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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570(苏常柴A)最新公司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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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公告☆ ◇000570 苏常柴A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 │2026-07-21 16:14 │苏常柴A(0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7-21 16:14 │苏常柴A(0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2026-07-10 18:37 │苏常柴A(000570):关于收到江苏银行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 ├─────────┼──────────────────────────────────────────────┤ │2026-07-03 16:37 │苏常柴A(000570):关于三井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 │2026-07-03 16:36 │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 │2026-07-03 16:34 │苏常柴A(0005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 │2026-06-10 00:00 │苏常柴A(00057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 │2026-05-12 20:02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 │2026-05-07 17:14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 │2026-05-07 17:10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 ─────────┬──────────────────────────────────────────────── 2026-07-21 16:14│苏常柴A(0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21日(星期二)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期间 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1日的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沈喆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分类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 人数 代表股份 占公司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 (个 (股) 表决权股 (个 数(股) 有表决 (个) (股)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权股份 份总数的 比例 总数的 比例 比例 A股 1 227,663,417 32.2610% 112 3,448,589 0.4887% 113 231,112,006 32.7497% B 股 0 0 0.0000% 2 2,900 0.0004% 2 2,900 0.0004% 总体 1 227,663,417 32.2610% 114 3,451,489 0.4891% 115 231,114,906 32.7501%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8,955,506 99.0657% 1,457,800 0.6308% 701,600 0.3036% 其中:A股 228,955,206 99.0668% 1,455,200 0.6297% 701,600 0.3036% B股 300 10.3448% 2,600 89.6552% 0 0.0000%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峰、陈艾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 2、《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e9ede057-615d-4f7f-bcad-f7364faea8b2.PDF ─────────┬──────────────────────────────────────────────── 2026-07-21 16:14│苏常柴A(000570):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致: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 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 称《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常柴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指派薛峰律师、陈艾佳律师出席常柴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 会”),对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律师声明: 1、本所律师根据法律意见书出具日以前已经发生或存在的事实以及对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理解发表法律意见。 2、公司已向本所保证,其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所已提供的资料均真实、准确、完整。 3、本所律师已经对与出具法律意见书有关的所有文件资料及证言进行审查判断,并据此出具法律意见。 4、本所同意将本法律意见书作为本次股东会的法定文件予以公告,并依法对出具的法律意见承担责任。 本所律师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对公司提供的文件和有关事实进行了核查和验证,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 、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决定召集。 2026年 7月 3日,公司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已 于 2026年 7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公告了召开会议的通知。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具体如下: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年 7月 21日 (星期二)14:30在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召开。按照会议通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 21日的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与会议通知一致。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 东会规则》《股东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15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31,114,90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2.7501%。 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1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227,663,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 32.2610%(其中 A股股东共 1人,代表股份数 227,663,417股,B股股东未有出席);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 人)114人,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为 3,451,48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891%。 经本所律师核查,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均为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分别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和身份证明,股东委托代理人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通过网络投票参加表决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包括代理人)的资格,其身份已由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信息公司”) 验证。 本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出席和列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还有公司现任董事、董事会秘书和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本所律师认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 本次股东会审议了公司董事会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告的 1个审议事项: 1.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核查,本次股东会审议的事项与公告的内容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的表决采取了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以书面记名投票方式对公告中列明 的事项进行了表决。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对公告中列明的事项进行了表决。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议案的表决按《公司章程》及公告规定的程序由本所律师、股东代表等共同进行了计票、监票工作。本次股 东会网络投票结果由信息公司在投票结束后统计。 根据现场出席会议股东的表决结果以及信息公司统计的网络投票结果,本次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1.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 总表决情况 228,955,506 99.0657% 1,457,800 0.6308% 701,600 0.3036% 其中:A股 228,955,206 99.0668% 1,455,200 0.6297% 701,600 0.3036% B股 300 10.3448% 2,600 89.6552% 0 0.0000% 表决结果 通过 本所律师核查后认为,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 有关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五、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 》《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22/721e85e2-4ed3-4e5d-964b-b9b12ecf43c2.PDF ─────────┬──────────────────────────────────────────────── 2026-07-10 18:37│苏常柴A(000570):关于收到江苏银行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及《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江苏银行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 0 .2332元(含税)现金红利。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江苏银行 2,340万股股票,按上述分配方案,公司应获得共计 545.6880万元 现金红利,计入投资收益。2026年 7月 9日,公司收到了上述全部款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11/2afd8f41-6ef1-4aab-9877-b53d4a5487e4.PDF ─────────┬──────────────────────────────────────────────── 2026-07-03 16:37│苏常柴A(000570):关于三井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 ─────────┴──────────────────────────────────────────────── 一、概述 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以下简称“新北区人民政府”)于 2022年 9月 2日在新北区人民政府网站公示了《常州市新北区人民 政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公告》(常新征告〔2022〕6号)。新北区人民政府决定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单 缸机厂即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常州三井分公司(以下简称“三井分公司”)地块旧城改造项目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具体参见公 司于 2022 年 9 月 6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常州市新北区人民政府将对下属单缸机厂房屋实施征收的提示性公告》(公告 编号:2022-052)。 2023 年 10 月 27 日,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三次会议、监事会十届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常州市新北区 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新北区住 建局”)、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房屋征收与补偿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井街道”)签订补偿协议,协议补偿总金额为 9,992.986 8 万元。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3 年 10月 28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签署三井分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0)。 2023年 11月 14日,公司召开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 偿协议>的议案》。具体参见公司于 2023年 11月 15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 2023-072)。 2023年 11月 29日,公司与新北区住建局、三井街道签订了《常州市新北区非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并于当日移交了土地使 用权证、房屋所有权证有关权属证明资料原件。截至公告日,累计收到第一期补偿款项(补偿款的 30%)3,000 万元。具体参见公司 于 2024年 1月 4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三井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1) 。 二、进展情况 (一)2026年 7月 3日,公司召开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补充协议书>的议案》。为 提升征收工作的效率,公司与新北区住建局、三井街道根据具备专业资质的公司出具的专业报告,就三井分公司土地整理及提标、后 续补偿款项支付达成一致,并拟签署《补充协议书》。 (二)拟签订的《补充协议书》主要内容 1.协议各方 甲方:常州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北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征收部门)、常州市新北区三井街道办事处 乙方: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被征收人) 2.主要条款 (1)乙方同意从其应得的征收补偿款中划拨 3,000 万元作为三井分公司区域内土地整理及提标专项资金,该专项资金由甲方负 责专项管理使用,并用于组织实施土地整理及提标的专项工作。乙方应协助配合甲方完成相关工作,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相应的费用票 据。 (2)甲方根据原征收补偿协议已支付 3,000 万元,扣减上述专项资金 3,000万元后,尚有 3,992.9868万元未支付。甲方应于 本协议签署后 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款项的 30%,于 2026年 12月31日前向乙方付清全部款项。 (3)补充协议与原征收补偿协议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签订上述《补充协议书》对利润的具体影响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交易事项后续进展,并根据相应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二)拟签订的《补充协议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60a89072-8cad-40f0-ad04-ce9c93349c9f.PDF ─────────┬──────────────────────────────────────────────── 2026-07-03 16:36│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7月 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6月30日送达各位董事,会议应到 9名董事,实到 9名,为沈喆、谢国忠、谈洁、蒋鹤、杨峰、王满仓、张燕、贾滨、蔡维暄。