8-e3f9-46d8-95b4-01b2cfea64d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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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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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一、“十四五”工作回顾
“十四五” 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开局期,也是能源结构加速转型的改革攻坚期。公司董事会全面贯
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面对燃料成本高位震荡、电力市场深刻变革等复杂局面,坚定做好能源安全保供
的守护者、绿色低碳转型的践行者、高质量发展的探索者。
五年来,公司规模实力显著增强:资产总额和可控装机容量连年递增,分别达 1,860.34 亿元和 4,668.31 万千瓦,较“十三五
”末增长 116.39%和 100.59%,装机规模保持广东省电力上市公司首位,五年累计上网电量 5,676.43 亿千瓦时,累计实现营业收入
2,655.27 亿元。
五年来,公司结构转型成效突出:清洁能源装机规模由446.2 万千瓦跃升至 2094.93 万千瓦,装机占比从 20.65%大幅提升至 4
7.66%,其中气电装机增长 2.2 倍,风电装机增长5.5 倍,光伏装机由 0 增长至 487.45 万千瓦,气电、风电、光伏等清洁能源板
块实现跨越式发展。
五年来,公司科技创新成果丰硕:“十四五”期间新增省级研发机构 4 家,市级研发机构 8 家,获得省部级奖项 5项,行业协
会级奖项 68 项,授权发明专利数 87 件,实用新型专利 514 项,软件著作权 59 件,并首次承担国家级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创新
成果不断涌现。
二、公司经营情况简要回顾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努力克服长协电
价下行、市场竞争加剧等不利因素影响,化压力为动力,于变局中开新局。2025年公司完成上网电量 1,212.13亿千瓦时,同比增加
1.56%,实现主营业务收入 515.41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 6.00 亿元;全年新增控股装机465.36 万千瓦,三台百万千瓦级
燃煤发电机组如期投产,助力公司控股装机规模迈上 4000 万千瓦新台阶。
三、2025年董事会主要工作情况
(一)规范运作,持续提升公司治理效能
公司董事会认真学习贯彻《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资本市场法律法规及重大政策精神,持续完善公司治理
体系机制,修订完善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制度,圆满完成监事会改革工作,规范运作水平持续
提升。董事会认真审议通过《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2025 年度合规与风控管理工作报告》《2025 年度法治工作报告》,持
续推动合规与风控管理与企业经营管理深度融合,促进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实施和持续改善。
(二)勤勉尽责,董事会运行高效有序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法》、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科学规范地对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审议和决策
。董事会全年组织召开 7 次董事会现场会议、3 次董事会通讯会议,完成 45 项董事会议案审批,议题涉及定期报告、利润分配方
案、重大投融资、重大关联交易等,全部议案获得通过并有效执行;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充分发挥各自专业特长,年度内共召开 6
次会议并提交有关审查意见,对董事会加强决策科学性、提高决策效率发挥了重要作用。独立董事依法履职,年度内共召开 4 次独
立董事专门会议,积极主动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实施发表专业意见和独立判断,切实关注并维护各方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董事会还召集召开了 3 次股东会,提交股东会审议的 15 项议案全部获得通过并有效执行。
(三)清洁发展,能源转型跑出加速度
公司董事会坚持聚焦“双碳”目标推进能源结构转型升级。2025 年,董事会批准投资建设珠海高栏二海上风电项目,加快新能
源发电项目规模化开发;批准组建广东能源博贺燃料供应链有限公司,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批准向韶关发电厂等三家
子企业增资,助力扭亏纾困防止风险蔓延;批准以宁洲项目申报并成功发行全国首单 LNG 发电项目类 REITs,进一步盘活优质存量
资产并提升企业资产运营效率。2025 年公司董事会编制发布的 ESG 报告,充分展示公司在清洁能源开发、节能减排等领域取得的优
异成绩,入选“中国 ESG 上市公司大湾区先锋 50”、“中国 ESG 上市公司国企先锋 100”和“大湾区国企 ESG 发展指数”榜单,
并荣获“ESG 双碳先锋奖杯”鲸牛奖。
(四)规范开展信息披露和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董事会严格执行《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等信息披露规则指引规定,高质量完成定期和临时公告披露,并以提
升透明度为目标、以投资者需求为导向,持续增强信息披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2025 年度,董事会制定市值管理制度,持续披露“
质量回报双提升”行动方案,审议批准公司定期报告和临时公告合计 110 份,信息披露连续十二年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考核“A”级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组织召开公司 2024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参加广东辖区 2025 年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
,全年共接待机构投资者现场及线上调研 141 人次,发布投资者调研记录 14 篇,通过深交所互动易平台回答投资者提问 47 条,
积极构建良性互动的投资者关系,扎实做好市场舆论的正面引导和公司价值的正向传递。
四、2026年工作展望
2026 年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公司加快转型、提质增效的关键之年。公司董事会将坚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
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来,围绕“服务国家能源战略、推动绿色低碳转型、实现高质量发展”的中
心任务,统筹推进提质增效、绿色转型、改革创新等各项工作。
(一)聚力提质增效,夯实发展根基
公司将积极适应电力市场化改革新形势,精准施策、深挖潜力,全面提升经营韧性:强化电力市场动态研判,优化现货及中长期
交易策略,充分发挥火电调峰价值与顶峰创效能力,在量价统筹中提升度电收益;精准库存管理、深化气电协同,严控燃料成本“牛
鼻子”;全面对标一流企业,持续推动节能降耗与财务成本压降,以精益管理夯实公司高质量发展根基。
(二)聚力绿色转型,厚植发展优势
公司将坚持传统能源清洁高效利用与新能源规模化开发并举,主动融入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化能源产业体系建设:稳步推
进清洁高效煤电及重点气电项目建设,加快推进新一代煤电升级改造及“三改联动”,推动煤电向兜底保障、支撑调节型电源转型;
抢抓广东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机遇,加快海上风电资源获取与规模化开发,争当区域能源转型的排头兵,以绿色转型持续厚植高质量
发展核心优势。
(三)聚力改革创新,锻造发展动能
公司将坚持以改革破局、以创新赋能,激发企业内生动力与发展活力:持续推动国企改革走深走实,健全权责透明、协调运转的
治理体系,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与激励约束体系;紧扣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新一代煤电指标体系,强化关键
技术攻关,加大研发投入与成果转化应用;全面提速数字化转型,加快推进智慧电厂建设,推动数智技术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以改
革创新锻造公司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能源革命浪潮奔涌,新型电力系统方兴未艾,回顾“十四五”,公司以实干笃行诠释责任担当;展望“十五五”,公司将以砥砺
奋进再谱时代新章。公司董事会将带领全体员工知重负重、迎难而上,在服务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中找准坐标定位,在推动广东能源
革命实践中担当作为,以绿色低碳发展书写高质量发展新答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a37e7241-1505-4a33-817e-888000b6e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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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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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召开2025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定于2026年4月16日(星期四)15:00-16:30在全景网举办2025年
度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ir.p5w.ne
t)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公司《2025年度报告摘要》刊登于2026年3月31日的《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
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2025年度报告全文》刊登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供全体股东和投资
者查阅。
出席本次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郑云鹏先生,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刘维先生,财务部部长蒙飞先生,独立
董事张汉玉女士、吴战篪先生、才国伟先生、赵增立先生。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
议。投资者可于2026年4月15日(星期三)15:00前访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
将在2025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说明会。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e844303d-b961-4e13-a4d3-a8eeecedaef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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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 20:27│粤电力A(000539):粤 电 力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关于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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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
