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告☆ ◇000576 甘化科工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公告列表】【2.财报链接】
【1.公告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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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15:38 │甘化科工(0005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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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3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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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0 │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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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9 │甘化科工(00057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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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32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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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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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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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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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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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 │甘化科工(0005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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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5 15:38│甘化科工(000576):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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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证券简称:甘化科工,证券代码:000576) 连续两个交易日内(2026年7
月2日、2026年7月3日)日收盘价格涨跌幅偏离值累计达到23.0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的有关规定,属于股
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况。
二、关注、核实情况说明
经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进行核实,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近期公共传媒未报道可能或已经对本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开重大信息。
3.近期公司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在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未买卖公司股票。
三、是否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信息的说明
本公司董事会确认,本公司目前没有任何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
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本公司有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予以披露而未披露的、对本公司股
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四、风险提示
1.经自查,公司不存在违反信息公平披露的情形。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 2026 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正在核算中,如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核算达到《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规定的业绩预告相关情形,公司将按照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业绩信息未向除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以外的第三方提
供。
3.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为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五、备查文件
控股股东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复函》。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7-06/0ec3eb21-c3fa-4c50-acd9-e13538e9c32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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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3│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股东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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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 6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日 9:15 至15:00 的任意时间。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胡煜 先生
(六)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 1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33 人,代表股份 164,668,766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8.1144%(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436,418,21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4,380,0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2,038,214 股)。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156,708,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6.2718%。
(二)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26 人,代表股份 7,960,60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8426%。
(三)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30人,代表股份8,462,008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586%。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3,572,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42%;反对 508,508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8%;弃权 587,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7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65,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432%;反对 508,5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93%;弃权 587,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475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二)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3,573,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0%;反对 508,508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88%;弃权 586,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5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67,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597%;反对 508,5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0093%;弃权 586,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310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三)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2,949,6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560%;反对 1,625,408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9871%;弃权 93,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9%。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4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6844%;反对 1,625,4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9.2083%;弃权 93,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073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四)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3,574,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356%;反对 1,070,608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502%;弃权 23,4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4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368,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7.0715%;反对 1,070,6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519%;弃权 23,4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765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3,466,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698%;反对 1,109,908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6740%;弃权 92,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562%。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5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7905%;反对 1,109,9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3.1164%;弃权 92,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931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3,668,16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3924%;反对 971,006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5897%;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8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461,402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8.1753%;反对 971,006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1.4749%;弃权 29,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98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七)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4,149,8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6849%;反对 499,408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033%;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118%。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943,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3.8678%;反对 499,4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018%;弃权 19,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304%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八)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3,501,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910%;反对 560,908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406%;弃权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368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7,294,5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6.2029%;反对 560,9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6285%;弃权 606,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1685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九)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62,914,3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8.9346%;反对 1,715,608 股,占
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419%;弃权 38,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2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6,707,6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9.2672%;反对 1,715,608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0.2742%;弃权 38,8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585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慧、许玲玉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东
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度股东会决议;
(二)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2f89325d-72a1-412f-a2af-7545d192397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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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5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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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股东会见证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0a79cf3a-3d8c-4f7c-a11d-5f09af355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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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 19:49│甘化科工(000576):公司章程(202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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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公司章程(2026年6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11/8bb0a44f-2e35-4106-af2e-d9e3566af4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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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 16:32│甘化科工(000576):关于举办2025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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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 2026 年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
《2025 年度报告》及《2025 年度报告摘要》。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进一步了解公司 2025 年度经营情况,公司定于 2026 年 6 月 11 日(星期四)下午 15:00-16:00 举办 2025
年度网上业绩说明会,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互动易”平台举行,届时投资者可登录“互动易”平台(
http://irm.cninfo.com.cn)进入“云访谈”栏目参与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
公司出席本次年度业绩说明会的人员有: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李忠先生;公司独立董事廖义刚先生;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
书陈波先生;公司财务总监彭占凯先生。若有临时特殊情况,参会人员或会调整。
为充分尊重投资者、提升交流的针对性,现就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提前向投资者公开征集问题,广泛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
建议,投资者可在会前提前访问互动易(http://irm.cninfo.com.cn)登录“云访谈”栏目,进入本公司 2025 年度业绩说明会页面
进行提问。本次业绩说明会上,公司将在信息披露法规规则允许的范围内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欢迎广大投资者积极参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6-02/e63c2737-9c82-4ee8-89d1-8c183944442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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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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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24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28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 先
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吕凌先生、杨定轶先生、廖义刚先生、钟刚先生、杨乃定先生以通讯
表决方式出席会议,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6 年第一季度报告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2026年第一季度报告》。
2.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
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3.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同意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行
修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4.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
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5.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同意制定《互动易平台信息
