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45 金浦钛业 更新日期:2025-07-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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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6 │金浦钛业(00054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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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6:40 │金浦钛业(000545):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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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6:40 │金浦钛业(000545):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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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2 │金浦钛业(00054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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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12 │金浦钛业(00054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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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11 │金浦钛业(00054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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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10 │金浦钛业(000545):关于公司为下属合营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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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08 │金浦钛业(000545):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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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6 │金浦钛业(00054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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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4 19:45 │金浦钛业(000545):金浦钛业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
│ │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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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7:06│金浦钛业(00054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司法拍卖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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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 2025 年 6 月 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了《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本次拍卖标的物为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持有的金浦钛业 3500万股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拍卖已按期进行,现将本次司法拍卖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司法拍卖结果
根据京东资产交易平台公示的《成交确认书》,本次拍卖结果如下:
序 股东名称 本次拍卖股 成交股份 成交金额(元) 占其所 占公司 竞买人
号 份数量 数量(股) 持股份 总股本 名称
(股) 比例 比例
1 金浦投资 35,000,000 35,000,000 88,200,000.00 15.86% 3.55% 韩淑琪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在网络拍卖中竞买成功的用户,必须依照标的物《竞买须知》《竞买公告》要求,按时交付标的物网拍成交余款、办理相关手续
。
标的物最终成交以无锡市滨湖区人民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为准。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如
股 截至本公告 截至本 被拍卖数量 占其拍卖时点 占公司总 备注
东 披露日持股 公告披 (股) 所持股份比例 股本比例
名 数量(股) 露日持
称 股比例
金 220,700,000 22.36% 30,000,000 8.87% 3.04% 两次流拍,法院
浦 裁定划转至债权
投 人
资
控
股
集
团 30,000,000 9.74% 3.04%
有 23,401,448 7.60% 2.37%
限 17,000,000 6.67% 1.72%
公 17,000,000 6.67% 1.72%
司 35,000,000 15.86% 3.55% 本次拍卖
合 220,700,000 22.36% 152,401,448 / 15.44%
计
下: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 220,700,000 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 22.36%。本次司法拍卖的股份完成过户后,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股份将减少至 185,700,000股,持股比例将降低至 18
.82%。
2、本次拍卖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但因控股股东存在大额债务逾期及重大诉讼或仲裁,故存在上市公
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可能性。
3、公司未知竞买人之间关系,以及是否为一致行动人和后续安排。
4、因本次拍卖事项尚涉及买受人缴款、法院出具拍卖成交裁定、股权变更过户等环节,其最终结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5、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将持续关注此事项的进展
,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配合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履行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ef43ac71-6cff-4d01-92c1-55f0feb6c6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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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6:40│金浦钛业(000545):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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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于2025年 4 月 7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南京钛白”)终止与
兰州金川科技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川科技园”)、甘肃镍都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镍都产业基金”)的共同
投资。
南京钛白与金川科技园、镍都产业基金共同投资设立的参股公司甘肃金麟锂电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麟锂电”),注册
资本5 亿元,其中金川科技园出资 4 亿元、南京钛白和镍都产业基金分别出资 5000 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 年 7 月 13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设立参股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8)及 2
025 年4 月 8 日披露的《关于全资子公司终止对外投资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6)。
二、交易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通过查询获悉,金麟锂电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变更完成后,南京钛白不再持有金麟锂电的股权。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0cbfc634-31c8-44ea-95ba-45a3622efd7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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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5 16:40│金浦钛业(000545):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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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和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金浦钛业及子公司为下属子公司(包括下属全资子公
司、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12.59 亿元,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借款、承兑
汇票等融资或开展其他日常经营业务等,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以及反担保等。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4日、2025年3月3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
登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9)。
二、担保进展情况
因经营需要,公司子公司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徐州钛白”)向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以下简称“
南京银行”)申请授信 1,450万元整。金浦钛业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并于近日与南京银行完成了《保证合同》的签署。
本次担保在可用担保额度之内。
三、被担保方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徐州钛白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2、成立时间:2010年11月1日
3、注册资本:6250万元
4、法定代表人:郎辉
5、注册地址:江苏徐州工业园区天永路99号
6、经营范围:化工产品及原料:硫酸法钛白粉及其综合利用化工类产品、黄石膏、硫酸、硫酸亚铁产品生产、销售;热食类食
品制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与上市公司关联关系:公司持有徐州钛白20%的股权,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钛白持有徐州钛白80%的股权。公司与徐州钛白关
系结构图如下:
8、贷款用途:用于徐州钛白的日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
9、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状况(单位:元)
项目 2025年 3月 31日(未经审计) 2024年 12月 31日(经审计)
资产总额 1,171,708,735.70 1,304,713,264.03
负债总额 515,455,734.10 643,134,995.80
其中:银行贷款总额 163,214,807.41 216,025,782.34
流动负债总额 501,417,565.60 628,780,513.72
净资产总额 656,253,001.60 661,578,268.23
营业收入 253,947,725.98 985,491,995.25
利润总额 -7,262,975.34 -90,046,536.83
净利润 -5,083,042.66 -73,224,692.17
10、徐州钛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保证合同主要内容
保证人(乙方):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甲方):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徐州分行
第二条 主债权
一、本合同项下被担保的主债权为依据主合同由甲方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因办理贷款、贷款承诺、承兑、贴现
、商业承兑汇票保贴、证券回购、贸易融资、保理、信用证、保函、透支、拆借、担保等表内外业务)而形成全部 (全部/部分)债
权本金,即人民币 (币种)(大写) 壹仟肆佰伍拾万元整 (小写) 14,500,000.00元,债务人债务履行期限以主合同及主合同有
效附件约定的或载明的期限为准。
二、若乙方为主合同项下部分债权提供担保,则甲方对债务人的债权获得本合同项下乙方之外的任何其他清偿并不相应减轻或免
除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担保责任,只要甲方仍有未获受偿债权,乙方均有义务按照本合同约定对主合同项下未获受偿的债务承担