公 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与新北区住建局、三井街道签订三井分公司征收 补偿《补充协议书》,公司从三井分公司房屋征收协议补偿总金额中划拨 3,000万元至新北区住建局、三井街道作为三井分公司土地 整理及提标专项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三井分公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0)。 (二)《关于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于 2026年 7月 21日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表决结果:同意 9票,弃权 0票,反对 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同时刊登的《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021)。 上述议案(一)尚需提交公司 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e53d0841-e400-40f1-89c0-a8e9d246b128.PDF ─────────┬──────────────────────────────────────────────── 2026-07-03 16:34│苏常柴A(000570):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2026年 7月 3日,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 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的议案》,现就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7月 21日(星期二)14:30。(2)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 年 7月 21日上午 9:15-9:25、9:30-11:30和下午 13:00-15:00期 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7月21日的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采用会议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6、会议股权登记日:A、B 股的股权登记日为 2026 年 7 月 15日(星期三)。 B股股东应在 2026年 7月 10日(即 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 7月 15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 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 (2)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表一 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提案编 提案名称 备注 码 该列打 勾的栏 目可以 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 非累积 投票提 案 1.00 《关于签署三井分公司征收补偿<补充协议书>的议案》 √ 上述提案将对中小投资者(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 决进行单独计票及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出席股东会 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 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持股凭证和证券账户卡。 (2)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持股凭证;法人股东委托 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 书面委托书和持股凭证。 (3)异地股东可以采用信函和传真方式登记。 登记时间: 现场登记时间为 2026年 7月 20日全天,2026年 7月 21日至 13:30前。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须在 2026年 7月 20日 17:0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手续,视为放弃出席现场会议资格。 登记地点: 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2、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建江 联系电话:0519-68683155 联系传真:0519-86630954 本次现场会议会期半天,出席会议的股东请自理食宿及交通费用。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 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4/26465e43-8fac-4887-b58d-0f851e550422.PDF ─────────┬──────────────────────────────────────────────── 2026-06-10 00:00│苏常柴A(000570):关于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提示性公告 ─────────┴──────────────────────────────────────────────── 一、董事会延期换届的情况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任期届满。鉴于相关换届工作尚在筹备中,为保证 公司董事会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公司董事会将适当延期换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期将相应顺延。 在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完成前,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将依照相关法律、法 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二、部分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的提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 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独立董事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独立董事在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不得超过六年。 公司现任独立王满仓先生、张燕女士的任期将于 2026年 6月 11日届满且连任时间满 6年,即将任期届满离任。目前公司董事会 成员9名,其中独立董事 3名,鉴于独立董事任期届满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三分之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在董事会换届工作完成以前,王满仓先生、张燕女士将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相关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责 ,直至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的独立董事。 本次延期换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公司将尽快推进董事会换届工作,并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0/ff0b08fa-53d3-4c5f-b364-7b772029a972.PDF ─────────┬──────────────────────────────────────────────── 2026-05-12 20:02│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分红派息实施公告 ─────────┴────────────────────────────────────────────────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情况 1、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已经 2026年 5月 7日召开的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分配方案为:以 2025年 12月 31日总股本 705,692,507股(其中 A股股本 555,692,507股,B股股本 150,000,000股)为基数,向 全体股东每 10股派发现金红利 0.220000元(含税),共计分配现金 15,525,235.15元。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股本总额自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未发生变化。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 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原则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本公司 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705,692,507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0.220000 元人民币现 金(含税;扣税后,A股 QFII、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0.198000元;A股持有首发后限售股 、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0.220000元;权益 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款【注】;A股持有首发后可出借限售股、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 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 差别化税率征收;B股非居民企业、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扣税后每 10股派现金 0.198000元,持有无限售流通股的境内个人股东 的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先按每 10股派 0.220000元,权益登记日后根据投资者减持股票情况,再按实际持股期限补缴税 款)。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个月(含 1个月)以内,每 10股补缴税款 0.0440 00元;持股 1个月以上至 1年(含 1年)的,每 10股补缴税款 0.022000元;持股超过 1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向 B股股东派发的现金红利,B股股息折算汇率由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规定(如果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未作出规定,将 按照股东会决议日后第一个工作日),即 2026年 5月 8日的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港币的中间价(港币:人民币=1:0.8746 )折合港币兑付,未来代扣 B股个人股东需补缴的税款参照前述汇率折算。 三、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 A股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 本次权益分派 B股最后交易日为:2026年 5月 1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 5月 20日,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 5月 22日。 四、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股股东;截止 2026年 5月 22日(最后交易日为 2026年 5月 19日)下午深圳证 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B股股东。 五、分配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2026年 5月 20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 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B股股东的现金红利于 2026年 5月 22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如果 B股股东于 2026年 5月 2 2日办理股份转托管的,其现金红利仍在原托管证券公司或托管银行处领取。 六、其他事项说明 B股股东中如果存在不属于境内个人股东或非居民企业但所持红利被扣所得税的情况,请于 2026年 6月 30日前(含当日)与公 司联系,并提供相关材料以便进行甄别,确认情况属实后公司将协助返还所扣税款。 七、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怀德中路 123号 咨询联系人:何建江 咨询电话:0519-68683155 传真电话:0519-86630954 八、备查文件 (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 (三)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具体时间安排的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13/dc33ab4b-522f-4ec0-b31b-7404fbf1992c.PDF ─────────┬──────────────────────────────────────────────── 2026-05-07 17:14│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了述职。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 5月 7日(星期四)14:30。 网络投票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7日上午 9:15-9:25、9:30-11:30 和下午 13:00-15:00 期 间的任意时间;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 5月 7日的 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召开地点:公司四楼会议室 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长沈喆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2、会议的出席情况 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网络投票情况 总体出席情况 分类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 人数 代表股份 占公司 人数 代表股份数 占公司有 (个 (股) 表决权股 (个 数(股) 有表决 (个) (股) 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 权股份 份总数的 比例 总数的 比例 比例 A股 1 227,663,417 32.2610% 192 1,500,952 0.2127% 193 229,164,369 32.4737% B 股 0 0 0 3 104,700 0.0148% 3 104,700 0.0148% 总体 1 227,663,417 32.2610% 195 1,605,652 0.2275% 196 229,269,069 32.4885%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本公司聘请的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各项议案均获通过。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一)《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9,019,569 99.8912% 225,000 0.0981% 24,500 0.0107% 其中:A股 228,914,869 99.8911% 225,000 0.0982% 24,500 0.0107% B股 104,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 1,356,152 84.4611% 225,000 14.0130% 24,500 1.5259% 情况 表决结果 通过 (二)《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9,013,569 99.8886% 231,000 0.1008% 24,500 0.0107% 其中:A股 228,908,869 99.8885% 231,000 0.1008% 24,500 0.0107% B股 104,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 1,350,152 84.0875% 231,000 14.3867% 24,500 1.5259% 情况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关于制定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9,013,469 99.8885% 231,100 0.1008% 24,500 0.0107% 其中:A股 228,908,769 99.8885% 231,100 0.1008% 24,500 0.0107% B股 104,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 1,350,052 84.0812% 231,100 14.3929% 24,500 1.5259% 情况 表决结果 通过 (四)《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8,863,569 99.8231% 380,000 0.1657% 25,500 0.0111% 其中:A股 228,758,869 99.8231% 380,000 0.1658% 25,500 0.0111% B股 104,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 1,200,152 74.7455% 380,000 23.6664% 25,500 1.5881% 情况 表决结果 通过 (五)《关于续聘 2026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9,013,469 99.8885% 229,500 0.1001% 26,100 0.0114% 其中:A股 228,908,769 99.8885% 229,500 0.1001% 26,100 0.0114% B股 104,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 1,350,052 84.0812% 229,500 14.2933% 26,100 1.6255% 情况 表决结果 通过 (六)《关于 2025年度董事薪酬的议案》。