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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54(泰山石油)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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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54 泰山石油 更新日期:2026-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8-26 20:35 │泰山石油(000554):关于2026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公司章程(2026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版) │ ├─────────┼──────────────────────────────────────────────┤ │2026-08-26 20:34 │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 2026-08-26 20:35│泰山石油(000554):关于2026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6 年 6 月23 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2027 年度日 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及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已同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及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关联董事张书淼先生、董瑞海先生回避表决。截至 2026 年 6月 30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 生的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合 截止 2026 年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 交易 内容 定价原则 同签订金额 6 月 30 日实 占同类业务 及索引 类别 或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 中国石 天然气 凡政府(含地方 41,200 13,382.4404 32.48% 2025 年 4 联方 化销售 (LNG)和易 政府)有定价 月 25 日 采购 股份有 捷商品 的,执行政府定 《关于调 产品 限公司 价;凡没有政府 整2025 年 山东石 定价,但已有政 度日常关 油分公 府指导价的,执 联交易及 司及其 行政府指导价 预计 2026 下属企 没有政府定价 年 度 、 业和单 和政府指导价 2027 年度 位 的,执行市场价 日常关联 关联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6 年度合 截止 2026 年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 交易 内容 定价原则 同签订金额 6 月 30 日实 占同类业务 及索引 类别 或预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比例(%) 中石化 油库双重 (含招标价) 14 0 0% 交易的公 安全工 预防数智 告》( 公 程研究 化管控平 告 编号: 院有限 台建设技 2025-16) 公司 术服务 2026 年 6 易捷咖 咖啡设备、 20 1.2796 6.40% 月 23 日 啡(北 咖啡原料、 《第十二 京)有限 耗材、器具 届董事会 公司 等特许产 第一次临 品 时会议决 天津中 化工产品 13 6.5790 50.61% 议公告》 石化悦 (公告编 泰科技 号:2026-2 有限公 5) 司 向关 中国石 住宿、餐 400 60.1250 15.03% 联方 化销售 饮、会议服 提供 股份有 务等 服务 限公司 山东石 油分公 司及其 下属企 业和单 位 山东路 37.8092 32.2460 85.29% 油油气 管理有 限公司 合计 41,684.8092 13,482.67 32.34% 三、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安全工 程研究院有限公司、易捷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 的公司,公司董事董瑞海先生为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关联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 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前述主体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 年半年度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审议批准的范 围和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子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4bf3515-4e8a-4622-84fd-ba6d5d152804.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2026年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89970df-5077-4f66-b3f2-09bbf0abeff0.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版) ─────────┴──────────────────────────────────────────────── (经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目 录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绩考核与薪酬管 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治 理准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简称“有关监管规则”)以及《中国石化山 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制定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 策与方案,并完成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 3 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全体董事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设主任委员(即召集人)一名,由董事会在委员会成员内选举的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由董事会根据本工作细则规定补足委员会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作。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供专业工作支持,协助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根据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岗位的主要范围、职责、重要性以及其他相关企业相关岗位的薪酬水平制定 薪酬政策与方案(主要包括但不限于薪酬标准、绩效评价体系及程序,奖励和惩罚的主要方案和制度等); (二)制定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审查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行职责情况并对其进行年度绩效 考评; (三)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核实公司年度报告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 (四)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就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五)研究、制定或者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六)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宜; (七)有关监管规则及《公司章程》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公司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须经董事会审议通过。控股股东在无充分理由或者可靠证据的情况下,应充分尊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不 能随意提出替代性的薪酬计划。 第十条 薪酬委员会主任履行下列职责: (一)召集、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二)主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审定、签署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 (四)检查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和建议的执行情况; (五)代表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因故不能履行职责时,由其指定 1 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权。如不能指定,由二分之一以上委员共同 推举 1名独立董事委员代行其职权。 第四章 工作程序和履职保障 第十一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体系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程序: (一)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必要时可要求被考评人员向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薪酬管理制度,每年度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计划或方案,明确薪酬确定依 据和具体构成,并按照本制度第九条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议程序。 第十四条 如为履行职责,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有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委员履职中关注到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职责范围内的公司重大事项,可以依照程序及时提请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进行讨论和审议。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会议,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召集并签发会议通知,公司应至少于会议召开前 3日将会议通 知、会议讨论的主要事项及相关会议文件送交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经全体委员一致同意,可以免于执行前述通知期。 会议通知以专人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书面方式发出。第十八条 会议议程应得到主任委员的确认,议程及会议有关材 料应在发送会议通知的同时发出。会议召开前,委员应充分阅读会议资料。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须亲自出席会议,并对审议事项表达明确的意见。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时,应当事先审阅会 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提交由该委员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为出席会议的委员(以 下简称“代理人”)的姓名、代理事项、授权范围和有效期限,并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独立董事委员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 应当按照前述规定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委员代为出席。每 1名委员最多接受 1名委员委托。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委员的权 利。 委员未出席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视为放弃在该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现有关监管规则规定的应当停止履职但未停止履职,或者应当被解除职务但仍未解除情形 ,参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并表决的,其表决无效且不计入出席人数。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以现场召开为原则。在保证全体参会委员能够充分沟通并表达意见的前提下,必要时可以依 照程序采用视频、电话或者其他方式召开。 第二十三条 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的审议意见或者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 过半数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者记名投票表决。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与会议所讨论的议题有直接或者间接的利害关系时,该委员应对有关议案回避表决。 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回避后,出席会议的委员不足本工作细则规定的人数时或者因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回避无法形成有效审议意 见的,应当由全体委员(含有利害关系的委员)就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等程序性问题作出决议,由公司董事会对该议案直接 审议。 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记录及会议决议应写明回避表决的情况。 第二十六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成员可以列席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介 绍情况或者发表意见,但列席人员对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二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形成记录,独立董事委员的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 上签字确认。会议记录的初稿以及最后定稿应在合理时间内先后发送委员会全体成员,初稿供成员表达意见,最后定稿将作记录之用 。出席会议的委员有权要求在记录上对其在会议上的发言作出说明性记载。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有关的会议资料至少保存 10 年。 第二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除按照本工作细则的要求向董事会进 行报告外,出席会议的委员及列席人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负有保密义务,在该等信息尚未公开之前,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九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工作细则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三十条 本工作细则未尽事宜或者与不时颁布的有关监管规则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冲突的,以有关监管规则或者《公司章 程》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一条 本工作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工作细则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87ecd07-2832-461a-b00d-115c44355d73.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6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f506e299-861c-45ed-a198-4a28dac74ac9.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6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de9e906e-61ca-45f3-a2dd-d24f0e42457d.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b844763-974b-41b2-aa94-d454cbad0abe.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版) ─────────┴──────────────────────────────────────────────── (2026 年 8 月 25 日经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建立健全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证券监管规则(简称“有关监 管规则”)以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范围为《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薪酬管理,是指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薪酬支付、薪酬止付追索等一系列规范化 管理活动。 第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 按劳分配,薪资与责、权、利相匹配。 (二) 薪酬与公司效益及业绩考核挂钩。 (三)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管理职责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考核标准并实施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年终考核薪酬 、任期激励收入分配方案等薪酬政策与方案时,应当采用量化与非量化结合的考核指标,并以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薪酬发放的 核心依据。 第六条 董事会负责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 第七条 股东会负责决定公司董事薪酬方案,并予以披露。 第八条 当公司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薪 酬和考核标准,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 若公司业绩发生亏损,应当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审议各环节,特别说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变化是否符合业 绩联动要求。 第十条 在董事会或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特定董事个人履职情况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薪酬事项时,该董事应当回避。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或薪酬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应当事先报公司党委前置研究。 第十二条 公司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部)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 薪酬结构与绩效考核 第十三条 公司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 经营业绩、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具体按照公司工资总额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应当与市场发展相适应,与公司经营业绩、个人业绩相匹配,与公司可持续发展相协调 。公司较上一会计年度由盈利转为亏损或亏损扩大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平均绩效薪酬未相应下降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披露原 因。 第十五条 公司综合考虑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以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性质、责任与风险等因素,确定 相应的薪酬结构。 (一)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由股东会审议批准。