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51 创元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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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16 │创元科技(000551):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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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32 │创元科技(000551):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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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00:31 │创元科技(000551):创元科技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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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9 │创元科技(00055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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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 │创元科技(00055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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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 │创元科技(00055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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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 │创元科技(00055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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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 │创元科技(000551):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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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 │创元科技(000551):关于召开2024年度业绩网上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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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 │创元科技(000551):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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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 18:16│创元科技(000551):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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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000551):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9/265c86c7-ec15-4068-b972-78c17276791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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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4 16:32│创元科技(000551):关于完成法定代表人变更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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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法
定代表人及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选举周成明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长,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
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4月8日刊载于《证券时报》和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董事长、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二、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情况
近日,公司完成了法定代表人变更手续,并取得了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工商变更完成后,公司法定代表人由
沈伟民变更为周成明,其他登记事项不变。公司新换发的营业执照相关信息如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20523600H
名称: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住所:苏州市高新区鹿山路 35号
法定代表人:周成明
注册资本:40,394.4205 万元整
成立日期:1993年 12月 22日
经营范围: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仪器仪表、电子、环保、电工器材、机械、自动化控制设备的
开发、制造加工、销售;资产经营,物业管理,信息网络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苏州市数据局换发的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14/13a02159-260b-42ae-990e-bf0c71c287d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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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 00:31│创元科技(000551):创元科技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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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000551):创元科技2024年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ed02bfb9-9d1a-4245-b599-be70d28bad9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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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9│创元科技(000551):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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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 2025年 4 月 3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
24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5 年 5 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现将本次年度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
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4年度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 年 4 月 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召开本次股东
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5月 29 日 14: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年 5月 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5月 29 日 9:15至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 )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2)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 5月 23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
决,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及候选人、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任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37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提案情况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 注
该列打勾
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公司 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
3.00 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
4.00 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
5.00 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
6.00 公司关于 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
7.00 关于续聘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00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 √
事项的议案;
9.00 关于授权公司经营层择机处置公司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的议案。
累积投票提案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10.00 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0.01 关于选举张海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
10.02 关于选举沈莺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董事。 √
(二)披露情况
有关议案内容详见刊载于 2025 年 4 月 8 日《证券时报》及深交所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之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
告(公告编号:2025-013)”、“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8)”、“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
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7)”、“关于变更董事长、董事及法定代表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3)”
以及公司 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5-026)等。
(三)其他内容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述职。
(四)特别提示
1、本次审议的第 8 项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议案 10.00 将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表决,应选非独立董事 2 人,并分别投票。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
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
有的选举票数。
3、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表决单独计票,并对计票结果进行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符合出席会议要求的股东(或授权代理人)须持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证券账户卡、持股凭
证至登记地址登记或以传真及信函方式登记(登记日期以送达日为准);
2、登记时间:2025年 5月 28日(上午 9:30-11:30,下午 1:30-4:30);
3、登记地址:苏州工业园区苏桐路 37 号(邮编:215021)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出席会议除了股东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法人营业执照)
、证券账户卡、持股凭证,还需持有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5、联系方式:
电话:0512-68241551;传真:0512-68245551;联系人:陆枢壕,魏雨雁。
6、会议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
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六、授权委托书
详见附件 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8/9443f572-ca6b-4735-b8a3-f6c6cfc811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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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创元科技(00055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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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000551):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bafbf7de-65eb-434b-beba-be01bb615f7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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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创元科技(000551):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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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衡所”)
2、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续聘无异议。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
(2023)4号)的规定。
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 2025年 4月 3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所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拟续聘天衡所为公司提供 2025年度财务报表与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衡所前身为始建于 1985年的江苏会计师事务所,1999年脱钩改制,2013年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会计师事务所。
天衡所首席合伙人为郭澳,注册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06号1907室。
天衡所已取得江苏省财政厅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
业务资格和首批取得金融企业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
截至 2024年 12 月 31日,天衡所共有合伙人 85人,注册会计师 386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 227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
报告。
天衡所 2024年度业务收入 52,937.55 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46,009.42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15,518.61万元(审计业务收入
与证券业务收入存在部分重合情形)。天衡所为 95 家上市公司提供 2023年报审计服务,收费总额 9,271.16万元,主要行业为制造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
业等,具有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4年末,天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2,445.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10,000.00 万元,能够承担因审计失败导
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天衡所已加入国际会计网络,是 HLB国际的成员所。
3、诚信记录
天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 5次和纪律处分 0次。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3次(涉及 6人)、监督管理措施 9次(涉及 19人)、自律监管措施 5次(涉及 11
人)和纪律处分 0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史文明和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蕾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
4、执业信息
天衡所及其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合伙人)史文明: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6年开始在天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曾担任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项目经理,具备丰富的审计经验和专业胜任
能力。近三年已签署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高蕾: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 年开始在天
衡所执业,2022 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苏州电器科学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300215)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委派质量控制负责人葛惠平: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自 2011年加入天衡所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及其他证券服务业务
,2007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近三年已签署或复核 7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质量控制负责人近三年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未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 1次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控制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
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定。
4、审计收费
天衡所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审计原则,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按计划完
成了对公司的各项审计业务,能够满足公司未来业务发展和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度审计报酬拟定为人民币壹佰伍拾万元整(
即人民币 150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 116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人民币 34万元)。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天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天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信记录后,一致认
可天衡所的独立性、诚信情况、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5年 4月 2 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以 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关于
拟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同意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将相关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就关于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提供审计服务与我们进行了沟通,经了解天衡所的执业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天衡所具有相关执业证书,具备足够的
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和独立性,诚信状况良好,能满足公司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天衡所有利于保障
公司年度审计工作质量和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我们同意将续聘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5年 4月 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 9 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天衡所
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公司拟聘任天衡所为公司 2025年度会计报表与内控审计机构,聘用期一年。
4、生效日期
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2025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4、天衡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
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5、天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07/7f58b72c-714e-4e62-9970-cbd966de07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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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7 19:07│创元科技(000551):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项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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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5年 4月3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
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2024年度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
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
值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
织等不超过 35 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
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
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1 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
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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