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58 莱茵体育 更新日期:2024-11-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
2024-11-13 18:12│莱茵体育(000558):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
─────────┴────────────────────────────────────────────────
莱茵体育(000558):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8e43d1f2-e75b-45c2-889f-87cdc6612895.PDF
─────────┬────────────────────────────────────────────────
2024-11-13 18:11│莱茵体育(000558):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于 2024 年 11月 8 日以电话、微信等方式向全体董事送达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知,本次会议于 2024 年 11 月 13 日上午 10:30 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
府新谷 10 栋 5 楼 506 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加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 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 8 人,董事郦琦、
丁士威,独立董事徐开娟以通讯方式参加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覃聚微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同意增补高磊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十一届董事会届满时止。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9)。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对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并将制度名称调整为《投资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管理办法》。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内部审计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公司<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和契约化薪酬管理办法(试行)>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利益相关董事吴晓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规范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促进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
意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进行修订。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利益相关董事吴晓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按照责、权、利相结合及按绩取酬的原则,同意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
方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利益相关董事吴晓龙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1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30在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天府新谷10栋5楼506号公司会
议室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70)。
三、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二)第十一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71a14362-cbc7-4402-adf3-6fdfbfd060db.PDF
─────────┬────────────────────────────────────────────────
2024-11-13 18:09│莱茵体育(000558):关于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公司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4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星期五)下午 14:3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3)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2024 年 11 月 29 日 9:15 至2024 年 11 月 29 日 15:00 期间任意时
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4 年 11 月 25 日(星期一)。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公司股权登记日 2024 年 11 月 25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
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根据 2019 年 3 月 11 日成都体育产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与莱茵达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莱茵达集团”)签署的
《关于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莱茵达集团承诺自股份过户登记完成之日起无条件放弃其持有的公司64,461
,198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所对应的表决权,亦不委托任何其他方行使该等股份的表决权。详见公司分别于 2019 年 3 月
11 日、3 月 14 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签署<股份转
让协议>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拟发生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9-012)、《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栋 5 楼 506 号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拟审议的提案
表一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 案 提案名称 备注
编码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增补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2.00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办法>的议案》 √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3、为充分尊重并维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将对上述议案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公司董监高、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投票情况单独作出统计。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股东可现场登记,也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
2、法人股东: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
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