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6.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定于2026年 6月10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4a4def-f13a-4c9d-84af-41e3ffe8f1d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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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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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
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同年 12 月 31 日
,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
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 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92 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057.5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1,740.1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6,779.21
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
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
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9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 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刘火旺近三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警示函)1次,除上述情况外,项目合伙人刘火旺、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项目
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收费定价将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结合公司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
和投入的工作量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报酬事项。
二、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2026 年 4 月 24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
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在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
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
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
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
2.董事会对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6年 4月28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
审计机构的议案》。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公司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6 年度审
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6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
定审计报酬事项。
3.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审计机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三、报备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二次会议决议;
3、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其基本情况的说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8a3ddc7-9fdc-4f4d-915a-fa4f514061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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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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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4 月 28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 年 6 月 10 日 14 时 30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 年 6 月 10 日 9:15-9:25,9:30-11:30,13:0
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 年 6 月 10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 年 6月 4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6 年 6 月 4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
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可
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年)》
5.00 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7.00 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8.00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9.00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 非累积投票提案 √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
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20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
告》《2025 年度报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
》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2025 年度报告摘要》《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关于 20
26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公告》;于 2026 年 4 月30 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
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 2026 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及《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提案 8.00、9.00 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出席本次股东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
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公司独立董事将在本次年度股东会上进行述职。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 2),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见附件 3)、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办理登记手续。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6 年 6 月 8 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号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6.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年度股东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 1。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72142588-2ba7-4f7c-bc5e-9999603e139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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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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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及回复内部审核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甘化科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以下简称“互
动易平台”)的信息发布和投资者提问回复的管理,建立健全公司与投资者之间良好、高效的沟通机制,提升公司治理与投资者关系
管理水平,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等法
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二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应当注重诚信,严格遵守《规范运作指引》的有关规定,尊重并平等对
待所有投资者,主动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和认同,营造健康良好的市场生态。
第三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谨慎、理性、客观,以事实为依据,保证发布的信息和回复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公司信息披露以其通过符合条件媒体披露的内容为准,不得通过互动易平台披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公司在
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的信息不得与依法披露的信息相冲突。
第四条 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使用虚假性、夸大性、宣传性、误导性语言,应当注重与投资者
交流互动的效果,不得误导投资者。不具备明确事实依据的内容,公司不得在互动易平台发布或者回复。
第三章 内容规范性要求
第五条 不得涉及未公开重大信息。投资者提问涉及已披露事项的,公司可以对投资者的提问进行充分、详细地说明和答复;涉
及或者可能涉及未披露事项的,公司应当告知投资者关注公司信息披露公告。公司不得以互动易平台发布或回复信息等形式代替信息
披露或泄露未公开重大信息。
第六条 不得选择性发布或回复。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应当保证发布信息及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公
平性,对所有依法合规提出的问题认真、及时予以回复,不得选择性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
第七条 不得涉及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涉及违反公序良俗、损害社会公共
利益的信息,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公司对供应商、客户等负有保密义务的,公司应当谨慎判断拟发布的
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是否违反保密义务。
第八条 充分提示不确定性和风险。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如涉及事项存在不确定性,应当充分提
示相关事项可能存在的不确定性和风险。
第九条 不得迎合热点。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迎合市场热
点或者与市场热点不当关联。
第十条 不得配合违法违规交易。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时,不得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价格作出预
测或者承诺,也不得利用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从事市场操纵、内幕交易或者其他影响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正常交易的违法
违规行为。
第十一条 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公司在互动易平台发布的信息或者回复的内容受到市场广泛质疑,被公共传媒广泛报道且涉及公
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异常波动的,公司应当关注并及时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章 内部管理
第十二条 证券事务部为互动易平台信息发布和投资者问题回复的对口管理部门,负责及时收集投资者提问的问题、拟订回复内
容、发布信息或者回复投资者提问。证券事务部指派专人及时查看并处理互动易平台的相关信息。
第十三条 互动易平台发布信息或回复投资者提问的内部审核流程如下:
1、问题收集整理。证券事务部负责收集整理互动易平台的投资者提问,及时向董事会秘书进行汇报。
2、回复内容起草。董事会秘书负责组织证券事务部及其他相关人员,对投资者提问进行研究并组织起草相关回复内容。
对于投资者涉及公司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的提问,各分子公司、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应当积极配合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部进行回复内容的起草,并按照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所提供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充分,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3、回复内容审核。回复内容起草完成后,由证券事务部提交董事会秘书审核,经公司董事会秘书审核通过后及时予以发布;如
公司董事会秘书认为特别重要或敏感的回复,可视情况报董事长审批。董事会秘书可根据实际情况,就有关信息发布和问题回复,征
求外部咨询机构意见。
4、回复内容发布。拟发布信息或回复内容经审批通过后,由证券事务部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凡未经审批通过的信息或回复
不得在互动易平台进行发布。
第五章 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本制度如与日
后颁布的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或者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冲突,按照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制定、解释和修订,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修改时亦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90f2cf4-0eec-465f-801e-f52a9751def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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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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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6年一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67b9bc39-6101-48c6-97da-a433d91b539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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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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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
项公告如下:
一、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
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 20%(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发行的股票种类为中国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 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
,对应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3 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发行股数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 30%,由年度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含 35
名)特定投资者,包括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资者、合格境外
机构投资者,以及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法人、自然人或其他合格的投资者。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
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投资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
有资金认购。
在上述范围内,最终发行对象将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及发行竞价情况确定。若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调整。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同
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定价方式和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采取询价发行方式,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 80%(计算
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 20 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
量);若公司股票在该 20 个交易日内发生因派息、送股、配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
整前交易日的交易价格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本次发行的发行底价将作相应调整,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
规定根据询价结果与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
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法律法规对限售期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限售
期届满后的转让按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若前述限售期与届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或证券监管机
构的最新监管要求不相符的,将根据相关规定或监管要求进行相应调整。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
,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
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7.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本次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将由本次发行完成后的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9.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 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若国家法律、法规对以简易程序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有新的规定,公司将按新的规定进行相应调整。
10.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公司法》《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
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审议决策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制作、修改、签
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
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
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
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
、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登记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变更登
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
,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
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
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
整;
(11)开立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并办理与此相关的事项;
(12)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三、其他说明
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事宜经公司 2025 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在授权
期限届满前启动小额快速融资及启动该程序的具体时间,向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交申请方案,报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
注册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备查文件
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f6a3fe85-22a9-4217-a9d1-7e5a644a794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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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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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2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公司拟对《公司章程》中的部分条款进
