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71 新大洲A 更新日期:2026-04-2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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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4 │新大洲A(0005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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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4 │新大洲A(0005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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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7 │新大洲A(00057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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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6 │新大洲A(00057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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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5 │新大洲A(000571):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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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5 │新大洲A(000571):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
│ │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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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4 │新大洲A(0005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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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 18:27 │新大洲A(000571):关于第一大股东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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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2 15:47 │新大洲A(000571):关于第一大股东的一致行动人部分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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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 16:17 │新大洲A(000571):关于与华夏银行宁波分行借款合同纠纷案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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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4│新大洲A(0005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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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泰和泰(海口)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魏莱、王艾
迪律师出席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会”)。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对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方式、表决程序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了认真的审查,现出具法
律意见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股东会的召集
经本所律师核查,公司本次股东会是由 2026年 4月 7日召开的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提议召开,公司董事
会负责召集。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 2026年 4月 24日召开公司 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并于 2026年 4月 8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
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了本次股东会通知。
2、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 2026 年 4月 24日 14:30时在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召开。
本次股东会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4 日 9:15-9:25, 9:30-11
: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04月 24日 9:15至 15:00的任意时间。
经查验,本所律师认为本次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会议内容与公告一致。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人员的资格
出席本次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174人,代表股份74,170,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8389%。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 0 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0%。
2、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174人,代表股份 74,170,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389%。
3、中小股东出席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人,代表股份 13,180,100 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1.5707%。其中,
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 0人,代表股份 0股,占公司总股份的 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 173人,代表股份 13,180,10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1.5707%。
经查验,本次无股东(或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由深圳证券交易所身份验证机
构验证其股东资格。
三、本次股东会没有新提案提出
经本所律师查验,公司本次股东会无临时提案,本次股东会审议的提案与本次股东会通知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一致。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就会议通知中列明的提案进行了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1.00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05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450%;反对 55,1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43%;弃权 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80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5,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275%;反对 55,1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181%;弃权 59,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
45%。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韩东丰未参与表决。
2.00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总表决情况:同意 74,05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8396%;反对 90,200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16%;弃权 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88%。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同意 13,061,1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0971%;反对 90,200 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844%;弃权 28,8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1
85%。
本提案属于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和升创展食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韩东丰未参与表决。
就上述全部提案,公司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情况均进行了单独计票,并将计票结果公开披露。
经审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审议通过的表决票数符合《公司章程》规定,其表决程序、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五、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开、召集,会议出席人员的资格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对
提案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250adeb0-8798-429f-91d7-75fbb88367a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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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 16:54│新大洲A(0005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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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000571):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5/8cd74d17-b984-4708-bd2b-d8476fb8260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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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7│新大洲A(000571):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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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26 年 3月 7日召开了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
议,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经公司总裁刘松先生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同意聘任公
司董事会秘书任春雨先生(简历见附件)兼任公司副总裁。副总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聘任的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
一致。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bf3ac9a8-ca68-4d44-a154-38140187b2d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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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6│新大洲A(000571):第十一届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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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3
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6 年 4 月 7 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参加董事 9 人,实际参加董事 9人。
会议由韩东丰董事长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与会董事以 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鉴于袁伟先生已辞去本公司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董事会同意增补桂钢先生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
。新当选委员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二)与会董事以 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
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上的《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告》。)
根据公司总裁刘松先生提名,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春雨先生兼任公司副总裁。副总裁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新聘任
