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44 中原环保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10 00:00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
│2026-07-10 00:00 │中原环保(00054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1 18:12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
│2026-06-11 18:12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
│2026-06-11 18:11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将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中原万宇新能源科技│
│ │有限公司的公告 │
├─────────┼──────────────────────────────────────────────┤
│2026-06-11 18:06 │中原环保(00054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6-10 00:00 │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
│2026-05-11 18:25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
├─────────┼──────────────────────────────────────────────┤
│2026-04-28 16:59 │中原环保(00054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
│2026-04-28 16:57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中原环保(郑州)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
│ │务项目相关终止协议的公告 │
└─────────┴──────────────────────────────────────────────┘
─────────┬────────────────────────────────────────────────
2026-07-10 00:00│中原环保(000544):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或“公司”)于 2026年 7月 9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经公司总经理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董事会同意聘任王娟女士为公司副总经理(个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b2fe1112-78ef-401b-9db7-9c0c20a4af9b.PDF
─────────┬────────────────────────────────────────────────
2026-07-10 00:00│中原环保(00054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年 6月 29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
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6年 7月 9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
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0/cff6bfc9-271f-44b5-9d86-140a4275ab64.PDF
─────────┬────────────────────────────────────────────────
2026-06-11 18:12│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董事会今日收到副总经理宋向阳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到法定退
休年龄,宋向阳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其原定任期至第九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
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宋向阳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影响公司相
关工作的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向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宋向阳先生任职以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宋向阳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500ce00-34e0-4a34-b878-23bac6157a75.PDF
─────────┬────────────────────────────────────────────────
2026-06-11 18:12│中原环保(000544):关于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产业结构,结合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机遇,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新泓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 1000万元成立全资子公司,开展清洁能源供能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出资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3X752K05
成立日期:2016年 02月 03日
法定代表人:乔万玺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号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股 100%。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智能水务系统开发;合同能源管理;水资源专用机械设
备制造;供冷服务;热力生产和供应;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再生资源销售;集中式快速充电站;电
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充电控制设备租赁;洗车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停车场服务;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广告发布
;广告制作;广告设计、代理;企业形象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出国办展须经相关部门审批);汽车装饰用品销售;自动售货机销
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
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拟成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河南新升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 号东方鼎盛中心 A座9013室(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注册资本:1000万元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股权结构:新泓公司出资 1000万元,持股 100%。
治理结构:公司不设董事会,设董事一名,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公司不设监事会,不设监事;公司设总经理一名,由董事
兼任。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位。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供冷服务;太阳能热利用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利用装备销售;制冷、空调设备销售(最
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为准)。
四、投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新泓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发展清洁能源供能业务,符合公司发展战略,依托本地再生水、地热等资源,深度开发市场用能需求,
通过深化“再生水+清洁能源”业务协同,进一步优化产业布局,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助力公司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本次投资由
子公司以自有资金投入,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投资可能存在的风险
新泓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政策调整、市场变化以及运营管理、内部控制等方面的风险因素。公
司将加强对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流程和有效的监督机制,合理规划投资节奏,强化项目全过程管理等方式,增强
抗风险能力,有效保障经营发展。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1ee31a7-38f0-4b8c-b621-b8c307d12ee4.PDF
─────────┬────────────────────────────────────────────────
2026-06-11 18:11│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将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中原万宇新能源科技有限
│公司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或“公司”)于 2026年 6月 1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将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中原万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易概述
为深化污泥处理处置业务资源整合,推动污泥处理业务市场化、规模化、专业化发展,公司将全资子公司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格沃公司”)100%股权无偿划转至公司全资子公司郑州中原万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万宇”)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无偿划转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实施方案
公司将持有的格沃公司 100%股权无偿转至中原万宇,划转完成后,格沃公司独立法人地位不变,仍独立享有和承担自身的债权
和债务。本次无偿划转基准日为 2026年 3月 31日,涉及股权权属清晰,不存在权属关系不明确或存在权属纠纷的情形,不涉及职工
分流及安置问题,且不涉及债权债务及负债处置问题。
划转前:
划转后:
三、交易各方情况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16996944XD
注册资本:97,468.4488万元
法定代表人:梁伟刚
成立日期:1996年 10月 25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中原区中原中路 167号 1号楼 16层
经营范围:环境及公用事业项目的建设、运营及管理;城市给排水、污水综合处理、中水利用、污泥处理;热力生产和供应;垃
圾发电、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水污染治理、大气环境治理、土壤治理、固体废弃物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生态工程和生态修复领域
的技术研究与科技开发、设备制造与销售、工程设计与总承包建设,项目管理、工程咨询、技术服务;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工程
和生态修复;苗木种植;园林设计;园林绿化工程和园林维护;国内贸易。
财务情况:2026年 3月 31日总资产 45,638,586,188.93元、净资产 12,315,947,394.92 元, 2026 年 1-3 月实现营业收入1,1
73,204,698.05元、净利润 361,197,226.87元;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45,189,066,675.90元、净资产 12,007,204,503.41元,20
25年 1-12 月 实 现 营 业 收 入 5,539,873,734.66 元 、 净 利 润1,094,536,818.01元。
2、郑州中原万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83MA45888D1D
注册资本:5,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李升
成立日期:2018年 5月 14日
注册地址:河南自贸试验区郑州片区(郑东)才高街 6号 5层 5007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余热余压余气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污泥处理
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燃煤烟气脱硫脱硝装备制造;特殊作业机器人制造;智能
机器人的研发;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机械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
;建筑砌块制造;建筑砌块销售;土壤与肥料的复混加工;生物质燃料加工;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
再生资源销售;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肥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建设工程施工;生物质燃气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财务情况:2026年 3月 31日总资产 337,987,221.72 元、净资产 68,080,520.81元,2026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 38,037,350.1
4元、净利润 3,075,268.43 元; 2025 年 12 月 31 日总资产294,504,021.60 元、净资产 65,005,252.38 元,2025 年 1-12 月实
现营业收入 203,178,188.82元、净利润 3,171,802.59元。
3、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8MA3XCX999J
注册资本:20,000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凯
成立日期:2016年 8月 22日
注册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虹路 3号院
经营范围:城市固体废弃物(不含危险废物)清运、处理和资源利用,城市环境综合治理,城市固体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利用技术
研发和咨询,城市固体废弃物再生开发利用及产品销售,水体、土壤环境综合治理技术研发与咨询,复合肥的销售,苗木培育及种植
;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环保产品技术开发(非研制)、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销售:建筑材料、其他化工产品(不含易燃
易爆危险化学品)、电器设备、机械设备、环保设备。
财务情况:2026年 3月 31日总资产 143,159,925.59 元、净资产 130,649,429.70元,2026年 1-3月实现营业收入 0.00元、净
利润 981,351.02元;2025年 12月 31日总资产 143,633,267.28元、净资产 129,668,078.68元,2025年 1-12月实现营业收入 11,32
0.75元、净利润 3,256,072.74元。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无偿划转属于公司内部资源优化配置,通过整合内部资源,进一步优化污泥业务布局,提升板块核心竞争力与可持续发展能
力,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划转不影响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与整体经营业绩,对公司财务情况和经营成果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46b56dfc-d7ab-48ee-9f68-552af078da30.PDF
─────────┬────────────────────────────────────────────────
2026-06-11 18:06│中原环保(00054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年 6月 1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向公
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6年 6月 11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关于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限公司拟成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2、通过《关于将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股权无偿划转至郑州中原万宇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赞成票 7票、反对票 0票、弃权票 0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0e722255-5e68-458b-ab9b-147b2dc5515d.PDF
─────────┬────────────────────────────────────────────────
2026-06-10 00:00│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6年 4月 23日召开的 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方案
1、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974,684,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2.70 元(含税),共计派发 263,164,811.76 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自上述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没有发生变化。
3、本次实施的方案与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权益分派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5、本次权益分派方案实施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74,684,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 2.70000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境外机构(含 QFII、RQFII)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
金每 10股派 2.430000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
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
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1个月(含1个月)以内,每10股补缴税款0.540000元