行修改,具体修改如下:
序号 修改处 修改前 修改后
1 第四十六条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 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
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 公司的权力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职权: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
(一)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 的报酬事项;
董事的报酬事项; ……
…… (十三)公司年度股东会可以授权董事
(十三)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 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
门规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 人民币三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
会决定的其他事项。 产百分之二十的股票,该项授权在下一年
…… 度股东会召开日失效。
(十四)审议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或者本章程规定应当由股东会决定的其
他事项。
……
除以上修改内容外,《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修改《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以特别决议审议。公司将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等相关事项,具体变更事宜以市场监督管理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30/bc1eae49-6e8d-4de7-985f-8a12c9901d6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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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31│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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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是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或本公司”)挖潜降耗、开拓创新的重要一年。面对复杂的国内外
环境和行业发展带来的挑战,我们在为客户提供高品质产品与服务的同时,始终坚持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并重,公司依法合规运作,
承担对投资者、供应商、客户、员工等利益相关者的责任和义务,努力推动企业与社会的和谐共生。
本报告是甘化科工单独发布的第三份年度社会责任报告,报告时间涵盖 2025 年 1 月 1 日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涉及范围
包括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内容涵盖公司治理、创新驱动、绿色发展、员工关怀、安全生产、社会公益等方面的情况,从多个方面来报
告公司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的理念、举措与成效。
第一章 公司概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化科工”、证券代码000576;甘化科工历史悠久,其前身“江门甘蔗化工厂”由 1958 年周
恩来总理题名,系大型国有企业。
1992 年,广东江门甘蔗化工厂(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成立;1994 年,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
2011 年,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控股甘化科工,甘化科工由国有企业改制为民营企业。
2018 年,依托于德力西集团有限公司的资金、品牌、资源等优势,甘化科工积极响应军民融合大背景,成功实现向军工企业转
型。
目前,甘化科工聚焦电源及相关产品、高性能特种合金材料制品及光电成像系统等三大业务板块,拥有四川升华电源科技有限公
司、沈阳含能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及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四家主要控股子公司,在持续
提升现有业务板块市场竞争力的同时,进行横向及纵向的产业延伸,奋力追求自身综合实力的跨越。
第二章 公司治理与健康发展
(一)公司治理与合规运作
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范性文件,修订完善了《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积极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切实维护股东、公司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合法权益,为公司
稳健、合规发展筑牢制度根基。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两次股东大会,股东大会的召集、通知与提案、召开、表决和决议等程序均符合相关法律规定,保障了
股东大会召开的合法性、规范性。通过提供网络投票等方式,让更多的股东能够参加股东大会,确保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的知情权、
参与权和表决权。
公司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从程序上保障股东会决议的有效落实,在履职过程中,董事会严格遵循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规定,依法开展工作,推动公司合规运作,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严格执行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内部监控措施得到落实,降低公司的财务和经营风险。
(二)信息披露与投资者关系
公司严格遵守《公司章程》《信息披露制度》等有关规定,及时、公平地进行定期报告以及重大信息的披露工作,不存在选择性
信息披露和私下披露、透露或泄露未公开的重大信息,确保了所有投资者平等获取公司信息。公司董事会秘书为信息披露事务的负责
人,公司证券事务部负责信息披露的具体工作。截至 2025 年 12 月 31 日,公司按规定完成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季度报告和日
常董事会决议及其他重大事项等临时公告的编制和披露,共披露 45 份临时公告及 2 份定期报告,相关内容均在深圳证券交易所网
站及法定媒体进行披露。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规范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公司在投资者关系管理中注重充分披露投资者关心的与公司相
关的信息,充分保障投资者知情权及其合法权益;平等对待所有投资者;遵循客观、真实和准确原则,避免过度宣传和误导;公司致
力于搭建与投资者的多元沟通桥梁,通过电话、公司官网、微信公众号、电子邮箱、业绩说明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互动易平台等多种
渠道,传递公司价值,与投资者开展互动交流,多方位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
第三章 绿色发展与环境保护
做好环境保护工作是企业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基础,公司将环境保护作为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认真执行国家和地方关
于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积极落实国家节能减排政策,同时结合自身实际,科学规划,讲究实效,重视环保建设,一方面在生产过程
中采用节能技术和环保材料,降低能源消耗与环境污染,减少生产中的碳足迹;另一方面倡导节能环保,推广办公用品的循环使用,
水电能耗的节约,既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又体现了社会效益。
报告期内,公司下属各企业均严格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实现排放物有效规范处理、达标排放,未发生环保投诉事件和重大环保责
任事故。
第四章 创新驱动与技术进步
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公司一贯重视技术研发,贴近技术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开展前瞻式投入,2025 年度研发投入 1.07 亿
元,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 21.07%。截至 2025 年末,公司各主要子公司共拥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及软件著作权等合
计 215 项,有力促进了公司竞争实力的提升。
第五章 员工关怀与发展
(一)员工合法权益
员工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宝贵资源,公司注重对员工合法权益的保障,充分尊重员工的各项权益,严格履行《劳动法》、《劳动
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为员工提供各项劳动和社会保障措施,增强员工的归属感,提高员工的满意
度以及对公司的认同度,与员工建立了长期、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
(二)薪酬与福利
公司参照行业标准并结合企业自身的特点,形成了由月度薪酬、年度奖励、专项奖励及股权激励等组成的多元化薪酬体系,来调
动员工的主动性和创造力,为企业发展注入活力和动力。
(三)技能培训
公司十分重视对员工的培训工作,持续为员工提供安全生产、工作技能等多类型的培训活动,以提升员工素质,实现员工与企业
的共同成长。
(四)员工关爱
公司贯彻落实“以人为本”的原则,注重对员工的感情投入,通过组织员工年度体检、举办入职周年庆等活动来体现对员工的关
爱;还充分发挥党组织、工会的桥梁、纽带作用,加强企业文化建设,以组织员工旅游、团建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来提升公司的
凝聚力,实现员工与公司的共同成长,构建和谐稳定的劳资关系。
公司党建活动
组织优秀员工携家属旅游第六章 安全生产与质量管理
公司不定期开展应急演练与安全培训,提升全员安全意识,有效保障了安全生产,报告期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公司严格执行军工行业相关质量管理体系,产品合格率保持稳定。
安全生产教育活动
第七章 利益相关方
公司一贯重视履行社会责任,2025 年度,公司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和公司规章制度,努力提高规范运作水平,积极构建和谐
社会。公司坚持做好自身生产经营,为社会创造价值,为股东提供回报,为员工回馈关爱,实现股东、员工、客户、供应商与社会的
共同发展。
(一)股东和债权人权益保护
2025 年度,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依法规范运作,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科学
有效的公司治理制度和各项工作流程,保证了公司的合法合规运作,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公司奉行稳健、诚信的经营策略
,在经营决策过程中,确保财务稳健,保障公司资产、资金安全,在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同时,保证财务状况稳定与公司资产、资
金安全,在各项重大经营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债权人的知情权,充分保障债权人的利益。公司资信状况良好,与相关银行建立了长
期合作关系,保持了较低的资产负债率水平。
(二)供应商、客户权益保护
公司一直遵循“诚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积极构建和发展与供应商、客户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注重与相关方的沟通与协调
,共同构筑信任与合作的平台,切实履行公司对供应商、对客户的社会责任。
公司建立了客户反馈机制,定期收集客户的意见与建议,根据客户需求调整产品与服务,提高客户满意度。
公司建立了严格的质量控制体系与交付流程,确保产品和服务的质量与交付时间,让客户放心使用。
公司注重与客户的长期合作,通过定期回访、客户关怀等方式,维护客户关系,提高客户粘性。
2025 年度,公司与供应商和客户之间的合同履约良好,各方的权益都得到了高度的重视和应有的保护。
第八章 社会公益与社区服务
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是公司企业文化的一个重要体现,公司在提升自身经营能力的同时,时刻不忘肩负的社会责任和使命,注重社
会价值的创造,主动履行社会责任,与社会分享公司发展的经济成果。公司热心支持公益事业,多年来,积极支持当地的教育、慈善
等公益事业,努力构建和谐公共关系。
关爱老人慈善公益活动
青葵慈善助学活动
向社区消防站送清凉活动
第九章 未来展望
未来,公司将继续参与国家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合法经营、追求经济效益和保护股东权益的同时,加强与各利益相关方的沟
通与交流,与股东、客户、员工及社会各界共同努力,不断探索更有效的着力点,创造条件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bfd0219-0eb6-4527-89cc-cb5a25918ca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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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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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年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19498a8-d1ec-4952-9319-a3e219040f5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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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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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通知于 2026 年 4月 1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发
出,会议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在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5 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胡煜 先
生主持,应出席会议董事 7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 7 名,其中杨定轶先生、廖义刚先生、钟刚先生、杨乃定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
席会议,公司有关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 年度报告》;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
《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 年度报告摘要》。
3.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由于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壮大的重要阶段,为顺利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需保持必要资金来满足平稳运营及产业拓展的资金需求,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
积金转增股本。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4.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5.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2025 年度企业社会责任报告》。
6.以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确认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情况并同意制定《
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关联董事李忠先生、杨定轶先生回避表决。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7.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 2026 年度经营计划
8.以 7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增强利润分配透明度,保障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结
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目标,同意制定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 年)》。
9.以 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是为了满足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所需的资金需求,以拓宽融资渠道并保
障业务的顺利开展。通过设定年度对外担保额度,有助于增强公司及其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子公司的融资能力,满足其生产经营所需的
流动资金,进而推动业务的进一步发展。被担保主体均为公司或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其经营状况稳定,财务状况稳健,具备良
好偿债能力;公司对其有绝对控制力或重要影响,故担保财务风险可控、风险较小,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年度担保额度预计事项。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 2026 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10.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拓展需要,董事会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申请金额不超过人民币 25,000 万元的
并购贷款授信融资。同意用公司拥有的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作为上述并购贷款的质押物。同时,授权公司总经理李忠
先生代表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门分行签署上述事项的有关法律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11.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在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
行投资理财,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固收型和货币型基金等中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
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同时,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12.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议案
为提高资产运营效率,支持主营业务发展,同意公司择机出售持有的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并授权公司经营层根
据市场行情及公司实际情况办理相关股票出售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制定和实施具体的交易方案以及确定交易
价格、交易数量、交易方式等事项,授权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 个月内。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
刊载的《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公告》。
13.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
14.以 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修订《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同意对《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全面修订。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载的《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3.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c7d17dc-fc63-44e0-a2b7-a39e4c72010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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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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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bb508d3-de45-44aa-b0e4-0c42f236700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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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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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经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 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757,887.38 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75,757,887.38 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 363,009,461.01 元,提
取盈余公积 3,644,112.59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435,123,235.80元。
公司 2025 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 36,441,125.91 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本年度可供股东分配利润 36,441
,125.91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 117,682,491.46 元,提取盈余公积3,644,112.59 元后,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150,479,504.78 元。
由于目前公司正处于发展壮大的重要阶段,为顺利实施公司发展战略,需保持必要资金来满足平稳运营及产业拓展的资金需求,
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更好地维护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
金转增股本。
2.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2月27日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38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5.50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人民币26,698,988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2
