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47 航天发展 更新日期:2024-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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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 00:00│航天发展(000547):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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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发展(000547):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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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9 00:00│航天发展(000547):关于收到福建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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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天发展或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关于对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吴小兰、杨雄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4〕7号,以下简称《警示函》),现
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航天发展 2019 年 4 月 19 日披露《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杨雄)》,独立董事杨雄声明“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
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同日航天发展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公司董事会声明“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
在超过五家以上的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并保证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
遗漏。经查,独立董事杨雄在 2019 年 4 月 19 日同时担任董事、独立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家数超过五家,与声明事实不符
。航天发展董事会未充分核查独立董事相关任职情况,对外公告的内容与事实不符。
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 40 号,以下简称《办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五十八条第
一款规定。按照《办法》第五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吴小兰作为时任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办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对航天发展、吴小兰、扬雄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你们应认真汲取教训,
切实加强信息披露等方面证券法律法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杜绝此类违法行为再次发生,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
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二、相关说明
收到上述《警示函》后,公司及相关人员高度重视《警示函》中指出的问题。公司将深刻反思并认真汲取教训,切实加强全体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人员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信息披露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做好相关人员任职资格核查等工作,强化信息披露管理,杜绝此类情况的再次发生。
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相关监管要求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28/13bbebf0-2be3-423f-8255-4a207b9d375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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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3 00:00│航天发展(000547):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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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8]197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31,266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999,993.72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9,000
,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999,993.72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01540002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变更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
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同意公司注销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北京定慧北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下辖西单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
户,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仅用于“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
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3年 12月 22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航天发展关于变
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已完成募集资金专户的变更。变更后的募集资金专户信息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81107010124026420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 北京西单支行 86
三、《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截止本公告日,公司(甲方)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乙方)、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丙方)共同签
订了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协议主要条款如下: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该专户仅用于甲方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
存放非募集资金或者用作其他用途。
2、丙方作为甲方的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丙方应当依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年 12月修订)》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履行其职责,并有权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每半年对甲方募
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检查。
3、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主办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
专户的资料。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
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4、乙方按月(每月 15 日前)向甲方出具对账单,并抄送丙方。乙方应当保证对账单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5、乙方按照甲方资金划付申请进行划付时,应审核甲方的支付申请(或支付凭证)的要素是否齐全,印鉴是否与监管账户预留
印鉴表面相符,募集资金用途是否与约定一致。
6、甲方一次或者 12个月内累计从专户中支取的金额超过 5000万元或者募集资金净额的 20%的,乙方应当在付款后 5个工作日
内及时以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丙方出具对账单或向丙方通知专户大额支取情况,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有权或
者丙方可以要求甲方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8、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
金全部支出完毕且丙方督导期结束后失效。
四、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2/d5901cc1-b967-4f58-8cc2-b20aaf82ff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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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01 00:00│航天发展(000547):关于第一大股东及关联方股份增持计划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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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及关联方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特别提示:
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航天科工资产管
理有限公司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不低于人民币 0.5亿元。
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 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
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4年 1月 31 日收到公司第一大股东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航天系统公司”)提交的《关于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函》,以及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航天科工资产公司”)提交的《关于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函》。航天系统公司、航天科工资产公司作为增持
主体,计划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的名称:公司第一大股东航天系统公司及关联方航天科工资产公司。
2.计划增持主体的持股情况:
截至本次增持前,航天系统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已持有本公司股份情况如下:
序号 股东名称 持股数量(股)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 航天系统公司 194,453,634 12.16%
2 中国航天科工防御技术研究院 116,146,578 7.27%
(中国长峰机电技术研究设计院)
3 航天科工资产公司 11,689,121 0.73%
4 南京晨光高科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11,312,978 0.71%
合计 333,602,311 20.87%
3.航天系统公司、航天科工资产公司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12 个月内未披露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在本次公告披露前 6个月不存在
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本次拟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维护资本市场的健康稳定,提振广
大投资者的信心,切实维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利益;同时提升控股比例,更好地支持公司未来持续健康稳定的发展。
2.本次拟增持股份的金额:航天系统公司拟增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不低于人民币 1亿元;航天科工资产公司拟增持金
额不超过人民币 1亿元,不低于人民币 0.5亿元。
3.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自增持计划披露之日起 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允许增持
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公司股票存在停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
4.本次拟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
5.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或自筹资金。
6.增持股份锁定情况及相关承诺:航天系统公司、航天科工资产公司承诺严格遵守有关规定,在股份增持期间、股份增持计划完
成后六个月内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主动减持公司股份,并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增持计划。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不确定性风险
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完成实施的风险。如增持计划实施过程中出