;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270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6月 1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6月 18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6月 17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年 6月 18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182 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2 08*****729 河南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6 月 8 日至登记日:2026年 6月 17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
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1、咨询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号东方鼎盛中心 A座 10层
2、咨询联系人:白女士
3、咨询电话:0371-55326971
4、传真电话:0371-55356772
七、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6952e537-6793-4afb-b422-5bf92d6508ee.PDF
─────────┬────────────────────────────────────────────────
2026-05-11 18:25│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增资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
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增加注册资本 9000万元,用于创新中心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
让公告》(郑东自然资交易告字〔2026〕2号)所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推进后续创新研发基地建设。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
26-27)。
2026年 4月 23日,创新中心与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署成交确认书,确认创新中心竞得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详见巨
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26-32)。
二、进展情况
近日,创新中心已完成《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署。主要内容如下:
出让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受让人: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
1、受让人对依法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在出让期限内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利用该土地依法建造建筑物、
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2、本合同项下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期限为 40年,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约定的交付土地之日起算;原划拨(承租)国有建设
用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出让期限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本合同项下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为人民币大写柒仟柒佰捌拾万元整(小写 77800000.00 元),每平方米人民
币大写捌仟零伍拾叁元陆角贰分(小写8053.6218 元)。
4、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30日内,一次性付清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付款时间为 2026年 6月 7日 24时之前;
5、出让人同意在 2026年 11 月 8日前将出让宗地交付给受让人,交付土地时该宗地土地权利清晰、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应达到
本条第(一)项规定的土地条件:
(一)场地平整达到内部场地平整;周围基础设施达到外部五通(通路、通电、供水、排水、通讯);
6、受让人应在按本合同约定付清本宗地全部出让价款后(涉及利息和违约金的,亦需付清),持本合同和出让价款缴纳凭证等
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7、受让人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
,自迟延支付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 1.0‰向出让人缴纳违约金,延期付款超过 60 日,经出让人催缴后仍不能支付国有建
设用地使用权出让价款的,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定金数额不足以弥补因受让人违约造成的损失的,出让
人可以请求受让人赔偿超过定金数额的损失。
三、风险提示
公司及创新中心将按要求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等手续。有关后续建设创新研发基地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
将持续推进创新研发基地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投资金额、建设方案、资金来源等内容待形成完整方案后将依法履行董事会审议
及披露程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2/bccfbe20-0beb-474d-ade6-1d312ab63d46.PDF
─────────┬────────────────────────────────────────────────
2026-04-28 16:59│中原环保(000544):2026年一季度报告
─────────┴────────────────────────────────────────────────
中原环保(000544):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3308b9b7-81ae-4df2-824d-b4ed083357e9.PDF
─────────┬────────────────────────────────────────────────
2026-04-28 16: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中原环保(郑州)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务项
│目相关终止协议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或“公司”)于 2026年 4月 2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中原环保(郑州)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项目概况
2019年 3月 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运营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务项目并成立项
目公司的议案》,中原环保出资成立全资子公司中原环保(郑州)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厨余公司”或“项目公司”)
,采用特许经营方式,负责投资、运营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务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项目预计总投资约 6029万元
,厨余公司与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以下简称“中原区城管局”)签订特许经营协议,项目特许期 30年,详见巨潮资讯网(公
告编号 2019-04)。
项目于 2019年 12月投入运营,目前已运营 6年。结合项目实际情况,经双方磋商,决定提前终止项目合作,由中原区城管局对
项目资产进行回购,并签订《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终止协议》及《补充协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签署协议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拟终止项目合作情况
以 2025年 9月 30日为基准日,双方共同聘请审计机构开展项目审计,经审计,项目资产账面净值 75,582,559.50 元,按照项
目特许经营协议中关于项目终止补偿条款的约定,综合考虑厨余公司运营成本,经双方协商,本次中原区城管局回购项目资产需向厨
余公司支付项目终止费用 87,221,354.74 元,按照双方本次终止协议约定的支付进度分三次支付,中原区城管局支付完毕全部款项
后,双方启动项目资产移交工作。
2025年 10月 1日至最终移交日期间的过渡期费用由中原区城管局按照本次协议约定承担。完成全部项目资产移交后,双方共同
委托审计机构对过渡期内应由中原区城管局承担的费用数额进行审计确认,中原区城管局于审计结果出具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按照
审计结果将应承担的过渡期费用支付至厨余公司。
三、项目公司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102MA46G1CC40
法定代表人:史传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成立日期:2019年 03月 25日
经营范围:环保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垃圾处理成套设备销售;环保机械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技术咨询服务;
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处理服务;垃圾分类服务;再生资源回收、加工;环保工程设计施工;环境污染治理设施运
营服务;大气污染治理服务;水污染治理服务;危险废物经营。(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后方可经营)
股权结构:中原环保持股 100%
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23年 2024年 2025年 2026年 3月 31日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6587.69 7329.77 7667.79 7442.11
负债总额 4172.75 4748.50 5839.44 5822.26
净资产 2414.94 2581.27 1828.35 1619.85
项目 2023年 1-12月 2024年 1-12月 2025年 1-12月 2026年 1-3月
(经审计) (经审计) (经审计) (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 1396.17 1387.67 467.95 0
净利润 314.76 166.33 -752.92 -208.50
四、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郑州市中原区城市管理局
乙方:中原环保(郑州)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
1、《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终止协议》
第一条 协议终止
1.1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因自然和社会事件引起的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特许经营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双方同意特许经营协议自2025
年 9月 30日起终止。自终止之日起,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特许经营协议尚未履行的不再履行;
1.2双方一致同意,暂定 2025年 10月 1日起至双方完成项目全部资产的移交工作之日(以双方签署《资产移交确认书》日期为
准)为过渡期,双方在过渡期满前为进行项目资产移交履行准备义务,根据移交工作进度,双方实际移交完成之日为过渡期满之日;
1.3双方一致确认,乙方已按照特许经营协议及补充协议的约定履行了投资、建设及运营义务;
1.4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本次特许经营协议终止不涉及员工安置问题,乙方员工由乙方自行分流安置。
第二条 项目资产移交安排
2.1甲方按照本协议第 3.1条第(1)款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完毕首笔款后,双方启动项目资产移交工作。甲乙双方完成项目全部资
产的移交工作后,应于 5个工作日内共同委托专业审计机构对过渡期内产生的费用开展审计工作。
2.2甲乙双方一致确认并同意,截至项目终止日,移交范围内的项目全部资产符合移交条件,鉴于项目建成期较短,资产状况良
好,双方确认以资产现状进行移交,具体移交资产范围详见本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c85a27dc-ec75-4400-85a9-3dc8e048c40b.PDF
─────────┬────────────────────────────────────────────────
2026-04-28 16: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
─────────┴────────────────────────────────────────────────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6ec70b97-ad05-417b-996b-a00012c79672.PDF
─────────┬────────────────────────────────────────────────
2026-04-28 16: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告
─────────┴────────────────────────────────────────────────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披露2026年第一季度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45f24dea-db92-41d3-a913-0a874a9a3b47.PDF
─────────┬────────────────────────────────────────────────
2026-04-28 16:56│中原环保(000544):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通知时间: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 年 4 月 17 日以书面送达或电子邮件方式
向公司全体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
2、表决时间:2026 年 4 月 27 日
3、会议方式:通讯方式
4、出席会议情况: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实际出席董事 7人。
5、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通过《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财务报表》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2、通过《关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追溯调整财务数据的议案》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3、通过《关于中原环保(郑州)厨余垃圾处理有限公司签订中原区生活垃圾分拣中心综合服务项目相关终止协议的议案》
赞成票 7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9/055a4aa7-d57b-4d4c-8537-4bb11c8a4371.PDF
─────────┬────────────────────────────────────────────────
2026-04-24 16:17│中原环保(000544):投资建设合同
─────────┴────────────────────────────────────────────────
中原环保(000544):投资建设合同。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1900911-f430-48c9-9111-dcff7d012b6f.PDF
─────────┬────────────────────────────────────────────────
2026-04-24 16:15│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子公司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进展公告
─────────┴────────────────────────────────────────────────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增资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公司向全资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
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增加注册资本 9000万元,用于创新中心参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
让公告》(郑东自然资交易告字〔2026〕2号)所列土地使用权的竞拍并推进后续创新研发基地建设。详见巨潮资讯网(公告编号 20
26-27)。
二、进展情况
近日,创新中心收到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的成交确认书,创新中心为郑政东出〔2026〕2号(网)宗地的挂牌受让方,
具体信息如下:
土地位置:如意河东四街南、如意东路西
土地编号:郑政东出〔2026〕2号(网)
使用权面积:9660.25平方米
成交价格:7780万元
出让年限:40年
同时,创新中心按照土地挂牌交易要求,根据董事会九届二十二次会议授权,签署了《投资建设合同》及《产业发展承诺书》。
《投资建设合同》详见同日披露的合同全文,《产业发展承诺书》主要内容为“我单位(指创新中心)已充分阅读并理解《投资建设
合同》相关条款内容及违约责任。承诺严格按照《投资建设合同》约定进行建设,接受相关主管部门的监管,按期达到各项约定指标
。若未能按照《投资建设合同》内容履行约定,我单位自愿承担相应违约责任以及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目前关于后续创新研发基地的具体投资建设方案尚在论证中,待形成完整方案后将依法履行董事会审议及披露程序。
三、风险提示
目前创新中心尚未完成本次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签署,公司及创新中心将尽快推进合同签署工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有关后续建设创新研发基地事项目前仍存在较大不确定性,公司将持续推进研发基地方案设计等相关工作,具体投资金额、建设
方案、资金来源等内容以最终审议、披露方案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59d95203-7d30-434f-aaf2-e0a9ee1ad927.PDF
─────────┬────────────────────────────────────────────────
2026-04-23 18:24│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8548d2a-a632-4379-8dd8-ec674d46befe.PDF
─────────┬────────────────────────────────────────────────
2026-04-23 18:20│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de5a4f5-73a1-4f10-b713-3107ce0df41d.PDF
─────────┬────────────────────────────────────────────────
