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73 粤宏远A 更新日期:2025-05-3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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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 │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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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5:58 │粤宏远A(000573):关于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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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 │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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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5 │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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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 │粤宏远A(000573):2025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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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6:37 │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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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19 │粤宏远A(000573):监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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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19 │粤宏远A(000573):董事会工作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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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19 │粤宏远A(000573):公司2024年度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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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19 │粤宏远A(000573):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对2024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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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3 16:07│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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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公司于 2025 年 1月 3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份转让之意向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司拟以支付现金方式
收购博创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 标的公司”、 博创智能”)约 60%股份。经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将构成《 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的变更。如交易
达成正式协议并实施完成,标的公司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二、本次交易进展情况
1.公司分别于 2025 年 1月 23日、2025 年 2月 22日、2025 年 3月 25 日、2025 年 4 月 25 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
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09、2025-012、2025-016、2025-026),于 2025 年 3月 22日披露了《 关于签署股份转让意向
协议之补充协议暨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公告编号:2025-015),相关公告对本次交易进展情况进行了说明,包括:交易
对方已于 1月份将博创智能 30%股份质押给本公司,公司已向交易对方支付了 1.3 亿元作为本次交易之诚意金;至 2025 年 3月 24
日,公司收到由博创智能向中国银行申请开具的以本公司为受益人、担保金额为 1.3 亿元的《 见索即付履约保函》,按意向协议之
补充协议的约定,视为交易对方已完成就返还股份转让诚意金需向本公司提供的担保义务。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持续推进上述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具体事宜,根据相关规定组织各中介机构积极开展对标的公司的尽
职调查以及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就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同各相关方持续沟通协商,目前各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股份转让协议。
后续公司将根据本次交易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有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三、风险提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所涉及的审计、评估等尽职调查工作尚未最终完成,交易相关方尚未签署正式股
份转让协议,具体交易方案仍需进一步论证和协商,并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必要的决策和审批程序,可能存
在交易方案调整或者交易方案未能通过该等决策、审批程序的风险。
根据 审慎停牌、分阶段披露”的原则,公司股票不停牌,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分阶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4/e2a3bff3-e56e-4fb1-9dea-7bc3eab527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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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20 15:58│粤宏远A(000573):关于举行2024年度暨2025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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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分别于2025 年 4 月 19 日、4 月 30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披露了 2024 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4 年度、2025 年第一季度经
营情况,公司拟于 2025 年 5 月 28 日(星期三)下午 15:00-16:00 举办 2024 年度暨 2025 年第一季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业绩
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http://irm.cninfo.com.cn)进入“
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周明轩先生;公司董事、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鄢国根先生;公司
独立董事祝福冬先生;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若遇临时特殊情况,参会人员或会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本次网上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
投资者可在会前提前访问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登录“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的此次业绩说明会页面进行提问。
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法规和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20/4f0bb9ce-8f69-4e7f-8aea-d10ae79856d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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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9│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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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无新增、无变更议案。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5 月 16 日 14:30 开始;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 2025 年 5 月 16 日
09:15—09:25,0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同日 09:15 至 15:00。
2.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东莞市南城宏远路 1 号宏远大厦十四楼宏远房地产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加网络投票相结合。
4.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周明轩董事长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 1 名,代表股份数量 127,359,70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638,280,604 股
的比例为 19.9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人数 284 名,代表股份数量 20,317,689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 3
.183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出席了会议。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以普通决议审议通过了第 1至第 5项提案,以特别决议审议通过了第
6项提案。每项提案的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301,596 98.39% 2,299,300 1.56% 76,500 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41,889 88.3067% 2,299,300 11.3167% 76,500 0.3765%
注:总表决情况对应行的“占比”是指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对应行的“占比”是
指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中小股东,是指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为采用列表等简明方式进行披露表决结果,其它提案的表决情况中的“占比”同上述释义,股
份数的单位均为:股。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299,996 98.39% 2,299,200 1.56% 78,200 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40,289 88.2989% 2,299,200 11.3162% 78,200 0.3849%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342,396 98.42% 2,296,900 1.56% 38,100 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82,689 88.5076% 2,296,900 11.3049% 38,100 0.1875%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300,896 98.39% 2,335,400 1.58% 41,100 0.0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41,189 88.3033% 2,335,400 11.4944% 41,100 0.2023%
5.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5,296,396 98.39% 2,300,000 1.56% 81,000 0.0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936,689 88.2811% 2,300,000 11.3202% 81,000 0.3987%
6.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股份数 占比(%)
总表决 144,848,496 98.08% 2,718,900 1.84% 110,000 0.07%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 17,488,789 86.0767% 2,718,900 13.3819% 110,000 0.5414%
