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73 粤宏远A 更新日期:2025-09-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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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 │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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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 │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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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粤宏远A(000573):公司制度修订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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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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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 │粤宏远A(00057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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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1 │粤宏远A(00057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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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0 │粤宏远A(00057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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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粤宏远A(0005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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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粤宏远A(00057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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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 │粤宏远A(000573):独立董事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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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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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9e83512-2a33-4659-b1f2-89c7cb71955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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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3│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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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9593fa8-6bcc-4299-908f-aa6ba5c04e1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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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粤宏远A(000573):公司制度修订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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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公司制度修订说明。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2a84ef8-e329-463c-a9fa-854c44d6c6a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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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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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2025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750bcc3-1337-4c71-a557-9c841c3e81e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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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2│粤宏远A(00057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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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半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7d3f5d9-2acc-4513-a2c4-60ce3ee2ecc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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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1│粤宏远A(000573):半年报董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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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在东莞市南城宏远大厦16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此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5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董事6人,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6人,会议由周明轩董事长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了下述议案:
1.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和审批部分公司制度的议案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的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5年修订)》等法律及监管规则的规定,公司依照有关要求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相应
修订调整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并对部分公司制度进行修订完善,本次修订的制度有如下第(1)至(9)项,第(10)项为新增制度。
(1)修订《公司章程》;
(2)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3)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
(4)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5)修订《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
其中包含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议事规则。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改称审计委员会;不
再设置战略委员会,由董事会直接负责战略的主导与决策。
(6)修订《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7)修订《独立董事制度》;
(8)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9)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10)《公司内部审计制度》。
以上第(1)至(9)项制度修订内容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公司制度修订说明》;第(10)项制度内容亦同期披露。
各项制度议案表决结果均为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各项制度议案获得通过。
需经股东大会审批的制度将分别以单项提案形式提交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议案
详情请见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以上第2点的第(1)至(4)项制度修订议案尚需提交公司此次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2.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20ace4e7-722e-47a1-af1e-ffd4d96a401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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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10│粤宏远A(000573):半年报监事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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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 2025 年 8月 27 日在东莞市南城宏远大厦 16 楼公司会议室以现
场方式召开,此次会议通知已于 2025 年 8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 5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人数 5名,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覃剑宇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 2025 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和摘要。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2.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我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5 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公司相应修订《公司章程》有关条款及公司部分制度
。议案具体内容请见于巨潮资讯网与本公告同期披露的公司章程、公司制度修订说明。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议案获得通过。
本项议案将由公司 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监事会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78d43a68-8128-4ec9-98b8-ee1ffe5e8a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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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粤宏远A(000573):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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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本次股东大会为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议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2025年9月16日14:45开始(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9月16日
09:15—09:25,09:30—11:30 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6日09:15至15: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
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表决
权只能选择现场或网络表决方式中的一种。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9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
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十四楼宏远房地产公司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提案名称与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所有提案 √
非累积投票提案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
1.00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
2.00 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3.00 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4.00 修订《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的议案 √