2026-04-17 16:0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举办2025年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年4 月 3 日披露《2025 年年度报告》,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
交流,方便投资者深入了解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周四)16:00-17:00 在全景网举办 2025 年年度业
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录全景网“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https://ir.p5w.net)参与本
次业绩说明会。
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董事、总经理谭云飞先生,独立董事刘阳先生,董事会秘书张一帆女士,财务总监张蕾女士
(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可能进行调整)。
为提升交流的针对性,公司现向投资者提前征集本次业绩说明会的相关问题。投资者可于 2026 年 4 月 23 日(周四)12:00前
访问 https://ir.p5w.net/zj/进入问题征集专题页面。公司将在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898d449e-887d-4c1d-9e9e-5084ae80b184.PDF
─────────┬────────────────────────────────────────────────
2026-04-17 16:02│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公司副总经理辞职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董事会今日收到副总经理薛飞先生提交的书面辞呈。因到法定退休
年龄,薛飞先生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辞去上述职务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薛飞先生辞去副总经理职务的申请自辞呈送达公司董事会时生效,不会影响公司相关
工作的正常进行。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薛飞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薛飞先生任职以来,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中原环保业务发展、规范运作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薛飞先生在任
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8/fd7b6448-3131-4d58-9631-837a26f2a89d.PDF
─────────┬────────────────────────────────────────────────
2026-04-03 00:32│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
─────────┴────────────────────────────────────────────────
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2025年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22ab10e-9ecf-4707-95df-f3074238a99c.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2025年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1-2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010)68360123
传真:(0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勤信审字【2026】第 1162 号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企业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
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中原环保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
内部控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ba826577-1b6d-4315-8904-d0ef1444e091.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ab110c9-b5f5-447c-8862-2ad07bc6d3ae.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新增不超过 30 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有效,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日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贷款、开立银行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国内保理业务等
。最终授信额度和品种以银行实际审批为准,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
同为准,授权经营层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范围内签署相关协议等有关法律文件、办理授信相关手续。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89052f9-e305-4e0e-8cd9-d28667ac1db5.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专项审核报告
─────────┴────────────────────────────────────────────────
一、 专项审核报告 1-2
二、 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1-2
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
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
勤信专字 [2026]第 0525 号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管理层编制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
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对报告使用者和使用目的的限定
本审核报告仅供中原环保年度报告披露时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我们同意将本审核报告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年度
报告的必备文件,随同其他文件一起报送并对外披露。
二、管理层的责任
中原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
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并负责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以
及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而导致的重大错报 。
三、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四、工作概述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审核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实施审核工作,以对《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
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检查会计记录、重新计算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
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五、审核结论
我们认为,中原环保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已经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编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反映了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二〇二六年四月一日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
关于购买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214 号)有关规定,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
编制了本说明。本专项说明仅供本公司 2025 年度报告披露之目的使用,不
适用于其他用途。
一、 股份收购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
本次交易对方为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用集团”)。
2.交易标的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污水净化”)
100%的股权。
3.交易价格
根据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出具并经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备案的《资产评估报告》(中联评报字【2022】第 4027 号),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2 年 6 月 30 日,本公司收购的污水净化 100%股权评估值为 442,100.00万元,交易双方经协商确定本次交易价
格为 442,067.68 万元。
本公司以现金方式支付交易对价。
二、 业绩承诺情况
公用集团作为补偿义务人,对污水净化在业绩承诺期实现的扣非净利润作出承诺。公用集团承诺,污水净化 2023 年、2024 年
、2025 年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 36,930.21 万元、34,342.46 万
元、37,827.42 万元。
三、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污水净化 2025 年度业绩实现数已高于业绩承诺数。具体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业绩承诺数 业绩实现数 差额
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归属于2025 37,827.42 65,426.15 27,598.73
母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
四、 结论
综上,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在 2025 年度业绩承诺期内完成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eec70cd3-7c37-4c2d-a687-8dd973d2f96e.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关于向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增资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向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增资并参与土地使用权竞拍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满足节能环保装备产业链主企业科技创新需求,强化科技创新在产业发展中的核心支撑作用,公司拟
向全资子公司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创新中心”)增加注册资本 9000万元,用于创新中心参与
本次土地使用权竞拍并推进创新研发基地建设。本次增资不改变持股结构,增资完成后,创新中心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创新中心为本次土地竞拍主体,以自有资金参与竞拍郑政东出〔2026〕2号(网)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使用权面积 9660
.25平方米,起始价格 7780 万元(以最终实际成交的价格为准)。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主要为用于后期建设公司创新研发基地,
不涉及房地产开发经营相关业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增资及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
事会授权管理层办理此次购买土地使用权的有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中原生态环境技术创新中心(河南)有限公司
2、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3、社会信用代码:91410000MAD57DGC9A
4、注册资本:3000万元
5、法定代表人:高爱华
6、成立日期:2023年 11月 14日
7、住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号 12层 1216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检验检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水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水污染治理
;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固体废物治理;大气污染治理;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农林废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研发
;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环境保护监测;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
;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电线、电缆经营;农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新能源汽车废旧动力蓄电
池回收及梯次利用(不含危险废物经营);环保咨询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
管理服务;创业空间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9、主要财务数据(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2024 年 12 月 31 日(经审计)
总资产 53,544,635.45 19,239,651.11
净资产 25,888,586.61 14,004,300.75
项目 2025 年度(经审计) 2024 年度(经审计)
营业收入 37,063,335.80 19,582,175.53
营业利润 6,033,592.79 3,462,109.26
净利润 4,884,285.86 2,607,098.49
10、增资前后的股权结构:
股东名称 增资前 增资后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持股 100% 持股 100%
11、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2、经查询,创新中心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土地使用权挂牌情况
1、编号:郑政东出〔2026〕2号(网)
2、土地位置:如意河东四街南、如意东路西
3、使用权面积:9660.25平方米
4、土地用途:商务金融用地
5、起始价:7780万元
6、竞买保证金:1556万元
7、出让年限:40年
8、开发程度:五通一平
本次购买的土地使用权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在涉及有关资产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
、冻结等司法措施等。
交易标的具体情况详见郑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6 年 3 月13日发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公告》(郑东自然
资交易告字〔2026〕2号)。
四、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方为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郑东新区分局,交易对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五、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主要为用于建设创新研发基地,满足公司对于科技研发、产业孵化、创新实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需求
。本次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向创新中心增资的自有资金,不影响现有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及经
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后期建设创新研发基地事项,将根据进展情况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及信息
披露义务。
六、可能存在的风险
(1)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尚在积极筹备过程中,公司尚未签署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能否获得土地使用权存在不确定
性。
(2)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和经营风险,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等实施条件发生变化,可能存在
延期、变更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涉及的投资金额为预估数,具体金额以后续实际发生为准。公司将统筹资金管理,合理确定支付
方式、支付安排等,以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本次竞拍事项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竞拍土地使用权事项的
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f230f9d8-b0b8-4fb9-a882-2f7413f08f08.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长期投资资产评估报告
─────────┴────────────────────────────────────────────────
中原环保(000544):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股权所形成的长期投资资产评估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cc4f810f-6d0d-46a6-8d3d-810622b0c685.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之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
│情况的核查意见
─────────┴────────────────────────────────────────────────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
”“上市公司”“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以下简称“本次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8号——重大资产重组》等法律法规
的有关规定,对业绩承诺方做出的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净化公司”“标的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
