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55 神州信息 更新日期:2025-09-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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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05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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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3 │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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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3 │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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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 │神州信息(00055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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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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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 │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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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2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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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49 │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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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45 │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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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1 15:43 │神州信息(000555):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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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17:05│神州信息(0005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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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12860f4f-7eb9-4dce-b61a-c0897096374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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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3│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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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9aa19999-9c62-4fa6-bf76-48bb38b7d2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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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3│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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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1051387e-1a6c-4085-bb94-ce42a3c65e9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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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神州信息(00055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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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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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神州信息(000555):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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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截至 2025 年 6月 30 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各类资产进行了清查、分析和评估
,对部分可能发生信用、资产减值的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同时对符合财务转销或核销确认条件的资产取证后,确认实际形成损失的
资产予以核销。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
经过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
准备共计人民币 13,051.87 万元,具体计提减值准备金额详见下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项目 年初金额 本期计提 转销或核销 其他减少 期末余额
应收账款坏账准备 69,824.21 11,619.32 31.21 16.51 81,395.81
长期应收款坏账准 1,720.62 -1,545.62 - - 175.00
备
其他应收款坏账准 9,855.73 99.80 - 1.05 9,954.48
备
应收票据坏账准备 544.78 -308.97 - - 235.81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40,802.15 3,834.20 - - 44,636.35
存货跌价准备 4,048.96 -646.86 120.51 - 3,281.59
合计 126,796.45 13,051.87 151.72 17.56 139,679.04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
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本次核销资产情况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对公司部分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进行
核销。公司2025年半年度应核销的应收款项坏账准备合计金额为31.21万元。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具体说明
(一)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说明
1、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公司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进行评估。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款项划分为
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款项,公司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
济状况的预测,根据应收账款账期或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共
9,864.53万元。
2、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计算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如果该预期信用损失大于当前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的账面金额,本集团将其差
额确认为减值损失,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贷记“合同资产减值准备”。相反,本集团将差额确认为减值利得,做相反的会计记录
。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合同资产减值准备3,834.20万元。
3、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可变
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本公司为执行销售合同或劳务合同而发生的项目成本,可变现净值按合同金额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项目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库存商品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按
库龄计提跌价准备。公司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存货进行相应减值测试,2025年半年度转回存货跌价准备646.86万元。
(二)资产核销的情况说明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核销应收账款坏账31.21万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本次核销的坏账主要形成原因是由
于该应收账款账龄过长,经多种渠道催收后确实无法回收,因此对上述款项予以核销,但公司对上述应收账款仍保留继续追索的权利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合理性说明
1、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事项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依据充分,体现了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资产价值和财务状况,使公司关于资
产价值的会计信息更加真实可靠及具有合理性。
2、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
原则,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没有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的利益。
四、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 2025 年半年度累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13,051.87 万元,核销资产减值准备合计 151.72 万元,上述事项将影响 2025 年
半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减少 11,441.83 万元,2025 年半年度所有者权益减少 13,051.87 万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事项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f48d74b8-89fc-4dbb-a640-2a6e138cdf2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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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 19:02│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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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8/78fabfa6-4fc7-43d8-8cf2-39d927686a5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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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 19:22│神州信息(000555):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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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
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涉及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统计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未披露的诉讼、仲裁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67,270.29 万元,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1.92%。其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18,340.98万元,占总