以上第1项提案需以特别决议通过,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会议提案不适用累积投票制。
2.提案披露情况:
提案内容请见公司2025年8月29日披露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巨潮资讯网的董事会决议公告、公司制度修订说明。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现场股东大会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
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及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2)自然人股东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
人出席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传真和信函的方式登记,公司收到齐备的前述登记要件方为登记完成,请股东发送传真或电子邮件后及时
与公司电话确认并寄达原件。
《参会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一,《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
2.登记时间:2025年9月15日09:00-12:00;14:30-17:30
3.登记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1号宏远大厦16楼证券事务部
4.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玉龙、李艺荣;联系电话/传真:0769-22412655;Email:0573@21cn.com;邮编:523087;收件地点与登记地点相同
。
5.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涉及的具体
操作说明详见附件三。
五、备查文件
1.召集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2.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69264a52-b649-45fa-a178-e6bf3e4a92e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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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粤宏远A(000573):累积投票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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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切实保障所有股东选择董事的权利
,根据我国《公司法》《证券法》、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本公司章程的有
关规定,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细则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公司股东会在选举董事时,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
表决权可以分散使用,也可以集中使用。即股东拥有的投票表决权等于该股东持有股份数量与应选董事人数的乘积,以下概括称为“
累积表决票数”。股东既可以用所有的“累积表决票数”集中投选一位候选董事,也可以将“累积表决票数”分散投票给多位候选董
事,最后按得票多少依次决定董事的当选。
第三条 当公司股东会选举董事(指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独立董事适用累积投票制度时,适用本实施细则。
下列情形应当采用累积投票制:
(一)选举两名以上独立董事;
(二)当公司单一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比例在30%以上时,公司选举两名以上董事。
股东会以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表决应当分别进行。不采取累积投票方式选举董事的,每位董事候
选人应当以单项提案提出。
第四条 本细则所称的“董事”包括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产生或更换,不适用本
实施细则。
第二章 董事候选人的提名
第五条 公司董事候选人提名应符合我国《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制度要求。其中
,独立董事的提名还应当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
第六条 提名人应在提名前征得被提名人的同意。
第七条 被提名人应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个人履历等详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信息及其证明资料:姓名、性别、年龄、国籍、教
育背景、工作经历、兼职情况,是否存在不适宜担任董事的情形等。独立董事被提名人还应说明自己是否符合独立性要求。
第八条 公司董事会收到被提名人的资料后,应按有关规定,认真审核被提名人的任职资格,关注是否存在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
董事的情形,不得担任独立董事的情形。经审核符合任职资格的被提名人成为候选人,董事候选人可多于应选董事人数。
第九条 董事候选人在股东会召开前应当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以及符合
任职条件,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职责。
第三章 董事的选举及投票与当选
第十条 公司董事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的,于股东会通知中列明累积投票提案名称,分项注明应选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具体
人数。
股东会对董事候选人进行表决前,会议主持人宣告当次会议候选董事实行累积投票方式;会议置备适合实行累积投票方式的表决
票;董事会秘书或工作人员对累积投票方式,表决票填写方法作出说明。
第十一条 累积投票制下,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的选举分开不同提案组进行投票。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
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其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同一提案组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
拥有的选举票数。具体分述如下:
(一)选举非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之
积,该累积表决票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二)选举独立董事时,每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等于其持有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该次股东会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之积,
该累积表决票数只能投向该次股东会的独立董事候选人;
第十二条 累积投票制的票数计算法:
(一)每位股东持有的股份数量乘以股东会选举董事人数的乘积,即为该股东本次累积表决票数;
(二)如果股东会进行多轮选举,则每轮选举按该轮应选的董事人数重新计算股东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
第十三条 投票方式:
(一)出席现场股东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了解累积投票提案下其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出席会议签到时,由会议工作人员
对其进行提示和确认。以网络投票方式参会的股东,遵循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有关网络投票的规则程序进行投票。
(二)现场股东会工作人员发放选举董事表决票,表决票上注明已登记股东持有的股票数量、累积投票提案的可累积表决票数。
由投票股东(或股东代表)在其所投的候选人对应栏目上注明或填写票数。累积投票制的投票只填写同意票数,无反对和弃权选项。
(三)每位股东投给候选董事的票数不能超过其合法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不能超过应选董事人数。
1.若股东投给候选董事使用的票数少于或等于其合法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则该表决票有效,累积表决票数与股东已使用的表决
票数的差额部分视为弃权。
2.若某位股东对董事候选人的投票总数超过该股东合法拥有的累积表决票数,股东会工作人员应向该股东提出,如该股东不作出
修改,则该股东所选的董事候选人的表决票无效,视为股东放弃该项表决;
3.若某位股东所投的候选董事人数超过应选董事人数,股东会工作人员应向该股东提出,如该股东不作出修改,则视为股东放弃
该项表决;
(四)现场投票表决完毕后,经过监票、与网络投票合并计票,由会议主持人公布每个董事候选人的得票情况,依照董事候选人
所得票数的多少,决定董事人选。
第十四条 董事当选原则:
(一)股东会选举产生的董事人数及结构应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董事候选人以其得票数量从多到少来决定当选,位于该次应选
董事人数(含本数)之前的董事候选人当选,但每位当选董事所得票数应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以未累积的
股份数为准)的二分之一。
(二)如果选出的董事人数少于应选董事人数,则:
1.已当选董事人数超过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缺额在下次股东会上选举填补。
2.已当选董事人数未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 会成员人数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对未当选董事候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若经第二
轮选举仍未达到上述要求时,则应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三)若因两名或两名以上候选人的票数相同,且其全部当选将导致当选人数超过该次股东会应选人数的,则对该等票数相同候
选人进行第二轮选举,以所得投票表决权数较多并且所得投票表决权数超过出席股东会股东所持股份总数二分之一者当选。第二轮选
举仍不能决定当选者时,则缺额董事应在下次股东会另行选举。若由此导致董事会成员不足《公司章程》规定三分之二以上时,则应
在该次股东会结束后两个月内再次召开股东会对缺额董事进行选举。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有关内容与日后颁布的法
律、法规、规章、规则不符的,以新颁发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则为准。第十六条 本实施细则中,“以上”、“以下”含本数;
“多于”、“少于”、“超过”不含本数。
第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解释权、修改权属公司董事会,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8b2fe4a8-1554-4944-9c21-50e3f122d9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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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粤宏远A(000573):独立董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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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独立董事制度。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36aa9610-9444-4172-92fa-440c597df24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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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粤宏远A(000573):股东会议事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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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股东会议事规则。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8-29/d3952b9a-3a8b-458a-abe0-d3c4dbf6b6c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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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 21:09│粤宏远A(000573):审计委员会年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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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为了促进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规范运作,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建设,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进一
步提高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障全体股东尤其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
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披露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在公司年报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的要求,认
真履行职责,勤勉尽责地开展工作。
第三条 审计委员会委员应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广东证监局及其他主管部门关于年度报告的要求,积极参加
其组织的培训。
第四条 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三十日内,审计委员会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前一年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时间安排。
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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