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代理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
3、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持本人身份证和持股凭证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须持股东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
份证、持股凭证,代理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也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信函、电子邮件或传真方式办理参会登记,但出席现场会议时应持上述证件原件,以备查
验。
5、登记时间:2024 年 11 月 27 日(星期三)9:30-11:30,13:30-16:00。
6、登记地点: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栋 5 楼 506 号公司会议室。
7、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邹玮、宋玲珑
联系电话:028-86026033,联系传真:028-86026033,电子邮箱:lyzy000558@126.com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府城大道
西段 399 号天府新谷 10 栋 5 楼 506 号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610041
8、会议费用:出席会议人员食宿、交通费自理,预期会期半天。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
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5a7e5579-5657-4fba-98f6-32e2aa026020.PDF
─────────┬────────────────────────────────────────────────
2024-11-13 18:09│莱茵体育(000558):投资管理办法
─────────┴────────────────────────────────────────────────
莱茵体育(000558):投资管理办法。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fbae72bb-8a7b-42fe-a89b-e97725e679b8.PDF
─────────┬────────────────────────────────────────────────
2024-11-13 18:09│莱茵体育(000558):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
─────────┴────────────────────────────────────────────────
莱茵体育(000558):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a1301b2a-f938-4f6a-853b-50842d1bc296.PDF
─────────┬────────────────────────────────────────────────
2024-11-13 18:09│莱茵体育(000558):内部审计制度
─────────┴────────────────────────────────────────────────
第一条 为加强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莱茵体育”)内部审计监督和风险控制,提高公司内部控
制管理及财务信息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确保审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
计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成都市市属国有企业审计监督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济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
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公司目标的实现。内部审计的目的是促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与健全;提高公司经营效率、效果,实
现资产的增值保值;保证财务核算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防范风险,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二章 审计机构、职能和权限
第四条 审计部是履行内部审计监督的职能部门,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党组织的领导下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董事会负责
并报告工作;同时接受上级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 审计部配备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审计工作。在执行审计任务时,审计部根据具体情况安排人员组成审计工作组。必要时,
报经相关领导同意,审计部可以抽调公司其他部门及下属分子公司的有关人员参加审计工作。审计部也可根据需要,聘请社会中介机
构承担内部审计项目。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审计工作纪律,保证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
第七条 公司保障审计部开展内部审计应有的地位和工作的相对独立性。审计部按照审计法规和公司的规定实施审计,任何部门
和个人不得干涉。审计工作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得打击报复,违者将根据公司规定严肃处理。
第八条 审计部及审计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证审计工作及审计档案的安全性和保密性,严格做到审计工作不泄密,审计
档案未经审计部负责人书面批准,不得调阅、外借。
第九条 审计部根据公司的授权,履行以下职能:
(一)监督职能:对被审计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合规合法性、真实性、效益性,使其与被审计单位的经济计
划和目标相符;
(二)评价职能:核实被审计单位是否真实有效地完成了公司下达的目标任务,对被审计单位的资产保值增值情况、经营决策、
财务管理、内部控制、经营绩效等进行评价;
(三)服务职能:在充分了解分、子公司实际情况的基础上,从专业角度为分、子公司在完善内部控制、防范经营风险、加强管
理、提高效益等方面提供积极、有益的建议和咨询。
第十条 审计部在审计期内,有权检查相关账务、资料,包括不限于:
(一)会计账簿、凭证、报表;
(二)全部业务合同、协议、契约;
(三)全部开户银行的银行对账单;
(四)各项资产证明,投资的股权证明;
(五)要求提供各项债权债务的确认函;
(六)重要会议记录;
(七)其他相关资料。
审计部认为必要时,可根据审计实际情况就审计期间向前追溯和向后推延,被审计方应当予以配合。
第十一条 公司审计部还具有以下权限:
(一)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被审计方进行询问;
(二)盘点被审计方全部实物资产及有价证券等;
(三)对被审计方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
第三章 内部审计对象、依据、范围和审计类型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对象包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及其开展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的项目等。
第十三条 内部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文件;
(二)上级主管部门规章、文件、制度;
(三)公司规章制度;
(四)公司经营方针、计划、预算目标。
第十四条 内部审计范围包括:
(一)董事会决议及公司经营方针、预算目标、计划落实及执行情况;
(二)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
(三)公司资产管理、使用及保值增值情况;
(四)公司财务管理、会计核算及资金筹措和使用情况;
(五)公司重大经济合同、协议的签订、履行情况;
(六)公司建设项目实施情况;
(七)下属公司主要负责人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情况;
(八)对以往审计中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九)公司临时安排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五条 内部审计类型包括:
(一)内部控制审计:对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及运行情况进行测试评价;
(二)财务收支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资产、负债、损益的合法性、真实性进行监督检查;
(三)经济责任审计:对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任职期间所承担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查评价;
(四)绩效审计:在财务收支审计基础上,对被审计单位经济管理活动的效益性、效率性和合理性进行审计;
(五)合同审计:对重大经济合同、契约、协议的签订及履行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六)建设项目审计:牵头组织进行建设工程竣工结算审计;
(七)其他专项审计。
第十六条 内部审计方式包括:
(一)送达审计:被审计单位接到审计通知书,应在指定时间将有关材料报送内部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二)就地审计:审计人员到被审计单位现场进行审计,后者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
第四章 内部审计程序和方法
第十七条 内部审计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一)审计部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并报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核批准后实施;
(二)制定项目审计实施方案,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三)根据项目审计实施方案,下达内部审计通知书,说明审计内容、种类、方式、时间和人员安排;
(四)实施审计:审计人员可采取查阅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协议、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现场盘点、勘察;向有关单位和人
员访谈、调查取证等方法和程序,获取相关适当的审计证据并制作审计取证记录及审计工作底稿;
(五)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
(六)建立项目审计整改台账,督促整改。
特殊情况下,审计部可以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总经理办公会或主要领导的要求,直接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第十八条 制定项目审计实施方案
(一)根据公司的要求和被审计单位的特点确定审计重点,制订项目审计实施方案。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审计目的、
审计内容、范围、审计期间、审计重点及审计方法、现场审计时间、审计组人员组成等。
(二)审计实施方案报经公司分管领导批示确定后,向被审计单位下达审计通知书。审计通知书的内容包括:被审计单位名称、
审计范围、审计基准日及审计期间、现场审计开始时间、审计时需提供的资料、审计组成员组成等。一般情况下,审计部在实施审计
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遇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批准,审计组可直接持审计通知书实施审计。
第十九条 审计具体实施阶段
(一)通过查阅被审计单位提供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经营计划及完成情况、合同协议的签订及执行情况以及与审计事项有
关的文件、资料,现场实物盘查等方式,对被审计单位进行
全面、深入的调查了解,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查证或进行审计延伸。
(二)审计采取审阅法、核对法及顺查法、逆查法相结合;详查法、统计抽样法相结合;召开座谈会与个别询问相结合;应用分
析复核等方法进行,也可通过查阅相关资料、现场观察、询问、外调、查档、计算分析等方式进行审计取证。
(三)在审计过程中,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问题;通过对内控制度和经济活动的检查,测试、分析内部控
制制度的运行情况;
(四)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评价的审计证据及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
第五章 审计报告
第二十条 现场审计完成后,审计组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形成审计评价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 审计报告的内容包括:
(一)审计时间、依据、内容、范围、方式;
(二)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概述;
(三)通过审计查证的有关事实,包括主要业绩和发现的问题;
(四)对审计事项的评价。概述已审计项目内容,对已审事项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及内控制度等进行评价;
(五)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责任界定,提出纠正、改进意见和建议;对违规违纪行为提出
处理、处罚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 审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编制审计报告,向被审计单位征求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自接到审计报
告之日起十日内,就审计报告的内容提出书面意见送交审计组。逾期未提出书面意见的,视为无异议。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有异议
的,审计组应及时研究核实,必要时经审计部负责人批准可修改审计报告。
第二十三条 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的审计报告经审计部负责人复核、分管领导审核之后,提交公司主要领导审批,形成正式审
计报告,送达被审计单位。每年初,审计部需根据上年度审计计划将相关审计报告报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备案。
第二十四条 被审计单位应当根据审计报告中发现问题,建立整改台账,将审计整改事项落实到位。被审单位应在收到审计报告
后 10 日内拟定整改台账,经分管领导批准后报审计部备案;一般情况,被审单位应在三个月内完成整改,并将相关证明文件报审计
部审核后备案。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1-13/3e3f4aa8-628f-4250-9143-d679fc5cfe0b.PDF
─────────┬────────────────────────────────────────────────
2024-10-30 00:00│莱茵体育(000558):2024年三季度报告
─────────┴────────────────────────────────────────────────
莱茵体育(000558):2024年三季度报告。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4-10-30/ed2f1bb8-a29f-4a43-8915-a7549fec1082.PDF
─────────┬────────────────────────────────────────────────
2024-10-29 00:00│莱茵体育(000558):关于公司董事辞职的公告
─────────┴────────────────────────────────────────────────
莱茵达体育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0月25日收到董事黄光耀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黄光耀
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十一届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战略委员会委员、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黄光耀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其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
事会之日起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黄光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