的副总裁任期与本届董事会剩余任期一致。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三)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 8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的《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 4月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为保障本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26 年度本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本段合并简称 “公司”)拟接受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
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合计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支付财务资助的利息,无需提
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期限为本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需要向大连和升申请财务资助,年末未还
清金额可自动延续至下一年。公司接受财务资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董事,大连和升符合《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法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四)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回避表决,其他与会董事以 8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
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有关详细内容请见本公司同日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
.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的《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
续风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上述事项已经2026年 4月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审
议。
为了化解本公司对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大连市分公司逾期债务、本公司子公司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逾期
债务存在的被诉讼及引发质押资产被动处置风险,董事会同意由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的控股子公司沈阳和怡新材料有限公司将
持有的南京兰埔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40.20%股权质押给本公司进行担保。质押期限为自《股权质押协议》生效之日起,至上述逾期债
务的欠款事宜解决完毕之日止。协助本公司若后续因上述债务本公司被起诉,在案件执行时,包括但不限于质物折价、质物拍卖、质
物转让或其他合法方式实现质权,消除本公司资产被动处置风险。
本议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须回避表决。
关联关系说明: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沈阳和怡为大连和升的控股子公司,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
的关联人情形,本次交易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担任大连和升董事,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
。
(五)与会董事以 9票同意,无反对票和弃权票,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有关召开本次股东会的事项见本公司同日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
于召开 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公告。
三、备查文件
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9fc74107-309d-4079-ad30-ba18262a0f4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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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5│新大洲A(000571):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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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交易的基本情况
为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2026 年度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合并简称“本公司”或“公司”)
拟接受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连和升”)合计金额不超过 6,000 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无需
支付财务资助的利息,无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期限为本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需要向大连
和升申请财务资助,年末未还清金额可自动延续至下一年。本公司接受财务资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二)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1、关联关系说明:
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控制下企业,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关联人
情形,本公司接受大连和升提供财务资助构成本公司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担任大连和升董事,韩东丰先生为关联董事。
2、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2026年 4月3日召开的独立董事2026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三名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关
联交易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上述关联交易事项已经本公司 2026 年 4月 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
过,关联董事韩东丰先生在董事会审议该关联交易议案时回避表决。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
联人将回避表决。
上述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构成重组上市,也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信息
1、公司名称: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五五路 47 号光大大厦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王文锋
注册资本:150000 万元
主营业务:项目投资及管理;受托非金融资产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法律咨询;经济信息咨询(不得从事教育培训及办学)
;投资咨询;财务咨询;企业管理策划与服务;国内一般贸易;货物、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业务;鲜冻畜禽产品的销售。(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
股权结构:王文锋持有 90%股权、袁义祥持有 10%股权。
实际控制人:王文锋
2、历史沿革及主要业务最近三年发展状况:和升集团成立于 2007 年,主要从事企业、实业及项目的投资及管理,近三年来公
司业务发展稳定。
大连和升 2024 年度实现营业收入为 1,896,453,372.10 元、净利润为-199,345,390.02 元,2024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为
3,431,691,153.73 元。
3、构成关联关系的说明:
大连和升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文锋先生控制下企业。本公司董事长韩东丰先生同时担任大连和升董事,大
连和升为本公司关联法人。
4、大连和升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关联交易大连和升无获得利益。
四、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2026 年度本公司拟接受本公司第一大股东大连和升合计金额不超过 6,000万元的财务资助,公司无需支付财务资助的利息,无
需提供保证、抵押、质押等任何形式的担保,期限为本公司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公司可根据需要向大连和升申请财务资助,年末
未还清金额可自动延续至下一年。本公司接受财务资助获得的资金主要用于补充公司的流动资金。
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大连和升对本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帮助本公司解决当前融资难题和资金需求,保障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无需
支付利息,无需提供任何形式的担保,体现了公司第一大股东对公司经营发展的支持。本关联交易大连和升无获得利益,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关联交易对交易对方大连和升不产生重大影响,根据大连和升的财务状况及历年对本公司的财务资助情况分析大连和升具有
履约能力。
六、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情况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关联人大连和升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为 50 万元。
七、备查文件
1、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6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决议;
2、新大洲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026 年第一次专门会议决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71f0f69-866f-459c-a355-5079477271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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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5│新大洲A(000571):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暨关
│联交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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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大洲A(000571):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
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08/38a3892c-5a38-4b49-9319-a5f205e6cc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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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 18:14│新大洲A(000571):关于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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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04 月 24 日 14:3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04 月 24 日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 04 月 24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04 月 1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止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04 月 1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前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
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会议地点:海南省海口市航安一街 5 号海口美兰国际机场酒店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
投票
1.00 关于接受大连和升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 非累积投票提案 √
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2.00 关于大股东关联方以持有股权资产质押给 非累积投票提案 √
本公司协助解决本公司债务逾期后续风险
暨关联交易的提案
2、披露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提案的内容请见与本通知同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
告。
3、特别强调事项
本次股东会的提案均为关联交易事项,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以上提案公司将对中小股东进行单独计票
。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和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手续。
2、登记时间:2026 年 04 月 21 日~04 月 22 日(9:30~11:30,13:30~15:30);会上若有股东发言,请于 2026 年 04 月
22 日 15:30 前,将发言提纲提交公司董事会秘书处。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银城路 88 号中国人寿金融中心 40 楼 03-06
室。
4、其他事项: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登记时间以收到传真或信函时间为准)。传真登记请发送传真后电话确
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
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 1。
五、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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