025年度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数量共计10,000股,回购股份使用资金总额为80,000元(
不含交易费用)。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25年3月1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
)。
综上所述,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为0元;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80,000元;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金额合计8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0.11%。
三、现金分红方案的具体情况
1.公司不存在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项目 本年度 上年度 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 0.00 0.00 0.00
回购注销总额(元) 0.00 47,962,343.40 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75,757,887.38 20,514,596.04 -233,068,813.79
(元)
合并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利 435,123,235.80
润(元)
母公司报表本年度末累计未分配 150,479,504.78
利润(元)
上市是否满三个完整会计年度 是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0.0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 47,962,343.40
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 -45,598,776.79
(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 47,962,343.40
及回购注销总额(元)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 否
9.8.1 条第(九)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备注:2020 年 9月至 2021 年 3月期间,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8,871,075 股,成交总
金额为 94,925,877.19 元(不含交易费用),均价 10.70 元/股。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1 年 3 月 13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
股份回购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34)。
前述回购股份中的 4,388,613 股被用于实施了公司 2021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剩余的 4,482,462 股于 2024 年 3 月 6日
被公司全部予以注销,合计注销金额为 47,962,343.40 元。详情请参阅公司于 2024 年 3月 8 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剩余回购股份注销完成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9)
2.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的具体原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值,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和
股份回购注销总额为 47,962,343.40 元,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 30%。因此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
则》第 9.8.1条规定的股票交易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3.现金分红方案合理性说明
(1)不进行现金分红的原因
报告期内,公司以人民币 38,828.4 万元收购了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公司已支付第一期股权转让款,后期仍需
较大的资金支付剩余股权转让款;同时,公司目前正处于发展壮大的重要阶段,产品研发和市场开拓均需要较大的流动资金投入。因
此,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战略规划、资金供给及需求状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拟定 2025 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 2025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发展需要,也更有利于实现对股东的长期投资回报,符合《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
(2)留存未分配利润的预计用途以及收益情况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累积结转至下一年度,将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发展、对外投资及流动资金需要等方面,保障公司正常生产
经营和稳定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
(3)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将采取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投票方式进行表决,
为中小股东参与现金分红决策提供便利。同时,投资者也可通过投资者热线、互动易平台、业绩说明会等渠道与公司进行沟通并对公
司经营、现金分红等相关事项提出意见或建议。
4.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拟采取的措施
公司将不断提高在行业内的竞争力,推动盈利水平的提升,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价值;同时公司将继续秉承为投资者带来长期、
持续回报的经营理念,回馈广大投资者。
5.公司 2024 年度及 2025 年度经审计的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套期保值工具除外)、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其
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其他流动资产(待抵扣增值税、预缴税费、合同取得成本等与经营活动相关的资产除外)等
财务报表项目核算及列报合计金额分别为人民币 2.71 亿元、人民币 1.64 亿元,其分别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14.71%、7.06%,均低于
50%。
四、备查文件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公司《2025年度审计报告》;
3.回购注销金额的相关证明。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9645c67-7c49-4c0a-896a-62b3b2ded96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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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确认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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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及 2026 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主要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薪酬确认情况
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照《2025 年度经营管理目标及考核方式》的相关规
定及指标,对公司各高级管理人员 2025 年度工作情况进行了绩效考核。根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情况,确认 2025 年度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姓 名 职 务 任职状态 从公司获得的 是否在公司关联
税前报酬总额 方获取报酬
李 忠 总经理 现任 99.98 否
杨定轶 副总经理 现任 82.40 否
陈 波 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现任 92.99 否
彭占凯 财务总监 现任 60.20 否
合计 -- -- 335.57 --
公司已在《2025 年度报告》中披露了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的薪酬情况、薪酬确定依据、考核依据和完成情况等,具体内容
请见公司《2025 年年度报告》“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中的相关内容。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公司高级
管理人员 2026 年度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起生效,至新的薪酬方案审议通过后失效。
(三)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薪酬标准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应岗位和职责,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
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及其他福利组成,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 50%。具体薪酬结构:高级管理
人员薪酬=基本薪酬(50%)+月度绩效奖金(20%)+年度绩效奖金(30%)。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薪酬。绩效奖金由高级管理人员对
应的绩效考核方案确定,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是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
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专项奖励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就重大事项设置的专项奖励,例如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可对为公
司发展及经营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特别奖励。其他福利是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
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执行。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2.薪酬发放
高级管理人员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实际发放金额根据考评结
果核算为准。
月度绩效奖金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奖金发放的具体金额参照上一期财务报表的达成数据,即上一期营业收入不低于当期预算进度
的 80%,月度绩效奖金全额发放,低于当期预算进度 80%的月度绩效奖金按照对应的百分比发放。
年度绩效奖金平时不予发放,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核算后预发,并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核定最终金
额并实施兑现。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方案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2.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3.本方案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三、备查文件
1.第十一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决议;
2.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0d037f8-aa48-48ff-a40f-fecee9dfdbc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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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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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3f3540d8-2d8d-4d9c-a6dd-ad87cb9d1d6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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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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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5c8f75a-669c-4797-802c-231ceff9f98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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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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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充分发挥审计委员会的专业职能和监督作
用。现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情况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 2020 年 11 月 25 日;同年 12 月 31 日
,司农事务所通过了财政部、证监会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合伙企业(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101MA9W0YP8X3;注册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兴沙路 6 号 704 房-2;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
合伙人)吉争雄。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436 人,合伙人36人,注册会计师176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92 人。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未经审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13,529.21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12,194.01万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7,160.34万元。
2025年度,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49家,主要行业有:制造业(27);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6);批发和零售业(3);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2);建筑业(2);采矿业(1);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房地产业(1);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教育(1);不含
税审计收费总额5,407.17 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773.38万元(未经审计),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
5,000万元,符合相关规定,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从成立至今没有发生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纪律处分和自律监管措施;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
。从业人员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10人次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刘火旺,2000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199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2011年至2019年曾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2023年开始再次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6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梁剑云,2018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16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执业,
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经理。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连声柱,2015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年开始在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
所执业,现任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从业期间为多家企业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并购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
有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除下表所列情形外,司农事务所派驻公司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
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序号 姓名 处理处罚 处理处罚 实施单位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日期 类型
1 刘火旺 2026 年 1 行政监管 广东监管局 因执业某上市公司年报
月 23 日 措施 审计项目时存在控制测
试程序执行不到位等问
题,给予采取出具警示函
的监督管理措施。
3、独立性
司农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 2025 年 4 月 25 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及2025 年 5 月 16 日召开的 2024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负责
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
二、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按照《审计业务约定书》,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告及
2025年 12 月 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同时对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等事项进行核查并出具
了专项报告。经审计,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 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
相关规定在所有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运用职业判断,就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审计重点、关键审计
事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情况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在查阅了司农会计师事务所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和诚
信记录后,认可司农会计师事务所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
验与能力,且诚信状况良好, 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于2025年 4月22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 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和专业能力,其在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
工作中表现出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顺利完成了公司 2024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
。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及稳定性,同意续聘司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
控制审计工作,聘用期一年,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二)2026 年 2月 10 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及项目组负责人召开 2025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第一次沟通会,就 2025 年度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审计范围及时间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并对审计计划提出
建议。
2026 年 4月 10 日,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司农会计师事务所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注册
会计师及项目组负责人召开 2025 年度审计相关事项第二次沟通会,认真听取了年审注册会计师关于公司审计相关事项的汇报,就 2
025 年度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关键审计事项、重大事项及会计处理、审计报告的出具情况等进行了充分沟通,并对审计工作发表
意见。
2026年 4月 10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 2026 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 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摘要》《2025 年度内
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门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
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度报告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
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在公司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客观、公正地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切实