除年度津贴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会保险及 福利待遇等,不参与公司内部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因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差旅费以及依照《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时所需的其他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外部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薪酬,但经股东会另行批准的除外。 (三)董事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按照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执行,其董事职务不另行发放董事津贴及其他薪酬。 (四)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月度固定薪酬、月度考核薪酬、年终考核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年终考核薪酬占年度 薪酬的比例不低于 60%,任期激励收入标准按年终考核薪酬的 3%累加计算。年终考核薪酬和任期激励收入按实际任职时间分段计算 。具体薪酬标准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及岗位确定,并依据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及相关激励方案执行。 (五)高级管理人员的年终考核薪酬的确定及支付,根据年度经营目标完成情况,与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紧密挂钩。副职高级管理 人员年度绩效奖金和任期激励收入标准及总额,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及相关激励方案的相关规定,依据个 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具体分配方案,副职之间适当拉开差距。其中,绩效表现特别优秀的副职高级管理人员,其相关年度绩效奖金与 任期激励收入可以超过正职。 (六)职工董事按照其在公司的具体职务和岗位所对应的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激励方案等相关规定等执行,以岗定薪。薪酬年 终兑现以公司总经理(公司正职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薪酬为标准(不含单项奖励)的 70%兑现。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考虑行业薪酬水平、发展战略、岗位价值、经营效益及人力资源政策等因素,合理确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与普通员工的薪酬分配关系,推动薪酬分配向核心骨干岗位、生产一线以及紧缺急需的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倾斜,促进提高员工薪酬 水平。 第十七条 公司建立健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评价体系,严格按照公司薪酬与考核管理、任期制与契约化管理相关规定,规 范组织实施绩效考核评价工作。 第十八条 公司可根据行业特征、业务模式等因素建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递延支付机制,明确实施递延支付适用 的具体情形、相关人员、递延比例以及实施安排。 第十九条 公司可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等激励机制,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四章 薪酬支付 第二十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月度固定薪酬、月度考核薪酬等按月支付。年终考核薪酬按年支付,并预留 一定比例在年度报告披露及绩效评价后统一清算,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进行;任期激励收入在任期结束后,根据任期 绩效考核结果,于考核结果认定当年一次性兑现。 第二十一条 公司支付给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公司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从其薪酬中代扣代 缴个人所得税及个人承担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和住房公积金等费用。 第二十二条 独立董事津贴于股东会通过其任职决议之日起的次月执行,按月发放。 第二十三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或任职变动的,按易岗易薪原则,自相关任命决定作出的次月起执行新岗 位薪酬标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或在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个人绩效考核结果计算薪酬 并依本制度发放。 第二十五条 《公司章程》或者相关合同中涉及提前解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补偿内容应当符合公平原则,不得损害公司 合法权益,不得进行利益输送。 第五章 薪酬止付追索 第二十六条 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授权下,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发起年度绩效奖金、任 期奖励收入的止付追索程序。 第二十七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等情形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相关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年度绩效奖金、任期奖励收入予以重新考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第二十八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发生以下情形,公司有权予以重新考核并视情节轻重减少、中止或取消未支付 的年度绩效奖金、任期奖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年度绩效奖金、任期奖励收入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 (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忠实义务或勤勉义务,或者在分管业务领域严重违反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被董事会认定为未 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二)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 (三)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党纪政务政纪处分,或者受到监管机构的自律监管措施、行政处罚、纪律处分、认定为不适 当人选的; (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存在被免职、辞职等情况的; (五)被有关监管机构、公司股东会、董事会认定为存在其他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 已离任或者退休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存在本制度第二十七条、第二十八条所列情形的,公司仍可依 据该条规定,对其任职期间的年度绩效奖金和任期激励收入采取相应处理措施。 第六章 附则 第三十条 除非特别说明,本制度所使用的术语与《公司章程》中该等术语的含义相同。 第三十一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或与不时颁布的有关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冲突的,以有关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解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5b9797f-99c6-493c-ab0d-6901b35cb4fb.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公司章程(2026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公司章程(2026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82318e1-e268-4a58-aa32-f88558592577.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2026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a5c50c0b-4719-4b88-85c0-e092e6ca0880.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5c3d2b83-bd33-4f0e-ab76-6b82f383ba4d.pdf ─────────┬──────────────────────────────────────────────── 2026-08-26 2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版)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8065e77-6f83-474a-9f22-963a41365935.pdf ─────────┬──────────────────────────────────────────────── 2026-08-26 20:33│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2026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160475dd-2c57-4fc9-980d-b8489d079c1c.pdf ─────────┬──────────────────────────────────────────────── 2026-08-26 20:33│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2026年半年度报告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2026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225c3da6-28aa-48f4-8679-3813c486cf6c.pdf ─────────┬──────────────────────────────────────────────── 2026-08-26 20:32│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公司签署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或“公司”)拟与泰安市泰山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泰山旅游公司”)签署《泰安市泰山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岱宗大街东段 391 号加油站及北侧院落经营权租赁合同》(以下 简称“《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泰安市温泉路与岱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加油站资产,用于成品油销售及加油站经营活动。租赁 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36 年 7 月 31 日。 2.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预计不存在负面影响。泰山石油于 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签署加油站租赁经营合同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交易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日常生产经营及发展需要,公司与泰山旅游公司签署《泰安市泰山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位于岱宗大街东段 391 号 加油站及北侧院落经营权租赁合同》,承租位于泰安市温泉路与岱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的加油站资产,用于成品油销售及加油站经营 活动。租赁期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36 年 7月 31日。 本次租赁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截至目前,过去 12个月内 ,包括本次租赁在内,公司承租加油站事项涉及的租赁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累计达到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 润比例的10%以上,故本次租赁需提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泰安市泰山旅游汽车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900706315506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上高街道擂鼓石东大街 6 号 负责人:李高 成立日期:1987 年 05月 13日 营业期限: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道路旅客运输经营;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 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小微型客车租赁经营服务;汽车销售;工艺美术品及收藏品批发(象牙及其制 品除外);日用百货销售;五金产品零售;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建筑材料销售;木材销售;机械设备销售;信息 咨询服务(不含许可类信息咨询服务);汽车零配件批发;汽车零配件零售;润滑油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其他情况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泰山旅游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公司持股 5%以上股东及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及其他关系。 (三)交易对方履约能力分析:泰山旅游公司经营运转正常,以往履约情况良好,不存在履约能力障碍。 三、合同主要内容 (一)合同双方 甲方:泰山旅游公司 乙方:泰山石油 (二)租赁标的物情况 租赁标的物为泰山旅游公司位于泰安市温泉路与岱宗大街交叉口西北角加油站资产(场地、房屋、设施设备及物品等资产),占 地面积共计 3,814 平方米。 (三)租赁期限及租金 1.租赁期:租赁期为 10 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 2036 年 7 月31 日止。 2.租金及其支付方式:浮动租金,电汇/转账。 年基础租金为人民币 198 万元/年,租金每三年在上一个支付周期的年租金基础上按 3%递增,租赁期内共计 2,052 万元。首年 租金自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 20 日内且在租赁起始时间前一次性支付;自第 2年开始,按照以上计算标准每年一付,先付后用。 (四)双方的主要权利和义务 泰山旅游公司有权按照合同收取租金,且不得在加油站所在地5KM 内继续从事与泰山石油经营项目相同或雷同的经营活动等。泰 山石油享有出租加油站及其附属设施完全的经营权,有权根据经营管理需要对出租加油站进行改造、重修、扩建,对该站的站容、站 貌、设施、环境等进行改造和维修,有权经书面告知后更换该站名称,悬挂标识等。 (五)违约责任 如泰山旅游公司未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向泰山石油交付加油站,或违反、虚假作出《租赁合同》项下对泰山石油的承诺,或恶意 不接收泰山石油支付的租赁费、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则其行为构成《租赁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如泰山 石油未及时足额交付租金,或违反合同其他约定,则其行为构成《租赁合同》项下的违约行为。 一方违约的,另一方有权要求违约方停止违约行为并采取补救措施,违约方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 ,违约方应当向另一方赔偿因此而受到的实际损失(包含并不限于因此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等各项费用)。违约方承担违 约责任后,仍应当继续全面履行合同。一方根本违约,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或导致另一方履行合同将产生对自身重大不利后果的 ,另一方可解除合同。 (六)合同生效条款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公章后生效。 四、合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租赁符合公司整体发展布局,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基础保障,符合公司生产经营的需要,不会对本公司财务及经营状况产生 重大不利影响。本次租赁以租赁标的物的市场租赁价格为依据,经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租赁价格,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的情形。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五、前期累计未达到披露标准的租赁事项 除本次租赁外,截至目前,过去 12个月内,公司承租加油站事项涉及的租赁标的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净利润累计未达到公司 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比例的 10%,相关承租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未达到披露标准,公司已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内部 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履行相应审批程序,具体情况如下: 序 出租方 租期 租赁总金额 地理位置 号 (年) (万元) 1 中赣核信息科技(泰安) 10 200 山东省泰安市角峪镇西村北临0九 有限公司 公路东侧 2 山东泰山新合作商贸连 10 330 肥城火车站南、泰西大街西 锁有限公司 3 肥城市王瓜店街道王东 10 875 肥城市王瓜店镇泰临公路北与肥梁 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公路东交叉口 4 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 8.5 1,445 上旺村庞河桥西,天平湖路与 店街道上旺社区居民委 泮河大街交汇处 员会 5 东平湖东湿地旅游服务 10 600 山东省泰安市东平县老湖镇焦铺村 有限公司 243省道与246省道交汇处东侧 6 济宁济邹高速公路有限 10 600 邹城至济宁高速公路项目2 处服务 责任公司 区《任城服务区和邹城南服务区 7 武金菊 5 75 山东省泰安市新泰市宫里镇南 宫里村 合计 4,125 六、备查文件 1.本次租赁的《租赁合同》 2.泰山石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e42730b7-686f-40fe-89a5-304d2af2322c.pdf ─────────┬──────────────────────────────────────────────── 2026-08-26 20:32│泰山石油(00055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泰山石油(000554):2026年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689908f-9ddd-4ac4-9e15-9a197637aed1.pdf ─────────┬──────────────────────────────────────────────── 2026-08-26 20:32│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和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_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8 月 25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减少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泰山石油股东会议事规则(2026 版)》《泰山石油董事会议事规则(2026 版)》《泰 山石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 版)》以及其他公司治理制度。根据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最新证券 监管规则,为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薪酬管理相关的公司治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结合公司的 实际情况,公司拟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议事规则》”)、《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以下简称“《董事会议事规则》”)、《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下简称“《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以及其他相关公司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修订情况 本次修订的主要内容:(1)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履职的相关条款;(2)完善股东征集投票权的相关条款;(3)公 司于2025 年 12 月 16 日至 2026 年 5 月 20 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以用于注销并减 少注册资本。