金额的 27.2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涉及的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为人民币 48,929.31 万元,占总金额的 72.74%。具体
情况详见附件《连续 12 个月累计未披露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 1
,000 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除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
、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
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部分诉讼、仲裁案件尚未执
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
理,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案件进展情况,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合法权益,及时按照规则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
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3/8ce0fbaf-5182-4fec-bab1-62c857284d2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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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49│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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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 8月 6日(星期三)下午 14: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2025 年 8 月 6 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 8月 6日
,9:15—9:25,9:30-11:30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5年 8月 6日 9:15 至 2025年 8月 6日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 59 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东楼第一会议室(香山公园东门外)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独立董事窦超先生
6、本次会议的通知与提示性公告分别于 2025 年 7 月 22 日、2025 年 8 月 2 日发出,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75,774,437 股,扣除已回购股份14,859,464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60,914,
973 股。
1、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53 人,代表股份 409,761,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42.6429%。
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4 人,代表股份 389,600,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447%。
3、网络投票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749 人,代表股份 20,161,33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981%。
4、委托独立董事投票情况
本次会议没有股东委托独立董事进行投票。
5、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
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 752 人,代表股份20,221,5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1044
%。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泰和泰律师事务所程凤律师、谢运莉律师出席本次会议并进行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表决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下属子公司增加 2025年度担保
额度的议案》;
类别 同意 反对 弃权
总体表 股份数量 占出席会议有效表决 股份数量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占出席会议有效
决情况 (股) 权股份总数比例 (股) 有效表决权 (股) 表决权股份总数
股份总数比 比例
例
407,677,849 99.4915% 1,921,200 0.4689% 162,600 0.0397%
同意 反对 弃权
中小投 股份数量 占出席会议中小投资 股份数量 占出席会议 股份数量 占出席会议中小
资者表 (股) 者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股) 中小投资者 (股) 投资者有效表决
决情况 数比例 有效表决权 权股份总数比例
股份总数比
例
18,137,739 89.6951% 1,921,200 9.5008% 162,600 0.8041%
表决结果:本议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泰和泰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程凤、谢运莉
3、结论性意见:公司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召集人、出席会议人员具有合法资格
,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07/17a36b93-1743-4fd5-9482-6b7714778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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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 16:45│神州信息(000555):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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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泰律意字(神州信息)第 06 号2025 年 8 月 6 日
中国 ? 成都市天府新区正兴街道隆和西巷 299 号
泰和泰中心 24—33F
24-33f, Tahota Center, No. 299 Longhe West Lane, Zhengxing StreetTianfu New Area, Chengdu,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
电话 | TEL:86-28-8662 5656
法律意见书
致: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
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就公司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出具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声明事项
一、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
等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
核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
大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二、为了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公司 2025 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审阅了公司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文
件,包括但不限于:
(一)《公司章程》;
(二)《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第十届董事会 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法律意见书
(四)《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五)本次股东大会相关的其他会议资料。
公司保证其向本所提供的上述文件均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无隐瞒、虚假和重大遗漏之处,且文件材料为副本的,与正本
内容一致,文件材料为复印件的,与原件内容一致。
三、本所律师同意公司董事会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公告材料,随其他须公告的文件一并公告。
四、本法律意见书仅就公司本次股东大会所涉及的相关法律事项出具,除此以外,未经本所同意,本法律意见书不得用于任何其
他目的。本法律意见书所指相关法律事项是指本次股东大会召集和召开的程序、召集人及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及表决程序和表决
结果。本所仅对上述相关法律事项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发表意见,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该等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
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发表意见。
基于上述声明,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就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出席会议人员及召集人的资格是否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是否合法有效等事项发表法律意见如下:
第一部分 正 文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2025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于2025年7月21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并于2025年7月22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神州数码信息服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5年度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5-053)(以下简称《通知》)。
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 2025年 8月 6日(星期三)下午 14
:30在北京市海淀区北正黄旗 59 号世纪金源香山商旅酒店第一会议室(香山公园东门外)召开。公司此次股东大会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8 月 6 日上午 9
: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 2025 年 8 月 6 日 9:15 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核查,公司发出会议通知的时间、方式及《通知》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内容与《通知》一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及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的资格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合法、有效。
(二)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
截至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公司总股本为 975,774,437股,扣除已回购股份 14,859,464股,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 960,914,
973股。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753人,代表股份 409,761,64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2.6429%。其
中:(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计 4人,代表股份 389,600,31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0.5447%;(2)根
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在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结束后提供
法律意见书
给公司的网络投票统计结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共计 749人,代表股份 20,161,3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2.0981%。前述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验证。
2、除本所律师、公司股东之外,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还包括公司的有关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
经核查,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公司章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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