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57 西部创业 更新日期:2025-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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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13 │西部创业(00055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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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5:47 │西部创业(000557):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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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57 │西部创业(0005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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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7 │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暨指定管理人接管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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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27 │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获法院受理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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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2 │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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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5:43 │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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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29 │西部创业(000557):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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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25 │西部创业(000557):2024年度股东会之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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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8:40 │西部创业(000557):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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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0 16:13│西部创业(000557):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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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 日至 2025年 6 月 30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同向上升。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约 29,500万元 盈利: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 88.99% 15,608.90万元
扣除非经常性 盈利:约 13,300万元 盈利:
损益后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下降 17.98% 16,214.86万元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约 0.2023元/股 盈利:0.107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一)公司已与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业绩预告事项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二)公司 2025年半年度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公司本报告期利润变动的主要原因是:
(一)因人工成本、车辆段修、折旧等成本项目同比增加,导致铁路运输业务毛利下降约 3,300 万元。
(二)2025年 6月 24 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2025)宁 01破申 24号),裁定受理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破产清算申请。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于 2025 年 6月 30 日由管理人接
管并办理移交手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要求,公司丧失对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的控制权,须将其剔除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故本期确认对其投资收益 16,450.02 万元,本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一)本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经审阅的财务报表为准。敬请广大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谨慎决策。
(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
公告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10/7a832456-e5fe-4e6b-9ef5-1240eebcf1a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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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8 15:47│西部创业(000557):关于证券事务代表辞职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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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7月8日,公司董事会收到证券事务代表紫小平女士的书面辞职报告。紫小平女士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辞去公司证券事务
代表职务,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紫小平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其辞职后将不在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担任任何职务。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紫
小平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紫小平女士已完成所负责相关工作的交接,其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进行。公司董事会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聘任符
合任职资格的人员担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工作。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8/ad642052-4688-4da4-a2af-fa72b6bf1f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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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2 19:57│西部创业(000557):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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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
东会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2025 年 5 月 1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公告编号:2025-12)、《2024 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20)。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
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2024 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以202
4 年 12 月 31 日总股本 145,837.47 万股为基数,每 10 股派发 0.5 元(含税)现金股利,预计分红 7,291.87 万元,不实施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方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董事会
将及时制定调整方案并履行相应的审议、批准程序。
(二)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日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三)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方案及调整原则一致,以固定总额方式进行分配。
(四)本次实施利润分配方案距 2024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 2个月。
二、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 2024 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458,374,735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5 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 72,918,736.75 元。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分红前后总股本不变。
三、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 年 7 月 1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 年 7月 11 日。
四、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至 2025 年 7月 10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
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五、权益分派方法
(一)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5 年 7 月 11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
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二)以下 A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账号 股东名称
1 08*****927 宁夏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2 08*****665 国家能源集团宁夏煤业有限责任公司
3 08*****40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4 08*****229 国家电投集团宁夏能源铝业有限公司
5 08*****938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
责任与后果由我公司自行承担。
六、咨询方法
咨询机构:公司法律证券事务部(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地址:宁夏银川市北京中路 168 号 C座
咨询联系人:紫小平
咨询电话:0951-8792653
传真电话:0951-8792654
七、备查文件
(一)公司 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确认的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20612627-5320-467f-9cb6-51ba6dd1bab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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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1 18:07│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进展情况暨指定管理人接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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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2025年6月24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2025)宁01破申24号),裁定受理大古物流破产清算申请。
2025年6月30日,大古物流已由法院指定管理人北京大成(银川)律师事务所接管,并办理完毕相关移交手续。
公司对上述事项已进行了充分披露,详情请查阅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13日、2023年
5月23日、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2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6月27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
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关于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子公司清算
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2020-046、2023-23、2024-31、2024-32、2025-22)、《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获法院受理
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23)等相关公告。
二、对公司的影响
(一)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于 2025年6 月 30 日丧失对大古物流的控制权,并将其排除在合并报表范围之
外。本事项预计对公司本期合并利润影响金额约为 1.6亿元,该金额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
年半年度财务报告》中详细披露。
(二)指定管理人正式接管大古物流后,后续能否顺利推进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涉及公司的所有信息均以刊登在指定媒体的公告为