公司已于 2026 年 6 月 10 日完成本次回购的全部 A 股股份的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已变更为 477,444,918 股, 拟同步修订《公司章程》中总股本、注册资本相关条款以反映前述变动情况。本次回购注销的具体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 本次修订涉及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对照表。 《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尚需提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股东 会同意授权董事会秘书办理与修订《公司章程》有关的事宜,该等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监管机构的意见对《公司章程》作出适当且 必要的修改或调整、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所需的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 二、《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公司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6 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予 以修订完善。本次修订涉及的具体条款详见本公告附件修订对照表。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提交第十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尚需提 请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其他公司治理制度的修订情况 为加强公司内部监督和风险控制,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进一步促进公司提升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最新证券监管规则,结 合实际情况,对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等 5项公司治理制度予以修订。前述修订后的制度 已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8aa46ade-5b2a-4552-b403-51360fcd977e.pdf ─────────┬──────────────────────────────────────────────── 2026-08-26 20:32│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召开2026年半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29dbc77-a1c3-43f4-b0d0-1f48e40cfe2f.pdf ─────────┬──────────────────────────────────────────────── 2026-08-26 20:31│泰山石油(0005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 泰山石油(0005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c522b72f-4f4f-40b2-9b0a-cd24bea67368.pdf ─────────┬──────────────────────────────────────────────── 2026-08-26 19:32│泰山石油(000554):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以 2026年 6月30 日总股本 477,444,918 股为基数, 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6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2、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出现股权激励行权、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 时,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1.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8 月 25 日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公司《2026 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2.本预案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 2.根据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 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7,261 ,322.48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88,902,554.97 元。截至 2026 年 6 月 30 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1,690,017. 19 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411,745,482.69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6年半年度,实际 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 411,690,017.19 元。公司的财务状况具备实施现金分红的条件。 3.鉴于公司经营状况良好、发展前景稳定,综合考虑 2026 年上半年的盈利水平和整体财务状况以及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为 持续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共享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 2026 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 477,444,918 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 10 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 0.60 元(含税),公司合计拟派送现金人民币 28,646,695.08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4.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 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三、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实际情况并兼顾了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分配预案与公司经营业绩及未 来发展相匹配,积极响应了监管机构关于加强现金分红,增强投资者回报,增加分红频次等方面的要求。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充分 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方案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 四、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8-27/4a526806-a0bb-45aa-a364-402def58f0bc.PDF ─────────┬──────────────────────────────────────────────── 2026-07-30 00:00│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特别提示:本次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因回购股份注销发生变化,2026 年 6月 10日公司总股本减少至 477,444,9 18 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6 月 12 日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3)。公 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调整后每 10 股派送股息0.855961 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867,432.03 元( 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6月23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2026 年 6 月 23日,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公司 2025 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具体内容为:以 2025 年底 总股本480,793,31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8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 40,867,432.03 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如公司股本发生变 化,公司将保持分配总额不变,按照调整每股分配比例的原则进行相应调整。 2、自本次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调整为477,444,918 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中分红总额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每 10 股现金派送调整为 0.855961 元人民币现金。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5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调整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477,444,918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855961 元人民 币现金(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770365 元;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 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 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171 192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85596 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 年 8 月 6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 年 8 月 7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 年 8 月 6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6 年 8 月 7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 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2、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555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2026 年 7月 20 日至登记日:2026 年 8 月 6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 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机构: 咨询机构: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 咨询联系人:杨新海、李坤 咨询电话:0538-6269605、6269586 传真电话:0538-8265450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相关确认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30/71a4f7cb-a49d-4bf1-b3a3-9dabe6f05826.PDF ─────────┬──────────────────────────────────────────────── 2026-06-23 20:37│泰山石油(000554):关于董事会完成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 │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 年 6月 23 日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产生了公司第 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及独立董事。同日,公司召开了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了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副董 事长、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并聘任了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会的 换届选举已完成,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组成情况 (一)董事会成员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由11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7名(包括职工董事 1 名),独立董事 4名。具体如下: 非独立董事:王明昌先生(董事长)、孙学刚先生(副董事长)、宋克峰先生、孙勇先生、张书淼先生、董瑞海先生、王友珏先 生(职工代表董事); 独立董事:杨青先生、高景言先生、邢志良先生、田城先生。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均符合法律、法规所规定的上市公司董事任职资格,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 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数量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的人数比例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的要求,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 上述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董事个人简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 5月2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 战略与 ESG 委员会(3人):王明昌先生(主任委员)、杨青先生、高景言先生。 提名委员会(3人):邢志良先生(主任委员)、田城先生、孙学刚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高景言先生(主任委员)、邢志良先生、董瑞海先生。 审计委员会(5人):杨青先生(主任委员)、邢志良先生、田城先生、张书淼先生、王友珏先生。 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人数过半数并由独立 董事担任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杨青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上述委员任期三年,自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三、聘任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事务代表及内审部负责人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聘任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以及内部审计 部门负责人的相关议案,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总经理:孙学刚先生 副总经理:宋克峰先生、孙勇先生、管振雨先生 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管振雨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董事会秘书:孙建生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证券事务代表:杨新海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内审部负责人:李军先生 上述人员均具备与其行使职权相适应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尚未解除的情况,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亦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任职资格和聘任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均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中,孙建生先生具备履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所必需的 专业知识与相关工作经验,熟悉上市公司治理、信息披露、投资者关系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则,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监管规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四、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1、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 姓名:孙建生 电话:0538-6269907 传真:0538-8265450 邮箱:tssy000554.sdsy@sinopec.com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 2、证券事务代表联系方式 姓名:杨新海 电话:0538-6269605 传真:0538-8265450 邮箱:tssy000554.sdsy@sinopec.com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 五、部分董事任期届满离任情况 因任期届满,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江霞女士、王晓芳女士、王贡勇先生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截至本公告日,江霞女士、王晓芳女士、王贡勇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江霞女士、王晓芳女士、王贡勇先生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为公司的规范运营和健康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公司及董 事会对江霞女士、王晓芳女士、王贡勇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201f2221-6f9f-4d0d-bd32-6a1b47961ec6.PDF ─────────┬──────────────────────────────────────────────── 2026-06-23 20:37│泰山石油(000554):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6月17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发来的《公司职工代 表大会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的决议》,经公司2026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会议参会职工代表投票选举,选举王友珏先生 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职工董事。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人数合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王友珏先生任期与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上述职工董事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 公司章程》关于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并将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行使职权。 