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股数(股) 比例 总表决情况 228,991,769 99.8791% 251,200 0.1096% 26,100 0.0114% 其中:A股 228,887,069 99.8790% 251,200 0.1096% 26,100 0.0114% B股 104,700 100.0000% 0 0.0000% 0 0.0000% 中小股东表决 1,328,352 82.7298% 251,200 15.6447% 26,100 1.6255% 情况 表决结果 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薛峰、陈艾佳 3、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资格以及表决程序等有关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 《股东会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议》; 2、《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b8766008-b322-482e-bdaf-c4687e2a2174.PDF ─────────┬──────────────────────────────────────────────── 2026-05-07 17:10│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法律意见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5-08/312e7317-778d-4b02-93f1-d4e21f70beda.PDF ─────────┬──────────────────────────────────────────────── 2026-04-27 16:36│苏常柴A(000570):2026年一季度报告 ─────────┴──────────────────────────────────────────────── 苏常柴A(000570):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8/2203cb10-3736-4a6b-a65e-c4e020614fbf.PDF ─────────┬──────────────────────────────────────────────── 2026-04-20 15:55│苏常柴A(000570):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进展公告 ─────────┴──────────────────────────────────────────────── 一、基本情况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 12月 4日召开了董事会 2025年第九次临时会议,董事会以同意 7票、弃权 0票 、反对 0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沈喆、谈洁对上述议案进行了 回避表决。公司董事会同意以全资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厚生投资”)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 5000万元参与设 立远致常投星宇(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远致常投星宇”),聚焦新能源汽车及新能源上下游产业链, 包括但不局限于装备、材料以及零部件等。 详细情况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12月 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子公司参与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54)。 二、进展情况 (一)合伙协议签订情况 2026年 4月 13日,厚生投资与控股股东常州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常州信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等共同签署了《 远致常投星宇(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二)工商登记情况 2026年 4月 16日,远致常投星宇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了常州市钟楼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颁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 况如下: 1.名称:远致常投星宇(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4MAKB6UG42A 3.出资额:100000万元整 4.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5.成立日期:2026年 4月 16日 6.执行事务合伙人:常州信辉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大峣)、常州星宇产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李大峣)、 深圳市远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李大峣) 7.主要经营场所:江苏省常州市钟楼区经济开发区玉龙南路 280号 3号楼 7楼 708号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后方可 从事经营活动);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其他说明 公司将根据远致常投星宇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留意,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一)《远致常投星宇(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 (二)远致常投星宇(常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营业执照。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1/aadaee30-3b72-4a96-a3e5-2dd5a926db2e.PDF ─────────┬──────────────────────────────────────────────── 2026-04-14 18:18│苏常柴A(000570):2026年第一季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 1月 1日至 2026年 3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7,000万元~8,000万元 盈利:4,372.06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60.11%~82.98%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5,000万元~6,000万元 盈利:4,046.89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去年同期增长:23.55%~48.2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992元/股~0.1134元/股 盈利:0.0620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海内外市场开拓力度,销售结构优化、销售收入同比增加,一季度毛利率有所提升。 2、报告期内,全资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出售持有的部分公司股票共产生投资收益 1,713.55万元(税前)。该项属于非 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中详细披露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4c1e3cbf-fa61-413f-839e-d8aa5dc5d01c.PDF ─────────┬──────────────────────────────────────────────── 2026-04-14 18:17│苏常柴A(000570):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 特别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 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 19号”)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具 体情况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及执行日期 2025年 12月 5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9号>的通知》(财会[2025]32号),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 下企业合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 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 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等相关内容。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自 2026年 1月 1日起对会计政策予以相 应变更。 (二)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 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变更后,公司将对变更部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 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 19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变更后会计政策能够更客观、公允地 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股东利益的情况。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5/fd93ec5f-da88-427a-bb84-7b5aad8178f4.PDF ─────────┬──────────────────────────────────────────────── 2026-04-14 00:31│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社会责任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e3c5a43-be3c-4dd9-8427-652f118c765b.PDF ─────────┬──────────────────────────────────────────────── 2026-04-13 16:39│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燕)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e1b89b7-0055-48dd-9d34-c58ea9b5fdcc.PDF ─────────┬──────────────────────────────────────────────── 2026-04-13 16:39│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滨)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贾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6755607-d9ac-4fd7-9706-1b349cbd0236.PDF ─────────┬──────────────────────────────────────────────── 2026-04-13 16:39│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满仓)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王满仓)。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6c783e8-c514-48ff-9744-165ac18a5f8c.PDF ─────────┬──────────────────────────────────────────────── 2026-04-13 16:36│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报告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0b08286-5fec-4af2-9c5f-0d796e500534.PDF ─────────┬──────────────────────────────────────────────── 2026-04-13 16:36│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67d7695-7020-4f14-a832-dc240be9a36c.PDF ─────────┬──────────────────────────────────────────────── 2026-04-13 16:36│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fbbca28-3903-4f2b-b60f-09597824a6ab.PDF ─────────┬──────────────────────────────────────────────── 2026-04-13 16:35│苏常柴A(000570):非关联性资金占用审核意见 ─────────┴──────────────────────────────────────────────── 一、专项说明 二、附表 中 兴 华 会 计 师 事 务 所 ( 特 殊 普 通 合 伙 )Z H O N G X I N G H U A C E R T I F I E D P U B L I C A C C O U N T A N T S L L P地 址( lo ca t io n ):北 京 市 丰 台 区 丽 泽 路 2 0 号 丽 泽 S O H O B 座 2 0 层 20/F,Tower B,Liz e SOHO,20 Lize Road,Fengtai District,Beijing PR China电 话( t e l ) :0 1 0 - 5 1 4 2 3 8 1 8 传 真( f a x ) :0 1 0 - 5 1 4 2 3 8 1 6 关于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关联方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的专项审核报告 中兴华报字(2026)第 00000372 号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常柴股份”)2025 年度财务报表,包括 20 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 益变动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5 年 4 月 13 日签发了 中兴华审字(2026)第 00005705 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联合公安部、国资委、中国银保监会发文《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 要求》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要求,常柴股份编制了后附的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以下简称“汇总表”)。 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确保其真实、合法及完整是常柴股份管理层的责任。我们对汇总表所载资料与本所审计常柴股份 2 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常柴股 份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 更好地理解常柴股份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本专项说明仅作为常柴股份披露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之用,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附件:常柴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 况汇总表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汪军 中国·北京 中国注册会计师:李鹏程 中国注册会计师:鲁霞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6c8fa33-b9f1-49a3-9b63-01e86093272e.PDF ─────────┬──────────────────────────────────────────────── 2026-04-13 16:35│苏常柴A(0005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 苏常柴A(000570):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9e291a00-2e5c-4193-9814-2c6c16e4ee61.PDF ─────────┬──────────────────────────────────────────────── 2026-04-13 16:35│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be642b0-9f2f-4bf0-b488-b8d6c24695e6.PDF ─────────┬──────────────────────────────────────────────── 2026-04-13 16:34│苏常柴A(00057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苏常柴A(00057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ec2edab3-c3d7-4f99-b32f-0671dfeabb97.