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度报告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
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充分反映了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出具的审计结论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d11bf97-e39f-4548-b382-5b7f651c987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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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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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利润分配制度,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增强利润
分配透明度,保障公司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结合
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目标,制定了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6-2028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股东回报规划考虑的因素
公司立足长远发展战略,在保障正常生产经营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充分考虑发展所处阶段、未来业务模式、盈利规模、现金
流量状况、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等情况,平衡股东短期收益与公司长期发展需求,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
机制,提升股东回报的可预期性,维护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1.持续稳定原则: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在满足利润分配条件的前提下,积极为股东创造回报,避免出现利润
分配的大幅波动。
2.回报股东原则: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优先采用现金分红方式,确保股东能够通过分红分享公司经营成果。
3.兼顾发展原则:综合考虑公司经营发展实际、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重大投资计划、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回报
与公司可持续发展需求,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进行分配。
4.合规透明原则: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公司章程》《分红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规范的决策程序,及时、准
确披露利润分配相关信息,保障股东的知情权和参与权。
5.差异化原则:根据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经营模式及资金需求状况,制定差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
1.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利润,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
下,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2.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
公司当年实现盈利,且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和依法提取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后,如无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公司将
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公司当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以不进行利润分配: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或者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负值。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非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或者对公司该年度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出具非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内控审计报告。
(3)公司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为负值。
(4)公司该年度经审计资产负债率超过70%。
(5)公司有重大投资计划或者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3.现金分红的比例及时间间隔
在满足现金分红条件、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
计分配的利润应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 30%,具体每个年度的现金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
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公司可以根据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增加现金分红频次,具体形式和分配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经营状况
和有关规定拟定,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4.发放股票股利的具体条件
公司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提出股
票股利分配预案,并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
5.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需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
,并按照本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不低于 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按照前项规定处理。
6.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
公司留存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对外投资、收购资产、购买设备等,以及日常运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逐步扩大生产经营规模,优化
企业资产结构和财务结构,促进公司高效的可持续发展,落实公司发展规划目标,最终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7.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公司董事会应结合公司盈利情况、可分配利润情况、未来资金需求和股东回报规划,研究论证现金分红的时机、条件和比例,提
出合理的利润分配建议和预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公司应切实保障社会公众股股东参与股东会的权利。股东会对
现金分红具体方案进行审议前,公司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
,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若公司年度盈利且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董事会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
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和使用计划。公司当年利润分配方案应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并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所持
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方案作出决议后,或者公司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下一年中期分红条件和上限制定具体方案后,公
司须在两个月内完成股利(或者股份)的派发事项。
四、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周期和相关决策机制
1.公司至少每三年重新审阅一次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股东回报规划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结合公司具体经营情
况、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和中小投资者)意见后,制定该时段的股东回报
规划。
如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环境、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现行股东回报规划影响公司可持续
经营,确有必要对股东回报规划进行调整的,公司可以重新制定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2.公司制定或调整股东回报规划,应由董事会作出决议后提交股东会审议。股东会审议相关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时,须经出席股
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相关股东会会议应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
中小股东参与表决提供便利。
五、附则
本规划未尽事宜,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规划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自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e57af58-31ee-4b27-9001-4edab9bdfa4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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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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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要求,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廖义刚、钟刚、杨乃定
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公司独立董事廖义刚、钟刚、杨乃定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
,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主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eb151e25-f5b9-4c27-93c8-63b5c0fdbca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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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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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5 年以支付现金方式购买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鑫
科技”或“目标公司”)65%股权。甘鑫科技于 2025 年 9 月 5 日完成了股权过户及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于 2025 年 9月 12 日
按照股份转让协议的约定支付第一笔股权转让款。公司已于 2025 年 9 月将甘鑫科技纳入合并范围编制合并报表。
公司对甘鑫科技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如下:
一、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甘化科工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议案》。
甘化科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与乙方(乙方 1:杨牧;乙方 2:西安甘之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西安甘
之合”);乙方 3:海口盛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海口盛控”);乙方 4:西安交科创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简称“交科创投”)、丙方(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鑫科技”)共同签署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
司与杨牧、西安甘之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口盛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交科创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二、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甘化科工签订的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最新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方/减值测试补偿方:杨牧
目标公司: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业绩承诺方预计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万元、人民币 5,000万元、人民币
6,500万元,即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5,000 万元。鉴于此,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 2025 年的净利润
不低于 3,500万元;在2025年度至2026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8,500万元;在 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
于 15,000 万元。
除协议第十三条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以甘化科工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目标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2、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由甘化科工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3、目标公司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业绩补偿方应按照本条约定的计算方式,以现金方式向甘化科工进行补偿:
(1)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 90%;或(2)2025 年至 2026 年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
90%;或(3)2025 年至 2027 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
业绩补偿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
润数]×(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乙方四通过本次交易应取得的转让款)-累计已补偿金额。
4、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甘化科工应在审计机构出具目标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后按照前款约定项下约定的公式判断是
否触发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计算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补偿方。
若触发本条约定的现金补偿义务,业绩补偿方应在接到甘化科工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甘化科
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5、研发费用承诺
(1)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在 2025 年度所产生的研发费用不低于目标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10%,此后
每个年度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均不低于前一年度研发费用的 125%。上述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的计算,以甘化科工委托的符合《证券法
》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第十条约定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目标公司当年度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为准。
(2)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低于当年度承诺应发生的研发费用的,则甘化科工将按照承诺研发
费用数调整计算目标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
6、超额业绩奖励
(1)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积净利润高于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时,目标公司将按
照本条约定的方式计算超额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50%。
具体奖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核心业务人员范围、现金奖励金额、支付时间等)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目标公司董事会确定。
(2)各方同意,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20%。
三、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根据广东司农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司农审字[2026]2500816006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甘鑫科技 2025 年度研发费用为1,241.18万元,不低于甘鑫科技经审计2025年度营业收入11,116
.04万元的 10%,经审计的甘鑫科技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4,184.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3,892.30 万元,已实现 20
25 年度的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54f1aa2-66e1-41ec-a314-3b4de60d5bd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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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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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
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专项说明
司农专字[2026]25008160036 号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依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审计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公司)2025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5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和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
财务报表附注,并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6]25008160016 号的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的要求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 1 号——业务办理》的规定,甘化科工公司管理层编制了后附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
有限公司 2025 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汇总表(以下简称汇总表)。如实编制和对外披露汇总表并保证其真
实、准确、完整是甘化科工公司管理层的责任。
我们对汇总表所载信息与本所审计甘化科工公司 2025 年度财务报表时所复核的会计资料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进行了
核对,在所有重大方面没有发现不一致。除了对甘化科工公司实施 2025 年度财务报表审计中所执行的对关联方交易有关的审计程序
外,我们并未对汇总表所载资料执行额外的审计程序。为了更好地理解甘化科工公司的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
后附汇总表应当与已审计的财务报表一并阅读。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0e241d4-375e-4ce5-b1d3-039bc9612e76.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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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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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授权处置参股公司股票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6300b51b-3570-452b-9793-e7547e834c2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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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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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2e63818-a029-4db7-bccf-38da2f22b6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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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乃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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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杨乃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27a4debf-2b1e-4f52-8149-abefa3b8865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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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6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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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