王友珏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fb84a3f1-390b-470d-8328-6c9e2adffc94.PDF ─────────┬──────────────────────────────────────────────── 2026-06-23 20:36│泰山石油(000554):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 17 日向各位董事 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23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昌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选举王明昌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 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二、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 经与会董事审议表决,选举孙学刚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 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三、关于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议案 经董事会审议,选举第十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成员如下: 战略与 ESG 委员会(3人):王明昌先生(主任委员)、杨青先生、高景言先生。 提名委员会(3人):邢志良先生(主任委员)、田城先生、孙学刚先生。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3人):高景言先生(主任委员)、邢志良先生、董瑞海先生。 审计委员会(5人):杨青先生(主任委员)、邢志良先生、田城先生、张书淼先生、王友珏先生。 上述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四、关于聘任第十二届董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1.经公司董事长王明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表决同意聘任孙学刚先生为公司总经理。 2.经公司总经理孙学刚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表决同意聘任宋克峰先生、孙勇先生、管振雨先 生为公司副总经理。 3.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提名,审计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表决同意聘任管振雨先生为公司总会计师(财务负责人)。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董事孙学刚先生、宋克峰先生、孙勇先生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五、关于聘任第十二届董事会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长王明昌先生提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审议表决同意聘任孙建生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六、关于聘任第十二届董事会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杨新海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相关职责。任期 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七、关于聘任第十二届董事会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提名,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军先生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决议聘任之日 起至第十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11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八、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及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情况的需要,同意公司及其下属企业和单位与实际控制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直接或者间接 控制的 5 家关联方公司预计发生提供服务、采购产品等日常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不超过 484.8092 万元(以下简称“本次日常关联交 易”)。 具体内容如下表所示: 单位:人民币万元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6 年合同签订 2026 年 1-5 月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向关联 山东石油分 住宿、餐 凡政府(含地方政府 400 15.47 方提供 公司及其下 饮、会议 有定价的,执行政府 服务 属企业和单 服务等 位 关联交 关联人 关联交 关联交易 2026 年合同签订 2026 年 1-5 月 易类别 易内容 定价原则 金额或预计金额 已发生金额 山东路油油 定价;凡没有政府定 37.8092 0 气管理有限 价,但已有政府指导 公司 价的,执行政府指导 向关联 中石化安全 油库双重 价;没有政府定价和 14 0 方采购 工程研究院 预防数智 政府指导价的,执行 产品、 有限公司 化管控平 市场价(含招标价) 服务 台建设技 术服务 易捷咖啡(北 咖啡设 20 1.003886 京)有限公司 备、咖啡 原料、耗 材、器具 等特许产 品 天津中石化 化工产品 13 4.386 悦泰科技有 限公司 合计 484.8092 20.859886 董事会认为: 1、公司本次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有利于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2、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基于正常市场交易条件的基础上进行的,符合商业惯例,关联交易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 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上述关联方依法存续且正常经营,具备良好信誉,有利于公司业务活动的持续开展。本次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 影响,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关系。 会议同意公司与上述关联人进行本次日常关联交易,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委托人士代表公司签署相关框架协议或业务合同。 公司董事张书淼先生、董瑞海先生为公司控股股东关联人,同时董事董瑞海先生为山东路油油气管理有限公司关联董事,上述董 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本次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未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 0.5% ,不构成应当披露的日常关联交易,为便于关联交易管理,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自愿提交独立董事专门委员会及董事会审议并披露 。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93869fa6-3ebc-4366-b0b8-f41d96724be5.PDF ─────────┬──────────────────────────────────────────────── 2026-06-23 20:34│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64a39e44-c7c0-4de9-bc1a-5b42aee3c1a4.PDF ─────────┬──────────────────────────────────────────────── 2026-06-23 20:34│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24/b0e7efdc-8cc3-46c6-a673-5c9454edf3dd.PDF ─────────┬──────────────────────────────────────────────── 2026-06-11 19:11│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实施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导致公司总股本、无限售条件流通 股数量发生变化,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就 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2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最高成交价为 6.3 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802,53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2.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3.截至 2026 年 5月 2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34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最高 成交价为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9 元/股,回购均价为 7.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363,683 元(不含交易费用)。鉴于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5月 21 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 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18)。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回购股份并注销事项履行了通知债权人程序,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5 月 23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通知债权人的公告》(编号:2025-24)。债权申报期限已届满,申报期 间并未收到任何债权人对此次议案提出异议的情况,也未收到任何公司债权人向公司提出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的要求。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 3,348,400 股,已回购股份的注销完成日期为 2026年 6 月 10 日。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股本结构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 480,793,318 股变更为477,444,918 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140,121 24.57% 118,140,121 24.7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2,653,197 75.43% 359,304,797 75.26% 合计 480,793,318 100.00% 477,444,918 100.00% 四、后续事项安排 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修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涉及注册资本、股份总数等相关 条款,并相应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2/33460c22-eb19-4470-9bb5-2bed7f369512.PDF ─────────┬──────────────────────────────────────────────── 2026-05-27 16:36│泰山石油(000554):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26年 5月21日向各位董事 发出,会议于 2026 年 5月 27 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明昌先生主持,应参加表决的 董事 11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 11 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明昌 先生、孙学刚先生、张书淼先生、董瑞海先生、宋克峰先生、孙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审核上述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的履历资料,董事会认为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需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董事会提名杨青先 生、高景言先生、田城先生、邢志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0 )。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赞成、0 票反对、0 票弃权。 此议案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 三、泰山石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体系,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根据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会制定《泰山石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泰山石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四、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行使权利、履行 职责,保障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现为公司和第十二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主体购买责任保险。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均为责任保险受益人,回避表决,本议案直接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21) 五、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 年 6 月 23 日(星期二)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 式。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本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关于召开 2025 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 22)。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3f7d437-068c-41ee-83f7-67aca2b37d1c.PDF ─────────┬──────────────────────────────────────────────── 2026-05-27 16:34│泰山石油(000554):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定于2026年6月23日召开2025年年度 股东会。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会议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董事会召集、召开本次股东会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3日9:15-15:00 其中: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3日9:15-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 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严肃行使表决权,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两种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不能重复 投票。网络投票包含证券交易系统和互联网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将以第一次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会议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36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 2 —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 √ 案 非累积投票 提案 1.00 公司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2.00 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 3.00 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 4.00 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5.00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 √ 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 案 6.00 泰山石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 √ 理制度 7.00 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 累积投票提 采用等额选举,填报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案 8.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 应选人数 6人 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8.01 选举王明昌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8.02 选举孙学刚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8.03 选举张书淼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8.04 选举董瑞海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8.05 选举宋克峰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 √ 独立董事 8.06 选举孙勇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 立董事 9.00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 应选人数 4人 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9.01 选举杨青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9.02 选举高景言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9.03 选举邢志良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 9.04 选举田城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 √ 董事 2.听取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3.提案披露情况: 本次股东会提案已经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分别于2026年4月24日、5月28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4.特别强调事项: 提案8、9采用累积投票制进行逐项表决,即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 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5.对于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公司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 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6.