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60 我爱我家 更新日期:2026-01-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1-10 00:00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2-26 18:50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2-17 19:35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2-08 16:40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1-21 15:55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
│2025-11-21 11:38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实际控制人所持股份解除司法冻结的公告 │
├─────────┼──────────────────────────────────────────────┤
│2025-11-20 00:00 │我爱我家(000560):我爱我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 │
├─────────┼──────────────────────────────────────────────┤
│2025-11-20 00:00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司法拍卖完成过户并解除冻结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
├─────────┼──────────────────────────────────────────────┤
│2025-11-20 00:00 │我爱我家(000560):我爱我家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 │
├─────────┼──────────────────────────────────────────────┤
│2025-11-20 00:00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公司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和被质押的公告 │
└─────────┴──────────────────────────────────────────────┘
─────────┬────────────────────────────────────────────────
2026-01-10 00:00│我爱我家(00056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8日和2025年 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
超过30.8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9.20 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
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24,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
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
5-010 号)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国贸支行(以下简称“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或“债权人
”)于 2026 年 1月 8日签订了《最高额融资合同》,额度有效期为三年,北京我爱我家在自 2026 年 1 月 7日起至 2029 年 1月
7日止的最高融资额度有效期限内,可向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申请使用最高融资额度人民币 35,000 万元。公司愿意在上述约定的
最高债权额限度内为上述债务提供保证担保并作为保证人于同日与债权人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
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经审批的 本次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保进 累计担 是否关 剩余可用担
方 保 方持 方 担 进 保 展后的担保 保 联 保额度
方 股比 最近一 保额度( 展前的担 金额 余额(万元 额占上 担保 (万元)
例 期 万 保 (万元 ) 市
资产负 元) 余额(万 ) 公司最
债 元 近
率 一期净
资
产比例
本公 北京 100% 58.76% 224,000.0 99,389.60 35,000 134,389.60 14.27% 否 89,610.40
司 我 0
爱我
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 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 168 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3 日
8.营业期限:1998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
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545,814.38 万元,总负债为 245,524.04 万元,净资产为 300,290.34 万
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280,753.68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155.27 万元,净利润为 7,057.9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714,181.00 万元,总负债为 419,636.71 万元,净资产为 294,544.29 万元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223,111.61 万元,利润总额为 4,295.71 万元,净利润为 4,526.58 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担保主债权的种类、最高债权额和债权发生期间:《最高额融资合同》与其项下发生的具体业务合同共同构成《最高额保证
合同》(以下又称“本合同”)的主合同;保证人所担保的主债权的业务种类同上述主合同的约定;被担保的最高债权额为人民币三
亿五千万元整;被担保的主债权的发生期间为 2026 年 1月7日至 2029 年 1月 7日。
2.保证担保的范围:主债权本金、利息、逾期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汇率损失以及鉴定费、评估费等债权人
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合理费用以及其他所有主合同债务人的应付费用。
3.被担保债权的确定和保证方式:保证人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若除本合同约定的担保方式外,主合同项下还存在其他担
保(包括但不限于主合同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物的担保)的,债权人有权选择优先行使本合同项下权利,要求保证人承担连带保证责
任,保证人对债权人承担的保证责任不受任何其他担保的影响。
4.保证期间: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间为三年,起算日按照本合同约定方式确定。
5.合同的生效、变更与解除:本合同自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均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
北京我爱我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
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
,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198,139.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1.11%,均为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191,137.5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0.36%。上述担
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北京我爱我家与华夏银行北京国贸支行签订的《最高额融资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0/6a58dceb-3556-4256-aac1-b3fd307c35cd.PDF
─────────┬────────────────────────────────────────────────
2025-12-26 18:50│我爱我家(00056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8日和2025年 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
超过30.8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9.20 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
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24,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
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
5-010 号)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于 2025 年 12 月
26 日签订了《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最高额综合授信额度为人民币 7,000 万元,授信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26日起至 2026 年
12 月 17 日止。为了担保上述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公司自愿提供最高额连带责任保证并于同日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了《最高
额保证合同》。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
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经审批的 本次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保进 累计担 是否关 剩余可用担
方 保 方持 方 担 进 保 展后的担保 保 联 保额度
方 股比 最近一 保额度( 展前的担 金额 余额(万元 额占上 担保 (万元)
例 期 万 保 (万元 ) 市
资产负 元) 余额(万 ) 公司最
债 元 近
率 一期净
资
产比例
本公 北京 100% 58.76% 224,000.0 151,889.6 7,000.0 158,889.60 16.87% 否 65,110.40
司 我 0 0 0
爱我
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 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 168 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3 日
8.营业期限:1998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
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545,814.38 万元,总负债为 245,524.04 万元,净资产为 300,290.34 万
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280,753.68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155.27 万元,净利润为 7,057.9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714,181.00 万元,总负债为 419,636.71 万元,净资产为 294,544.29 万元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223,111.61 万元,利润总额为 4,295.71 万元,净利润为 4,526.58 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主债权及确定期间:本公司(以下又称“保证人”)无条件地且不可撤销地向江苏银行北京分行(以下又称“债权人”)保证