况及业绩承诺期届满资产减值测试情况进行了核查,并发表意见如下:
一、本次交易情况概述
本次交易为上市公司以现金支付的方式购买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交易对方”“业绩承诺方”)持有
的净化公司 100%股权,本次交易对价合计为 442,067.68万元。2023年 3月 17日,交易对方已将其持有的标的公司 100%股权过户至
上市公司名下,标的公司已就本次标的资产过户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二、业绩承诺和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根据上市公司与业绩承诺方签订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
补偿协议》以及《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与郑州公用事业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现金购买资产之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
,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一)业绩承诺及差异情况的确定
交易对方承诺,净化公司 2023年、2024年、2025年净利润(指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不低于下表相应年度所列明金额:
单位:万元
年度 2023 年度 2024 年度 2025 年度
净化公司合并报表口径下 36,930.21 34,342.46 37,827.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
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上市公司与交易对方将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净化公司在该承诺年度实现的实际净利润数以及实
际净利润数与承诺净利润数的差异情况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标的公司实际净利润与承诺净利润的差额应根据会计师事务
所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确定。
(二)业绩补偿方式
在业绩承诺期内任何一个年度的专项审核报告出具后,如净化公司当年实际净利润数未达到承诺净利润数的,则当年触发交易对
方补偿义务,上市公司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交易对方当年应补偿金额:
当期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积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积实现净利润数)÷补偿期限内各年的预测净利润数总和×
本次交易总价款-累积已补偿金额
交易对方累积补偿总金额不超过本次交易总金额。如根据上述公式计算的应补偿金额小于或等于 0时,按 0取值,即承诺年度内
已补偿金额不冲回。
补偿义务发生时,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上市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三)减值测试补偿安排
在最后一个承诺年度结束后 4个月内,交易双方共同聘请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标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并出具专项审核意见。
如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则交易对方应当向上市公司予以补偿,上市公司按照下述公式计算确定交易对方应补
偿金额:
应补偿金额=期末减值额-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
(前述减值额为本次交易总价款减去最后一个承诺年度期末标的资产评估值并扣除补偿期限内净化公司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
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补偿期限内已补偿总金额指交易对方依据本协议第 4.2条向上市公司支付的总补偿金额。)
补偿义务发生时,交易对方应以现金方式向上市公司进行补偿,并应按照上市公司发出的付款通知要求支付现金补偿价款。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及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一)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
告》(勤信专字[2026]第 0525号),净化公司 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年度 业绩承诺数 业绩实现数 差额 实现率
合并报表口径下 2025年度 37,827.42 65,426.15 27,598.73 172.96%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净化公司 2025年度实现的合并报表口径下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65,426.15万元,业绩承诺实现率
为 172.96%。
(二)资产减值测试情况
根据中铭国际资产评估(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减值测试事宜涉及的该公司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
限公司 100%股权所形成的长期投资资产评估报告》(中铭评报字[2026]第 11014 号)和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
具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 100%股权之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说明》(勤信专字【2
026】第 0526号)。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净化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 646,910.00万元,对应的公司持有的净化公司 100%股
权价值为 646,910.00万元,高于收购净化公司 100%的股权交易价格 442,067.68万元,未发生减值。
四、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标的公司 2025年度的业绩承诺已经实现,业绩承诺期届满未发生减值,业绩承诺方无需对上市
公司进行补偿。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91e1ff7b-0fd6-4ce5-9027-81ebf767e762.PDF
─────────┬────────────────────────────────────────────────
2026-04-02 19:00│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关于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股权之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专
│项说明
─────────┴────────────────────────────────────────────────
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关于并购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100%股权之业绩承诺期满减值测试报告的专项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5790fff-0e57-4f71-8a8f-30937d11008b.PDF
─────────┬────────────────────────────────────────────────
2026-04-02 18:59│中原环保(000544):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为进一步完善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和规范公司薪酬管理工作,现根据国家、省、市有关
政策法规及《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原则
(一)合规性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确保薪酬管理依法合规、规范运作。
(二)效益联动原则:工资总额与公司经济效益、劳动生产率同向联动,建立健全工资总额动态调整机制。
(三)业绩导向原则:薪酬分配与个人履职表现、工作实绩及公司战略目标紧密结合。
(四)有效激励原则:坚持责权利相统一,构建激励与约束相结合、科学规范的考核分配机制。
第三条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具体包括以下人员:
(一)独立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的人员,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二)非独立董事:包括内部董事和外部董事。外部董事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内部董事指同时在公司
(或合并范围子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系与公司(或合并范围子公司)之间签订聘任合同或劳动合同的公司
员工或公司管理人员。
(三)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以及由董事会聘任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对象如在公司担任两个及以上职务的,薪酬标准按担任最高职务对应的标准执行。
第五条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
政策与方案,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并就相关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六条 董事薪酬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开披露,高级— 2 —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后向股东会说明并披露。对薪酬调整的重大事项(如绩效薪酬占比调整、止付追索执行等),及
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薪酬结构及绩效考核
第七条 独立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由董事会制定方案,股东会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的履职评价采取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方式进行。第八条 非独立董事薪酬及绩效考核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
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按照任职岗位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
(一)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以下简称“职业经理人”)薪酬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
职业经理人的目标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职业经理人当年经营业绩及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均值等因素综合拟定
,报公司董事会审议确定。
基本年薪按照目标年薪的 40%按月预发,剩余部分作为绩效年薪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特别奖励是对公司高质量发
展做出突出贡献给予的奖励。
职业经理人考核包括试用期考核和年度绩效考核(聘期考核),具体按照《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经理人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办法》执行。
(二)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薪酬标准与任
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三)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组织实施,根据需要可选择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条 中长期激励
公司规范有序探索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跟投等多种激励方式,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
第五章 薪酬支付
第十一条 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
、其它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据实发放。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按季度支付,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按
月支付。
第十三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 4 —
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据实结算。
第六章 薪酬止付与追索
第十四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
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
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
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第七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制度修订及生效
本制度的修订应当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制度自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cb9ea87-c93a-4493-be36-a8f60663794a.PDF
─────────┬────────────────────────────────────────────────
2026-04-02 18:59│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重要提示: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 04月 23日 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3日 9:15-9:25,9:30-11:30,13:00-
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月 23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 04月 17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 2026年 4月 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
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号东方鼎盛中心 A座 10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司债券的议案
6.00 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非 非累积投票提案 √
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7.00 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公司债券的议案
8.00 关于确认 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薪酬并制定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9.00 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度》的议案
2、提案披露情况
以上提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已通过巨潮资讯网予以披露,查询网站:http://www.cninfo.com.cn
。
3、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提案均为普通决议事项,须经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的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2)本次股东会全部提案均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单独
或者合计持有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3)除审议上述议案外,公司独立董事还将在本次股东会上进行年度工作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
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
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等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于登记截止前,采用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上述 1、2项规定的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2、登记时间:2026年 4月 20日(9:00-12:00,14:00-18:00)
3、登记地点:郑州市郑东新区才高街 6号东方鼎盛中心 A座 10层 1008室。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371)55326971 (0371)55326702
传 真:(0371)55356772
电子邮箱:zyhb@zhongyuanep.com
邮政编码:450018
联 系 人:白女士、孙女士
5、其他事项:本次会议会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af5875c-4a92-499e-a86e-33f0716aa7b4.PDF
─────────┬────────────────────────────────────────────────
2026-04-02 18:59│中原环保(000544):内部控制制度
─────────┴────────────────────────────────────────────────
中原环保(000544):内部控制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878e8118-6503-47cf-87a7-a4dbd557bea5.PDF
─────────┬────────────────────────────────────────────────
2026-04-02 18:58│中原环保(000544):关于中原环保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中原环保资金流动性充足、降低债务风险,满足中原环保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债务结构等资金
需求,中原环保拟注册发行不超过 40 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一、拟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总额不超过 40 亿元,其中中期票据 20 亿元、永续中票 20 亿元,最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实际批复
情况为准。
2、发行期限:中期票据不超过 15 年,永续中票不超过 15+N年。成功注册取得批复后,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
择机发行,期限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实际发行时,银行间债券市场状况以及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4、资金用途: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5、担保方式:信用发行(无担保)