特别说明:上述提案9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会方可进行表决。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2)法人股东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或法定代表— 4 — 人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及复印件进行登记; (3)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复印件进行登 记; (4)股东可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传真、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 明“股东会”字样,传真:0538-8265450(自动)。 2、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16 日(星期二)上午 9:00-11: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山东省泰安市东岳大街 369 号公司董事会办公室(邮编:271000)。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新海、李坤 联系电话:0538-6269605,传真:0538-8265450(自动) 电子邮箱:tssy000554.sdsy@sinopec.com 地址: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5、会议费用:与会股东或代理人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6、特别提示: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股东代表、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资料原件于会议前 1 小时到达会场办理登记手续 。 五、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在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六、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3.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9574d88-4983-4fdc-96e0-1dd3d96c35c6.PDF ─────────┬──────────────────────────────────────────────── 2026-05-27 16: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 1 总则 1.1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内部激励和约束机制,充分发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1.3 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3.1 按劳分配,薪资与责、权、利相匹配。 1.3.2 薪酬与公司效益及业绩考核挂钩。 1.3.3 短期与长期激励相结合,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 2 薪酬结构及标准 2.1 工资总额决定机制。公司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总额进行预算管理。以上年度工资总额为参考,结合公司经营业绩、 个人绩效考核情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规划等因素综合确定。 2.2 薪酬结构 2.2.1 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年度津贴制,津贴金额及发放方式由股东会审议批准。 2.2.2 非独立董事。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董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和岗位职责领取薪酬,以岗定薪,不另外发放董事津贴或薪 酬。 2.2.3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综合考虑公司的发展战略、年度经营情况、岗位职责制定,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津补贴、社会 保险及福利和其他符合公司相关薪酬制度的薪酬。根据具体任职岗位、绩效考核结果等多维度因素确定。年度绩效奖金,根据年度经 营目标完成情况,结合个人分管业务年度考核结果确定。 3 薪酬管理与考核 3.1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3.2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量化与非量化结合的考核指标,年度绩效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薪酬发放的核心依据。 3.3 公司股东会负责审议董事的薪酬与考核方案,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与考核方案。 3.4 当公司经营环境及外部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时,经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可以变更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调整薪酬和 考核标准,并报董事会、股东会批准后执行。 3.5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4 薪酬发放及止付追索 4.1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放按照公司内部薪酬发放制度执行;公司独立董事津贴按月发放。 4.2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各类社会保险费用以及其他需由个人承担的款项由公司根据相 关法律法规代扣代缴。 4.3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如被董事会认定为无法履职,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 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受到监管机构的通报批评、处罚,辞职或被免职等情况时,公司应当根据情节轻重减少、停止支付 薪酬或津贴,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薪酬或津贴进行全额或部分追回。严重损害公司利益或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公司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5 决策程序与信息披露 5.1 董事及高管薪酬方案需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批准,在年报中披露相关信息。 6 附则 6.1 本制度未尽事宜,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6.2 本制度由董事会制定和解释,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668db4c7-851a-410a-b065-6da3d9363dc6.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杨青) ─────────┴──────────────────────────────────────────────── 声明人杨青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石化山东 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杨青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f809d8b-40cb-4490-96bd-752e6d548adb.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关于购买董责险的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5 月 27 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降低公司运营风险,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的行使权利和履行职 责,保证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第十二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 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保险(以下简称“董责险”),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董责险投保方案 1、投保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第十二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具体以公司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范围为准)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不超过人民币 6,000 万元/年(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 40 万元/年(最终根据保险公司报价及协商确定) 5、保险期限:12 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二、相关授权事宜 为提高决策效率,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公司董事会、经营管理层办理为公司和第十二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及其他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 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不超出前述金额前提下,办理续保或者重新 投保等相关事宜。 根据《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对本事项回避表决,本次为公司和第十二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 买责任险事宜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审批程序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购买董责险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作为董责险的被保险对象,属于利益相关方,故对该议案均回避表决,该议 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四、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8db69422-23f3-44c0-82ba-16dfd7260f9c.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山石油”或“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将由 11 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 7 名(含职工代表董事 1 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另行选举产生) ,独立董事 4 名。 2026 年 5月 27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 格审查,公司董事会提名王明昌先生、孙学刚先生、张书淼先生、董瑞海先生、宋克峰先生、孙勇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 董事候选人;提名杨青先生、高景言先生、田城先生、邢志良先生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候选人将提交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并采用累积投票制分别对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和独立董事候选人进行逐项表决。 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计算。(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二、其他事项说明 1.独立董事候选人杨青先生、高景言先生、田城先生、邢志良先生。其中,田城先生暂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承诺将参加 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杨青先生、邢志良先生、田城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根据《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2.公司董事候选人人数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任董事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 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总人数的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兼任境内上市公 司独立董事均未超过三家。 3.为保证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仍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继续勤勉履行董事职责。公司对第十一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期内为公司经营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 心感谢!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28d2fac8-90ee-4bfd-ba05-f4e2d8179225.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高景言) ─────────┴──────────────────────────────────────────────── 声明人高景言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石化山 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高景言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b0471922-af71-4e9f-9bd9-b1e2356d0511.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田城) ─────────┴──────────────────────────────────────────────── 声明人田城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石化山东 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 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 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已签署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田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51ec97ae-ae0b-4535-b2e4-bbf2b029aea2.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田城) ─────────┴──────────────────────────────────────────────── 提名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田城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 候选人已签署参加最近一次独董培训的书面承诺。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4ee2e951-3891-4650-a57f-4b26d14a1f15.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高景言) ─────────┴──────────────────────────────────────────────── 提名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高景言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e4789bf3-e245-4b72-90e6-549c4a0394b4.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杨青) ─────────┴──────────────────────────────────────────────── 提名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杨青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 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 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 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77ee6cae-e53a-4d3d-95bd-dd55e3ac0a67.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候选人关于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书面承诺 ─────────┴──────────────────────────────────────────────── 本人田城(身份证号 37022119770725XXXX)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告本人的上述承诺。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人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承诺:同意接受本次提名,保证所提供资料真实、准确、完整,若本人当选为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本人保证切实履行独立董事职责。 承诺人:田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35529f8d-31fd-47b6-8cea-28e0c627caea.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与承诺(邢志良) ─────────┴──────────────────────────────────────────────── 声明人邢志良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充分了解并同意由提名人中国石化山 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 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该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 一、本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本 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 √是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本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是 □ 否 四、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本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七、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独立 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 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 √是 □否 九、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 规定。 √是 □否 十二、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三、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任职 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本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 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候选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或 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否 十八、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 √是 □否 十九、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本人不是为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 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 √是 □否 二十二、本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 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本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本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本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是 □否 二十八、本人最近三十六个月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本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本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撤换 ,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该公司在内,本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本人在该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候选人郑重承诺: 一、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及提供的相关材料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 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二、本人在担 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作出 独立判断,不受该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三、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 ,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立即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四、本人授权该公司董 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 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 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如任职期间因本人辞任导致独立董事比例不符合相关规定或欠缺会 计专业人士的,本人将持续履行职责,不以辞任为由拒绝履职。 候选人:邢志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105f4d36-9e5f-4cb7-b6c2-774f06d58091.PDF ─────────┬──────────────────────────────────────────────── 2026-05-27 16:32│泰山石油(000554):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邢志良) ─────────┴──────────────────────────────────────────────── 提名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就提名邢志良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2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 董事候选人声明)。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 况后作出的,本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并承诺如下事项:一、被提名人已经通过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第 11 届董事会提 名委员会或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资格审查,提名人与被提名人不存在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履职情形的密切关系。√是 □ 否 二、被提名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等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形。√是 □否 三、被提名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 √是 □否 四、被提名人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独立董事任职条件。 √是 □否 五、被提名人已经参加培训并取得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相关培训证明材料(如有)。√是 □否 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是 □否 七、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规范中管干部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后担任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独立董事、独立监事的通知》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八、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的相关规 定。 √是 □否 九、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相关规定。√是 □否 十一、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规定》《保险机构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对于独立董事 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否 十五、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相关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管理、会计、财务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是 □否 十六、以会计专业人士被提名的,被提名人至少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或具有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专业的高级职称、副教授 或以上职称、博士学位,或具有经济管理方面高级职称且在会计、审计或者财务管理等专业岗位有五年以上全职工作经验。 √是 □否 □不适用 十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十八、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否 十九、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 5%以上的股东任职,也不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任职。 √是 □否 二十、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是 □否 二十一、被提名人不是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 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 人。 √是 □否 二十二、被提名人与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不存在重大业务往来,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 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 √是 □否 二十三、被提名人在最近十二个月内不具有第十七项至第二十二项所列任一种情形。√是 □否 二十四、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期限尚未届满的 人员。 √是 □否 二十五、被提名人不是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且期限尚未届满的人员。√是 □ 否 二十六、被提名人不是最近三十六个月内因证券期货犯罪,受到司法机关刑事处罚或者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的人员。√是 □否 二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因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或者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的人员 。 √是 □否 二十八、被提名人最近三十六个月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是 □否 二十九、被提名人不存在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 √是 □否 三十、被提名人不是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因连续两次未能亲自出席也不委托其他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被董事会提请股东会予以 解除职务,未满十二个月的人员。 √是 □否 三十一、包括本次提名的公司在内,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的境内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三家。√是 □否 三十二、被提名人在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未超过六年。 √是 □否 提名人郑重承诺: 一、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 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二、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业 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或对外公告,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 、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性要求及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提名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督促被提 名人立即辞去独立董事职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8/8e4e3cc7-42fa-4973-b557-67d45660abc6.PDF ─────────┬──────────────────────────────────────────────── 2026-05-21 18:36│泰山石油(000554):关于股份回购实施完成暨股权变动的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日、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9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 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实 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0月 24 日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84 元/ 股,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 年 12 月 16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923,5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19%,最高成交价为 6.3 1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26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5,802,530 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7 日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2.股份回购实施期间,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股份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分别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3.本次股份回购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 2025 年 12月 16日至 2026年 5 月 20 日。截至本公告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 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34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70%,最高成交价为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9 元/股,回购均价为 7 .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363,683 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已达到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上限,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公司已按披露的回购方案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比例及回购实施期限等与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三、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财务状况稳健,结合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财务 状况、债务履行能力和未来发展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导致公司的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四、回购股份期间相关主体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在首次披露回购事项之日至公司披露本公告前一日不存在买卖 公司股份的情况,亦不存在单独或者与他人联合进行内幕交易及操纵市场的行为。 五、回购股份实施的合规性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相关规定,具体说明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六、预计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 3,348,400 股,占公司总股本 的0.70%。本次回购的股份全部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并将全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480 ,793,318 股变更为 477,444,918 股。回购注销前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化情况预计如下: 股份性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前 注 本次回购股份注销后 数量(股) 比例(%) 数量(股) 比例(%) 有限售条件流通股 118,140,121 24.57% 118,140,121 24.74% 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362,653,197 75.43% 359,304,797 75.26% 合计 480,793,318 100.00% 477,444,918 100.00% 注:具体股本结构变动情况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最终登记办理结果为准。 七、已回购股份的后续安排及风险提示 公司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注销以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注销之前本次回购的所有股份存放于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存放期 间不享有股东会表决权、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股本、认购新股和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权利,不得质押和出借。公司后续将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办理回购股份注销手续并相应办理市场主体变更登记、备案等相关事宜。 公司将根据后续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八、备查文件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回购专用账户持股数量查询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22/4c8a7756-1469-4774-90ec-ff4fc4e072aa.PDF ─────────┬──────────────────────────────────────────────── 2026-05-06 16:11│泰山石油(000554):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日、2025 年 5月 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股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已发行的 A 股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 2,500 万元 ,不超过人民币3,500 万元,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 8.99 元/股,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 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实 施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5 年度中期权益分派后,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 2025 年 10月 24日起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 8.84 元/股 ,回购股份方案其他事项不变,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有关详情请参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2025 年 12 月 17 日在《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A 股股份的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25)、《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58)。 一、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在实施回购股份 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截至 2026 年 4 月 30 日,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实施回购股份的数量为 3,341,400 股,占公司于本 公告日总股本的 0.69%,最高成交价为 8.29 元/股,最低成交价为 6.19 元/股,回购均价为 7.5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 25,310,7 13 元(不含交易费用)。