,为债权人依据《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以下又称“主合同”)而形成的债权人与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之间约定
的授信期限内为债务人办理授信业务所发生的全部债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2.担保最高债权额:最高债权本金人民币 7,000 万元整以及前述本金对应利息、费用等全部债权之和。
3.保证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债权人与债务人在主合同项下的债权本金及按主合同约定计收的全部利息、以及债务人应当支付的手
续费、违约金、赔偿金、税金和债权人为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而发生的费用。
4.保证期间:自《最高额保证合同》(以下又称“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后满三年之日止。
5.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章(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生效后,确需变更或解除的,应经双方协
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之前,本合同条款仍然有效。本合同于主合同项下全部本金、利息及相关费用全部清偿之日
终止。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为支持北京我爱我家筹措资金开展业务而提供的担保,有利于支持和促进其业务可持续发展。被担保公司
北京我爱我家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其管理规范、经营状况良好,经对其盈利能力、偿债能力等方面综合分析,担保
风险处于可控范围之内,且提供担保所取得的融资全部用于经营,公司能够通过对其实施有效管理,控制相关风险,公司对其提供的
担保均已取得股东大会批准。本次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事项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授权
,上述担保不会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数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情形;
公司无逾期债务对应的担保余额,无涉及诉讼的担保金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担保金额。
本次担保发生后,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总余额为 222,639.76 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3.72%,均为对合并报
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本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 215,637.54 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22.97%。上述担
保均已按相关规定履行了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批程序。
七、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暨 2024 年度董事会决议;
2.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
3.公司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保证合同》;
4.北京我爱我家与江苏银行北京分行签订的《最高额综合授信合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7/28aa6d40-0509-4256-8f78-8cf686e297a7.PDF
─────────┬────────────────────────────────────────────────
2025-12-17 19:35│我爱我家(000560):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我爱我家(000560):关于在全资子公司之间调剂担保额度及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18/184c670e-cfd1-43b7-b002-dc05c28e2a3d.PDF
─────────┬────────────────────────────────────────────────
2025-12-08 16:40│我爱我家(000560):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
一、担保情况概述及审批情况
我爱我家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 2025年 4月8日和2025年 5月13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暨2024年度董事会和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不超过40亿元的担保额度,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低于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
超过30.80 亿元,为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预计额度不超过 9.20 亿元。其中,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我爱我家房
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担保额度为 224,000 万元。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安排经营管理层根据各子
公司主营业务经营情况按步骤实施其所需的融资担保额度,并在符合规定的被担保方之间进行调剂分配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上
述担保额度及授权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4 月 10
日和 2025 年 5 月 14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的《关于 2025 年度为子公司债务融资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202
5-010 号)和《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5-018 号)。
二、担保进展情况
北京我爱我家(以下又称“债务人”)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以下简称“杭州银行北京分行”或“债权人”)于 2
025 年 12 月 8 日签订了《借款合同》,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整,借款期限自 2025 年 12 月 12 日至 2026年 12 月 11
日止。为确保债权确定期间内债务人的义务得以切实履行,本公司作为保证人于同日与杭州银行北京分行签署《最高额保证合同》
,为债务人提供不可撤销的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发生后,公司对北京我爱我家提供的实际担保金额未超过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具体担保情况如
下:
担保 被担 担保 被担保 经审批的 本次担保 本次担 本次担保进 累计担 是否关 剩余可用担
方 保 方持 方 担 进 保 展后的担保 保 联 保额度
方 股比 最近一 保额度( 展前的担 金额 余额(万元 额占上 担保 (万元)
例 期 万 保 (万元 ) 市
资产负 元) 余额(万 ) 公司最
债 元 近
率 一期净
资
产比例
本公 北京 100% 58.76% 224,000.0 149,531.5 8,000.0 157,531.54 16.73% 否 66,468.46
司 我 0 4 0
爱我
家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名称: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57001735358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注册资本:1,210.758 万元
5.注册地址:北京市大兴区安定镇工业东区南二路 168 号
6.法定代表人:谢勇
7.成立日期:1998 年 11 月 13 日
8.营业期限:1998 年 11 月 13 日至长期
9.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经济信息咨询;企业形象策划;家居装饰;销售建筑材料、百货、家用电器、家具;技术开
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从事互联网文
化活动、经营电信业务以及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10.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我爱我家云数据有限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11.主要财务状况:
截至 2024 年 12 月 31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545,814.38 万元,总负债为 245,524.04 万元,净资产为 300,290.34 万
元。2024 年 1~12 月营业收入为280,753.68 万元,利润总额为 10,155.27 万元,净利润为 7,057.92 万元。
截至 2025 年 9月 30 日,北京我爱我家总资产为 714,181.00 万元,总负债为 419,636.71 万元,净资产为 294,544.29 万元
。2025 年 1~9 月营业收入为223,111.61 万元,利润总额为 4,295.71 万元,净利润为 4,526.58 万元。
12.其他说明: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北京我爱我家信用状况良好,不存在涉及对外担保的重大诉讼或仲裁事项,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无重大或有事项。
四、担保合同的主要内容
1.被保证的主债权种类及数额:本合同所保证的主债权为本合同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和最高融资余额内,债权人依据《借款合同
》发生的全部债权,主债权余额根据融资合同总金额扣除债务人提供的保证金确定。其中,债权确定期间为2025 年 12 月 8日至 20
26 年 12 月 7日,最高融资余额为人民币 8,000 万元(大写:捌仟万元整)。
2.保证方式:本合同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3.保证范围:本合同担保的范围包括所有《借款合同》项下的全部本金(包括根据《借款合同》所发生的垫款)、利息、复息、
罚息、执行程序中迟延履行期间加倍部分债务利息、违约金、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等
)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4.保证担保期限:《借款合同》项下每一笔具体融资业务的保证期限单独计算,为自具体融资合同约定的债务人履行期限届满之
日(如因法律规定或约定的事件发生而导致具体融资合同提前到期,则为提前到期日)起叁年。
5.合同的生效、变更、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自保证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章并加盖公章,且债权人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效力独立于《借款合同》,不因《借款合同》的无效而无效。如《借款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效,保证人仍应按本合
同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如确需变更或解除,应经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书面协议达成
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五、董事会意见
上述担保事项是本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