现上述风险情形,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0 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2.本次增持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3.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计划的有关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关于中国航天系统工程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函》。
2.《关于航天科工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股份增持计划的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2-01/24b8460e-1c74-4f74-a1b7-f367a322669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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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31 00:00│航天发展(000547):2023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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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3年 1月 1日至 2023年 12月 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亏损:195,000万元–245,000 万元 盈利:3,467.95 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扣除非经常性损 亏损:198,000万元–248,000 万元 盈利:403.99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基本每股收益 亏损:1.22元/股–1.53元/股 盈利:0.0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初步测算的结果。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双方不存在重大分
歧,具体数据以审计结果为准。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主要原因是:受客户招投标项目周期性波动及推迟等因素影响,公司本年销售合同数量和金额下降,同时质量控制要求提高导致
成本上升,收入和毛利大幅下降;部分紧急保障任务对应收入未覆盖公司相应支出;部分子公司受客户审价因素影响业绩下降;重要
参股公司经营业绩出现大幅下滑;受回款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公司加速
推动新领域培育、新业务拓展,研发投入和人工成本等费用同比增加。
此外,经公司初步估算并与评估机构及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公司将在2023 年年报中对商誉计提减值,最终减值金额将由公
司聘请的评估及审计机构进行评估和审计后确定。
四、其他相关说明
以上预告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具体准确的财务数据以公司正式披露的经审计后的 2023年年报为准。
公司董事会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30/f57234ad-af45-49fd-87e2-1a313b7fcbb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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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9 00:00│航天发展(000547):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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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获取补助的基本情况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公司近期确认一笔政府补助 7,500 万元,占公司 2022 年度经审计的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 10%以上,补助形式为现金补助。具体政府补助信息如下:
获得补助 获得补助 补助金额 占 2022年 补助依据 是否与日常 补助类型
的主体 的原因或 (万元) 度经审计净 经营活动相
项目 利润的比例 关
航天天目 低轨卫星 7,500 216.27% 资金奖励情 是 与收益相关
(重庆)卫 星座产业 况说明的函
星科技有 化项目投
限公司 资合作协
议
二、补助的类型及其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1.补助的类型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构建或其他方式形成长期
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本公司根据该规定确认并划分上述 7,500
万元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2.补助的确认和计量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的相关规定,本公司按是否达到政府补助的确认条件进行分类核算,其中:对已达到
确认条件部分,在其他收益科目进行确认和计量;对未达到确认条件部分,在递延收益进行计量,满足确认条件后再转入其他收益进
行确认。
3.补助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上述政府补助计入其他收益,预计对本公司 2023 年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7,500 万元。本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府部门
要求,合理合规地使用政府补助资金,实现政府补助资金的高效使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政府补助款项尚未到账,公司后续将及时披露收款进展情况。
4.风险提示和其他说明
上述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未经会计师审计,政府补助具体的会计处理需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有关补助的政府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01-19/31948fef-315b-4714-a073-3a88a590bcc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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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00:00│航天发展(000547):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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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会议通知于 2023 年 12 月 18日以电子邮件及信息方式发出。会议应到监事 3 名,实到监事 3 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与会监事经过认真审议,一致通过《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监事会同
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 3票,反对 0 票,弃权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1/2e7011c9-a2c3-4a18-9f30-9cdd2734d6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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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00:00│航天发展(000547):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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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1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
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向王建国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
许可[2018]1978 号)核准,本公司于 2019 年 1 月 17 日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40,431,266 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股票每股面值人民币 1 元,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 7.42 元,共募集资金人民币 299,999,993.72 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 19,000
,000.00 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 280,999,993.72 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瑞华验字【2019】01540002 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保证募集资金合规使用,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
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实行专户管理。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分别为面向云计算和大数据的自主可信备份容灾系统建设项目、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其中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如下: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 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 11050101020000000
服务平台建设项目 公司 公司北京定慧北桥支行 346
公司于 2023 年 4 月 20 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缓实施 2018 年非
公开发行的部分募集资金项目的议案》,同意“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暂缓实施。
三、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经营管理需要,为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拟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慧北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
金专项账户,同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新
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仅用于“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公司将与独立财务顾问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共同签署新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原签
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将同时失效。公司将按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公司其他募集资金专户不变。此次变更募集资金专用账户,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
四、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审议程序和相关意见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同意注销公司在中国建设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定慧北桥支行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同时在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单支行开设新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将原
募集资金专户剩余募集资金及结算利息转入新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该账户仅用于“面向信息安全的运营云服务平台建设项目”的募
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符合公司的实际需要,有利于提升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公司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不影
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改变募集资金的投向,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的决策程序符合《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项。
(三)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
本次变更募集资金专户有助于公司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的管理效率,未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运行,不
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
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变更募集资金银行专户事
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3-12-21/ae9a8762-ee0f-4d88-b99e-2927616f107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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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2 00:00│航天发展(000547):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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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工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于 2023 年12月 21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
我们参加了本次会议。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基于独立判断的立
场,就本次会议审议的《关于变更公司部分募集资金银行专户的议案》发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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