前述回购进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及公司既定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时,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及公司实际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并将根据本次回购股份事项的重大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7/41fecd74-7601-4f87-b62f-a9f7d2adf585.PDF ─────────┬──────────────────────────────────────────────── 2026-04-24 00:34│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 ─────────┴──────────────────────────────────────────────── 泰山石油(000554):泰山石油2025年度可持续发展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a8fc224-cd29-440d-9cc5-01f843455242.PDF ─────────┬──────────────────────────────────────────────── 2026-04-23 20:45│泰山石油(00055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泰山石油(00055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e7c9b17-0fdf-48e7-8886-b008c6a0f849.PDF ─────────┬──────────────────────────────────────────────── 2026-04-23 20:45│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08a7c9ce-d7aa-436a-91d3-1d515416a2dc.PDF ─────────┬──────────────────────────────────────────────── 2026-04-23 20:45│泰山石油(000554):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公告 ─────────┴────────────────────────────────────────────────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23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5 年 8 月2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2026年度、2027年度日常关 联交易的议案》、《关于与关联方签署采购及服务合同暨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相关公告内容已同日刊载于《证券日报》及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关联董事张书淼先生、董瑞海先生回避表决。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发生 的关联交易金额具体情况如下: 二、2025 年度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况: 单位:万元 关联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年度合同 截止 2025 年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 交易 内容 定价原则 签订金额或预 12 月 31 日实 占同类业务 及索引 类别 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比例(%) 向关 山东石 天然气 凡政府(含 24,200 17,100.79 70.66% 2025 年 4 联方 油分公 (LNG)和易 地方政府) 月 25 日 采购 司及其 捷商品 有定价的, 《关于调 产品 下属企 执行政府定 整2025 年 业和单 价;凡没有 度日常关 位 政府定价, 联交易及 中石化 购买防静 但已有政府 0.66 0.66 100% 预计 2026 胜利油 电工作服 指导价的, 年 度 、 建工程 执行政府指 2027 年度 有限公 导价;没有 日常关联 司 政府定价和 交易的公 关联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 2025年度合同 截止 2025 年 实际发生额 披露日期 交易 内容 定价原则 签订金额或预 12 月 31 日实 占同类业务 及索引 类别 计金额 际发生金额 比例(%) 易捷咖 咖啡设备、 政府指导价 50 31.8 63.6% 告》( 公 啡(北 咖啡原料、 的,执行市 告 编号: 京)有限 耗材、器具 场价(含招 2025-16) 公司 等特许产 标价)。 2025 年 8 品 月 28 日 天津中 化工产品 6 4.39 73.17% 《第十一 石化悦 届董事会 泰科技 第十二次 有限公 会议决议 司 公告》(公 向关 山东石 住宿、餐 400 391.83 97.96% 告 编 联方 油分公 饮、会议服 号:2025-3 提供 司及其 务等 3) 服务 下属企 业和单 位 德州大 住宿、餐 9.825 8.14 82.81% 陆架石 饮、会议服 油工程 务等 技术有 限公司 合计 24,666.49 17,537.61 71.10% 公司董事会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 受加气站所处的国道封闭施工、加气站内升级改造 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明 产品市场实际需求变化等因素影响,日常关联交易 实际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一定差异。 公司独立董事对日常关联交易实际 独立董事认为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情 发生情况与预计存在较大差异的说 况与预计存在差异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 2025 年 明 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遵循了公平交易原则,决策程 序合法、合规,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 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石油分公司是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的分公司,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中石化胜利油 建工程有限公司、易捷咖啡(北京)有限公司、天津中石化悦泰科技有限公司、德州大陆架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均为公司实际控制 人中国石油化工集团有限公司控制的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 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前述主体构成公司的关联方。 四、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核意见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十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经审议认为:公司 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符合公司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需要,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实际发生金额未超过公司审议批准的范围和额度,不存在损害公司、子 公司及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本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ffb18a9c-653b-45b7-a0d9-5edcfc24bc5f.PDF ─────────┬──────────────────────────────────────────────── 2026-04-23 20:44│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江霞) ─────────┴────────────────────────────────────────────────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 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江霞,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工程硕士学位,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证券期货资格注册会计师、注 册税务师。公司于 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提名委员会委员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山东科技大学副教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了6次董事会、列席了2次股东会,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4 4 2 2 3 3 1.本人作为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了委员会日常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 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公司内部与外部审计之间的沟通;审核公司的定期报告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 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掌握 2025 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 职能和监督作用。 2.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对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等议案进行了审议 ,切实履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3.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对 2025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 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202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情况 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在报告期内听取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关于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情况的报告,督促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的实施,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本人积极与 2025 年度年审会计师沟通,对年报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会计师事务 所按时提交报告;听取公司管理层对各阶段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的汇报,对财务会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提出意 见,全面了解公司年度报告审计工作的进行情况;同时,本人认真检查公司内控体系执行情况,在审核过程中未发现损害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切实有效地履行了作为独立董事相应的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审议决策的重大事项,均认真审核了公司提供的材料 ,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在此基础上运用专业知识,能够独立、客观、审慎地行使表决权,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 法权益。本人高度关注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内部控制、股份回购、关联交易、资金占用、利润分配等重大事项,认真听取公司 相关人员汇报并进行实地考察,及时了解公司动态,切实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行使独立董事权利,忠实、勤 勉、尽责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此外,还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信息披露和内部制度建设情况进行了监督和核查。 (六)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作为独立董事,履职期间,通过出席董事会、股东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专门委员会会议对公司的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和 规范运作方面等工作进行了解,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履职需求进行现场办公,现场办公时间为 18 天,并通过会谈、微信、视频、 电话、邮件等多种方式了解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了解公司的日常经营状况和可能产生的风险,积极运用专业知识促进 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关注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执行情况及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促进公司管理水平提 升。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202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基于自身 的独立判断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对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 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的财务会计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全面审核,认为公司已建立健全并有效执行内部控制体系。该体系能够合理保证经营管理的 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的真实完整,并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本年度公司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良好,未发现重大缺陷。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 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调整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 章程》及附件的议案》,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公司提名董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作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积极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为公司的健康发展建言献策。 2026年,本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对独立董事的要求,在任期内继续谨慎、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务,利 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促进董事会的独立公正和高效运 作,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江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e10f1dcb-a6fa-47cf-967c-b4c12012d812.PDF ─────────┬──────────────────────────────────────────────── 2026-04-23 20:44│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晓芳) ─────────┴────────────────────────────────────────────────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 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晓芳,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大学本科学历,法学硕士学位,执业律师。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 东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专职执业律 师。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6次董事会、2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了6次董事会、列席了2次股东会,不存在委托出席、缺席以及连 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情形。 (二)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情况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应出席次数 实际出席次数 3 3 2 2 1.本人作为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了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 2025 年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考核方案进行审议,切实履行了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根据国内外宏 观经济形势及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议,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202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机构进行积极沟通,促进加强公司内部审计人员业务知识和审计技能培训、与立 信会计师事务所就相关问题进行有效地探讨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积极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持定期沟通,及时了解公司经营状 况。同时,通过参加股东会等方式,积极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建议,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积极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 (六)现场履职情况 本人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履职,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日,本人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家数未超过 3家。2025 年,本 人在泰山石油的现场工作时间为 16 天。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报告中相关的出席会议、审阅材料、与各方沟通、培训及其他工作 等。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202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基于自身 的独立判断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编制并披露了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准确披 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 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调整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 章程》及附件的议案》,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公司提名董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6 年,本人将严格按照《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和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继续勤勉尽职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职能作用,积极参与公司决策,促进公司规范运 作。