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苏常柴A(000570):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040a58a-a0e9-470f-a33d-2f70aa9a70ad.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贾滨) ─────────┴──────────────────────────────────────────────── 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贾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176505e1-09ee-47b9-8141-5e249c6d841c.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王满仓) ─────────┴──────────────────────────────────────────────── 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王满仓)。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4179fb85-e3e1-4611-b79d-c329f116135c.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以及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一、审议程序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 50,820,986.84 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 26,282,159.61 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2025 年计提法定盈余 公积金2,628,215.96元。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 为 1,024,763,845.76 元 , 母 公 司 累 计 未 分 配 利 润 为1,017,201,184.37 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5年年末,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 1,017,201,184.37元,股本基数为 705,692,507股。 3、为了提高公司投资者回报水平,公司此次拟以 2025年 12月31 日总股本 705,692,507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发 现金红利 0.22 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分配现金 15,525,235.15元。 4、其他说明 (1)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含年度分红、季度分红、半年报分红、特别分红等)为 15,525,235.15元; (2)本年度未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要约方式实施股份回购; (3)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 15,525,235.15 元,该总额占本年度净利润的比例为 30.55%。 (二)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可参与分配的总股数发生变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比例。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2025 年度 2024 年度 2023 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15,525,235.15 7,056,925.07 33,167,547.83 回购注销总额(元) 0 0 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50,820,986.84 18,489,896.00 108,495,607.05 的净利润(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 1,024,763,845.76 计未分配利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 1,017,201,184.37 累计未分配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 是 完整会计年度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5,749,708.05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 59,268,829.96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 55,749,708.05 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 否 则》第 9.8.1 条第(九) 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 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综上,公司 2023—2025 年度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为55,749,708.05 元,占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59,268,829.96 元的 94.06%。因此,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 9.8.1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公司 2025年度分 红预案符合公司《未来三年(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 (二)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履行了公司制定的《(2023年—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具备合法性及合规性,与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业绩增长、未来发展相匹配,充分考虑了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与股东回报的合理平衡,与同行业上市公司平均水平 不存在重大差异,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公司 2024年度及 2025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他权 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的财务 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 1,622,656,735.86元、1,690,664,742.82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0.15%、30.31%,均低 于 50%。 四、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d5768d3-8a97-4404-b3b0-5c6be992cdff.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对2025年度审计机构履职情况进行评估,具体 情况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 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 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 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所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0,45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0,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 规定。 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的 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 何不利影响。 (三)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7次、行政监管措施 17次、自律监管措施 4次、纪律处分 3次。43名 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0次、行政处罚 15人次、行政监管措施 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11人次、纪律处分 6人次。 二、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及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工作安排,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中兴华事 务所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对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 资金往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经审计,中兴华事务所认为公司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合并 及母公司的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合并及母公司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中兴华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中兴华事务所就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时间和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领域及审计策略和拟采取的 措施、初步审计结果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经评估和审查后,公司认为中兴华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的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审计工作的要求。中兴华所在2025年度 财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出具的报告能够完整、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内部控制实际 情况、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工作中亦不存在损害公司整体利益及中小股东权益的行为,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05def419-fa10-4957-884a-26160a897fb4.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于 2026年 4月 14日在《证券时报》、巨潮资讯网等媒体披露,为加强 投资者关系管理,便于广大投资者更深入、全面了解公司 2025 年年度报告和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4月 27日举办 2025年年 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说明会将通过“全景网”平台采用网络远程方式举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绩说明会安排 1、召开时间:2026年 4月 27日(星期一)15:00-16:00。 2、参会人员:公司董事长沈喆先生、总经理谢国忠先生、总会计师蒋鹤先生、独立董事张燕女士、董事会秘书何建江先生。 3、参会方式: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采用网络远程的方式举行,投资者可登陆“全景?路演天下”之“投资者关系互动平台”( http://ir.p5w.net)参与本次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 二、征集问题事项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 意见和建 议 。 投 资 者 可 于 2026 年 4 月 26 日 下 午 17:00 前 访 问(http://ir.p5w.net/zj/)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 (问题征集专题页面二维码) 公司将在 2025 年年度报告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8dae9cdd-5d6d-4940-9e65-f373a533267d.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以下简称“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自 我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且如实披露内部控制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 责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 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 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 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常柴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常牛机械有限公司、常柴万州柴油机有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 限公司、常州富士常柴罗宾汽油机有限公司、常州兴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江苏常柴机械有限公司、镇江四洋柴油机制造有限公司。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的 100%,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 报表营业收入总额的 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社会责任、企业文化、资金管理、费用管理、采购管理、固定 资产管理、存货管理、销售管理、合同管理、会计核算、财务报告等内容。 重点关注下列高风险领域:授权风险、人力资源风险、运营风险、资产安全风险、采购验收风险、信用风险、生产安全风险、财 务核算风险、资金管控风险等。 上述业务和事项的内部控制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和方法 公司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严格遵循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方案规定的程序执行。 本次内部控制评价的程序主要分为:制定评价工作方案、成立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小组、实施现场检查测试、分析内部控制缺陷、 进行缺陷整改、 编制评价报告。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董事会根据基本规范、评价指引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水平等因素 ,研究确定了适用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一个或多个控制缺陷的组合,可能导致企业严重偏离控制目标的情形。 重要缺陷:未依照公认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对于期末财务报告过程的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缺陷且不能合理保证编制的 财务报表达到真实、准确的目标。 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控制缺陷。 (2)定量标准 以 2025年合并报表数据为基准,确定上市公司合并报表错报(包括漏报)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错报≥年利润 5% 重要缺陷:年利润 2.5%≤错报<年利润 5% 一般缺陷:错报<年利润 2.5%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具有以下任意特征的缺陷,应认定为重大缺陷: 1)严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2)“三重一大”事项未经过集体决策程序; 3)涉及公司生产经营的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失效; 4)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 5)内部控制评价结果中的重大缺陷未得到整改。 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2)定量标准 参照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标准,确定上市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重要程度的定量标准为: 重大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 0.1% 重要缺陷:净资产的 0.05%≤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 0.1% 一般缺陷: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净资产的 0.05% 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标准以公司 2025年财务报表数据为基准,公司将根据财务报表数据的变动对内部控制缺陷的定量认定 标准进行动态调整。 