6、承销商:建立 2026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入围库,入围公司 2026年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商库的金
融机构均可参与本次债券承销工作,每期发行时,中原环保从入围库中选择当期主承销商。
经核实,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二、授权事项
为保证中原环保本次拟注册发行不超过 40亿元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顺利进行,授权经理层在不超过 40亿元总额度范围内办
理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
次发行条款,包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法律文件;
3、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有助于增强公司资金流动性,优化债务结构,保障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的正常生产经
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拟注册发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
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性。本次最终注册发行方案需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
通知书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五、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55f3e71-0d60-4de3-b15a-5749e7de82cc.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2026年4月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确认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并制定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公司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批准,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
2025年度,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的
薪酬以津贴形式按季度发放。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度薪酬情况详见《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
、四、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披露内容”。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为充分调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健康
、持续、稳定发展,制定本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董事薪酬(津贴)方案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董事薪酬(津贴)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自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新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董事薪酬(津贴)标准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标准为 9.6万元/年(税前),按季度发放。
2、非独立董事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所属的岗位、担任的具体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当年绩效考核情况领取薪酬,不再另
行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与绩效考核按照任职岗位相应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标准
1、董事会聘任的职业经理人(以下简称“职业经理人”)薪酬实行年薪制,包括基本年薪、绩效年薪和特别奖励。职业经理人
的目标年薪由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参照职业经理人当年经营业绩及考核结果、市场薪酬水平均值等因素综合拟定,报公司董事会
审议确定。
2、其他由董事会聘任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其薪酬参照公司相关文件执行,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等构成。其薪酬标准与任职
岗位、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五)中长期激励
公司规范有序探索股权激励、超额利润分享、跟投等多种激励方式,在满足政策要求的情况下,适时开展中长期激励工作。
(六)其他说明
1、公司发放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及公积金费用、其它
国家或公司规定的应由个人承担的款项后据实发放。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执行。本方案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等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等规定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a4c4920-a557-4d3a-ad82-aa0c8ffcb304.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一、审议程序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以 7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根据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公司 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075,151,300.84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6,768,636.08元,减去 2025年已派发的 2024年度现金红利 253,417,966.88元,计
提永续中票红利 42,704,109.5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3,028,207,305.12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3,790,467,893.41元。其
中,母公司 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 167,686,360.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16,768,636.08元,减去 2025年已派发的 2024年度现金红
利 253,417,966.88元,计提永续中票红利 42,704,109.59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 974,445,534.97元,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8
29,241,183.18元。
2、公司拟按照以下方案实施分配:以 2025年 12月 31日的总股本 974,684,488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 2.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63,164,811.76元。本次利润分配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在分
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分配比例将按分派总额不变的原
则相应调整。3、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季度分红、中期分红及其他分红。本次方案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批准后,公司 2025年
度拟以总股本 974,684,48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 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70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人民币 263,164,81
1.76元。公司 2025年度现金分红合计 263,164,811.76元。
4、2025年度,公司未实施股份回购。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 263,164,811.76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
润的比例为 24.48%。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1.上市公司披露年度现金分红方案(含不分红)的,应当列示下列指标: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263,164,811.76 253,417,966.88 175,443,207.84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1,075,151,300.84 1,032,169,123.16 860,116,737.88
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 3,790,467,893.41
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 829,241,183.18
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 ?是 □否
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92,025,986.48
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 989,145,720.6267
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 692,025,986.48
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总
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是?否
则》第 9.8.1条第
(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原因说明
近年来,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积极融入新发展格局,深入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围绕污水处理、污泥处
理、再生水利用重点业务布局,需要充足的流动资金支持。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有所增长,但是同时存在应
收账款余额增加,资产负债率较高,资金需求量大的现状。因此,公司董事会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和需求状
况、外部融资环境及对投资者的回报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拟定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有助于公司保
持财务稳健性、增强风险抵御能力,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将结转至下一年度,用于后续业务发展支出、满足日常运营及项目建设等资金需求,有利于确保公司稳定运
营、扩大生产规模,提高公司综合竞争力,推进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3、公司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公司将与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各类股东保持正常的沟通,通过投资者热线、
互动易平台等多种渠道接受各类投资者尤其是中小股东的意见或建议,并及时给予反馈,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继续推进高质量发展,持续做好业务经营,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持续回报的理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
规定,结合公司所处发展阶段,统筹做好业绩增长与股东回报,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切实履行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持续与广大投资者共享公司发展的成果。四、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3d659f1-c392-4ff4-afc9-01582e79fd2e.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尚贤
─────────┴────────────────────────────────────────────────
2025年度,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独立董事,在履职过程中严格按照《公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秉承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基于自身的法律专业背景,独立、审慎、认真地履行了各项职责。现将 2025年度本人的履职
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说明
尚贤,一级律师(正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民进河南省委监督委员会委员,民进省直六支部主委,河南省政府营商
环境特约监督员,全国律协金融专业委员会委员,河南省律师协会投融资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郑州市第十五届政协常委。自 202
4年 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在报告期内,本人任职完全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规定的独立性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
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 年,本人在参加各次董事会、股东会时,均本着严谨的态度对各项议案进行研究、核查。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
开、形成决议均符合法定程序,各项重大经营投资决策均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4次股东会会议,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参加了全部应参加的会议,无委托出席和缺席情况。对提交董
事会审议的全部议案进行审慎判断,经认真审议均投出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了 5次审计委员会会议、1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本人在任期间,担任公司提名委
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按照相关要求,充分行使自己的各项合法权利。2025 年主要履职情况如
下:参加审计委员会召开的 5次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进行了讨论和审议,与各
位委员达成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提名委员会会议 1次,对公司职业经理人续聘事项进行研究审核,与各位委员达成一致
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1次,对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制度修订等进行深入研讨,与各位委员达成
一致意见后报送公司董事会。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独立董事专门会议重点关注公司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潜在重大利益冲突事项,对关联交易等可
能损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进行事前审议。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主持召开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重大关联
交易等事项进行认真审查,并发表明确同意的审查意见。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沟通交流,就相关财务和审计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有效维护了审
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为公司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提供了有力保障。
5、现场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重视并安排专门时间对上市公司情况进行现场了解,积极充分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会议,与其他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等有关人员进行深入交流沟通,及时获悉公司各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
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升,总计现现场工作时间达 16日,有效地
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6、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关注有关公司的新闻媒体报道、研究报告等,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的及时沟通,提出相关意见和建议。对于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
,均进行认真的审阅,必要时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询问,在此基础上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客观、审慎地发表意见和行使表决
权,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为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交所下发的相关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公司制度
,加深对相关法规制度的认识和理解,以加强和提高对公司和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保护意识。
7、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等,在独立董事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详细讲解了公司的生产经营情况,
提交了详细的会议文件,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公司对于独立董事的工作开展给予充分支持,没
有妨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6月 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再生水供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 12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三环再生水管线资产、郑州市
