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76 甘化科工 更新日期:2026-05-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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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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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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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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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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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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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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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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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31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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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年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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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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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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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 先
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吕凌先生、杨定轶先生、廖义刚先生、钟刚先生、杨乃定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
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4.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5.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
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6.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 6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4a4def-f13a-4c9d-84af-41e3ffe8f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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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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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同年 12 月 31 日
,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
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 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92 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
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
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9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次,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刘火旺、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审计报酬事项。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8a3ddc7-9fdc-4f4d-915a-fa4f51406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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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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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
5.00 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2025 年度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 20
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公告》;于 2026 年 4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提案 8.00、9.00 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号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6.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2142588-2ba7-4f7c-bc5e-9999603e1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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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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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化科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
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好、高效的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
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
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
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
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
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
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
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
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
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
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回复内
容、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证券事务部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1、问题收集整理。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2、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部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回复内容审核。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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