根据上述认定标准,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情况,我们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重大缺陷。 (四)内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司非财务报告内 部控制重大缺陷、重要缺陷。 3、一般缺陷及整改情况 公司内部控制与审计部在内部控制自我评价中发现的一般缺陷,通过座谈、调研、专题会议、文件补充等方式,及时完成了各项 缺陷整改。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基本健全,未发现可能对投资者理解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评价内部控制情况或进行 投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内部控制信息。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3b72ea4-3f52-4ee1-922c-f212f1d49d70.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公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关于进一步落实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 案》,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 上述规划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主要内容如下: 一、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综合分析公司所处行业特征、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股东回报、社会资金成本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 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所处发展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 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制定的原则 1、公司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独立董事的意见。 2、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 3、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 年)具备现金分红条件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 三、未来三年(2026 年-2028 年)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增加现金分红频 次,稳定投资者分红预期。公司拟以半年度、季度财务报告为基础进行现金分红,且不送红股或者不用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半年 度、季度财务报告可以不经审计。 (二)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公司在该年度或半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流充裕,实施现金 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的前提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不低于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10%,且任意三个连 续会计年度内,公司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该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 (三)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 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票股利分配预案。 (四)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满足上述现金股利分配的基础上,公司可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是否 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提出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相结合的利润分配方式,并遵守以下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80 %;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40 %;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 20 %;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 3项规定处理。 当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为非无保留意见或带与持续经营相关的重大不确定性段落的无保留意见; (2)公司当年资产负债率超过 70%; (3)公司当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负。 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为现金股利除以现金股利与股票股利之和。 四、利润分配的程序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由公司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盈利情况、资金供给和需求情况拟定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董事会就利润分配预案的合理性进行充分讨论,形成专项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审议现金利润分配具体方案时,应当认真研 究和论证公司现金利润分配的时机、条件和最低比例、调整的条件及其决策程序要求等事宜。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 害上市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 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二)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一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向公司股东征集其在股 东会上的投票权。 (三)股东会对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包括但不限于提 供网络投票表决、邀请中小股东参会等方式),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四)上市公司召开年度股东会审议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时,可审议批准下一年中期现金分红的条件、比例上限、金额上限等。年 度股东会审议的下一年中期分红上限不应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 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五)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时,并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公司可对 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 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必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经过详细论证后,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 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 2/3以上通过。 股东会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必须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六)公司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 案后,须在 2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股份)的派发事项。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并实 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c11f8247-23a9-4d87-ab28-5116b889180a.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和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 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 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 2024年收入总额(经审计)203,338.19万元,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154,719.65万元,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33,220.05万 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169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主要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房地产业;采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22,208.86万元。 拟聘任本所上市公司属于制造业行业,中兴华所在该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0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依次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 用的议案》,认为中兴华具备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能够较好地胜任工作,同意公司聘任中兴华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 制审计机构。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1、2025年1月21日,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汇报了《2024年年报审计计划》,包括审计范围、审计人员安 排、审计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等内容。 2、2025年4月1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就年报初步审计结论听取了中兴华的汇报,包括主要财务数据、拟出具的报告类型及其他 事项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报审计沟通事项》《审计部2024年度工作总结及2025年度工作计划》。 3、2025年4月9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关于计提2024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 准备的议案》《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关于续聘2025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及其审计费用的议案》《20 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共五项议案。 四、总体结论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 员会的作用,对中兴华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中兴华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中兴华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兴华在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 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55251d0b-4dc6-4a67-950e-453a870d7283.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 苏常柴A(000570):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ffdbb9e0-4275-4423-ba1d-6baf2741b3aa.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关于计提2025年度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年 4月 13日召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计提 2025年度信用 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公司对截至 2025年 12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合 计计提减值准备 24,861,514.32 元、转回减值准备 972,402.23 元、确认减值损失 23,889,112.09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依据、数额和原因说明 (一)信用减值准备 本公司对信用风险显著不同的金融资产单项评价信用风险,如:与对方存在争议或涉及诉讼、仲裁的应收款项;已有明显迹象表 明债务人很可能无法履行还款义务的应收款项等。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基于共同风险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不同的组别,本公司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 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账龄组合、逾期账龄组合等,在组合的基础上评估信用风险。 1、应收款项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1)应收账款 对于不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款项,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应收账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本组合以应收款项的账龄作为信用风险特征。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往来组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 (2)其他应收款 本公司依据其他应收款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采用相当于未来 12个月内、或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 金额计量减值损失。除了单项评估信用风险的其他应收款外,基于其信用风险特征,将其划分为不同组合: 项 目 确定组合的依据 账龄组合 除关联方外的其他应收款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 合并范围内关联方的其他应收款 2、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期末,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共计提坏账准备 831,888.92元、转回坏账准备 567,167.68元,确认信用减值损失 264,721 .24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应收账款坏 144,976,269.68 708,289.44 553,262.66 1,470,110.64 143,661,185.82 账准备 其他应收款 35,654,764.96 123,599.48 13,905.02 52,639.93 35,711,819.49 坏账准备 合计 180,631,034.64 831,888.92 567,167.68 1,522,750.57 179,373,005.31 (二)资产减值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 (1)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年末在对存货进行全面盘点的基础上,对遭受毁损、全部或部分陈旧过时 、销售价格低于成本或其他等原因的存货,预计其成本不可收回的部分,提取存货跌价准备。提取时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 变现净值部分计提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对于产成品、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 ,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对于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 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与具有类似目的 或最终用途并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且难以将其与该产品系列的其他项目区别开来进行估价的存货,合并计提;对 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 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期末,公司对存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029,625.40元、转回存货跌价准备 405,234.55元,报告期末 确认资产减值损失 23,624,390.85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原材料 9,266,290.45 9,636,664.94 206,083.83 4,577,381.84 14,119,489.72 在产品 4,128,144.66 696,703.60 1,419,604.63 3,405,243.63 产成品 32,330,091.16 13,696,256.86 199,150.72 12,769,921.71 33,057,275.59 合计 45,724,526.27 24,029,625.40 405,234.55 18,766,908.18 50,582,008.94 2、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依据 对于固定资产,本公司于资产负债表日判断是否存在减值迹象。