四环再生水管线资产的议案》。
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摘牌购买资产事项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
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审议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2、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所有定期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
营情况。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其中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
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真实、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公
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 3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与建议
2025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始终坚持谨慎、勤勉、忠实的原则,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就董事会
各项议案进行了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议并仔细、审慎地行使了所有表决权,对相关事项认真发表了相关意见;同时,对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督促与考察,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尚贤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3b7c5e0-c8ea-463b-8342-036b3cf1e9f7.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2025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始终保持战略定力,坚持稳中求进,严格遵循各项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加强公司治理,强化
规范运作,秉持对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战略实施,维护公司和股东权益。公司董事会现就
2025年度公司整体经营成果、董事会履职情况等事项汇报如下: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 年,公司紧紧围绕年度经营计划,锚定“打造一流环保产业集团”战略目标,经营发展稳中有进、进中提质,公司资产规
模、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得到进一步增强。2025 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 55.40亿元,同比增长 1.7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 10.75亿元,同比增长 4.16%。截至 2025年 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 451.89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2.8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资产 111.05亿元,较上年末增长 12.91%。
二、 2025 年度董事会主要工作与履职情况
(一)董事会工作与董事履职
1、会议召开高效规范。2025年全年,公司共召开董事会会议 10次,审议通过议案 48项;召开股东会会议 4次,审议通过议案
18项,涵盖重大项目投资、治理结构调整等关键领域。公司董事本着对公司和全体股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会议材料,积极参
与会议讨论,审慎行使表决权,科学、严谨地作出各项决策。
2、董事履职勤勉尽责。公司为董事履职提供了充分便利和充足保障,确保公司董事,特别是独立董事能够及时、准确地获取公
司经营信息。董事们通过现场考察、与管理层交流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内部控制、重大投资项目等情况,审议决策
时能够客观、独立地发表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断提升决策的科学性。
独立董事均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以及各专业委员会会议,现场履职
时间均不少于 15天,对提交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认真审核,并以专业视角提出多项建设性意见,对于关联交易等重点事项,特别关
注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和公允性等关键内容。
3、绩效评价及薪酬情况。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重点围绕出席会议、审议决策、专业
贡献、勤勉尽责等方面,对全体董事进行了年度绩效评价,全体董事勤勉尽责、独立审慎,能够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有效
发挥了决策与监督作用,保障了公司治理规范、高效运行。
公司严格遵循公平、合理、透明的原则,董事薪酬方案及发放情况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股东会审议通过的薪酬标准,未出
现违反薪酬决策程序及监管规定的情形。
(二)公司治理与规范运作
2025 年,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进一步
规范公司运作,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1、高标准开展信息披露。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充分维护投资
者的知情权,2024-2025年度,公司再次获评深交所信息披露 A级评级,连续六年获得 A级评价。
2、如期完成治理结构优化。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要求,公司不断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精简管理流程,提高决策效率,依
法完成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强化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职能,稳妥承接监事会职责,公司治理架构由“三会一层”优化为“两会一层”,
实现决策与监督有机融合。
3、专业委员会高效运作。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大专业委
员会,严格遵守各自工作细则,在报告期内勤勉履职,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的专业支持。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全年召开 4次会议,围绕重大投资决策事项的研究与建议开展工作,强化战略引领职能,为公司战略布
局与投资发展提供了专业指导。审计委员会全年召开 5次会议,扎实履行专业监督职能,对公司的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进行严格审查与监督。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分别召开 1次会议,对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职业经理人制度修订等事项
深入研讨,确保薪酬与考核机制公平合理,促进公司长远发展。
(三)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
2025 年,公司董事会持续健全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完成修订《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 23项核心制度,废
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 3项制度,新增《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等 2项制度,持续优化内部控制制度,夯实公司发展
坚实根基。持续加强监督管理,开展 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确保内控制度覆盖所有业务领域并有效执行,全年未发现重
大、重要内控缺陷。发挥内部审计作用,完善内部审计工作机制,明确审计重点,对重大投资项目、内部控制执行情况等开展专项审
计,有效防范经营风险与财务风险。加强合规管理,将合规要求嵌入业务流程,开展合规培训,提升全员合规意识,全年未发生重大
合规风险事件。
(四)投资者关系与股东权益保护
2025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贯彻保护投资者利益的要求,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秉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搭建与投
资者沟通的桥梁,通过业绩说明会、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投资者热线、深交所互动易平台、现场参观等多种方式,与投资者特别是中
小投资者保持密切沟通,传递公司经营理念,保障投资者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参与权和表决权,引导投资者理性投资、价值投
资,有效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信任。凭借在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面的卓越实践,公司荣获中国上市公司协会投资者关系管理最佳
实践奖。
(五)社会责任
公司高度重视 ESG(环境、社会与治理)实践,在做好公司经营管理、追求自身发展和经济效益的同时,持续完善 ESG管理体系
,将可持续发展职能纳入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可持续发展理念融入公司运营,在节能减排、员工关怀、社区公益等方面取得积极进展
。
三、 2026 年度董事会工作重点
展望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加强战略统筹,坚定不移深耕主业,全力推进提质增效,切实维护全体
股东和公司的利益,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深化战略引领。“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关键时期,也是中原环保守正创新、转型发展、逆势突围的决定性阶段
。公司董事会将结合公司发展阶段和发展实际,细化“十五五”规划落地举措,将公司整体战略分解为具体目标与行动方案,定期跟
踪与考核,确保战略规划有效落地。完善公司治理。结合监管政策更新与公司发展实际,以公司章程为核心,持续健全董事会建设,
构建权责清晰、协调运转、有效制衡的治理机制;不断提升公司信息披露透明度与规范性,加强与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全面提升公司
治理效能。强化创新驱动。聚焦高质量发展,以创新引领、产业升级、项目赋能,构筑核心优势,进一步完善机制体系、搭建创新平
台、突破关键技术,推进创新成果转化,持续打造核心竞争力。抓实风险防控。坚持底线思维、标本兼治,将风险防控与合规管理融
入经营管理全流程。全方位加强债务风险、安全生产风险、运营风险、廉洁风险防控,守住安全运营底线,打造“全员参与、全程覆
盖、全面管控”的合规管理格局。
2025 年,公司董事会在全体股东的支持下,在全体董事和管理层的共同努力下,公司各项工作取得了预期成果。2026年,挑战
与希望同在,公司董事会将继续勤勉尽责,以卓越的治理和前瞻的决策,引领公司行稳致远,奋力创造更优异的业绩,回报股东、回
馈社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7412b34-db68-45ed-bbb9-8ea062b5a5b4.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刘阳
─────────┴────────────────────────────────────────────────
本人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着恪尽职
守、认真负责的态度,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各项职责,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了公司的整体利益及全体股东尤其是
中小股东的合法利益。现将 2025年度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刘阳,博士研究生,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河南省会计领军人才、河南省青年骨干教师、郑州市人才专家库专
家,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副教授。长期关注资本市场发展动态,一直致力于公司内部控制与精益管理、财税数字化与业财融合方面的研
究和实践,拥有较为丰富的公司财务治理经验。自 2024年 1月起任中原环保独立董事。
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所要求的
独立性,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的情况
2025 年公司共召开 4 次股东会,本人出席股东会 4 次,听取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2025年公司共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出席董事会 10次,实际出席董事会 10次,均按时亲自出席,无委托出席与缺席情
况。
作为独立董事,本人在召开董事会前主动了解并获取做出决策前所需要的情况和资料,详细了解公司整体生产运作和经营情况,
为董事会的重要决策做了充分的准备工作。本人认为,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合法合规,重大经营事项履行了相
关的决策程序,未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本人对公司 2025年度董事会各项议案认真审议后,均投了赞成票,没有
反对、弃权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本人担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在审计委员会方面,2025年主持召开 5次
会议,重点关注公司定期报告的财务数据真实性、内部控制有效性及审计机构工作质量。在 2024年年度报告的审议工作中,与年审
会计师进行多轮沟通,确保了财务信息的准确披露。在提名委员会工作中,审议了公司职业经理人续聘事项。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
作中,审议了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制度修订等事项,切实履行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2025 年,根据监管新规及公司实际,公司召开了 4 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就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前置审议讨论,形成了独
立的书面意见,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重要参考。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特别是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对审计计划、重点审计事项等进
行沟通,关注审计过程,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审计工作的及时、准确、客观、公正。作为会计专业背景的独立董事,我重点关注了审
计计划的全面性、审计程序的合理性以及可能影响公司财务报告的重大风险因素。
5、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本人充分发挥工作中的独立性,积极参与董事会会议各项议案的讨论和审议,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
断,审慎地行使表决权。通过参加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途径了解中小股东的诉求和建议,发挥独立董事在监督和中小投资者保护方
面的重要作用。同时,本人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积极参加监管机构及公司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对公司规范运作和维
护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的认识和理解,切实加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合法权益的保护能力。
6、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7、现场工作情况及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 19个工作日,密切关注公
司公开披露的信息和公众媒体有关公司的新闻报道,与公司管理层保持沟通,利用参加董事会、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机会,对公司
进行现场考察,深入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及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与管理层进行座谈,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经营情况,有效履行
独立董事职责。
公司积极持续加强独立董事履职支撑,组织联合各相关部门通力协作,通过规范高效的沟通机制和组织保障,对本人的现场工作
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6月 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再生水供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 12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三环再生水管线资产、郑州市
四环再生水管线资产的议案》。
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摘牌购买资产事项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
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审议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2、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
司经营情况。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严格按规定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对相关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认真审阅。公司
对相关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 3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以诚信与勤勉的精神,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站在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角度,利用专
业知识和经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密切关注公司规范治理和经营决策,与公司董事会、经营层之间进行了良
好有效的沟通,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了参考意见,推动公司不断完善治理结构,提高公司运作水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da240ca0-6e05-4e8e-afa6-9942932bd932.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597f0337-7293-4820-8c6d-f4131cadb885.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
