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58 天府文旅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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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2 │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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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 │天府文旅(00055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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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 │天府文旅(00055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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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 │天府文旅(000558):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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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 │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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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 │天府文旅(00055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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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 │天府文旅(0005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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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 │天府文旅(00055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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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 │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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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 │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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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 00:32│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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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度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ESG)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acd52cc8-3576-4216-b9c5-afa16b4dc72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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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天府文旅(000558):关于2025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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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日、4月 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第二次会议,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议案尚需提
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 2025年度利润分配。
(二)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众
环审字(2026)2800005号〕确认,2025 年度公司营业收入为 535,473,831.19 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0,778,486.93元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28,114,457.21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
利润为-246,771,229.57元,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未分配利润为-341,000,140.23元。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5年修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截至 2025年期末,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负,不具备现金分红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公司拟
定 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进行利润分配,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未来待公司符合利润分配相关条件后,公司将严
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进行
利润分配。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 0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元) -20,778,486.93 -24,525,411.99 56,193,473.51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246,771,229.57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341,000,140.23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否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元) 3,629,858.1967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 0
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第(九) □是 ?否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其他说明:基于上述指标,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 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二)公司 2025年度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合理性说明
根据《公司章程》“第一百六十六条(一)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公司实施现金分红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
2、公司的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发展计划;
3、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者购买设备的累计支出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且未
超过五千万元人民币。
由于公司 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及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累计未分配利润均为负值,暂不满足公司实施现金分
红的条件。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确保公司发展战略顺利实施,实现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董事会提议 2025年度不
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将努力提高经营质量,改善财务状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
发,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四、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三)2026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四)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审计报告》〔众环审
字(2026)2800005号〕。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1ea50da8-c027-416b-bcf2-2bbdf24f68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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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天府文旅(000558):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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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
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始创于 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
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
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资格。2013年 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
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 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楼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 年末合伙人数量 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 1,30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723人。
7、2024 年度,中审众环经审计总收入 217,185.57 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 58,365.07万元。服务
上市公司审计客户 201家,审计收费 26,115.39万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
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其中金融业上市公司 3家。
二、续聘 2025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为保障公司审计工作衔接的连续性及工作质量,2025 年度,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提供财务报表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
中审众环现指派项目合伙人张宁宁、签字注册会计师付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周玉琼为公司完成 2025年度相关审计工作。
三、2025 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公司 2025年年报工作安排,中审众环对公司 20
25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12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重
大资产重组暨关联交易、对外担保情况等进行核查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审众环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年 12月 31日的合并
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
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审众环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审众环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
、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中审众环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
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 6月 11日,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为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5年 11月 10 日,审计委员会通过视频会议形式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审前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2026 年 4月 9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经理召开工作沟通会议,对 2025年度审计调整事
项、审计结论、专委会关注事项进行沟通。审计委员会成员听取了中审众环关于公司审计内容相关调整事项、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
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的汇报,并对审计发现问题提出建议。
(四)2026年 4月 20日,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
及摘要、《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
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
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审众环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
,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特此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b0cb8a10-532a-491d-9246-b3172bee50b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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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天府文旅(000558):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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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关于2025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cd1c7d52-a113-4fa4-b837-2043e44cb4f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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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2│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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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039425b-7c7c-4f39-934d-80006b9eb3c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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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天府文旅(000558):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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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21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同意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保证公司财务安全的前提下,择机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
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授权的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亿
元且不超过公司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0%,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且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和认购方式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组织等不超过
35名(含 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
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
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对象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
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 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 20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若公司股票在定
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
: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送红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N为每股送红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P 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若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本次发行定价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询价结果由董事会
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
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18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对象基于本次发行所取得的股票,因
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情形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限售期另有规
定的,依其规定。
(六)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即: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
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九)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限自 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十)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和本议案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
不限于:
1、办理本次发行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
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发行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本次发行方案相
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发行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发行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
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
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8、于本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发行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
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9、在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发行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
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10、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发行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发行政策发生变化
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发行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发行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1、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
12、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其他事宜。本次公司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
二、风险提示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事项须经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
会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期限内启动简易程序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注册后方可实施。公司将根据事项进展及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该事项能否顺利实施取决于多
种因素,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99d82d8-847a-41af-a857-facd49a9ae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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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天府文旅(000558):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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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039bced5-2d5b-4766-8c68-c593037e752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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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天府文旅(00055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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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95f95083-0648-469a-98b7-a9f0c131eb3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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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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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b0410ac-5ea9-46c8-9456-2b68747b504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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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1│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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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文旅(000558):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3/79855950-8106-4655-a182-0d77da41544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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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 21:10│天府文旅(000558):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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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会届次:成都新天府文化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二)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
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15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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