如存在减值迹象的,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进行减值测试。减值 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 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的公允价值根据公平交易中销售协议价格确定;不存在销售协 议但存在资产活跃市场的,公允价值按照该资产的买方出价确定;不存在销售协议和资产活跃市场的,则以可获取的最佳信息为基础 估计资产的公允价值。处置费用包括与资产处置有关的法律费用、相关税费、搬运费以及为使资产达到可销售状态所发生的直接费用 。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按照资产在持续使用过程中和最终处置时所产生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选择恰当的折现率对其进行 折现后的金额加以确定。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 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2)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期末,公司对固定资产进行了全面减值测试,本期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元、转销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0元,报告期末确认资产 减值损失 0元。 单位:元 项目 期初余额 本期变动金额 期末余额 计提 收回或转回 转销或核销 房屋及建筑物 机器设备 297,220.70 281,830.70 15,390.00 运输设备 其他设备 合计 297,220.70 281,830.70 15,390.00 二、计提减值准备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报告期末,公司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24,861,514.32元、转回减值准备 972,402.23元、确认减值损失 23,889,112.09元。以上数 据已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本次对 2025年 12月 31日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等进行减值测试,合计计提 减值准备 24,861,514.32元、转回减值准备 972,402.23元、确认减值损失23,889,112.09元,是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 四、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系基于谨慎性原则,有利于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报告期末的资产状况,符合《企业会计准 则》和《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对 2025年 12月 31日应收账款、其他应 收款及存货、固定资产合计计提减值准备 24,861,514.32元、转回减值准备972,402.23元、确认减值损失 23,889,112.09元。 五、备查文件 (一)《董事会十届十次会议决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第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23c329b3-2a69-46a3-9794-fbf4efff4a3e.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王满仓先生、张燕女士、贾滨 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王满仓先生、张燕女士、贾滨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 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 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c2fff4b-38df-4ab6-9f72-d77927cbc9fc.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张燕) ─────────┴──────────────────────────────────────────────── 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报告 (张燕)。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7407d8a6-1c5f-48e0-afb2-327c10bda6f0.PDF ─────────┬──────────────────────────────────────────────── 2026-04-13 16:32│苏常柴A(000570):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 苏常柴A(000570):关于拟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14/d585dbd2-dfd9-4c1d-a17a-abcbdc614c2c.PDF ─────────┬──────────────────────────────────────────────── 2026-01-28 17:03│苏常柴A(000570):2025年年度业绩预告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 1月 1日至 2025年 12月 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 盈利:4,500万元~6,000万元 盈利:1,848.99万元 股东的净利润 比上年同期上升:143.38%~224.50% 扣除非经常性损 盈利:1,900万元~2,800万元 盈利:5,295.87万元 益后的净利润 比去年同期下降:47.13%~64.12%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0638元/股~0.0850元/股 盈利:0.0262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本次业绩预告有关重大事项与为公司提供 2025年年度审计服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次业绩预告方 面不存在重大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的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1、与去年同期相比,报告期内公司销售结构有所调整。 2、本报告期,公司总部沿街商铺因公共利益需要被征收并与常州市钟楼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了《常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 收补偿协议书》,该项资产处置增加了当期损益约 4600万元(税前)。具体请参见公司于 2025年 11月 26日披露的《关于总部沿街 商铺房屋征收与补偿事项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该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报告期末,经评估机构初步测算,公司持有的江苏厚生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公允价值较年初有所下降。该项属于 非经常性损益。 4、报告期末,全资子公司常州厚生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联测科技(688113)、凯龙高科(300912)股票价格上升,共增加当期 损益2,124.49万元(税前)。该项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2025年年度业绩的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 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9/5a1a9a5e-fe80-4422-bcf0-db7be67152c3.PDF ─────────┬──────────────────────────────────────────────── 2026-01-14 16:22│苏常柴A(000570):关于收到江苏银行现金分红款的公告 ─────────┴──────────────────────────────────────────────── 根据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银行”)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提请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及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 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江苏银行 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每股派 0.3309元(含税)现金红利。 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目前持有江苏银行 2,340万股股票,按上述分配方案,公司应获得共计 774.306万元现 金红利,计入投资收益。近日,公司收到了上述全部款项。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15/dca4964b-3c68-4ca7-a433-238cfff6d3b3.PDF ─────────┬──────────────────────────────────────────────── 2025-12-22 19:20│苏常柴A(00057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 苏常柴A(000570):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2234bf3c-e61f-4af9-a198-133289dc8e0d.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信息披露暂缓、豁免行为,加强信息披露监管,保障公司及相关信息披 露义务人(以下简称“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法、合规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 》)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信息披露义务人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规定》《上市规则》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办理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业务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滥用暂缓或者豁免披露规避信息披露义务、误导 投资者,不得实施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违法行为。 第四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审慎确定信息披露暂缓、豁免事项,履行内部审核程序后实施,并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对有关信息 披露暂缓、豁免事宜的事后监管。暂缓、豁免事项的范围原则上应当与公司股票首次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时保持一致,在上市后拟增加 暂缓、豁免披露事项的,应当有确实充分的证据。 第二章 暂缓、豁免披露信息的范围 第五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确实充分的证据证明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国家秘密或者其他因披露可能导致违反国家保密规定、管理要 求的事项(以下统称“国家秘密”),依法豁免披露。 第六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有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不得通过信息披露、投资者互动问答、新闻发布、接受采访等任何形式泄露国 家秘密,不得以信息涉密为名进行业务宣传。 公司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增强保守国家秘密的法律意识,保证所披露的信息不违反国家保密规定。 第七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信息涉及商业秘密或者保密商务信息(以下统称“商业秘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尚未 公开或者泄露的,可以暂缓或者豁免披露: (一)属于核心技术信息等,披露后可能引致不正当竞争的; (二)属于公司自身经营信息,客户、供应商等他人经营信息,披露后可能侵犯公司、他人商业秘密或者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 益的; (三)披露后可能严重损害公司、他人利益的其他情形。 第八条 公司拟披露的定期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免 披露该部分信息。 信息披露义务人拟披露的临时报告中有关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可以采用代称、汇总概括或者隐去关键信息等方式豁 免披露该部分信息;在采用上述方式处理后披露仍存在泄密风险的,可以豁免披露临时报告。 第九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披露临时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有关内容的,应当在暂缓披露原因消除后及时披露,同时说明将该信 息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内部审核程序以及暂缓披露期限内相关知情人买卖证券的情况等。 第三章 内部管理 第十条 公司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的,董事会秘书应当及时登记入档,董事长签字确认。公司应当妥善保存有关登记材料, 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十年。第十一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有关信息应当登记以下事项: (一)豁免披露的方式,包括豁免披露临时报告、豁免披露定期报告或者临时报告中的有关内容等; (二)豁免披露所涉文件类型,包括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临时报告等; (三)豁免披露的信息类型,包括临时报告中的重大交易、日常交易或者关联交易,年度报告中的客户、供应商名称等; (四)内部审核程序; (五)其他公司认为有必要登记的事项。 因涉及商业秘密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除及时登记前款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登记相关信息是否已通过其他方式公开、认定属于 商业秘密的主要理由、披露对公司或者他人可能产生的影响、内幕信息知情人名单等事项。 第十二条 信息披露义务人暂缓、豁免披露商业秘密后,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披露: (一)暂缓、豁免披露原因已消除; (二)有关信息难以保密; (三)有关信息已经泄露或者市场出现传闻。 第十三条 公司和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在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公告后十日内,将报告期内暂缓或者豁免披露的 相关登记材料报送公司注册地证监局和证券交易所。 第十四条 公司确立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责任追究机制,对于不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暂缓、豁免情形作暂缓、豁免处理,或 者不按照本制度规定办理暂缓、豁免披露业务等行为,给公司、投资者带来不良影响或损失的,公司将视情况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管理制度的规定对负有直接责任的相关人员和分管责任人等采取相应惩戒措施。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经2025年12月22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eedbbbe8-28eb-44ab-b029-9a2b93d0e2e1.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机制,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明确独立董事职责,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年报编制和披露方 面的作用,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制度》《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等,制定本 工作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编制和信息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务,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独立董事对公 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 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第三条 独立董事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 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其组织的各类培训。 