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公平原则,体现收入水平符合公司规模与业绩的原则,同时与外部薪酬水平相符;
(二)责、权、利统一原则,体现薪酬与岗位价值高低、履行责任义务大小相符;
(三)激励约束并重原则,体现薪酬发放与考核、奖惩、激励机制挂钩;
(四)长远发展原则,体现薪酬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的目标相符。第二章 管理机构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审查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等薪酬
政策与方案,同时负责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
第五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经营部、证券事务部等相关部门配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董事会批准,向股东会说明,并予以充分披露;在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高级管理人
员个人进行评价或者讨论其报酬时,该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章 薪酬构成
第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根据相应岗位和职责,按照公司薪酬和绩效管理相关制度领取薪酬。
第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奖金、中长期激励、专项奖励及其他福利组成,其中绩效奖金占比原则上不低于
基本薪酬与绩效奖金总额的 50%,具体薪酬结构: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基本薪酬(50%)+月度绩效奖金(20%)+年度绩效奖金(30%)
第九条 基本薪酬根据高级管理人员所任职位的价值、责任、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为年度的基本薪酬。
第十条 绩效奖金由高级管理人员对应的绩效考核方案确定,分为月度绩效奖金和年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 中长期激励是对于中长期经营业绩及贡献的奖励,包括但不限于股权、期权、员工持股计划等方式。
第十二条 专项奖励是公司根据经营发展需要就重大事项设置的专项奖励,例如超额完成年度经营目标,可对为公司发展及经营
业绩做出突出贡献的高级管理人员给予特别奖励。
第十三条 其他福利是高级管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由公司按照国家及地方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并执行。
第十四条 高级管理人员按照规定履职(如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等)而发生的合理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四章 薪酬发放与止付追索
第十五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按月发放。
第十六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绩效奖金与公司整体经营发展情况及经营业绩挂钩,按公司薪酬与绩效管理相关制度进行考评后决定
,实际发放金额根据考评结果核算为准。
月度绩效奖金按月发放,月度绩效奖金发放的具体金额参照上一期财务报表的达成数据,即上一期营业收入不低于当期预算进度
的 80%,月度绩效奖金全额发放,低于当期预算进度 80%的月度绩效奖金按照对应的百分比发放。
年度绩效奖金平时不予发放,年终根据业绩完成情况核算后预发,并在公司经审计的年度报告经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后核定最终金
额并实施兑现。
第十七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中长期激励收入以及专项奖励的确定和支付以绩效评价为重要依据。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并予以发放。
第十九条 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发放绩效奖金,并由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评估是否需要针对特定高
级管理人员发起绩效奖金的追索程序:
(一)严重违反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受到公司内部严重书面警告以上处分的;
(二)严重损害公司利益的;
(三)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会计师事务所及注册会计师出具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的;
(四)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予以行政处罚或被深圳证券交易所予以公开谴责或宣布为不合适人员的;
(五)被公司免职的人员。
第二十条 公司因财务造假等错报对财务报告进行追溯重述时,应当及时对高级管理人员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予以重新考
核并相应追回超额发放部分。
高级管理人员违反义务给公司造成损失,或者对财务造假、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违法违规行为负有过错的,公司应当根据情节
轻重减少、停止支付未支付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并对相关行为发生期间已经支付的绩效奖金和中长期激励收入进行全额或
部分追回。
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施责任追究机制。对于因工作不力、决策失误造成公司资产重大损失或者未完成经营管理目标任务的,公
司视损失大小和责任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或者解聘职务等处罚。
第五章 薪酬调整
第二十一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调整依据为:
(一)同行业薪资增幅水平;
(二)通胀水平;
(三)公司盈利状况;
(四)公司发展战略或组织结构调整;
(五)个人岗位调整或职务变化。
当上述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时,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根据具体情况对本制度或薪酬方案提出修订方案,提交董事会/股东会审议并
做出相应调整。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收入,个人所得税由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第二十三条 高级管理人员因故请事假、病假、工伤假以及在职期间的薪资与福利按照公司相关制度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执行。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dd1fd61a-dcb8-481a-ab83-d5d95d2397b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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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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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钟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90ababbe-8493-4c77-b0fc-d7850933b25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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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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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廖义刚)。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8d249a4f-0444-405c-939e-6db5d4aef39c.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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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2025年度甘鑫科技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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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160040 号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管理层编制的《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甘
化科工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甘化科工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我们认为,后附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甘化科工分别于 2025 年 8 月 8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 2025 年第一次会议及 2025 年 8 月 12 日召开第十一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现金收购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65%股权的议案》。
甘化科工于 2025 年 8 月 12 日,与乙方(乙方 1:杨牧;乙方 2:西安甘之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西安甘
之合”);乙方 3:海口盛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海口盛控”);乙方 4:西安交科创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简称“交科创投”)、丙方(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甘鑫科技”)共同签署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
司与杨牧、西安甘之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海口盛控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西安交科创投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关于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二、 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甘化科工签订的上述股份转让协议,最新业绩承诺情况如下:
业绩承诺方/业绩补偿方/减值测试补偿方:杨牧
目标公司: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业绩承诺方预计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个年度实现的净利润分别不低于人民币 3,500 万元、人民币 5,000 万元、人民
币 6,500 万元,即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的净利润合计不低于 15,000 万元。鉴于此,业绩承诺方承诺,目标公司在2025 年的净利
润不低于 3,500 万元;在 2025 年度至 2026 年度期间的累计净利润不低于 8,500 万元;在 2025 年度至 2027 年度期间的累计净
利润不低于 15,000 万元。
除协议第十三条另有约定的情形外,上述净利润的计算,以甘化科工委托的符合《证券法》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目标
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为准。
2、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 4 个月内,由甘化科工委托的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对目标公司实现的合并报表范围内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实际净利润进行审计并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3、目标公司在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业绩补偿方应按照本条约定的计算方式,以现金方式向甘化科工进行补偿:
(1)2025 年度实现净利润未达到当期承诺净利润 90%;或(2)2025 年至2026 年期间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
90%;或(3)2025 年至 2027年业绩承诺期内累计实现净利润未达到累计承诺净利润。
业绩补偿方当期应补偿金额=[(截至当期期末累计承诺净利润数-截至当期期末累计实现净利润数)÷业绩承诺期累计承诺净利
润数] ×(标的股份转让总价款-乙方四通过本次交易应取得的转让款)-累计已补偿金额。
4、业绩承诺期各年度结束后,甘化科工应在审计机构出具目标公司的《专项审核报告》后按照前款约定项下约定的公式判断是
否触发业绩承诺补偿义务,计算应补偿金额,并书面通知业绩补偿方。
若触发本条约定的现金补偿义务,业绩补偿方应在接到甘化科工书面通知之日起 15 个工作日内将相应的补偿现金支付至甘化科
工指定的银行账户。
5、研发费用承诺
(1)业绩承诺方承诺,业绩承诺期内,目标公司在 2025 年度所产生的研发费用不低于目标公司当年度营业收入的 10%,此后
每个年度所产生的研发费用均不低于前一年度研发费用的 125%。上述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的计算,以甘化科工委托的符合《证券法
》相关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按照第十条约定出具的《专项审核报告》所载明的目标公司当年度研发费用和营业收入为准。
(2)如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每年度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低于当年度承诺应发生的研发费用的,则甘化科工将按照承诺研发
费用数调整计算目标公司当年度实现净利润。
6、超额业绩奖励
(1)各方同意,在业绩承诺期届满时,若目标公司在业绩承诺期内实现的累积净利润高于承诺的累积净利润时,目标公司将按
照本条约定的方式计算超额奖励:
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业绩承诺期内累积实现净利润-业绩承诺期内累积承诺净利润)×50%。
具体奖励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核心业务人员范围、现金奖励金额、支付时间等)于业绩承诺期届满后由目标公司董事会确定。
(2)各方同意,超额业绩奖励金额不得超过股份转让总价款的 20%。
三、 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度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甘鑫科技 2025 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6]2500816006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
报告。经审计的甘鑫科技 2025 年度研发费用为 1,241.18 万元,不低于甘鑫科技经审计 2025 年度营业收入 11,116.04万元的 10%
,经审计的甘鑫科技 2025 年度净利润为 4,184.79 万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为 3,892.30 万元,已实现 2025 年度的业绩
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ac51d53b-6022-46cf-a53a-2dff89a5780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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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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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控制审计报告…………………………………………1-2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司农审字[2026]25008160028 号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
化科工公司”)2025 年 12 月 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
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甘化科工公司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
缺陷进行披露。
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实施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监管问题解答》(2011 年第 1 期,总第 1 期)的相关豁免规定,广
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未将于2025 年度并购的子公司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内部控制包括在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
25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范围内。同样地,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指引,我们对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
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执行审计工作时,也未将上述新并购的子公司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b320243b-8dc1-4d59-8f63-6006b9ded9e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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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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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474044df-cc8b-4ea7-9b9f-f4b0b87e12e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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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2025年度沈阳非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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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业绩承诺
实现情况说明的审核报告
司农专字[2026]25008160056 号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审核了后附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甘化科工”)管理层编制的《关于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
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至2025 年 6 月 30 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以下简称“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编制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甘
化科工管理层的责任,这种责任包括保证其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录、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
审核工作的基础上对甘化科工管理层编制的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发表审核意见。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 3101 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计划和实施审核工
作,以对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在审核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了解、询问、检查、重新计算等
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审核工作为发表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有关规定,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甘化科工”“公司”或“本公司”)编制了《关于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至2025 年 6 月 3
0 日业绩承诺实现情况说明》。
一、 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基本情况
甘化科工于 2022 年 7 月与郝宏伟共同签署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郝宏伟关于福建将乐卓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之股
权转让协议》,协议中约定甘化科工通过受让股权方式以 4,200 万元对价取得郝宏伟持有的福建将乐卓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福建卓越”)100%股权,从而间接持有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非晶”)35%的股权。
甘化科工与沈阳非晶及所有股东于 2022 年 7 月 21 日共同签署了《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福建将乐卓越金属材料有限
公司、三明超越科技有限公司、辽宁君合高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张海峰、朱正旺、付华萌、胡强、张宏伟、李宏、王爱民、
丁炳哲关于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协议中约定甘化科工向沈阳非晶投资 6,000 万元。增资完成后,公司通
过福建卓越间接持有沈阳非晶 1,050 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 23.33%),直接持有沈阳非晶 1,500 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 33.33%),合
计持有沈阳非晶 2,550 万股权(对应持股比例 56.67%),取得沈阳非晶控制权。