本项提案获得出席本次股东大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见证股东大会的律师事务所: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梁治烈、陈必成
3.结论性意见: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6/1c2027ac-b62d-4a1d-9550-dba67a4315a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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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 20:05│粤宏远A(000573):2024年度股东大会见证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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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受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委派本所律师出
席公司 2024年度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并就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
决程序、表决结果出具见证法律意见。
为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程及相关文件。在审查有
关文件的过程中,公司向本所律师保证并承诺,其向本所提交的文件和所作的说明是真实的,并已经提供出具本见证法律意见书所必
需的、真实的原始书面材料、副本材料或口头证言,有关副本材料或复印件与原件一致。
本所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
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规则及公司《章程》,并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及勤勉尽责精神,出
具见证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并召集,公司于 2025年 04月 19日将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召开的方式、股
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审议事项、登记事项等内容,以公告方式分别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
本次股东大会于 2025年 05月 16日下午 14:30如期召开,召开的实际时间、地点、方式和内容与公告内容一致。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资格
1.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公司董事会。
2.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
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股东代表及委托代理人共 1名,代表股份数 127,359,707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总股份的 19
.95%。现场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均持有相关持股证明,委托代理人均持有书面授权委托书。
3. 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深圳证券信息有限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网络投票的人数共 284 名,代表股份数 20,317,689 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总股份的 3.183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参加表决的股东,其身份已经由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认证。
4. 列席本次会议的其他人员
现场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监事、董事会秘书、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
经本所律师审查,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
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了公告中列明的如下议案: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上述第 6项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的审议通过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同意;其余议案均
为普通决议事项,该等议案的审议通过须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同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并按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对现场记名投票进行计票、监票,当
场公布表决结果。
经见证,本所律师确认表决结果如下:
1.公司 2024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01,5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反对2,299,3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6%;弃权76,5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941,8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67%;反对 2,299,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67%;弃权 76,5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3765%。
表决结果:通过。
2.公司 2024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99,9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反对2,299,2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6%;弃权78,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940,2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989%;反对 2,299,2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162%;弃权 78,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 0.3849%。
表决结果:通过。
3.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及报告摘要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42,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42%;反对2,296,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56%;弃权38,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982,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5076%;反对 2,296,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3049%;弃权 38,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 0.1875%。
表决结果:通过。
4.关于公司 2024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300,8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反对2,335,4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8%;弃权41,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941,1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3033%;反对 2,335,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1.4944%;弃权 41,1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 0.2023%。
表决结果:通过。
5.关于聘任 2025 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5,296,3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39%;反对2,300,0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6%;弃权81,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936,6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8.2811%;反对 2,30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3202%;弃权 81,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3987%。
表决结果:通过。
6.关于对下属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144,848,496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8.08%;反对2,718,9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1.84%;弃权110,0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4,5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7%。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同意 17,488,789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6.0767%;反对 2,718,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
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3819%;弃权 110,0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 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
权股份总数的 0.5414%。
表决结果:通过。
经本所律师审查,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
四、结论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
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5-17/f1928744-708b-45ae-a67c-221b34f250a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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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30 00:00│粤宏远A(000573):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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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2025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30/e16ab73b-4cb0-4abf-9f3b-fadb1163ea63.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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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4 16:37│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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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宏远A(000573):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04-25/2f7bf8c2-80f3-4662-84f7-9c3da1b424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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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 22:19│粤宏远A(000573):监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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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度,东莞宏远工业区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赋予的
职责,秉承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责的精神,认真履职,积极开展工作,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和经营管理各重要层面的合法、合规性进
行了监督,有效地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权益。现将监事会 2024 年度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 年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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