第四条 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同时 ,公司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 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公司财务负责人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进场审计前向独立董事书面提交本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及其他相关材料。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和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年报前,至少安排一次每位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 的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应履行见面的职责。见面会应有书面记录及当事人签字。第七条 在年报编制和审 议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并应密切关注公司年报编制过程中的信息保密情况,对可能发生的泄露内幕信息、内幕交易等违法 违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有不利于年报信息保密的情形应立即向公司董事会报告。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期间,独立董事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第八条 对于审议年度报告的董事会会议,独立董事需要关注董 事会会议召开的程序、相关事项的提议程序、决策权限、表决程序、回避事宜、议案材料的提交时间和完备性,如发现与召开董事会 会议相关规定不符或判断依据不足的情形,应提出补充、整改和延期召开会议的意见。 第九条 独立董事在审议定期报告时,应当认真阅读定期报告全文,重点关注定期报告内容是否真实、准确、完整,是否存在重 大编制错误或者遗漏,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是否发生大幅波动及波动原因的解释是否合理,是否存在异常情况,经营情况讨论与 分析是否全面分析了公司报告期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并且充分披露了可能影响公司未来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的重大事项和不确定性因 素等。 独立董事应当依法对定期报告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签署书面确认意见,不得委托他人签署,也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签署。 独立董事对定期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无法保证或者存在异议的,应当说明具体原因并公告,董事会应当对所涉及 事项及其对公司的影响作出说明并公告。 第十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年报具体事项有异议的,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后可独立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和咨询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 进行审计和咨询,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度报告中就报告期内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公司对外担保情况做出专项说明并 发表独立意见。第十二条 公司年度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非标准审计意见的,独立董事应出具对审计意见涉及事项的独立意见。 第十三条 为了保证独立董事有效行使职权,公司及公司有关人员应当积极配合,不得拒绝、阻碍或隐瞒,不得干预独立董事独 立行使职权。 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独立董事与公司管理层的沟通,积极为独立董事履行上述职责创造必要的条件。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公司独立董事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六条 本制度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2df2b3ff-7ec4-4a14-a8cf-fa7980457be0.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议事方式和决策程序,促使并保障独立董事 有效地履行其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对本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及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中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 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第三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不定期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独立董事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经全体独 立董事一致同意,通知时限可不受本条款限制。 第五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通过现场、电子通讯方式或现场与电子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半数以上独立董事可以提议召开临 时会议。 第六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三分之二以上独立董事出席或委托出席方可举行。独立董事应当亲自出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因故 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当事先审阅会议材料,形成明确的意见,并书面委托其他独立董事代为出席。如有需要,公司非独立董事及 高级管理人员及议题涉及的相关人员可以列席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但非独立董事人员对会议议案没有表决权。 第七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由过半数独立董事共同推举一名独立董事召集和主持;召集人不履职或者不能履职时,两名及以上独 立董事可以自行召集并推举一名代表主持。 第八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表决方式包括举手表决、记名投票表决等。 第九条 独立董事行使下列特别职权: (一)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者核查; (二)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 (三)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 (四)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 (五)对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六)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独立董事行使前款第一项至第三项所列职权的,应当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 独立董事行使第一款所列职权的,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职权不能正常行使的,公司将披露具体情况和理由。 第十条 下列事项应当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后,提交董事会审议: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一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 选、审核,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提名或者任免董事; (二)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三)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第十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可以根据需要研究讨论公司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本制度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第十条、第十一条所列事项,应当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 独立董事应在专门会议中发表独立意见,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 所发表的意见应当明确、清楚。 第十四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应当在会议记录中载明,独立董事应对会议记录签字确认 。会议记录应当至少保存十年。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保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并提供所必需的工作条件。公司应当保障独立董事召开专门会议前提供公司 运营情况资料,组织或者配合开展实地考察等工作。公司应当为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人员支持,指定董事会秘书 、总会计师及相关部门、人员协助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召开。公司应当承担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要求聘请专业机构及行使其他职权时所 需的费用。 第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独立董事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十七条 独立董事向公司年度股东会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对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说明时,年度述职报告应当包括独立董事专 门会议工作情况。 第十八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届时有效的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冲突或不一致时,以届时有效的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为准。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董事会负责解释、修订。 第二十条 本制度自公司2025年12月22日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2c2bb4f6-5fcd-44b5-8023-4a302a24c853.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 ─────────┴──────────────────────────────────────────────── 苏常柴A(000570):总经理工作细则(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01ac00c2-3650-44ed-807c-ca57fa08fae7.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 ─────────┴──────────────────────────────────────────────── 苏常柴A(000570):独立董事制度(2025年12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6f3b9a4-f824-493b-a64b-52b9b3573331.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2025年12月) ─────────┴────────────────────────────────────────────────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加强对董事会秘书工作的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下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下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下称“《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公司内部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第三条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 (一)董事会秘书应当是具有从事秘书、管理、股权事务等工作经验的自然人; (二)董事会秘书应当掌握财务、税收、法律、金融、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知识,具有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规章,能够忠诚地履行职责,并具有良好的处理公共事务的能力; (三)董事会秘书应当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一)《公司法》关于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关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四)《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公司高管的任何一种情形; (五)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 公司董事或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除外)可以兼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 事务所的律师不得兼任董事会秘书。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和公司董事会负责,并履行以下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及时主动全面掌握公司经营运作 情况,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协助公司董事会加强公司内控治理建设,促使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经营管理层完善运作制度,依法行使职权,协调保证对 公司治理运作和涉及信息披露重大经营管理事项决策程序的合规性; (三)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相关事务和股东日常接待,确保公司与投资者 沟通渠道畅通,为投资者依法参与公司决策管理提供便利条件;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保荐人、证券服务机 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四)负责按照法定程序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协调制作并保管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文件、会议记录、股东名册、相关 证券持有人名册等资料;参加股东会、董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 (五)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督促公司制定完善并执行内幕信息管理制度,做好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及内幕信息 知情人登记备案工作,防范内幕信息泄露和内幕交易。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应协调公司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证监会 、深交所报告并公告; (六)协助董事会筹划并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并购重组等资本运作方案; (七)参与公司媒体公共关系管理工作、参与协调统一公司对外宣传报道与信息披露口径、配合对财经报刊、主流媒体、主要门 户网站等网络媒体报道加强监测,持续收集、跟踪与本公司相关的媒体报道、传闻,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协调公司及时回应媒体质 疑,妥善处理对公司影响重大的不实信息,维护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监会、深交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所有问询 ; (八)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公司 治理及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 (九)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 ;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向证监会、深交所报告; (十)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管理和保存公司股东名册资料,办理公司限售股相关事项;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收 集管理,并按证券监管机构要求,统一进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个人信息网上申报;负责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本公司股份及 其变动管理,督促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遵守买卖本公司股份相关规定; (十一)作为公司和证券监管机构的联络人,负责组织准备和及时递交证券监管机构所要求的文件,负责接受证券监管机构下达 的有关任务并组织完成; (十二)保管董事会印章,严格按规范做好用印登记工作; (十三)《公司法》《证券法》以及证监会和深交所要求履行的,或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 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任何部门和人员不得进行干扰和阻挠。