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66 海南海药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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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9 │海南海药(0005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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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9 │海南海药(0005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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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05 │海南海药(000566):关于初始合资合同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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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9 │海南海药(00056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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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8 │海南海药(000566):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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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8 │海南海药(000566):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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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7 │海南海药(000566):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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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7 │海南海药(000566):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暨补选董事、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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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7 │海南海药(000566):公司与新兴际华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风险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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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7 │海南海药(000566):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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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9│海南海药(0005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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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的情形。
二、会议召开的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5、现场会议主持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胡秀群女士
公司董事长王建平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无法出席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
胡秀群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6、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通过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见证律师对本次
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7、公司已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的内容及大会召集、召开方式、程序均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1、参加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5 人,代表股份 408,289,55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1.4707%。其中:参加现场会议
的股东 1人,代表有效表决权股份 400,660,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30.88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4 人,代表股份 7,629
,37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 274 人,代表股份7,629,370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81%。其
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74 人,代表股份 7,629,370 股,
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0.5881%。
3、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会议。
4、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会议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四、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列入会议审议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提案 提案名称 同意票数 占出席会议有 其中:中 中小投资者同意票 是否
编码 效表决权股份 小投资者 数占出席会议中小 当选
总数的比例 同意票数 投资者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比例
1.01 选举潘贵豪先生为公 405,384,858 99.2886% 4,724,677 61.9275% 是
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
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然女士为公司 405,338,540 99.2772% 4,678,359 61.3204% 是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
立董事
上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均获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潘贵豪先生、张然女士当选为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职期限自本次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为止。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五、律师见证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经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的初月平律师、田腾飞律师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见证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
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
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
有效。
六、备查文件
(一)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北京大成(海口)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27b59c4d-cecf-4806-bdbc-b0076171b55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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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 20:19│海南海药(000566):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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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的法律意见书
致: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北京大成(海口
)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本所声明: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发表法律意见
,并不对本次股东大会所审议的议案、议案所涉及的事项及内容发表意见。本所律师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随本次股东大会其他信息披
露资料一并公告。
本法律意见书仅供见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相关事项的合法性之目的使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本所及经办律师依据《证券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等
规定及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者存在的事实,严格履行了法定职责,遵循了勤勉尽责和诚实信用原则,进行了充分的核
查验证,保证本法律意见所认定的事实真实、准确、完整,所发表的结论性意见合法、准确,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本所律师根据《股东会规则》第六条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本次股东大会所涉
及的有关事项和相关文件进行了必要的核查和验证,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的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 8月 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于 2025 年 8 月 27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及
《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等媒体进行了相关公告,详细说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间和地点、会议审议事项、出席会议人员资
格、会议登记事项等相关事项。本次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 2025年 9月 4日。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方网站及巨潮资讯网公告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议案。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5年 9月 11日下午 15:00,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于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
董事长王建平先生由于工作安排原因,无法出席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经公司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公司独立董事胡秀群女
士主持本次会议。
本次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
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 9月 11日 9:15-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会议召集人资格、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关法
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
规则》(以下简称“《议事规则》”)的规定。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出席会议人员、召集人
(一)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公司章程》《议事规则》及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对象为: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人,代表股份400,660,18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0.8826%。
本所律师已核查了上述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持股凭证和授权委托书。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4人,代表股份7,629,37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881
%。
通过网络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资格,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本所律师无法对网络投票股东资格进行核
查。在参与网络投票的股东资格均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规定及《公司章程》规定的前提下,相关出席会议股东符合资格。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除王建平董事长、潘贵豪总经理、王巍副总经理、苗秀峰总会计师因工作原因请假未出席会议,张增富监事会主席因个人原因请
假未出席会议外,公司其他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现场或通过视频参会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现场或通过视
频参会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4.本所律师
本所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资格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的规定,有权
对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进行审议、表决。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资格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负责召集。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由董事会召集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相
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会议提案、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一)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
根据《关于召开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提请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提案为: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01 选举潘贵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 选举张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将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披
露。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于《股东大会通知》中列明并披露,其会议实际审议事项与《股东大会通知》内容相符。
(二)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
经查验,本次股东大会采取与会股东记名方式及网络投票方式就上述议案进行了投票表决。
本次股东大会按《公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议事规则》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表决进行计票、监票,
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提供的网络投票数据进行网络表决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当场公布了
现场表决结果;网络投票结束后,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向公司提供了本次会议网络投票的表决总数和表决结果。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列入会议议程的提案共一项,采取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非独立董事,经合并网络投票及现场表决结果,本次股东大
会审议议案表决结果如下:
1.00《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逐项表决。
1.01选举潘贵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405,384,858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886%;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4,724,677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9275%;潘贵豪先生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
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潘贵豪先生当选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张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405,338,540票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2772%;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票数:4,678,359票,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1.3204%;张然女士累积投票获得同意票数超过出席本次股东
大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半数,张然女士当选为公司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表决事项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中列明的事项一致,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海南海药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
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会议所做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本法律意见书正本一式叁份,经本所律师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12/6b503df9-e833-4b65-b986-613ebacd487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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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 18:05│海南海药(000566):关于初始合资合同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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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协议概况
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南海药”或“公司”)与海口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下属子公司海口高新区
国科产业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口国科”)、德国费森尤斯医疗子企业 Xenios AG(以下简称“西恩尤斯”)拟就 ECMO(体外
膜肺氧合)配套的长效、短效膜式氧合器、动静脉插管等产品开展合作,为推进三方签署正式的合资协议,各方先期签署了《初始合
资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 2024 年 11 月 8日及 11月 27日刊载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签
订初始合资合同的公告》和《关于正式签署初始合资合同的进展公告》。
二、合作进展情况
协议签订后,经过多次谈判,成立条件未能在最后截止日之前获履行、满足、完成或豁免。公司经审慎研究,决定退出该项目。
三、对公司影响
最终合资公司未能成立是经公司审慎研究的结果,各方均无需对相关事项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公司各项业务经营正常,不会对
公司正常经营与持续稳定发展造成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会利用海南自贸港及海南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政策资源优势,持续推进高端医疗器械平台搭建,如有进展公司将
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9-06/86155eb4-0ffa-46d7-9055-c15be0166d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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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 20:39│海南海药(000566):关于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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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5年8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
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5:00
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9月11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
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
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9 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 2025 年 9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
会。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192号海药工业园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表决的提案名称: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累积投票提案
1.00 《关于选举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应选人数 2人
1.01 选举潘贵豪先生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1.02 选举张然女士为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8月25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5年8月27日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刊载的相关公告。
以上议案采用累积投票制,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
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公司就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
单独计票,并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受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
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股东账
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人身份
证(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进行登记;
(4)异地股东凭以上有关证件的信函、传真件进行登记,本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2、登记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秀英区南海大道 192 号海药工业园海南海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3、登记时间:2025年9月5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4、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898-36380609
传真号码:0898-36380609
联系人:王小素、曾文燕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具体投票方式详
见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五、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食宿、交通费及其他有关费用自理。
2、出席现场会议股东及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签
到入场。
六、备查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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