根据甘化科工与郝宏伟签订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郝宏伟关于福建将乐卓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郝宏伟承诺,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利润保障期,在利润保障期内,沈阳非晶累计实现保障期调整净利润不低
于 5,100 万元。
若未实现业绩承诺,则甘化科工或福建卓越有权要求郝宏伟和/或三明超越以沈阳非晶的股权无偿转让至甘化科工和/或福建卓越
进行补偿。补偿股权数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股权数额=4,200 万元/X-35%
X=保障期调整净利润/5,100 万元*12,000 万元
保障期调整净利润=实际扣非后净利润+研发费用*(1-所得税税率)+国拨研发经费
补偿股权数额上限为郝宏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数。
二、 业绩承诺内容
根据甘化科工与郝宏伟签订的《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郝宏伟关于福建将乐卓越金属材料有限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
郝宏伟承诺,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为利润保障期,在利润保障期内,沈阳非晶累计实现保障期调整净利润不低
于 5,100 万元。
若未实现业绩承诺,则甘化科工或福建卓越有权要求郝宏伟和/或三明超越以沈阳非晶的股权无偿转让至甘化科工和/或福建卓越
进行补偿。补偿股权数额的计算公式如下:
补偿股权数额=4,200 万元/X-35%
X=保障期调整净利润/5,100 万元*12,000 万元
保障期调整净利润=实际扣非后净利润+研发费用*(1-所得税税率)+国拨研发经费
补偿股权数额上限为郝宏伟直接或间接持有的股份数。
三、 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业绩承诺的实现情况
沈阳非晶 2022 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业经鹏盛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于 2023 年 4 月 13 日出具了鹏盛审字[2023]0
0507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沈阳非晶 2023 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于 2024 年 4 月 19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24]23
007830092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沈阳非晶 2024 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于 2025 年 4 月 17 日出具了司农审字[20
25]24007680077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沈阳非晶 2025 年度年度财务报表业经本所审计,于 2026 年 4月 16 日出具了司农审
字[2026]25008160076 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经审计的沈阳非晶 2022 年 7 月 1 日至 2025 年 6 月 30 日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后净利润为-4,430.90 万元,税后研发费用调整金额为 3,393.21 万元,国拨研发经费调整金额为530.00 万元,经调整税后研发费
用及国拨研发经费因素后净利润为-507.68 万元,与承诺业绩 5,100 万元差异 5,607.68 万元,未实现业绩承诺。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6f5ec32-3fb0-42c4-9626-3d98edf9913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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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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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6 年4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为了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在
不影响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将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
理财,投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固收型和货币型基金等中低风险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
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 12 个月。
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详细情况如下:
一、投资概况
1.投资目的
提高公司自有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增加公司投资收益。
2.投资额度
公司(含全资及控股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5 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投资额度。
3.投资品种
包括但不限于银行理财产品、固收型和货币型基金等中低风险产品。
4.投资期限
自获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的十二个月内,在此期限内本额度可以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合法合规,全部为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的自有闲置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直接或者间接进行投资。
6.实施方式
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在该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
二、审批程序
公司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投资理财的议案》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
规定,本次交易事项不需要提交股东会审议。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防控措施
1.投资风险
虽然投资理财产品都需要经过严格的评估,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
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2.风险防控措施
(1)公司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内部规章制度等进行投资理财决策,加强市场分析和调研工作,及时调整投资策略及规模,严
控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2)公司将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3)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并将实时关注和分析理财产品投向及其进展,一旦发现或判断出现影响理财产品收益的因素,
将及时通报公司,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在确保正常运营的前提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不
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且有利于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
全体股东的利益。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f59854e2-2d6f-42a1-a439-dc8e8e1f62ed.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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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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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0d1d476c-4fc8-4a09-b50d-3038110c814f.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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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 00:00│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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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4-20/c36f3e30-4b95-486d-b5f2-15f1330e043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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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3 17:03│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度业绩预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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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 年 1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 50%以上情形
项 目 本报告期 上年同期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盈利:6,500 万元至 8,500 万元 盈利:2,051.46 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217%至 314%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 盈利:550 万元至 825 万元 盈利:421.13 万元
利润 比上年同期增长:31%至 96%
基本每股收益 盈利:0.15 元/股至 0.19 元/股 盈利:0.05 元/股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
务所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大幅增长,主要变动原因为:
1.2025 年度公司减持苏州锴威特半导体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实现投资收益约 4,800 万元,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3
,600万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2.业绩承诺标的资产沈阳非晶金属材料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沈阳非晶”)在利润保障期内未达到业绩承诺要求,业绩承诺
方郝宏伟先生将其直接及间接持有的沈阳非晶股权全部转让给公司作为补偿,公司按股权公允价值确认营业外收入 3,096.26 万元,
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322.20 万元,该收益属于非经常性损益。
3.公司委托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以2025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对沈阳非晶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进行评估、测算,以判断商
誉是否发生减值和计算商誉减值金额。根据第三方专业评估公司的评估结论,合并沈阳非晶形成的商誉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 2,284.4
6 万元,减少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284.46 万元。
4.公司于 2025 年 9 月将西安甘鑫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纳入合并范围,预计增加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 1,400 万元。
四、风险提示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所得,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 2025 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
意投资风险。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24/8d18385d-1213-437e-b7d6-a626e3ff88d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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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5 17:01│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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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6-01-06/9a036b68-1338-4c6b-8f2f-012abdad041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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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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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情况
(一)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 年 11月 13 日 14 时 45分。
2、网络投票时间:2025 年 11月 13 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
: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 楼会议室。
(三)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四)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
(五)现场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李忠先生。
(六)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251 人,代表股份 127,038,0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4044%
(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份总数为 436,418,214 股,其中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为 4,380,000 股,该等回购的股份不享有表决权
,故本次股东大会享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 432,038,214 股)。其中:
(一)现场会议情况
现场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计 7 人,代表股份 123,770,158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6480%。
(二)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 244 人,代表股份 3,267,9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64%。
(三)中小股东(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出
席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47人,代表股份3,275,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582%。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参加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了如下提案:
(一)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6,056,0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2270%;反对 941,3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410%;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93,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0.0217%;反对 941,3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7358%;弃权 40,7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425%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二)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5,975,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33%;反对 970,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43%;弃权 92,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4%。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2,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520%;反对 970,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6395%;弃权 92,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8086%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三)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5,982,1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88%;反对 975,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682%;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0%。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9,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7657%;反对 975,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7921%;弃权 80,0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422%
。
2、表决结果:此提案为特别决议提案,获得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3 以上通过。
(四)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6,421,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149%;反对 535,5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15%;弃权 80,8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36%。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59,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1.1857%;反对 535,5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3477%;弃权 80,8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4666%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6,453,7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5401%;反对 543,0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4274%;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325%。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691,4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2.1626%;反对 543,0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6.5766%;弃权 41,3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2608%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六)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1、投票表决情况:同意 125,976,25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1642%;反对 978,900 股,占出
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7706%;弃权 82,9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53%。
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 2,213,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7.5856%;反对 978,900 股,
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9.8837%;弃权 82,9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5308%
。
2、表决结果:此提案获得通过。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一)律师事务所名称: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
(二)律师姓名:高慧、许玲玉
(三)结论性意见: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本次股