─────────┴────────────────────────────────────────────────
中原环保(000544):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6706bb6-21f4-4b71-86c7-24ee4ed6c101.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专项说明
─────────┴────────────────────────────────────────────────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 北京
目 录
内 容 页 次
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1-2
的专项说明
附表
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地址:北京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 层
电话:(86-10)68360123
传真:(86-10)68360123-3000
邮编:100044
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非经常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的
专项说明
勤信专字【2026】第 0527 号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审计了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原环保)的财务报表,包括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
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 日签发了标准意见的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
的监管要求》(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2〕26 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
理》的相关规定的要求,中原环保编制了后附的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性、合法性及完整性是中原环保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我们审计中
原环保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未发现不一致。除了对
中原环保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或其他
程序。
为了更好地理解贵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供中原环保披露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未经本所书面同意,不得用作任何其
他目的。
附表: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
情况汇总表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234d69ca-d857-4888-8fb3-92fbfdeed50d.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意见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等要求,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董事会,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尚贤女士、刘
民英先生、刘阳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尚贤女士、刘民英先生、刘阳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
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
关系。因此,公司独立董事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
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aeaf7a2-5616-436e-a24e-ed38b5663cb6.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中原环保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
一、预算编制说明
经过公司慎重研究,以经审计的2025年度财务报告为基础,根据公司2026年度生产经营目标,编制了公司2026年度财务预算方案
。本预算报告范围包括母公司及下属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
二、预算编制基础假设
1、公司所遵循的国家和地方的现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无重大变化;
2、公司主要经营所在地及业务涉及地区的社会经济环境无重大变化;
3、公司所处行业形势、市场行情、主要产品和原料的市场价格和供求关系无重大变化;
4、按现行的国家主要税率、汇率及银行信贷利率;
5、无其他不可抗拒力及不可预见因素造成的重大不利影响。
三、2026 年度主要预算指标
2026年预计实现营业收入50.06亿元,预计实现利润总额11.50亿元。
四、特别提示
本预算方案为公司 2026 年度经营目标的内部管理控制指标,不代表公司盈利预测,能否实现取决于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状
况以及公司管理团队的努力等多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6f62723-a4e2-48e1-98e2-9d56061544e6.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
─────────┴────────────────────────────────────────────────
中原环保(000544):内部控制制度修订对照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a3993f09-d4c8-4439-bb1f-40adabd6dfb4.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中原环保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为保证中原环保资金流动性充足、降低债务风险,满足中原环保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优化债务结构等资金
需求,中原环保拟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实际批复金额为准)。
一、公司符合申请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自查论证,公
司各项条件符合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中关于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有关规定,具备公开或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和条件
。
二、拟注册发行方案
1、注册金额及发行方式: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总额不超过 30亿元,债券品种及金额最终以深圳证券交易所或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实际批复为准。
2、发行期限:不超过 15 年。额度成功注册后根据实际资金需要在注册有效期内分期择机发行,期限以最终发行情况为准。
3、发行利率:根据各期实际发行时最终发行结果确定。
4、资金用途:补充运营资金、项目建设、偿还银行借款等符合规定的用途。
5、担保方式:信用发行(无担保)。
6、主承销商:建立 2026 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入围库,入围公司 2026 年公司债券主承销商库的金融机构均可参与本次债券承
销工作,每期发行时,公司从入围库中选择当期主承销商。
经核实,公司不是失信责任主体。
三、授权事项
为保证中原环保本次拟注册发行不超过 30 亿元公司债券顺利进行,授权经理层在不超过 30 亿元总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关具体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
1、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制定本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以及修订、调整本次发行条款,包
括发行规模、发行期限、分期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资金用途等与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
2、聘请中介机构,签署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法律文件;
3、依据监管部门意见、政策变化、市场条件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须由股东会重新
表决的事项外,对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有关的事项进行相应调整,或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继续进行发行工作;
4、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项。
本次授权的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被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四、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是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保障资金流动性,降低融资成本,优化债务结构,促进公司经营发展。对公司
的正常生产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的利益。
五、风险提示
本次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事项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并获得交易所或中国
证监会批准注册后方可实施,债券品种及金额以最终实际批复为准,存在一定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上
述事项相关进展情况。
六、备查文件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cbd2436-04bf-4904-b47e-287ba7c6f1a7.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进行
的相应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 年 4 月 1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变更原因
2025 年 12 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明确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
“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
露”等相关内容。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相关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2、变更日期
根据上述会计解释的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自 2026 年 1月 1 日起开始执行。
3、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 号》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
部前期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
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
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
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提交董事
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f59527f-5747-4757-9ff1-1e3fff65e7c6.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董事会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聘请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
信”)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中勤万信履职情况进行
评估,具体情况如下:
一、审计机构基本情况
(一)资质条件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层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成立日期:2014年 3月 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 17号 12层 1207号
负责人:苏子轩
截至 2025年末,中勤万信合伙人 79人,注册会计师 4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14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597.2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916.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11,064.17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家,审计收费(未经审计)3,711.0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家。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668.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9,836.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59
9.01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1家,审计收费(经审计)3,347.5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家。
(二)签字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情况
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注册会计师。自 2006年起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2
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天迈科技、凯旺科技、新乡滤器、中裕广恒等多家上市公
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注册会计师。自 2014年起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
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图生物、华路时代、鼎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与新
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注册会计师。自 2007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
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
服务。自 2016年起开始为中勤万信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为中原高速、金冠股份、捷安高科、凯旺科技、天迈科技、天马新材
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
(三)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5,447.17 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 万元,相关职业保险
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及从
业人员 12名。
二、聘任审计机构履行的程序
2025年 3月 1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意见》,建议聘任中勤
万信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审计费用 51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 32 万元,内控审计费用 19 万元。该议案经2025 年 3
月 20 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5年 4月 11日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三、审计机构履职情况
中勤万信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其他相关要求,结合与公司签订的《审计业务约定书》
及 2025年年报披露工作安排,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2025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非经营
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出具了专项审计说明。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公司和相关审计人员保持独立性,审计小组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
围、时间安排、重大审计发现、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事项进行沟通,有效地提高了工作的效率和效果。
经审计,中勤万信认为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另外,中勤万信认为公司
2025年 12 月 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并出具了标准无保
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总体评价
经评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审计过程中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审计,表现出良好
的职业素养和专业胜任能力,按时高质量完成了公司 2025年度年报审计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dfb34cc-4aae-4516-b7dd-b400c88b8398.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于 2026年 4月 1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勤万信”)为公司202
6 年度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 12月 13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 112 号阳光大厦 10层
首席合伙人:胡柏和
名称: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河南分所)
成立日期:2014年 3月 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注册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四路东段 17号 12层 1207号
负责人:苏子轩