同时,充分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董事会科学决策提出更多合理化建议,更好地维护广大投资者特别是中小股东的 合法权益,推动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晓芳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629916eb-7d47-44c6-ab63-1988aa6c5401.PDF ─────────┬──────────────────────────────────────────────── 2026-04-23 20:44│泰山石油(000554):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贡勇) ─────────┴──────────────────────────────────────────────── 2025年度,本人作为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严格遵守《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发 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和要求,积极出席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对可能损害 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就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基本情况 本人王贡勇,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研究生,全国会计领军人才、注册会计师、注册评估师、正高级会计师和高级 审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资深会员。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2022年度股东会选举本人为独立董事。现任公司独立董事、提名 委员会主任、审计委员会委员、战略与ESG委员会委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符合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不存在影响自身独立性的情况。 二、2025年度履职情况 本人在任职期间积极参加了公司召开的所有董事会、股东会,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认真审阅了会议议案及相关材料,主动参与 各议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建议,为董事会的正确、科学决策发挥积极作用。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定程序 ,重大经营决策事项和其他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的审批程序。本人出席会议的情况如下: (一)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 2025 年度公司共计召开了 6 次董事会、2 次股东会。本人实际参加了 6 次董事会、列席了 2 次股东会,不存在委托出席、缺 席以及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对历次董事会审议的议案均投出赞成票,没有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没有反对或弃权的 情形。 (三)任职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工作情况 审计委员会 提名委员会 战略与 ESG 委员会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应出席 实际出席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次数 4 4 2 2 2 2 1.本人作为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主持召开委员会的日常会议,对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等议案进行了审议,切实履 行了提名委员会的责任和义务。 2.本人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认真履行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审计工作进行监督 检查;审核公司的财务信息及其披露情况;对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意见进行认真审阅, 掌握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审计工作进展情况,发挥审计委员会委员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用。 3.本人作为战略与 ESG 委员会委员,出席了报告期内委员会召开的会议,审议了公司 2025 年度投资计划方案,根据国内外宏 观经济形势及所在行业发展趋势,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建议,保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报告期内,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 3 次。本人于会前获得并认真审阅了议案内容,在保证所获得的资料真实、准确、完整 的基础上,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客观的原则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2027 年 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等多项议案。 (三)行使特别职权情况 2025 年度在职期间,本人作为独立董事: 1.未有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的情况; 2.未有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的情况; 3.未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4.未有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的情况。 (四)与内部审计机构及外部审计团队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认真履行相关职责,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的 审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对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工作的安排与重点工作进行深 度讨论和交流,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的议案,都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特别关注 相关议案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本人也重视与 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利用出席股东会和业绩说明会的机会,积极回应中小股东关切,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现场履职情况 2025 年,本人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履职的要求,累计现场工作时间达到 15 个工作日,包括利用现场 参加股东会、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机会了解公司的整体运行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执行情况;通过现场考察与管理 层交流,了解经营情况;通过参加业绩说明会,与中小投资者进行沟通;通过与审计部、会计师事务所等沟通交流,掌握日常审计工 作和定期报告编制的具体安排、重点事项等。 三、2025 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5 年,本人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主动、有效、独立地履行职责,对重大事务进行独立判断和决策 ,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及预计 2026 年度、2027 年度日常 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 年半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议案》,基于自身 的独立判断和审核,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的日常交易属于正常的业务往来活动,公司与关联人之间保持独立,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 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产生依赖。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参照市场价格协商定价,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情况 2025 年度本人任职期间,公司按时编制披露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披露了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 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本人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了定期报告内容是否存在重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 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解释的合理性等。公司对定期报告的审议及披露程序合法合规,财务数据详实,真实地反 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 本人对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进行了重点关注和监督,本人认为公司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完整、准确,符合中国会计准则 的要求,没有重大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公司披露的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决策程 序合法、有效,没有发现重大违法违规情况。 (三)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及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从事证券、期 货相关业务资格,有良好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职业素养和诚信状况。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的过程中,严格遵守国家相 关法律法规,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财务状况,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 (四)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议案》。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是参照同行业、同地区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相关人员的履职情 况制定的,薪酬方案科学、合理,审议程序合法合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公司经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董事会席位、调整营业范围暨修订《公司 章程》及附件的议案》,于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十一届董事会副董事长的议案》。公司提名董 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审议程序和披露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本人在 2025 年积极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审议公司各项议案,并主动参与公司决 策,切实维护公司和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2026 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和勤勉尽责的精神,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独立董事的规定和要求,忠实地履行自己的职责, 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建议,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切实维护好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 权益。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王贡勇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9b4e15ed-40bc-463e-8d28-cfee5b33e4e7.PDF ─────────┬──────────────────────────────────────────────── 2026-04-23 20:42│泰山石油(000554):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 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的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 。具体情况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成立日期:2011 年 1月 24 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 61 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人员信息:截至 2025 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 300 名、注册会计师 2,523 名、从业人员总数 9,933 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802 名。 业务信息:立信 2025 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6.72 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15.05 亿元。2025 年度立信为 770 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 9.16 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12 家。 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 BDO 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 H股审计资格 ,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 2025 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1.71 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 10.50 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 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起诉(仲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投资者 金亚科技、周 2014年报 尚余 500 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 旭辉、立信 万元 责任纠纷为由对金亚科技、 立信所提起民事诉讼。根据 有权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 决,金亚科技对投资者损失的 12.29%部分承担赔偿责 任,立信所承担连带责任。 立信投保的职业保险足以覆 盖赔偿金额,目前生效判决 均已履行。 投资者 保千里、东北 2015年重 1,096万 部分投资者以保千里 2015 证券、银信评 组、2015年 元 年年度报告;2016年半年度 估、立信等 报、2016年 报告、年度报告;2017年半 报 年度报告以及临时公告存在 证券虚假陈述为由对保千 里、立信、银信评估、东北 证券提起民事诉讼。立信未 受到行政处罚,但有权人民 法院判令立信对保千里在 2016年 12月 30日至 2017 年 12月 29日期间因虚假陈起诉(仲 裁)人 被诉(被仲 诉讼(仲 诉讼(仲 诉讼(仲裁)结果 裁)人 裁)事件 裁)金额 述行为对保千里所负债务的 15%部分承担补充赔偿责 任。目前胜诉投资者对立信 申请执行,法院受理后从事 务所账户中扣划执行款项。 立信账户中资金足以支付投 资者的执行款项,并且立信 购买了足额的会计师事务所 职业责任保险,足以有效化 解执业诉讼风险,确保生效 法律文书均能有效执行。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 7 次、监督管理措施 42 次、自律监管措施 6 次和纪律处分 3次,涉及从业 人员151 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月 23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后该议案于 2025 年 5 月 21日经 2024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二、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及公司 2025 年年报工作安排,立信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进行 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立信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 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31 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立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立信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审计范围、年度审计重点、节 点安排、初审意见等与公司审计委员会、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立信就公司的所有重大会计审计事项与公司达成一致意见,无不能 解决的意见分歧。 三、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的评估 经评估,公司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遵循审计法规执业,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 年 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4/a8d329c7-4926-48fe-a0f9-b48175cc8e27.PDF 【2.财报链接】 ─────────┬──────────────────────────────────────────────── 2026-08-27│泰山石油:中国石化山东泰山石油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8-27/1225514974.pdf ─────────┬──────────────────────────────────────────────── 2026-04-24│泰山石油: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0815.PDF ─────────┬──────────────────────────────────────────────── 2026-04-24│泰山石油: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4/1225170823.PDF ─────────┬──────────────────────────────────────────────── 2025-10-23│泰山石油: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3/1224724629.PDF ─────────┬──────────────────────────────────────────────── 2025-08-28│泰山石油: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8/1224598405.PDF ─────────┬──────────────────────────────────────────────── 2025-04-25│泰山石油: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4312.PDF ─────────┬──────────────────────────────────────────────── 2025-04-25│泰山石油: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25/1223274324.PDF ─────────┬──────────────────────────────────────────────── 2024-10-31│泰山石油: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1/1221568621.PDF ─────────┬──────────────────────────────────────────────── 2024-08-23│泰山石油: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54095.PDF ─────────┬──────────────────────────────────────────────── 2024-04-25│泰山石油: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25/1219800886.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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