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一)载有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国瓴律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见证的法律意见》。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758f20e3-b004-4a17-9ee9-1f3efdb51f4e.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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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 18:5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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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14/bbeafc24-2ce3-44a8-af03-f35d59e16eb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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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 16:56│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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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1-05/77507bf1-b908-4b9c-934b-50c0158bcdb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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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5│甘化科工(000576):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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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 2025 年 10 月 20 日以书面及通讯方式
发出,会议于 2025 年 10 月 23 日在公司综合办公大楼十五楼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邵林芳先生主
持,应出席会议监事 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 3名,其中邵林芳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认真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1、以 3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通过了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以 3票同意,0 票弃权,0票反对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法律
、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不再设置监事会,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自然免除邵林芳先生监事、监事会主席职务及包秀成先生监事职务,
公司监事会将停止履职,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相应废止,公司各项规章制度中涉及监事会、监事的规定不再适用。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监事签字并加盖监事会印章的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bbeabff-96fd-47c0-a6c6-da32645868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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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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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2025 年 10 月 23 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 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 1 号——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 年 11 月 13 日 14 时 45 分。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9:25,9:30-11:30,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 年 11 月 13 日 9:15 至 15:00 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 年 11 月 7 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 2025 年 11 月 7 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1777 号 D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提案类型 备注
该列打勾的栏目
可以投票
100 总议案: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所有提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00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2.00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3.00 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4.00 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5.00 关于修订《分红管理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6.00 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非累积投票提案 √
1、上述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0 月 25 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暨
修订〈公司章程〉及修订、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
度》《分红管理制度》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2、提案 1.00、2.00、3.00 均为特别决议议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需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具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
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 2/3 以上投票同意才能通过。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方式:
(1)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请持本人身份证进行登记。
(2)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请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填好《股东登记表》(见附件二),通过传真或信函的方式办理登记(参会表决前需出示相关证件原件)。
2、受托行使表决权人在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1)法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亲自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手续
。
(2)个人股东代理人须提交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3、登记时间:2025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9:00-11:30,下午2:30-5:00)。
4.登记地点: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三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5、会议联系方式:
公司办公地址:广东省江门市甘化路 62 号。
联系单位: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邮政编码:529030
联 系 人:沈峰
联系电话:0750-3277651 传真:0750-3277666
电子邮箱:gdganhua@126.com
6、会期预定半天,凡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7、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备查文件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d284f6fc-824b-477e-89aa-36e00ad1825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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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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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2025年三季度报告。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fc2830bc-389e-436b-ad90-e48384cf596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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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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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甘化科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高管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
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司董事及高管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
,对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及高管人员是指在本公司支取薪酬的董事长、董事,高管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
务总监、董事会秘书及由总经理提请董事会认定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独立董事应占二分之一以上。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并由董事会会议选举产生。
第七条 主任(召集人)原则上不得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的主任;委员会其他成员在有足够能力履行职责的情况下,可以
兼任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除主任以外的职务。
第八条 委员的资格和义务还应遵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
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四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十条 公司人力资源等相关部门负责提供公司有关经营方面的资料及被考评人员的有关资料,负责筹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并执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有关决议。
第三章 职责
第十一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制定、审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决定
机制、决策流程、支付与止付追索安排等薪酬政策与方案,并就下列事项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一)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二)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
(四)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出的公司董事的薪酬计划,须报经董事会同意后,提交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高管人
员的薪酬分配方案须报董事会批准。
董事会有权否决损害股东利益的薪酬计划或方案。
第十三条 薪酬及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委员会的提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
第四章 决策程序
第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决策的前期工作,提供以下书面材料供其决策:
(一)提供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和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分管工作范围及主要职责情况;
(三)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岗位工作业绩考评系统中涉及指标的完成情况;
(四)提供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业务创新能力和创利能力的经营绩效情况;
(五)提供按公司业绩拟定公司薪酬分配规划和分配方式的有关测算依据。
第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考评程序:
(一)公司董事和高管人员向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作述职和自我评价;
(二)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按绩效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及高管人员进行绩效评价;
(三)根据岗位绩效评价结果及薪酬分配政策提出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报酬数额和奖励方式,表决通过后,报公司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 独立董事的绩效评价应采取自我评价与相互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可以参照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评价方法。
第五章 议事规则
第十七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由委员会主任召集,于会议召开前三天通知全体委员。经半数以上委员提议,必须召开委员会
会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主持,主任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独立董事)主持。
第十八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由三分之二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每一名委员有一票的表决权;会议作出的决议,必须
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九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临时会议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二十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要求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第二十一条 如有必要,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相关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二十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讨论有关委员会成员的议题时,当事人应回避。
第二十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的召开程序、表决方式和会议通过的薪酬政策与分配方案必须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
程及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第二十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二十六条 出席会议的委员均对会议所议事项有保密义务,不得擅自披露有关信息。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细则自董事会会议通过之日起试行。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细则如与国家日后颁布的法律、法规或经合法
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并立即修订后报董事会审议通过。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解释权归属公司董事会。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1811f2dc-d369-49cf-9854-316a604bcb1a.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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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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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投资者关系管理办法(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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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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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股东会议事规则(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acbfadcf-cb58-4190-b764-ae6b99e2496b.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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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 17:04│甘化科工(00057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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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化科工(000576):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5年10月)。公告详情请查看附件
http://disc.static.szse.cn/disc/disk03/finalpage/2025-10-25/b521525d-d563-45d6-b59a-47ef7a262f47.PDF
【2.财报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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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甘化科工:2026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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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甘化科工:2025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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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5│甘化科工:2025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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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10-25/122473208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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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30│甘化科工:2025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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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8-30/122462151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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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甘化科工:2025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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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甘化科工:2024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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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5-04-19/1223144139.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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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甘化科工:2024年三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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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10-30/12215576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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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1│甘化科工:2024年半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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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8-31/1221081437.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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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30│甘化科工:2024年一季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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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tatic.cninfo.com.cn/finalpage/2024-04-30/1219907781.PDF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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