担保责任。
第三条 保证方式
乙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如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或提前届满,债务人没有履行或没有全部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
同约定的保证人应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形,甲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对债务人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第四条 保证担保范围
乙方保证担保范围为主债权及利息(包括复利和罚息,下同)、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债务人应付的其他款项以及甲
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
本合同所称“甲方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财产保全费、执行费、公证费、
评估费、拍卖费、公告费、送达费、差旅费、保险费、保管仓储费、查询费、提存费、过户手续费及税费、汇款手续费、保管担保财
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等。
第五条 担保权的行使
乙方确认并同意:当债务人未按主合同约定履行其债务或发生本合同约定的可实现担保权的情形时,无论甲方就主合同项下的债
权是否拥有其他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第三方提供的物的担保和/或保证担保,和/或债务人自身提供的物的担保等),不论上述其
他担保何时成立、是否有效、甲方是否向其他担保人提出权利主张,也不论是否有第三方同意承担主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债务,甲
方均有权直接要求乙方在其担保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而无须先行行使其他担保权利。
乙方确认并同意:不论甲方是否行使、放弃、减免或变更任何一项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其他第三方提供的物的担保和/或保证担
保,和/或债务人自身提供的物的担保等),或变更任何前述担保的权利顺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担保责任均不因此减免,仍应在
本合同约定的担保范围内继续承担全部担保责任。
第六条 保证期间
保证期间为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权延期的,保证期间为延期协议重新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
届满之日起三年;若主合同项下债务分批到期的,则每批债务的保证期间为该批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甲方根据法律、法
规、规章等规定及主合同之约定提前实现债权或解除主合同的,则保证期间为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或主合同解除之日起三年。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意见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4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
m.cn)刊登的《关于2025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0)。
六、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累计担保额度为人民币12.59 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日)经审计净资
产的90.15%。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51,571 万元(含上述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2024 年 12 月 31日)
经审计净资产的 36.93%。除此之外,公司无任何其他担保事项,也无任何逾期担保。
七、备查文件
《保证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25/91c40845-8a77-41d4-bfb5-bf7413c6ba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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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32│金浦钛业(000545):关于控股股东所持公司部分股份被司法标记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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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风险提示:
1、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控股股东金浦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集团”
)持有公司股份 220,700,0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6%。本次金浦集团被司法标记的股份数量为 2,616,513 股,占其所持股份
数的 1.19%,占公司总股本的 0.27%。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20,7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6%;金
浦集团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累计为 74,240,644 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 33.64%,占公司总股本的 7.52%。
3、如金浦集团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将导致其被质押或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
司控制权的稳定。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系统查询,获悉公司控股股东金浦集团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存在司法标记的情况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股份被司法冻结基本情况
(一)股东股份本次被司法标记的情况
股东 是否为控股 本次冻结 占其所 占公司 是否为 起始日 到期日 执行人 原因
名称 股东或第一 股份数量 持股份 总股本 限售股
大股东及其 (股) 比例 比例 及限售
一致行动人 类型
金浦投 是 2,616,513 1.19% 0.27% 否 2025-7-15 2028-7-14 镇江经 司法
资控股 济开发 标记
集团有 区人民
限公司 法院
本次被司法标记股份涉及的案件债权额及执行费用为7,252,742.67元;执行人实际需要冻结的本证券的数量为2,616,513股。
上述被司法标记的股份质押情况,详见公司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
控股股东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37)。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被冻结及司法标记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 持股比例 累计被冻结 累计被标记 合计占其所 合计占公司
数量(股) 数量(股) 持股份比例 总股本比例
金浦投资 220,700,000 22.36% 71,624,131 2,616,513 33.64% 7.52%
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三、相关说明及风险提示
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浦集团被质押的股份累计为220,700,000 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 100%,占公司总股本的 22.36%;金
浦集团被司法冻结和司法标记的股份累计为 74,240,644 股,占其所持股份数的 33.64%,占公司总股本的 7.52%。
2、如金浦集团不能按期清偿债务,将导致其被质押或冻结股份被强制执行,可能导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影响公
司控制权的稳定。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1、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证券质押及司法冻结明细表》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9/dfbba22d-7352-4baf-a135-aca3c88988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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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12│金浦钛业(000545):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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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
定,公司于 2025 年 7 月 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
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三名,独立董事两名
。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审议,董事会提名郭彦君女士、李友松先生、辛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提名刘小冰先生、叶建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核查,确认上述董事候选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未发现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不低于公司董
事总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独立董事任
职资格证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尚需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
议后,方可与非独立董事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选举非独立董事和独立董事。第九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为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正常运作,第八届董事会现任董事在新一届董事会选举产生前,将继续履行职责,直至新一届董事会产生之日
方自动卸任。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董事为公司发展所
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8/c318a55d-e42a-4770-bf02-2a31d851c8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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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8 16:11│金浦钛业(000545):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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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浦钛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浦钛业”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7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会议通知,并于2025年7月18日上午9:00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五人,实到董事五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郭彦君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全体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
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郭彦君女士、李友松先生、辛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三年。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鉴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任期已经届满,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任职资格审查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提名刘小冰先生、叶建梅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上述两名独立董事候选人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报深圳证
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与公司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一并提交股东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表决结果:同意 5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此项议案通过。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采取累积投票制表决。
(三)关于提请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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