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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54(泰山石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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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54 泰山石油 更新日期:2025-11-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5-11-03 18:51 │泰山石油(00055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 │2025-10-30 00:00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公司章程(2025版) │ ├─────────┼──────────────────────────────────────────────┤ │2025-10-22 16:54 │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 │2025-10-22 16:5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版) │ ├─────────┼──────────────────────────────────────────────┤ │2025-10-22 16:5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版) │ ├─────────┼──────────────────────────────────────────────┤ │2025-10-22 16:5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长专题会议制度(2025年版) │ ├─────────┼──────────────────────────────────────────────┤ │2025-10-22 16:5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版) │ ├─────────┼──────────────────────────────────────────────┤ │2025-10-22 16:5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2025年版) │ ├─────────┼──────────────────────────────────────────────┤ │2025-10-22 16:5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外部信息报送及使用管理制度(2025版) │ └─────────┴──────────────────────────────────────────────┘ ─────────┬──────────────────────────────────────────────── 2025-11-03 18:51│泰山石油(00055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日、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9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 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5 月 28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 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5)。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 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5 年 10 月 31 日,公司尚未实施本次股份回购。 二、其他说明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4/7411b9e7-5ae8-4ca8-8fb6-1368febff2d7.PDF ─────────┬──────────────────────────────────────────────── 2025-10-30 00:00│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并换发营业执照的公告 ─────────┴──────────────────────────────────────────────── 一、基本情况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 第十次会议,并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调整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章 程〉及附件的议案》,根据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及附件进 行全面修订,主要修订内容包括:将《公司章程》中“股东大会”的表述统一调整为“股东会”;调整公司组织机构,不再设置监事 会和监事,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承接法律法规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增加董事会席位至11位,并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变更经营范围, 对许可项目及一般项目进行相应增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 公告。 二、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取得了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完成了《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营业执照》登记 的相关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0001664087275 注册资本:人民币 48,079.3320万元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成立日期:1993 年 03 月 17 日 法定代表人: 王明昌 营业期限:1993 年 03 月 17 日至长期 住所: 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成品油零售;成品油批发;成品油仓储;燃气经营;食品销售;出版物零售;烟草制品零售;农药零售; 农药批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住宿服务;餐饮服务;供电业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机动车检验检测服务;危险 化学品经营;药品零售;小餐饮、小食杂、食品小作坊经营;生活美容服务;理发服务;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食品 互联网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婴幼儿配方乳粉及其他婴幼儿配方食品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石油制品 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润滑油销售;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品销售;化妆品零售;服装服 饰零售;劳动保护用品销售;轮胎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家用电器销售;汽车零配件批发;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文具用品零售;体育 用品及器材零售;针纺织品销售;食用农产品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农副产品销售;水产品零售;水产品批发;工艺美术品及收藏 品零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礼品花卉销售;电子产品销售;化肥销售;票务代理服务;销售代理;洗车服务;物业管理;住房租 赁;土地使用权租赁;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会议及展览服务;广告制作;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充电桩销售;第一 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训)【分支机构经营】;集中式 快速充电站;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机动车充电销售;新能源汽车电附件销售;新能源汽车换电设施销售;电池销售;站用加 氢及储氢设施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玩具、动漫及游艺用品销售;户外用品销售;照明器具销售;单用 途商业预付卡代理销售;居民日常生活服务;洗染服务;洗烫服务;养生保健服务(非医疗);打字复印;新鲜蔬菜零售;新鲜水果 零售;旅客票务代理;电气设备销售;橡胶制品销售;机械设备销售;金属结构销售;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洗车设备销售; 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二手车经纪;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停车场服务;体育场地设施经营(不含高危险性体育 运动);宠物食品及用品零售;家政服务;中小学生校外托管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食用农产品初加工;鲜肉零售;食品互 联网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备查文件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074ea73a-bf99-4349-8db3-18e0f5435d34.PDF ─────────┬──────────────────────────────────────────────── 2025-10-30 00:00│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公司章程(2025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公司章程(2025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30/c2fae044-7f2a-4185-bf29-6d190b988d08.PDF ─────────┬──────────────────────────────────────────────── 2025-10-22 16:54│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三季度报告 ─────────┴──────────────────────────────────────────────── 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729e3c7c-8da2-4f4d-adfc-332295496b0b.PDF ─────────┬──────────────────────────────────────────────── 2025-10-22 16:5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2025年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5d8f99f7-c928-4099-a792-8341ed9728b2.PDF ─────────┬──────────────────────────────────────────────── 2025-10-22 16:5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2025版) ─────────┴──────────────────────────────────────────────── 2025 年 10 月 21 日经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目 录 第一条 为了提高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增强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年报 ”)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提高年报信息披露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会计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 规则(以下简称“有关监管规则”),以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中国石 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以下简称“《信息披露制度》”)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责任追究”是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人员,在年报信息披露过程中违反 有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因怠于履行职责、义务以及其他个人原因或者存在失职行为,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 生重大差错,对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者不良社会影响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子)公司负责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及与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 第四条 本制度遵循的原则: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有责必问、有错必究;权力与责任相对等、过错与责任相适应;责任轻重与 主观过错程度相适应;追究责任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在董事会秘书领导下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提出相关处理方案 及内部报批等具体的追究责任事宜。 第二章 责任的认定及追究 第六条 本制度所指的“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指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业绩预告修正、业 绩预告或者业绩快报中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与相关定期报告中的实际数据和指标存在重大差异、年报信息披露存在其他重大错误等情况 ,或者出现被证券监管部门认定为重大差错的其他情形,具体包括: (一) 年报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在上报、处理相关财务信息及会计数据、指标时,严重违反《公司法》《证券法》《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等国家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存在重大会计差错或者虚假记载,足以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对 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作出正确判断,或者致使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的; (二) 年报编制过程中,相关人员在信息上报、采集、记录、输入、计算及加工时,因重大过失、重大疏忽、虚假记载、误导 性陈述等个人原因,导致公司年报数据严重失真、出现重大遗漏信息或者未按有关监管规则规定的期限披露年报,致使公司被证券监 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的; (三) 年报编制及信息披露过程中,在年报撰写、编审、审核、监督及实际履行信息披露时,发生严重违反《公司法》《证券 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发布的有关年报信息披露指引、准则 、通知等有关监管规则、《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及其他公司规章制度,存在重大错误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公司被证券监管部 门实施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政处罚的; (四) 相关人员因重大过失、重大疏忽、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等个人原因,导致业绩预告、业绩快报不能如实反映公司生产 经营的实际情况,存在重大差异且不能提供合理解释,导致严重误导投资者,或者致使公司被证券监管部门实施监管措施或者予以行 政处罚的; (五) 年报信息披露工作中不及时沟通、汇报造成重大失误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六) 其他个人原因造成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或者造成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从重处理: (一) 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发生重大差错的原因确系个人主观故意所致的; (二) 打击、报复、陷害调查人或干扰、阻挠责任追究调查和处理的; (三) 责任人不执行董事会作出的责任追究处理决定的; (四) 责任人明知将可能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但未采取更正、纠正处理,致使公司所受不良影响或者损失扩大的 ; (五) 责任人多次导致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的; (六)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重处理的情形的。 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从轻、减轻或免于处理: (一) 在年报信息披露发生重大差错后积极采取更正、处理措施,有效阻止公司进一步受到不良影响及损失的; (二) 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因意外和不可抗力等非主观因素造成的; (三) 董事会认为其他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于处理的情形的。 第九条 年报信息披露出现本制度第六条规定的情形时,由公司董事会办公室会同公司审计部、财务资产部收集、汇总与追究责 任有关的资料,按公司规章制度规定提出处理方案,逐级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审议批准后执行。 被调查人及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本部各职能部门、各分公司、子公司的负责人以及其他相关人员应当配合调查工作 ,不得阻挠、推诿或者干预调查工作。 第十条 公司在对责任人作出处理前,应当听取责任人的意见,保障其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有关责任人对董事会的处理决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在董事会作出决定后 10 日内提出书面申诉意见并上报董事会复议一次,申 诉、复议期间不影响处理决定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失当的,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纠正。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与有关责任人之间有关联关系的,在董事会对相关处理意见进行表决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同时,有关联关系的董事也不得接受其他董事的委托代为表决。 