截至 2025年末,中勤万信合伙人 79人,注册会计师 4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业务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 14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48,597.23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未经审计)41,916.05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11,064.17万元。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5家,审计收费(未经审计)3,711.0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家。
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7,668.59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39,836.70 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11,59
9.01万元。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31家,审计收费(经审计)3,347.50万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中勤万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5,447.17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8,000万元,相关职业保险能
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和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中勤万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0次、监督管理措施 3次、自律监管措施 0次和纪律处分 0次,涉及从
业人员 12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注册会计师。自 2006年起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作
,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
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天迈科技、凯旺科技、新乡滤器、中裕广恒等多家上市
公司与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注册会计师。自 2014年起加入中勤万信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与资本市场相关的专业服务工
作,201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安图生物工程股份有
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安图生物、华路时代、鼎丰股份等多家上市公司与
新三板挂牌公司的审计报告。
拟任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注册会计师。自 2007 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08 年成为注册会计师,为濮阳濮耐
高温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原大地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新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 IPO申报审计、年报审计
等证券服务。自 2016年起开始为中勤万信提供审计复核服务,近三年为中原高速、金冠股份、捷安高科、凯旺科技、天迈科技、天
马新材等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质量控制复核。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最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王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师克峰及质量控制复核人黄凯华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
性要求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1、审计费用定价原则
按照审计工作量及公允合理的原则,拟定 2026 年度审计费用共计 51万元(财务报告审计 32万元、内控审计 19万元)。
2、审计费用同比变化情况
项 目 2026 年(万元) 2025 年(万元) 增幅(%)
年报审计收费金额 32 32 0
内控审计收费金额 19 19 0
合 计 51 51 0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勤万
信具备应有的执业资质、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良好的诚信状况,一致同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
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 年 4 月 1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
意续聘中勤万信为公司 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3、生效日期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3、中勤万信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03fd6e80-e62f-4e78-9529-828c79df7261.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2025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刘民英
─────────┴────────────────────────────────────────────────
本人作为中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原环保”)独立董事,在 2025年度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着客观、公正、独立的原则,忠实、勤勉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积极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
2025年度履职情况具体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及独立性声明
刘民英,博士研究生,教授,郑州大学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教授,主要从事高性能高分子材料的制备、结构性能、工艺及装备研
究开发。主持承担了国家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十二五“863计划”、国家“九五”重点科技攻关、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
家科技成果重点推广计划、河南省重大科技专项以及大型横向科研项目及成果转化项目 20 余项。获“九五”国家重点科技攻关计划
优秀科技成果奖、科技部-杜邦科技创新奖、河南省科技进步一等奖等奖励。被评为河南省科技创新杰出人才、河南省高层次人才,
在国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 200余篇,获授权国家发明专利 17项。现任河南省“先进尼龙材料及应用重点实验室”主任、中
国石油和化工行业“高性能尼龙工程塑料工程实验室”主任、中国合成树脂协会理事、河南省化学会常务理事。自 2024年 1月起任
中原环保独立董事。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任何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完全符合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 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会议,其中现场出席 5次,以通讯方式出席 5次,无委托出席
和缺席情况。会前认真审阅议案资料,与公司管理层积极交流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会上积极审议各项议案,基于独立判断审慎发表
意见,对所有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无反对或弃权的情形。本年度,公司召开了 4次股东会,本人亲自出席,听取了股东的意见和建议
。
本人认为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程序,会议
决议合法有效,且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2、出席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情况
(1)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战略与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会议,对公司重大投资
事项进行讨论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
(2)提名委员会
2025 年度,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委员,对公司职业经理人续聘事项进行研究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
委员职责。
(3)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本人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对公司职业经理人年度考核、制度修订等进行深入研讨
,确保薪酬与考核机制公平合理,促进公司发展。
(4)审计委员会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审计委员会会议,与其他委员一起对公司的内部审计制度
及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协助审查公司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
3、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情况
报告期内,共召开 4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研究讨论,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保护中小股东的利
益。
4、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审计工作进行监
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审计工作安排及重点工作进行沟通,积极推动公
司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审计工作中发挥作用,维护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5、现场工作情况
本人合理安排时间到公司现场工作,全年现场工作时间 15日,通过参加公司现场会议、与公司高管及相关人员交流沟通、与内
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以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有效履行独立
董事职责。
6、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独立、客观的判断,审慎的行使
表决权。持续保持与公司管理层等相关人员的沟通,深入了解公司的治理结构和经营管理有关事宜,利用自身专业知识为公司提供决
策参考意见。本人积极关注资本市场制度的更新,认真学习独立董事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积极参加证券监管机构举办的培训,不断
提高自身的履职能力,切实维护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7、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发生独立董事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聘请中介机构情况;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股东征集股东权
利事项;未发生独立董事向董事会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况。
8、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和相关业务人员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及时汇报公司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征求、听取本人意见
和建议,并提交相关文件、材料,能够做到积极配合协调、不隐瞒、不拒绝、不干预本人独立行使职权,为本人开展独立董事相关工
作提供便利并给予了大力支持。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职尽
责,忠实履行职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重点关注事项如下:
1、关于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025年 6月 23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署再生水供水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2025年 12月 5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三环再生水管线资产、郑州市
四环再生水管线资产的议案》。
2025年 12月 24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2025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开摘牌购买资产事项签署相关协议的议案》。
2026 年 1 月 9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新泓再生水资源开发利用有
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关于拟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郑州市格沃环保开发有限公司 100%国有股权的议案》。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均召开专门会议进行事前审议,审议定价依据与交易价格的公允性,不会损害公司及公司
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在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时,关联方均回避表决。
2、关于财务报告及定期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 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
报告》,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其中《2024年年度报告》经公司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
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3、聘任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于 2025年 3月 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2025年 3月 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5年
4 月 11 日召开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拟聘任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聘任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 年度,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忠实与勤勉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在董
事会审议各项议案的过程中,秉承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审慎地行使表决权,为提高董事会科学决策水平、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做出了应有的努力。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 刘民英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7460d1ee-35bb-40a1-b95f-cb8e04a4b74d.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1fd2c0af-8492-44c3-9b2e-b71059da1634.PDF
─────────┬────────────────────────────────────────────────
2026-04-02 18:57│中原环保(000544):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
─────────┴────────────────────────────────────────────────
中原环保(000544):关于郑州市污水净化有限公司拟注册发行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3/6404801e-7b18-4860-b0cf-1818fb2063c1.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9│中原环保: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9/1225225420.PDF
─────────┬────────────────────────────────────────────────
2026-04-03│中原环保: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03/1225075381.PDF
─────────┬────────────────────────────────────────────────
2025-10-30│中原环保: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7561.PDF
─────────┬────────────────────────────────────────────────
2025-08-28│中原环保: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6200.PDF
─────────┬────────────────────────────────────────────────
2025-04-26│中原环保: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6/1223308248.PDF
─────────┬────────────────────────────────────────────────
2025-03-22│中原环保: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3-22/1222870764.PDF
─────────┬────────────────────────────────────────────────
2024-10-29│中原环保: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29/1221537187.PDF
─────────┬────────────────────────────────────────────────
2024-08-29│中原环保: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9/1221024671.PDF
─────────┬────────────────────────────────────────────────
2024-04-27│中原环保: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7/121985363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