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同公司签订保密协议,承诺其履行保密义务(包括其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公开披露 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除外。 第九条 当公司董事会秘书由公司董事兼任时,如某一行为应由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 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和法律责任 第十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十一条 董事会秘书候选人在董事会审议其受聘议案时,应当亲自出席会议,就其任职资格、专业能力、从业经历、违法违规 情况、与公司是否存在利益冲突,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关系等情况进行说明。 第十二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履行职责时 ,由证券事务代表行使其权利并履行其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公司信息披露事务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经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董事会秘书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 公司应当在有关拟聘任董事会秘书的会议召开 5 个交易日之前将下列有关材料报送深交所备案: (一)董事会推荐书,包括被推荐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任职资格的说明、职务、工作表现及个人品德等内容; (二)被推荐人的个人简历、学历证明(复印件); (三)被推荐人取得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复印件)等。深交所自收到公司报送的有关材料之日起 5 个交易日内未对董事会 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提出异议的,公司方可召开董事会会议审议聘任董事会秘书事项。 第十四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董事会应当指定一名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代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备 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秘书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董事长或证券事务代表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超过三个月之后,董事长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五条 公司董事会正式聘任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深交所提交下列资料: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 (二)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 (三)公司董事长的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移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件信箱地址等。上述有关通讯方式的资 料发生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交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第十六条 公司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充分理由,不得无故将其解聘。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及时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原则上每年应当至少参加一次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公司应当终止对其聘任: (一)出现本工作制度第四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三)在履行职务时出现重大错误或疏漏,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四)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股票上市规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 (五)公司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的离任审查,在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或 待办理事项。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执行;本制度如与今后颁布的有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执行。 第二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二条 本制度自 2025年 12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69430461-9e1f-4acb-b04b-d4bafa2cecdd.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2月) ─────────┴────────────────────────────────────────────────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考核制度和 薪酬方案,负责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评价,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总会计师 、总工程师、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占多数。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在委员内选举, 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第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 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工作组,专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会议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董事会对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建议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 理由,并进行披露。 第十条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级管 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准备工作,提供公司有关方面的资料: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订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为不定期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召开会议。会议召开三日前通知全 体委员,经各委员同意,可豁免上述通知时限要求。会议由主任委员主持,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 持。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做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第十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 开。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十八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 及本办法的规定。第二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 秘书保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三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 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五条 本细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细则自 2025年 12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ca28f26f-1e38-4eaf-a475-85b0f8334e38.PDF ─────────┬──────────────────────────────────────────────── 2025-12-22 19:19│苏常柴A(000570):理财产品管理制度(2025年12月) ─────────┴──────────────────────────────────────────────── (已经董事会 2025 年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常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理财产品交易行为,保证公司资金、财产安全,有效防范投资风险, 维护股东和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指“理财产品管理”是指公司为充分利用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率、增加公司收益,以闲置资金(包括闲置 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中短期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买卖且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的理财行为。本制度适用于公 司及其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从事理财产品交易的原则为: (一)理财产品交易资金为公司闲置资金(包括闲置自有资金和闲置募集资金),其使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及投资需 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 (二)理财产品交易的标的为安全性高、低风险、稳健型理财产品。 (三)公司进行理财产品业务,只允许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进行交易,不得与非正规机构进行交易。 (四)必须以公司名义设立理财产品账户,不得使用他人账户进行操作。 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可进行现金管理,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 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产品发行主体能够提供保本承诺; (二) 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投资产品不得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如有)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应 当及时公告。 第二章 理财业务的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权限作如下规定: 根据理财产品流动性和金额大小及公司有关制度规定的决策权限,提交董事会或股东会审批,审批完成后,财务部负责理财业务 的具体实施。 第五条 公司财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具体经办部门。 财务部负责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等情况,对理财产品业务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评估。 第六条 公司审计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 审计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负责审查理财产品业务的审批情况、实际操作情况、资金使用 情况及盈亏情况等,督促财务部及时进行账务处理,并对账务处理情况进行核实。 第七条 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第三章 理财产品业务实施流程 第八条 理财产品业务的操作流程: (一)财务部根据公司财务情况和现金流情况,结合理财标的状况等因素选择理财产品; (二)财务部负责制定理财计划,按照金额大小提交公司经理层或董事长审批,审批完成后,财务部负责理财业务的具体实施; (三)理财业务操作过程中,财务部应根据与金融机构签署的协议中约定条款,及时与金融机构进行结算。财务部应定期将理财 业务的盈亏情况上报董事长、公司经理层领导和审计部; (四)公司财务部必须建立台账对短期理财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 (五)理财业务到期后,财务部应及时采取措施回收理财业务本金及利息并进行相关账务处理。 第九条 理财产品业务的信息保密措施: (一)理财业务的操作人、审核人、审批人相互独立,并由审计部负责全程监督; (二)理财业务参与人员负有保密义务,不应将有关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公司投资参与人员及其他知情人员不应与公司投资 相同的理财产品。 (三)实行岗位分离操作:投资业务的审批、资金入账及划出、买卖(申购、赎回)岗位分离。资金密码和交易密码分人保管, 并定期进行修改。 第十条 财务部应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需及 时上报董事长、公司经理层领导和审计部,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修订、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 2025 年 12 月 22 日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制度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 、法规、规章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2-23/16e90ce9-e3d9-4ea3-aeea-ca37bf30a118.PDF 【2.财报链接】 ─────────┬──────────────────────────────────────────────── 2026-04-28│苏常柴A:2026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28/1225199197.PDF ─────────┬──────────────────────────────────────────────── 2026-04-14│苏常柴A:2025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6-04-14/1225097214.PDF ─────────┬──────────────────────────────────────────────── 2025-10-30│苏常柴A:2025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30/1224759735.PDF ─────────┬──────────────────────────────────────────────── 2025-08-22│苏常柴A:2025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22/1224531043.PDF ─────────┬──────────────────────────────────────────────── 2025-04-30│苏常柴A:2025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30/1223406127.PDF ─────────┬──────────────────────────────────────────────── 2025-04-11│苏常柴A:2024年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1/1223054362.PDF ─────────┬──────────────────────────────────────────────── 2024-10-30│苏常柴A:2024年三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3508.PDF ─────────┬──────────────────────────────────────────────── 2024-08-23│苏常柴A:2024年半年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23/1220949968.PDF ─────────┬──────────────────────────────────────────────── 2024-04-30│苏常柴A:2024年一季度报告 ─────────┴──────────────────────────────────────────────── 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3228.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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