第十二条 公司在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重大遗漏信息补充以及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的,应当按照证券监督管理部门 及有关监管规则的要求披露更正、补充或者修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公司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采取的问责措施及处理结果。 第三章 责任追究的形式 第十三条 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与年报信息披露工作有关的其他人员等责任人追究责任的形式包括: (一) 公司内部通报批评; (二) 警告,责令改正并作检讨; (三) 调离原工作岗位,停职、降职、撤职、降薪; (四) 赔偿损失; (五) 解除劳动合同。 有关责任人的违法违规行为情节严重,涉嫌构成犯罪的,公司还应当依法移交司法机关处理。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部 门的处分不影响公司对责任人的处分。 第十四条 责任人导致公司年报信息披露出现重大差错,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有权视具体损失情况、风险大小、情节轻 重对有关责任人提出适当的赔偿要求。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发生信息披露重大差错的责任追究,参照本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 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十七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不时颁布的有关监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有关监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 的规定为准。 第十八条 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fef35de2-db95-4247-a999-15c6395f0d8e.PDF ─────────┬──────────────────────────────────────────────── 2025-10-22 16:5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长专题会议制度(2025年版) ─────────┴──────────────────────────────────────────────── 2025年10月21日经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目 录 第一条 为规范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行为,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关于中央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意见》,以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是公司董事会闭会期间,董事长履行职责,对《公司章程》赋予董事长职权范围内的重要事项、董事会 对董事长授权事项以及有关重要事项进行集体研究讨论或者决策的工作机制。 第二章 职权 第三条 董事长专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研究决定董事长职责范围内的重要事项。 (二)研究讨论《公司章程》《董事会授权管理办法》等明确规定由董事长决策的事项。 (三)其他需要研究讨论和决定的事项。 对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事项,党委一般不作前置研究讨论。 第三章 议事规则 第四条 董事长根据工作需要可随时召开董事长专题会议。 第五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因故不能召集和主持的,可以委托总经理或者 1名其他公司领导召集和主 持。 第六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由董事长和其他公司领导参加。董事会秘书可以列席会议。根据会议议题,董事长可指定有关职能部门 、分支机构负责人及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第七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议题,由公司领导提出,或者由有关职能部门提出建议,董事长审定。办公室负责提前将会议通知送达 参会人员,会议所需材料(涉密资料除外)应一并送达。参会人员如对议题有意见或者建议,可在会前向董事长提出。 第八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应当有过半数应参会人员出席方可举行。董事长专题会议一般以现场会议形式举行。当遇到紧急事项且 参会人员能够掌握足够信息时,也可以采用视频会议、电话会议或者形成书面材料分别审议的形式。 第九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多个事项时,应逐项研究决定。会议讨论应当充分发扬民主,参与决策人员充分讨论并发表意 见、达成共识。对于少数人的不同意见,应当认真考虑。对存在严重分歧的,一般应暂缓作出决定,经进一步调查研究、交换意见、 达成共识后再作决定。 第十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参会人员对集体作出的决策如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者向上级反映,但在未作出新的决策前,不得擅 自变更或者拒绝执行。 第十一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参会人员凡涉及与本人、直系亲属、特定利益关系人有关的事项,应当按照有关要求予以回避。董事 长在决策董事会授权决策事项时需要本人回避表决的,应当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作出决定。 第十二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决议以《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形式发布。 第四章 会议组织与文件管理 第十三条 办公室负责董事长专题会议的会务组织工作。 第十四条 董事长专题会会议通知,通常应说明下列内容: (一)会议名称; (二)会议时间; (三)会议地点; (四)出席会议人员; (五)会议审议议题。 第十五条 对于董事长专题会议决策事项,有关部门(单位)应当认真组织调查研究和论证,听取各方面意见,进行风险评估和合 法合规性审查等,形成建议方案,报分管公司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同意后,方可提交董事长专题会议讨论。 第十六条 办公室负责董事长专题会议记录,记录应包括参会人员及其发表的意见,表决方式和表决结果等,并负责起草《董事 长专题会议纪要》。《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后,报董事长审定、签发,并应在会议结束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报 送董事会备案,扩大发送范围由董事长决定。《董事长专题会议纪要》的内容主要包括: (一)会议名称; (二)会议时间; (三)会议地点; (四)出席会议人员; (五)会议议程; (六)会议发言要点; (七)会议决定; (八)与会人员签字; (九)会议记录员签字。 第十七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通知、会议记录、会议纪要以及会议文件材料等,由办公室根据公司档案管理制度及时归档并保存,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 10年。需要保密的文件资料,应注明秘密等级。 第十八条 在会议有关内容对外正式披露前,与会人员对会议文件和会议审议的全部内容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章 会议决议的报告、执行与督办 第十九条 董事长应将董事长专题会议决议情况、董事会对董事长授权事项的行使结果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并按照董事会的要求 不定期汇报其他事项。董事长要及时与总经理沟通,了解掌握决策执行情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提供必要的指导帮助。 第二十条 董事长专题会议决定事项由公司领导按照分工抓好组织实施,并及时进行督促检查,在实施过程中对决策内容不得作 原则性变更和调整。办公室负责督办。 第二十一条 如出现不可抗力或者决策依据、客观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决策目标不能实现或者需要调整的,决策事项执行单 位应当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情况,并提出调整的具体建议。有关部门应当及时组织研究和论证,经分管公司领导、总经理和董事长审核 同意后,报董事长专题会议重新履行决策程序。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公司的控股子公司应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制度制定或者修订其董事长专题会议制度。公司的参股公司 参照执行。 第二十三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者与不时颁布的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或者 《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3/030aa9b6-013c-4256-98be-427dbf7cabb7.PDF ─────────┬──────────────────────────────────────────────── 2025-10-22 16:5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2025年版) ─────────┴──────────────────────────────────────────────── 泰山石油(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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