准,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7-02/cae12037-be77-4dd6-9790-572368d516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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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26 18:27│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子公司破产清算获法院受理并指定管理人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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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 6月 25日,宁夏西部创业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西部创业”)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大古物流”)转来的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银川中院”)《民事裁定书》[(2025)宁 01 破
申 24号]和《通知书》[(2025)宁 01 破申 24 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大古物流破产清算概述
2023 年 5月 19日,大古物流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提起公诉。2024 年 8 月 9 日,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
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宁 0106刑初 113 号):大古物流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2,000,000
元,追缴违法所得 1,463,104.29 元,没收冻结的账户资金 3,952,006.15 元。公司据此已计提预计负债 741.51万元。上诉期内,其
他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2025 年 5月29 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24)宁 01 刑终
164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2025 年 6月 17 日,大古物流以“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
偿全部债务”为由,再次向银川中院提出破产清算申请。
公司对上述事项已进行了充分披露,详情请查阅 2019 年10 月 15 日、2019 年 10 月 30 日、2019 年 12 月 31 日、2020年
11 月 13 日、2023 年 5 月 23 日、2024 年 8 月 13 日、2024年 8 月 22 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
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43)、《关于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子公司清
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61、2020-046、2023-23、2024-31、2024-32、2025-22)等相关公告。
二、法院裁定及指定管理人情况
(一)法院裁定主要内容。2025年 6 月 24日,银川中院出具(2025)宁 01 破申 24号《民事裁定书》认为,申请人系企业法
人,可以依法破产清算。根据申请人提供的证据材料,可以确定其已经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现并无相反
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故可认定申请人已符合前述规定的破产原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
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第一条、第三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受理申请
人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二)指定管理人情况。银川中院于 2025 年 6月 24 日同时下达(2025)宁 01 破申 24号《通知书》,指定北京大成(银川
)律师事务所为大古物流管理人,并要求大古物流:1、应在收到受理破产清算申请的裁定之日起 15 日内向银川中院提交财产状况
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2、自案件受理之日起停止清偿债
务;3、自本院受理破产申请的裁定书送达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财务管理人员及其他经营管理人员承担
相应义务(保管、问询、列席、移交等)。
(三)被申请人财务信息。银川中院(2025)宁 01 破申24 号《民事裁定书》载明:截止 2025 年 5 月 31 日,根据申请人提
交的《财产状况说明》《资产负债表》,申请人账面资产总计 7718978.20 元,负债总计 171251199.26 元,资产负债率为 2218.57
%,所有者权益为-163532221.06 元。2025 年 6月9 日,大古物流的独资股东西部创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
产清算。
三、本次裁定对公司的影响
(一)鉴于大古物流已停止生产经营多年,且公司已计提预计负债,本次破产清算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整体业务发展不会产生
重大影响。
(二)目前,银川中院已正式受理了大古物流的破产清算申请,大古物流已进入正式破产程序。根据相关规定,大古物流由人民
法院指定的管理人接管后,公司将丧失对大古物流的控制权,大古物流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公司将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相关
规定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三)公司将密切关注该事项的后续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相关信息以公司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为准。
四、备查文件
(一)银川中院《民事裁定书》[(2025)宁 01破申 24号];
(二)银川中院《通知书》[(2025)宁 01破申 2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27/bf877b31-6716-465e-8da5-1db053f92a1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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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02 15:42│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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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5月30日,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夏大古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2024)宁01刑终164号)。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5月19日,大古物流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被依法提起公诉。2024年8月9日,大古物流收到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
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宁0106刑初113号):大古物流犯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判处罚金2,000,000元,追缴违法
所得1,463,104.29元,没收冻结的账户资金3,952,006.15元。上诉期内,其他被告不服一审判决提出上诉。
2025年5月29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刑事裁定书》((2024)宁01刑终164号):“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公司对上述事项已进行了充分披露,详情请查阅2019年10月15日、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1月13日、2023年
5月23日、2024年8月13日、2024年8月22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收到<税务处理决定书>的公告》(公告
编号:2019-043)、《关于子公司进行清算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51)、《关于子公司清算进展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
19-061、2020-046、2023-23、2024-31、2024-32)等相关公告。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不存在尚未披露的小额诉讼、仲裁事项,亦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已于2024年根据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宁0106刑初113号)计提预计负债741.51
万元。本次收到终审裁定不会对公司本期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四、备查文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书》((2024)宁01刑终164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6-03/5a6b1e53-6352-4cc5-bac7-d486fe03ef7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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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5:43│西部创业(000557):关于参加宁夏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2024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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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与投资者的互动交流,公司将参加由宁夏上市公司协会与深圳市全景网络有限公司联合举办的“宁夏辖区上市公司
投资者集体接待日暨 2024 年度业绩说明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活动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方式参与本次互动交流:
(一)登录“全景路演”网站(https://rs.p5w.net/);
(二)关注微信公众号“全景财经”;
(三)下载“全景路演”APP。
二、活动时间:2025 年 5 月 28日(星期三)14:00-17:00。届时公司高管将在线就公司 2024 年度业绩、公司治理、发展战略
、经营状况、可持续发展等投资者关心的问题,与投资者进行沟通与交流,欢迎广大投资者踊跃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f049e6e6-a617-4373-a12e-00c31c592d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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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19:29│西部创业(000557):2024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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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5年5月16日(星期五)14:30。
(2)互联网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投票结束时间为2025年5月1
6日15:00。
(3)交易系统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6日9:15-9:25、9:30-11:30、13:00-1
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宁夏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8号C座5楼2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经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股东会由董事会召集。
5.会议主持人:董事陈存兵。
6.会议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
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30人,代表股份851,737,1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0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5人,代表股份838,016,17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46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3,721,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8%。
2.中小股东出席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27人,代表股份155,890,05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6893%。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142,169,04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7485%。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25人,代表股份13,721,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940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候选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公司聘请的律师对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2024年度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审议通过了以下9项提案
:
提案 1.00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33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 9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 44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4,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81%;反对 957,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41%;弃权 448,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8%。
提案 2.00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331,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49%;反对 960,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27%;弃权 4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54,484,156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81%;反对 960,3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
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160%;弃权 445,6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58%。
提案 3.00 2024 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 850,334,287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53%;反对 957,3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1124%;弃权 445,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23%。
中小股东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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