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2011年12月22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执业证书颁发单位及序号:北京市财政局NO0014469
截至2025年末,致同所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人244名,注册会计师1,36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461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业务收入26.1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1.03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82亿元。2024年年报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29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通
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86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在投资者保护能力方面,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2024年末职业风险基金1,877.29万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3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5次、行政监管措施19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和纪律处分3次。
执业人员无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81名执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处理处罚,其中行政处罚6批次、行政监管措施20次、自律监管
措施11次、纪律处分6次。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胜任公
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其中:同意10票,反对0
票,弃权0票。
2025年9月19日,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二、2025年度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就
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审计重点
、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确定关键审计事项,组织内部专家团队研究讨论各类重大事项会计处理,就内部控制测试、
审计证据获取等环节与公司保持工作对接,客观、独立地开展预审和年审工作。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涉及财务公司关联交易的存贷款等金融业务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
专项报告,在程序合规层面满足监管要求。
三、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
(一)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公司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对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等信息进行了审查,认为其能够
胜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的境内外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1月2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与公司审计机构致
同会计师事务所就2025年度审计计划及预审情况进行了沟通。同意公司和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对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控审计的工作计
划,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计划认真完成审计工作,出具真实、准确的审计报告,请公司积极配合。
(三)2026年3月2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听取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汇报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
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对年审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执业能力及独立性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年审注册会
计师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年审注册会计师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认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了《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完
成了预审和年度审计等各项工作,按期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未发现违反审计独立性及职业道德准则的情形,程序合规性
方面符合监管要求。
特此报告
广东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合规委员会
二○二六年三月三十一日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3-31/cdc80eab-8332-4841-a008-d9113f22fe38.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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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粤电力A: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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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30/122525584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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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粤电力A: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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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3-31/12250583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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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1│粤电力A: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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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1/122477631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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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粤电力A: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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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67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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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粤电力A: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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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115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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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粤电力A: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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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9/12229504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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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粤电力A: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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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749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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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粤电力A: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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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505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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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粤电力A: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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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14759.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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